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保监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西固区新安营销服
中国保监会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10.28
•【文号】保监许可〔2016〕1082号
•【施行日期】2016.10.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6〕1082号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华寿字〔2016〕128号)收悉。
经研究,批准你公司将章程附件中股东名册(股份结构表)中股东单位“ACE INA Holdings Inc.”的英文名称更改为“Chubb INA Holdings Inc.”。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6年10月28日。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13〕40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05-02 【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保监发〔2013〕40号各保监局,各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为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
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和养老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应按照本办法相关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改建。
(一)改建申请已经设立电话销售中心的保险公司,应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对电话销售中心进行改建,并向电话销售中心所在地保监局提出改建申请,向呼入地保监局报告。
改建申请材料应包括:1.改建申请书,应明确机构名称、专用号码、所在地、销售区域等;2.改建报告,应说明改建机构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各项标准;3.改建机构负责人的简历及有关证明等。
通过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的保险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对合作机构资质进行审核,并向合作机构呼出地保监局备案,向呼入地保监局报告。
备案材料参见本办法第十七条。
(二)改建审批和备案关于电话销售中心改建的,保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批准改建的,颁发专属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不予批准改建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关于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备案的,保监局收到备案材料后可视情况对备案项目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有关条件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为统一监管标准、提升监管效率,各保监局应根据本办法修订完善现有关于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的规范性文件。
中国保监会2013年4月25日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鼓励新兴渠道专业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承运人责任保险业务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承运人责任保险业务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承运人责任保险业务的通知各产险公司、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承运人责任保险实施以来,对保护道路运输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促进全省道路运输事业稳定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
为进一步加大对承运人责任保险业务的管理力度,有效防范风险,实现承运人责任保险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承运人责任保险业务经营行为各产险公司应高度重视规范承运人责任保险业务经营行为,从内控制度、核保核赔、稽核审计等各个方面加强管理,严格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一)应严格遵守经报备的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费率,严禁任意扩大保险责任。
(二)应加强对批单退费、应收保费及费用支出的管理,严禁以虚假批单退费、虚挂应收保费、虚列营业费用等方式支付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三)应加强理赔各个环节的管理和制度建设,杜绝虚假赔案,防止理赔环节的“跑、冒、滴、漏”现象。
二、积极发挥承运人责任保险业务行业自律的作用省、市(州)保险行业协会要及时了解承运人责任保险市场合规经营情况,加强交流、协调、服务和自律,在承运人责任保险业务的创新发展和市场规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保险服务领域的拓宽,提升行业形象。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局对查实的承运人责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坚持责任追究与机构处罚并重的原则,重在对机构和责任人的处理。
对违法违规经营的机构,视情节轻重采取“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处罚措施;对违法违规经营的责任人,包括经办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责令撤换”或“罚款”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上级公司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以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为例
密级论文题目中文蔺埘虫害学位论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以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为例——论文题目外文地雌幽磐咄煎避垂缝幽筮嘲堕咝越诬幽幽也篮学院篁堡堂堕学科、专业王壹筐堡指导老师贺恒篮塾塑论文提交日期年月校址甘肃省兰州市知识水坝论文-做专业的论文硕士论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中文摘要中国人寿保险业一直在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部混业经营没有实行独立核算故掩盖了许多寿险经营中的矛盾和问题使得人们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认识不清对其经营规律把握不准。
随着寿险业逐步实行分业经营、独立核算以来过去被掩盖了的一些问题在实践中暴露了出来从而为我们正确认识寿险经营特点及其规律提供了依据。
保险业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己开始进入经营多元化和规模化由于保险业是一种具有特殊的经营活动性质和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补偿职能的行业为了保证其稳定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需制定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制度和管理规范来约束和指导其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
本文以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为例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含义、经营风险防范的意义、经营风险的特点、分类以及经营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阐述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防范和化解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对策尤其是对保险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的重点即保险资金风险防范做了正电的论述。
本文对保证我国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防范金融危机和防止竞争的自由化保护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业务活动防范保险经营风险意义重大。
关铡词人寿保险业经营风险分析防范知识水坝论文-做专业的论文硕士论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焉士论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分析及防范研究’中国人寿保险业一直在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部混业经营没有实行独立核算故掩盖了许多寿险经营中的矛盾和问题使得人们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认识不清对其经营规律把握不准。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保险业已开始进入经营多元化和规模化但由于其是一种具有特殊的经营活动性质和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补偿职能的行业为了保证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需制定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制度和管理规范来约束和指导其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承诺
中国奀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承诺(2012)规范经营公司严格履行保险合同,积极承担社会和企业责任,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多样保障公司为客户提供理财、健康、教育、养老、意外等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保险需求。
诚信销售公司销售人员如实讲解保险条款,如实告知客户购买保险注意事项。
便捷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全国行政县区及以上机构柜面网点服务;为客户提供95519电话24小时服务、网络服务、短信服务及销售人员上门服务。
用心倾听公司主动接受客户监督,用心听取意见;为客户提供长期寿险新单100%回访服务,维护客户权益。
快速响应公司及时、快速为客户办理业务;对于不能当时解答的咨询或投诉,在2个工作日以内向客户反馈进展情况或处理意见。
主动理赔公司为客户提供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服务。
资料齐全、无需调查的案件,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核定;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为客户提供异地理赔服务。
严格保密公司尊重客户个人隐私,对客户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尊敬的客户: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
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请您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请您从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合法机构或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
如需要查询销售人员的销售资格,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告知具体查询方式,或登录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网址:)。
二、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请您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的安责险保障内容
我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的安责险保障内容1. 我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是我国领先的保险公司之一,其财产保险产品包括了安责险。
这种保险为保险人提供了多方位的保障,涵盖了多种风险,为客户提供了全面的理赔服务。
2. 安责险的主要保障内容包括了财产损失和第三者责任赔偿。
财产损失是指 insured 被保险人或其在责任范围内的部下、雇员、受雇工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应当负责赔偿的损失。
能够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3. 在第三者责任赔偿方面,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的需求和保险金额购物适合的保险方案。
如车主责任险,驾驶员责任险,乘客责任险等多种险种。
4. 我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还为客户提供了专业的风险管理服务。
通过专业的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客户可以有效地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
5. 而在理赔方面,我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致力于提供快速、高效的理赔服务。
客户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提交理赔申请,包括线上理赔和通联方式理赔。
保险公司会在收到理赔申请后,及时对案件进行评估,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快给予赔偿。
6. 我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的安责险为客户提供了全面的财产和责任保障,同时还提供了专业的风险管理和高效的理赔服务。
在未来,我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将继续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保障。
我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的安责险保障,作为我国领先的保险公司之一,其安责险产品较其他产品更全面,更贴合客户需求。
安责险涵盖了财产损失和第三者责任赔偿,为投保人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在财产损失方面,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范围很广,保障了 insured 被保险人或其下属、雇员等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情况。
而对于第三者责任赔偿,保险公司也提供了多种选择,例如车主责任险、驾驶员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等多种险种,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和保险金额进行灵活选择。
我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了专业的风险管理服务,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方面具备了高水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 生成
1/33
近 3 年(2020-09~2023-08):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 10-10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34.5%。 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86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元年科技股份 费控系统建设项目中选结果公告 有限公司
742.1 728.0
2023-05-29 2022-12-07
TOP10
人保寿险移动客户服务平台持续 性策划推广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迈动互联(北京)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629.7
1572.5
2022-11-01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 生成
4/33
中国人寿培训考试及答案
中国人寿培训考试及答案导语: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国有特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总部设在北京,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品牌500强。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国有金融保险集团。
中国人寿实施“资源配置合理、综合优势明显,主业特强、适度多元,备受社会与业界尊重的内含价值高、核心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后劲足”的集团化战略,奋力打造“实力雄厚、管治先进、制度健全、内控严密、技术领先、队伍一流、服务优良、品牌杰出、发展和谐”的国际顶级金融保险集团。
·1、保险人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发出的临时凭证()A.保险单B.暂保单C.保险凭证D.保险协议书答案:B·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
A.半年B.1年C.2年D.3年答案:B·3、雇主欲转嫁其对雇员在受雇期间因从事与职业行为有关的工作而患职业病或伤、残、亡等依法应承担医疗费、工伤补贴、家属抚恤等责任,可以投保()A.财产保险B.意外伤害险C.失业保险D.雇主责任保险答案:D·4、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可以请求()予以惩处。
A.行政主管部门B.法律主管部门C.产品监督部门D.消协答案:A·5、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韵价格销售商品。
以下情形,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A.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B.销售鲜活商品C.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D.季节性降价;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答案:A·6、()是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即由于人们疏忽或过失以及主观上不注意、不关心、心存侥幸,以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和加大损失的严重性的因素。
A.道德风险因素B.心理风险因素C.合规风险因素D.管理风险因素答案:B·7、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中,受害人有()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2009)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2009)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9.06.03
•【文号】保监财会[2009]472号
•【施行日期】2009.06.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09〕472号)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资本保证金存款的请示》(中寿再发〔2009〕20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对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证实书号为NO.90047021)的1000万美元资本保证金存款做如下处置:
一、其中500万美元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
二、剩余500万美元指定为资本保证金存款。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三日。
中国人寿银行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1 论文研究背景及意义 ........................................... 1 1.1.1 研究背景 ................................................. 1 1.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 1.1.3 论文研究目的 ............................................. 3
关键词:银行保险,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销售误导
I
ABSTRACT
The true sense of bancassurance began in the 1980's. Banks signed an agreement with insurance companies and Instead of insurance companies selling of insurance products through huge sales outlets of banks Sales of insurance products. Banks obtain fee by acting as insurance products. Insurance companies obtain premium income. With the growing prosperity of Chinese financial sector development, Chinese bank insurance business also achieved rapid development.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赖百杰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赖百杰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7.11.27
•【字号】浙保监许字[2007]第2502号
•【施行日期】2007.1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赖百杰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7]第2502号)
申请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赖百杰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国寿人险浙发[2007]946号)符合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规定。
为此,依据《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决定如下:赖百杰符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2007年11月27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关于印发《甘肃保险业反保险欺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关于印发《甘肃保险业反保险欺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保险监管【发文字号】甘保监发[2013]48号【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发布日期】2013.03.27【实施日期】2013.03.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关于印发《甘肃保险业反保险欺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保监发〔2013〕48号)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省、市(州)保险行业协会:为贯彻保监会《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严厉打击保险欺诈犯罪行为,结合我省保险业实际,我局制定了《甘肃保险业反保险欺诈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如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应及时报告我局。
2013年3月27日甘肃保险业反保险欺诈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2〕69号)精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严厉打击保险欺诈犯罪行为,结合甘肃保险业反欺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维护正常的保险经营秩序为目的,以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为目标,以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联动机制为保障,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预防和处置保险欺诈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健全长效机制与短期重点惩治并重,坚持内部管控与外部监管双管齐下,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配合,坚持多方参与,协同合作。
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惩防结合,标本兼治,为我省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目标任务力争用3-5年时间,构建“政府主导、执法联动、公司为主、行业协作”四位一体的反保险欺诈工作体系,反欺诈体制机制基本健全,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案件调查和协查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和案件移送制度落实到位,欺诈犯罪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行业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的能力显著提升。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柜面服务标准(试行)
前言为健全和完善公司柜面服务质量/环境/行为管理体系,确保柜面服务专业、快捷、规范、标准,在保监会颁发的《寿险柜面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基础上,结合公司柜面管理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标准。
明确的服务标准,能明示于人,规范于人,从而达到有效的管理目的。
本标准对柜面服务时间、服务环境、服务时效、服务礼仪、服务纪律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力求对各项工作都有具体的要求,使之既具有科学性,又具有明确的导向性,使柜面服务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
建立服务标准,只是服务标准从无到有的过程。
只有当服务标准落地执行,真正转化为全系统30000多名柜面人员的自觉行为时,才能实现柜面标准化服务,真正形成公司柜面品牌示范和整合规模效应,使我公司成为行业柜面服务标准建设的引领者和实践者。
服务永无止境,服务标准也并非一成不变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升。
标准试行过程中,分公司应密切关注客户和销售人员的需求,关注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不断检验和持续改进柜面服务标准。
在标准起草及全国范围内征集意见过程中,得到了分公司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在此谨表示诚挚感谢!希望本标准能广泛适用于公司各级柜面以及相关管理部门,从而全面推进公司的标准化服务,全力打造中国人寿的优良服务品质。
业务管理部二OO九年五月目录第一篇总则 (1)1.1范围 (1)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1.3柜面定义 (2)1.4服务准则 (2)1.5服务目标 (3)第二篇服务功能标准 (3)2.1柜面设置 (3)2.2服务功能 (4)2.3服务区域 (5)第三篇服务环境标准 (6)第四篇服务时间标准 (8)4.1服务时间规定 (8)4.2服务准备时间 (9)4.3受理业务时间 (10)4.4 营业后的整理时间 (12)第五篇服务时效标准 (13)5.1一般要求 (13)5.2柜面单笔业务时效 (14)5.3承保时效 (14)5.4收付费服务时效 (15)5.5保全服务时效 (16)5.6理赔服务时效 (16)5.7咨询投诉处理时效 (18)第六篇服务礼仪标准 (19)6.1一般要求 (19)6.2个人礼仪标准 (19)6.3服务礼仪标准 (25)第七篇服务质量管理标准 (26)7.1技能管理 (26)7.2品质管理 (27)7.3意见管理 (28)第八篇服务纪律标准 (29)8.1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29)8.2业务处理,规范操作 (29)8.3对外服务,准时满点 (29)8.4听取意见,虚心谦和 (30)8.5轧账归档,清晰有序 (30)8.6现金收付,安全准确 (30)8.7遗失物品,主动归还 (30)8.8办理业务,客户至上 (31)8.9工作时间,不涉他务 (31)8.10突发事件,冷静处理 (31)第九篇服务考核标准 (32)9.1 考核目的 (32)9.2考核方法 (32)9.3考核内容 (33)9.4考核结果评定 (34)附表A:服务功能考核标准 (35)附表B:柜面职场环境考核标准 (36)附表C:柜员服务礼仪考核标准 (3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柜面服务标准(试行)第一篇总则1.1范围本标准确立了柜面服务功能、服务环境、服务时间、服务时效、服务礼仪、服务质量管理、服务纪律及服务考核等方面应遵循的规范要求,旨在实现全系统柜面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全面提升公司柜面服务水平和服务品质,提高客户满意度。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12•【文号】银保监办发〔2020〕41号•【施行日期】2020.05.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41号为切实推动保险公司落实主体责任,从强管理、提素质、促转变、树形象等方面全面加强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销售的员工以及其他用工关系人员,以下简称销售人员)管理,促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提高认识,切实落实法律责任、管理责任(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险公司授权销售人员销售保险产品,允许其以公司名义、依托公司品牌和信用开展业务活动,必须依法承担销售人员相应业务活动的法律责任。
(二)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保险公司对销售人员管理负主体责任,应当建立健全销售人员管理制度,形成层层有责、层层负责、事事明责的工作机制,全方位、全流程加强销售人员管理。
(三)公司法人承担管理主责。
坚持责任落实主抓法人机构、责任追究首问法人机构。
保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保险中介渠道业务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承担起职责,发挥好指挥棒作用。
二、加强战略统筹,健全销售人员管理架构体系(四)建立销售人员管理制度体系。
保险公司应将销售人员发展管理作为系统工程,结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理念、市场定位、资源禀赋和路径选择等要素进行长远谋划,从公司治理体系、管理架构等方面进行全盘统筹,在组织机构、职能分工、工作机制、操作流程、奖惩考核等方面进行全面安排。
(五)建立销售人员管理责任体系。
保险公司应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9号)要求,归口专责部门对销售人员进行全流程管理。
刘瑞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瑞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31【案件字号】(2020)皖12民终577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杜枫姚斌邵静怡【审理法官】杜枫姚斌邵静怡【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瑞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公司【当事人】刘瑞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公司【当事人-个人】刘瑞东【当事人-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刘航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张涛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李璞君安徽皖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航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张涛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李璞君安徽皖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航张涛李璞君【代理律所】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安徽皖太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刘瑞东【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公司【本院观点】刘瑞东于1998年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公司招聘成为该公司的保险营销员,双方在2008年6月18日签订了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A类),在合同中约定刘瑞东已知悉并了解本合同仅构成其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的保险代理关系,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且双方亦在合同中约定该合同有限期限为三年,双方在合同届满期限前30天内无异议时合同有效期限自动延展三年,在双方未举证证明其在该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异议,故该合同有效期至2014年6月18日止。
【权责关键词】欺诈胁迫撤销代理合同合同约定自认新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刘瑞东于1998年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和支公司招聘成为该公司的保险营销员,双方在2008年6月18日签订了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A类),在合同中约定刘瑞东已知悉并了解本合同仅构成其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的保险代理关系,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且双方亦在合同中约定该合同有限期限为三年,双方在合同届满期限前30天内无异议时合同有效期限自动延展三年,在双方未举证证明其在该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异议,故该合同有效期至2014年6月18日止。
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关于核准郑晓红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关于核准郑晓红同志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12.17
•【字号】甘银保监复〔2019〕413号
•【施行日期】2019.1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关于核准郑晓红同志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关于核准郑晓红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人险甘报〔2019〕303号)收悉。
按照《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等金融机构监管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郑晓红符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要将郑晓红的任职文件及时抄报我局。
此复。
2019年12月17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新洲区支公司三店营销服务部等129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法规类别】保险公司保险监管【发文字号】鄂保监寿险[2006]130号【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发布日期】2006.12.30【实施日期】2006.12.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新洲区支公司三店营销服务部等129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鄂保监寿险[2006]130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你分公司《关于申请对武汉市新洲区支公司三店营销服务部等90家机构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国寿人险鄂发[2006]326号)、《关于申请对孝感市孝南区支公司朱湖营销服务部等47家机构进行开业验收的请示》(国寿人险鄂发[2006]360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新洲区支公司三店营销服务部等129家营销服务部(具体内容见附表)。
二、上述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为:(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单据等相关单证;(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三、你分公司要加强对上述营销服务部所辖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及管理,不得与没有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个人代理人签订保险代理合同。
四、上述营销服务部应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业务。
五、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郧县支公司白浪营销服务部、竹溪县支公司汇湾营销服务部、黄梅县支公司独山营销服务部等8家服务部,因不具备开业条件,此次暂不批设。
待上述机构完全具备开业条件,我局审查合格后再另行批复。
附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营销服务部审批一览表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营销服务部审批一览表办公场所地址负责人经营区域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新洲区支公司三店营销服务部新洲区三店街龙丘大道郭莲香三店镇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新洲区支公司双柳营销服务部新洲区双柳街刘镇村王芳双柳镇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新洲区支公司旧街营销服务部新洲区旧街街上街王喜珍旧街镇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支公司东山营销服务部东西湖区东山农场集镇刘芬东山农场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支公司柏泉营销服务部东西湖区柏泉商业街李建华东西湖区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支公司走马岭营销服务部东西湖区走马岭桥头街3-4号门面易志斌走马岭农场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支公司养殖营销服务部东西湖区养殖农场姑李路144号综合楼林兰玲养殖农场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支公司郑店营销服务部江夏区郑店街万斌江夏区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支公司大桥新区营销服务部江夏区大桥新区夏志攀江夏区1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支公司五里界营销服务部江夏区五里界镇唐春光五里界镇1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支公司山坡营销服务部江夏区山坡乡胡祝平山坡乡1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汉南区支公司邓南镇营销服务部汉南区邓南镇振兴街45号肖银秀邓南镇1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黄陂区支公司蔡榨营销服务部黄陂区蔡榨镇正街李惠萍蔡榨镇1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黄陂区支公司甘棠营销服务部黄陂区甘棠镇正街王志敏甘棠镇1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黄陂区支公司李集营销服务部黄陂区李集镇正街杨丫李集镇1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黄陂区支公司武湖营销服务部黄陂区武湖镇正街任正凤武湖镇1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黄陂区支公司姚集营销服务部黄陂区姚集镇百业街刘中慧姚集镇1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黄陂区支公司长岭营销服务部黄陂区长岭镇明清街50号张小英长岭镇1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黄陂区支公司王家河营销服务部黄陂区王家河镇正街李亚东王家河镇2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支公司三官殿营销服务部丹江口市三官殿中街谭运宝三官殿镇2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支公司丹江口市蒿坪镇王金蒿坪镇蒿坪营销服务部明2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支公司石鼓营销服务部丹江口市石鼓镇黄虎林石鼓镇2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支公司浪河营销服务部丹江口市浪河镇杨永琦浪河镇2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支公司官山营销服务部丹江口市官山镇莫吉英官山镇2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支公司盐池河营销服务部丹江口市盐池河镇魏恒俊盐池河镇2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支公司均县营销服务部丹江口市均县镇彭大顺均县镇2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支公司土台营销服务部丹江口市土台镇王定荣土台镇2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支公司土关垭营销服务部丹江口市土关垭镇李顺柱土关垭镇2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郧县支公司青曲营销服务部郧县青曲镇曲远河店村五组朱江青曲镇3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郧县支公司安阳营销服务部郧县安阳镇西堰村二组赵庆安阳镇3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郧县支公司南化营销服务部郧县南化塘镇九龙路张道国南化塘镇3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郧县支公司五峰营销服务部郧县五峰乡集镇中心街道旁曾高成五峰乡3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郧县支公司茶店营销服务部郧县茶店镇茶店村二组刘志海茶店镇3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郧县支公司安城营销服务部郧县安城集镇董瑞贤安城乡3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郧县支公司叶大营销服务部郧县叶大乡麻池村二组朱考华叶大乡3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郧县支公司梅铺营销服务部郧县梅铺镇梅铺村四组曾立福梅铺镇3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郧县支公司鲍峡营销服务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1]14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1〕14号)各中资保险公司筹备组:为规范和指导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完善保险市场准入程序,根据《公司法》、《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我会制订了《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为规范和指导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完善保险市场准入程序,根据《公司法》、《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中资保险公司(外资股东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不足25%的保险公司)开业验收。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外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业验收参照执行。
二、开业申请材料申请人提出开业申请,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六份,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提交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电子化文档:(一)开业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区域、业务范围等。
(二)创立大会决议,没有创立大会决议的,应当提交全体投资人同意申请开业的文件或者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经营规划,包括未来三年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拟经营保险险种计划、分支机构扩展计划、销售渠道发展计划、再保险计划、盈利水平和偿付能力预测、中长期资产配置计划等。
(五)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中国保监会关于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关于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
资本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09.13
•【文号】保监许可〔2016〕917号
•【施行日期】2016.09.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关于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6〕917号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东收购公司股权的请示》(吉祥人寿发〔2016〕110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
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300,000,000元人民币。
增资后,你公司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见附件。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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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保监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西固区新
安营销服务部开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甘保监寿险[2013]12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3.01.18
【实施日期】2013.0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甘肃保监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西固区新安营销服务部开业的批复
(甘保监寿险〔2013〕12号)
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西固区新安营销服务部的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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