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0《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对照表》(2012修订)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参照表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 法第106条、省条第69条第10项 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拒 不排除障碍的 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法第16条第3项、法第96条第1款、省 条第69条第1项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 法第16条第3项、法第96条第1款、省 条第69条第1项 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 法第16条第3项、法第96条第1款、省 条第69条第1项 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第16条第3项、法第96条第1款、省 条第69条第1项 伪造、变造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法第16条第3项、法第96条第1款、省 条第69条第1项 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 法第96条第1款第6种行为、省条第69 条第1项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法第16条第3项、法第96条第1款、省 条第69条第1项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法第16条第3项、法第96条第1款、省 条第69条第1项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第16条第3项、法第96条第1款、省 条第69条第1项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法第16条第3项、法第96条第1款、省 条第69条第1项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 法第96条第1款、省条第69条第1项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法第96条第1款、省条第69条第2项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法第96条第1款、省条第69条第2项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法第96条第1款、省条第69条第2项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法第96条第1款、省条第69条第2项 非法安装警报器的 法第97条、法第15条第1款、省条第 69条第3项 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 法第97条、法第15条第1款、省条第 69条第3项 明知承修的车辆有交通肇事逃逸嫌疑而承修车辆或者 省条第14条、第69条第11项 出售配件的 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未如实向驾驶考试主 省条第12条第1款、第69条第12项 管部门提供培训记录的 运输单位的公路客运车辆或货运机动车超载,经两次 法第92条第4款、省条第70条 以上处罚不改的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法第91条第2款、省条第63条 12 法第49条第1种行为、法第92条第1款 、省条第60条第1款第3项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省条第64条第 4项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法第50条1款、法第92条第2款、国条 第55条第2项、省条第61条第5项 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 法第92条第2款、省条第61条第4项 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营运汽车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国条第 28条、省条第62条第1项 运输单位的公路客运车辆或货运机动车超载,经处罚 法第92条第4款、省条第70条 不改的 把营运汽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省条第 62条第4项 把营运汽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第2款、省条第 62条第4项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的 12 6 6 6 6
交通违规违法行为与罚分对照表a
追求新生活,追求新目标2004-12-14 11:05:42 勉强
头衔:...........
等级:版主
威望:11
文章:9046
积分:29964
门派:无门无派
注册:2004年7月20日第 2 楼 QQ
--------------------------------------------------------------------------------
281205 条例81条5项 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5 1
281206 条例81条6项 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的 5
281207 条例81条7项 驾车时吸烟、饮食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5 1
281208 条例81条8项 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者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5 3
281209 条例81条9项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5 2
327201 高速27条1项 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50 6
327202 高速27条2项 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50 6
327203 高速27条3项 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50 3
327213 高速27条3项 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50 6
512009 规定39条 在道路上进行机动车驾驶训练的 200 6
515001 规定39条 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掉头的 100 3
515002 规定39条 在设有禁左标志的地点掉头的 200 3
516001 规定39条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不按规定开启灯光的 200 3
(交通运输)交通违法处理标准及代码对照表精编
《法》第90条*
20
1072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的
《法》第21条第1种行为
《法》第90条*
200
1073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
《法》第21条第2种行为
《法》第90条*
200
1074
不按规定倒车的
《条例》第50条
《法》第90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73条第2项
200
学习驾驶人在教练不随车指导下上道路驾驶车辆的
《条例》第20条第2款第4种行为
《法》第90条、《条例》第104条第4项、《山西省实施办法》第71条第1项
50
能够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
1069
使用教练车时有和教学无关的人员乘坐的
《条例》第20条第2款第5种行为
《法》第90条*
20
1070
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
《法》第45条第2款第2种行为
《法》第90条*
50
代码
违法行为
违法依据
处罚依据
记分
分值
罚款金额
(元)
行政处罚
其它措施
1025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条例》第53条第2款第2种行为
《法》第90条*
50
1026
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通行的
《法》第46条
200
1092
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法》第49条第2种行为、《条例》第54条第2款
《法》第90条*
100
1093
《条例》第6条第1款、102号令第10条第1款、第3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规定江苏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规定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规定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2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交通违章扣分周期计算方法一、交通违章扣分周期怎么计算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22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从202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
2013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表123号令修订表
《法》第92条第2款
6
500~2000
扣留车辆
《法》第92条第3 款
1639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 《法》第48条第1款、《条
量30%以上的
例》第54条第1款
《法》第92条第2款
6
500~2000
《法》第92条第3 扣留车辆 款、105号令第25
条第1款第4项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
可以并处 吊销驾驶
证
扣留驾驶 证
《法》第110条、 105号令第29条第3 项
12
200~2000
可以并处 吊销驾驶 证
扣留驾驶 证
《法》第110条、 105号令第29条第3 项
12
200~2000
可以并处 吊销驾驶 证
扣留驾驶 证
《法》第110条、 105号令第29条第3 项
12 警告 20~200
《法》第92条第1款
12
500~2000
《法》第92条第3 扣留车辆 款、105号令第25
条第1款第4项
1717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 牌的
《法》第11条第1款
《法》第95条第1款、第 90条
12
警告
20~200
《法》第95条第1 扣留车辆 款、105号令第25
条第1款第1项
1718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法》第22条第2款、《条 例》第62条第7项
《法》第90条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 道行驶的
《条例》第44条第1款
《法》第90条
12 警告 20~200
12 警告 20~200
12
200~2000
可以并处 吊销驾驶
2013年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一览表
违法内容
10011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摩托车、拖拉机未从事营运的)
10012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从事营运的)
10013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其他类型的机动车未从事营运的)
10014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其他类型的机动车从事货运的)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0600 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10610 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
10620 拖拉机驶入其它禁止通行道路的
10630 拖拉机载人的
10640 拖拉机牵引多辆挂车的
10650 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的
10660 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时间上道路学习驾驶的
10024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其他类型的机动车从事货运的)
10025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其他类型的机动车从事客运的)
10030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10040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1004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10230
10240
10250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10260 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通行的
10310 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
10360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10370 未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2012版)
可拖移车辆
10990 11020 11030 11080 11090 11100 11111 11150 12010 12040 12050 12060 12070 12080 12090 12100 12110 12120 12230 12250 12280 12390 12410 12430 12440 13010 13020 13030 13031 13040 13050 13060 13070 13080 13090 13100 13110 13120 13130 13131 13140 13150 13160 13170 13180 13190 13200
0 1 1 1 1 1 1 1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200 50 100 20 20 20 200 警告 200 100 100 100 50 100 100 200 50 200 50 200 200 500 200 100 50 200 100 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00 100 100 100 200 200 警告 警告 50 50
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 机动车运载货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 30%的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 的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制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 导向车道的 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 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停在停车线以内或者路口内的 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 不依次停车等候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 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 运输剧毒化学品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 30%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未达 20%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 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的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限定时速不足 20%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限定时速 20%以上不足 50%的 从前车右侧超车的 前车左转弯时超车的 前车掉头时超车的 前车超车时超车的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 险车的 在铁路道口、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 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超车的 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 移动的,不按规定设置标志或者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 光的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让行的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 不按交通标志、 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 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载货汽车牵引多辆挂车的 半挂牵引车牵引多辆挂车的 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 合国家标准的 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以外的且总质量 700 千克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参照表
1052
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时刻通过的
?条例?第65条第1款、?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15项、第16项
200
1053
机动车行经渡口,不服从渡口治理人员指挥,不依次待渡的
?条例?第65条第2款第1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15项
200
1054
上下渡船时,不低速慢行的
?法?第36条第1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57条第4项
100
1019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法?第37条、第90条、?省条例?第57条第3项
100
1020
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法?第38条第1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58条第4项
200
1021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的
?条例?第13条第3款、?法?第90条、?省条例?第57条第14项
100
1041
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作业时未开启发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条例?第35条第1款、?法?第90条、?省条例?第57条第15项
100
1042
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条例?第44条第1款、?法?第90条、?省条例?第57条第4项
50
1060
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条例?第62条第6项第2种行为、?法?第90条、?省条例?第56条第10项
50
1061
拖拉机驶进大中都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
?法?第55条第1款第2种行为、第90条、?省条例?第57条第13项
100
1062
拖拉机驶进其它禁止通行道路的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2修正)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2修正)【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发文字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8号【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2.01.12【实施日期】2005.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04年10月22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5月20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7月1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8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其他个人和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全社会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道路交通状况,每五年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工作目标,提出管理对策,落实经费保障,并组织实施。
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安监、交通、建设、农机、工商、质监、卫生、规划、教育、水利、监察等部门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道路经营管理单位、车辆所有人等有关个人和组织,应当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义务。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2年修订)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2年修订)收藏下载发文字号:常委会公告第98号颁布部门: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规颁布日期:2012-01-12生效日期:2012-02-01分享到:0《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月1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发现未按规定接受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驾驶人在发现地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的,发给检验合格证,发还机动车。
”二、将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对有第一项行为的,责令其限期清除校车标志;对有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的,责令其限期拆除违规安装的装置、设备。
拒不清除或者拆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代为清除或者拆除。
”本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通安全责任第三章车辆和驾驶人第四章道路通行条件第五章道路通行规定第六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其他个人和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全社会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道路交通状况,每五年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工作目标,提出管理对策,落实经费保障,并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2012)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
例》的决定(2012)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12.01.12
•【字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8号
•【施行日期】2012.02.01
•【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98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月1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1月12日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道路交通
安全条例》的决定
(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
过)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道路
交通安全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发现未按规定接受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驾驶人在发现地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的,发给检验合格证,发还机动车。
”
二、将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对有第一项行为的,责令其限期清除校车标志;对有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的,责令其限期拆除违规安装的装置、设备。
拒不清除或者拆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代为清除或者拆除。
”
本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江苏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对照表(2012年修订)
江苏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对照表(2012年修订)(红体代表新修订内容)代码违法行为名称违法依据处罚依据记分分值罚款金额(元)其他行政处罚其它措施1001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省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条第(七)项1000-2000 吊销扣留车辆、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1002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省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条第(七)项1000-2000 吊销扣留车辆、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100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违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吊销扣留车辆、驾驶证、终身禁驾10041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违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吊销扣留车辆、驾驶证、10051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汽车的《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一)项2000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留车辆10052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1000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留车辆10056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拖拉机的《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三)项200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留车辆10054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三)项200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留车辆10055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三)项200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留车辆10061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营运汽车的《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一)项2000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留车辆10062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非营运汽车的《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1000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留车辆10066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拖拉机的《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三)项200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留车辆10064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摩托车的《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三)项200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留车辆10065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三)项200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留车辆10071 将营运汽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2000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10072 将非营运汽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五)项1000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10076 将拖拉机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项200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10074 将摩托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项200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10075 将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项200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10081 将营运汽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2000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10082 将非营运汽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五)项1000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10086 将拖拉机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项200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10084 将摩托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项200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10085 将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项200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10091 将营运汽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2000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10092 将非营运汽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五)项1000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10096 将拖拉机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项200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10094 将摩托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项200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10095 将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项200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10101 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营运汽车的《国条》第二十八条《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一)项2000(按第1005项处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移动机动车10102 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非营运汽车的《国条》第二十八条《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1000(按第1005项处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移动机动车10103 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拖拉机的《国条》第二十八条《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三)项200(按第1005项处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移动机动车10104 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摩托车的《国条》第二十八条《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三)项200(按第1005项处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移动机动车10105 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国条》第二十八条《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省条》第六十二条第(三)项200(按第1005项处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移动机动车1011 非法安装警报器的《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法》第九十七条、《省条》第七十条第(一)项1000-2000 强制拆除、收缴1012 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法》第九十七条、《省条》第七十条第(一)1000-2000 强制拆除、收缴2项1013 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国条》第二十八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七)项50 扣留车辆1014 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国条》第二十八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七)项50 扣留车辆1015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国条》第二十八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二十一)项200 扣留车辆1016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国条》第二十八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二十一)项200 扣留驾驶证1017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第十七条、《强制险条例》第四十五条《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强制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2倍保费罚款扣留车辆1018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法》第三十六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六十五条501019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法》第三十七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三)项1001020 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法》第三十八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四)项20010231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的《法》第四十五条、《国条》第五十三条第三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九)项20010232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段的《法》第四十五条、《国条》第五十三条第三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九)项20010233 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的《法》第四十五条、《国条》第五十三条第三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九)项20010234 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段的《法》第四十五条、《国条》第五十三条第三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九)项20010241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九)项20010242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遇到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九)项20010243 在没有交通标志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九)项20010244 在没有交通标志的交叉路口遇到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九)项20010245 在没有交通标线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九)项20010246 在没有交通标线的交叉路口遇到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九)项20010247 在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九)项20010248 在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九)项20010251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内停车等候的《国条》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六十五条5010252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国条》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六十五条5010253 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内停车等候的《国条》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六十五条503 / 3310254 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在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国条》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六十五条501026 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通行的《法》第四十六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十五)项2001031 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六十五条501036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国条》第五十五条第(二)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六十五条501037 未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法》第五十二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二十二)项20010381 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的《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六十五条50 10382 不避让正在作业的工程作业车的《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六十五条5010393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八)项50 可以拖移机动车10394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200 可以拖移机动车10395 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国条》第六十三条《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八)项50 可以拖移机动车10396 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国条》第六十三条《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200 可以拖移机动车1040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国条》第十三条第三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十四)项1001041 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作业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国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十五)项1001043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国条》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省条》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五)项5010441 在有禁止掉头的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国条》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十三)项20010442 在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国条》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十三)项2001045 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国条》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十三)项2001046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国条》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八)项1001047 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国条》第五十九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一)项5010481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鸣喇叭的《国条》第六十二条第(八)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二)项5010482 在禁止鸣喇叭的路段鸣喇叭的《国条》第六十二条第(八)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二)项501049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国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六)项501050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国条》第六十四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六十五条501051 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道口通过的《国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十六)项2001052 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指定的时间通过的《国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十六)项20041053 机动车行经渡口,不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不依次待渡的《国条》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十五)项2001054 上下渡船时,不低速慢行的《国条》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十五)项2001055 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的《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国条》第六十六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十一)项2001056 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标志灯具的《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国条》第六十六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十一)项2001057 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低速行驶的《国条》第六十七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十二)项1001058 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不避让行人的《国条》第六十七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十二)项1001059 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的《国条》第六十二条第(六)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项501060 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国条》第六十二条第(六)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项501061 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十三)项1001062 拖拉机驶入其它禁止通行道路的《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十三)项1001063 拖拉机载人的《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项1001064 拖拉机牵引多辆挂车的《国条》第五十六条第(一)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十二)项2001065 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的《国条》第二十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九)项50 处罚随车指导教练员1066 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时间上道路学习驾驶的《国条》第二十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九)项50 处罚随车指导教练员1067 学习驾驶人使用非教练车上道路驾驶的《国条》第二十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四)项200 处罚随车指导教练员1068 学习驾驶人在教练不随车指导下上道路驾驶车辆的《国条》第二十条第二款《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省条》第六十二条按第1005项处理移动机动车1069 使用教练车时有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乘坐的《国条》第二十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六十五条50 处罚随车指导教练员1072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的《法》第二十一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十七)项2001073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法》第二十一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十七)项2001074 不按规定倒车的《国条》第五十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八条第(十四)项2001075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国条》第六十二条第(一)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五)项501076 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法》第三十六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二)项10010771 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滑行的《国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八)项5010772 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空档滑行的《国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八)505 / 33项1078 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省条》第七十条第(四)项1000-2000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1082 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国条》第二十八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十一)项10010831 载货汽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法》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三)项0 200责令整改10832 载货汽车未按照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法》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三)项0 200 责令整改10833 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法》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三)项0 200责令整改10834 挂车未按照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法》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三)项0 200 责令整改10841 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法》第十二条第(二)项、《国条》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五)项0 200责令整改10842 更换发动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法》第十二条第(二)项、《国条》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五)项0 200责令整改10843 更换车身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法》第十二条第(二)项、《国条》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五)项0 200责令整改10844 更换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法》第十二条第(二)项、《国条》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五)项0 200责令整改1085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法》第十二条第(一)项、《国条》第七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六)项0 200责令整改10861 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七)项0 200责令整改10862 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七)项0 200责令整改1087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0 500 责令恢复原状10881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0 20010882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0 20010883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业务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0 20010884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二款0 2001089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法》第四十九条、《国条》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省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500-2000 扣留车辆1090 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一)项10061091 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一)项1001092 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法》第四十九条、《国条》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六十条第二款1001093 驾驶时观看电视的《国条》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七)项501094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法》第四十三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六)项5011021 机动车超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国条》第四十七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九)项1 10011022 机动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国条》第四十八条第(五)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九)项1 10011023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国条》第五十一条第(三)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九)项1 10011024 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国条》第五十七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九)项1 10011025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国条》第五十八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九)项1 10011026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国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九)项1 10011027 牵引故障机动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国条》第六十一条第(五)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九)项1 1001103 不按规定会车的《国条》第四十八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七)项1 1001108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三)项1 50 扣留车辆1109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四)项1 50 扣留车辆1110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四)项1 50 扣留车辆11111 机动车载货长度超过规定的《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国条》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五)项1 10011112 机动车载货宽度超过规定的《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国条》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五)项1 10011113 机动车载货高度超过规定的《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国条》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五)项1 1001115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国条》第十三条第二款《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十三)项1 50 扣留车辆1207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法》第五十一条《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六条第(三)项2 501208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国条》第五十一条第(一)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五十七条第(四)项2 1001209 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国条》第五十一条第(三)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六十五条 2 50 1210 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国条》第五十一条第(四)项《法》第九十条、《省条》第六十五条 2 507 / 33。
江苏道路交通法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颁布实施前,为规范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活动,特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自2004年5月1日起执行。
一、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行为,需要警告、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依法处罚。
需要给予罚款处罚的,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第九十八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三款、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的情形以外,按照本标准执行。
二、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的规定,对行人、乘车人处二十元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
三、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对机动车驾驶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五十元罚款:(一)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时,未减速或者停车了望的;(二)行经人行横道或者遇行人横过道路,未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的;(三)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四)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五)摩托车搭乘不满12岁的未成年人或者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六)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停车了望的;(七)行车时车门、车厢没有关好的;(八)在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物品的;(九)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十)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十一)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十二)违反规定鸣喇叭的。
四、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对机动车驾驶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处五十元罚款:(一)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二)未随车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五、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对机动车驾驶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一百元罚款:(一)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二)载物违反长、宽、高等装载要求的;(三)不按规定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的;(四)在限制、禁止通行的时间、路段内行驶的;(五)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不按规定交替通行的;(六)左转弯时未紧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七)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行驶时,不按规定会车的;(八)在准许掉头的路段掉头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九)违反灯光使用规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2012版)
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扣留驾驶证
10040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0
吊销驾驶证
扣留驾驶证
10041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0
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扣留驾驶证
10051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0
1000
可并处拘留15日以下
扣留车辆
10062
010010450源自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
0
100
10460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0
100
10470
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
0
警告
10480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0
20
10490
在机动车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
0
20
10500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
0
100
可拖移车辆
10690
使用教练车教学时有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乘坐的
0
20
10700
实习期内未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的
0
20
10720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的
0
警告
10731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
0
200
10740
不按规定倒车的
0
100
10750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0
50
10760
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0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工作,促进交通事故处理执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因当事人过错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本规则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应当以当事人过错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性和对方避让的可能性作为依据。
?第三条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根据其在交通事故中的形态特征和所起作用,分为主动型、被动型、缺失型三类(见附件):?(一)主动型行为是与对方临近时突然改变运动状态,或者主动逼近对方,造成对方难以避让的严重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以上作用。
?(二)被动型行为是处于持续稳定运动或者静止状态,对能够采取措施避让的一般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
但是静止状态的被动型行为难以被对方及时发现的,起主要以上作用。
?(三)缺失型行为是不具有安全驾驶能力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过错行为。
缺失型行为对于应当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的,起主要以上作用;难以避免的,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
?评判缺失型行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应当避免、静止状态的被动型行为能否被对方及时发现,应当以法律法规对安全驾驶的要求和一般驾驶人的安全驾驶能力作为依据。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的基础上,根据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实和当事人过错行为,依照本规则第三条规定确定当事人过错行为所属类型和作用大小。
当事人同时有两种以上过错行为,以其中作用大的一类行为作为确定当事人责任的依据。
但是其他过错行为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载明。
?第五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确定为全部责任。
因两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依照下列规则确定当事人责任:?(一)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主动型过错行为的,负主要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标准2013版(供参考,非考试内容)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 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道路行驶的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 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 逸,构成犯罪的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 驶的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 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 驶的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 驶的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 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 的 非法安装警报器的 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 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 驶机动车的 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 驶机动车的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 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14 15 16
1018 1019 1020
法第九十条
法第三十七条、办法第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 三十六条第一款 九十六条第二项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 法第三十八条 九十一条第三项 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 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 九十一条第八项
17
1023
100
18
1024
1058 1059 1060 1061 1063 1064 1065
38 39 40 41 42 43
1066 1067 1068 1069 1072 1073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 载人的 未将故障车辆移到不 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的 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 路养护车、工程作业 车的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 行驶的机动车的 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 段掉头的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 后窗范围内悬挂、放 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 物品的 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 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 指定的道口通过的 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 行经铁路道口时不按 指定的时间通过的 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 用警报器的 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 用标志灯具的 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 民居住区内不低速行 驶的 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 民居住区内不避让行 人的 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 的 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 悬挂物品的 拖拉机驶入大中城市 中心城区内道路的 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 的 拖拉机牵引多辆挂车 的 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 路线上道路学习驾驶 的 学习驾驶人不按指定 时间上道路学习驾驶 的 学习驾驶人使用非教 练车上道路驾驶的 学习驾驶人在教练不 随车指导下上道路驾 驶车辆的 使用教练车时有与教 学无关的人员乘坐的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 机动车上道行驶的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 标准的机动车的
江苏交通违章罚款标准
江苏交通违章罚款标准在江苏省,交通违章行为是受到严格监管和处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于不同类型的交通违法行为,设立了相应的罚款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江苏省交通违章罚款标准,以便广大驾驶人了解相关规定并遵守交通法规。
首先,对于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超速的情节和严重程度,罚款标准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超速行驶的罚款标准如下,轻微超速(超速10%以内)罚款100元,一般超速(超速10%-30%)罚款200元,严重超速(超速30%以上)罚款200元并记12分,情节严重者还可能吊销驾驶证。
其次,闯红灯是交通违章行为中比较常见的一种。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于闯红灯的罚款标准为,一般情况下,罚款200元并记6分。
如果因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此外,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也是一种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罚款标准为,一般情况下,罚款100元。
如果因此行为造成交通拥堵或者交通事故,罚款可能会相应增加。
另外,酒后驾驶是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于酒后驾驶的罚款标准为,一般情况下,罚款1000元并记12分,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拘留、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最后,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驾驶也是一种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于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驾驶的罚款标准为,一般情况下,罚款100元。
如果因此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罚款可能会相应增加。
总的来说,江苏省对交通违章行为实行了严格的罚款标准,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
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小车部分
计分 分值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6 6 6 6 6 6 6 6 6 6 6 罚款金额 (元) 其他行政处罚 其它措施 收缴、扣留车辆 收缴、扣留车辆 收缴、扣留车辆 收缴、扣留车辆 收缴、扣留车辆 收缴、扣留车辆 扣留驾驶证、移动 车辆、测试、检验 扣留驾驶证、移动 车辆、测试、检验
13441 13451 1348 1355 4312 1312 1314 1315 1316 1334 13521 1356 1357 1358 13442 13452 1228 12431 12432 12433 12434 12435 12436 1208 1207 1209 1210 1211 1212 1223 1225 1244 4204 11021 11022 11023 11024 11025 11026 11027 1103 11111 11112 11113 1108 1109 1110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运载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10%的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的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的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的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工程救险车的 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不按规定使用警告标志的 机动车在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机动车在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难以移动时,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警告标志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难以移动时,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警告标志的 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的 从前车右侧超车的 前车左转弯时超车的 前车掉头时超车的 前车超车时超车的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在铁路道口超车的 在路口超车的 在窄桥超车的 在弯道超车的 在陡坡超车的 在隧道超车的 在人行横道超车的 在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超车的 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16421 16422 4608 4613 4614 4615 1624 1627 1619 13522 1301 13091 13092 13093 13094 13111 13112 13271 13272 1333 1340 43021 43022 4306 4311 1304 1305 1306 1307 1308 13101 13102 13103 13104 13105 13106 13107 13108 1313
并处3000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并处3000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并处3000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并处3000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并处3000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并处3000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并处2000 暂扣6个月驾驶证 并处1000 暂扣6个月驾驶证 1000-2000 5000 5000 2000 可以并处吊销 按第1005项处理、可 1000 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000 可以并处吊销 按第1005项处理、可 200 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扣留车辆(有号牌而 200 未悬挂)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500 2000 2000 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 1000 留 1000 500 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 200 留 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 200 留 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 200 留 200 200 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 留 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 留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江苏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对照表(2012年修订)
(红体代表新修订内容) 序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4 15 17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43 44 分类 其他规定 其他规定 其他规定 其他规定 其他规定 其他规定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其他规定 其他规定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 其他规定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机动车通行 代码 57013 57012 57023 57022 57033 57032 17122 17121 1705 5704 5705 17212 17092 17211 17095 17171 17172 1718 1719 1720 4701 4702 4703 5603 16101 16373 16102 16372 16371 16106 16104 16105 1622 16251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机动车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机动车停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借道超车的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占用对面车道等候车辆的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穿插等候车辆的 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 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等候车辆的 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 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或路口以内的 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机动车超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机动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牵引故障机动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机动车载货长度超过规定的 机动车载货宽度超过规定的 机动车载货高度超过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
141
机动车通行
1115
江苏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对照表(2012年修订)——小车部分
(红体代表新修订内容) 违法行为名称 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使用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 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 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未构成犯罪的 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营运汽车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 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营运汽车的 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 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非营运汽车的 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未达100%的 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未达50%的 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拖拉机的 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摩托车的 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 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