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厅销售员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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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营业厅销售员激励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分公司:
从全业务经营要求出发,分公司在部分三级以上营业厅试点推行了营销前置工作,营业厅从传统的营业员交叉营销受理分成受理和营销两个专业团队。为了提升营业团队的整体战斗力,提升和量化销售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积极性,分公司决定在营销前置试点厅试行《销售员激励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试行时间:2009年8-9月
二、试行对象:城区、小榄、古镇、三乡、沙溪等镇区分公司试点营业厅的营
业厅销售人员,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三、试行期间,各镇区仍需按考核模板做好对营业厅销售员的考核工作,并按
原规定,员工在绩效考核系统填报考核结果,外包人员仍按原规定每月向外包公司报送考核结果。属地分公司每月3日前对销售人员上月基础工作情况考核打分并将考核结果发至家庭客户中心(同时抄送给人力资源部)。
四、试行期间,家庭客户中心从业务支持中心提取业务发展量数据并向各试点
镇区分公司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数据有疑问,可以进行申诉。计件绩效奖金按公示确认后数据进行发放,各试点镇区分公司不需计算给部分人员的月度绩效奖金。
五、试行期间销售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请参阅附件。除销售人员外,其他人
员月度绩效奖金下达方式保持不变。
六、销售员岗位调整:为保证计件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激励有效性,各镇区分
公司和营销服务中心内部人员涉及到营业前台销售人员的增、减员和内部调整,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备案(同时知会家庭客户中心),申请通过后才能作出人员调整,申请流程参照目前人员调整流程执行。
如因镇区分公司或营销服务中心原因,导致计件数据不准确的,涉及激励金额将由镇区分公司或营销服务中心在各自月度绩效奖金总额内解决。
试行期间,各试点镇区分公司如对新的激励模式有建议或意见的,可直接反馈给人力资源部或家庭客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