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安全转运制度8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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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安全转运制度与流程
1.患者转运是指患者从原来病区或部门通过推床、轮椅等转运到其他病区和部门。
2.医生开具转科或功能检查医嘱后,须先通知责任护士,由该患者责任护士负责
转运患者工作,保障患者在转运中的安全,同时检查科室在检查过程中对该患者安全负责。
3.一般患者转运须由护士或其他人员陪同。危重患者、大手术后必须有医生陪同
4.护士长、责任护士根据患者病情决定使用转运工具(包括平车、轮椅、约束带的使用),安排人员护送。
5.危重患者(手术患者)转运前,测量生命体征,护士应协同医生稳定患者病情,妥善固定各种管道,确保患者各项指征能在一定时间内维持平稳,方可转运。
6.根据危重患者(手术患者)病情通知接收部门准备各种仪器和抢救药物,并通告电梯等候,一切就绪后方可转出,以免延长路程,延误病情。
7.危重(躁动)患者转运前医护人员应向患者及家属做好解释、交代注意事项。
8.负责转运危重患者的医护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转运途中(或检查时),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关注管道是否正常和随身的各种仪器的工作情况。
9.转运过程中,患者出现意外情况,遵医嘱进行就地抢救,并在及时补记病情变化和抢救过程。
10.转运后应向接诊人员详细交接,并按照交接内容填写转运患者登记本并签名。
安全转运患者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