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的林业行政执法及存在的问题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生态建设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而在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的作用尤为重要,因为森林资源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在实际的生态建设过程中,林业执法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本文将就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深入探讨。
一、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1. 执法力度不够。
在一些地方,由于各种原因,林业执法部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都不足,导致执法力度不够,无法有效地打击砍伐滥伐等违法行为。
2. 执法手段滞后。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违法者也通过各种手段逃避执法人员的监管,但是一些林业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无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精准的监控和处罚。
3. 执法流程繁琐。
由于林业执法相关法规繁多,执法流程过于繁琐,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操作难度大、耗时长,甚至出现了一些漏洞和问题,使得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制止。
4. 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一些地方的林业执法部门人员素质不高,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够、执法态度不端正、执法方式不当等问题屡见不鲜。
5. 执法监管不到位。
在一些地方,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执法人员可能出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现象,从而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二、对策建议1. 提高执法力度。
加大对林业执法部门的投入,提高其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让其有更多的资源和手段去开展执法工作,提升执法力度。
2. 更新执法手段。
引进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设备,如卫星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提高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能力,提升执法效率。
3. 简化执法流程。
对执法流程进行简化和优化,减少冗余环节,提高办案效率,避免一些漏洞和问题的出现,减少对违法行为的干扰。
4.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
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规范的培训,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和态度,保证执法工作的公正、严谨和规范。
林业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林业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林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1缺乏健全的林政管理监督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生产和生活对林木资源的需求量持续增加,林业建设的进程跟不上社会发展需求,导致林业资源供不应求,严重影响了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
当前的发展形势对林业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不断建设和完善林政管理监督体系,采用科学有效的监督方式促进我国林业建设,但当前的林政管理监督工作中,缺少法律法规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林政管理监督的实效性。
1.2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
当前的林政管理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导致林业管理水平降低。
在林业建设的过程中,没有制定科学的造林规划,森林资源的林龄结构不合理,未成材的树木偏多,可以开发和利用的树木较少,林业整体发展比较缓慢【2】。
加之林政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一些林木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不注重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大量乱砍滥伐、私自占用林地等,导致林业市场一片混乱。
1.3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
在林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多数管理人员认为林业管理不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持,对林政管理的认知程度较低,在林业建设、检测和规划的过程中,没有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作为支撑,导致林业行政管理的工作质量下降,工作效率极低。
此外,在林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很少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因此将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其他项目中,并没有为林业建设投入充足的资金以提升科学技术水平,制约了林业建设的发展。
1.4林业队伍缺乏高素质专业人才。
当前林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普遍存在综合素质不高的现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无法满足林业建设发展需求,严重影响了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水平。
2加强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2.1依法治林。
林业行政管理必须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开展各项工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实现依法治林的发展方针。
浅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摘要:本文旨在浅析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首先,分析了林业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包括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标准不一、执法程序繁琐等。
其次,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包括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和培训力度、统一执法标准、简化执法程序等。
最后,强调了加强监督和评估的重要性,以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效力。
本文的研究对于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问题、解决对策、执法力量、执法标准引言:林业行政执法在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存在的问题妨碍了其有效实施。
本文旨在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标准不一、执法程序繁琐等挑战使得林业行政执法难以发挥最大效益。
通过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和培训力度、统一执法标准、简化执法程序等对策,我们可以改善当前的执法状况。
加强监督和评估是确保执法公正性和效力的关键。
本研究将为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林业行政执法在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然而,当前存在一些问题妨碍了其有效实施。
首先,执法力量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许多地区的执法部门人员数量有限,难以应对日益增加的执法任务。
这导致了执法效果的不稳定性和不均衡性。
其次,执法标准的不一致也是一个挑战。
由于地区间、部门间以及个别执法人员之间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执法标准的统一性受到了影响。
这可能导致执法结果的不公正和执法效果的不可预测性。
此外,执法程序的繁琐性也制约了执法效率和效果。
复杂的程序和繁重的文件工作增加了执法人员的负担,延长了执法的时间周期,导致执法效率低下。
针对这些问题,应该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解决。
首先,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和培训力度至关重要。
加强执法部门的人员招募和培训,确保有足够的执法人员来满足实际需求,并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技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林业行政执法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但在新形势下,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主体不明确的问题。
随着我国林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林业行政执法主体逐渐多元化。
在实践中,不同执法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并不顺畅,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应对这一问题,可以建立跨部门、跨级别的执法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沟通,形成一体化的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果。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挑战与压力越来越大,但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应对这一问题,需要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并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
可以通过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执法水平;加大财力支持,增加执法装备和技术设施的投入,提高执法效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手段单一的问题。
传统的执法手段主要依靠人工巡查和案件查处,但在面对庞大的林业资源和复杂的执法环境时,这一手段显然不足以满足需求。
应对这一问题,可以借鉴现代科技手段,如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执法工作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执法监督是确保执法效果和公正性的重要环节,但目前存在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方式单一等问题。
应对这一问题,可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不当行为。
可以通过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开展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在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单一和执法监督不到位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加强多部门、多层级的协调与合作,增加执法力量和装备投入,推广科技手段,加强执法监督。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我国林业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分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分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我国林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肩负着为人类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
如何保护好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同时又发挥林业基础产业的作用,提高林业执法效能,是林业工作者尤其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当前存在的问题1.1 管理体制不完善,缺少规范。
为了加强林业行政管理,我国执法部门有林政部门、森林公安机关、森林植物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等,这些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受到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如果在行使管理权限时未受到委托则属于超出职权和职责范围,因此出现了各个部门因管理职能权限交叠而互相推诿、疏于管理等现象,造成林业行政执法权的分散,另外也会因为受经济利益的趋势争相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林业管理体制的不明确,使管理部门之间出现了矛盾,同时这种矛盾还使林政执法部门缺少了对森林资源破坏行为的打击合力。
另外,在林政执法的团队建设中,监督机构也尚不健全,一般的监督机构设立在办公室综合机构内部或资源林政机构内部,此种监督方式很难起到真正的效用。
1.2 制度不健全,管理操作较难实施。
我国已经制定了森林管理的诸多制度、条例等,但是制度体系内部存在相对制约、疏漏、不适宜操作的问题,同时,随着森林违法方式不断的增加,原来的森林法和制度未能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导致制度体系不健全,如《森林法实施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对非法运输木材进行的规定。
《条例》规定“承运无证运输木材案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3倍的罚款”,而《程序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经行政负责人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同时还有条款规定:“林业行政处罚主体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d内及时处理决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d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是对不按规定缴纳罚款或根本不缴纳罚款的处罚方式和强制措施并未做出详细的规定,使得基层林业执法工作者在处罚案件时较难操作。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生态建设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作为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难点。
本文将就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可能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 执法力量不足在国内的一些地区,由于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由于执法力量不足而表现出一定的薄弱。
这就导致了很多违法行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打击和制止,给森林资源的保护带来了隐患。
2. 执法环境复杂林业执法的对象大多是经济利益相关的行业,比如木材加工、造纸、家具等行业,这些行业往往在森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中存在着违法行为。
而这些行业往往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他们在面对执法机关时,也会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抵抗和阻挠,使得执法环境变得复杂。
3. 执法手段不够灵活在进行林业执法时,往往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这就需要执法人员有一定的技术和专业知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执法人员由于技术水平不够,导致执法手段不够灵活,不能很好地适应不同的执法环境。
二、对策建议为了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应该加强对执法力量的培训和建设。
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同时可以加大对执法机关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提高执法的覆盖面和力度。
2. 完善执法机制和体制在完善执法机制和体制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执法制度和规范,规定执法机关的权限和职责,明确执法程序和流程,使得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和有序。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执法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3. 强化执法手段和技术支持为了提高执法手段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可以加强对执法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执法装备和技术,提高执法的科技含量,使得执法人员能够更加高效地开展执法工作。
(完整版)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问题一是林业行政立法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林业发展的需要。
尽管林业立法已经基本涵盖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但是,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现实有有空白,对一些具体的程序规定也不十分完善,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权力规定较多,而对其义务规定较少;对当事人违法自理规定得比较笼统。
林业立法的伐较为缓慢,一些在实际工作中比较急需的法律、法规、规章尚未制定出来,如《刑法》第410条关于非法占用林地罪,对于情节严重如何认定,占用多少面积才构成此罪,至今没有司法解释,以至于无法具体操作。
新的法律公布以后,对现行的一些规范性文件没有及时进行清理,从而使林业行政执法处于被动地位,有些规范性文件相互抵触,矛盾从而造成林业行政执法不统一的状况,如对于青蛙的保护管理、林业部门和农业部门各根据自己的部门法规,都有权利予的保护处罚,一旦发生管辖纠纷,凭什么来解决问题。
二是林业行政执法趋利化。
由于林业行政管理正在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包揽一切”,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依法行政”进行转变过程中,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依法行政”进行转变过程中,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些体制问题并没有完全清除,当前突出的问题是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过多,经费严重不足,全市只有城步县纳入了财政预算,其余县市都是靠自己想法解决经费缺口,有的甚至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与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的工资,幅利等自身利益相挂钩,还有的个别地方甚至向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如木材检查站,作为林业行政的执法的一个窗口,其执法人员的工资等并未纳入财政预算,其各项、待遇就直接与其罚没整归入挂钩,这就难不造成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与林业行政执法要求相背离,从而成为林业行政执法不公、不合法及至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林业行政执法权配置不合理,执法权过于分散。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木种管理,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对林业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但与此林业资源的破坏和滥用也日益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林业行政执法成为保护和管理林业资源的重要手段。
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林业行政执法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问题一:执法力量不足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林业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而林业行政执法力量的配置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增加。
在很多地方,执法力量不足甚至无法满足基本的执法需求,导致了一些违法行为的隐匿和不受惩罚。
应对措施:加大执法力量的配置,提高执法效率。
政府应该在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投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效率。
可以引入社会力量,比如设立林业行政执法志愿者,加强社会监督,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由于林业资源的特殊性,执法标准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是在一些地方,执法标准不够一致、不够明确,容易造成执法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不利于行政执法的规范和公正。
应对措施: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并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项执法标准和程序,加强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在林业行政执法中,有些违法行为需要采取一些特殊的执法手段,比如需要依靠一些尖端的科技手段进行侦查和取证,但是在一些地方,由于执法手段不足,导致了一些违法行为的难以查处。
应对措施:加大对执法手段的投入,提高执法水平。
政府可以加大对执法科技装备的投入,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能够有效地采取各种手段来查处违法行为。
也可以加强执法机构之间的合作,共享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
问题四:执法程序不规范在一些地方,由于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不高,容易造成执法程序的不规范,甚至违法执法,不仅损害了执法机构的形象,也损害了执法的公信力。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近年来,随着我国林业行业的发展,林业行政执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对现有的问题和难点,从而提高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本文将就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问题一:法规制定不完备林业法规的制定存在部分失误,如一些法规条文不够成熟,法律法规不够完备,缺乏约束力。
这会导致执法人员无法有效管理和处置案件,进而影响执法工作的质量。
解决方法:加强法规制定,加强对相关法规的升级和修订。
加强与国内外森林法规和标准的交流合作,吸取国际上最成熟的标准和实践,不断完善法规制度。
同时,应建立各种执法与政府机构之间的沟通机制,保证法规制定与执法的无缝衔接。
问题二:执法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现有的执法人员在法律知识和技能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专业能力不够强,面对复杂情况时难以处理,这的确对执法工作的推进行成一定程度的阻碍。
解决方法:持续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
建立评价机制,鼓励优秀的林业执法员,同时,也要加强对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处罚和纠正,以确保执法水平的普遍提升。
问题三:数据信息不够准确对于执法人员而言,准确的、及时的信息对于执法工作极其重要,但目前部分地区并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平台,导致数据信息不够准确,很难根据实时信息进行调度和处置。
解决方法:积极推进信息化、数字化进程,建立数据中心,使得执法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获得实时数据,有效调度应对。
建立协调机制,实现全科手段的信息共享,提升我们的整体业务水平。
问题四:执法效率低下现有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难免出现执法效率低下的问题,很多时候案件的办理周期过长,让人民群众感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力度。
解决方法:优化执法程序,使得执法工作更加快捷,提高执法效率。
加强执法监管,建立有效执法机制,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过程,及时整改,加快案件处置。
结论综上所述,我们需要从多方面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事项和信息资源,将执法工作变得更加科学、高效和便捷。
浅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存在多头治林、部门职能重合、执法机构不健全等问题,本文通过论述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林业行政执法方式、执法队伍建设、执法监督等方面提出解决的对策与措施,以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的水平,有效打击破换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林业建设的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森林既是一种环境资源又是一种经济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又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林业的发展对于生态与社会的发展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因此,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强化资源保护,是不断地推进林业建设转方式、调结构的有力保证。
我国《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为我国林业行政执法提供了理论生的依据。
随着我国林业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生态建设已从“治理小于破坏阶段”进入“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的时期,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
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一)机构设置不合理,机构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1]林业管理部门之间的管理范围不明确,由于我国林业行政机关没有设立专门的组织法,林业部门之间的职权都是各自部门自己先限定的方案,后报上级部门批准,这就难免造成从自身利益来考虑问题的现象,导致整体利益没有发挥最大化,最终使林业行政执法的效率低,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只有设立林业专门执法机构在分权与平衡的基础上,依据协调原则和步骤统一执法才能有效的保护林业资源。
(二)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不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虽然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虽做了大量工作,但没有形成立体的宣传体制,公众的参与意识低,没有充分发挥公众的力量,不能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三)林业行政执法目的性有偏差我国林业资源所有权主体的缺位,加上林业资源的多重价值属性,市林业行政部门在工作中对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考虑远远大于对林业保护的考虑,使林业行政执法的目的偏离了法律法规的本意,从而导致林业行政执法中的不公平不合理及违法行为的发生。
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
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摘要阐述了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林业执法多头执法、职能重合、机构不健全等,并提出了治理对策,以期为林业行政执法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治理对策林业行政执法是指林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林业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相对行为人,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使国家林业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具体实现的活动过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将依法治林作为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方针的确立,体现了依法治林的重要性,赋予了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更加神圣的使命。
林业行政执法机关能否依法行政是确保林业跨越、持久发展的根本保障,是依法治林的关键所在。
《决定》将林业行政执法作为林业的四项改革之一,说明目前林业行政执法在相应的环节已制约着林业的发展,林业行政执法改革势在必行。
1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1.1多头执法,杂乱无序从目前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状况看,除林政部门作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代表其执法外,其他如森林公安机关、森林植物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在执行林政处罚时都需要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
由于这些单位大都是事业单位,办案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未取得合法委托或超越委托职权、职责范围的情况下,查处涉林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于打击违法行为,有损于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1.2相关部门执法职权重合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业的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其享有林业刑事侦破权和森林法授权的林政处罚权。
林政部门是林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是林业综合执法部门。
林木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都是按照各自的职权,根据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履行各自的职责。
在实际工作中,这些部门均有超出管理、委托职权范围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为,即使发现本不该属自己部门管辖的林政案件,也不按林政处罚程序的规定移交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处理,而是违规行政,降低处罚标准。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飞速增长,林业在我国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林业行政执法中,由于行业发展和法规变动,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违法现象频发、执法力度不足等。
本文将就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应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1.违法现象频发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对林业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暴利,大肆砍伐树木、非法放牧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给林业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2.执法力度不足虽然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林业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但是由于执法力度不足,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制止和打击。
一些执法人员对林业资源保护意识不强,对于一些违法行为采取了迟缓的执法措施,导致了违法行为的频繁发生。
3.技术手段滞后现在的一些违法行为,如非法砍伐树木、非法放牧等已经使用了一些高科技手段。
现在的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在技术手段上滞后,导致了对一些违法行为的监控和打击不力。
二、应对措施为了解决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加强执法力度。
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对于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一些严厉的手段来进行打击,从而起到震慑作用。
2.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的主体,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执法效果。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执法意识。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服务。
3.推动科技手段应用为了更好地监控和打击林业资源违法行为,需要推动科技手段的应用。
可以通过建设林业资源监控系统、使用遥感技术等手段,对违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掌握。
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可以迅速采取行动,保护好林业资源。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除了从源头上限制违法行为外,还需要加大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各种媒体宣传等手段,让公众了解到违法行为对林业资源带来的巨大破坏,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以期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林业资源的氛围。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在实际执法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
1. 执法力度不足
在一些地方,林业执法存在力度不足的问题,对于一些违法行为处理不力,导致一些
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这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执法的威慑力和有效性。
2. 执法标准不统一
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均,导致林业执法标准不统一。
一些地方对于同一违法行
为的处罚标准差异较大,这容易导致执法不公和不一致。
3. 执法监督不到位
在一些地区,由于监督制度不健全,执法人员可能存在渎职行为,或者利用职权为私。
这种情况造成了执法不力和不公正。
4. 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有些地区的执法人员在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方面存在欠缺,导致了执法效果不佳。
5. 执法与环保执法不协调
在一些地方,林业执法和环保执法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导致了资源浪费和效率降低。
二、对策
1. 加大执法力度
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而形成威慑
效果。
3. 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应当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从源头上杜绝渎职行为的发生。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着一些问题,但通过加大执法力度、统一执法标准、健全执
法监督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以及加强协调配合等对策的落实,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推动林业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林业执法能够更加完善,为生态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
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执法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但是林业执法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林业执法的有效性。
本文将讨论林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
问题一: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目前,林业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数量不足。
由于人员不足,执法部门不能覆盖各个地区,并且执法效率较低。
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走访和巡逻需要耗费较长时间,加上交通不便等因素,执法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应该增加林业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部门的效率。
可以考虑增加人员招聘渠道,增强执法部门的招聘力度。
同时,也可以考虑鼓励志愿者参与林业执法工作,发挥志愿者的积极性和热情。
在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在执行林业执法工作时缺乏决心和力度,基层执法力度不足,导致许多非法行为难以得到惩罚。
同时,一些企业和居民对执法部门态度不够尊重,不服从执法指挥。
对策:加强执法力度应该加强各级林业执法机构的管理,对执法部门要有明确的任务和工作要求。
加强执法宣传,清晰地表达执法部门的任务、法规和执法原则,教育居民和企业尊重执法,并支持执法部门的工作。
同时,也应该加强对违法者的惩罚,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行为不那么容易发生。
问题三:执法部门技术水平不高在林业执法工作中,许多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技术知识,难以正确确定违法行为,难以掌握证据收集和管理技能。
这些问题导致一些案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影响了执法部门的形象。
应该加强对执法部门的培训和发展,提高执法人员的技术水平。
针对执法部门需要掌握的技能,应该开发相应的质量教育课程。
提供相关培训材料并组织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掌握必要的技术和能力。
以上三个问题是当前林业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应该采取相应策略来解决。
通过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加强执法力度和提高执法部门技术水平,可以提升林业执法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并保护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林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当前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在新形势下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其中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当前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是执法力量不足。
我国林业资源众多,但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无法有效监督和管理。
执法部门的人员素质、技能和专业水平也有所欠缺,难以适应现代化的执法需求。
针对这一问题,应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应引进更多的专业人才,提高执法部门的整体素质。
还应加大执法力量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确保其足够的执法力量。
当前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是执法手段不够先进。
由于缺乏先进的科技手段,执法部门无法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现有的卫星监测技术和无人机技术在林业行政执法中的应用还不够广泛,无法实现全面的监测和管控。
针对这一问题,应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加大对科技手段的研发和推广力度,积极引进先进的卫星监测技术、无人机技术以及人工智能等,提高执法部门的监测和管控能力。
加强与相关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推动科技手段在林业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和推广。
当前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是执法标准不够统一。
由于缺乏统一的执法标准,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一致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由于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门的执法标准不一,导致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一,人们对执法公正性的信任度降低。
针对这一问题,应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标准体系,明确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执法程序。
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在新形势下面临着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不够先进和执法标准不够统一等问题。
为应对这些问题,应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加大科技手段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提高执法部门的监测和管控能力;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标准体系,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浅谈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
林业行政执法是林政主体贯彻落实林政管理工作的强有力的手段,也是林业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它对维护国家集体及个人利益、提高林业资源有效利用率、推动林业发展有重要意义。
随着一系列林业发展文件、报告、政策的出台,以及扫黑除恶工作的全面推进,各地在加强林业行政管理、打击涉林违法违规行为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但从当前林业行政执法整体情况来看,由于执法制度的不成熟,执法过程中仍旧存在问题,如多头执法现象严重、执法权责重叠、县级机构不健全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林政管理工作的落实,也对涉林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产生了阻碍作用。
因此,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地方实际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问题的治理,以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1、林业行政执法的内涵林业行政执法简称林政执法,指的是林政主体按照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对特定的个人、组织、企业以及特定行政事务实施具有约束力且能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
按照行为对林政执法进行分类,可将其分为六类,分别为征收、确认、检查、处置、许可及处罚。
征收主要是收取林业开发利用及保护的费用,如育林费、植被恢复费、植物检疫费等;确认主要是确认行政相对人的林权,如林地所有权、林业资源开采权等,并给予认可及证明;检查主要是对行政相对人是否守法的事实进行单方面强制了解;处置主要是对行政相对人违法标物采取封存、暂扣等强制性措施;许可主要是依法审查法律资格,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从事林业活动;处罚主要是针对涉林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制裁。
2、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①多头执法现象严重除了林政部门之外,其他组织机构在林政执法过程中也会受林政机关的委托参与到林政执法中,比如森林公安、林业工作站、野保站等。
这些组织机构常面临经费不足的问题,由于办案经费得不到保障,所以在利益的驱动下,未经授权就参与到林政案件的处理中,并查处涉林违法违规行为,从而导致多头执法现象日益严重。
②执法权责重叠林政部门主要负责林业综合执法,具有征收、确认、检查、许可、处罚等各项权利;森林公安主要负责森林治安,具有林业刑事侦破权及《森林法》授予的林政处罚权;林业站主要负责政策宣传、资管管护、科技推广及社会化服务,也具有林政执法的权利。
浅谈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述
浅谈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述摘要:林业行政执法是林业单位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生态和林业建设有直接的影响。
目前,我国林业保护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林业产业的建设。
基于此,文章主要对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足仅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提高森林生态维护效果和林业行政执法效率的对策和提议。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问题;对策引言林业行政执法是林业行政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相关人员实施的实际管理方式。
在目前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下,我国也提升了了林业行政执法力度,有效维护林业资源,可是,在实际林业执法过程中仍然存有许多问题,对林业执法力度造成严重影响,这也是造成很多地域林业资源不断减少,护林防火等问题难以处理关键因素。
因而,对林业行政执法中面临的问题进行探析,并对于这些实际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保障我国《森林法》的有效实施,对平稳我国林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一、林业行政执法的基本概念林业行政又叫林政管理,一般是指林业局和其他相关机关单位通过一些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如《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等,对林业事务开展的行政管理,这类可以体现我国行政职责的管理内容和行为称为行政管理,主要包含下列四层含义:(1)林业行政管理可以将国家意志进行很好的体现出来;(2)林业行政管理权利只能由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主体,或法律授权的主体行使;(3)林业行政管理机构只能在林业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行政管理权利;(4)林业行政管理只能通过法律来进行[1]。
二、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1、相关制度的建设不全目前,我国尽管制定了很多森林方面的管理制度,但在这些规章制度内部存在一定的制约。
目前森林违法行为越来越多,但是对之前的森林法规和法律制度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补充,制度的不完善促使很多基层执法人员在惩罚案子时难以操作。
2、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良莠不齐还会对执法效果造成严重影响。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问题的凸显,林业执法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挑战。
在林业执法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力度不强、执法标准不一、执法规范不严、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
为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以保障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一、问题分析1.执法力度不强。
一些林业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缺乏决心和勇气,导致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效果较差。
2.执法标准不一。
由于不同地方、不同部门制定的执法标准不一,导致了执法效果的不稳定,同时也容易引起社会的不满和争议。
3.执法规范不严。
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甚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影响了执法公信力和形象。
4.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部分执法人员缺乏法律知识和执法经验,从而影响了执法司法公正性和效率。
二、应对措施1.加强执法力度。
对于一些重大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构成执法的震慑力,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2.完善执法规范。
不同部门、不同地区在制定执法标准时应该相互间进行沟通和协商,共同制定一套具有普适性的执法规范,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建立健全执法考核机制。
制定相关的执法考核标准和流程,通过对执法工作的监督、评价和奖惩,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心和积极性。
总之,在新形势下,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改革林业执法制度,增强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才能更好地保护林业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
因此,需要政府部门、执法人员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对林业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由于一些不良的开发和管理方式,导致林业资源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浪费,这给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保护好林业资源,成为当前林业管理中的一项紧迫任务。
在这个过程中,林业行政执法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并寻求解决之道。
一、存在的问题1.执法力量不足。
目前林业行政执法力量相对不足,很多地方在开展林业执法工作时都是靠人工和体力进行,效率低下。
2.执法手段单一。
传统的林业行政执法手段主要是依靠巡逻、查封、拆除等方式,缺乏科技手段的支持,使得执法效率低下。
3.执法标准不统一。
各地的行政执法标准存在差异,导致执法不严格、不规范,执法效果不尽如人意。
4.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一些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工作中缺乏规范、纪律,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严谨。
二、应对措施1.加大执法力量。
政府应该加大对林业执法力量的支持力度,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效率,保护林业资源。
2.引入科技手段。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无人机、人脸识别、区块链等,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的科技含量,提高执法效率。
3.统一执法标准。
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和标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工作的严格性和公正性。
4.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执法意识和素质,加强纪律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林业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保护林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各级政府和林业管理部门应该高度重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效率,为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和林业资源做出应有的贡献。
浅谈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文章阐述了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林业执法多头执法、职能重合、机构不健全等,并提出了治理对策。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治理对策林业行政执法是指林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林业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相对行为人,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使国家林业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具体实现的活动过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将依法治林作为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方针的确立,体现了依法治林的重要性,赋予了林业行政执法机关更加神圣的使命。
林业行政执法机关能否依法行政是确保林业跨越、持久发展的根本保障,是依法治林的关键所在。
1.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1.1林业行政立法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林业发展的需要虽然林业立法基本覆盖了林业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但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现实存在差距,一些具体程序的规定也不是很完善。
对林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规定较多,对其义务规定较少;关于当事人非法自理的规定比较笼统。
1.2林业行政执法趋利化随着林业管理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把手”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依法行政”转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依法行政”转变过程中,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制度性问题还没有完全消除。
目前,突出的问题是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过多,资金严重短缺。
该市只有城步县被纳入财政预算,其余各县市通过自己的想法解决资金缺口。
有的甚至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与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的工资、利润率等自身利益挂钩,有的甚至向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如木材检查站,作为林业行政执法的窗口,执法人员的工资不包括在财政预算中,他们的待遇与罚款和没收直接相关,这使得林业行政执法与林业行政执法要求之间难以不产生偏差,成为林业行政执法不公正、违法、腐败的重要原因。
1.3林业行政执法权配置不合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保护森林、野生动物资源和管理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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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的林业行政执法及存在的问题
发表时间:2017-12-18T16:21:41.883Z 来源:《建筑科技》2017年第13期作者:卢海雄
[导读] 本文在介绍现阶段我国林业行政执法概况的基础上,发现了一些问题。
广西省钦州市钦北区林业局广西钦州 535000
摘要:以前人们十分重视林业的经济价值,但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加重以及十八大“美丽中国”目标的提出,人们不再狭隘地单纯追求其经济价值,而是越来越重视林业的生态价值。
林业建设是一项长期$基础的建设,是一项惠及千秋万代的公益事业,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可否认,经过这些年的建设,我国的林业法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也取得了相应成果。
但是,由于我国林业法制建设起步较晚,而且一直处于在摸索中前进的状态,在林业行政执法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在介绍现阶段我国林业行政执法概况的基础上,发现了一些问题。
关键词:我国;林业行政执法;问题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林业资源因其巨大的经济和生态价值,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
林业是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新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者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强化资源保护。
基于此,针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和问题的思考,提出加强新时期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些对策。
1林业行政执法概述
林业行政执法是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简称林业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林业法规于林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行政行为,这里的行政行为主要是指林业行政执法主体针对个人、组织采取的具体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对个人、组织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林业行政执法具有以下特点:(1)林业行政执法的主体是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体包括: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省级林业局,地、市、县(区)级林业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如森林公安机关、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等);(2)林业行政执法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林业行政执法是林业行政主体将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应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行为,会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2我国的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2.1林业行政立法脱离林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首先,随着人们对林业发展的重视,林业立法逐步发展起来,已基本涵盖林业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虽然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层出不穷,但还是存在着大量法律空白、主体不明确,对行政执法部门的义务规定得较少,具体程序不完善,处理方法模糊等等。
法律的不明确会在执法时造成许多漏洞,导致一些人故意钻法律空子。
其次,在一些草案的起草过程中,部门本位思想严重,一些部门不考虑大局而只想着为本部门谋利益,扩大本部门的权力,争权现象严重,对于处罚权、收费权等权力,各部门你争我夺,难以协调,而一些义务则成了“烫手山芋”,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谁也不愿承担。
还有,由于历史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立法工作一直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立法机关重视林业行政执法实体法的立法工作,而一直忽视程序法的建设。
然而,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一项非经合法程序作出的裁判,即使结果再正确,也是很难让人信服的。
2.2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经费不足
目前,我国基层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都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和林业专业知识培训,加之林业方面各种法规条例纷繁复杂,许多一线的执法人员都不能准确运用法律办理案件。
而且林业工作工作量大,一些单位还聘用了许多合同工参与到基层执法工作,导致执法队伍素质较低,不文明执法的现象大量存在。
当前,全国各地的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大部分都是事业单位,执法经费比较少。
特别是一些基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交通、通讯、培训、装配等经费十分短缺,致使办公电话打不通,办公电脑上不了网,交通工具没有钱修理和保养,工作人员下乡补助费发不出等等,因此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外,当前大部分基层林业执法单位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罚款,罚款越多,收入越多,所以使得林业执法者和行政执法的利益挂钩,很多基层单位出现以罚款为任务,一些执法人员甚至认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罚款已经成为个别执法人员的工作准则,完全背离了林业立法的初衷。
3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的几点建议
3.1加大宣传力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
一是密切部门配合,与林业局林政股、林业综合执法大队、防火办、野生动物管理、自然保护区(站)等部门密切配合,利用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湿地保护日、环境保护日、法制宣传日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等开展踩街、散发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解答群众提问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利用市电视台,制作报道林业执法专题活动,用鲜活案例来震慑犯罪分子;三是开展“三公”(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主题教育活动,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
3.2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大执法资金投入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是执法的主体,他们自身的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直接影响到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所以,首先要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执法水平,减少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同时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要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其次,设置一定的奖惩制度,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业绩纳入到执法人员的绩效考核中。
同时,要加大执法部门的资金投入,确保基层林业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正常发放,执法车辆和办公设备正常运转,坚决杜绝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现象发生。
3.3建立健全林业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林业行政执法
首先,各级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建立健全行政检查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其次,设立林业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加强对执法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一旦发现林业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过度执法、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对一些影响恶劣的
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林业法律的权威性。
此外,利用地方新闻媒体单位和人民群众对林业行政执法进行监督,确保林业执法的公开性、公正性、透明性,提高我国林业执法力度。
以辽宁省海城市为例,设置了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县林业局成立了林业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并聘请了当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为执法监督员,让社会各界监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保证林业行政执法顺利进行。
4结束语
总之,森林不仅具有重大的经济价值,而且还有改造自然、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障农牧业生产等多方面的生态价值。
然而我国目前的林业行政执法还存在许多问题,对其的完善已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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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桂家友.浅谈太湖县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林业科技,2017,43(02):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