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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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公司固定电话服务协议书

通信公司固定电话服务协议书

通信公司固定电话服务协议书一、协议双方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通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公司联系电话)乙方: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地址:(用户地址)联系电话:(用户联系电话)二、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固定电话服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通信服务的顺利进行。

三、协议内容1. 服务内容1.1 公司将向用户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接听、拨号、通话记录等。

1.2 公司将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如呼叫转移、来电显示、语音信箱等。

2. 服务费用2.1 用户需按照公司公示的收费标准支付固定电话服务费用。

2.2 用户应按时缴纳服务费用,如逾期未付款,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

2.3 用户如需取消服务,应提前通知公司,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 服务质量3.1 公司承诺提供稳定、高质量的固定电话服务,确保通话质量和接通率。

3.2 如因公司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质量下降,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 用户如发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反馈,并提供详细的问题描述和证据。

4. 用户权利和义务4.1 用户有权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固定电话服务,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

4.2 用户应按照公司的规定使用固定电话服务,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或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4.3 用户应妥善保管固定电话的使用权限,不得将其借给他人使用或进行非法转让。

5. 公司权利和义务5.1 公司有权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5.2 公司有权对用户的通话进行监控和记录,以确保通信安全和服务质量。

5.3 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对用户进行调查或提供相关信息。

6. 协议变更和解除6.1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6.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

7. 争议解决7.1 如发生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用户)新整理版

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用户)新整理版

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用户)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甲方(电信运营商):北京市电信公司乙方: [乙方信息]签订地点:北京市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甲乙双方在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事宜上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合同内容2.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固定电话入网服务,并确保入网服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2.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电话号码,并允许乙方自行选择号码;3.甲方应提供适当的技术支持,解答乙方关于固定电话入网方面的问题,并及时处理乙方的投诉和意见;4.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收取费用,并提供明细账单;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和通信秘密,不得泄露、篡改或非法使用。

2.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并及时更新;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固定电话使用费;3.乙方应妥善使用固定电话,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使用;4.乙方应保护电话号码和通信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使用;5.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固定电话从事非法活动。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3.1 入网费用乙方需承担固定电话入网费用,具体金额由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3.2 固定电话使用费乙方需按照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固定电话使用费。

甲方将提供详细的账单,乙方每月准时支付。

3.3 支付方式乙方可选择以下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线上支付•线下支付支付方式由甲方提供详细说明。

四、违约责任4.1 甲方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未能按时提供稳定可靠的入网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2.如果甲方泄露、篡改乙方的个人信息和通信秘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4.2 乙方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固定电话使用费,甲方有权暂停或中断乙方的固定电话服务;2.如果乙方利用固定电话从事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用户)新整理版

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用户)新整理版

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用户)新整理版一、合同的目的和背景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是为了规范固定电话入网服务的提供和使用,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信息通信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本合同适用于北京市签约后付费用户,旨在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1. 合同的签署和生效本合同由运营商和用户双方签署,并在双方签署后生效。

用户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遵守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2. 服务内容和标准运营商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用户提供固定电话入网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电话线路的安装、维护和故障处理等。

运营商将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3. 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用户需按照运营商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关的服务费用。

用户可以选择预付费或后付费的方式进行支付。

预付费用户需提前充值,后付费用户需按月支付费用。

运营商将提供详细的账单和支付方式说明,用户需按时支付费用。

4. 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合同期满后,若用户不继续使用固定电话服务,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运营商终止合同。

若用户未提前通知或继续使用服务,合同将自动延续。

5. 用户权益和义务用户有权享受运营商提供的固定电话入网服务,并要求运营商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

用户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并妥善使用固定电话设备,不得进行非法操作或滥用服务。

6.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若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或依法解决。

三、合同的补充和修改本合同的补充和修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应与本合同的原则保持一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合同的解释和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解释和适用法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若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以法律法规为准。

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用户)

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用户)

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用户)合同编号: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甲方(运营商):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户):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约束双方之行为。

第一条合同目的乙方申请办理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业务,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条款和条件,以确保固定电话运营和服务的正常开展。

第二条服务内容1. 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为乙方提供固定电话入网服务,并提供相应的通信服务。

2. 乙方可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固定电话套餐和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号码、座机设备、互联网接入等服务。

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继续延长。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与固定电话入网业务相关的有效证件,并对其进行审核。

2. 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入网服务,并保证与之相关的通信服务的正常运行。

3. 甲方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维护服务等,确保乙方正常使用提供的固定电话号码和设备。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标准获得固定电话入网服务,并享受甲方提供的通信服务。

2. 乙方应按时缴纳相应的固定电话费用,包括入网费、套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并遵守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各项协议和约定。

3. 乙方应妥善保管固定电话号码和设备,禁止非法转售和非法用途,如若发现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固定电话入网合同书3篇

固定电话入网合同书3篇

固定电话入网合同书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固定电话入网合同书甲方:(甲方的基本信息)乙方:电信运营商(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有意办理固定电话入网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该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将为甲方办理固定电话入网服务,包括安装固定电话设备、提供通话服务等。

1.2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的费用。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期满结束。

2.2 服务期限为(具体期限),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服务,双方可协商续签。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甲方在办理固定电话入网服务时需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费、月租费、通话费等。

3.2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超额通话或其他增值服务需求,应当按照乙方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支付。

第四条免责条款4.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火灾等导致服务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

4.2 由于甲方人为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通信质量下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规定处理,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缴纳费用或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同时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

5.2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解除6.1 因任一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除合同事宜。

6.2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缴纳的服务费用,甲方应当归还乙方提供的固定电话设备。

第七条其他事项7.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以上是关于固定电话入网合同书的内容,希望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祝双方合作愉快!篇2固定电话入网合同书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乙方(通信公司):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向使用乙方提供的固定电话业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办理固定电话业务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守。

固定电话通信合作协议书

固定电话通信合作协议书

固定电话通信合作协议书《固定电话通信合作协议书》甲方(电话服务提供商):乙方(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固定电话通信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固定电话通信服务,包括语音通话、长途电话、增值业务等。

1.2 甲方保证电话线路畅通,通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服务费用2.1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支付电话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月租费、通话费、长途费、漫游费等。

2.2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按照甲方制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不得拖欠。

三、服务期限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3.2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四、违约责任4.1 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应按照乙方损失的情况赔偿。

4.2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的,应支付迟延履行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5.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电话服务提供商):乙方(用户):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协议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需求进行修改。

在签订协议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协议全文,确保双方权益。

网络 电话 合同书

网络 电话 合同书

网络电话合同书合同标题,网络电话合同书。

合同范本。

甲方,(公司/个人名称)。

地址:电话:传真:邮箱:乙方,(公司/个人名称)。

地址:电话:传真:邮箱:鉴于甲方与乙方就网络电话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网络电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接入、通话质量保障、技术支持等。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网络电话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服务费用。

2.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支付网络电话服务费用。

2.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

第三条服务期限。

3.1 本合同自甲方提供网络电话服务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3.2 在服务期限届满前,如需终止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第四条保密条款。

4.1 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违约方应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违约影响,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六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合同附件,(如有)。

以上为网络电话合同书范本,如有需要,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019年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

2019年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

2019年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本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用户)合同编号:甲方(电信运营商):乙方(用户):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固定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固定电话服务范围甲方以固定电话网络与设施,向乙方提供其在入网登记单、变更单等业务登记单上所选择的服务。

第二条入网登记乙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1、个人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本市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2、单位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或加盖红色公章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第三条用户资料(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核实登记资料。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正。

如甲方发现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甲方对乙方和担保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由于甲方未尽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个人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

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第四条固定电话的新装与移装(一)乙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应具有入网许可证,并妥善保管好终端设备及密码等。

(二)乙方新装固定电话,可在一定范围内自行选号。

(三)乙方属于住宅用户且新装电话同名、同址的,最多可申请3部(含ISDN),申请3部以上的需办理预付费入网手续。

(四)乙方办理固定电话的移装,应先缴请在原址使用固定电话的所有费用。

(五)乙方申请固定电话新装、移装,应按甲方明示的费用标准缴纳费用。

甲方应在明示的期限(城市最长25日,农村最长30日)内予以开通;因甲方原因未开通的,应每日按收取费用数额1%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标准】.doc

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标准】.doc

BF ------ 2005 ---- 2707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合同编号:用户(甲方):基础电信业务运营企业(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固定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固定电话服务范围乙方以固定电话网络与设施,向甲方提供其在入网登记单、变更单等业务登记单上所选择的服务。

第二条入网要求(一)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1、个人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2、单位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或加盖红色公章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的,甲方应办理相应担保手续。

第三条用户资料(一)甲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登记资料。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改。

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影响合同正常履行,且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乙方对甲方和担保方提供的资料依法负有保密义务,未尽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甲方重要的个人资料,甲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第四条固定电话的新装与移装(一)甲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应具有入网许可证,并妥善保管好终端设备及密码等。

(二)甲方新装固定电话,可在一定范围内自行选号。

(三)甲方办理固定电话的移装,应缴清在原址使用固定电话的所有费用。

(四)甲方申请固定电话新装、移装,应按乙方明示的费用标准缴纳费用。

乙方应在明示的期限(城市最长25日,农村最长30日)内予以开通;因乙方原因未开通的,应每日按收取费用数额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

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

BF-2005-2707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后付费类)合同编号:用户(甲方):基础电信业务营运公司(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余有关法律、法例的规定,甲乙两方在同等、自发、公正、诚实信誉的基础上,就固定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完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固定电话服务范围乙方以固定电话网络与设备,向甲方供给其在入网登记单、改正单等业务登记单上所选择的服务。

第二条入网要求(一)甲方办理入网、改正手续,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1、个人用户:供给真切有效的身份证件(拜托别人办理,代劳人应同时供给拜托人及自己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2、单位用户:供给真切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来源件或加盖红色公章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乙方要求甲方供给担保的,甲方应办理相应担保手续。

第三条用户资料(一)甲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切、正确,并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登记资料。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登记资料若有改正,应实时通知乙方改正。

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切,影响合同正常执行,且没法与甲方获得联系或甲方未实时配合改正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供给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乙方对甲方和担保方供给的资料依法负有保密义务,未尽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肩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甲方重要的个人资料,甲方应妥当保存;因保存不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肩负,但乙方有义务辅助甲方或公安机关检查有关状况。

第四条固定电话的新装与移装(一)甲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应拥有入网赞同证,并妥当保存好终端设备及密码等。

(二)甲方新装固定电话,可在必定范围内自行选号。

(三)甲方办理固定电话的移装,应缴清在旧址使用固定电话的所有花费。

(四)甲方申请固定电话新装、移装,应按乙方明示的花费标准缴纳花费。

乙方应在明示的限期(城市最长 25 日,乡村最长 30 日)内予以开通;因乙方原由未开通的,应每天按收取花费数额 1%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19年固定电话入网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2019年固定电话入网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2019年固定电话入网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D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当第三方不再缴费时,甲方应缴纳费用。

(五)甲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缴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第六条用户服务(一)甲方可通过乙方公开的客服热线了解、咨询关于业务的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

乙方客户热线为。

(二)乙方对甲方原始话费数据应至少保留5个月,并按甲方要求免费提供相应的长途话费和详细清单,对甲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明确的解答和核实。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收取月功能费的服务项目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擅自开通上述服务项目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相应通信费用。

(四)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电话的接入服务。

第七条服务质量(一)乙方应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甲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网络服务,并依法保障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甲方向乙方申告通信服务障碍的,乙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月功能费。

但属于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服务障碍的除外。

(三)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固定电话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机或销号的,乙方应在甲方申告后立即恢复,并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四)因工程施工、网络调整、码号割接等原因,乙方如需变更已分配给甲方使用的电话号码的,应提前45日告知甲方;如需变更电话后四位号码的,应允许甲方在一定范围内免费选择新号;电话号码更改后,乙方应在45日内连续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

(五)甲方认为固定电话被盗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乙方应在技术上协助甲方及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如因乙方责任造成被盗用的,乙方应退还向甲方收取被盗用期间的通信费用。

(六)甲方在乙方承诺范围内申请开通某项服务时,乙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开通(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

乙方未及时开通的,乙方应免收甲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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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电信运营商):
乙方(用户):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固定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固定电话服务范围甲方以固定电话网络与设施,向乙方提供其在入网登记单、变更单等业务登记单上所选择的服务。

第二条入网登记乙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1、个人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本市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单位用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或加盖红色公章的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第三条用户资料
(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准确,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核实登记资料。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正。

如甲方发现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及时配合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机)。

(二)甲方对乙方和担保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由于甲方未尽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个人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

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第四条固定电话的新装与移装
(一)乙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应具有入网许可证,并妥善保管好终端设备及密码等。

(二)乙方新装固定电话,可在一定范围内自行选号。

(三)乙方属于住宅用户且新装电话同名、同址的,最多可申请3部(含isdn),申请3部以上的需办理预付费入网手续。

(四)乙方办理固定电话的移装,应先缴请在原址使用固定电话的所有费用。

(五)乙方申请固定电话新装、移装,应按甲方明示的费用标准缴纳费用。

甲方应在明示的期限(城市最长25日,农村最长30日)内予以开通;因甲方原因未开通的,应每日按收取费用数额1%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费用标准和费用缴纳
(一)甲方按国家相关部门核定或备案的通信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通信费用,乙方应按甲方明示的期限足额缴纳各项通信费用。

(二)如遇国家调整通信费用标准的,应自国家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按新标准执行。

如遇甲方发布费用优惠方案的,自优惠方案确定的时间起按优惠标准执行。

(三)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纳通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自欠费日起限制乙方电话呼出功能,且乙方每日应按欠缴金额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因甲方或甲方授权机构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缴费的情况除外)。

在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甲方应取消呼出限制;乙方逾期30日未缴纳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停机;因欠费停机满60日乙方仍未缴清欠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提供网络服务(以下简称撤机)和解除合同,并追索乙方欠缴的全部费用。

乙方因未按时缴费被停机的,甲方应于乙方缴清欠费和违约金后48小时内为乙方恢复网络服务。

(四)双方签订合同时,如约定缴费人为第三方,应提供第三方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第三方公章及财务章(第三方为个人的,第三方应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场签字并向甲方提交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当第三方不再缴费时,乙方应缴纳费用。

(五)乙方在欠费情况下,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第六条用户服务
(一)甲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公示了标准资费、缴费期限等信息。

乙方也可通过甲方公开的客服热线了解以上信息,并咨询关于业务的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

甲方客户热线为________ .
(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的,甲方应免费提供;甲方对乙方有关通信费用方面的疑问应予以清楚、明确的解答和核实。

(三)甲方对乙方原始话费数据保留期限应不低于5个月。

(四)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公益性电话的接入服务。

第七条服务质量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网络服务,并依法保障乙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乙方向甲方申告通信服务障碍的,甲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城镇48小时、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不能如期修复或者调通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免收障碍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及其他固定费用。

但属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障碍的除外。

(三)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固定电话在正常使用中被停机或销号的,甲方应立即恢复,并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四)因工程施工、网络调整、码号割接等原因,甲方如需变更已分配给乙方使用的电话号码的,应提前45日告知乙方;电话号码更改后,甲方应在45日内连续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

(五)乙方认为固定电话被盗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甲方应在技术上协助乙方及公安
部门进行调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被盗用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被盗用期间的通信费用。

(六)乙方在甲方承诺范围内申请开通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开通(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

甲方未及时开通的,甲方应减免乙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基本月租费。

(七)乙方向甲方申请停止某项服务时,甲方应在受理后的24小时之内予以办理。

如甲方未按时停止相关服务的,乙方不承担发生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月基本使用费),无功能费的,免收当月基本月租费。

(八)为保证乙方利益,甲方对销号的电话号码至少冻结90日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甲方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乙方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

甲方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九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技术进步因技术进步,甲方为提升服务质量对固定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乙方,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乙方可就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但不得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要求甲方终止提供网络服务的,应在缴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甲方应积极予以办理。

(二)乙方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的,应缴清通信费用,并持相关证件办理相应手续解除合同(新用户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入网合同)。

(三)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或允许他人在已装的电话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利用其享有的电信服务进行其它电信业务经营活动;或未经甲方同意,转让电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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