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表(2014)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申报2014年度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申报2014年度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
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的通知
【法规类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发布部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7.08
【实施日期】2015.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申报2014年度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的通
知
根据《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府发〔2012〕26号)第十四条“实施对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设计人员、集成电路设计的政府奖励政策”和《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办法》(沪经信法(2012)557号)的规定,现就2014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产品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软件产品设计人员:
1、在本市认定的软件企业中工作一年以上,并在本市依法纳税;其2014年年所得超过15万元人民币。
2、相关工作岗位须为从事产品规划、软件技术研究、系统分析、结构设计、代码编写、测试、项目管理等工作。
3、其设计的软件产品2014年获得了市经济信息化委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二)集成电路产品设计人员:
1、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中工作一年以上,并在本市依法纳税;其2014年年所得超过15万元人民币。
2、相关工作岗位须为从事系统及产品构架设计、功能设计、算法设计、可制造设计(DMF)、可测试设计(DFT)、硅知识产权设计、电路设计、电路验证、版图设计、测试程序设计、项目管理等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书面认定申请材料编制及装订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书面认定申请材料编制及装订说明根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议企业书面认定申请材料按如下说明编制,装订成册。
一、材料内容(一)企业申报承诺书(详见表1)。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线填报、提交、打印(PDF),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加盖企业公章。
(三)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有关变更证明材料。
(四)知识产权、科研立项、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1.企业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提供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详见表2)、企业知识产权证书及相关变更、转让手续复印件、最近一次的交费证明,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提供摘要复印件。
企业以多位权属人共有的知识产权申报高企,相关企业应就该知识产权使用提供声明。
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情况表(详见表3),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
(1)近三年企业研发活动立项报告、董事会(股东会议)记录、发展中期报告、结题或验收报告等。
(2)近三年委托外部开发的研发活动提供委托开发协议和研发费用支付记录等。
(3)近三年承担的国家、省级或市级科技计划立项文件;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3.科技成果转化材料。
提供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每项科技成果转化形式、转化内容、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并填写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详见表4);4.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材料。
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内容,参考《工作指引》“三.(七).3”要求,据实逐项说明,顺序清晰,内容明确。
研发核算体系和研发立项证明重复部分,在材料中可引用相关页码予以体现。
(五)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等相关材料。
1.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情况说明(至技术所属三级领域进行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主要产品(服务)与对其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关联性说明;2.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为进一步加快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合理确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集成电路功能研发、设计及相关服务,并符合财税[2012]27号文件有关规定的企业。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开展全国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和年度审查(以下简称年审)工作;(二)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拟认定名单和年审合格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三)公布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和年审合格企业名单,并颁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四)受理和处理对认定结果、年审结果的异议申诉。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申请认定或年审的受理,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工作。
第二章认定条件和程序第六条申请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须符合财税[2012]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条件。
第七条初次进行年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须符合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第二次及以上进行年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除符合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外,企业上一会计年度销售(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含)200万元。
第八条企业申请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和年审须提交下列材料:(一)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申请表(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下载);(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以及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等(以上均为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三)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情况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四)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五)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如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六)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开发环境及技术支撑环境等相关证明材料;(七)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用户使用证明等);(八)其他需要出具的有关材料。
2024年中级经济师-(新)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_1
2024年中级经济师-(新)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25题)1.(多项选择题)(每题2.00 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性质的判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若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应当认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B. 如有关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则不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C. 若有关信息虽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但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仍可以认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D. 若有关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则不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E. 若有关信息因企业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为实施商业秘密而知悉,仍可以认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正确答案:A,B,D,E,2.(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下列对计算机软件作品的描述正确的是()。
A. 受著作权保护的计算机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B. 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两个不同的作品C. 未经登记的计算机软件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D. 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处理过程和操作方法正确答案:A,3.(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关于商标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初步审定的商标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商标异议B. 初步审定的商标属于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的,仅居住于该地的居民可以提出商标异议C. 初步审定的立体商标属于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的,只有生产该商品的任何企业才可提出商标异议D. 初步审定的商标侵犯在先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商标异议E. 初步审定的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任何人均可提出商标异议正确答案:A,D,4.(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在下列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中,国家机关的授权行为是权利主体资格最终得以确认的必经程序的有()。
集成电路技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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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集成电路的出现 集成电路的产业分工 集成电路的分类 集成电路的设计 集成电路制造 集成电路的封装 集成电路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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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的分类
根据设计方法:
根据电路类型:
数字集成电路 模拟集成电路 射频集成电路 微波/毫米波集成 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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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管vs.晶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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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电子计算机 18000个电子管,1500个继电器,占地 150m2,重30吨,耗电14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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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管vs.晶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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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vs 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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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集成电路设计流程
模拟电路设计
晶体管级原理图设计 前仿真 布局布线(Layout) 物理规则验证 (DRC: Design Rule Check) 与电路图一致性验证 (LVS: Layout vs. Schematic) 寄生参数提取 (PE: Parasitical Extraction)
整机系统提出应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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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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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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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动力、材料(硅片、化合物半导体材料) 、专用设备、仪器(光刻机、刻蚀机、注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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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集成电路企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集成电路企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发展根据《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发改高技〔2005〕2136号)规定,集成电路企业指依法设立的从事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封装、测试以及6英寸(含)以上硅单晶材料生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不包括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按享受的优惠政策不同,集成电路企业可分为三类:一般集成电路企业、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企业、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第一类企业是一般集成电路企业,能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加速折旧:根据《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二)广告支出税前扣除:根据《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规定,集成电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从事集成电路制造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年内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三)再投资优惠:按《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70号)规定,2010年底之前,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税后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境内的税后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四)进口优惠:按财税〔2000〕25号文件规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与仪器,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上诉人深圳裕昇科技有限公司、户某某、黄某1、黄某2与被上诉人苏州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集成电路布图
上诉人深圳裕昇科技有限公司、户某某、黄某1、黄某2与被上诉人苏州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号】(2019)最高法知民终490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规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旨在确定布图设计保护对象,而非公开布图设计内容,故公开布图设计内容并非取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条件。
正文上诉人深圳裕昇科技有限公司、户某某、黄某1、黄某2与被上诉人苏州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知民终49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裕昇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彩福大厦**聚福阁18F。
法定代表人:黄某1,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军,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雷周,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户某某,男,1988年7月7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
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某1,男,1966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瑞安市。
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某2,男,1991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瑞安市。
三上诉人共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厚盛,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上诉人共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谢肖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苏州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国际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谭健(TANJIAN),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爱军,广东君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建春,广东君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深圳裕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昇公司)、户某某、黄某1、黄某2因与被上诉人苏州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芯公司)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9日作出的(2015)深中法知民初字第110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A06591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表单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享受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的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说明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本表“关键指标情况”第6至29行由2011年1月1日以后成立企业填报,第31至40行由2011年1月1日以前成立企业填报,其余行次均需填报。
2.第1行“企业成立日期”:填报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日期;“软件企业证书取得日期”:填报纳税人软件企业证书上的取得日期。
3.第2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软件企业证书上的软件企业认定编号;“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上的产品登记证号。
4.第3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认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认定证号;“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文号”:填报纳税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的文号。
5.第4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编号”:填报纳税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编号。
6.第6行“一、企业本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填报表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104从业人数”。
7.第7行“其中: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填报纳税人本年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申请表
受理号:
认定号: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申请表
申报单位(签章):
认定机构: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
填表须知
一、凡符合《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认定
条件、并向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企业,均须如实填报本申请表。
二、申报企业应按信息产业部统一制作的表式使用计算机填写,
一式两份报认定机构,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档。
三、企业名称、主管税务所名称应填写全称。
四、表中选取项目请在中划√,要求排序的项目请在中
填写所排序号。
五、所有注明需要复印件的项目,须提供相应复印件材料,
并按A4纸的规格装订成册。
六、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表中要求签章的地方,须加盖公章,
复印无效。
一、申报企业概况
四、企业生产开发环境
六、认定机构审核意见(由认定机构填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辅导
(1)小型微利企业 (2)国债利息收入 (3)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5)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收入 (6)证券投资基金及管理人收益 (7)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 (8)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 (9)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 (10)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
(2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减免税 (22)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减免税 (23)中关村示范区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 (24)中关村示范区职工教育经费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 (25)中关村示范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 (26)中关村示范区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 (27)中关村示范区文化科技融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政策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
文化科技融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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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研发费用和职工教育经费政策
时间:政策执行期限2012年-2014年
范围:原一区十园: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昌平、通州、大兴、亦庄;现一区十六园:增加顺义、怀柔、密云、平谷、房山、门头沟、延庆,并将大兴和亦庄合并为一园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01
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2012年度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中关村示范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企业(京财税〔2013〕2407号 )
2010年制定“1+6”的工作机制,其中包括四条税收优惠试点政策
2013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名单公布数家公司可享财税优惠
费用 、 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 ;
( 五) 企 业 自主开 发或 拥 有知 识 产权 ( 如 专利 、
布图设计登记 、 软件著作权等 ) 的证明材料 ;
( 六) 企 业 生产经 营 场所 、 开发 环境 及技 术支 撑 环 境等 相关 证 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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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负责本地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申请认定
或年 审 的受 理 , 以及 申报材 料 的真实 性审 核工作 。 第 二 章 认定 条件 和程 序
书, 可 按财税[ 2 0 1 2 1 2 7号文件规定 向有关部 门申请
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 , 第二次及以上进行年
第六条 申请认定的集成 电路设计企业须符合
表、 现金流量表 ) 以及集成电路设计销售 ( 营业 ) 收 入、 集成电路 自主设计销售 ( 营业 ) 收入 、 研究开发
第 四条 工业和信 息化部负责全 国集成电路设
计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 , 主要职责是 : ( 一 )组织开展全 国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和 年度审查 ( 以下简称年审 ) 工作 ;
财税 [ 2 0 1 2 1 2 7号文 件 的有关 规定 和条 件 。 第七 条 初 次 进行 年 审 的集 成 电路设 计 企业 , 须
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 除符合财税[ 2 0 1 2 1 2 7 号文
件规 定 的条 件外 , 企 业上 一会 计年 度销 售 ( 营业 ) 收 入 原则 上不 低 于 ( 含) 2 0 0万元 。 《 集 成 电路设 计 企业 认定 管理办 法 》 第 一章 总则
符合财税 [ 2 0 1 2 1 2 7 号文件规定 的条件 ; 第二次及 以 上进行年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 除符合财税[ 2 0 1 2 1 2 7 号文件规定 的条件外 ,企业上一会计年度销售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问答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问答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问答1. 什么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是指经过一定的认证程序和合格性审核,可以被认可为从事集成电路设计业务的企业。
2. 为什么要进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是为了保障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通过认定,可以使企业在技术实力、质量管理等方面得到提升,同时也可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声誉。
3.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具体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申请:企业自愿向相关认证机构申请认证。
(2)评审:认证机构对申请企业的资料进行审核,对其技术实力、质量管理、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
(3)审核:认证机构对申请企业的实地生产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核。
(4)公示: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将公示于相关机构的官网上。
4. 集成电路设计产品认定的意义是什么?集成电路设计产品认定是指对集成电路产品进行技术监测和质量监督,以确认其符合技术标准和规定的质量要求。
通过认定,可以保障产品的技术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为产品进入市场提供保障,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
5. 集成电路设计产品认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具体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申请:企业自愿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
(2)测试:认证机构对申请产品进行技术测试和质量检验。
(3)评估:认证机构对测试结果进行评估,确认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认证:确认产品合格后,颁发认证证书。
6.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认定的标准是什么?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认定的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其中包括《电子信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管理规定》、《集成电路产品质量控制标准》等。
7.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认定的实施机构是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认定实施机构是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如中电认证、科信认证等。
8.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认定的有效期是多长?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认定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三年,到期需重新进行认证。
深圳本土IC设计公司都有哪些?
深圳本土IC设计公司都有哪些?多年来,深圳IC(集成电路)产业一直稳居全国榜首,设计公司表现尤为亮眼。
在最新的中国10大IC设计公司排名中,有4家来自深圳。
相比IC设计,晶圆制造对于技术、资金及人才的要求更为严苛,因此深圳在制造上面的投入相对较少。
目前全国12英寸晶圆产线共有17条,其中上海、江苏各3条,北京、安徽及福建各2条,湖北、四川等地多条产线在建中。
反观深圳,在晶圆制造方面真正发展壮大的仅中芯国际、方正微电子及深爱半导体3家。
中芯国际在深圳共有两条生产线。
第一条产线在2014年12月建成,是中芯国际深圳公司在华南地区第一条8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目前已实现3万片月产能。
第二条产线号称华南地区第一条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于2016年11月3日开始启动,目前一些相关二手设备已采购完成,预计2017年底投产。
届时将根据客户需求扩充产能,预期目标产能将达每月4万片晶圆。
IC设计连续5年领跑过去5年,深圳IC设计公司一直领跑全国,预计到2020年,深圳IC设计产业年收入将达到800亿元,而芯片主流产品设计工艺水平保持在65nm~14nm,最大单芯片集成规模或将超过10亿门。
目前,深圳共有170多家集成电路公司,其中仅设计企业就达155家,颇具规模的也有40余家。
截止到2016年,国家大基金在全国投资的9家IC设计公司中,深圳占有2家,分别是中兴微电子、国微电子。
令人感到振奋的是,深圳的IC设计业仍在超高速增长。
海思继续稳坐国内IC设计龙头宝座,触控双雄敦泰和汇顶也继续引领指纹识别市场,而锐能微和芯海则继续深耕数模混合领域;江波龙现在年NANDFlash消耗量已超过2亿颗,处于中国存储领域龙头地位。
不过,近年东莞也在大力发展IC产业,目前已聚集了包括合泰半导体、赛微微电子、合微集成电路等在内的40多家IC设计公司,对邻近的深圳IC设计业构成一定威胁。
深圳本土30大IC设计公司【排名不分先后】:1、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4年海思半导体是中国大陆IC设计龙头企业,2015年成功跻身全球十大IC设计公司榜单。
企业信息表(模板)
企业信息表
备注:此表请认真、如实填写,所填内容为项目分析有依据,涉及未来项目申报方向及资金额度的确定。
附件目录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财务报表□产品照片□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用户定单□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合作开发技术合同
□新药证书□临床批文
□特殊产品入网许可证□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查新报告□检测报告
□用户报告□环保证明
□国家或地方计划的批准文件□奖励证明其它:。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流片专项资助
政策名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流片专项资助一、政策依据《关于本市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府发〔2012〕26号)二、支持方式/支持标准对利用本市集成电路生产线开展符合一定条件的工程产品首轮流片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由市、区县两级财政给予一定支持,用于企业研发投入三、申请条件(一) 申报企业系在本市登记注册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及通过年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二) 申报企业在当年1月-次年4月期间,首次利用本市集成电路生产线实现线宽在65纳米及以下的工程产品流片。
四、申请流程/申请途径(一) 申报单位至企业税务登记地所在区县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 区县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区县财政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 区县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电子信息产业处。
(四) 联系方式1. 市经济信息化委联系方式:汪潇(电子信息产业处)电话:23112675。
2. 区县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区县单位地址具体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宝山区经委友谊支路175号202室陆艳萍66786235嘉定区科委(信息委)博乐南路111号A202室陈鑫、徐珺姝69989389徐汇区科委(信息委)南丹东路60号东楼底楼受理大厅伍东阳64681058-2086松江区经委三新北路900弄681号泰晤士小镇市政厅1226室蔡英智37723461闸北区科委(信息委)共和新路912号1504室王述之61421328-5043虹口区科委(信息委)广纪路33号3楼吴爽25015318黄浦区科委(信息委)重庆南路100号1402室朱敏刚、谭军63310056杨浦区科委(信息委)隆昌路690号229室叶桂芳6566805565683368长宁区科委安西路35号203室周萍52388202(信息委)静安区科委(信息委)昌平路710号401室钱晓颖62185720浦东新区经济信息化委世纪大道2001号4号楼516室张俊燕68540179青浦区经委(工业科)公园路100号330室陈强59728869普陀区科委(信息委)铜川路1321号2号楼1110室刘萍52564588-8267奉贤区经委南桥镇沿江路1号陆维刚、李凤英57412642金山区科委(信息委)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1号402室李俊、陈天立57931942、67187323闵行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中心沪闵路6558号306室云伟俊64121532崇明县经委城桥镇东门路378号产业发展科周杰59611834五、提交材料(一) 《2014年度上海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流片专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二) 开展首轮流片产品的情况说明(产品主要功能、技术指标、与公司其他相关产品的差异说明等);(三) 与本市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签订的工程流片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与复印件对照无误后退还);(四)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五) 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六)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七)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书复印件;(八) 首轮流片研发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附上审计时提供给事务所的相关费用及发票复印件)。
知识产权转让税务处理问题全解析
知识产权转让税务处理问题全解析一、涉税法律层面的知识产权分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知识产权主要分为八大类:(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商标;(4)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对此,企业可以做一个大概的了解和判断,知识产权不单纯指向经权利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商标等,还包括其他未向社会公示的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
但就涉税法律层面,对于知识产权的划分,则没有如此细分的必要,我们经梳理相关税收法律及文件,特将知识产权划分为技术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
这种区分的原因在于:技术成果转让有税收优惠;其他知识产权转让则按一般税务处理。
根据财税【2015】116号,税法意义上的技术包括专利(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当然,就现行法律而言,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技术成果仅限于前述正向列举的5种知识产权,至于以后国家会不会进一步放开技术成果列举范围或者因科学技术发展产生新的技术,等待以后的税收政策进一步列举明确,这是税法领域考虑到科技的发展而无法穷尽所有技术类型而严谨性规定的体现。
除上述正向列举的技术成果类型外,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则适用一般性涉税规定,我们就把它归类到其他知识产权。
二、技术成果交易涉税法律问题1、增值税领域需要明确的是,营改增后,无形资产销售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增值税领域的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在这里,转让网络游戏虚拟道具,也属于税法意义上的销售无形资产。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认定纠纷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为钜泉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XXX号XXX幢XXX室。
法定代表人杨士聪。
委托代理人刘军,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段立红,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亓蓉。
委托代理人李志,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承当,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上海雅创电子零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力书。
委托代理人俞岚。
上诉人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公司)、上诉人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能微公司)因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一案,均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14年1月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4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诉人钜泉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军、段立红,上诉人锐能微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志、承当,原审被告上海雅创电子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创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俞岚,到庭参加了诉讼。
上诉人钜泉公司的董事谢燕村、制造部资深经理宁勃以及上诉人锐能微公司的设计总监赵琮作为双方当事人的专家辅助人参与了庭审。
上诉人锐能微公司委托的专家复旦大学王家楫教授参与了庭审。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中,原告钜泉公司诉称,原告于2008年3月1日完成了名称为ATT7021AU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并于同年5月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同年7月2日获得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登记号为BS.XXXXXXXX.7。
原告发现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被告锐能微公司复制原告前述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并与被告雅创公司为商业目的销售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
原告认为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故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1、立即停止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行为;2、立即销毁侵权产品及涉及原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产品的宣传资料;3、在《环球表计》或《国际电子商情》的显著位置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保证今后不再侵犯原告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4、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万元(以下币种同),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详解(二):基础信息表(A0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详解(⼆):基础信息表(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2019年修订)填报详解(⼆)基础信息表(A000000)⼀、表样⼆、表单基本情况纳税⼈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或者报告与确定应纳税额相关的信息。
1、本表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的基础信息集成本表对原分布在附表中的基础信息进⾏整合,并优化填报⽅式,调整和补充填报项⽬,增强申报信息的完整性。
2、本表将年度申报基础信息划分为三部分内容(1)基本经营情况(必填项⽬);(2)有关涉税事项情况(存在或者发⽣下列事项时必填);(3)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必填项⽬)。
纳税⼈在填报时应能够清晰掌握需要填报的事项。
由于基础信息中不同事项的涉税信息较多,⼤部分填报事项使⽤代码表⽅式选择填写。
纳税⼈在填报时,根据其经济业务涉税业务类型选择代码表对应的类型即可。
3、本表分纳税⼈类型进⾏选择填写为了简化⼩型微利企业的填写,充分考虑不同类型纳税⼈申报和税收管理的要求。
“基本经营情况”为⼩型微利企业必填项⽬;“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型微利企业免填项⽬;“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发⽣相关事项时⼩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
三、表单填报详解(⼀)基本经营情况本部分所列项⽬为纳税⼈必填(必选)内容。
1、“101纳税申报企业类型”:纳税⼈根据申报所属期年度的企业经营⽅式情况,从《跨地区经营企业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代码填⼊本项。
代码说明:“⾮跨地区经营企业”:纳税⼈未跨地区设⽴不具有法⼈资格分⽀机构的,为⾮跨地区经营企业。
“总机构(跨省)——适⽤《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纳税⼈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的跨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不具有法⼈资格分⽀机构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
2022年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试题及答案(最新)
2022年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试题及答案(最新)1、[试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不视为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是().A.行为人在获得含有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时,不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B.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并进行评价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在此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性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C.未经许可将已经投放市场的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再次商业利用的D.未经许可复制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中具有独性的部分。
E,未经许可以商业目的销售含有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责任。
不视为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行为类型:①反向工程。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进行评价、分析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在此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性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行为。
②权利穷竭。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权利穷竭,是指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含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经其许可投放市场后,其权利已经用尽,他人再次商业利用的,无须征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并无须向其支付报酬。
③善意免责。
行为人在获得含有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时,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不视为侵权,此处行为人即为善意第三人。
2、[单选题]下列写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简要说明中的内容错误的是()。
A.外观设计产品名称B.产品内部设有旋转装置C.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在简要说明中写明D.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答案】B【解析】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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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申请表
申报企业(盖章)
所在地区
申报日期年月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二O一四年
填表须知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
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凡符合相关条件的认定申报企业,均须如实填报本表。
二、申报企业应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制作的表式填写电子版,并
打印纸质版一份,与申请表中第七项“需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并装订成册。
电子版与纸质材料报企业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企业名称、主管税务所名称应填写全称。
四、“申报企业经营情况”、“申报企业人员构成情况”应当填写企
业申请认定年度上一年度情况。
五、申请表第四项申报企业上年度经营情况中,“集成电路设计销
售(营业)收入”=“集成电路产品收入”+“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收入”。
“自主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代销集成电路收入”。
六、申请表中“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月平均职工总人数=(月初职工总人数+月末职工总人数)÷2 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当年各月平均职工总人数之和÷12。
七、表中选取项目请在“□”中划“√”,要求排序的项目请填写所
排序号。
八、申报材料中要求签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
九、除另有说明外,申请表中栏目不得空缺。
一、申报企业概况
注:企业注册资金非人民币资金的请换算成人民币后填报。
二、申报企业主要业务及产品
三、申报企业设计开发环境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