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2]河道生态治理设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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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十二五”河道生态治理技术指南研究及编制

上海市河道生态治理设计指南

(试行)

上海市河道生态治理技术指南编制课题组

2012.12

参加人员

刘晓涛阮仁良李巍朱雪诞魏梓兴王晖卢智灵孟智奇卓元午赵井根王丽卿蔡育左倬季高华杜心慧盛晖蒋欢朱斌张鑫

2000年以来,本市相继实施了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及“十五”和“十一五”两个五年计划,加大了河道水环境的整治力度,实现了“2005年底中心城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2010年底郊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的阶段性目标,全市河道水环境面貌有了明显的改善,上海河道水环境治理方向将从“消除黑臭、改善水质”为主向“稳定水质、修复生态”为主转变。

为全面推进“十二五”期间河道生态治理工作,上海市水务局于2011年4月15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指导2011年率先进行的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工程的实施。在总结本市历年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及2011年试点工程的经验教训及技术优化的基础上,形成《上海市河道生态治理设计指南》(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指导及规范河道生态治理工程的设计。

本指南在试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及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至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河道生态治理项目组,邮编200434,上海市逸仙路388号810室,以供修订时参考。

1、总则 (1)

2、规范性文件及规程规范 (3)

3、术语及定义 (5)

4、分类 (7)

5、河道生态治理的一般规定 (8)

6、河道生态治理设计主要内容 (9)

6.1河道生态治理设计主要程序 (9)

6.2不同类型河道设计重点 (12)

6.2.1中心城区和郊区城镇区河道 (12)

6.2.2新城新镇和大型居住区河道 (12)

6.2.3农村地区河道 (13)

6.3现状调查及分析 (13)

6.3.1水质调查与分析 (14)

6.3.2底质调查与分析 (14)

6.3.3水生态调查与分析 (15)

6.3.4水文调查 (15)

6.3.5污染源调查与分析 (15)

6.3.6陆域植物群落调查及分析 (16)

6.4河道设计 (16)

6.4.1河道平面形态设计 (16)

6.4.2河道断面形式设计 (18)

6.4.3河底微地形的设计 (19)

6.4.4硬质护岸改造设计 (21)

6.4.5河道水质净化辅助技术 (22)

6.4.6亲水性设施设计要点 (24)

7、生态护岸材料 (26)

7.1一般规定 (26)

7.2石笼 (28)

7.3生态袋 (29)

7.4生态混凝土块 (31)

7.5开孔式混凝土砌块 (32)

7.6叠石挡墙 (32)

7.7干砌石护坡 (33)

7.8抛石护岸 (33)

7.9网垫植被类护坡 (34)

7.10植生土坡 (34)

7.11新型生态护岸材料的应用 (34)

8、陆域植物群落恢复设计 (36)

8.1发挥生态服务功能要求 (36)

8.2物种配置原则 (37)

8.3群落结构要求 (37)

8.4植物分类及编码 (38)

8.5推荐植物配置 (39)

9、河道水生态系统恢复设计 (41)

9.1水生植物配置 (41)

9.1.1类群配置原则 (41)

9.1.2种类配置原则 (42)

9.1.3种类选择要求 (44)

9.1.4种植生境要求 (44)

9.1.5种植方式设计 (45)

9.1.6种植时间要求 (45)

9.1.7水生植物的维护管理要求 (46)

9.2水生动物配置 (46)

10、附则 (47)

附录一:上海河道生态绿化植物名录

附录二:水生植物种植种类选择及特性表

附录三:放养水生动物的种类和特性表

附录四:生态护岸材料指标选取说明

附录五:上海市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目录

1、总则

1.1为科学地指导本市河道生态治理的设计,充分发挥河道治理工程在河流生态保护与恢复、水质维持与改善、河道生态景观的恢复与建设中的应用,提高河道的生态服务功能,特制定本指南。

1.2河道生态治理是指在河道陆域控制线内,在满足防洪、排涝及引水等河道基本功能的基础上,通过人工修复措施促进河道水生态系统恢复,构建健康、完整、稳定的河道水生态系统的活动。本指南提出了上海市河道生态治理的相关术语、治理原则和总体目标、治理的主要内容及关键性技术等相关内容。

1.3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区域内水质相对稳定、规模适宜的河道生态治理设计,具体选用范围如下:

河道截污工程基本完成或近期可完成,无明显点污染源直排入河(含大型市政雨水泵站),已消除黑臭,有一定的透明度,无通航要求的区级及以下河道。

1.4河道生态治理总体目标见表:

河道生态治理总体目标

2

1.5河道生态治理设计宜建立在对河道生态环境历史资料和现状监测数据全面调研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之上,综合运用水利工程学、环境工程学、生态工程学和景观园林工程学等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和技术,开展设计,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5.1 综合性原则:河道生态治理应在保证河道防洪、排涝、引水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河流的生态功能、水质净化、生态景观等功能的需要,同时兼顾亲水活动的安全。

1.5.2 协调性原则:体现河道及周边区域发展的特点,注重与沿线整体风貌相协调,河道生态景观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1.5.3 自然性原则:坚持恢复河道自然水生态系统生境,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状河道的形态、地形、水文等条件;物种的选择及配置宜以本土种为主,构建具有较强的自我维持及稳定的水生态系统。

1.5.4针对性原则:根据工程河道的特点及建设目标,科学诊断河道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有重点的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生态治理。

1.5.5 经济性原则: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因地制宜、节能高效;统筹前期建设与后期管护,尽可能降低前期建设成本和后期的养护费,实现河道生态治理的可持续性发展。

2、规范性文件及规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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