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09费用定额(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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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江苏修缮定额(加固)

2009江苏修缮定额(加固)

第一章原结构表面处理说明本章包括人工剔槽等,共4个子目。

一、在作业时,如需要脚手架,执行相应抹灰脚手架定额子目,其中脚手材料费乘0.6系数,其他不变。

二、其他说明参照《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人工剔槽按设计图纸,以槽实际长度按米计算。

二、表面清洗及刷界面剂按设计旧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总说明一、为满足我省抗震加固工程的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抗震加固工程规、规程及规定,我厅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原《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1992)》进行修订,编制了《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表》。

本计价表与《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配套使用。

二、本计价表修编依据:1、《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9);2、《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3、《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4、《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5、《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1992);6、国家与本省现行房屋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标准、规、规程及标准图;7、新工艺新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技术参数表;8、2009 年地区建筑材料指导价及信息价。

三、本计价表的主要作用是:1、编制抗震加固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依据;2、确定抗震加固工程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3、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4、施工企业、部经济核算及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四、本计价表适用于具有专业结构加固(补强)资质的单位承接的各类房屋建筑、构筑物和附属设备的抗震加固及改造工程。

不适用于新建、扩建、房屋修缮及二次装饰工程。

本计价表适用于地基和基础、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加固;涉及到多种类型结构的工程时,套用相应章节子目。

五、本计价表中所称抗震加固工程是指为增强建筑物抗震性能、保证使用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所进行的结构加固等施工作业。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苏建价〔2009〕107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苏建价〔2009〕107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默认分类2010-12-13 09:17:16 阅读304 评论1 字号:大中小订阅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江苏省建设厅二○○九年四月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107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业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

原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二○○九年四月七日主题词:建设工程造价定额通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厅、局、各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目录一、总则二、工程费用的组成三、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规定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江苏】2009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2009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年)江苏省建设厅二OO九年四月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107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业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

原2003年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二OO九年四月七日主题词:建设工程造价定额通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厅、局、各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目录一、总贝y .............................................. . (1)二、工程费用的组成....................................... ..(3)三、工程类别的划分....................................... .(15)(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 ..(15)(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 .(18)(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 .(18)(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 .(21)(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 ..(24)(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 ..(26)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27)(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 ........................ …(27)(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 ..(29)(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32)(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 .(32)32)(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3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费用定额原文

费用定额原文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107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

原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二00九年四月七日目录一、总则二、工程费用的组成三、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六、工程造价计算程序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

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费率报价文件2009(江苏)

费率报价文件2009(江苏)
8
税前独立费
∑(税前独立费)
9
不含税造价
1+2+3+4+5+6+7+8
10
让利
9
6.5%
公式及费率由投标人自报
11
税金
(9+10)×税率
3.41%
12
税后独立费
∑(税前独立费)
13
结算造价
9+10+11+12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或委托人:
合同附件2-2
分包事项及总包管理配合费报价表
(1.1+1.3+2.1.1+2.1.3)×费率
20.00%
43%
6
利润
(1.1+1.3+2.1.1+2.1.3)×费率
18.00%
14%
7
规费
(1.1+1.3+2.1.1+2.1.4)×费率
17.80%
3.5%
包括工程排污费、企业应为职工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
8
税前独立费
人工价差
按73元/工日
先调差后取费
4.2
材料价差
常规材料按苏州市同期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为基础,结合各月度使用量加权确定;苏州市同期工程造价信息价中未列出的主要工程材料(耗材除外)、甲方指定厂家或品牌材料,承包商报价,甲方依据市场情况核价;钢材根据每批钢材到场时间,实时核定。
4.3
机械价差
5
施工管理费
3
总包服务配合费
∑(约定计取项目工作量×约定费率)
仅在土建结算中计取,安装结算中不再计取,涉及安装配合的,由总包内部协调

09定额计价费用组成

09定额计价费用组成

09定额计价费用组成一、人工费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09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其他用工和机械操作用工。

每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综合计算人工单价:建筑、园林绿化、市政工程(不包括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为:技工50元、混凝土工45元、普工35元;装饰装修工程为:抹灰技工50元、细木工65元、其他技工55元、普工35元;安装工程(包括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为:技工、普工综合50元。

2、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凡定额规定的增减用工的单价按工程所在地区调整后的人工单价计算。

二、材料费1、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定额中包括直接消耗使用量和规定的损耗量。

三、施工机械使用费1、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四、综合费本定额综合费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五、措施项目费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六、其他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指除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费以外的项目费用。

包括1、暂列金额;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

七、规费规费是指政府和有权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包括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09江苏修缮定额(安装)

2009江苏修缮定额(安装)

2009 江苏修缮定额(安装)总说明一、本计价表是我省房屋修缮工程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编制工程概预算、结算、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的依据,是造价审核的依据,也是企业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施工计划及材料计划的参考。

二、本计价表适用于我省房屋修缮工程电气照明、给排水、卫生器具、采暖、通风空调等的拆除、安装及大、中维修,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表是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按大多数修缮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施工程度和合理劳动组织编制的。

四、本计价表已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除本计价表已注明可以换算外,其他均不得调整。

五、本计价表已综合考虑了修缮工程零星、分散、工程量小、连续作业程度差、施工障碍多等人工降效因素,并考虑了工程搭接、单位工程转移、筛砂、洗石、办理领退料手续、竣工现场清理、一般工具材料的搬运(成品或半成品)、施工场地(200 米以内)的水平运费、临时停水、停电等用工、停工因素,编制预、结算时不得另行增加。

六、本计价表人工工资单价为44.00 元/ 工日。

费用定额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七、本册计价表中材料预算价格是按2009 年江苏地区建筑材料指导价及信息价编制的,凡带有()的材料,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

应按()内所列计价表用量乘地区价格计算。

八、本计价表已将可能发生的施工机械费及垂直运输费参照《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 年单价表》定额水平,以机械费用的形式列入子目,执行过程中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得换算。

九、本计价表脚手架搭拆费按工程人工费的15%计取,其中人工工资占25%、材料占75%。

十、凡操作高度距离地面5 米以上的工程,可计取超高增加费,按超高部分人工费的30%计取。

十一、本计价表的垂直运输高度以建筑物檐高20 米以内为准。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费用内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

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五)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二、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性项目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构成。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级)工资、绩效工资等。

1、09费用定额之费用组成

1、09费用定额之费用组成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八年十二月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107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业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

原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二○○九年四月七日一、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性项目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构成。

(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所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

由通用施工措施项目费和专业措施项目费两部分组成。

通用费用项目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本项为不可竞争费用。

(1)安全施工措施包括:(2)文明施工措施包括:(3)环境保护费用包括:。

(4)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2、夜间施工增加费:3、二次搬运费: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6、施工排水费:7、施工降水费:8、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0、临时设施费:11、企业检验试验费12、赶工措施费:13、工程按质论价:14、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费包括:1 、单独装饰工程: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费、室内空气污染测试等、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等。

2009江苏修缮定额(加固)

2009江苏修缮定额(加固)

第一章原结构表面处理说明本章包括人工剔槽等,共4个子目。

一、在作业时,如需要脚手架,执行相应抹灰脚手架定额子目,其中脚手材料费乘0.6系数,其他不变。

二、其他说明参照《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人工剔槽按设计图纸,以槽实际长度按米计算。

二、表面清洗及刷界面剂按设计旧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总说明一、为满足我省抗震加固工程的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抗震加固工程规范、规程及规定,我厅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原《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1992)》进行修订,编制了《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表》。

本计价表与《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配套使用。

二、本计价表修编依据:1、《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9);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3、《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5、《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1992);6、国家与本省现行房屋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标准、规范、规程及标准图;7、新工艺新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技术参数表;8、2009 年江苏地区建筑材料指导价及信息价。

三、本计价表的主要作用是:1、编制抗震加固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依据;2、确定抗震加固工程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3、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4、施工企业、内部经济核算及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四、本计价表适用于具有专业结构加固(补强)资质的单位承接的各类房屋建筑、构筑物和附属设备的抗震加固及改造工程。

不适用于新建、扩建、房屋修缮及二次装饰工程。

本计价表适用于地基和基础、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加固;涉及到多种类型结构的工程时,套用相应章节子目。

五、本计价表中所称抗震加固工程是指为增强建筑物抗震性能、保证使用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所进行的结构加固等施工作业。

2009江苏修缮定额(加固)

2009江苏修缮定额(加固)

说明本章为加固工程现混凝土浇构件模板,计13个子目,使用时应分别套用。

一、现浇构件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编制了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子目,使用时,任选一种套用。

二、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的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

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构件包括刨光、现浇构件不包括刨光),组合钢模板包括装箱。

三、现场钢筋混凝土柱、梁、板的支模高度以净高(底层无地下室者高需另加室内外高差)在3.6m以内为准,净高超过3.6m的构件,其钢支撑、零星卡具及模板人工分别乘以以下系数。

注:轴线未形成封闭框架的柱、梁、板称独立柱、梁、板。

四、支模高度净高是指:1、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无板时至柱顶);2、有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无板时至梁顶面);五、模板项目中,仅列出周转木材而无钢支撑项目,其支撑量已含在周转木材中。

六、模板材料已包含砂浆垫块与钢筋绑扎用的22#镀锌铁丝在内,现浇构件和预制构件不用砂浆垫块,而改用塑料卡,每10m2模板另加塑料卡费用每只0.20元,计30只,合计6.00元。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也不另增加,但突出墙面的侧壁模板应相应增加。

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的孔洞,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相应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三、现浇钢筋混凝土分别按柱、梁、墙有关规定计算。

四、构造柱外露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面积(锯齿形,则按锯齿形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五、现浇圆弧形构件除定额已注明者外,均按垂直圆弧形的面积计算。

六、其他:1、混凝土基础垫层、混凝土基础加大按基础模板相应子目执行;2、后加梁执行扩大截面梁模板子目。

2019年整理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doc

2019年整理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doc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江苏省建设厅二○○九年四月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107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业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

原2003年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二○○九年四月七日主题词:建设工程造价定额通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厅、局、各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目录一、总则 (1)二、工程费用的组成 (3)三、工程类别的划分 (15)(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5)(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8)(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8)(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21)(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24)(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26)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27)(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 (27)(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29)(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32)(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32)(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 (32)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3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 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苏建价〔2009〕107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苏建价〔2009〕107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八年十二月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107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业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

原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二○○九年四月七日目录一、总则二、工程费用的组成三、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

09费用定额

09费用定额
措施项目费费率标准
4-7
项目
计算基础
费率(%)
建筑
工程
单独
装饰
安装
工程
市政
工程
修缮土建
修缮(安装)
仿古
(园林)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见下表
夜间施工增加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0-0.1
0-0.1
0-0.1
0.05-0. 15
0-0.1
0-0.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0.05-0.2
0.05-0.1
0.05-0.1
0.1-0.3
0.05-0.2
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5-0.2
已完工程机设备保护
0-0.05
0-0.1
0-0.05
0-0.02
0-0.05
0-0.1
临时设施费
1-2.2
0.3-1.2
0.6-1.5
1-2
1-2(0.6-1.5)
1.5-2.5(0.3-0.7)
检验试验费
0.2
0.2
0.15
0.15
0.15
(0.1)
0.3
2.5
0.38
6
道路、市政排水工程
1.8
0.31
7
市政给水、燃气、路灯工程
1.9
0.34
8
大型土石方工程
1.2
0.22
9
修缮工程
3.5
0.62
10
单独加固工程
3.1
0.55
11
点工
人工日工
15
12
包工不包料
13
(0.06)
赶工费
1-2.5

2009江苏修缮定额(安装)

2009江苏修缮定额(安装)

2009江苏修缮定额(安装)总说明一、本计价表是我省房屋修缮工程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编制工程概预算、结算、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的依据,是造价审核的依据,也是企业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施工计划及材料计划的参考。

二、本计价表适用于我省房屋修缮工程电气照明、给排水、卫生器具、采暖、通风空调等的拆除、安装及大、中维修,不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

三、本计价表是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按大多数修缮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施工程度和合理劳动组织编制的。

四、本计价表已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除本计价表已注明可以换算外,其他均不得调整。

五、本计价表已综合考虑了修缮工程零星、分散、工程量小、连续作业程度差、施工障碍多等人工降效因素,并考虑了工程搭接、单位工程转移、筛砂、洗石、办理领退料手续、竣工现场清理、一般工具材料的搬运(成品或半成品)、施工场地(200米以内)的水平运费、临时停水、停电等用工、停工因素,编制预、结算时不得另行增加。

六、本计价表人工工资单价为44.00元/工日。

费用定额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七、本册计价表中材料预算价格是按2009年江苏地区建筑材料指导价及信息价编制的,凡带有()的材料,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

应按()内所列计价表用量乘地区价格计算。

八、本计价表已将可能发生的施工机械费及垂直运输费参照《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定额水平,以机械费用的形式列入子目,执行过程中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得换算。

九、本计价表脚手架搭拆费按工程人工费的15%计取,其中人工工资占25%、材料占75%。

十、凡操作高度距离地面5米以上的工程,可计取超高增加费,按超高部分人工费的30%计取。

十一、本计价表的垂直运输高度以建筑物檐高20米以内为准。

超过20米的按工程项目人工费增加20%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其中人工工资占20%、机械占80%。

2009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

2009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

2009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土建册、《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表》交底材料一、修编意义:1999年编制的《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至今已有十年了,十年来,我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和计价方式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随着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出台应用,其它配套专业定额的组成结构框架也有较大改变,当前房屋修缮工程的工艺也不再是单一的房屋修缮维修,有部分拆除、整栋拆除、恢复拆除、恢复修缮、二次装修、古建维修、房屋抗震加固、基础托换等多种形式;房屋修缮工程施工中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以及建筑市场人工、机械水平的变化, 1999年编制的《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中缺项较多,不能满足建筑面积300m2以内翻建,搭接,增层、房屋抗震加固改造、装饰装修、古建筑的拆除维修工程预算编制的需要。

近几年来在房屋修缮工程就原《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使用中已收集了很多意见和建议,结合我省房屋修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原1999《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基础上进行调、增、删、并,重新修编了《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江苏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新定额。

二、编制原则及修编方法[(2008年5月23日在华东饭店召开《江苏省房屋修繕工程预算定额》第二次修编工作会议讨论记要)](一)主原则1、定额编制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有利于促进我省房屋修缮工程施工市场竞争,有利于规范市场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有利于我省造价管理部门在管理房屋修缮工程市场的计价活动、规范计价依据和计价行为。

新定额的编制形式与其它专业定额同步,实物项目与措施项目分离。

2、简明实用定额的编制适当综合、减少步距、简洁明了,减少活口、方便大家使用;对已淘汰或已不采用的做法不再列入,在原1999《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基础上进行调、增、删、并。

3、调整定额水平、满足市场需求定额水平以我省近年来先进、成熟的施工工艺、科学合理的施工管理、大多数承包人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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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江苏省建设厅二○○九年四月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107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业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

原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二○○九年四月七日主题词:建设工程造价定额通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厅、局、各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目录一、总则………………………………………………………………………二、工程费用的组成…………………………………………………………三、工程类别的划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费用内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_、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

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五)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二、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性项目的各项费用。

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构成。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级)工资、绩效工资等。

(2)工资性津贴:是指企业发放的各种性质的津贴、补贴。

包括物价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施工补贴、误餐补贴、节假日(夜间)加班费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

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高危险工种施工作业防护补贴费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费用。

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2)材料运杂费: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运输损耗费: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4)采购及保管费: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工地保管费、仓储费和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费用组成:(1)折旧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用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盍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车辆使用费: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4.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工地转移费以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等。

(3)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燃气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6)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培训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7)财产保险费:指企业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8)劳动保险补助费:包括由企业支付的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9)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0)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1)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12)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13)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

(14)企业技术研发费:建筑企业为转型升级、提高管理水平所进行的技术转让、科技研发,信息化建设等费用。

(15)其他:业务招待费、远地施工增加费、劳务培训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联防费等。

5.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所必须发生的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

由通用措施项目费和专业措施项目费两部分组成。

通用措施项目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满足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职工健康生活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本项为不可竞争费用。

(1)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气保护装置、外电防护标志;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文明施工措施包括: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防扬尘洒水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环境保护费用包括: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组成。

基本费是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

现场考评费是施工企业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施工企业加大投人,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用。

2.夜间施工增加费: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夜班补助、夜间施工降效、照明设施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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