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书法的中和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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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之美 2013年1期

中和之美  2013年1期

“中和”是林峰在长期的书法实践中寻获的美学理念。

“中和”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神核心,自魏晋以来成为中国古典书法美学形成的基础。

同时,我们也从当代浙南书风中看到了“中和”,从永嘉学派中领悟到了“中和”的思想真谛,也从林峰生于斯、长于斯的瑞安文脉中感受到了“中和”地域内涵。

一、地域与环境:林峰书法的风格基因从书法地理学的视角来看,地域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对于书法家有着潜在而稳定的影响,这种影响是书法家在书法创作中挥之不去的基因。

一般来说,不同的地域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可以朔造出不同的书法形态与风格,从书法史的纵向横观,中国书法形态的多样性与丰富性与中国地理与人文环境的差异性有关。

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布封,有“风格即人”的重要理论,与中国的“书如其人”有着一脉相呈的关系。

书法做为一种艺术性的文化形态,其地域风格往往隐藏于书法内部,时刻影响着字体延续、风格传承、书写载体、笔法传播。

林峰是瑞安人,他的书法折射着温州瑞安地域自然与社会的交映的光束。

瑞安是永嘉文化的发祥地,文脉源远流长。

自古民间传说“瑞安出才子”。

据统计,自隋朝以来,历代进士307位,其中状元三位。

特别是自宋以来,学人蔚起,人才辈出。

南宋陈傅良是是永嘉学派最知名的学者和代表人物。

他的学生叶适,更是永嘉学派的集大成者。

近现代更是涌现了孙衣言、孙锵鸣、孙诒让、黄体芳、黄绍箕、陈介石、宋恕、项骧、戴家祥等一大批近现代文化名人。

孙氏藏书楼――玉海楼更是全国闻名。

被誉为“浙南四支笔”的书法家:池志徵、孙诒泽、许苞、项廷珍也成长在这里。

从文化地理学的意义来看,“浙南四支笔”的形成与瑞安文脉也有着密切的联系,有着浙江区域乡贤文化的深层基因。

返观古今书法名家,他们的成长,总是无法割断地域文化母体之间的精神联系,这即是鲁迅所谓的区域“固有之血脉”。

林峰生长其间,长期受到瑞安文化的浸润。

林峰自幼追慕先贤,得乡贤潘知山指授,后又随张如元、林剑丹、张索、陈忠康诸先生问学。

浅析儒家思想与书法的“中和之美”

浅析儒家思想与书法的“中和之美”

浅析儒家思想与书法的“中和之美”作者:彭芳湲来源:《文艺生活·文艺理论》2015年第08期摘 ; 要:书法艺术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被称为形象化的哲学。

中国书法长期受到以中庸为主的儒家思想的深刻影响,“中和之美”最终成为艺术的灵魂。

关键词:书法艺术;儒家;中和;中庸中图分类号:J292.1 ; ; ; ;文献标识码:A ; ; ;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23-0173-01一、中和之美在儒家思想中的地位中华民族是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历史文化古国,众多的哲学思想对书法发展有深刻的影响,如儒家的中庸之道、道家的师法自然、佛家的禅宗佛理等。

其中,儒家思想对书法艺术的影响不容小觑。

儒家思想是中国封建的正统文化,它的精神追求、审美理念都已成为中国书法的精神来源。

儒家以“中和”为美,“中和之美”是儒家的基本美学观念,也成为中国书法艺术的审美理想之一。

历史上众多的文艺者在进行艺术创作时,都以中庸过犹不及为原则,这种思想对称作“居国粹第一当无让焉”的书法艺术渗透颇为深刻。

从宏观来看,中国的书法是由黑色的线条和净白的纸面构成,黑白二色便形成了和谐的艺术形象,“中和”、“中庸”思想便在汉字书写过程中无意识的体现出来。

从微观来看,中国的书法从笔法到结体,从形式到风格,从技法到精神各方面都渗透着这种思想。

“中庸”、“中和”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他们不仅是儒家所倡导的一种宇宙观、方法论,也是儒家伦理和审美思想的集中体现,同时也代表了中国文化的核心,是形成中国人普遍的思维和审美方式的思想根源之一,并对后世的文艺美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中和之美在书法技法中的体现“中和之美”的要求表现在书法技法上,是要求书法的用笔、结字、章法等形式因素“变化而不杂乱,统一而不单调”,使书法作品整体更和谐统一。

首先,“中和之美”在书法用笔和结字方面的表现有,要求笔笔中锋,要“不欲太肥,肥则形浊,又不欲太瘦,瘦则形枯,不欲多露锋芒,露则意不持重;不欲深藏圭角,藏则体不精神;不欲上大下小,不欲左高右低,不欲前多后少。

什么是书法的“中和”之美?

什么是书法的“中和”之美?

什么是书法的“中和”之美?
书法创作的过程如同“练太极拳”的过程,刚柔并济、气息丹田,任何字体的书法都讲究“阴阳协调”这样在审美上才有“平衡感”又不审美疲劳,书法有“笔法美、墨法美、线条美”,这也是人们热衷于学习书法的主要原因,然而书法还有一种美,叫做“中和”之美,
所谓书法的“中和”之美,都体现在书法的“墨韵”之中,因为
“墨韵”是最容易刺激人们的视觉效果,再好的笔法、结构,如果“墨韵”不足的话,那么这样的书法就有缺憾了,书法的“中和”之美是从字体内在的线条散发出来的“韵味”,不刚不柔,恰到好处,确切的说是偏向于“柔和”,
比如清朝康熙时期的书法家姜宸英的书法以摹古为本,上溯晋人,又宗法米芾、董其昌,融各家之长,清逸秀俊、气度文雅;清代中期书法家王文治,其工于书法,擅长行书,宗法“二王”,受赵孟頫、
董其昌影响较深,喜用轻毫长锋淡墨,书法飘逸婉柔,秀韵天成,时称“淡墨探花”,这就是“中和”之美,
值得注意的是书法的“中和”之美并不能带有“流宕不羁、巍巍浩荡、气势逼人”之势,这样的话太过于刚强了;书法的“中和”之美也可理解为两种或多种字体的结合,比如“行草”“草隶”,宋代书法家杨凝式的狂草《神仙起居法》该帖肆意纵横、变化多端,并在草书中夹入行书,被称之为“雨夹雪”。

简单的说书法的“中和”之
美也叫书法的双重风格,。

中国书法的中和之道

中国书法的中和之道

中国书法的中和之道作者:何学森中国书法的基本法则是“立象以尽意”。

“象”与“意”的追求,在“制器尚象”和“格物致知”这两个古老概念中就有充分体现。

“制器尚象”出自《周易》,它的意思是,制造的器物要体现人的思想观念和审美情趣,要在具体的器物中寄托一种思想理论。

比如,“天圆地方”就在器物中反复体现,我们从琴棋书画里面即可以找到很多例证。

“格物致知”出自《礼记·大学》。

格物指的是接触事物,了解认识事物;致知是通过分析事物而获得知识、见解,形成一种理论认识。

儒家传统的看法认为:所有的事物都蕴含着“天理”“道”,人类推究、穷尽事物之理,就能对人生的道理豁然贯通。

东汉书法家、书法理论家蔡邕《笔赋》说:“上刚下柔,乾坤位也;新故代谢,四时次也;圆和正直,规矩极也;元首黄管,天地色也。

”初唐书法家、书法理论家虞世南的《笔髓论》赞扬毛笔的笔管“虚心纳物,守节藏锋”,是根据竹子的自然特征而作出的格物比德。

具体到书法文化的语境中,“守节”“藏锋”这两个词的含义应该有所延伸。

“守节”要求握笔、运笔必须符合规矩,“藏锋”要求行笔时保持笔头的正确位置,锋藏画中,以确保所写出笔画的形态、质感。

蔡邕、虞世南的这些论述都是在“格物致知”。

我们的文化传统极其重视理论思维,书法领域也是如此。

传统书法理论中的“书道”一词就体现出这一点。

社会上曾经有一种说法:日本人讲“书道”,中国人讲“书法”。

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上海书画出版社《历代书法论文选》中大约有45个“书道”,此外还有一些实际隐含了“书道”的“道”。

所谓“书道”,是说书法之中有规律、途径、事理、道义、学问、思想理论体系。

“书法”则比“书道”更宽泛。

我们更多的时候谈“书法”而不是“书道”,体现出一种对于“书道”的敬畏。

如果书法创作时有一种“制器尚象”的意识,欣赏书法时怀着一种“格物致知”的心态,这就是“书道”意识。

没有理论,就没有“书道”;没有书道,“书法”就只是写字。

“立象以尽意”,尽的是什么“意”呢?是“圣人之意”,是天人合一的“天地宇宙之心”,这就是书法蕴含的最高层次的“道”。

试论书法“中和”之美

试论书法“中和”之美

艺术论坛Arts circleARTS CIRCLE 2010/10试论书法“中和”之美TEXT /张喆程洁书法是中国特有的艺术,虽然书法艺术的自觉化至东汉末才发生,但书法艺术几乎与汉字同时萌生。

中国书法之美是其他国家文字形态所不及的,书法的品评过程,是观赏者的“美的创造过程”。

书法的赏析不仅是体会作品点画、结体、章法的匠心与功力,更重要的是通过作品去感受书法家的气质,情感,以及审美追求。

欣赏书法中的“中和”美,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欣赏习惯,是我们必须要重视的。

顾名思义书法就是对汉字形体书写并对构成文字的线条与法度、法理的规范。

它不摹拟客观的外在形象,而是以用笔、结体布局中创造出来的线条形式直接表现某种朦胧宽泛的情感世界。

古人曾探讨了书法形式与书法家个人情感的“异质同构”的审美对应关系并进而对欣赏者产生情感共鸣和美的享受。

古人渭:喜则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则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丽。

情者重轻,则字之敛舒险丽亦有浅深,变化无穷。

书法家要在作品中表现对宇宙结构、生命形式的审美感受,要表现起伏变化的情感力度,不断地探索用笔规律,使观赏者见字如见其人。

所谓“逆”势用笔、“骨肉相称”“藏头护尾”、“疾涩”得当、“行留”结合等,都表明了艺术家对书法线条的表现力的不断开掘与发展,才使得书法艺术千姿百态、魅力不衰。

一幅书法作品的笔画的粗与细、长与短、轻与重、润与燥、以及结构的疏与密、斜与正、大与小、宽与窄等合乎美德要求的搭配与变化,在整幅作品中节奏感非常突出。

这样的书法作品能使观者把它当作一曲优美的乐章来欣赏,从“计白当黑”中仿佛听到了从键盘下面发出令人心潮为之起伏的声音来。

这是“乐音”这也是书法艺术语言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书法的质、气、神上难得一“静”字,动中有静,动益静、动后静。

昔人谓王羲之书法幽静矣,诚然,若不能以静观之则隔矣。

欣赏者也应由一“静”界。

中国传统文化是儒家的“中和”文化,是人与自然、主体与对象、主观与客观、感性与理性、情感与理智的朴素和谐统一。

书法中的中和思想

书法中的中和思想

书法中的中和思想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书法中的中和思想中国书法艺术博大精深,源远流长。

在他长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人们审美趋向的不断变化,和书法家的不断概括、提炼,逐渐形成了一系列优秀的书法传统。

这些优秀的书法传统对于推动中国书法整体的发展,推动人们审美情趣的不断提高,对于中国传统书法艺术的继承与发扬,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在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过程中,有一些思想观念长期受到人们的尊崇,成为书法活动中最高指导原则。

例如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明人尚态,这些原则在历史上起到了推动书法艺术发展的作用,成为书法发展的内在思想源泉。

儒家思想对中国书法美学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它的思想贯穿于三千多年的书法长河之中,是一条重要的血脉,在其中起作用的是一种潜美学,也就是审美上的潜在、转折的制约。

它通过对人生的指导,隐秘地反映在书法的创作中,这也致使中国书法始终是以和谐自然、和谐社会作为终极价值。

同时儒家思想又成了书家精神的调节剂它着眼于书家的带有共性色彩的人格塑造。

统观儒家思想和审美倾向对书法美学的影响是中和之美。

这个思想形态影响所及,在中国书法中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历代的书法审美观念无不受其思想的影响。

纵观中国书论,无不以孔子“中庸之道”思想为轴心。

项穆提出中和的审美思想,正是书法艺术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他说:“圆而且方,方而复圆,正能含奇,奇不失正,会于中和,斯为美善??况夫翰墨者哉。

”黄惇先生在《中国书法史·元明卷》中说:“项穆的《书法雅言》自始至终围绕中和二字论书,所谓规矩从心,中和为的。

在文章中,他论‘古今、辨体、规矩、神化、取舍’??无不以‘中和’观照。

”我们从《书法雅言》的17章论述中都可以看到中和思想的影子。

可见,中和的美学思想在项穆的书学思想中体现得极为深刻。

项穆的中和美学思想是在传统儒家中庸思想的基础之上提炼出来的。

关于“中庸”一词,何晏注《论语》:“庸,常也。

书法中的中和思想

书法中的中和思想

书法中的中和思想中国书法艺术博大精深,源远流长。

在他长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人们审美趋向的不断变化,和书法家的不断概括、提炼,逐渐形成了一系列优秀的书法传统。

这些优秀的书法传统对于推动中国书法整体的发展,推动人们审美情趣的不断提高,对于中国传统书法艺术的继承与发扬,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在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过程中,有一些思想观念长期受到人们的尊崇,成为书法活动中最高指导原则。

例如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明人尚态,这些原则在历史上起到了推动书法艺术发展的作用,成为书法发展的内在思想源泉。

儒家思想对中国书法美学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它的思想贯穿于三千多年的书法长河之中,是一条重要的血脉,在其中起作用的是一种潜美学,也就是审美上的潜在、转折的制约。

它通过对人生的指导,隐秘地反映在书法的创作中,这也致使中国书法始终是以和谐自然、和谐社会作为终极价值。

同时儒家思想又成了书家精神的调节剂它着眼于书家的带有共性色彩的人格塑造。

统观儒家思想和审美倾向对书法美学的影响是中和之美。

这个思想形态影响所及,在中国书法中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历代的书法审美观念无不受其思想的影响。

纵观中国书论,无不以孔子“中庸之道”思想为轴心。

项穆提出中和的审美思想,正是书法艺术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他说:“圆而且方,方而复圆,正能含奇,奇不失正,会于中和,斯为美善??况夫翰墨者哉。

”黄惇先生在《中国书法史·元明卷》中说:“项穆的《书法雅言》自始至终围绕中和二字论书,所谓规矩从心,中和为的。

在文章中,他论‘古今、辨体、规矩、神化、取舍’??无不以‘中和’观照。

”我们从《书法雅言》的17章论述中都可以看到中和思想的影子。

可见,中和的美学思想在项穆的书学思想中体现得极为深刻。

项穆的中和美学思想是在传统儒家中庸思想的基础之上提炼出来的。

关于“中庸”一词,何晏注《论语》:“庸,常也。

中和可常行之德也。

”郑玄注《礼记》说道:“明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

语文(心得)之浅谈书法的中和美

语文(心得)之浅谈书法的中和美

语文论文之浅谈书法的中和美陈伟彬中和美中国古典美学体系中较为原始的一个审美范畴,被人们推为古典美学的最高理想。

它对书法的发展和审美标准等问题一直起着深刻的影响。

所谓中就是指对立着的二个方面,确到好处地获得一种和谐的统一,中也者,无过不及是也;和也者,无乖无戾是也。

这种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思想,揭示出对立统一的基本规律,它要求矛盾着的双方都应当在适当的限度内发展,没有过与不及,从而保持着一种和谐的、合乎理智的状态,所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种思想对中国古代书法美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具体来说,中和美要求情理结合,感情的抒发要符合理性规范,适中而不过分;书法外在形式美因素达到和谐统一;阳刚美和阴柔美相兼顾,表现刚柔相济、骨肉相称的中和之美。

中和美首先强调情理统一,感情的抒发要符合理性规范,适中而不过分,要符合温柔敦厚原则。

古人把认为颜真卿的《祭侄文稿》更胜于《争座位帖》就是以这种原则来评价的。

因为《争座位帖》带有怒气,不符合温柔敦厚原则。

在创作上,中和美强调理性,要求心境平和,不急不躁,这样才能达到理性的艺术效果。

从这种内在感情、创作精神状态的中和要求出发,他强调书法外在形式美因素达到和谐统一。

这些形式美因素的辩证统一主要体现在用笔、结字、章法等方面。

用笔上的藏锋与露锋、方与圆等,力求变化多端而又能和谐统一;结字以结构为基础,通过疏密、虚实的处理使单字以特别的、富有艺术感的体势呈现出来;章法为字与字之间的关系,主要通过字距、行距等方面调整书法作品的整体篇章。

由此可以看出,中和美追求的是统一中的多样变化,在变化中能服从整体风格。

王羲之其所以被历代书家奉为书圣,就是因为他的书法含文包质,不激不厉,富有一种和谐之美。

孙过庭在《书谱》写道:右军之书,末年多妙,当缘思虑通审,志气平和,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

志气平和,不激不厉指的就是中和之美。

这种会于中和,斯为美善的思想,至明代的项穆,在他的《书法雅言》中被发挥得淋漓尽致,他要求书法艺术修短合度,秾纤透中,轻重协衡,阴阳得宜,刚柔相济,奇正相错,肥瘦得体,书法贵在险而稳,奇而不怪。

书法的“中和之美”与书家人品及创作的关联

书法的“中和之美”与书家人品及创作的关联
度 的计 划 必 然 会 落 空 。
注释 :
() 6 结束 字幕传播效果最差
结 语
实 际上 , 数 观 众 对植 入 式 广 告 并 不 很 介 意 , 们 认 为 这 多 他 是 企 业 提 高 知 名 度 、 视 台增 加 收 入 的 正 当途 径 。 大 家反 感 电 的是 不 节 制 、 硬 露 骨地 插 广 告 。 徐 克 导 演 曾说 :现 实社 会 生 “
的美的创造 , 对于我 国民族 的含 蓄 、 内向性格 的形成 , 以及各 种 艺术 创造在 总体 上强调 含 而不露 的含 蓄美 , 从容 中道 , 而成 婉
沈尹默先 生评价王 羲之 的用 笔方 法为“ 内恹法” 在谈到 学 ,
习 书 法 的体 会 时 , 出 : 我 认 为 初 学 者 宜 用 内 恹法 , 指 “ 内恹 法 能 运
① 数 据来 源 : 中国 中央 电视 台广 告部 网站 .
( 艳梅 . 聂 电影 植 入 式广 告 的创 意 形 式和 创 意 方 法研 讨 . 告大 观 广 ( 理论 版 )2 0 ( ) ,0 86 .
③数据来源: 北京晨报2 1 年 2 0 0 月8日报道. ④刘佳琼 , 李本乾 . 植入式广 告的运用和处理研究—— 以2 0 年央 07
“ 中和 之 美 ” 书 法外 在 体 现 来讲 . 从 侧重 于 各 组 对 立 元 素 的和 谐 统 一 ; 道 从 德 伦理 啄 则 上讲 , 要 求 书 家 养 成 舍 而不 露 的 性 格 , 则 这在 潜 移默 化 中促 进
书法 的“中和 之 美” 对 书家 人 品 的塑造 起到 了积极 的作 , 用。 人正” 书正” “ 和“ 是两相呼 应的。书家的人 品、 修养 到 了一定

浅析书法的和谐之美

浅析书法的和谐之美

大 众 文 艺大190自古至今有太多的书法艺术家,用他们的手中之笔书写出书法美的艺术,书法的美存在很多方面,一点、一画、一撇、一捺、处处都体现出书法得艺术之美,自古至今的优秀的书法作品,它总是体现出书法美的方方面面,更能体现着无穷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才是我们书临百遍不烦,书临百遍而不厌。

本人在这方面是深受感触。

在每一次临习古代之碑帖都有新的感受新的收获,碑帖中的点画,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列与列之间,谦让、映带、大小、字距、行距等等方面,无不体现出古代书法字体之间的和谐。

每一次都能从碑帖中体味到书法艺术的和谐之美。

记得从小老师和父母就手把教我写字,他们就常说,“孩子这一撇写得好看,这一个字好看,那一个字写得非常美,听了这样的赞扬,那才叫人美在心里,真是字美人也心里美。

”很小的时候家里很穷,买不起纸张,于是爸爸就教我在水泥地上用水写字,每天天一亮,我就端来一碗水,左手拿着碑帖,右手拿着毛笔蹲在水泥地上写了一行又一行,写了一遍又一遍,只是感觉写的越来越起劲,而不是感觉的累,因为书法给我带来的是美的享受。

现在一有空还到公园练习书法,公园里能看到一些书法家们在水泥地上书写,用他们自制的毛笔,拿着一个长长的笔杆,书写书法的艺术之美,常常围来很多观众来欣赏,他们常常是赞叹不已。

书法艺术是中国特有的艺术,它是我们中国一门独特的艺术,从最早的甲骨文、金文,发展到篆书,隶书,再到日后的草书、行书、楷书;每一种书体无不体现出书法美的所在,在这个波澜壮阔的历史长河里,同时也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书法家,我十分羡慕这些书法家,从而更加下定决心练习好书法。

在多年的学习过程中,我的字有了很大的进步,而且我还懂得了许多道理。

练习书法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坚持勤学苦练,持之以恒,这样才能练好书法。

我还明白写好书法还能体现合作意识、团队精神,就像我们人一样,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才能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的美,整个社会的和谐之美。

和合统一之美——《书谱》中的中国书法美学思想

和合统一之美——《书谱》中的中国书法美学思想

和合统一之美——《书谱》中的中国书法美学思想和合统一之美--《书谱》中的中国书法美学思想前言:本文从“中和”的传统审美角度出发,对书法美学著作《书谱》的理论进行浅析,将其美学思想概括为和合统一的和谐美,并从书法与环境、人和字本身的三个角度出发进行论述,以欣赏的角度阐释书法带来的美好享受。

对于书法美学,本文不强求严密的逻辑体系和理论架构,仅以概括总结的方式表现书法美的特色,并借鉴不同书论者对于书法和谐的观点,试图将这种和合统一的特点解读为中国美学乃至传统文化的独特体系,感悟美学上的“天人合一”。

书法是我国特有的艺术形式,也是中国传统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无论欣赏书法还是亲自书写,都会有一种由衷的美之享受。

孙过庭所写的“余志学之年,留心翰墨,昧钟张之馀烈,挹羲献之前规,极虑专精,时逾二纪。

有乖入木之术,无间临池之志。

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信可谓智巧兼优,心手双畅,翰不虚动,下必有由。

一画之间,变起伏于锋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

”,体现了一个书法爱好者出对书法无尽的赞叹和热爱之情,也突显出书法之美是自然而充满生命的。

书法是人的创作活动,因此能够在抒发喜怒哀乐同时,表现超然的意境,起到陶冶情操的作用,使情感达到平衡欣慰的中和状态。

通过运笔力度、线条形态、行文结构等,书法能够表达高于状物的独特神韵,体现丰富的艺术风貌。

我国的美学家宗白华曾说过,“(中国)书法却自殷代以来,风格的变迁很显著,可以代替建筑在西方美术史中的地位,凭借它来窥探各个时代艺术风格的特征”,足见书法美学在中国美学甚至中国传统文化之美的地位。

这种“关乎人文,化成天下”的美学价值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追求,是一种和合统一的和谐之美,即儒家典籍《中庸》的“致中和”思想:“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浅论古代书法美学中和美的表现形式

浅论古代书法美学中和美的表现形式

Literarytheorytoexplore 文艺理论探索Cutting Edge Education 教育前沿 15浅论古代书法美学中和美的表现形式文/景安文摘要:传统书法是我国重要的文化遗产,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关键构成部分。

从古代书法美学角度进行分析,中和美是传统书法美学的呈现方式,在艺术表现中具有重要的探究意义与价值,对探讨传统书法发展历史及其特征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主要根据传统书法美学价值,针对中和美的具体表现方式展开分析,不仅可以剖析传统书法的美学特点,也有助于我们探讨古代书法的流派以及中和美的外在表现方式,为传统书法课题研究寻找更加多元化的角度,同时积累更丰富的经验,推进古代书法美学的研究。

关键词:古代书法;美学;中和美;表现形式古代书法美学是传统书法作品中所体现的突出特点,中和美则是书法美学中的重要表现方式之一。

根据其表现特征通常可以划分为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书法作品的外在表现方式各不相同,所带来的视觉感受和艺术感染力也有所不同。

古代书法通过长期的演变以及发展,在书写特点、组合方式和结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也使古代书法的美学特点更加丰富和突出,这些演变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深入探讨。

掌握古代书法的美学特点及其价值,不仅可以为古代书法的研究积累丰富的经验,也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古代书法美学存在的困惑和争议。

1 古代书法美学特征古代书法美学体现出明显的文化特点,具备强烈的艺术性特征。

书法是我国古代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书法中不只体现出古典和谐美的特点,也传播与继承了中和美,受“中庸”思想的影响,促使中和美变成古代书法的突出特征。

我国古典文化源远流长,古代书法的美学特点需要我们持续探究,研究古代书法就要全面探讨与了解中和美的艺术价值。

把中和美作为突出的美学特点进行研究,不只是古代书法美学的典型体现,还是我们深入探讨古代书法美学的着手点。

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中和美的特征,掌握其在古代书法中的外在表现方式。

“中和”观——学习书法形式美的路径

“中和”观——学习书法形式美的路径

712022/02 No.240“中和”观—学习书法形式美的路径内容提要:本文围绕儒家“中和”思想,将“中和”观的具体内涵和书法艺术的形式美紧密联系起来,从点画、字形结构和章法布置三个角度入手,讨论书法艺术中的“中和”之美,并将“中和”作为衡量书法艺术形式美的重要标准,并通过列举古代经典碑帖来阐明“中和”观对学习书法形式美以及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书法艺术;中和;形式美文_王茂竹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引言一件书法艺术作品,除了文字内容,还有更为重要的点画、结构、章法等形式方面的元素。

“形式美”作为书法艺术美的本体,发挥着基础和决定性作用。

书法形式美感程度的高低与形式中所包含元素的多样性、矛盾性有着紧密的联系。

纵观书法史长河,古代所流传下来的经典碑帖以及传世书论中所阐述的“中和”思想以及书家的“中和”观如同主心骨一般对书法艺术的形式美起着极其重要的支撑作用。

不仅是在古代,直至今天,“中和”观对我们临习和创作过程仍然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一、儒家思想中的“中和”观早在上古时代,“中和”观就已经发轫。

尧曾经对继承者舜说道:“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

”[1]292其中的“中”大致指的是“中间”“正确”“公平”之意。

明确提出“中和”概念的是孔子,并且该观念可见于丰富的儒家经典之中。

值得一提的是,在早期,“中庸”与“中和”有着极其相近的含义,郑玄将“中庸”解释为使用“中和”,将“庸”当作“使用”之意。

由此可见,“中庸”最初含义为“用中”,只是后来在儒家思想的传播过程中“中庸”和“中和”二者所涵盖的范围出现了一定的区别,但是其核心内涵却是一致的。

《中庸》说道:“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

”[2]可以说,“中”就是指天下之“大本”、天下事物之根源,“和”则指人的情绪释放要符合节制而不过分。

“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2]这句话是说“和”是天下各事物通行的准则。

所以说“中”“和”共同构成了世间万物的本源和规律。

探索古代书法美学中和美的表现形式

探索古代书法美学中和美的表现形式

21海外文摘OVERSEAS DIGEST 海外文摘2020年第20期总第823期No.20,2020Total of 8230引言古代书法美学是其表现的特点,其中“中和美”作为美学体现的代表,分成阴阳两种表现形式。

同时书法作品流派众多,在实际展示的过程中,更能体现出美学的精髓。

古代书法经历千年的发展周期,在书写特征、结构上的运用,都积累了浓厚的文化底蕴,使得书法的美学特征十分鲜明,引人入胜。

通过对古代书法美学特征的研究,解决美学研究问题,推动古代书法更好地发展下去。

1古代书法美学特征古代书法美学在文学领域上有着较高的地位,因书法的文化特征,也使得书法美学具有一定的艺术性。

中国古代文化中书法是关键的一项内容,继承古典文化的和谐美,融合过程中推动中和美的发展。

也使得中和美成为古代书法中的重要美学表现特征。

若要了解古代书法就需要对其中和美进行研究,古代书法文化展现出的气势,使得对其美学特征进行深入研究。

这也是了解古代书法的切入点,对此,要通过对古代书法的研究,正确认知中和美的特点,知晓其在书法中的表现形式。

2 中国古代美学“中和美”的界定中国古代文化指的是中和文化,其中中国的艺术、美学都具有和谐美的特点。

作为美学系统要素之一的书法,也将这种精神融合在书法的笔触中,以展现中和之美为书法的最高境界。

正如古时候说的那样“极者,中之至也”“会于中和,斯为美善”。

这里的中和指的就是适中即可,强调的是和谐统一的思想。

中国古代美学更加强调的是人与自然、主观与客观等之间形成和谐统一。

将这种审美观点带入到书法美学中,需要满足情理结合,才能有效抒发情感。

适中但不过分,讲究书法的气势与构架要均匀,各种因素融合在一起不会产生违和之感,则为内外统一。

阴阳两种书法表现形式,正好符合和谐统一的观点,可以相互结合,表现出融合后,刚柔并济的中和之美。

3古代书法的主要流派3.1南派古代书法从出现到发展和传承,形成了不同的流派,每一个流派都有着自己的笔势特征,并且存在一定差异性。

古代书法美学的“中和”美理想及其历史演变

古代书法美学的“中和”美理想及其历史演变

古代书法美学的“中和”美理想及其历史演变中国古代书法美学是一个以“中和”之美为最高理想,强调状物与抒情、再现与表现结合,注重形与神、意与法、天资与功夫素朴和谐统一的审美意识系统。

其“中和”美思想居于主导地位。

对它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充分把握古代书法美学,正确鉴赏、评价古代书法艺术。

本文采取逻辑与历史相结合的方法,论述古代书法美学的“中和”美理想及其历史演变。

一中国古代文化是"中和"文化,中国古代艺术、美学是古典和谐美的艺术、美学。

作为整个中国美学系统要素之一的古代书法美学,也与这种时代精神相一致,以"中和"之美为自己的最高理想,正所谓"极者,中之至也","会于中和,斯为美善"。

所谓"中和",即适中,强调对立面的和谐统一。

"中也者,无过不及是也。

和也者,无乖不戾是也"(项穆)。

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古典文化的素朴辩证精神。

中国古代美学强调人与自然、主体与对象、主观与客观、感性与理性、情感与理智的素朴和谐统一。

这种审美理想体现在书法美学之中,便要求情理结合,情感抒发要符合理性规范,适中而不过分,书法外在形态"势和体均"、"平正安稳",各形式美因素达到和谐统一,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两相兼顾,不偏不倚,表现出刚柔相济、骨肉相称的"中和"之美。

它首先要求情理统一,主张书法表现的情感意蕴必须适中,不过度,不超出理性规范,要符合"温柔敦厚"的审美原则。

它强调"志气和平,不激不厉","气宇融和,精神洒落"。

古人把颜真卿的《祭侄稿》与《争座位帖》比较,认为前者更胜过后者。

为什么呢?这正是以"中和"原则去衡量的:"《座位帖》尚带矜怒之气,《祭侄稿》有柔思焉。

藏愤激于悲痛之中,所谓言哀已叹者也。

书法的中和之美

书法的中和之美

书法的中和之美
书法的中和之美是指书法的造型、结构、线条、色彩和空间等各个方面相互协调、和谐的美感。

这种美感体现在书法作品中,可以使人感到舒适、自然、和谐。

书法的中和之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字体的中和之美:书法字体的造型、结构、线条等各个
方面相互协调、和谐,使人感到舒适、自然。

2.笔画的中和之美:书法笔画的流畅度、均匀度、对称度
等各个方面相互协调、和谐,使人感到舒适、自然。

3.格式的中和之美:书法格式的布局、对称性、层次感等
各个方面相互协调、和谐,使人感到舒适、自然。

4.色彩的中和之美:书法色彩的搭配、运用、对比度等各
个方面相互协调、和谐,使人感到舒适、自然。

中和与中庸—书法艺术的孺家美学原则

中和与中庸—书法艺术的孺家美学原则

中和与中庸—书法艺术的孺家美学原则中和与中庸—书法艺术的孺家美学原则濡家以符合中庸之道为最高的人生境界,所谓“极高明而道中庸”。

孔子在《论语·雍也》中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中。

有中正、中和、不偏不倚等义,庸,有平常、常道、用等义。

《礼记·中庸》发挥了孔子的思想,不仅以“中庸”为一种最高的道德,而且作为处理事物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不偏向任何极端,追求对立两端的统一与中和。

“中和”是儒家中庸之道的外在体现和审美原则。

《周礼·春官·大司乐》中就说:似乐德教国子中和抵庸孝友。

”以刚柔协调为中和。

孔子也以中和之美来作为诗乐评价的依据。

来源书法屋,书法屋是一个书法学习基地。

他说:“《关瞧》乐而不淫。

哀而不伤。

”桩仑语集解》引孔安国语说:4'乐不至淫,哀不至伤,言其和也。

”孔子的中和的审美原则正是基于中庸之道并在文艺领域生发出来的。

中国书法艺术也深受中庸之道的影响.在书艺审美中多强调中和之美。

书法艺术中的中和之美,也即是讲究书法的笔法、结体和章法,要求做到节制、不偏不倚,从而显示出美来。

宋代姜白石在《续书谱》中谈到“用笔.时就说:“用笔不欲太肥,肥则形浊.又不欲太瘦,瘦则形枯。

来源书法屋,书法屋是一个书法学习基地。

不欲左高右低,不欲前多后少。

”此处论及书法的用笔,强调对立面的协调与平衡,肥与瘦、露与藏、上与下、左与右、多与少、对立的双方均有各自的节制,超越对立与冲突,达到互相渗透,彼此融通的更高层次。

现代书学研究专家章祖安先生曾撰文指出:“一提‘中和’,马上令人想到这是中国的‘国粹’,这原没有错,但如果把中和美仅仅理解为四平八稳、无过不及,优雅和谐,却是极大的误解。

只须稍微仔细地考虑一下,中和之美表现在古人的理论与艺术实践中有极为丰富多彩的样式和不窗天渊的不同层次。

”他把中和之美分为三个层次:无过不及,和谐平稳,谓之平和,属中和美的最低层次。

“因夫性之所偏,而成其资之所迈”.突出地表现强烈的个性风格者,为偏胜。

中和之美

中和之美

中和之美——中国审美的灵魂中和是千百年来中国在审美中话之不绝的灵魂,中庸而和谐的美谓之中和。

中国的智者大多是不显山不露水的,因为他们遵循中庸之道,不张扬不过分,追求的是那一份完满的恰到好处。

中国古代思想认为,天下万物都可分为阴阳二极,阳为刚,阴为柔;推及审美世界,便体现为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

阳刚与阴柔相结合的“中和之美”,也是中国古典艺术的理想境界。

不惟刚柔相合,中和之美还要求所有相对应的两极审美因素的兼容,强调审美意蕴程度适中,不过分而无不及。

清人刘熙载说:“沈著屈郁,阴也,奇拔毫达,阳也”,“书要兼备阴阳二气”,“阴阳刚柔不可偏陂”。

刚中有柔,柔中有刚,婉而愈劲,婀娜中含遒健,正是理想的中和之境。

一、中国审美界对中和之美的追崇中国在艺术中对中和之境的追崇是由来已久的,也是历代不息的。

儒家美学是儒家哲学思想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中和之美是儒家美学的审美核心。

自汉武帝实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思想就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

儒家美学自春秋时期诞生,迄今已2500余年,在如此久远而厚重的历史积淀中,形成了卷帙浩繁、斑斓多姿的儒家美学文化遗产,这其中以“中和”为美的美学观,是儒家美学的核心。

孔子在《中庸》中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致中和,天地位焉。

”《艺概》论诗“质而文,直而婉,雅之善也”,评《国策》“沈而快”、“雄而隽”,认为古赋“调拗而谐,采淡而丽,情隐而显,势正而奇”,主张书法“笔画要坚而浑,体势要奇而稳,章法要变而贯”。

《吕氏春秋》在论音乐之美时则主张:“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太巨则志荡,以荡听巨,则耳不容,不容则横塞,横塞则振;太小则志嫌,以嫌听小,则耳不充,不充则不詹,不詹则窕;太清则志危,以危听清,则耳溪极,溪极则不鉴,不鉴则竭;太浊则志下,以下听浊,则耳不收,不收则不搏,不搏则怒。

书法的简约美、气韵美、中和美

书法的简约美、气韵美、中和美

书法的简约美、气韵美、中和美一、简约为美即“大乐必易,大礼必简”,“大音稀声,大象无形”。

这是大多中国传统艺术的表现形式。

如京剧:舞台上不设布景;除了必要时放上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之外,也没有多少道具和布景。

因此演员开门不见门,坐车不见车,牵马不见马。

不似中恰有真似;虚假处正是逼真。

谁能说这不是真正的艺术!书法更是简单到只有黑白,只有点线,但是能够点画生情,形外有意,风流韵致。

唐朝张怀瓘在《文字论》一文中说:“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可谓得简易之道。

”——用文字表达一个意思,须要几个词或几句话;而书法呢,写出一个字便能流露出作者的心灵,它真实得到了简易的真谛。

二、气韵为美在古代书论中,气常指形势、气格、气骨、气象,指的都是作品具有活跃的精神姿致,那是书法致美的一个基本因素。

王羲之在一篇专论笔势的文章中说,书法“扬波腾气之势,足可迷人”。

韵有别于气,本指和谐悦耳的声音。

韵用于书法,指制品的点画、字、行搭配恰当、布置停匀,形成和谐、美观、有力感、韵律感的整体。

书法之美是气、韵二者的化合物。

如果说,气即孙过庭在《书谱》中所说的“穷变态于毫端”,那么韵则是他在下一句所说的“合情调于纸上”。

气韵实际上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

清朝文艺评论家刘熙载十分推崇书法气韵之美。

他在《艺概.书概》一书中说:“高韵深情,坚质浩气,缺一不可以为书”。

他又进一步论及书法与个人修养的关系,大意为:书法的气韵应是个人心灵的表现。

否则作品即使幸免于薄浊,也只不过是别人的写照而已。

三、中和为美中和是儒家提出的一种伦理、道德规范。

在文艺创作方面,中和之美的一般含义是抒发感情要有所节制,和谐、适度地处理艺术家的情意与物境、情境的关系。

它追求的是艺术作品中主体与客体两相契合而成的意境。

中和不是平淡,书法是人的心境的流露,中国养生学讲究静养,“最好的心情是宁静,最好的医生是自己,最好的药效是时间……”。

因此书法反对“粗、野、狂、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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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书法的中和之美
作者:王迪
来源:《好日子(中旬)》2017年第12期
1 何谓中和,美在何处
中和是中庸之道的主要内涵。

中和,取自《中庸》一书,属儒学的重要范畴。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节度),谓之和。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迏道也。

致中和,乃天地安位,万物成长。

这里的中和,务本、乐本、固本,即谓中庸。

社会中和,天下太平。

《论语·庸也》云:“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

” “中和思想”,一种哲学思想。

“中”即务本,“和”即乐本,它分为广义的中和思想与狭义的中和思想。

广义含义无论你多么的极端,你始终还是处于宏观与微观的中间位置,你永远无法摸索到宏观的尽头,也无法摸索到微观的尽头。

我们人类不管向两边扩张多大,链接两极的中心点始终是存在的,这个“点”就是“中”;而不使两端断开,就是“和”的作用。

狭义含义狭义“中和思想”是一种方法论,一种承认世界多元化、思想多元化,学会包容正反两面意见并加以融合、使人类始终处于敬业务本中的一种为人处事的方式、方法。

中庸之道的理论基础是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的真实含义是合一于至诚、至善,达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

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的境界。

“与天地参”是天人合一。

这才是《中庸》天人合一的真实含义。

天人合一的天是善良美好的天,天人合一的人是像善良美好的天那样善良美好的人,天人合一就是人们自觉修养所达到像美好善良的天一样造福于人类和自然理想境界。

2 书法中无处不在的中和之美
线条是中国书法形象构成的最基本的元素。

线条的美与丑,是人们对书法作品美与丑一个最直接的判断依据。

纵观古今书法,线条不外乎给人三种美感,分别是阳刚之美、阴柔之美和中和之美。

这些抽象的线条或藏或露、或疾或涩、或直或曲、或违或和、或虚或实等共同构成了书法线条的美感表现。

线条的阳刚之美集中体现在线条的“骨”、“力”、“势”。

线条没骨则乏力,力不逮则势孤,“惟在求其骨力,而形势自生耳”(李世民《王羲之传论》)。

线条的阳刚之美给人一个具体的概念,诸如“雄强”、“浑厚”、“茂密”、“峻劲”、“龙威虎振”、“剑拔弩张”、“千里阵云”、“高峰坠石”、“百钧弩发”、“万岁枯藤”、“崩浪雪奔”等,阳刚壮美的意境立现。

阴柔之美集中体现在线条的“韵”、“味”、“趣”,是一种平淡、萧散、恬静的意境,常以“萧散简远”、“平和雅逸”、“婉丽清媚”、“疏放妍妙”等言语来评价,如“钟王之迹,萧散简远,妙在笔墨之外”(苏轼《书黄子思诗集后》),具体表现形式上取圆、藏、曲、缓、润等,是一种隽永含蓄,秀雅逸致,水木清华的书卷气。

线条阴柔之美的形成在于用笔上能“提”。

“提”、“按”是书法的运笔中最基
本的动作,“提”中有“按”,“按”中有“提”,“提”即“按”,“按”即“提”,但“提”、“按”的偏重不同可以创造不同美感表现的线条。

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这两种形态不是截然对立,而是辩证统一的,这体现在用笔的矛盾统一上,因为完美的作品无不包含诸如曲与直、藏与露、方与圆、断与连、迟与速、枯与润、行与留、疾与止、平与侧等矛盾元素的辩证统一。

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情理统一、情感适中,从而达到一种“志气平和、不激不厉、气宇融和、精神洒落”的精神境界。

这种线条辩证统一的表现恰恰满足了中国书法美学崇尚中和的审美理想;亦只有这种具备中和之美的书法线条构成的书法作品,才称得上是不朽的经典作品。

达到中和之美的理想境界的典范莫过于晋人书法,尤其是王羲之书法表现的平和自然、含蓄委婉、刚柔相济、尽善尽美,一直是后人学习的楷模。

而中和之美则成了评判赏析书法作品最直接的终端感受标准。

中和美的表现又在于笔法之中和、结构之中和、章法之中和。

“用笔不欲太肥,肥则形浊;又不欲太瘦,瘦则形枯;不欲多露锋芒,露则意不持重;不欲深藏圭角,藏则体不精神;不欲上大下小,不欲左高右低,不欲前多后少。

”姜白石在《续书谱》中的这段话全面概括了笔法的中和,强调对立双方的协调与平衡,肥瘦、露藏、上下、左右、多少,使矛盾的两方面均有各自的节制,超越对立与冲突,达到形式上的统一。

用笔还要讲究圆润和畅,不能棱角外露,以求达列“宽闲圆美”的境界,主张用笔收敛,不宜放纵,曲与直、藏与露、方与圆、断与连、枯与润、行与留、疾与涩、平与侧,等都要对立统一。

用笔不要太快,也不要太慢,不要太平,也不能太侧。

结构上的中和之美,讲究疏密、向背、奇正等的辩证统一。

孙过庭把对结构美的研究成果浓缩为一句话,“违而不犯,和而不同”,即在对立中求统一,在统一中求变化。

字形小的,笔画要伸展开去,变小为大;字形大的,笔画紧缩一些,变大为小;疏的字,点划要肥,可化疏为密;密的字,点划要瘦,可化密为疏,经过这样处理就消除了由于字形本身所造成的大小悬殊、疏密不均的毛病,而取得整体的和谐统一之美。

孙过庭《书谱》中“违而不犯,和而不同”八个字,更是简要浓缩地反映出中和之美的精神实质:“违”指变化、多样、错杂,从书法来看,就是笔画、结体、布局等不雷同或等齐划一,“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但这种“违”又不能超出限度而导致“犯”,即各种不同因素不能因为过分强调自身而引起了互相间的侵害、抵触、冲突,使作品杂乱无章。

“违而不犯”,既有多样变化的不同因素,又使它们协调统一起来,达到“和”的境界。

这個“和”又不是“同”中之和,因为“同”仅仅是事物的单一化以及单一事物的相加相济,所谓“和实生物,同则不济”、“声一无听,物一无文”。

以同裨同,以水济水,只能导致同一事物数量上的变化,并不能产生出新东西,事物也就因此失去了无限多样性和继续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所以,抵触混乱与单一雷同都不能构成高度和谐的中和之美。

解缙《春雨杂述》中论述到,“一篇之中,虽欲皆善,必有一二字登峰造极,如鱼、鸟之有鳞凤以为之主,使人玩绎,不可名言。

”此处意思是说写一幅书法总是想把每一个字都写好,务求尽善尽美,但如果真是字字“皆善”,一览无余,也就失去它的艺术魅力了,所以在章法上就必须“有一二字登峰造极”,如鱼中之龙,鸟中之凤,起到主导作用和提神醒目作用,这
样的作品才能使人玩味无穷。

书法中把起主导作用的字称为“主字”,主宾应该分明且相互照顾,依势而行,互有避就。

同时代的刘熙载在《艺概》中论诗“质而文,直而婉,雅之善也”,评《国策》“沈而快”、“雄而隽”,认为古赋“调拗而谐,采淡而丽,情隐而显,势正而奇”,主张书法“笔画要坚而浑,体势要奇而稳,章法要变而贯”。

3 小结
一幅成功的书法作品从点画、单个字到一整篇书法的整体来说都是合为一体的,必须保持协调一致。

从开始论述点与画不同的事实入手,到强调点、字、整篇之间和谐统一的关系,以说明“违而不犯,和而不同”之意,实则是在强调和谐。

“留不常迟,遣不恒疾……合情调于纸上。

”在迟疾、燥润、浓枯、方圆、曲直几组互为对立的因素中怎样协调达到“中和”的状态,而能“穷变态于毫端,合情调于纸上。

”“无间心手……异质同妍。

”即各种要素达到中和美的状态后,方能臻入化境。

参考文献
[1](唐)孙过庭.书谱序注疏[M].周士艺.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12
[2]崔尔平.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10(2004.7重印)
[3]朱友舟;徐利明.姜夔·续书谱[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8.1
[4]崔尔平.明清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1
[5]刘乔周.孟子全集[M].苏州:古吴轩出版社,2012.5
作者简介
王迪(1990.04.29-),女,聊城大学美术学院17级研究生,专业:美术,研究方向: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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