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4篇)
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强放射防护安全管理,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或配备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制定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二、从事放射诊断工作,必须向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许可,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诊断工作,并按规定时限申请校验。
三、每年对放射诊断工作场所、设备性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及状态检测,保证放射诊疗设备和放射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_进行屏蔽防护;尽量以胸部____—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五、放射诊疗机房入口处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进行射线检查必须关好防护门、窗,并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如确需陪护,必须向陪护人员提供防护用品。
六、放射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接受个人剂量检测,定期进行防护知识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
七、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不得因资料管理使受检者转诊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放射防护管理为了加强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____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单位领导讨论决定成立“放射防护管理____机构”。
放射防护管理____机构由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组成,全面负责并执行本单位放射防护管理工作。
一、放射防护管理____机构(一)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本单位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本院的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和质量保证工作1、人员组成组长:副组长:组员:2、职责(1)决定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成员;(2)制定放射防护管理的相关规定(3)制定放射防护管理相关年度预算;(4)审核放射防护管理相关费用支出(5)监督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小组工作(6)管理并监督放射诊疗项目的开展(7)定期召开(每季度一次)工作例会。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对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的管理,防止辐射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伤害,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到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的科室、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放射防护是医务人员的基本职责和义务,所有从事与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医院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监督、落实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五条科室、部门和个人对于放射防护工作成效有明显改进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放射防护管理原则第六条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免受辐射伤害。
第七条放射防护工作必须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进行,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第八条医院将进行放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正确、有效地进行放射防护工作。
第九条医院将定期进行放射防护设备的检测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辐射泄漏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章放射防护责任第十条医务人员必须了解辐射的基本知识,具备辐射防护的基本技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对于所有与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相关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防护措施进行操作,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铅帽、铅眼镜等,保护自己免受辐射伤害。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护屏蔽设备,确保放射源和辐射设备在操作过程中不对未参与工作的人员和患者造成辐射伤害。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必须注意辐射设备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合适的措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医院将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辐射监测,确保医务人员的辐射剂量在允许范围内。
第四章辐射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将建立放射设备目录,明确设备的名称、型号、厂商、使用科室等信息。
第十七条医院将设立专门的放射设备管理机构,负责放射设备的采购、验收、维护、维修和报废工作。
放射科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科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 放射工作人员均需参加放射防护条例上岗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
2. 放射科安装X线机,必须按国家规定设计出机房面积、控制室防护及墙璧、门窗防护方案,经省放射卫生防护所审批后,方能施工安装,设备安装后,经省放射卫生防护所测试合格颁发许可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3. 投照曝光时,操作人员应在控制室内操作,如需要在机房内操作者,必须穿铅衣,必要时戴铅手套,防止射线损伤。
4. 放射检查中应对被检者避免不必要的照射,遵守防护三条基本原则:缩短时间、增加距离、使用屏蔽(铅橡皮等放射防护用品)。
尽量缩小视野特别应注意病人生殖腺等敏感部位的防护,尽量减少病人曝光量。
5. 进入机房的其他人员,曝光时应离开机房,必须留在机房者,需穿铅衣,并尽可能远离射线源。
6. 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时一定要关好机房铅门,防止射线对其他人员的损伤。
7. 床边拍片时,工作人员必须穿铅衣,尽可能远离射线派并注意周围其他病人的防护。
8. 放射专业人员均需按规定佩带热释光个人测量仪,照射剂量超标时应暂时脱离接触射线岗位。
9. 本科设防护监督员一名,不定期检查上述措施落实情况,并定期向科主任汇报。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4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员免受放射性物质的辐射危害,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接触或使用放射性物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放射性物质应用、放射性物资处理、放射性设备保养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放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是按照“预防为主、控制风险、合理使用和合法用途、最佳效果与经济合理化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在员工进行放射性物质的处理、操作和存储时,必须遵循放射防护的相关规定,确保操作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遵守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不得故意破坏或违反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章放射防护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组织和管理放射防护工作的责任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
第七条放射防护工作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放射防护责任人制度、操作规程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等。
第八条放射防护工作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放射防护工作。
第九条员工应定期接受放射防护培训,并经过相应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和处理。
第十条放射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放射防护的技术措施第十一条放射性物质操作区域必须经过合理规划和布置,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放射性物质必须在专门的操作间中进行处理,禁止在无放射防护措施的区域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放射性化合物的储存应按照防护规定要求储存在固定容器和区域中,标识清晰,防止误食和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手套、口罩、防护服等。
第十五条放射性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收集、存储和处置,禁止私自丢弃和倾倒。
第四章放射防护的监测和控制第十六条放射性物质的泄漏和污染应定期进行监测,确保未超过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放射性物质应按规定的时间频率定期进行核实和校准,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4篇)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放射科是医院中非常重要的科室,主要负责医疗影像检查和治疗中的放射性物质的应用。
由于放射科工作的特殊性,为了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质量控制和安全防护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质量控制1. 质量目标和指标(1)影像质量目标:针对不同影像检查方法,制定相应的影像质量目标,确保影像清晰、准确。
(2)质量指标:包括射线输出量、曝光剂量、图像分辨率、噪声等指标,以及医学影像质量评价的相关参数。
2. 设备质量控制(1)设备定期检修:按照规定的检修周期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校准和调试:对设备进行校准和调试,确保其输出量和曝光剂量满足要求。
(3)设备评估:定期对设备进行评估,包括图像质量评价、分辨率测试、噪声测试等,确保设备性能满足要求。
3. 操作质量控制(1)操作规范:建立放射科操作规范,包括设备操作流程、曝光参数调整、患者位置等,确保每一步操作规范执行。
(2)影像评价:定期对放射科影像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3)医学影像质量评价:定期对医学影像质量进行评价,包括图像分辨率、噪声等参数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二、安全防护管理1. 放射性物质的管理(1)放射性物质购置和使用审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放射性物质的购置和使用审批手续,确保合法、规范使用。
(2)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建立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制度,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存放。
(3)放射性物质的追踪和核算:对放射性物质进行追踪和核算,确保放射性物质的使用量和余量准确。
2. 辐射防护(1)个人防护装备:为医务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护目镜、手套等,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
(2)放射源防护:建立放射源防护措施,包括设备防护装置、防护墙体、辐射区域标识等,确保周围环境和他人的安全。
(3)辐射剂量监测:对医务人员进行辐射剂量监测,定期检查个人辐射剂量,确保不超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安全限值。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5篇)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1、放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按法律要求定期接受检查,个人计量检测及防护知识培训。
3、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
4、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报告。
5、注意掌握____线检查的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____线检查。
6、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
7、当正在进行____线检查时,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携扶时,对携扶者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放射科阅片、报告及报告审核制度1、科室实行集体阅片会诊制,每天上班后____分钟准时阅片。
阅片时间不得谈论与其无关话题。
2、阅片由审核医师主持,选出疑难病例和典型病例进行讨论和示教,以便集思广益,提高诊疗质量。
3、读片应密切结合病史、体格检查及其他必要的检查资料进行充分讨论,遇疑难问题时,可协同超声、核医学和各有关科室会诊解决。
4、出报告时,要仔细核对片号、科别、姓名、性别等,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报告书写字迹要工整、规范,描述和分析应符合规范要求。
对进修实习生所写报告要认真检查、修改并签名。
5、诊疗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遇有特殊情况,应向患者说明原因;急诊报告注明检查时间(时、分)和报告时间(时、分)。
6、为防止漏诊,尽量减少误诊,科室指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轮流负责审核日常诊断报告;审核已经出具的急诊报告并更正有误的急诊报告,出具正式报告;负责复核特殊阳性发现,更正报告并签字。
除节假日、夜诊、急诊外,所有报告必须有审核医师签名后才能出科室。
放射科造影检查制度1、医师必须正确掌握造影检查的适应症与禁忌症。
2、各种造影必须向受检者及家属说明该项检查的利弊及注意事项,并签定《特殊造影检查同意授权书》。
3、使用离子型造影剂前,必须进行点过敏试验,并注意有无过敏反应。
4、造影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按照各项造影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5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为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1、放射科____线辐射防护工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____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____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____线检查室、治疗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查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____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做放射检查时,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____周至____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_进行屏蔽防护。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设备。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查体,医院应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9、____线等机器应当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1放射防护规章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工作者和公众的身体健康,确保放射性工作的安全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放射性物质存在的场所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放射性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
放射科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放射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放射科设立放射防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全面管理。
2. 放射科主任为放射防护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3. 放射科护士长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具体执行和监督。
4.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放射防护规定,提高放射防护意识。
三、放射防护设施1. 放射科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设备,如防护屏风、防护帘、防护罩等。
2. 放射科应定期对防护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放射科应设立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和公众注意辐射危害。
四、放射防护操作1. 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放射防护操作,确保受照射剂量在安全范围内。
3.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定期进行剂量监测。
4.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穿戴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
五、放射防护培训1. 放射科应定期组织放射防护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放射防护培训,不断提高自身防护水平。
六、放射事故应急处理1. 放射科应制定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2. 发生放射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 放射科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监督检查1. 放射科应定期对放射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放射防护规定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放射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放射科是医院中的重要科室之一,负责进行医学放射学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为了确保放射科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制定和实施科学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一份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的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放射科工作的安全防护管理,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院放射科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技师、护士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保证放射科工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保护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防止和减少放射束线外的辐射泄漏。
第四条全体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放射工作安全控制第五条放射科应安装辐射防护设备,包括排除和吸收辐射的屏蔽设备等,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六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持有合法的放射工作资格证书才能参与放射工作。
第七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检查或治疗前,必须仔细核实患者信息和病情,确保选择合适的放射工作和设备参数。
第八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工作前,必须佩戴合适的防护设备,包括铅背心、铅手套等,避免接触和受到辐射。
第九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在处理放射性物质时,必须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特别强调避免溅射和泄漏。
第十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在操作放射设备时,必须熟练掌握操作技术,确保操作安全和准确。
第三章辐射防护管理第十一条放射科必须建立和维护辐射防护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包括相应的档案记录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放射科必须定期进行辐射环境监测,确保辐射水平在国家标准和规定范围内。
第十三条放射科必须建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对患者和工作人员的急救措施和后果评估等。
第十四条放射科必须进行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放射科必须定期组织辐射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临床应用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放射科临床应用必须经过医师会诊,并按照医师指令进行操作。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医护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放射科设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的全面管理。
2. 放射科主任为放射防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
3. 放射科设立放射防护管理员,负责日常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落实。
4. 放射科医护人员应积极参与放射防护工作,遵守放射防护规章制度,提高放射防护意识。
三、放射防护管理制度1. 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每年四次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3. 放射科工作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
4. 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
5. 放射科诊疗设备必须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
6. 对受检者进行放射诊疗时,必须严格控制受照射量,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7. 对孕妇和幼儿进行放射诊疗时,应事先告知其健康影响,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8. 放射科应建立健全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放射防护培训与考核1. 放射科应定期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放射防护意识。
2. 放射科应建立放射防护考核制度,对医护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知识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放射防护能力。
五、监督与检查1. 放射科放射防护领导小组负责对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放射科放射防护管理员负责日常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放射防护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放射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放射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预防放射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科室、部门和人员。
三、管理职责1. 放射科主任负责放射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工作,对放射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维护、检修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放射科安全员负责放射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 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放射安全防护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设施符合放射防护要求。
四、放射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要求1. 放射科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必要的放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护屏风、防护门、防护帘、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 放射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性能良好,符合放射防护要求。
3. 放射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
4. 放射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放射防护原则,合理使用放射安全防护设施,降低辐射风险。
5. 放射科应建立健全放射安全防护设施使用记录,包括设施名称、型号、使用时间、维护情况等。
五、放射安全防护设施使用要求1.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进入放射诊疗区域。
2. 放射诊疗过程中,应合理设置放射源,尽量减少辐射范围。
3. 放射诊疗结束后,应立即关闭放射源,确保辐射区域安全。
4.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六、监督检查1. 放射科安全员应定期对放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的放射安全防护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符合放射防护要求。
3. 单位应定期组织放射安全防护设施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七、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做好放射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工作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5篇)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一、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1.本单位对新、改、扩建的放射诊疗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法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建立。
3.专(兼)职人员负责安排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防护性能的检测、评价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整改方案,通过整改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____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
5.职业病防治____负责____人员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督查。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根据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
二、放射防____人目标管理责任制为认真贯彻执行《____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治疗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创建医、患双方的和谐。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1、防治目标。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力争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不发生职业性放射病及受检者不发生受照事故。
(2)积极主动的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放射卫生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努力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创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优化工作环境,使作业场所电离辐射危害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10篇)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一、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成立放射领导小组,科主任负责全面防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研究放射防护工作,保护人群及工作人员防护安全。
二、放射科____线检查场所和环境:必须按部分标准进行防护处理和屏蔽,并警示。
三、严格掌握____线检查的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____线检查,对受检查者及携扶者,放射工作人员均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四、在场所许可证范围内开展工作,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量须登记上册。
五、保证____线诊断设备处于正确状态,各种仪表指示准确。
六、机房布局合理,不准堆放无关杂物。
七、加强防火、防盗管理。
在发生辐射装置丢失、被盗、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报公安、环保和卫生部门。
在报告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提供事故中丢失、被盗、火灾中的辐射装置种类,以便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二)一、我单位所使用的放射源主要用作料位控制,在各同位素料位计使用,检修、维护或节假日时存放在专门的贮存场所。
二、辐射工作场所采取辐射安全措施有:1、工作场所已设置(或拟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有“当心电离辐射”的中文注释,决不随意拆除;2、工作场所划有辐射安全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三:拟建的放射源储存场所采取辐射安全措施有:1、确保含源设备独立使用和存放,并配有专门存放的保险柜,确保防盗、防火、防潮、防爆和防泄漏;2、储存场所配有双锁,钥匙由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及指定的辐射工作人员保管。
四。
辐射工作人员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储源场所进行清扫整理,做到无杂物、无积灰,地面整洁干净;检查随身携带的钥匙有无遗失,储源室保险柜、防盗门有无损坏。
五、公司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并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巡逻,确保放射源的安全。
单位:日期: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三)一、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成立放射领导小组,科主任负责全面防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研究放射防护工作,保护人群及工作人员防护安全。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篇)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保护医疗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放射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及患者,在放射科的工作和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放射科应当建立和完善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制定放射安全防护技术规程和操作规范,制定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保证人员操作的安全和放射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放射科的领导人员要高度重视放射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制定和监督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
所有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放射安全防护规定,确保操作安全。
第五条放射科应当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条教育科普宣传放射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的认识,并取得公众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章放射设备管理第七条放射科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八条放射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医务人员进行。
未经资格认证的人员禁止私自使用和操作。
第九条放射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参数和操作方式。
发现异常情况和设备故障,应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负责人。
第十条放射设备的放射源必须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遗失。
放射源更换和处置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一条放射科应当建立完善的设备台帐和设备维修记录,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操作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放射科所有人员在参与相关工作前,必须接受放射安全培训,了解相关知识和操作规范,熟悉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放射科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办法防护设备,如临界剂量计、防护屏蔽等,确保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
第十四条放射科的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办法防护设备,不得擅自拆解或更改。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包括诊断放射影像科、放射治疗科和核医学科等。
第三条管理机构负责本机构的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落实。
第四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放射防护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的放射工作许可证。
第五条医疗机构必须配备合格的放射设备,并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患者接受放射剂量。
第七条医务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放射防护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八条患者在接受放射诊疗前,必须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和知情同意。
第二章放射诊疗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放射诊疗管理制度,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第十条诊断放射影像科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放射影像检查,包括X 光和核磁共振等。
第十一条放射治疗科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放射治疗,包括放射线治疗和放射性同位素治疗等。
第十二条核医学科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核医学检查和核医学治疗,包括放射性核素扫描和放射性核素治疗等。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必须配备合格的放射科医务人员,并保证医务人员数量与放射诊疗工作的需求相匹配。
第十四条放射诊疗工作必须做好日常记录和存档,包括患者的病历、放射影像和放射治疗计划等。
第十五条放射诊疗工作必须进行质量控制,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保证诊疗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放射防护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第十七条放射防护设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和装修,确保放射线的泄漏和辐射剂量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在进行放射工作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手套和围裙等。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接受放射剂量超过规定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放射工作并上报管理机构。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3篇)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健康,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根据《放射防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放射科工作人员进行放射性检查和治疗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管理。
第三条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原则是预防优先、安全第一、科学合理、依法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培训和知识背景,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定的工作职责进行工作。
第五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各项安全防护规定,严禁擅自调整放射设备的参数和剂量,确保检查和治疗安全。
第六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导,确保工作符合法规要求。
第七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八条放射科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放射科设备应当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性能稳定和精度准确。
第十条放射科设备的放射剂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医疗机构设定的规定,确保患者接受检查或治疗时的安全。
第十一条放射科设备禁止私自拆卸、改装、调整参数,必要时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授权和检验。
第四章安全操作第十二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性检查和治疗操作前,应当详细核对患者的身份、检查项目和用药情况,确保操作正确。
第十三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等,保护自身的安全。
第十四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掌握放射性物质的特性和安全操作知识,严禁对放射物质的储存、运输和处理进行违规操作。
第十五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定的剂量和时间进行放射性治疗,严禁超过安全剂量范围。
第五章废弃物处理第十六条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正确进行放射性废弃物的分类、包装和标识,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第十七条放射性废弃物应当专门由相关部门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与其他垃圾混合处理。
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5篇)
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放射科医技人员应通晓放射防护、放射设备、药品、器材等的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
一.病人安全管理1.口服造影剂应密封,设专柜存放,盛器必须消毒分用;注射造影剂应设专人专柜存放。
2.应备有充足的抢救药品和必要的急救器械;防护用品应种类齐全、数量充足。
3.碘剂造影前必须作碘过敏试验,严格控制用量,遇有不良反应应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配合抢救。
4.严防操作不慎或设备故障造成对患者的伤害。
5.科室应在安全地带设置候诊区,确保候诊病人不受射线辐射。
二.设备安全管理1.保持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机器要求,清洁防尘措施落实。
2.每天开机前应仔细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中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
严禁机器“带病”工作。
4.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责任人负有保管、维护、使用指导、监督的责任。
5.机修人员负责本科室设备的管理,定期保养,定期检查设备的接地可靠性,防止高压电击事故。
6.新安装或经大修的设备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在使用中的机器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三.感光材料和耗材安全管理1.感光材料和耗材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
2.感光材料应与其他材料分开放置,严格室内照明管制。
3.胶片应按其要求存放,拆封后应有严密的防光、防潮、防粘措施。
4.CR的IP板应按要求的条件存放并经常检查,严防碰、折、撕、粘。
四.科室安全管理1.主动配合医院保卫科做好科室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保卫工作。
2.科室各机房和库房应安装防盗、防火设施。
3.定期检查科室设备、配电柜的安全接地,保证其可靠。
4.经常检查科室的消防设施,确保能正常使用。
5.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勤于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阻止安全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放射科工作场所的安全以及员工的健康,制定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安全责任-明确放射科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安全意识,确保全员参与安全工作。
放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管理,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放射工作场所的分类和管理原则第二条根据放射源的性质和辐射危害程度,将放射工作场所分为一般放射工作场所和辐射源重要放射工作场所。
第三条一般放射工作场所主要是指与辐射源相关的普通操作活动地点,如医院放射科、工业检测等。
第四条辐射源重要放射工作场所主要是指那些与高活度辐射源相关的操作活动,如核能发电厂、核实验室等。
第五条放射工作场所的管理原则包括: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设计、有效运行、防护设施和装备齐全、人员培训合格、操作规程完善、监督检查落实等。
第三章放射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管理要求第六条放射工作场所应当具备以下安全防护管理要求:(一)设立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或者岗位;(二)制定并实施放射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办法;(三)建立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培训和考核制度;(四)定期进行放射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检查和评估;(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装备;(六)建立健全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
第四章放射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第七条放射工作场所应当根据辐射源的类型和辐射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放射工作场所应当设置辐射源使用区域、未使用区域、禁区和封尘措施等,确保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放射工作场所应当设置辐射源监测设备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辐射泄漏等安全事故。
第十条放射工作场所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对辐射风险的认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五章放射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第十一条放射工作场所设立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负责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二条放射防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培训和考核、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领导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
第十三条放射防护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培训和考核、积极参与安全防护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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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放射防护机构及三级防护责任制
1、放射科防护负责人,应对本科安全防护负主要责任,每年一次对全科放射防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向院防护负责人(院长)出书面汇报。
2、设备维修人员负责防护措施中硬件的落实。
3、各班组防护负责人,负责安全操作制度的落实。
4、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5、每次检查会议汇报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列入科内文书档案。
二、新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后,方能从事放射线工作,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应有上岗证。
三、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四、放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身体,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档案。
五、工作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
每日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新放射设备启用前,须对机房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机房高度(不得小于3.2米)、门窗防护不得有放射线外漏、工作人员控制台防护(应有隔室操作)事先有论证,设计有要求,启用前有检查,确实符合要求方能使。
七、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告知病人和相关人员辐射的危害性,使用场所张贴醒目的辐射有害健康的标识。
八、制定放射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评估检查,不断完善。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上报。
九、工作时严格按照放射质控(QA/QC)标准,维修工程师、物理师定期对机器进行机械精度及剂量的监测和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