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标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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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地资料管理制度

现场工地资料管理制度

现场工地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地资料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和进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中的所有资料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验收记录等。

第三条工地资料管理应遵循严格的程序,完整的资料,规范的流程,确保信息共享和监督有力。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负有组织、协调和监督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资料管理制度。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资料齐全、完整、准确。

第二章施工图纸管理第六条施工图纸管理应按设计文件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图纸的编制、审图、发放、存档和更新等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图纸的审图程序进行严格控制,必须由专人审核确认正确后,方可发放。

第八条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按照设计文件变更程序执行,且变更后的图纸必须重新进行审图,更新施工图纸管理档案。

第九条对施工区域内各类管线、埋设设备等作业应向监理单位报备,经审批后方能施工。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整的施工图纸管理档案,不得遗漏相关材料,确保资料齐全。

第三章设计文件管理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以及项目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的评审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文件审批工作。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且设计文件变更后必须重新进行审图。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备设计文件的审批进度,以确保施工计划的执行。

第十五条设计文件应建立完整的档案管理,设计文件应按照规定进行存档归档管理。

第四章施工方案管理第十六条施工方案应做到科学、合理、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方案的编制应该符合标准规范,并经过专业人员审定。

第十八条对特殊施工方案及复杂施工方案,应进行专家评审。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备施工方案的审批进度。

第二十条施工方案应建立完整的档案管理。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的保存、整理、归档和利用,提高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施工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材料报审资料、进度计划、现场记录、变更确认单、竣工资料等。

第三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施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工程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施工档案管理员,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提高施工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将施工档案管理列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关键要素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第六条工程单位应当为施工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质和人力支持,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施工档案资料保密制度,保护各类施工档案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施工档案资料管理流程第八条施工档案资料管理流程应包括资料的产生、整理、归档和利用四个环节。

第九条资料的产生环节是指各类施工档案资料在施工过程中的产生和收集的过程。

涉及的资料主要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材料报审资料、现场记录等。

第十条资料的整理环节是指对所产生和收集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资料的归档环节是指将整理好的各类施工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归档标准和流程进行归档,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十二条资料的利用环节是指在需要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查阅、提取和利用各类施工档案资料,以支撑工程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单位应当明确施工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责任,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四条工程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施工档案管理人员和专业设备,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工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施工档案资料的数字化管理和网络化共享,提高管理效率和便利性。

黑龙江DB23资料管理

黑龙江DB23资料管理

1 总则1.0.1 为加强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23/711~724-2003)等国家、省现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编制。

1.0.3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凡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标准。

1.0.4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质量验收同步进行。

工程资料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5工程竣工后各相关单位应对工程资料进行归档保存,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保存管理应按有关程序和约定执行。

1.0.6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除纸制载体外,宜逐步实现以光盘为载体的工程档案。

1.0.7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除执行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资料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建设开发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2.0.2建设开发资料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

2.0.3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阶段形成的资料。

2.0.4 施工资料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2.0.5 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6 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2.0.7案卷由互有联系的若干资料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0.8立卷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组卷。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黑建建[2008]9号)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黑建建[2008]9号)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黑建建[2008]9号)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与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联系。

二OO八年三月十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我省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加快与国际工程管理方式接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建设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的项目文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代表委托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提供咨询服务。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项目管理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程项目管理的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培训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才,指导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及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登记、审查、备案工作。

第五条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公共工程、公益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积极推行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管理企业考核内容第六条项目管理企业应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项或多项资质,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及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可从事项目管理和提供咨询服务。

第七条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任何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施工工程部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工程部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工程部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施工工程部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资料管理效率,保障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工程部所有成员,包括管理人员、工程师、技术员等。

第三条施工工程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施工会议记录、施工进度表、工程检验报告等。

第四条施工工程部负责建立和维护相关资料的档案归档系统,并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管。

第五条施工工程部所有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处理、泄露或篡改资料,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条施工工程部负责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清理掉无效资料,保证档案的及时、准确。

第七条施工工程部应制定资料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流程,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所有成员都能够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资料归档管理第八条施工工程部应建立并记录所有资料的档案号,并按照档案号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放。

第九条施工工程部应建立资料的借阅登记制度,任何人员需要借阅档案时,必须填写借阅申请表,并获得主管领导的批准。

第十条资料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需重新申请,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带出公司。

第十一条资料借阅后需及时归还,保持资料的完整,不得私自复制或摘抄资料。

第十二条对于重要资料,施工工程部应设置保密级别,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施工工程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和归档,以防止档案损坏或丢失,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第三章资料管理流程第十四条施工工程部应根据工程进度和需求,及时更新和调整资料管理进度表,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施工工程部应定期进行工程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和决定事项,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第十六条对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工程部应及时审核确认,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七条施工工程部应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向业主提交进度报告和工程检验报告,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

第十八条施工工程部应建立施工图纸的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程施工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12.26•【字号】黑建造价[2008]16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造价[2008]16号)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各建设、施工单位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系列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5年8月1日颁布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黑建造价[2005]2号)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

附件: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附件: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系列合同的管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建各类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系列合同,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

第三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系列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签订施工系列合同应当使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合同文本,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电梯工程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电梯工程

电梯工程6.12.1 电梯工程资料的分类、编号、提供单位与归档保存见表.1。

电梯工程资料分类、编号、提供单位与归档保存表6.12.2 电梯工程施工物资资料电梯设备进场后,由建设、监理、施工和供货单位共同开箱检验,并进行记录,填写〈——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C3-02)。

电梯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安装技术文件及安全部件型式检验报告等。

6.12.3 电梯工程施工记录1 电梯开箱验收合格后,根据随机文件和设备名牌上的数据填写〈电梯技术参数〉(表C5-34)。

2 电梯机房、井道的土建交接填写〈电梯机房、井道土建交接记录〉(表C5-35)。

3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土建交接填写〈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土建交接记录〉(表C5-36)。

4 电梯导轨支架安装填写〈电梯导轨支架安装记录〉(表C5-37)。

5 电梯导轨安装填写〈电梯导轨安装记录〉(表C5-38)。

6 电梯轿厢、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安装填写〈电梯轿厢、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安装记录〉(表C5-39)。

7 电梯对重装置、导向轮、复绕轮、曳引机、导靴安装填写〈电梯对重装置、导向轮、复绕轮、曳引机、导靴安装记录〉(表C5-40)。

8 电梯门系统安装填写〈电梯门系统安装记录〉(表C5-41)。

9 电梯电气装置安装填写〈电梯电气装置安装记录〉(表C5-42)。

10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电气装置安装填写〈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电气装置安装记录〉(表C5-43)。

11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机械装置安装填写〈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机械装置安装记录〉(表C5-44)。

12 液压电梯安装工程应参照《液压电梯》JG5071和本标准的相关要求填写记录。

13 施工记录用表C5-34~C5-44。

电梯技术参数电梯机房、井道土建交接记录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土建交接记录电梯导轨支架安装记录电梯导轨安装记录电梯轿厢、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安装记录电梯对重装置、导向轮、复绕轮、曳引机、导靴安装记录电梯门系统安装记录电梯电气装置安装记录6.12.4 电梯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1 电梯承重梁埋设隐蔽填写〈电梯承重梁埋设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C6-02)。

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管理,保障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施工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进行的各类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等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要求、资料管理责任和制度执行部门,以及相关流程和制度的具体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本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

第五条全体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各项制度要求,确保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管理要求第六条施工工程竣工资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竣工验收记录和文件;2. 合同、审图文件;3. 项目实测资料;4. 质量检测报告;5. 安全生产记录;6. 竣工计量单;7. 工程完工验收报告等。

第七条施工工程竣工资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并确保资料的清晰、完整和正确。

第八条施工工程竣工资料必须保存到工程验收合格并获得竣工验收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以上。

第九条对于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的修改、作废或者遗失,应当有相应的记录和说明,并经相关部门批准确认。

第十条严禁利用施工工程竣工资料进行违规操作、窜改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责任和制度执行第十一条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责任由项目经理、质量安全部门负责,确保资料管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和管理工作,并制定详细的管理计划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对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和检查,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对于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异议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改进,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水平。

黑龙江省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资料格式样本(黑龙江省四库_平台备案)(DOC52页)

黑龙江省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资料格式样本(黑龙江省四库_平台备案)(DOC52页)

附件2: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资料格式参考样本(2015年)(参考样本)编号:xxxx(年)xx (月) xxx(序号)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档案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竣工日期:建档日期存档日期:XXX建设安全监督管理xx(站)编号:安全监督申请书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监督机构):我单位现申请办理xxxxxxxxxxxxxxxxx项目的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如下资料:1、《安全监督登记表》;2、危险性较大(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3、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发包手续;4、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存款凭证;5、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6、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7、施工进度计划表(图);8、临时设施搭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防护措施;9、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考核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规定数量)考核证、特种作业人员XX;10、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申请单位:(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安全监督登记表编号:编号: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安告字[ ] 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建设单位名称):你单位提交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项目安全监督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到,经查验,所提交资料符合相关规定。

我xx将在你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组织召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并确定对该项目开展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起始时间。

经办人:联系:(监督机构章)年月日签收人:年月日联系:现场检查笔录注:本表一式四份,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一份。

编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改正字第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施工单位):经查,你单位施工的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存在下列安全隐患: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立即组织全面检查和整改,并于年月日前整改完毕,经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将《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及整改佐证材料报送安全监督机构。

(整理)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标准DB23(完整版)

(整理)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标准DB23(完整版)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B1-07(A1监)工程名称编号致:(监理单位)现报上关于工程技术文件,请予以审定。

序号类别编制人3技术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名称:申报人(签字):年月日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B1-08 (A2监) 工程名称编号致:(监理单位)经考察,我方认为拟选择的(分包单位)具有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可以保证本工程项目按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

分包后,我方仍然承担总承包单位的责任。

请予以审查和批准。

附:1.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材料2.分包单位业绩材料分包工程名称(部位) 单位工程数量其他说明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监理通知B1-09 (B1监) 工程名称编号致:(施工单位)事由:内容: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监理通知回复单B1-10 (A16监)致:(监理单位)我方接到第()号监理通知后,已按要求完成了工作,特此回复,请予以复查。

详细内容: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复查意见: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工作联系单B1-11 (C1监)致:(单位)事由:内容:发出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重要工作联系单应加盖单位公章。

工程变更单B1-12 (C2监)致:(监理单位)由于的原因,兹提出工程变更(内容详见附件),请予以审批。

附件:提出单位名称:提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结论:建设单位代表(签字):年月日设计单位代表(签字):年月日监理单位代表(签字):年月日施工单位代表(签字):年月日竣工移交证书B1-13 (B6监)致:(建设单位)兹证明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已按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并验收合格,即日起该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并进入保修期。

黑龙江省DB23-施工资料管理

黑龙江省DB23-施工资料管理
序号
名称
规格
需用量
使用
起止日期
备注
单位
数量
项目经理
施工技术负责人
日期
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加工计划
C2-01-11
序号
名称
设计代号
标准图及
型号
规格(mm)
单位
数量
备注
施工技术负责人
技术员
日期
劳动力需用量计划
C2-01-12
序号
工 种 名 称
需 用
总工日数
需 用 人 数 及 进 场 日 期
备 注




表C2-01-11
施工单位


劳动力需用量计划
表C2-01-12
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基础、主体、装饰阶段)
表C2-01-13
施工单位


施工方案
表C2-02
施工单位


技术、质量交底记录
表C2-03
施工单位


设计交底记录
表C2-04
设计单位




图纸会审记录
表C2-05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6.1.5施工资料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专业化程度高、施工工艺复杂、应用技术先进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应分别单独组卷。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应符合表6.1.5规定。
单独组卷子分部(分项)工程表
表6.1.5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应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分项)工程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内业)管理软件(30合1范例版)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内业)管理软件(30合1范例版)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内业)管理软件(30合1范例版)一、配套标准:1.《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DB23/1019-2006》2.《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DB23-2003》3.《黑龙江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DB23/1206-2008》二、适用对象: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编制内业技术资料三、包含内容:01.《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DB23/1019-2006》配套表格02.《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DB23-2003》配套表格03.《黑龙江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DB23/1206-2008》配套表格04.《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地区监理资料及国标监理规范配套表格05.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安全资料06.黑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配套表格07.黑龙江省各地方施工技术管理与质量控制资料表格08.黑龙江省各地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资料、国标分户验收资料配套表格09.黑龙江省油田资料管理配套表格,黑龙江轻工集团专用配套表格10.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2008配套表格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配套表格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10》配套表格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配套表格1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配套表格1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配套表格16.《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手册》配套表格17.提供建筑工程管理文件资料形成及常用表式(赠送)18.提供建筑工程常用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模板、交底资料、施工工艺库、施工图库等(赠送)19.《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1.《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2.GB50693-2011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23.《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2011配套表格四、部分客户:黑龙江鸿太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建筑公司第五分公司佳木斯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化工建设总公司九三龙锐电力安装公司九三分局自来水管理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和平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六、优惠后的价格:1200元七、软件界面包装盒打开界面报表1 报表2 八,试用下载地址:/sy/hljzl.exe。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标准建筑工程施工中,资料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对于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工期进度、便于验收、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施工资料的管理,减少施工中的失误和纠纷,建立了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标准,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阐述。

一、资料管理的目标和原则施工资料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施工所涉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和有效,以满足项目的建设需求,并为后期工程验收和维护提供依据。

资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建立并保持完整的资料管理体系,确保所需的各类资料齐全。

2. 准确性原则:对施工所涉各类资料要求准确详实,确保准确性和真实性。

3. 及时性原则:确保施工资料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提供,避免延误施工进度。

4. 有效性原则:建立合理的管理流程,使管理过程简化、高效,并确保资料能够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施工资料分类施工资料按照其内容和用途的不同,可以进行如下分类:1. 设计文件类:包括施工图、设计说明、图纸变更通知和设计变更申请等。

2. 合同文件类: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变更通知和索赔等。

3. 技术文件类:包括技术规范、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和验收报告等。

4. 质量文件类:包括材料检测报告、试验数据、质量通知和质量事故报告等。

5. 进度文件类:包括进度计划、施工进度报告和工期变更通知等。

6. 安全文件类: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记录和事故通报等。

7. 环保文件类: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保验收证明和环保整改方案等。

8. 工程验收类: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和工程交接资料等。

三、施工资料管理流程施工资料管理应遵循以下流程:1. 资料收集:及时收集各类施工资料,并按照分类进行整理和归档。

2. 资料审核: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资料传递:根据施工需求,将符合要求的资料传递给相关人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 资料存档:将审核通过的资料进行归档,建立完善的电子和实物档案。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07.11•【字号】黑建规范〔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8号各市(地)住建局(委),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建设质量监督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创建和评价工作,现将《黑龙江省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试行)〉》(黑建质〔2017〕2号)废止。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7月11日附件黑龙江省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1 总则1.0.1 为规范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提高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 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对工程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实行的规范化管理活动。

其核心内容是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1.0.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创建和评价。

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质量管理标准化可参照执行。

1.0.4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7.05.23
•【字号】黑建质〔2017〕2号
•【施行日期】2017.05.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黑建质〔2017〕2号
各市(地)住建局(委),绥芬河市、抚远市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建设质量监督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现将《黑龙江省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有什么改进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住建厅质监站。

联系人:高鹏军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附件:《黑龙江省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试行)》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23日。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模版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模版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质量和效益,保证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应遵循“信息高效流转,数据准确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分类采用层次划分,包括项目层、专业层、工程层和文件层。

第五条基础数据与业务数据分离的原则。

第六条技术资料一经建立,应当在整个工程周期中得到保留并持续完善。

第二章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七条技术资料应当准确、真实、完整、可靠。

技术资料的生成、更新、存储、传递及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合同及有关规定的规定和要求。

第八条技术资料应采用统一的编码进行管理,以保证技术资料的一致性和可查询性。

第九条技术资料的编制和变更应当经过相应资格人员的审核和批准,确保技术资料的可操作和可靠性。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应采用科学、合理、有效的方式,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对于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修订、废弃,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第三章技术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第十二条技术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资料的编制、变更、存储、传递和使用等。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编制应遵循规范和标准,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编制的技术资料应当全面、准确地描述工程实物和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变更应当及时,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

对于技术资料的变更,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应采用科学、合理、有效的方式,以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技术资料的存储可以采用电子化或纸质化,但要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技术资料的传递方式可以采用邮寄、网络上传或直接交接等形式。

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技术资料的正确和可靠。

黑龙江施工工程行业标准(3篇)

黑龙江施工工程行业标准(3篇)

第1篇一、前言为了加强黑龙江省施工工程行业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业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行业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施工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水利工程等。

三、施工准备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措施等。

四、施工过程1.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3.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 施工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五、质量要求1.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检验制度。

3.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持续改进。

六、安全生产1.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七、环境保护1.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2.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

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周边环境的保护,恢复生态平衡。

八、工程验收1.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验收。

2. 工程验收应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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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பைடு நூலகம்工程数量
其他说明
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签字):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监理工程师(签字):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 月 日
监 理 通 知
B1-09(B1监)
工程名称
编 号
致:(施工单位)
事由:
内容:
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致:(监理单位)
现我方已完成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经我方自检符合设计、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请予以验收。
附件:
名称 页数
1.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页
2.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及其资料页
3.分部(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
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及其资料页
4.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观感质量检查评价记录页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B1-07(A1监)
工程名称
编 号
致:(监理单位)
现报上关于工程技术文件,请予以
审定。
序号
类 别
编制人
3
技术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名称:申报人(签字):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监理工程师(签字):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 月 日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B2-05(B3监)
工程名称
发生/发现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致:(施工单位)
由于以下情况的发生,使你单位在发生不合格项,请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不合格项发生部位与原因:
具体情况: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致:(监理单位)
根据你方要求,我方已完成整改,请予以验收。
不合格项整改措施:
物资名称
主要规格
单位
数量
委托单编号
使用部位
附件:名 称页 数编 号
1.出厂合格证页
2.进场检验记录页
3.进场复试报告页
施工单位检验意见:
施工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工程师(签字):年 月 日
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验表
B2-03(A5监)
工程名称
编 号
建设单位代表
(签 字):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代表
(签 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代表
(签 字):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代表
(签 字):
年 月 日
竣工移交证书
B1-13(B6监)
工程名称
编 号
致:(建设单位)
兹证明施工单位施工的
工程,已按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并验收合格,即日起该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并进入保修期。
2、(符合/不符合)相关现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
3、(符合/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符合/不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综上所述,该工程预验收结论:(合格/不合格);
可以/不可以组织正式验收。
监理单位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B2-08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
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质量检测室:
监理通知回复单
B1-10(A16监)
工程名称
编 号
致:(监理单位)
我方接到第( )号监理通知后,已按要求完成了
工作,特此回复,请予以复查。
详细内容:
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签字):年 月 日
复查意见:
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工作联系单
B1-11(C1监)
我单位决定工程,由施工单位同志担任见证取样;由建设(监理)单位同志担任见证取样见证人,有关印章和签字如下,请查收备案。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印章
取样和见证人签字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开/复工报审表
B3-01(A7监)
施工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签字):年 月 日
验收结论:
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 月 日
监理抽检记录
B2-04(B2监)
工程名称
编 号
施工单位
抽检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检查部位:
检查数量:
被委托单位:
检查结果:
处置意见:
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B1-08(A2监)
工程名称
编 号
致:(监理单位)
经考察,我方认为拟选择的(分包单位)具有承担下列工程的
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可以保证本工程项目按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分包后,我方仍然承担总承包单位的责任。请予以审查和批准。
附:1.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材料
2.分包单位业绩材料
分包工程名称(部位)
工程名称
编 号
致:(单位)
事由:
内容:
发出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重要工作联系单应加盖单位公章。
工程变更单
B1-12(C2监)
工程名称
编 号
致:(监理单位)
由于的原因,兹提出
工程变更(内容详见附件),请予以审批。
附件:
提出单位名称: 提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结论:
2.放线成果表页
测量员(签字):岗位证书号:
查验人(签字):岗位证书号:
施工单位名称: 技术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查验意见:
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工程师(签字):年 月 日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B2-02(A4监)
工程名称
编 号
致:(监理单位)
现报上关于工程的物资进场检验记录,该批物资经我方检验符合设计、规范及合约要求,请予以批准使用。
监理单位名称: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B2-07 (A6监)
工程名称
编 号
致:(监理单位)
我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经自检合格,请予以检查和验收。
附件:
施工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经预验收,该工程:
1、(符合/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附件: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监理单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建设单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B2-01(A3监)
工程名称
编 号
致:(监理单位)
我方已完成(部位)
(内容)
的测量放线,经自检合格。请予查验。
附件:l.放线的依据材料页
不合格项整改结果: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整改结论: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旁站监理记录
B2-06 (B5监)
工程名称
日期及气候
编号
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施工情况:
监理情况:
发现问题:
处理意见:
备 注:
施工单位名称:
质检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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