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执法人员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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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生态建设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而在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的作用尤为重要,因为森林资源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在实际的生态建设过程中,林业执法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本文将就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深入探讨。

一、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1. 执法力度不够。

在一些地方,由于各种原因,林业执法部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都不足,导致执法力度不够,无法有效地打击砍伐滥伐等违法行为。

2. 执法手段滞后。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违法者也通过各种手段逃避执法人员的监管,但是一些林业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无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精准的监控和处罚。

3. 执法流程繁琐。

由于林业执法相关法规繁多,执法流程过于繁琐,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操作难度大、耗时长,甚至出现了一些漏洞和问题,使得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制止。

4. 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一些地方的林业执法部门人员素质不高,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够、执法态度不端正、执法方式不当等问题屡见不鲜。

5. 执法监管不到位。

在一些地方,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执法人员可能出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现象,从而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二、对策建议1. 提高执法力度。

加大对林业执法部门的投入,提高其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让其有更多的资源和手段去开展执法工作,提升执法力度。

2. 更新执法手段。

引进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设备,如卫星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提高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能力,提升执法效率。

3. 简化执法流程。

对执法流程进行简化和优化,减少冗余环节,提高办案效率,避免一些漏洞和问题的出现,减少对违法行为的干扰。

4.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规范的培训,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和态度,保证执法工作的公正、严谨和规范。

当前林业系统渎职犯罪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预防对策

当前林业系统渎职犯罪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预防对策

当前林业系统渎职犯罪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预防对策2012年,我院反渎局按照上级院部署的查处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集中查办了一批我县林业系统的渎职案件,立案5人全部获有罪判决。

通过此类案件的查处,规范了林业行政审批程序和林业执法行为,有力地保障了我县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结合这次市院组织的“调查研究年”活动,我们又进一步走访林业系统的工作人员,并且对我县近年来涉林案件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归纳出了当前林业系统存在的问题、分析了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

一、当前林业系统渎职犯罪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行政审批随意性大。

林业部门作为国家森林资源的管理部门,担负着涉林的行政审批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四证的发放,即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许可证和林权证。

是否依法审批发证直接关系到一个区域对森林资源的保护程度。

在查处过程中,由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技术人员工作重心的偏移,再加上责任心不强等因素导致在实际审批过程中不严格依法行政,存在着乱批证、滥批证的现象,造成了森林资源的大量流失。

例如我院查处的县林业局副局长郭某、林政股长刘某涉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一案中,发现负责审批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森林法》及《河南省林木采伐审批程序和档案管理》等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审批,而是仍然沿用传统办证模式目测查看现场发证,结果造成5227株松树被滥伐,蓄积为99.38立方米。

在违法发证同时还存在着较严重的乱收费现象,主要表现在办证过程中乱收押金、保证金,在收取育林金等合理收费的过程中存在着不按标准收取的情况,给国家造成了损失。

在上述案件中我们还发现了该股工作人员乱收押金2万余元,用于股室日常开支的违纪情况。

(二)行政执法不规范,刑事司法力度弱。

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和人员素质的影响,林业部门在对森林违法案件的查处过程中较多注重的是收取罚款,而对森林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措施例如没收、补种、拆除等,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没有及时申请执行,致使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未得到全面的履行,这种不规范的执法直接导致了当事人认为违法后交点罚款就了事,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导致森林被进一步滥伐。

分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分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分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我国林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肩负着为人类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

如何保护好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同时又发挥林业基础产业的作用,提高林业执法效能,是林业工作者尤其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当前存在的问题1.1 管理体制不完善,缺少规范。

为了加强林业行政管理,我国执法部门有林政部门、森林公安机关、森林植物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等,这些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受到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如果在行使管理权限时未受到委托则属于超出职权和职责范围,因此出现了各个部门因管理职能权限交叠而互相推诿、疏于管理等现象,造成林业行政执法权的分散,另外也会因为受经济利益的趋势争相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林业管理体制的不明确,使管理部门之间出现了矛盾,同时这种矛盾还使林政执法部门缺少了对森林资源破坏行为的打击合力。

另外,在林政执法的团队建设中,监督机构也尚不健全,一般的监督机构设立在办公室综合机构内部或资源林政机构内部,此种监督方式很难起到真正的效用。

1.2 制度不健全,管理操作较难实施。

我国已经制定了森林管理的诸多制度、条例等,但是制度体系内部存在相对制约、疏漏、不适宜操作的问题,同时,随着森林违法方式不断的增加,原来的森林法和制度未能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导致制度体系不健全,如《森林法实施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对非法运输木材进行的规定。

《条例》规定“承运无证运输木材案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3倍的罚款”,而《程序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经行政负责人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同时还有条款规定:“林业行政处罚主体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d内及时处理决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d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是对不按规定缴纳罚款或根本不缴纳罚款的处罚方式和强制措施并未做出详细的规定,使得基层林业执法工作者在处罚案件时较难操作。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生态建设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作为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难点。

本文将就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可能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 执法力量不足在国内的一些地区,由于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由于执法力量不足而表现出一定的薄弱。

这就导致了很多违法行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打击和制止,给森林资源的保护带来了隐患。

2. 执法环境复杂林业执法的对象大多是经济利益相关的行业,比如木材加工、造纸、家具等行业,这些行业往往在森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中存在着违法行为。

而这些行业往往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他们在面对执法机关时,也会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抵抗和阻挠,使得执法环境变得复杂。

3. 执法手段不够灵活在进行林业执法时,往往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这就需要执法人员有一定的技术和专业知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执法人员由于技术水平不够,导致执法手段不够灵活,不能很好地适应不同的执法环境。

二、对策建议为了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应该加强对执法力量的培训和建设。

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同时可以加大对执法机关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提高执法的覆盖面和力度。

2. 完善执法机制和体制在完善执法机制和体制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执法制度和规范,规定执法机关的权限和职责,明确执法程序和流程,使得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和有序。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执法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3. 强化执法手段和技术支持为了提高执法手段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可以加强对执法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执法装备和技术,提高执法的科技含量,使得执法人员能够更加高效地开展执法工作。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对林业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但与此林业资源的破坏和滥用也日益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林业行政执法成为保护和管理林业资源的重要手段。

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林业行政执法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问题一:执法力量不足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林业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而林业行政执法力量的配置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增加。

在很多地方,执法力量不足甚至无法满足基本的执法需求,导致了一些违法行为的隐匿和不受惩罚。

应对措施:加大执法力量的配置,提高执法效率。

政府应该在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投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效率。

可以引入社会力量,比如设立林业行政执法志愿者,加强社会监督,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由于林业资源的特殊性,执法标准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是在一些地方,执法标准不够一致、不够明确,容易造成执法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不利于行政执法的规范和公正。

应对措施: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并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项执法标准和程序,加强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在林业行政执法中,有些违法行为需要采取一些特殊的执法手段,比如需要依靠一些尖端的科技手段进行侦查和取证,但是在一些地方,由于执法手段不足,导致了一些违法行为的难以查处。

应对措施:加大对执法手段的投入,提高执法水平。

政府可以加大对执法科技装备的投入,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能够有效地采取各种手段来查处违法行为。

也可以加强执法机构之间的合作,共享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

问题四:执法程序不规范在一些地方,由于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不高,容易造成执法程序的不规范,甚至违法执法,不仅损害了执法机构的形象,也损害了执法的公信力。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近年来,随着我国林业行业的发展,林业行政执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对现有的问题和难点,从而提高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本文将就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问题一:法规制定不完备林业法规的制定存在部分失误,如一些法规条文不够成熟,法律法规不够完备,缺乏约束力。

这会导致执法人员无法有效管理和处置案件,进而影响执法工作的质量。

解决方法:加强法规制定,加强对相关法规的升级和修订。

加强与国内外森林法规和标准的交流合作,吸取国际上最成熟的标准和实践,不断完善法规制度。

同时,应建立各种执法与政府机构之间的沟通机制,保证法规制定与执法的无缝衔接。

问题二:执法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现有的执法人员在法律知识和技能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专业能力不够强,面对复杂情况时难以处理,这的确对执法工作的推进行成一定程度的阻碍。

解决方法:持续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

建立评价机制,鼓励优秀的林业执法员,同时,也要加强对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处罚和纠正,以确保执法水平的普遍提升。

问题三:数据信息不够准确对于执法人员而言,准确的、及时的信息对于执法工作极其重要,但目前部分地区并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平台,导致数据信息不够准确,很难根据实时信息进行调度和处置。

解决方法:积极推进信息化、数字化进程,建立数据中心,使得执法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获得实时数据,有效调度应对。

建立协调机制,实现全科手段的信息共享,提升我们的整体业务水平。

问题四:执法效率低下现有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难免出现执法效率低下的问题,很多时候案件的办理周期过长,让人民群众感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力度。

解决方法:优化执法程序,使得执法工作更加快捷,提高执法效率。

加强执法监管,建立有效执法机制,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过程,及时整改,加快案件处置。

结论综上所述,我们需要从多方面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事项和信息资源,将执法工作变得更加科学、高效和便捷。

林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林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栽植最大的优点就是种植、管理方便。

在建筑旁边、道路两侧经常看到这种栽种方式。

2结语当今社会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加强,城市化的推进、经济的发展共同促进了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

在城市绿化过程中应注重树木的栽种方式、树木的搭配方式,提高人居环境的品质。

相关部门应切实执行可持续性发展策略,统筹兼顾、科学布置,使得城市中的绿地得到合理的布置及利用,从而改善城市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参考文献[1]王瑾.城市园林绿化树种设计和规划[J].现代园艺,2016(2):68.[2]吕国梁.生态节约型园林工程苗木质量评价体系研究[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15(8):107-114.[3]谭祈彬,马强,程杨,等.重庆城市园林绿化常见树种及应用[J].南方农业,2013(8):32-34.林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何松涛(梅州市梅江区西阳木材检查站,广东梅州514000)[摘要]林政执法是科学保护、管理和规划我国林业资源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林政执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林业资源的高效整合利用,但林业资源的无计划开发、过度开采等问题仍广泛存在,极大地阻碍了我国林业基础建设。

根据林业部门多年管理经验总结分析,林业管理部门在林政执法中存在缺陷和漏洞是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由于林政执法体系的缺陷、执法手段落后、执法力度不严,以致林业基础建设难以高效率开展。

本文从林业管理工作的特点出发,结合林政执法现状,对如何解决林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

[关键词]林政执法;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D922.1;F3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909(2016)36-51-2林业管理是保护开发林业资源的重要前提,作为林业管理的主要途径,林政执法严格依据国家现行法律对林业资源进行保护、管理、开发和使用。

林政执法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惩处违规开发、使用国家林业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其能够有效地保护我国林业资源,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侵犯。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飞速增长,林业在我国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林业行政执法中,由于行业发展和法规变动,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违法现象频发、执法力度不足等。

本文将就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应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1.违法现象频发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对林业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暴利,大肆砍伐树木、非法放牧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给林业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2.执法力度不足虽然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林业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但是由于执法力度不足,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制止和打击。

一些执法人员对林业资源保护意识不强,对于一些违法行为采取了迟缓的执法措施,导致了违法行为的频繁发生。

3.技术手段滞后现在的一些违法行为,如非法砍伐树木、非法放牧等已经使用了一些高科技手段。

现在的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在技术手段上滞后,导致了对一些违法行为的监控和打击不力。

二、应对措施为了解决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加强执法力度。

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对于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一些严厉的手段来进行打击,从而起到震慑作用。

2.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的主体,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执法效果。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执法意识。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服务。

3.推动科技手段应用为了更好地监控和打击林业资源违法行为,需要推动科技手段的应用。

可以通过建设林业资源监控系统、使用遥感技术等手段,对违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掌握。

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可以迅速采取行动,保护好林业资源。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除了从源头上限制违法行为外,还需要加大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各种媒体宣传等手段,让公众了解到违法行为对林业资源带来的巨大破坏,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以期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林业资源的氛围。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在实际执法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
1. 执法力度不足
在一些地方,林业执法存在力度不足的问题,对于一些违法行为处理不力,导致一些
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这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执法的威慑力和有效性。

2. 执法标准不统一
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均,导致林业执法标准不统一。

一些地方对于同一违法行
为的处罚标准差异较大,这容易导致执法不公和不一致。

3. 执法监督不到位
在一些地区,由于监督制度不健全,执法人员可能存在渎职行为,或者利用职权为私。

这种情况造成了执法不力和不公正。

4. 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有些地区的执法人员在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方面存在欠缺,导致了执法效果不佳。

5. 执法与环保执法不协调
在一些地方,林业执法和环保执法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导致了资源浪费和效率降低。

二、对策
1. 加大执法力度
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而形成威慑
效果。

3. 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应当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从源头上杜绝渎职行为的发生。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着一些问题,但通过加大执法力度、统一执法标准、健全执
法监督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以及加强协调配合等对策的落实,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推动林业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林业执法能够更加完善,为生态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

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

3 林 业 行政 执 法存 在 的 问题
凤翔 县是个农 业 县 , 林业 用地 很 少 。笔 者 在工 作
还林 、 天然林 保护等 。执法实 践中对 未停耕 、 复耕或损 毁幼 树 、 幼苗 等案件 , 查 取证 和适 用法 律 都很 困难 , 调
因而震慑 不力 。其 三少 数 乡 镇 干部 为 了发 展 地 方经 济, 搞政 绩工程 , 不惜 牺牲资源 , 随意表态 , 有的甚至超
张怀玉 : 业行政执 法 中存在 的 问题和 解决建议 林
20 0 9年第 1 O期
工 作 研 究
林业行政执法 中存在 的问题 和解决建议
张怀玉
( 翔 县 林 政 管理 所 , 西 凤 翔 7 10 ) 凤 陕 2 4 0
摘 要 : 业 行 政执 法 存 在 的主 要 问 题 : 法人 员素 质 不 高 、 案 质量 差 、 林 执 办 行政 执 法 单 位 权 限 不清 、 业 执 法 机 构 不 健 全 、 林 经 费不 足 、 方 保护 主 义 严重 、 法 主 体 力 量 薄 弱 。林 业 是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的 主 体 , 加 大 执 法 力 度 , 化 资 源 保 护 , 断 地 执 要 强 不 地 推 进 林业 建设 , 民经 济 和社 会 进 步 才能 实 现 可 持 续发 展 。提 出 了严 格 林业 行 政 执 法 、 强 森林 资 源 保 护 、 现 可 持 国 加 实
3 2 执法单位 权 限不 清 。 . 执法 程序不到位 林 政部 门是林业 行 政机 关 的 内设 ” 充分说 明加 强森林 资源保 , 护在林业 工作 中的重要性 , 但要 保护好森 林资源 , 严格 林业行政 执法就 成为主要 的措施 之一 。

林业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林业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林业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李亮亮来源:《现代农业科技》2015年第15期摘要介绍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含义及意义,分析了林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以期为林业执法提供参考。

关键词林业执法;意义;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 F326.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5-0196-01Exist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Forestry Law Enforcement WorkLI Liang-liang(Qingshan Protection Agency of Songshan District of Jinzhou City in Liaoning Province,Jinzhou Liaoning 121219)Abstract The connotation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forestry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were introduced.Existing problems of forestry law enforcement were analyzed.Countermeasures of forestry law enforcement work were put forward,so as to provide the reference for the forestry law enforcement.Key words forestry law enforcement;significance;problems;countermeasures林业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生态建设最根本、最长期的措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让绿水青山不再是人民群众的奢望,已成为民生的头等大事。

在可持续发展中,林业负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林业负有首要地位。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问题的凸显,林业执法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挑战。

在林业执法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力度不强、执法标准不一、执法规范不严、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

为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以保障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一、问题分析1.执法力度不强。

一些林业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缺乏决心和勇气,导致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效果较差。

2.执法标准不一。

由于不同地方、不同部门制定的执法标准不一,导致了执法效果的不稳定,同时也容易引起社会的不满和争议。

3.执法规范不严。

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甚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影响了执法公信力和形象。

4.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部分执法人员缺乏法律知识和执法经验,从而影响了执法司法公正性和效率。

二、应对措施1.加强执法力度。

对于一些重大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构成执法的震慑力,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2.完善执法规范。

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在制定执法标准时应该相互间进行沟通和协商,共同制定一套具有普适性的执法规范,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建立健全执法考核机制。

制定相关的执法考核标准和流程,通过对执法工作的监督、评价和奖惩,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心和积极性。

总之,在新形势下,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改革林业执法制度,增强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才能更好地保护林业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

因此,需要政府部门、执法人员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对林业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由于一些不良的开发和管理方式,导致林业资源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浪费,这给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保护好林业资源,成为当前林业管理中的一项紧迫任务。

在这个过程中,林业行政执法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并寻求解决之道。

一、存在的问题1.执法力量不足。

目前林业行政执法力量相对不足,很多地方在开展林业执法工作时都是靠人工和体力进行,效率低下。

2.执法手段单一。

传统的林业行政执法手段主要是依靠巡逻、查封、拆除等方式,缺乏科技手段的支持,使得执法效率低下。

3.执法标准不统一。

各地的行政执法标准存在差异,导致执法不严格、不规范,执法效果不尽如人意。

4.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一些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工作中缺乏规范、纪律,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严谨。

二、应对措施1.加大执法力量。

政府应该加大对林业执法力量的支持力度,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效率,保护林业资源。

2.引入科技手段。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无人机、人脸识别、区块链等,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的科技含量,提高执法效率。

3.统一执法标准。

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工作的严格性和公正性。

4.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执法意识和素质,加强纪律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林业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保护林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各级政府和林业管理部门应该高度重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效率,为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和林业资源做出应有的贡献。

浅谈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

浅谈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

林业行政执法是林政主体贯彻落实林政管理工作的强有力的手段,也是林业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它对维护国家集体及个人利益、提高林业资源有效利用率、推动林业发展有重要意义。

随着一系列林业发展文件、报告、政策的出台,以及扫黑除恶工作的全面推进,各地在加强林业行政管理、打击涉林违法违规行为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但从当前林业行政执法整体情况来看,由于执法制度的不成熟,执法过程中仍旧存在问题,如多头执法现象严重、执法权责重叠、县级机构不健全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林政管理工作的落实,也对涉林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产生了阻碍作用。

因此,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地方实际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问题的治理,以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1、林业行政执法的内涵林业行政执法简称林政执法,指的是林政主体按照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对特定的个人、组织、企业以及特定行政事务实施具有约束力且能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

按照行为对林政执法进行分类,可将其分为六类,分别为征收、确认、检查、处置、许可及处罚。

征收主要是收取林业开发利用及保护的费用,如育林费、植被恢复费、植物检疫费等;确认主要是确认行政相对人的林权,如林地所有权、林业资源开采权等,并给予认可及证明;检查主要是对行政相对人是否守法的事实进行单方面强制了解;处置主要是对行政相对人违法标物采取封存、暂扣等强制性措施;许可主要是依法审查法律资格,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从事林业活动;处罚主要是针对涉林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制裁。

2、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①多头执法现象严重除了林政部门之外,其他组织机构在林政执法过程中也会受林政机关的委托参与到林政执法中,比如森林公安、林业工作站、野保站等。

这些组织机构常面临经费不足的问题,由于办案经费得不到保障,所以在利益的驱动下,未经授权就参与到林政案件的处理中,并查处涉林违法违规行为,从而导致多头执法现象日益严重。

②执法权责重叠林政部门主要负责林业综合执法,具有征收、确认、检查、许可、处罚等各项权利;森林公安主要负责森林治安,具有林业刑事侦破权及《森林法》授予的林政处罚权;林业站主要负责政策宣传、资管管护、科技推广及社会化服务,也具有林政执法的权利。

(完整版)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完整版)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问题一是林业行政立法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林业发展的需要。

尽管林业立法已经基本涵盖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但是,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现实有有空白,对一些具体的程序规定也不十分完善,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权力规定较多,而对其义务规定较少;对当事人违法自理规定得比较笼统。

林业立法的伐较为缓慢,一些在实际工作中比较急需的法律、法规、规章尚未制定出来,如《刑法》第410条关于非法占用林地罪,对于情节严重如何认定,占用多少面积才构成此罪,至今没有司法解释,以至于无法具体操作。

新的法律公布以后,对现行的一些规范性文件没有及时进行清理,从而使林业行政执法处于被动地位,有些规范性文件相互抵触,矛盾从而造成林业行政执法不统一的状况,如对于青蛙的保护管理、林业部门和农业部门各根据自己的部门法规,都有权利予的保护处罚,一旦发生管辖纠纷,凭什么来解决问题。

二是林业行政执法趋利化。

由于林业行政管理正在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包揽一切”,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依法行政”进行转变过程中,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依法行政”进行转变过程中,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些体制问题并没有完全清除,当前突出的问题是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过多,经费严重不足,全市只有城步县纳入了财政预算,其余县市都是靠自己想法解决经费缺口,有的甚至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与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的工资,幅利等自身利益相挂钩,还有的个别地方甚至向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如木材检查站,作为林业行政的执法的一个窗口,其执法人员的工资等并未纳入财政预算,其各项、待遇就直接与其罚没整归入挂钩,这就难不造成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与林业行政执法要求相背离,从而成为林业行政执法不公、不合法及至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林业行政执法权配置不合理,执法权过于分散。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木种管理,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

最新 林业执法工作中的不足及解决措施-精品

最新 林业执法工作中的不足及解决措施-精品

林业执法工作中的不足及解决措施1引言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突飞猛进,对自然资源需求大规模增长,自然环境面临退化、污染的巨大压力,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关系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自然资源。

加强林业执法是保护森林资源的必要办法,面对不断破坏和挤占森林资源的不利形势,林业执法工作必须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为建设美好生态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2林业执法概述林业执法包括林业行政执法和森林公安机关对涉林刑事案件的侦查、预审等行为。

林业行政执法是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组织,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相对人依法进行处罚的行政行为。

林业行政执法的主体有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森林公安机关等。

林业行政处罚的范围主要有:盗伐滥伐林木、违法采集珍稀植物、违法使用林地、在林区违规野外用火、违法运输木材、违法经营加工木材、违法猎捕销售野生动物等。

林业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以及《行政处罚法》、《》有关条款和相关司法解释。

3当前林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3.1林业执法机构设置不当一般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设置了林政、木材检查、检疫、营林、防火、种苗等站(办)和森林公安分局。

除日常管理工作按部门分别承担外,林业执法工作多分散在不同部门。

林政负责林木采伐、木材经营加工、林地、野生动植物方面执法;木材检查负责木材运输执法;检疫站负责违反检疫条例行为执法;种苗站负责林木种苗执法;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执法和森林刑案调查。

林业主管部门虽然经过近年的行政、事业单位改革,仍然存在政事不分的情况,多数设置为事业单位的林政站、木材检查站、检疫站等承担着林业行政执法的主要工作,运作时人员分散,未形成综合执法机制,常常出现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况。

木竹检查站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木竹检查站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木竹检查站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环境保护问题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尤其是现在林业执法工作中的不足,更是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担忧。

本文主要针对木竹检查站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这些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

1.问题分析(1)执法人员失职目前木竹检查站的执法人员中存在一部分人员失职现象。

一些执法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执行任务,只是定点巡逻,而没有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

同时还有一些执法人员不尽职,没有进行必要的执法调查,也没有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2)制度不健全目前木竹检查站林业执法工作的制度不健全,有些规定过于宽泛、不具体,导致执法难度加大,执行难度大增。

同时,一些执法规定缺乏可执行性,也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问题。

(3)执法手段不充分木竹检查站的执法手段不充分,一些措施不够严格,执行不力。

同时,还有一些执法手段过于简单,无法有效地打击违规行为。

2.建议(1)加强执法力度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履行职责的意识,应该加强执法力度。

这不仅需要组织执法培训,还需要采取必要的针对性措施,如增加执法信息渠道、加强执法设备更新等。

有针对性地制定执法制度,为执法人员提供相关配套的制度支持,如执法指南、执法程序等,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合作,从而有效提高执法实效。

建议在执法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如增加执法人员数量、设立执法监督机构、完善执法评估制度等,提高执法手段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更好地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好服务。

总之,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在木竹检查站林业执法方面,我们需要积极推进执法服务工作,使林业执法工作更加得到有效落实,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更大的力量。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态建设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林业作为重要的生态建设领域之一,其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在林业执法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生态建设的进展。

本文将探讨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林业执法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执法力量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林地面积的不断减少,而违法砍伐、滥伐等现象却愈发严重,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目前的林业执法力量无法满足监管的需求,导致砍伐滥伐等违法行为难以有效查处。

对此,应加大林业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力度,提高其执法能力和素质,从而更好地维护生态环境。

林业执法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执法标准不统一。

不同地区的林业执法标准存在差异,甚至有些地方的标准过低,导致了执法工作的不公正和不规范。

对此,应加强林业执法标准的制定和推广,确保执法标准的统一和科学性。

也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执法标准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林业执法中还存在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对砍伐滥伐等违法行为的监管不够严格,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也存在执法部门与商业利益之间的勾结问题,使得执法工作无法独立、公正地进行。

对此,需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加强执法部门内部的纪律建设,杜绝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林业执法中还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由于信息的不透明和获取渠道的不畅通,一些砍伐滥伐等违法行为得以逃避监管。

对此,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林业资源和执法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提高社会对执法工作的监督能力。

也需要加强执法部门对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能力,提高其预警和干预的能力。

林业执法在生态建设中存在诸多问题,但是只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统一执法标准、加强监督和评估、推进信息公开等措施全面推进,相信可以更好地提升林业执法的效能,促进生态建设的顺利进行。

木竹检查站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木竹检查站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木竹检查站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林业执法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环节,其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直接影响到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当前林业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和改进。

本文将从木竹检查站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存在的问题1. 执法资源不足木竹检查站的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难以覆盖整个检查站辖区,导致执法范围有限、执法力度不足。

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也相对落后,难以应对复杂的执法工作。

2. 执法标准不统一木竹检查站的执法标准存在差异化,不同执法人员对于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不一,导致执法的公正性和一致性受到质疑。

3. 执法效率低下部分执法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执法效率低下,甚至存在违规执法和滥用职权等现象。

这不仅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也损害了执法机关的形象和信誉。

4. 执法监督不到位木竹检查站的执法监督机制薄弱,监督力量不足,导致执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容易出现违规执法和滥用职权等问题。

5. 执法宣传不足木竹检查站在林业执法宣传方面存在疏漏,公众对于林业执法的了解和认识不足,容易给执法工作带来一些不利因素。

二、建议1. 加强执法力量建设木竹检查站应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岗位配备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以及更新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为执法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4. 提高执法效率木竹检查站应加强对于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鼓励和激励执法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确保执法工作的高效进行。

木竹检查站的林业执法工作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加强执法力量建设、统一执法标准、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和加强执法宣传等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提升林业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

林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林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林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2023年,随着国家林业政策的不断深化,林场成为了维护国家生态环境的重要力量。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职务犯罪现象也日益突出,林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一系列问题。

首先,职务犯罪人员的思想观念不够理性。

虽然经过长期引导,大多数干部员工已经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但仍有一些人觉得“偷点小便宜”无所谓,犯了错误也能被谅解。

这种思想观念在一些个别单位中得到了传递和强化,增加了职务犯罪的风险。

其次,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虽然国家对林业行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管,但仍有一些管理漏洞。

例如,有的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审核把关不够,职务犯罪人员就有机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某些职务;另外,一些林场单位工作流程不够规范,某些工作过程极易引发腐败问题。

再者,一些地区林场管理水平和队伍建设存在欠缺。

例如,部分地区的林业建设比较薄弱,专业技能不太完善,对职务犯罪的觉察度不够,防范意识和水平也不高。

为有效解决林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多种措施。

首先,继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教育引导,切实加强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增强他们对职务犯罪的犯罪危害性的意识。

其次,完善监管机制,建立更加系统、完备、严密的监管机制。

加强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巡查、考核、甄别和组织审查,制定全面、严格的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准确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加强和改进工作,保持安全、稳定和良性的发展局面。

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制度监督。

例如,加强对财务、人事等数据的管理,健全内部审计和监管制度,严格审批、考核、公示制度,细化奖惩制度,加强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最后,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和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在选拔任用方面,要以德为先,以能力为重,注重对干部、员工的综合素质进行培养和提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确保管理人员和队伍的素质和业务能力能够满足对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有效预防和追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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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执法人员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近年来,检察机关渎检部门把查办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渎职犯罪作为渎检工作的一个工作重点。

但在执法实践中,由于涉林渎职案件证据不易搜集,责任分散,《立案标准》中的某些条款规定不具体,不好操作等因素,导致其危害后果之重与查处难打击轻形成反差。

造成涉林渎职案件立得了,但诉不出,判不了,查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太理想。

这主要是由于实践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经济损失的计算无法把握。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罪名主要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及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等四种类型。

由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强调的是行为后果的严重性,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案《立案标准》中对这
两种罪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予以具体化,对犯罪的行为方式,表
现形式等作了具体列举,因而较好把握。

但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这两种罪来说,强调的是行为所造成的重大损失。

这两种罪的本质在于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根据《立案标准》,滥用职权要求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0万元以上,玩忽职守达到30万元以上。

在司法实践中林业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的行为造成大面积的林木被滥伐,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但经济损失却无法科学计算。

实践中常将卖树的价值计为经济损失数额,反映不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如某镇一副镇长超越职权范围批准无证伐树,导致200余立方米林木被滥伐,但经济价值仅有7万余元,离20万元立案标准相距甚远,而其行为造成砍伐的数量超出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立案标准的近20倍。

因立案标准不同,造成毁林后果严重的反而得不到刑事追究,有损法律的统一性和平等原则。

森林资源生产周期长,难以用经济价值去衡量,用经济损失作为立案标准不利于打击涉林渎职犯罪。

再者,卖树时,有的论斤卖,有的论棵卖,有的论方卖,卖法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

在计算经济损失时,是以市场价格计算数额,还是以所卖的价格计算数额?由于缺乏统一的损失计算标准,无法用准确数额来计算损失,导致案件在处理时有分歧意见,使案件诉不出,判不了,影响案件质量。

二、非物质性损失缺乏立案标准不好把握。

涉林渎职犯罪案件中滥用职权犯罪和玩忽职守犯罪所造成
的重大损失包括有形的物质性损失和无形的非物质性损失。

物质性损失可
以用数额来确定,非物质损失则不能用数额、数量来测定,如犯罪造成恶劣的政治、社会影响。

所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信誉和形象,或者引起群众严重不满,影响一定地区的社会稳定等。

司法实践中,一般把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之外的其他危害后果统归到损害国家声誉和造成社会影响方面或者笼统称为政治影响,至于什么情况属于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一般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把握。

由于《立案标准》中对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造成恶劣政治、社会影响的情形没有予以具体化,需要执法人员依据法理来裁量。

由于认识上的不同,使侦、诉、审三方容易产生意见分歧,不利于案件的正确、及时处理。

为了公正执法、打击涉林渎职犯罪,提出以下建议。

1、法检两院作出统一的司法解释,增加非物质性损失类型的渎职案件的立案标准,在立案标准中应当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中的滥伐林木行为从数量上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使立案标准更加完备。

2、检察人员统一思想认识,诉前主诉检察官提前介入与侦查人员达成共识,完善证据,使案件立得准,诉得出。

3、主动与法院协调,介绍案情交换看法,庭前达成共识,积极主动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有理有据阐明检察机关公诉意见,消除分歧,使案件判得了。

总之,要加强侦、诉、审三方的沟通协调,既要打击涉林渎职犯罪又要确保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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