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8】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精选word文档 (2页)
城市管理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城市管理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城市管理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一、局党组主体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全力抓好年度目标管理、平时纪实管理、廉政约谈管理、廉政承诺管理、检查考核管理、追责问责管理等六项管理措施,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4.坚决维护《党章》,严格贯彻《准则》《条例》,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快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完善干部选拔程序,树立敢担当、重落实、善创新的用人导向,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解读,抓好党风廉政形势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不断丰富廉政教育内容,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
7.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条意见的贯彻落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开展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8.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9.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日常管理规范化。
10.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监督班子成员积极开展常规约谈和警示约谈。
11.加强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采取多种渠道,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2.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履行监督责任。
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填报单位(公章):xx市交通运输局责任人:xx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清单分类责任项目具体措施1.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明确具体措施,在党组议题,并督促分管领导制定措施。
2.及时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带头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研究制定本系统涉及的扶贫资履行领导责和源头防范工作,年内听取机关相关科室工作汇报不少于4次任4.带头研究制定局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更新责任清单内容和工作措施。
5.支持配合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巡视巡察工作,带头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臼6.与局属各事业单位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书。
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
带头做好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的协同配合工作,对于驻局纪检监察组运用“四共性清单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和配合;2.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督、管理,年内同班子其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开展谈心谈话。
3.年内为全系统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
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二管好班子带|育、督促整改。
好队伍5.带头填写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督促和指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好主不定期进行查阅。
6.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挥民主,自觉接督7.加强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和监督,每年开展单独谈话不少于1次,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党内监督及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等情况。
坚持把纪律挺在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及时提醒约谈督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督促调查核实,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
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岗位)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岗位)文章来源莲山课件w ww.5 YK 3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岗位)填报人(签字):韩xx 2018年6月30日责任主体工作清单(具体事项及完成时限)韩xx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对所主管的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分管的行政审批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其主体责任清单如下:1、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
(全年)2、及时研究和掌握主管单位和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全年)3、定期召开主管单位和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主管单位和分管股室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3月、9月)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对主管单位、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主体责任分解,落实主管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股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2月)5、带头并督促主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股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
(6月)6、切实加强对主管单位、分管股室的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主管单位、分管股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所分管的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强化对主管单位、分管股室的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的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全年)7、对主管单位、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对主管单位、分管股室的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提醒、批评。
(全年)8、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案件查处工作及时过问、大力支持、积极协调。
中共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市城管局关于在一线工作中历练党员干部作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市城管局关于在一线工作中历练党员干部作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8.11.20•【字号】宿城管党组〔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市城管局关于在一线工作中历练党员干部作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属各单位、局系统各级党组织:现将《市城管局关于在一线工作中历练党员干部作风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中共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2018年11月20日宿州市城管局关于在一线工作中历练党员干部作风的实施方案2018年以来,我局党员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奋发向上,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局党员干部队伍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全国文明城市省级验收反馈等工作中,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中存在“庸懒散、假浮蛮”现象,进一步提振城管系统党员干部“精气神”,在一线工作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工作失误被相关部门追责。
经局党组研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环保整改提升和年度扶贫攻坚,在城管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甩开膀子积极干、明确方向大胆干、亮出形象示范干”作风建设主题活动。
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为导向,按照“严肃纪律、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落实,着力纠正影响城市管理形象的突出问题,使城管队伍真正成为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队伍。
二、活动对象城管系统党员干部。
包括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内设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各单位中层党员干部。
三、工作内容1、开好一次会议。
以总支、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动员会,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和扶贫攻坚任务完成等年度主要工作,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
王成、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成、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30【案件字号】(2020)皖18民终158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汤红谢振曹沂【审理法官】汤红谢振曹沂【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成;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汤金华;宋昌志;宋昌燕;宋昌英;宣城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当事人】王成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汤金华宋昌志宋昌燕宋昌英宣城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当事人-个人】王成汤金华宋昌志宋昌燕宋昌英【当事人-公司】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宣城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代理律师/律所】蒋克安安徽锦宣律师事务所;孙树林安徽文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蒋克安安徽锦宣律师事务所孙树林安徽文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蒋克安孙树林【代理律所】安徽锦宣律师事务所安徽文行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成;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被告】汤金华;宋昌志;宋昌燕;宋昌英;宣城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本院观点】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为,本案各方当事人对案涉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及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问题。
【权责关键词】无效过错鉴定意见证据不足自认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根据当事人陈述及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无异,故对一审认定的案件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为,本案各方当事人对案涉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及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问题。
一、经查,案涉交通事故发生位于宣城市宣州区青弋江南大道金坝办事处汤村路口,根据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宋必成、王成分别承担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一审法院结合查明的事实,确定王成对案涉交通事故的发生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及责任比例为35%,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
城市管理手册
前言城市管理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其工作开展的好坏对全市环境治理的成败起决定性作用。
十八大以来,中央、省、XXX市多次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推动改革创新,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将是未来几年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的方向。
为理顺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机制体制,打造一流的城乡环境,助推XXX旅游休闲度假卫星城和国际旅游城市建设。
落实余松书记关于“市城管局要履行好制度设计的制定者、督促巡查的监督者、绩效考评的裁判者职责”的指示精神,进一步细化城市管理标准、规范处置流程、逗硬监督考核,提升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我办汇同城管、建设、水务、环保、公安、房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研究,整理编印了《XXX市城市管理工作手册》。
本手册收录了城市公厕管理、清扫保洁管理、垃圾清运管理、垃圾处置管理、扬尘治理、公共绿地管护、城市照明管护、市容秩序管控、广告招牌管理、环境保护、农贸市场管理、水域环境治理、城市道路管理、建筑工地管理、占道停车管理、院落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管理细则和行政审批流程。
涵盖管理范围、管理主体、管理标准、评分标准、督查考核、结果运用以及城市管—1 —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规范等内容。
本手册主要作为城市管理部门、乡镇(街道)日常管理工作准则、指导标准和考核依据,促进城市管理日常维护和考核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
今后根据工作的需要,我们将适时对本手册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
—2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细则 (1)1.城市公厕管理 (1)管理范围 (1)管理标准 (2)评分标准 (3)督查考核 (4)结果运用 (4)2.城市清扫保洁 (4)管理范围 (4)管理标准 (4)评分标准 (7)督查考核 (12)结果运用 (13)3.垃圾清运管理 (16)管理范围 (16)管理标准 (16)评分标准 (18)督查考核 (22)结果运用 (23)4.生活垃圾处理 (26)管理范围 (26)管理标准 (26)督查考核 (53)结果运用 (53)5.扬尘治理 (54)管理范围 (54)管理标准 (54)评分标准 (54)督查考核 (56)结果运用 (56)6.公共绿化管护 (57)管理范围 (57)管护标准 (57)评分标准 (64)督查考核 (65)结果运用 (67)—1 —7.城市照明管护 (68)管护内容 (68)评分标准 (71)督查考核 (74)结果运用 (74)8.市容秩序管控 (74)管控内容 (74)管控标准 (75)评分标准 (78)督查考核 (78)结果运用 (78)9.广告店招管理 (79)管理内容 (79)管理标准 (79)监督考核 (86)结果运用 (86)10.环境保护 (86)管理范围 (86)管理标准 (86)11.农贸市场管理 (89)管理范围 (89)管理标准 (89)评分标准 (93)监督考核 (97)结果运用 (97)12.水域环境治理 (97)管理范围及内容 (97)管理标准 (97)评分标准 (99)监督考核 (103)结果运用 (103)13.城市道路管护 (104)管理范围 (104)管理及评分标准 (104)监督考核 (107)结果运用 (108)14.建筑工地管理 (109)管理范围 (109)管理标准 (109)评分标准 (121)15.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管理 (124)—2 —管理范围 (124)管理标准 (124)评分标准 (124)督查考核 (126)结果运用 (126)16.小区院落管理 (127)管理范围 (127)管理标准 (127)评分标准 (132)监督考核 (136)第三章行政审批事项 (136)1.XXX市机动车辆清洗站(场)备案 (136)2.利用公共载体设置户外广告审批 (137)3.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审批 (138)4.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 (140)5.XXX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 (141)6.XXX市临时张贴悬挂宣传广告设置许可 (142)7.关闭、迁移或拆除环卫设施批准 (142)8.非公路标志、标牌审批 (143)9.占用城市道路设置设施许可 (145)10.农贸市场开办审批 (146)11.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147)12.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审批(不足30株) (149)13.砍伐、移植城市树木转报(30株以上) (151)第四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规范 (153)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仪容风纪规定 (153)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勤行为规则 (156)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159)4.X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 (160)5.X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用语 (161)第五章其他事项 (164)—3 —XXX市城市管理工作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城市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打造XXX旅游休闲度假卫星城和建设国际旅游城市,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X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X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手册。
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研究
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研究作者:张维真魏艳芳来源:《求知》 2018年第6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
”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必须明确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哪些职责。
因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越来越多的地方公布了党建责任清单。
如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意见》,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县市区委书记、市直机关党委(党组)书记以及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通过推行党建责任清单制,倒逼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把党建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有助于强化党组织书记的管党责任,明确其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因此,全面科学合理制定各级各类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是必然趋势。
一、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存在的问题分析根据对现有的全国各地党组织制定的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的分析,仅从责任清单的制定角度看,还存在以下三个突出问题。
1.制定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的依据不清。
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的制定和发布,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和根据,才能保证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的规范性、严肃性。
但从现有的全国各地党组织制定的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的依据看,还存在着许多不足。
一是仅以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为依据,制定责任清单。
如“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意见》的安排和要求……就森工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出如下意见”。
二是依据太笼统,缺乏针对性。
如有的责任清单只是提出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而党章作为党内根本大法,虽然必须作为依据,但是还不具体。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百名学法标兵和学法先进单位的通报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百名学法标兵和学法先进单位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日期】2006.12.27•【字号】•【施行日期】2006.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百名学法标兵和学法先进单位的通报城六区、三个开发区执法局(支队),局属各支队、机关各处室:为了建设学习型团队,提高全市广大城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能力,今年以来,各单位按照市执法局党委要求,狠抓了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学习,并组织所属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为推动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为了检验一年来的学习成果,推动全系统的学习活动向更高层次迈进,市执法局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了“百名学法标兵”竞赛活动。
市城管发〔2006〕90号文件下发后,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所属执法人员进行了扎实的复习,在理论考核工作中,既重视抓了执法人员的参考率,又重视抓了考试组织工作,为“百名学法标兵”的选拔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经市执法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郭立群等100名学法标兵和未央区等3个学法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百名学法标兵”和先进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和保持良好的学风,在建设学习型团队中发挥好表率作用,以推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向更高层次迈进。
全市城管执法人员要以“百名学法标兵”为榜样,牢固树立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严格要求自己,克服工学矛盾,下大力抓好理论学习,不断丰富知识视野,改善知识结构,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工作形势的需要。
各单位要继续抓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把学习活动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以抓好执法人员学习为突破口,带动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全面建设上台阶。
章永东、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二审行政裁定书
章永东、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城市规划【审理法院】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2.28【案件字号】(2020)皖18行终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胡少华周宏韬满先进【审理法官】胡少华周宏韬满先进【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章永东;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当事人】章永东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当事人-个人】章永东【当事人-公司】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代理律师/律所】刘亚飞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黄宗鲁安徽石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亚飞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黄宗鲁安徽石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亚飞黄宗鲁【代理律所】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安徽石镜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章永东【被告】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违法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动产所在地行政复议驳回起诉维持原判可诉性不可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另查明,2019年5月28日,绩溪县城管局向绩溪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绩行执罚决字[201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绩溪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8日作出裁定:一、对申请执行人绩溪县城管局申请执行的绩行执罚决字[201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执行;二、没收徽山大道汽车销售服务中心项目用地上建筑物的强制执行事项由绩溪县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万户城市管理文明守法经营户评选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万户城市管理文明守法经营户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日期】2008.10.27•【字号】市城管发[2008]114号•【施行日期】2008.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万户城市管理文明守法经营户评选工作的通知(市城管发〔2008〕114号)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机关各处室:按照市执法局2008年全市城管执法工作安排,今年,市执法局在往年评选2000户守法经营户的基础上,将在全市范围再度评选出1000户城市管理的守法经营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文明守法经营户的评选活动,要将评选活动融入到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当中,结合当前四城联创工作要求,切实将评选工作做细、做实。
力求通过此次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商户及沿街单位遵守城管法规、维护城市形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在今年评选1000户文明守法经营户的同时,各单位要对前两年评选出的2000户文明守法经营户依照6项标准进行复查,对变迁的商户可按照标准重新进行评选;对不符合标准及各种因素不再经营的商户,各区执法局要造册上报市执法局,由市执法局统一取消其文明守法经营户资格。
三、此次评选工作分为4个阶段进行:11月10日以前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初评申报; 11月20日以前市执法局执法督查二处检查评审;12月10日以前社会公示;12月20日以前市执法局最终评定。
四、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在初评申报阶段,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新城175户、碑林155户、莲湖175户、雁塔175户、未央65户、灞桥35户、高新20户、经开20户、曲江15户、航天15户、长安60户、阎良60户、临潼60户的数量进行申报。
五、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从即日起,要严格按照市执法局制定的文明守法经营户评选条件(见附件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安排人员对辖区所有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初评,并于11月10日以前将初评结果名单(须注明商户名称、类别和所在路段,详见附件2)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市执法局督查二处。
张宏伟、海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宏伟、海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3【案件字号】(2020)辽03民终101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朱安秦长虹于淼【审理法官】朱安秦长虹于淼【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宏伟;海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当事人】张宏伟海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当事人-个人】张宏伟【当事人-公司】海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理律师/律所】罗雅静辽宁明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罗雅静辽宁明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罗雅静【代理律所】辽宁明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张宏伟【被告】海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张宏伟与城市执法局是否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权责关键词】合同证人证言证据不足诉讼请求撤诉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张宏伟与城市执法局是否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张宏伟于2012年8月到城市执法局处工作,工种为厨师,双方已经形成劳动关系。
张宏伟诉称因有人拿饭菜一事,城市执法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以张宏伟等3人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将其口头辞退,但目前为止,城市执法局并未向张宏伟出具任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张宏伟也未提供可以证明已被正式辞退的证据。
在一、二审过程中,城市执法局曾多次明确表示并未与张宏伟解除劳动关系,双方之间依然存在劳动关系,从保障劳动者合法的劳动权利角度,城市执法局应主动联系劳动者,尽快就恢复工作等事宜友好协商,保证良好的社会效果。
综上所述,张宏伟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
2018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一年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履职意识,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下面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谋划,主动履职担责(一)统筹谋划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XX 市、XX市党代会精神,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次,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有效推动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
印发《X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细化主体责任清单####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综合执法工作同安排、共推进。
党组书记、成员与分管大队、科室、中心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
及时调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结构,明确成员分工,支持纪检组长专职专干。
严格执行《XX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年实施方案》,深入推动源头治理、预防腐败工作。
充分运用综合执法监管平台,提高案件流转、办结效率,开启加强日常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自我约束的“三位一体”新模式。
二、严实并举,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一)落实八项规定,深化正风肃纪。
加强对机关财务、接待、公车管理及工作纪律进行专项督查,积极整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公务接待三单不齐、单位统一购买职工意外商业保险等问题。
开展季度执法督查#次。
对重点案件、临近超期案件重点督办、回访#####次,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对市委等上级部门及局党组决定的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通报####次。
对#名干部职工因不按时上下班、未按规定着装配牌、无故不参加合唱排练、无故不参加军事训练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二)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
选拔####名政治觉悟高、纪律意识强、执法业务精的优秀执法队员担任纪检联络员,发挥一线监督职能,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宁波市城管局关于印发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城管局关于印发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城管局关于印发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党委:《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0年4月8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促进我市城管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局系统范围内开展以“城管为民树新风、情系百姓创新业”为主题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活动。
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一、现实意义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鲜明的时代要求。
近段时期以来,党中央又相继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一系列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文件。
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政治学习,注重党性修养,抓好贯彻落实,争做执行表率,进一步开创党风、政风、学风的新局面。
二是推进“中提升”战略,争创文明城市“三连冠”的形势所需。
近年来随着“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正处于从注重建设向建管并重转型的重要机遇期。
同时,今年下半年,我们将迎来全国文明城市第二次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明年我们更将面临争创文明城市“三连冠”这一大考。
形势严峻,时不我待,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及早谋划,狠下决心,以更大的气魄和更实的举措,进一步将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全面推向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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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责任要求工作Leabharlann 单(具体事项及完成时限)周xx
局党组书记
局长
带好班子队伍
16.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的日常监管,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1次以上,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督促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6月、12月)
10.定期听取局党支部纪检工作汇报。(全年)
11.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指示不少于4次。(全年)
12.对重要信访件亲自阅批,对重要案件亲自指导、督办。(全年)
13.定期接待来信来访,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全年)
14.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汇报,定期听取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报告。(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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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课件 文秘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填报人(签字):周xx 2018年6月30日
21.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年)
22.带头按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全年)
23.按时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存在问题。(全年)
25.带头加强家风建设,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全年)
25.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
26.带头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全年)
17.及时向区委、区纪委报告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或者线索,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全年)
18.为领导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次以上。(7月)
当好表率示范
19.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廉洁自律准则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全年)
20.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全年)
课件 文秘
5.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全年)
6.向区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不少于2次(6月.12月)
落实工作部署
7.认真落实或亲自办理区委、区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全年)
8.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精心部署。(全年)
9.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全年)
责任主体
责任要求
工作清单(具体事项及完成时限)
周xx
局党组书记
局长
履行领导责任
1.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工作业务一起部署、检查、考核。(全年)
2.出席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讲话。(3月)
3.主持召开2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月.12月)
4.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检查考核工作,听取考核结果汇报。(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