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考前用脑调节带解析

合集下载

2015年司法考试考前如何排除杂念调整心态带答案和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考前如何排除杂念调整心态带答案和解析

1、关于故意与违法性的认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误以为买卖黄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仍买卖黄金,但事实上该行为不违反《刑法》。

甲有犯罪故意,成立犯罪未遂B.甲误以为自己盗窃枪支的行为仅成立盗窃罪。

甲对《刑法》规定存在认识错误,因而无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故意,对甲的量刑不能重于盗窃罪C.甲拘禁吸毒的陈某数日。

甲认识到其行为剥夺了陈某的自由,但误以为《刑法》不禁止普通公民实施强制戒毒行为。

甲有犯罪故意,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D.甲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害,但不知是否违反《刑法》,遂请教中学语文教师乙,被告知不违法后,甲实施了该行为。

但事实上《刑法》禁止该行为。

乙的回答不影响甲成立故意犯罪2、围绕吴某的行为,下列论述正确的是: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应由收费站收取的费用,成立贪污罪B.贪污数额为30万元C.收取甲3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甲谋利益,成立受贿罪D.贪污罪与受贿罪成立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断3、菜贩刘某将蔬菜装入袋中,放在居民小区路旁长条桌上,写明“每袋20元,请将钱放在铁盒内”。

然后,刘某去3公里外的市场卖菜。

小区理发店的店员经常好奇地出来看看是否有人偷菜。

甲数次公开拿走蔬菜时假装往铁盒里放钱。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乘人不备,公然拿走刘某所有的蔬菜,构成抢夺罪B.蔬菜为经常出来查看的店员占有,甲构成盗窃罪C.甲假装放钱而实际未放钱,属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D.刘某虽距现场3公里,但仍占有蔬菜,甲构成盗窃罪4、3万元5、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

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

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A.黄某B.袁某C.袁某的儿子D.小付的父亲6、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累犯和犯罪集团的积极参加者,不适用缓刑B.对累犯,如假释后对所居住的社区无不良影响的,法院可决定假释C.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累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法院可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D.犯恐怖活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第12年又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成立累犯7、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200万元的商品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2015年司法考试如何把握发展的脉搏?

2015年司法考试如何把握发展的脉搏?

2015年司法考试如何把握发展的脉搏?2015年司法考试如何把握发展的脉搏?司法考试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已基本到了稳定的状态,从大纲、公告以及各方面情况分析来看,司法考试的特点和风格也趋于稳定。

但近年来司考理论化趋势明显,导致考生失误率增高。

面对此等情势,很多朋友,尤其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难免感到有些手足无措。

其实大可不必,只要我们顺应潮流,把握司考发展的脉搏,照样可以应付自如。

下面我就和朋友们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希望能够对大家2015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司法考试秘诀之通读大纲2015年司法考试如何避开备考误区?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的六大锦囊妙计司法考试复习理解是记忆基础一、原因分析在新的命题形势下,我们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普遍感觉,10%左右的错题是因为对知识点完全不知道导致的,更多的考生认为,90%的错题是因为失误导致的。

通过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造成失误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因为司法考试主要是考查考生对法条的理解和解释水平,而大部分考生面对法条往往会犯“望文生义”的理解错误,而司法考试要求考生在法律体系内,对法条进行理解和解释,这是司法考试考查的一个方向。

(二)是以熟知代替应知。

由于考生受生活中典型事例的影响,比受枯燥的法条的影响要大,在考试中,考生容易用生活中熟知的情形代替法律规定,比如提到盗窃罪,就认为是秘密窃取,因为在生活中大多数盗窃罪都是秘密窃取,但秘密窃取并不是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或者说是本质规定,这就会导致很多错误。

(三)是考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对静态的法条逐条学习,而不注意法条在规则和制度中的地位及联系,导致法条在理解上的片面。

法律教育网的老师在授课中,寥寥数语便将类似问题化解掉了,确实功力不凡啊。

(四)是法律思维问题。

考生知道考点,但是不知道用法言法语表现出来,也就是说不知道如何在法律思维的支配下具体表现为书面文字。

二、应对策略建议考生针对大纲把相关的知识点都过一遍,注意每个知识点和每一章节的知识点所对应的历年考过哪些题,以及章节重要内容对应的法条。

2015年司法考试应考如何做到“六要六忌”带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应考如何做到“六要六忌”带解析

1、某化肥厂以其污水处理设施“效率低、费用高”为由,予以停运拆除。

在下列哪一情况下,该厂构成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A.未在事前获得权威性技术论证B.未采用替代性的污水处理措施C.未征得当地环保局的同意D.未征得附近村民的同意2、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B.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政府应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C.最高法院作出的属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D.撤职案的表决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3、甲病危,欲将部分财产留给保姆,咨询如何处理。

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A.甲行走不便,可由身为公证员的侄子办理公证遗嘱B.甲提出申请,可由公证机构到医院办理公证遗嘱C.公证机构无权办理甲的遗嘱文书及财产保管事务D.甲如对该财产曾有其他形式遗嘱,以后公证的遗嘱无效4、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

但在查找甲国法时发现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

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A.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协议决定适用甲国哪个州的法律B.直接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C.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中国法律D.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5、某市政府为缓解拥堵,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做出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

但同时明确,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

关于该免责规定体现的立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B.民主立法C.注重效率D.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6、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B.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C.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D.选举委员会对依法提出的有关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7、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

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解析

1、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

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2、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3、下列哪一选项成立自首?A.甲挪用公款后主动向单位领导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请求单位领导不要将自己移送司法机关B.乙涉嫌贪污被检察院讯问时,如实供述将该笔公款分给了国有单位职工,辩称其行为不是贪污C.丙参与共同盗窃后,主动投案并供述其参与盗窃的具体情况。

后查明,系因分赃太少、得知举报有奖才投案D.丁因纠纷致程某轻伤后,报警说自己伤人了。

报警后见程某举拳冲过来,丁以暴力致其死亡,并逃离现场4、沈某向住建委申请公开一企业向该委提交的某危改项目纳入危改范围的意见和申报材料。

该委以信息中有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沈某起诉,法院受理。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在作出拒绝公开决定前,住建委无需书面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B.本案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C.住建委应对拒绝公开的根据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D.住建委拒绝公开答复合法5、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B.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C.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D.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6、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

2015年司法考试增强信心方法

2015年司法考试增强信心方法

/
2015年司法考试增强信心方法
2015年司法考试增强信心方法。

法律教育网小编整理有关司法考试考场应对经验,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1、走路挺胸抬头
人外部的姿势和步伐是和人的内心体验有着密切关系的,人在充满信心时挺胸抬头,走起路来步伐坚强有力,速度也稍快。

人在丧失信心时会低头哈腰,走起路来无精打采,步伐软绵,速度缓慢。

考生经常挺胸抬头,走路步伐坚强有力。

速度稍快,有助于增强考生的信心。

法律教育网
2、不打疲劳战术
很多考生搞疲劳战术,学习时间很长,特别是晚上搞到12点,甚至是一点、二点。

这样使考生精疲力竭,使考生第二天无精打采,这种疲劳烦躁的心情会使人信心减弱。

而考生安排好作息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学习,既重视学习时间又重视学习效率,这样考生就有一种生物节奏感与心理节奏感,就有利于增强信心。

精彩链接:
走过司考之路,修炼一个不一样的自己!
2015年司法考试成功过关的三大关键部分
2015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复习的四大特点。

2015年司法考试学习方法

2015年司法考试学习方法

2015年司法考试学习方法2015年司法考试备考刚刚拉开了帷幕,众多考生毅然选择了这样一条并不平坦的道路。

其中的好多朋友却没有清晰的思路与方案,只是坐着别人身后亦步亦趋的“旅伴”。

作为过来人,对这些朋友颇多担忧。

下面谈一谈自己的备考经历,希望能对大家2015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有些许帮助。

第一阶段,主要是仔细阅读司法考试指定用书,全面熟悉各种法律条文,最好按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遍时速度可较快,先对基本法学概念、基础知识有初步认识。

第二遍时速度较慢,运用比较、归纳的方法分析总结重点内容。

第三遍以较快的速度过一遍,做到温故知新,查漏补缺。

看完教材之后开始看法条,并要结合教材看,做到真正理解,最后就是记住重点法条。

大约需要1至2个月。

推荐大家每天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司考地图,它用思维导图方式涵盖了15个部门法,涵盖了司法考试核心考点,按图索骥,一目了然!让考点不再孤单,让考点成系统成体系!我把它挂在墙上,每天临睡前都瞅一瞅,梦中也司考,成为司考王国的主人;醒来之后,回忆司考地图王国城池城堡,如果忘记哪个城池城堡,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图上视察……第二阶段,根据司法考试的分值分布和大项复习: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商法、国际法等再进一步复习,并针对前一阶段的薄弱环节继续深化。

并对真题进行细致深入的研做。

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常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

”绝对是司考中的箴言!大家不妨慢慢体会。

此阶段用1至2个月。

第三阶段,进行针对性的训练,包括第四卷的主观性练习,同时有意识地进行速度、答题技巧的练习,用2至3个星期。

第四阶段,全面再过一遍,并将前面三阶段暴露的问题彻底解决。

至于学习方法,自感颇有心得。

1、如何看书。

看书是学习的必备环节。

但不同的阶段,应有不同的侧重,也应有不同的方法。

复习前期最好仔细通读书本,至少要掌握一些应该要知道的法学理论。

但要注意的是不要把法学与法律知识混为一谈,在司考中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区别(而司考正是介于这二者之间。

司法考试考前如何排除杂念调整心态每日一练(2015.12.3)

司法考试考前如何排除杂念调整心态每日一练(2015.12.3)

司法考试考前如何排除杂念调整心态每日一练(2015.12.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公司拥有“飞鸿”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酱油等食用调料。

乙公司成立在后,特意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广告、企业厂牌、商品上突出使用。

乙公司使用违法添加剂生产酱油被媒体曝光后,甲公司的市场声誉和产品销量受到严重影响。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B.乙公司将“飞鸿”登记为企业字号并突出使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C.甲公司因调查乙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乙公司赔偿D.甲公司应允许乙公司在不变更企业名称的情况下以其他商标生产销售合格的酱油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新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C正确。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

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

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则一方必须离开公司。

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

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

关于王某离开该公司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及该公司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尚未满1年,无权领取失业保险金B.王某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其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C.若王某依法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还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则其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D.若王某选择跨统筹地区就业,可申请退还其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失业保险金。

2015河南检察院考试指导:考前心理调节方法

2015河南检察院考试指导:考前心理调节方法

2014河南检察院考试指导:考前心理调节方法【导读】2014河南检察院考试笔试时间为5月10日,如何备考河南检察院考试专业课,如何在短期内取得理想的效果,有没有什么好的捷径,有什么好的备考资料是广大考生最关心的问题。

为此河南华图特为参加河南检察院的考试准备的一些辅导资料,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河南检察院备考专题河南检察院培训辅导课程备考:河南检察院辅导资料河南公务员考试交流群1256430042014年河南检察院考试临近,很多学生都会明显感受到来自多方面的压力:父母同学的期待、岗位激烈的竞争、自身压力……心理学家认为,临近考试,做好考前心理调适对于近期备考、缓解压力以及考场上发挥有重要作用作用。

华图教育认为:考前心理调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降低自我期望值心理学家认为适度紧张可以维持考生的兴奋性,提高注意力和反应速度等。

但是,考试焦虑与学习效率并非都是呈正相关的,过度焦虑反而引起学习效率的降低。

每个考生都梦想自己一举成“公”,考生如果考前自我期望过高,就会背负巨大的压力,也就会影响自己的备考和应考。

建议考生在考试适当的降低自己的期望值,面对考试采取一种“顺其自然”的心态,而采取这种心态往往也会有一个好的发挥。

二、学会倾诉大家经过一段时间的复习,都进入一个心理的疲劳期,焦虑感、烦躁感是很多考生都存在的问题。

因此,都是越是临近考试越应该注意心理的调节。

而找到一个“忠实的、安全的”听众能帮助你缓解紧张、焦虑、烦躁、安全感缺失、无助等心理问题。

因此,当你复习效率低下时、坐立不安时,不妨将你的感受说给他们听,让他人与你共同分担。

三、积极的心理暗示心理学家曾经做过一个小试验:让被训练者闭上眼睛,双手平举。

测试者念指导语:想像你的左手缀着一个大铅球,铅球正拉着你的左手缓缓下降,再想像你的右手上面拴着一个大氢气球,氢气球在缓缓升腾,你的右手也随之上升,当被训练者想象一分钟后睁开眼睛时发现:右手位置明显高于左手位置,可见,心理暗示的作用相当重要。

2015年司法考试考前心态调整带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考前心态调整带解析
【答案】C
10、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7、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
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2、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2015年司法考试大脑记忆法

2015年司法考试大脑记忆法

2015年司法考试大脑记忆法司法考试复习是一项浩大的记忆工程,没有正确的记忆方法和记忆习惯很难完成,下面是我们人脑中每天有的四个记忆高峰期,希望结合自己的情况来参照执行,定会对你的司考复习记忆力大大提高。

司考复习记忆的第一个是早晨起床后:大脑在睡眠过程中并没有停止工作,而是在对头一天输入的信息进行编码整理。

早晨醒后没有新的信息干扰,这时记东西会印象清晰。

司考第二个高峰期是在上午8点到10点:这时精力上升到旺盛期,处理识记效率高,记忆量增大,对司考复习的理解记忆来说,是个绝佳的复习时间段,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老师介绍,90%的人在这个时间段反映是司考复习记得最快,记得最牢的时间段。

这个时间段,建议大家看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视频,因为他们的视频课件都是有同步字幕的,遇到听的不是特别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看字幕,省事更方便,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他们的q q号是800086007,朋友们不妨一试!第三个高峰期是在下午6到8点:这是一天中记忆最佳期。

第四个是临睡前1小时左右:这时识记材料后就入睡,不再有新信息输入,所以没有相互抑制的影响。

另据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老师介绍,有研究发现,上午8点大脑具有严谨周密的思考能力,下午2点思考能力最敏捷,但推理能力则在白天12小时内递减。

根据这些测试,我们在早晨最好安排些严谨周密的工作,下午做一些需要快速完成的工作,晚上则做些需要加深记忆的工作。

推荐大家每天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司考地图,它用思维导图方式涵盖了15个部门法,涵盖了司法考试核心考点,按图索骥,一目了然!让考点不再孤单,让考点成系统成体系!我把它挂在墙上,每天临睡前都瞅一瞅,梦中也司考,成为司考王国的主人;醒来之后,回忆司考地图王国城池城堡,如果忘记哪个城池城堡,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图上视察……掌握了司法考试复习一天中的身体生理记忆绝佳时间周期,我们在司法考试学习中,就应该顺应大脑的这些“脾气”和“秉性”,扬长避短,合理安排工作学习,让大脑更好、更愉快地为我们工作。

2015年司法考试考试过关感言

2015年司法考试考试过关感言

司考过关感言2015年11月21日清晨,回想三年的所有悲欢喜乐就在此刻,我的心就开始激动,只要一想到如果没有过,那种滋味就特别难受,我内心很忐忑,说不出的惶恐和不安,只要一输入司法部的网站我就开始紧张起来,说实话,我真的没有勇气查成绩。

不停的看表,时间到了早上8点……12点,我依然不敢查成绩,一直不停的关注QQ、微信朋友圈、学法网、微博等,看到朋友发来的喜讯,心情逐渐平稳了,自己开始预测,平时与自己水平差不多的朋友都通过了,我应该也过了吧,抱着这种心态我准备查成绩,突然旁边传来一句“373分,你过了”,当时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原来我的家人在早上8点钟的时候已经给我查到了成绩,一直抱着喜悦的心情不告诉我,眼睁睁看着我焦急了一上午。

373分低分飘过,卷一90分,卷二70分,卷三103分,卷四110分,成绩还算满意吧,只要通过就好。

一、备考经历第一年备考:2013年首次参加司法考试,不知深浅,抱着试一试的心里报考了,网上搜索了一些凌乱的课件,买一套三校名师的教材,非法本,零基础,开始了自学,刚开始听课件、看教材感觉司考并不难,尤其是学刑法,刘凤科老师讲课忒搞笑,感觉一听就懂,2013年我基本靠听老师的课件,书基本就没看,2013年9月初,开始做一些真题,我的天,那个打击呀,自以为知识点听懂了,其实一点都不懂。

考试时,连蒙带猜把题做完了,成绩316分,当时对分数很满意,没怎么学考了300+,要在放宽地区我就可以办理c证了,感觉司考也不是那么神秘。

第二年备考:2014年第二次参加司法考试,2014年年初时,我刷微博,刘凤科老师的微博上发布了一条关于厚大司考的信息,厚大司考没有听说过,百度一下,网站挺不错的,还可以永久免费听课,太高兴了,天天关注厚大司考,听了几天课件后,发现原本1天的课件需要3天才能听完,自控能力不强,自学很拖拉,加之还在律所干行政工作,如果这样,学习的时间、效率更无法保障,决定去北京报厚大司考辅导班,准备一气呵成考过。

2015年司法考试必需知道

2015年司法考试必需知道

2014 年司法考试创造高分通过的捷径提高复习效果是巩固已学到的知识和应考的基础, 而提高应考能力, 实践证明影响统考 成绩 20%左右,因此 233 网校为大家搜集整理了中医助理医师考试创造高通过分的几个“捷 径”,希望对大家参加司法考试有所帮助: 一、复习目的: 平时认真学习是复习的基础,复习着重巩固已学的知识,明确考试范围,加强记亿,并 解决一些尚不很理解的难点,疑点。

平时对很多内容不理解,单纯依靠复习,是不可能取得 统考合格成绩的。

二、复习方针: 应按考试大纲全面复习,重点突出,加强记亿,学员不能要求教师猜题、押题,教师不 能任意缩小复习范围。

三、重点突出: 所谓重点是指必须熟练掌握的内容,包括教材各章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 带有连惯几章的知识内容;重要的带普遍性的问题,也包括本次教材新增加的内容,实践中 各种常见性错误等。

四、复习方法: 基本概念、 基本原理由教师明确, 在教材上划线, 并应说明其中关键, 学员应加以概括, 可摘录在纸上,以便集中内容后记亿。

五、做题方法: 基本实务和计算,由教师根据考纲,另出实务复习卷,或在习题集中指定若干实务题, 特别要注意解题时如何运用已知资料问题,以便能举一反三。

六、记忆方法: 记忆的基础是理解,理解的记得住,但科学的记亿方法也很重要: (1)分章背记:以便 考试时对某一命题一时记不起来,可先记这是哪一章的内容,就容易记起; (2)概括记忆: 对概念原理应概括后记忆,容易记忆,不要原文整段记背,答题时延伸; (3)在每天最佳记 忆时点背记:清晨或晚上七点~九点; (4)最佳姿式:不要边走边记,而要半躺在沙发或座 椅上,使全身处于完全放松姿式下,背记容易记住; (5)记忆顺序:对应记忆内容平时按章 顺序记背,考前 1~2 天重背难记忆的内容容易记住。

2015 年国家司法考试命题规律及应对策略一、命题规律 司法考试如同世界上任何一个成熟的考试、 一个持续不断的考试一样, 累积若干年后都 会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

2015年司法考试菜鸟手册

2015年司法考试菜鸟手册

2015年司法考试菜鸟手册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落幕,许多考生也已踏上了备战2015年司法考试的征程,其中不乏第一次参加的新手。

这些菜鸟朋友由于初来乍到,并不了解司考中的门道,碰壁便是家常便饭。

这也难免花费很多宝贵的时间。

为了能帮助这部分朋友尽快步入正轨,小弟特总结了一下几个司考之初期必须搞清楚的问题,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一、司法考试的内容在你决定参加这场考试前,你得先了解一些关于司考的常识。

我自己在开始准备复习前,花了大概有一周的时间来研究这些东西,包括试卷组成,考试方式,资料选择,老师选择,复习方法,复习经验以及往年资料的收集。

首先讲下各卷的组成部分。

卷一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题型包括单选题五十分五十道,多选题八十分四十道,不定项选择题二十分十道。

卷二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题型同卷一。

卷三包括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

题型同卷一。

卷四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有)、法理学、刑法(必有)、民法(必有)、刑事诉讼法(必有)、民事诉讼法(必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

其中不一定包含以上所列全部科目。

题型为主观题七道左右。

二、备考心态我不知道各位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来参加司考,是必须过,还是可有可无;是想一次过,还是想来围观。

就我个人来说,我是必须过并且要一次过,所以当时我的压力是挺大的但是又是充满信心的。

我建议不管是何种目的,在复习的时候都全力以赴,通过这次考试,我深刻体会到有付出就有收获这个道理,至少在我和我周围的人身上能体现出来。

既然报名了,就认真准备,你不会让你自己失望的!并且你要抱着必过的信心去对待,这会让你的复习过程增添一点乐趣,否则太枯燥了,你想,整天想着诸如“没过怎么办?”“这次悬了……”之类的想法在复习,你能有多好的效果?我一直都觉得,既然你都感觉,这次悬了,那还复习什么,放弃得了,省的折磨自己。

2015年司司法考试要“记”巧!

2015年司司法考试要“记”巧!

2015年司司法考试要“记”巧!2015年司法考试如何复习才能效率更高呢?我总结自己和身边过来人的经验,得出一个结论:司法考试要“记”巧!此处并非笔误,而是说司考复习中记忆要讲究技巧,而绝不是简单的死记硬背。

且听我细细分解。

一、抓重点。

立足于全面、系统,突出重点,抓“牛鼻子”。

起“以点带面”,“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事实证明,在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的指引下学习,较之之前的“闭门造车”效率高多了。

特别指出的是,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视频都是有同步字幕的,我在网上找了其他的辅导班,都没有这个功能,感觉很适合我,帮我省了不少事呢。

二、及时复习。

德国著名心理学家艾宾浩斯的遗忘规律告诉我们,人们对所学知识的遗忘是先快后慢,先多后少。

遗忘最严重的时刻是在识记后的头一天,甚至发生在最初的几小时、几分钟(头一天有可能遗忘所记材料的一半)以后速度逐渐减慢。

及时复习对巩固所学知识,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相反,等遗忘殆尽后再“回锅”,就事倍功半了。

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方法:当日复习,用丰富、奇特、夸张的影像来创造让你无法轻易忘怀的记忆联结;次日上午复习,为最大限度补偿最初记忆痕迹衰退,进一步尝试刺激记忆联结点;第三日上午复习,强化记忆,第三次稳固刺激;一周后上午复习,稳定记忆,形成潜意识应激反应;一月后复习,不断灌输下意识快速反应。

推荐大家每天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司考地图,它用思维导图方式涵盖了15个部门法,涵盖了司法考试核心考点,按图索骥,一目了然!让考点不再孤单,让考点成系统成体系!我把它挂在墙上,每天临睡前都瞅一瞅,梦中也司考,成为司考王国的主人;醒来之后,回忆司考地图王国城池城堡,如果忘记哪个城池城堡,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图上视察……三、多动笔。

“好脑袋不如烂笔头”。

在学习中,一定要注意学思结合,手脑并用,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

对于那些重点、难点又不容易记住的内容更是要多动笔。

这比单纯地口诵目记效果要好得多。

四、善归纳。

2015年司法考试如何大获全胜?

2015年司法考试如何大获全胜?

2015年司法考试如何大获全胜?2015年司法考试如何大获全胜?很多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司考书”,却忽略了司法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的作用。

其实,活用大纲、精析真题,对于我们司法考试备考是相当有帮助的。

下面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这方面的心得,希望能对大家2015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2015司法考试,现在备考正当时2015年司法考试如何打好速决战?2015年司法考试如何避免失误?一、事半功倍——灵活利用大纲司法考试大纲是司法考试的“指挥棒”,灵活利用大纲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利用大纲,检测自我水平。

即边看大纲,边根据其所列示的考点,逐一回忆其有关内容,对自己已了解的,就一般掌握;未了解的,则重点下工夫。

惟有此,才能作到“知己知彼”。

(2)利用大纲,确定复习重点。

即对每年必考而自己又没有熟练掌握的知识点,应该列为复习重点;对于每年不常考而自己又大概了解了的知识,可列为次重点。

当初在朋友的推荐下,报了法律教育网的实验班,经过老师们的一番指点,所有的障碍便在短时间内一扫而光了,确实给力。

(3)利用大纲,辅导记忆。

即先看大纲,“回顾”教材内容,对知道的,则说明掌握,不知道的,则再下工夫去看。

二、无“古”不成今——精析历年真题司考十余年过去了,随着法治的发展,司考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变化,有些变化甚至带有革命性,那么,如何对待以往考题呢?对此,我们认为应从两方面考虑:第一,由于法律变化频繁,而且内容差别较大,有时甚至相反,因此,对以往的已经过时的、答案和试题都已经无价值的试卷,我们坚决不要再花时间去看,否则会“劳民伤财”。

第二,毕竟司考有规律可循,十余年的考卷几乎涉及了所有学科的司考重点(新法规与废除法规除外),弄懂了这些题目,也就基本上掌握了司考闯关的基本内容。

难怪法律教育网的老师常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

综合上述两点不难发现,对历年考题应采取如下态度:一是主要掌握近三年的试题;二是掌握不怎么“变化”的法规;三是掌握几乎不“变”的法理。

2015年司法考试考前用脑调节完美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考前用脑调节完美解析

1、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 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B. 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C. 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

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D. 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

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

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2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 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C.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D. 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项错误。

2、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

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解析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解析

1、甲市某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异议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提请双方各自上一级主管机关协商确定B。

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C.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并由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定D.提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方案,经甲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甲市政府批准2、黄某倒卖文物案于2014年5月28日一审终结。

6月9日(星期一),法庭宣判黄某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立即送达了判决书,黄某当即提起上诉,但于6月13日经法院准许撤回上诉;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于6月12日提起抗诉,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于6月17日向同级法院撤回了抗诉.关于一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6月9日B.6月17日C.6月19日D。

6月20日3、下列哪一行为不成立使用假币罪(不考虑数额)?A.用假币缴纳罚款B。

用假币兑换外币C.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D。

与网友见面时,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4、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A.受案范围、管辖B。

期间、送达、财产保全C。

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5、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一审法院审B。

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直接审理C。

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法院不再受理D。

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6、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

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C。

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D。

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7、李某乘正在遛狗的老妇人王某不备,抢下王某装有4000元现金的手包就跑.王某让名贵的宠物狗追咬李某。

2015年司法考试考前饮食调节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考前饮食调节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

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

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

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

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

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选项C错误。

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及第6条的规定,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

专利的申请和商标注册在成员国之间是相互独立的。

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的专利,在后申请是否提供保护、申请的结果如何,与在先申请没有关系。

据此可知,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获得了批准,并不当然导致其在甲国的申请就会获得批准。

选项D错误。

《巴黎公约》要求缔约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给予缔约国的国民和在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以国民待遇。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解析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解析
A. 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B. 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C. 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D. 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B,C,D
10、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
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 丙将债权转让给丁的行为无效
C. 乙将债务转让给戊的行为无效
D. 如乙清偿10万元债务,则享有对戊的求偿权
【正确答案】:D
7、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B.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
C. 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D. 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
【正确答案】:A,B,C,D
16、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C.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015年司法考试应试技能

2015年司法考试应试技能

/
2015年司法考试应试技能
2015年司法考试应试技能。

备考司法考试,专业知识的学习是必要的,但是,仅仅学习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要想顺利通过司法考试,除了要求熟练掌握各学科的重点、难点、考点之外,还要求熟练掌握全面的应试技能。

(1)准确把握关键信息,准确识别考点的能力
命题老师为了引导考生准确判断考点,都会在题目中给一些关键词或关键句。

同时,为了增加题目的难度,也会在题目中设置一些干扰信息(陷阱),这就要求我们练就一双慧眼,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学会快速敏锐地把握题目中的关键信息,准确识别考点,进而做出正确判断。

(2)限时正确解题能力
要想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不仅要求做对题,而且要求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对题,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对更多的题。

司法考试前三卷每卷100道题,180分钟,每道题从读题干、读选项,到判断出答案,再到涂卡,一共1.8分钟的时间,可以说,几乎没有你思考的时间,如果平时不提前着手进行训练,那么,在考试时,就会发生题目虽然会,但是做不完的情况,进而大大影响自己的成绩。

法律教育网掌握以上应试技能,是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必须具备的,而这些能力的培养,往往需要经过几个月时间,所以,为了牢牢掌握主动权,现在必须开始准备!
人多迷于寻找奇迹,因而停滞不进;时间再多,路再长,也了无用处,终无所得。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还没开始准备复习司考的考生,现在就是备战2015年司法考试的最好时间!
精彩链接:
司法考试的几句大白话
新手如何进行司法考试复习
怀孕九月过司法考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

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

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2011年卷二单选第39题)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答案】B【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3、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正确答案:BD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4、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

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5、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

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答案】BC6、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答案】AD7、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

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8、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

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

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

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

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答案】C9、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选项A错误。

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为履行政府职能而提供的服务。

选项B错误。

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商业存在而不是境外消费。

选项C错误。

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产品,但不适用于货物产品。

选项D正确。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并且要遵循其中所列的条件和资格。

【答案】D10、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

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

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11、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D.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可知A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可知B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8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可知c项正确,D项错误。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4 .美国甲公司以CIF价格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电缆,甲公司租用韩国货轮“Han—jin”轮承运,后货物在驶往新加坡途中,在我国领海发生触礁,乙公司与承运人协商后决定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诉讼解决该运输合同争端。

根据我国现有规定,选项正确的是:A. 由于当事人各方均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因此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B. 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C. 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D. 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A、C项错误,B项正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12、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

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答案】BC13、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

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14、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