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务员最新时事:新建道路两侧拟不设路内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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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通知-京发改[2009]1707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通知-京发改[2009]1707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通知(京发改〔2009〕1707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近年来,全市价格主管部门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不断加强机动车停放收费(以下简称“停车收费”)管理制度建设,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停车收费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由于全市停车资源紧张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仍存在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关于加强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政管字[2002]341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2]194号)和《关于〈北京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规定〉(试行)通知》(京发改〔2009〕955号)等规定,经商有关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牌统一编号管理。

为加强停车收费管理,方便社会各界监督,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对辖区内所有经营性停车场按属地实行明码标价牌统一编号管理,规范明码标价牌标示内容。

(一)编号方式。

明码标价牌编号按照区县名称第一个汉字加四位数字顺序编排,一个编号对应一个停车场。

如:东0001、丰0001等。

(二)标示内容。

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明码标价牌应标明:停车场经营单位名称、停车场范围(位置)、车位总数、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明码标价牌编号、行业主管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服务监督电话以及价格举报电话。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道路居住停车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道路居住停车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道路居住停车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14•【字号】京交函〔2019〕1024号•【施行日期】2019.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道路居住停车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京交函〔2019〕1024号各区人民政府:为合理利用道路停车资源,缓解居住停车矛盾,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对道路停车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以指导各区开展道路居住停车管理工作。

一、居住停车机制各区政府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建立居住停车机制。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开展好停车资源调查,指导、支持、协调开展停车自治管理和停车设施共享、挖潜、新增等工作;发挥专业规划设计单位、责任规划师的作用,通过规划施划解决好居住停车怎么停、怎么管的问题;组织居民参与道路居住停车认证条件等自治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加大人员、资金投入力度,保障道路停车改革实施、停车自治管理和停车设施的共享、挖潜、新增等工作。

居住停车资源,首先通过居住小区配建停车设施或小区内业主共有停车泊位解决;其次,通过周边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或公共停车场有偿错时共享解决;再次,根据辖区可利用空间资源情况,通过在闲置场所和路外公共空间挖潜、新建停车设施等方式解决。

确属居住停车资源紧张、矛盾突出的区域,经区政府批准,在不影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在居住区周边支路及其等级以下道路设置白虚线停车位用于居住车辆停放。

仍有不足的,可开放个别道路白实线停车位用于居住停车。

二、道路停车位管理白实线停车位以服务出行停车为主,白虚线停车位以服务居住停车为主,均应实行电子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区级财政。

在支路上施划的白虚线停车位,原则上应以限时停放为主,处理好机动车停放与非机动车、行人路权的关系。

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为规范居住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居住小区内各方合法权益,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下文是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一、为规范居住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居住小区停车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居住小区内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包括地面停车场、路边划线停车位、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的机动车停车服务等)统一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提供或由物业管理企业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由房屋管理单位或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

三、停车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收取停车费的,应达到以下要求:1.遵守本市停车行业经营管理服务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临时)公约等;2.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停车管理方案,方案应包括停车管理方的职责、停车位的管理分配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3.有专人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登记,进门发放停车凭证,出门查验停车凭证后放行;4.维护小区停车秩序,指定停车区域,保证车辆停放整齐,行使通畅;5.24小时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6.保证交通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四、对临时进出小区的车辆管理制度,由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议定。

投递邮件的邮政车辆需要进入小区的,停车管理单位不得拒绝其入内,进入小区的邮政车辆应遵守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对临时进出车辆实行收费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车辆进门时发放临时停车凭证,出门时验证收费放行。

禁止停车管理单位在机动车进门时预收停车费用。

五、居住小区内机动车停放人应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业主大会决议、业主(临时)公约和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制度,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2.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用;3.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

北京市 关于停车楼建设政策文件

北京市 关于停车楼建设政策文件

北京市关于停车楼建设政策文件北京市关于停车楼建设政策文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规模的持续增长和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停车难成为了城市生活中的一大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停车楼建设的政策文件,旨在改善停车设施不足的局面,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优化城市交通环境。

本文将就北京市关于停车楼建设政策文件的内容和影响进行深入探讨。

一、政策文件内容概述1.《北京市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该规划提出了未来五年内,北京市将新建多少停车楼的目标和计划,并就停车楼的位置、规模、功能等进行详细规划,以满足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停车需求。

2.《北京市停车楼建设管理办法》该办法围绕停车楼的建设、管理、收费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旨在提高停车楼的使用效率,保障停车服务质量,规范停车秩序。

3.《北京市停车楼设计标准》该标准从停车楼的建筑结构、布局设计、安全设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确保停车楼的安全性、便捷性和舒适性。

二、政策文件的影响1. 提高停车设施供给通过政策文件的出台,未来将新建的停车楼数量将大大增加,从而有效提高了停车设施的供给,解决了城市停车位短缺的问题。

2. 优化城市交通环境增加停车楼的建设,将减少道路上的停车摊位数量,缓解了交通拥堵现象,优化了城市交通环境。

3. 提升停车服务质量《北京市停车楼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将规范停车楼的管理和运营,提高了停车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了市民的停车体验。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政策文件的出台对解决北京市停车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城市的交通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停车楼建设的成本、管理的运营等问题,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才能使政策文件真正落地生根,发挥最大的效益。

总结回顾通过本文的阐述,我们对北京市关于停车楼建设政策文件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政策文件的出台将有力地缓解了停车难问题,优化了城市交通环境,提升了停车服务质量。

北京公务员最新时事:本市将出台公交专用道地方标准

北京公务员最新时事:本市将出台公交专用道地方标准

北京公务员最新时事:本市将出台公交专用道地方标准时事政治: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提供北京公务员考试最新新闻事件:本市将出台公交专用道地方标准。

通过了解北京最新时政,可以帮助京考考生积累更多申论热点及行测常识技巧等,预祝考生备考成功。

本市公交专用道的首部“地标”从昨天开始征求意见。

这份《公交专用车道设置》里透露,目前已经施划的120条公交专用道中,只有6条连续形成了走廊。

未来,这种散兵格局将改善,本市将建设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网络,甚至连双向2车道的道路也有望施划专用道。

到2017年,本市的公交专用道里程将达到480公里,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52%。

3成以上城市道路应设专用道市交通委介绍,新标准规定了公交专用车道的设置原则、设置条件、设置方法以及公交专用道相关设备安装。

按照本市各等级道路所占比例:高速路、快速路占16.5%,主干路占12%,主干路以下的城市道路占71.5%。

各级道路应设置公交专用道的公交运行速度临界值应该为:高速路和城市快速路40公里/小时,主干路20公里/小时。

大约20%的高速路和城市快速路应该施划专用道,其他城市道路施划比例应大于30%。

专用道每四五百米标配电子眼新规中涉及了3种专用道。

其中包括高峰时段、长时段和全时段公交专用道。

长时段是指一天中出现大交通流量的时段使用。

这些专用道的设置依然分为道路外侧和内侧两种。

还有一种叫做公交专用导向车道,是指从道路进口道起点到交叉口停止线仅供公交车使用、而社会车辆(部分特殊车辆除外)禁止使用的车道。

为了减少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公交专用道将标配电子眼。

每400米至500米内,道路上就将安装固定违法行为图像取证设备。

公交车上也宜安装类似设备。

6成路段符合条件全线施划新规按照等级,将施划专用道的等级分为“应”、“宜”和“可”三类。

当道路上有60%的路段满足施划条件时,整条道路就应该施划公交专用道。

越是拥堵的地方越要施划专用道。

本市首次明确:双向2车道道路满足施划条件,且有其他替代道路供社会车辆使用的时候,可以施划单向或者双向公交车专用道。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1994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2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1994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2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1994修改)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1984年2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21号文件发布根据1994年1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修改)为了贯彻执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保证城市主、次干道能够按照规划逐步建成畅通无阻、不受干扰的交通动脉,防止在干道两侧乱建房子、乱搭棚屋,土地被任意蚕食,避免将来拓宽干道、增设林带或有特殊需要时,大量拆迁造成浪费,做到既有利于城市建设和农业生产,又有利于保护环境,特制定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

一、城市干道两侧隔离带的范围(一)规划市区范围内的三环路、四环路和外环路(即公路一环路)以及北京地区的公路二环路,通过城镇地区(包括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中规划为城镇建设地区,下同)的路段,按规划干道红线的要求控制建设,通过平原农业区的路段,以规划干道红线为准,两侧向外分别各划100米为隔离带。

(二)以规划市区二环路为起点,向外放射的九条规划主干道(见附件一),通过城镇地区的路段,按规划干道红线的要求控制建设,通过平原农业区的路段(直至北京辖区边界,下同),以规划干道红线为准,两侧向外分别各划100米为隔离带。

(三)总体规划规定的次干道(见附件二),通过城镇地区的路段,按规划干道红线的要求控制建设,通过平原农业区的路段,以规划干道红线为准,两侧向外分别各划70米为隔离带。

(四)规划规定需修建立交的干道路口,位于城镇地区的,按规划立交红线的要求控制建设,位于农业区的,应按规划立交红线向外划100米为隔离带。

北京市 关于停车楼建设政策文件

北京市 关于停车楼建设政策文件

标题:解读北京市关于停车楼建设政策文件引言:最近,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停车楼建设政策文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

停车楼建设政策文件的出台对于缓解停车难问题,改善交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此政策文件进行深度解读,分析其背后的政策考量、影响和未来发展趋势,以期为读者带来更深入的理解和启发。

一、政策文件背景北京市一直以来都存在着停车难的问题,特别是在市区内停车位紧缺,停车难困扰着广大市民和车主。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停车楼建设政策文件,以推动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二、政策文件内容解析1.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1)停车楼建设规划根据政策文件规定,北京市将加大对停车楼建设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楼项目建设。

政府将逐步增加停车楼建设规划,并加大对停车楼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以解决停车位不足和停车难问题。

(2)停车楼建设标准政策文件中规定了停车楼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包括停车楼的设计、建设、管理和运营等方面。

对于停车楼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停车位布局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停车楼的质量和安全性。

(3)政府资金支持政策政策文件中还提到了政府对停车楼建设的资金扶持政策,包括对停车楼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资金支持,降低停车楼建设成本,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停车楼建设。

2.政策文件的意义和影响(1)缓解停车难问题政策文件的出台将有助于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提高市民出行便利性。

(2)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停车楼建设政策文件的实施将有助于优化城市交通环境,减少道路拥堵现象,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3)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文件的出台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停车楼建设和停车业务运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政策文件的启示与展望政策文件的出台是北京市政府为解决停车难问题而采取的重要举措,但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城市规划、交通管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协调和配合,以实现政策文件的有效实施和长期效果。

北京市停车配建标准

北京市停车配建标准

北京市停车配建标准北京市停车配建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对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车辆数量的快速增长,停车难题成为了城市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为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北京市制定了停车配建标准,以便更好地规划和建设停车设施,提高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首先,北京市停车配建标准要求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停车设施的配建。

在规划新建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等建筑时,必须合理规划停车位数量,并确保停车设施与建筑物相匹配,满足用户的停车需求。

此外,还要求在城市道路改造和扩建中,要统筹考虑停车位的设置,合理规划路边停车位和停车场的建设,以便更好地解决停车难题。

其次,北京市停车配建标准要求停车设施的建设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

停车场的设计要满足车辆进出、停放和转弯的需要,通道和标线要设置合理,保证车辆行驶和停放的安全和顺畅。

此外,停车场的硬件设施也要符合相关标准,包括照明、通风、防盗等设施,以提高停车场的使用体验和安全性。

另外,北京市停车配建标准还对停车设施的管理提出了要求。

要求停车场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收费标准、车辆进出管理、安全管理等,确保停车场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同时,还要求停车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停车管理员,提供良好的服务,解决用户在停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用户满意度。

总的来说,北京市停车配建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城市停车难题,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通过合理规划、建设和管理停车设施,可以有效缓解停车难的问题,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都应严格执行停车配建标准,加强对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共同为城市交通发展做出贡献。

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京政发[1981]141号

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京政发[1981]141号

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正文:---------------------------------------------------------------------------------------------------------------------------------------------------- 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北京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七日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十日京政发(1981)141号文件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城市交通规则》,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路、街道、胡同和公共广场、停车场,不准占用、掘动或进行其它妨碍交通的活动。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掘动的,必须经公安局批准。

第三条行人、车辆必须各行其道。

车辆必须靠右行驶。

第四条凡本市及来京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则,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与管理,并有权批评、劝阻他人的违反本规则的行为。

第五条机关、军队、团体、学校、街道、公社以及企业、事业等单位,须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第二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第六条交通信号:(一)交通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车辆直行,左转弯或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直行车辆行驶的条件下,可以通行;黄灯亮时,车辆须停在停止线以外,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须继续行进;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右转弯车辆和丁字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黄灯或红灯亮时,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行驶的条件下,可以通行。

本项的规定也适用于在车行道上行进的队伍和赶、骑牲畜人员。

(二)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三)交通指挥棒信号:停止信号:交通民警随立正姿势,右手持棒向上直伸,此信号相当于黄灯信号;放行信号:交通民警随立正姿势右手持棒向右平伸,继之向左挥棒,然后持棒下垂,保持立正姿势,民警左右两方相当于绿灯信号,前后两方相当于红灯信号;交通民警稍息姿势,表示信号解除。

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4号

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4号

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现发布《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刘淇二00一年五月十二日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充分发挥城市道路的交通功能,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道路范围内的机动车停车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四条对缺少机动车停车场所的地区,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情况下,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在道路范围内确定道路停车位,并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在前款规定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原批准机关可以撤销已经确定的道路停车位。

原批准机关撤销道路停车位的,应当提前15日通知道路停车位的经营单位。

第五条遇紧急情况或者在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在道路范围内确定临时停车区,或者暂停使用道路停车位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并负责维护停车秩序。

在紧急情况处理完毕或者大型活动结束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取消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销道路停车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位内停车。

第七条道路停车位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时间、编号,用于公用停车或者专用停车。

道路停车位用于专用停车时,只准许已领有专用停车证的机动车限时、对号入位停车,禁止其他机动车停车。

第八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时,只准许在交通标志、标线规定的道路停车位内停放,在道路停车位以外的其他道路范围禁止机动车停放。

第九条在道路停车位内停车时,驾驶员应当按顺行方向停车,车身不得超出停车位,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

北京地区路内停车问题与治理对策研究

北京地区路内停车问题与治理对策研究

北京地区路内停车问题与治理对策研究李文;耿乙喆【摘要】路内停车成为机动化时代大城市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为解决北京地区路内停车治理存在政府失灵以及应对失灵而使治理陷入困境的情况,通过文献综述与实地调查等方法,总结分析路内停车的具体问题与产生原因,提出道路停车管理机构的专门化、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的科学化、道路停车场专营的特许化、违法停车治理的综合化等对策.对策的提出吸收了国外先进治理经验,创新性地运用了当代治理理论,并严格遵循现行法律,具有较高的可行性.【期刊名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年(卷),期】2017(023)004【总页数】6页(P69-74)【关键词】路内停车;管理机构;特许专营;综合治理【作者】李文;耿乙喆【作者单位】北京警察学院交通系,北京 102202;北京警察学院交通系,北京10220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31.5城市交通机动化时代的快速跨进带来了北京地区机动车数量的持续增长,截至2016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571.8万辆,由此引发的城市道路上的乱停车现象成为北京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增加交通出行安全系数,减少路内停车的负面影响,根据北京地区路内停车的现状,深入分析路内停车存在的制度安排不科学、执行机制不完善、多方参与不足等制约因素,结合国外先进治理经验,严格遵循现行法律法规,探索性地提出改善路内停车效果的治理策略。

路内停车即占用道路的主动停车,是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的停车行为及静止状态,分为车位停车与无车位停车两种。

北京地区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包括由专业公司收取占道费的收费车位与供附近居民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免费车位。

无车位停车是指非法车位上停车或者没有正规车位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停车,属于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停车行为。

路内停车治理是从静态交通方面入手确保交通安全,解决道路停车无序的问题。

北京公开录用人民警察时政:加大停车管理执法力度不规范停车或面临1万罚款

北京公开录用人民警察时政:加大停车管理执法力度不规范停车或面临1万罚款

北京公开录用人民警察时政:加大停车管理执法力度不规范停车或面临1万罚款12日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来到崇文门路口西北角新侨饭店门前的辅路上,发现本就不宽的辅路两侧停满了机动车,辅路上的机动车和自行车只能小心慢行,遇到停车泊位的车辆,整个辅路就堵得严严实实。

人行便道上立着这个停车场的公示牌,上面明确规定崇文门西大街道路北侧为该停车场的范围,车位总数为27个,可经营的这个停车场在道路南北两侧都划了停车线,车位总数大大超过规定的数量,属于擅自增划停车位。

据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的耿硕介绍:“交管部门在道路上划设停车位时,为避免道路拥堵,只在道路一侧划设停车位,该停车场疑似为停车场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停车泊位进行备案,我们已经给该停车经营公司发了谈话通知书,要求他们带齐相关材料到市城管执法局进行调查核实,违法问题一经核实,将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

”他还表示,市城管执法局将把此问题通报交管和交通部门,一方面由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进一步约束和规范教育,同时由交管部门对擅自施划的停车线进行清除,进一步规范停车经营行为。

据了解,按照1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停车管理专项执法工作,自1月27日至2月16日期间,城管执法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停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范围包括庙会周边、主要旅游景点、繁华商业区、主要大街、主要交通枢纽周边等重点地区,以及城管热线重复投诉举报的点位,重点查处严查擅自停止使用停车场(包括临时停车场)、擅自将停车场改作他用;流动无照经营机动车停车场、未按规定对停车泊位备案;违反运营服务规范及中心城停车场未按规定24小时开放等行为。

1月份,城管热线接受市民对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停车场经营的举报592件,同比上升46.5%。

自春节以来,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停车场经营的举报量首次进入环境秩序问题举报的前三名。

在此前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目前停车管理类问题重点集中在繁华商业区、庙会游园活动、旅游景点以及主要交通枢纽周边,违法行为多发类型主要为停车多收费、道路两侧流动无照经营及未按规定对停车位备案等。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2024年修正)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2024年修正)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3.29•【字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16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2018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9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4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停车泊位供给第三章治理与服务第四章道路停车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机动车停车治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严格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设置、使用,以及停车秩序、服务、收费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机动车停车坚持有偿使用、共享利用、严格执法、社会共治。

全社会应当共同构建和维护机动车停车秩序,遵循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领导本市机动车停车工作,将停车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方法,严格控制首都功能核心区、北京城市副中心机动车保有量,建立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机制,建立管理职责和管辖权限综合协调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权集中统一行使。

市交通主管部门统筹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区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组织制订、宣传贯彻停车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和服务规范。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机动车停车管理相关工作。

北京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道路两侧和交叉路口周围新建,改建建筑工程的若干规定 00

北京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道路两侧和交叉路口周围新建,改建建筑工程的若干规定 00

北京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道路两侧和交叉路口周围新建、改建建筑工程的若干规定[ 有效性:有效](1987年3月2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33号文件发布)为维护交通秩序,改善城市道路两侧和交叉路口的环境,并为绿化首都、美化市容创造条件,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在本市市区和郊区城镇地区的道路(包括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以下简称城市道路)两侧和交叉路口周围新建、改建建筑工程,均须按以下规定保持建筑工程与城市道路(即规划道路红线,下同)之间的距离:(一)立体交叉路口周围建筑工程与城市道路距离的宽度,视城市道路宽度而定:城市道路宽度在150米以上的,距离的宽度不小于15米;城市道路宽度在150米以下(含150米)的,距离的宽度不小于30米。

立体交叉引桥高出地面的,建筑工程距离引桥路面外边线的宽度不小于30米。

特殊形式立体交叉路口周围建筑工程与城市道路距离的宽度,由市规划管理局视具体情况确定。

(二)平交路口周围30米范围内,根据规划的需要,建筑工程与城市道路距离宽度不小于10至20米。

(三)城市道路两侧(即非交叉路口的路段)建筑工程与城市道路距离的宽度,由市规划管理局按规划的需要规定。

(四)城市道路两侧现有建筑物翻建或建设临时性建筑工程,按规定保留距离的宽度确有困难的,可适当照顾。

但建筑工程与现有城市道路路面边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0至15米。

现有城市道路交叉口范围内,禁止新建临时性建筑工程。

二、建筑工程与城市道路之间按规定宽度保留的空地,由市规划管理局安排用途。

在用途确定前,可暂由新建、改建工程的建设单位负责进行绿化。

三、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包括饭店、旅馆、写字楼、医院、影剧院、博物馆、大型商场等),除按本规定进行建设外,还须按规划要求在建设用地范围内留足停车场和绿化用地。

四、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关于京政发[1987]33号文件具体执行中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道路两侧和交叉路口周围新建、改建建筑工程的若干规定》(京政发[1987]33号)根据该文件第四条规定,制定本解释。

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

一、背景介绍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人口数量庞大,机动车数量也高居全国之首。

随着城市的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北京市对于新建和改建的居住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改善城市交通拥堵状况。

二、政策规定1. 标准适用范围这一部分可详细阐述北京市新建和改建的居住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的具体适用范围,包括居住项目的类型、面积等。

2. 泊位设置标准(1)新建和改建居住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的数量应当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在项目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审核。

(2)停车泊位设置应当满足不同类型居住项目的需求,例如住宅小区、公寓楼、写字楼附属停车场等。

3. 停车泊位设置要求(1)停车泊位应当设置在地下或地上建筑内,并符合相关的建筑设计标准。

(2)停车泊位设置应当合理布局,方便居民停车出行,且不影响周边交通和环境。

4. 泊位管理泊位管理主要包括对停车位的使用、收费、维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以保证停车位的合理利用和维护。

三、政策实施效果分析1.改善了停车难问题由于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的实施,北京市居民的停车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居民停车更加方便快捷。

2.减轻了交通拥堵压力良好的停车设施有助于减少街边停车带来的交通拥堵问题,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3.规范了居住区停车管理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的实施,对居住区内的停车管理进行了规范,有效维护了居民的停车权益,确保居民生活质量。

四、政策建议1. 完善停车设施针对不同类型的居住项目,进一步完善停车设施,提高停车位利用率,满足不同人群的停车需求。

2. 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停车位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停车位的合理使用。

3. 推广绿色出行理念在完善停车设施的进一步推广绿色出行理念,鼓励居民选择公共交通、骑行等低碳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使用量。

五、总结通过对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的分析和总结,可以看出这一政策的实施对改善城市交通拥堵、解决停车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北京公务员最新时事:京建立体车位 每个奖励5000元

北京公务员最新时事:京建立体车位 每个奖励5000元

北京公务员最新时事:京建立体车位每个奖励5000元2014-08-02 10:02:37 来源: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点击:17 加入收藏打印文章分享到:QQ空间腾讯微博新浪微博人人网百度搜藏0时事政治:为破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北京市做出很多尝试。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官方网站获悉,交通委牵头出台《关于鼓励老旧居住区挖潜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的意见》的文件,居住区新增立体停车位,每个将奖励5000元。

据了解,北京目前约有550万辆车,但停车位严重不足,其中一半车无位可停,继而造成乱停车现象严重。

为鼓励居住区停车位挖潜工作,2012年,北京发布《关于印发推动城六区居住区机动车停车设施新建工作的通知》文件,新增一个停车泊位,按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今年,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积极组织城六区开展居住区停车设施挖潜工作,综合利用城六区居住区内部及周边土地和空间资源建设停车设施,缓解居住区停车难。

今年,城六区计划挖潜停车位8000个,截至7月底,共挖潜停车位5450个。

今年,交通委牵头出台《关于鼓励老旧居住区挖潜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的意见》文件,立体停车位2000元/个奖励标准将提升为5000元/个。

相关:东城胡同多难通消防车据了解,东城区是北京市胡同最多的区县,辖区内有胡同458条,其中不能通行消防车的胡同有235条。

在没有停车的情况下,能通过大型消防车的有80条,能够通行普通消防车的有138条。

停车后,能够通行大型消防车的胡同仅剩下3条,能够通行普通消防车的胡同只有35条。

同时,东城区停车资源非常有限,截至去年,仅东城区注册的机动车数量就有30万辆左右,而全区停车位只有不到10万个。

链接:立体车位造价最低3万/个为解决胡同停车难的问题,2012年,东城区在车撵胡同建成北京首个立体停车场,在地面60个停车位的基础上建成地下四层立体停车场,共计193个车位,投资约1600万。

目前,本胡同居民月租金280元,临时停车每小时8元。

最新!北京胡同这7种情况将不得设车位

最新!北京胡同这7种情况将不得设车位

最新!北京胡同这7种情况将不得设车位由北京市规自委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其中提及了胡同停车、地铁站周边自行车停车、行人过街绿灯时长、人行道宽度等问题,一起来关注!北京胡同七种情况不得设车位胡同中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必须以确保行人、自行车、机动车交通行为前提,并应确保消防车进得来、通得过。

《标准》提出了7种不得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的情况:宽度小于5.5米的胡同路段设置为步行街的胡同设置为文化探访路的胡同路段胡同交叉口及拐角处,距街角6米以内四合院大门以及消火栓两侧2米以内水、电、气等地下管道检查井周边1.5米以内胡同内已经形成的居民日常交往、休闲的空间资料图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胡同,应确保交通通道畅通,交通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

胡同应通过地面标志标线等方式,对行人、自行车和机动车交通进行空间划分和引导。

还应根据胡同的宽窄、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情况等因素,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限速。

地铁站周边取消50至100米内机动车泊位针对共享单车“围堵”地铁站、公交枢纽等“潮汐”现象,《标准》提出,轨道交通车站、交通枢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等自行车停车需求较大、地面空间不足的,首先应取消周边50米~100米范围内占路机动车停车泊位,用来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仍无法满足需求的,应建设立体停车设施。

资料图另外,若对行人或自行车的正常通行造成影响,设置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应取消。

老城区、老旧居住区等公共停车设施严重不足的路段,确需设置少量路内停车泊位的,不应占用非机动车道。

应根据道路空间条件,按外侧机动车道、机非分隔带的优先顺序,设置对自行车通行无干扰的临时停车泊位,并应在周边公共停车设施完善后取消。

行人过街等红灯不宜多于90秒此次公布的《标准》提出,行人过街信号灯的绿灯时长应满足等候过街行人安全一次过街。

不仅如此,《标准》还对“迟迟不变绿的红灯”进行了规定,要求“过街行人的等候时长不宜大于90秒”。

关于增加道路两侧停车位的建议

关于增加道路两侧停车位的建议

关于增加道路两侧停车位的建议随着车辆数量的增加,停车位的需求也与时俱进,越来越成为城市交通规划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城市道路两侧的停车位是城市交通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方便居民停放私家车辆,还可以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高交通效率。

因此,增加道路两侧停车位的建议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要求政府增加道路两侧停车位的数量。

政府应该加大对停车位的规划和建设力度,增加道路两侧停车位的数量。

目前,很多城市的街道两侧的停车位数量有限,很多车主只能在道路上随意停放,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和行车安全。

政府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并增加停车位的数量,以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

其次,政府可以考虑采用先进的停车管理系统。

随着科技的发展,很多城市已经开始使用智能停车管理系统,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和停车服务的质量。

政府可以引入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通过车载导航系统和停车位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精确地指引车辆找到空闲的停车位,减少寻找停车位的时间和交通拥堵的问题。

另外,政府还可以鼓励发展私人停车场和停车楼。

城市道路两侧停车位的增加有时会受到道路面积的限制,此时可以考虑发展私人停车场和停车楼。

政府可以通过优惠政策和金融支持措施,鼓励投资商和企业建设停车场和停车楼,并提供一定的管理和维护服务。

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停车位的供给,还可以提供更加安全和便利的停车服务。

此外,在道路两侧停车位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应注重合理规划和设计。

首先,要根据道路的宽度和交通流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停车位的数量和布局。

停车位的布局要科学合理,不能占用行车通道,确保交通流畅和行车安全。

其次,在停车位的建设中要注意考虑环境因素。

例如,在人行道两侧增设停车位时,可以采用绿化隔离带,增加绿化面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此外,政府可以加强停车位管理和执法力度。

对于违停现象,政府应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停成本,有效遏制违停行为。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加强巡逻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停行为,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秩序。

关于办事机构两侧道路允许停车的建议

关于办事机构两侧道路允许停车的建议

建议:办事机构两侧道路允许停车一、背景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各种办事机构如政府机关、企业单位、银行等在城市中的数量不断增加,人们在办理各类业务时经常需要前往这些机构。

然而,由于城市道路资源有限,办事机构周围的停车位往往供不应求,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

二、问题1. 停车位紧张:在办事机构周围,由于停车位有限,很多车主在外面寻找停车位时花费了大量时间,甚至不得不远行停车。

2. 交通拥堵:由于办事机构周围停车位紧缺,一些车主不得已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两侧,导致道路被占用,造成了交通拥堵的问题。

3. 安全隐患:道路两侧停车不规范,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并且也给行人出行带来安全隐患。

三、建议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设置专用停车位:在办事机构周围,应设置专用停车位,增加停车位供市民使用,减少路边停车需求。

2. 设立临时停车区域:对于办事机构周围需要临时停车的市民,可以在道路两侧划定临时停车区域,限时限量,方便市民临时停车。

3. 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对道路停车的监管力度,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处罚,维护道路秩序。

4. 提倡公共交通: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前往办事机构,减少私家车辆对停车位的需求。

5. 宣传倡导:通过宣传教育手段,引导市民规范停车,提高公共交通意识,减少私家车辆对停车位的需求。

四、预期效果通过实施以上建议,我们可以预期取得以下效果:1. 缓解停车问题:增加专用停车位和临时停车区域,能够缓解办事机构周围的停车位紧张问题,方便市民办事。

2. 减少交通拥堵:合理规划停车区域和引导市民规范停车,可以有效减少路边停车对交通的影响,减少交通拥堵。

3. 提升道路安全:规范停车能够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升道路的安全性。

4. 促进公共交通发展:倡导使用公共交通,能够减少私家车辆对停车位的需求,有利于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

五、总结为了缓解办事机构周围停车的问题,我们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并预期取得明显的效果。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建设工程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围挡的通知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建设工程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围挡的通知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建设工程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围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1.03.01•【字号】•【施行日期】200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关于清理整顿建设工程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围挡的通知(二00一年三月一日)各建设单位:为改善城市面貌,维护首都市容观瞻,确保有序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现就清理整顿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暂设及施工现场围挡(以下简称暂设和围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二00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前完成各自位于城近郊区和远郊区、县卫星城、风景名胜区及城市道路、公路两侧各类施工现场暂设和围挡的清理整顿。

二、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等条款规定,经批准的暂设和围挡凡不符合以下要求的均应进行清理整顿:1、超过有效期的应自行拆除,需继续使用的应到原批准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续用手续;2、在有效期内的暂设应达到整齐、美观、安全(提倡采用整体盒子房、复合材料板房类轻体结构活动房屋),不够整齐、美观的可采用清理外立面、粉饰喷涂等方式整理,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拆除重建;3、围挡不得使用单色或彩条尼龙编织布、尼龙纱网等软式围挡;4、建筑工地的暂设和围挡不得超出建设用地边界线,不得在代征地内安排,超出的应予退出,并重新申请位置安排;5、围挡外侧应统一喷涂,有条件的应在与人行道之间种植绿篱。

三、依照《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及相关规定办法,凡未经批准建设的暂设和围挡属违法建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主动报告,作出检查,由施工现场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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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务员最新时事:新建道路两侧拟不设路内停车位
时事政治:今后,北京的道路将把更多的路权给自行车、行人和公共交通。

非机动车道的宽度不得小于2.5米,人行道的宽度则不得低于2米。

同时,新建城市道路两侧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将不得设置停车位。

市规划委昨日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下称规范)近期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得小于2.5米
规范对于道路空间的各个方面,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交通、停车、市政设施、道路绿化等方面的设计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与以往的道路设计规范不同的是,此次规范强化行人、自行车、公共交通的路权。

如对于自行车使用的非机动车道的宽度,要求快速路的辅路、主干路和次干路应为3.5米,支路为2.5米;而人行道的宽度,快速路辅路、主干路不得小于3米,次干路不得小于2.5米,支路不得小于2米。

人流量较大的商业或公共场所集中路段、火车站附近路段的人行道宽度还应适当增加。

同时,城市道路的人行道应设置连续的盲道。

盲道宜设置在人行道靠建筑的一侧,宽度宜为25至50厘米。

此次规范中还考虑到一些很细节的问题。

如行道树的树池应紧贴马路牙,避免占用过多的人行道。

而人行道上的阻车桩,不能阻碍盲道。

非机动车道停车位应逐步取消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的增多,道路旁的停车位越来越多,占用了自行车道和人行道。

“道路是用来通行的,而不是用来停车的,特别是道路资源极其紧缺的北京。

城市的停车应该通过小区、公共建筑配套停车设施,以及建设用地内的社会停车设施解决。

”编制规范的专家说。

专家说,由于北京部分地区机动车停车设施严重缺乏,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比较严重,为解决这个问题,有关部门设置了许多路内停车泊位。

但根据调查,绝大多数的路内停车泊位都影响非机动车交通通行,因此此次规范中明确要求,今后新建城市道路两侧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内,不得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

已经在非机动车道内设置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应取消,近期取消困难大的,应根据情况对道路实施改造,逐步取消。

已经在人行道内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的,人行道剩余宽度不符合标准的,已设停车泊位也应取消。

■ 其他亮点
主路公交站以后不用走天桥
目前,环路主路上的一些公交车站是用栏杆封闭的,行人要坐公交必须走人行天桥,这给乘客特别是残疾人造成不便。

规范中提出,城市快速路主路设置有公交车站的,在同侧辅路上应设置人行横道,并配备信号灯或者机动车让行标志,提高乘客过辅路的方便性。

公交同向换乘距离≤50m
规范提出,要努力实现公交车站无缝衔接。

并规定同向换乘距离不宜大于50米,异向换乘和交叉口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米,不得大于200米。

■ 解读
已扩建的大路口应逐步改回
负责编写该规范的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专家说,北京交通政策的核心是发展绿色交通,限制小汽车的过度使用。

规范中也体现了这一原则。

比如主路和辅路均设置机动车道是必要的。

然而,机动车道数量如何在主路和辅路之间合理分配,目前执行的标准中并未作出规定。

专家说,从快速路的实践来看,主路采用6到8条机动车道是合适的。

而辅路采用单向2到3条车道,虽然能够大大提高辅路机动车交通通行能力,但由此增大了行人和自行车过街距离。

因此,规范建议辅路机动车道数不宜过多,宜为1到2条。

专家坦言,长期以来,北京城市道路及其交叉口的改、扩建工程,大多以扩充机动车道为主,降低了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的服务水平。

而如今,“北京中心城主要干路及其交叉口能扩建的基本上已经扩建了,没有扩建的不应再继续扩建,并且随着轨道交通网络的形成和运力的提高,已经扩建的大路口还应逐步改回”。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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