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
言论自由概念及边界
言论自由概念及边界言论自由是人类历史上争取了很长时间的一项基本权利。
它被认为是现代民主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也是一种表达和传递思想的重要途径。
通过言论自由,人们得以表达个人观点、参与公共讨论、监督政府行为,并促进社会进步。
然而,言论自由并非没有界限,因为它必须与其他基本权利和社会价值相衡量,以确保不会造成负面后果或伤害他人。
言论自由是权利和责任的平衡。
每个人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无论是好是坏,无论是受欢迎还是不受欢迎。
这个权利的基本原则是,只有当言论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实际伤害时,才可以加以限制。
例如,虚假的告诽、污蔑、诽谤、恶意陷害等言论行为都可以对他人的名誉造成损害,因此可以受到法律的限制。
此外,对于激化仇恨、在社交媒体上传播暴力或恶意信息、侵犯隐私等行为,也可以受到法律的约束。
这些限制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秩序。
然而,言论自由的边界并不仅仅是法律。
它还需要考虑伦理和道德准则。
尽管某些言论可能不违法,但它们可能依然具有负面影响,甚至会破坏社会共识和公共道德。
因此,虽然法律不对其施加约束,但公众舆论、社会道德和个人伦理对其可能会进行限制和抵制。
言论自由也需要考虑具体的语境和社会背景。
在某些情况下,言论可能会产生直接的伤害或引发社会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权力机构可能需要采取限制言论的措施,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
例如,在激化种族、宗教或政治矛盾的情况下,政府可能会采取行动限制煽动性言论,以避免造成社会动荡甚至暴力事件。
言论自由概念及其边界的界定也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发展。
随着新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兴起,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规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这为言论自由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和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需要更加深入地思考言论自由的边界问题,尤其是如何平衡言论自由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综上所述,言论自由是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它赋予人们表达自己观点的自由,并在民主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
然而,言论自由并非没有界限。
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与责任
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与责任引言: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言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网络言论的自由和合法性却经常成为争议的焦点。
本文将探讨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以及相关的责任问题,希望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平衡网络言论的自由和法律规制。
一、网络言论自由的基本原则网络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权利,被许多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保护。
人们有权利在互联网上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以及接受广泛的信息。
二、网络言论的限制条件然而,网络言论自由并非无条件的。
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一些限制条件被提出,以规范网络言论的范围。
1. 法律禁止的言论任何一种社会组织都需要正当法制来规范社会行为,网络社会也不例外。
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在网络上严格禁止发布的信息,如涉及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暴力、淫秽和侵犯他人隐私等。
2. 侵权责任对于网络上的虚假言论、诽谤行为等,法律也规定了侵权责任。
当网络言论造成了对他人利益的侵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网络平台提供者也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三、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确定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是保障网络言论自由与维护社会秩序之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法律层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总体而言,以下几个方面是需要被注意的。
1. 公共利益的维护网络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表达,对于制造社会危害、破坏民族团结、散布谣言等言论,法律有权采取有限制的措施。
在维护公共利益、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合法的言论规制是有必要的。
2. 隐私和个人权益的保护网络言论自由并不等于可以随意侵犯他人的隐私和个人权益。
个人的隐私是应受到法律保护的,网络公开言论的自由应当在隐私权的法律边界内行使。
3. 职业道德与法律约束网络言论活动的从业者,如自媒体人、博主、网络主播等,应对自己的言论负有一定职业道德和法律约束。
他们有责任确保其言论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法性,并为其言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网络平台的责任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平台,网络平台有责任对用户的言论进行一定的审查和管理,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
论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
论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网络言论自由是当今社会中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们对信息获取需求的增加,网络成为了人们表达意见和观点的主要平台。
然而,与此同时,网络言论自由也面临着一些边界限制。
本文将探讨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并分析其中的利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网络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言论的无限制。
在言论自由的基础上,还需要考虑一定的边界。
第一条边界是法律的界定。
任何言论都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传播违法信息。
例如,恶意诽谤、人身攻击、侵犯隐私等行为都是不应该被允许的。
这些限制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存在的。
其次,网络言论自由还应当考虑到公序良俗的界限。
虽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人们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但不能违背社会道德和公共利益。
例如,传播淫秽色情、恶俗不雅的言论,无视他人感受、践踏社会底线等行为都是应该受到限制的。
这种限制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道德规范。
除此之外,网络言论自由还应该考虑到信息真实性和可信度的边界。
在网络上,虚假信息泛滥已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虚假信息的传播不仅会误导公众,还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网络平台和用户应当自觉自律,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避免故意传播虚假信息。
然而,网民在行使网络言论自由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制约和负面影响。
首先,言论自由被滥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有些人利用网络言论自由发表恶意攻击、诽谤他人,甚至传播谣言,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这种滥用言论自由的行为极大地伤害了个人权益和社会利益。
其次,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也面临着监管和治理的难题。
由于网络脱离了传统的约束和监管机制,使得言论的审核和管理变得困难重重。
在庞大的网络空间中,治理者难以对每一个言论进行实时监督和管理,从而导致了一些不法行为的存在和蔓延。
如何在保障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加强监管和治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综上所述,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应该在法律、公序良俗和信息真实性等方面予以限制。
浅谈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
浅 谈 网络 言 论 自 由的界 限
邓 晔
摘 要: 网络 言论 自由的界 限是 一个非常重要 的论题 , 它 涉及政
( 二) 罗 尔 斯 的社 会 正 义 论 罗 尔 斯 不 同 于 自治 论 的立 场 , 在《 正 义论 》 中他 指 出其 理 论
府 规 制 网络 空 间的 边 界 以及 网络 言论 自由 的“ 度” 。如 果 对 什 么
是 网络 言论 自由的边界没 有一个 明确的界 定 , 那很可 能导致政
府 规 制 网络 言论 时越 界 , 也 会 使 网 民 行 使 自 由权 时侵 权 。现 实
是植根 于民主的公共 文化 , 而人则被视为 自由平等的道德人 , 此
道德人具有 追求 正义感 的能 力 ( c a p a c i t y f o r a s e n s e o f j u s t i c e )
关键词 : 网络 言 论 ; 界 限; 规制; 代 码 中 图分 类 号 : F 1 2 3 . 1 6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C N4 3 —1 0 2 7 / F ( 2 0 1 3 ) 0 4 —1 6 2 —0 3 作 者: 湖 南 女 子 学院 ; 湖南, 长 沙, 4 1 0 0 0 4
S p e e c h a n d I t s R e l a t i o n t O S e l f -g o v e r n me n t ) 中, 通过对宪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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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正案的解读来论证 言论 自由—— 尤其 是政治言论 自由的绝
对性 , 在其 中, 作者批判 了霍姆 斯大法 官于 1 9 1 9年在 申克诉 美 国案 中提 出的“ 明显且 即刻 危险” 的观 点 , 主张应 给予一切 的政 治性 言论 绝对的 自由。作者指出 , 从美 国宪法 的解读来看 , 存 在 两种 言论 的权 利 , 因而 要对这 两种言论 予 以保 障。对于第 一种 言论 权利 政府 无权 加以限制 ; 对 于第二种言论权利 , 政府可在符 合相关条件下进行限制 。为 进一步说 明 , 米 克尔 约翰把这 两种 言论 分类 为公 言论 与私言论 , 所谓公言论是指 与统 治事 务有 关 、 代表人们参与 民主 自治过程 的言论 ; 而私 言论则 是指与 统治事 务和 民主 自治过程无关 的言论 。前 者受第一 修正 案的保护 , 后 者受第十 四修正案的保护 。在他看来 , 宪法是人 民 自治的产物 , 是人 民因为追求 自治而彼此 同意订 立的一个 契约 , 因而 政府权 力 的 正 当性 就 必 须 经 过 被 统 治 者 的 同 意 , 他还 以美 国的乡镇会 议制度为基础 , 论证 了除接 受议 事规程之外 , 言论 自由不应受 到 限制 , 因 此 当 时美 国政 府 对 各 种 危 害 性 言 论 的镇 压 违 反 了宪 法
浅析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问题
浅析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问题网络言论自由是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是人民表达意见、批评政府、参与公共事务的重要途径。
由于网络言论的广泛性和公开性,使得网络言论自由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制问题。
本文将从网络言论自由的概念、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和现实问题等方面进行浅析,并提出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网络言论自由的概念网络言论自由是指个人或团体在网络平台上自由表达意见、发表观点的权利。
它是言论自由的延伸和拓展,是大众对信息获取和表达意见的一种自由权。
网络言论自由包括各种信息传播、意见交流和舆论表达等活动,不仅包括文字信息,还包括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
网络言论自由的概念是基于传统言论自由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民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权利。
它为人民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舞台,可以随时随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参与公共讨论和决策。
网络言论自由的实现,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增强政府的民主化和透明度。
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尽管网络言论自由是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但是也需要一定的法律规制来保障其健康发展。
网络言论自由的广泛性和公开性使得其涉及的问题更加复杂和敏感。
网络言论可以瞬间传播,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等方面带来潜在风险。
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规制,可能会导致言论的滥用和恶意传播,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
网络言论自由的开放性和平等性也容易导致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
在网络平台上,有些人可能会通过虚假信息、恶意攻击等方式来进行言论扩散,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这就需要法律规制对网络言论进行一定的监管和制约,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同时也保护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网络言论自由也需要法律规制来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文明。
在网络上出现的淫秽、暴力、恐怖、诈骗等不良信息,对社会的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具有极大影响。
法律规制也需要对这些不良信息进行规范和处罚,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三、现实问题与解决方案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下,网络言论自由的发展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
网络言论自由与其他权利的平衡问题。
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制和责任
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制和责任自互联网的兴起以来,网络言论自由一直备受关注。
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实现自由表达的平台,允许人们在虚拟空间中尽情发表观点。
然而,在网络言论自由的背后,也存在着法律的限制和责任。
本文将就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制和责任进行探讨。
一、法律限制网络言论自由的背景网络言论自由是从传统的言论自由逐渐演化而来的,它满足了人们对自由表达的需求。
然而,在网络言论自由的蓬勃发展中,一些不法分子滥用自由表达的权利,发布违法有害信息,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必须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一定的法律限制。
二、法律限制网络言论自由的方式1. 网络言论的违法性规定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网络言论的违法行为,如泄露国家机密、诋毁他人名誉、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
这些规定有助于保障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限制网络言论自由的滥用。
2. 网络言论的审查一些国家或地区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对网络言论进行审查,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这种审查制度虽然对网络言论自由有一定的限制,但也有助于净化网络环境和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
3. 制定网络安全法律法规随着网络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许多国家纷纷制定了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范了网络行为和信息的发布。
这些法律法规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国家网络安全和公共利益。
三、网络言论自由的责任网络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言论无责任。
在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必须伴随责任。
网络用户在发表言论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准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 法律责任当网络用户发表带有违法性的言论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包括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侵犯,以及泄露国家机密、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
违法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以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 民事责任在网络言论自由中,民事责任也是重要的一环。
当网络用户的言论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时,受害人可以主张民事赔偿权。
网络用户应当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浅析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问题
浅析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问题网络言论自由是指在网络空间中,个体能够自由表达意见、发表言论的权利。
网络言论自由是信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标志。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言论自由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规制问题,这些问题既关系到个人的言论自由权利,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为了保障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维护社会秩序,有必要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法律规制。
关于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即言论自由权利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这一规定保障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
在网络空间中,个人在尊重他人的基础上,应当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我们应当通过法律手段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规制,保障公民在网络空间中的言论自由权利。
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应当完善网络言论的道德规范。
在网络空间中,个人的言论自由应当受到一定的道德限制。
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应当规定个人在网络空间中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不得传播虚假信息,不得煽动暴力,不得侮辱他人等。
这些道德规范的制定和完善,有助于维护网络空间中的秩序和社会稳定。
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应当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
在网络空间中,个人的言论自由是通过各种网络平台来展现的,我们需要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规范网络平台的运营行为。
网络平台在提供言论自由的应当建立健全的言论自由管理制度,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和监控,过滤非法信息和不良信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网络平台应当对用户的言论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的言论进行处理和制止。
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应当重视网络言论与社会安全的关系。
在网络空间中,个体的言论行为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安全产生一定影响,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规制,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安全。
对于一些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稳定的网络言论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制裁,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论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
论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网络言论自由是指在网络空间中,个人或集体能够自由表达言论和观点的权利。
尽管网络言论自由为个人提供了广阔的表达空间,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定的边界。
本文将讨论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包括合法性、道德性和个人隐私的保护等方面。
首先,网络言论自由应该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础,网络空间也不例外。
没有合适的法律保护,网络就会变成无序的领域,可能会导致恶意攻击、诽谤、侵权等问题的出现。
因此,合法性是网络言论自由的重要边界。
举个例子,恶意传播谣言、挑衅性言辞以及犯罪行为是网络言论自由的绝对禁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等也应成为网络言论自由的合法边界。
其次,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还与道德有关。
道德规范是指人们在行为上应遵循的一种普遍准则。
在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也应该受到道德规范的限制。
恶意攻击、人身侮辱、种族歧视等言论超出了道德的底线,不仅伤害了他人的感情,还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与紧张。
因此,在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上,个人应该具备一定的道德底线,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
此外,保护个人隐私也是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之一。
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使得信息的传播变得非常迅速和广泛。
然而,一个人的隐私也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个人的私人照片、个人信息以及个人秘密都不应无节制地被公开传播和讨论。
个人隐私的侵犯不仅会造成精神上的伤害和困扰,还可能导致人身安全的威胁。
因此,保护个人隐私是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之一。
尽管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有诸多顾虑,但我们也不能仅仅看到限制网络言论自由的弊端,而忽视了其积极的一面。
网络言论自由的存在,为人们提供了信息获取的机会,促进了言论多样性和民主价值观的传播。
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表达个人观点、关注公共议题、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这种自由表达的机会对于弱势群体,如少数民族、女性、同性恋者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助力于推动社会进步,也提高了社会的包容性和平等性。
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言论自由已成为当今社会中备受关注的话题。
人们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言论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行为,然而,这种自由也面临着法律规制的问题。
本文将就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进行论述,并探讨其中的挑战和解决方法。
一、网络言论自由的重要性网络言论自由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权利,它体现了个体的表达自由和信息获取权利。
它使得人们能够更好地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表达自己的观点,发表对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看法,并且可以接触到世界各地的信息。
网络言论自由不仅对个人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也对社会的进步和民主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尽管网络言论自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但这种自由也受到一定的法律规制。
一方面,网络言论的虚假、诽谤、恶意攻击等行为可能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此,法律对这些行为进行了规范和制裁。
另一方面,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一些国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对网络言论进行规制,比如限制在特定领域的讨论或者阻止特定观点的传播。
三、网络言论自由的挑战网络言论自由面临着一些挑战,其中之一是虚假信息的传播。
在互联网上,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快,而且很多信息没有经过验证就被广泛传播,从而对公众产生了误导和伤害。
另一个挑战是言论的滥用,一些人利用网络言论自由的权利传播仇恨、暴力和歧视等不良言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四、解决网络言论自由的挑战为了解决网络言论自由面临的挑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虚假信息和恶意攻击等行为给予严厉的制裁。
其次,加强网络监管和管理,建立更加健全的网络安全体系,以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和言论的滥用。
同时,也需要加强公众的媒体素养和信息辨识能力,培养公民的网络素养,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约束的能力。
五、结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是一个复杂而且需要权衡的问题。
虽然保护个人的言论自由是必要的,但也要权衡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言论自由的界线在哪里?
言论自由的界线在哪里?言论自由是现代社会一个重要的法律和道德问题,关系到人类文明与进步的方向。
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如何平衡言论自由与其他价值要求之间的关系,如何界定言论自由的边界,却是一个复杂而热议的话题。
本篇科普文章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大家简单介绍言论自由的界线在哪里。
一、刑事边界言论自由,并不等于“说什么都可以”,不应成为煽动暴力、恐吓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工具。
因此,从刑事角度来看,言论自由有其明确的边界。
例如,对于造谣诽谤、恶意中伤他人,公开散布反动言论等社会危害行为,法律法规应当介入并给予相应的制裁。
在这个方面,法律的制裁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平衡点应当是,既保障了公民自由表达的权利,也维护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二、道德边界言论自由不仅是一个法律概念,更是一个道德、文化业务的课题。
在道德层面,言论自由同样有其边界,应该在公德、职业操守、文化秩序等方面受到制约。
一个人的言论自由,不能去冲撞他人的尊严、侵犯他人的权利。
此外,作为公共人物或知名专家,也应当尊重和维护学术规则和精神文明,避免称赞、宣扬不道德行为引导社会误区。
仅仅依靠法律的制约是不够的,必须从道德层面对言论自由的范围加以规范。
三、网络边界言论自由与网络边界的关系已经成为一个热点话题。
网络的本质是匿名性和去杠杆化,这使得公民特别是少数言论意见持有者交流更加方便快速,但也使得网络沉浸王国的边界难以划分。
我们应该以人性尊重为基础,以网络日益成为公共空间为前提,审慎制定网络言论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公民言论自由权利,但是同时也应加强网络信息诚信和公共精神的执法管理和监督,维护网维护网络公共秩序。
四、新媒体边界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新媒体开始成为公众获得信息、表达意见的重要方式。
网友在论坛、博客、微博等迎合新媒体的平台上产生海量内容,如何保证新媒体上言论自由的同时,维护新媒体平台的正常秩序,提高媒体公信力,将是未来的一个新课题。
新媒体为发表言论提供了越来越多的空间与自由,但作为权威媒体的一部分,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所发表的言论审查谨慎,追求质量和准确性、公正性,才能推进媒体事业的正常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普遍信任。
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
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网络言论自由是当今社会中备受争议的话题之一。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人们在网络上表达观点、发表言论的渠道变得更加便利和广泛。
然而,网络言论自由并非没有边界,它也需要在一定的规范和法律框架下行使。
本文将探讨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包括其含义、范围、限制和应遵守的原则。
一、网络言论自由的含义网络言论自由是指在网络空间中,个体或团体可以自由表达观点、发表言论的权利。
这种自由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涵盖了社交媒体、博客、论坛、新闻网站等各种网络平台。
网络言论自由是言论自由的延伸和拓展,使人们可以更加便捷地传播信息、交流思想、参与讨论。
二、网络言论自由的范围网络言论自由的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言论内容:个体或团体可以就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发表观点和看法,包括批评、评论、表达情感等内容。
2.言论形式:言论可以采用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以适应不同人群的表达需求。
3.言论对象:言论可以针对个人、组织、政府等不同对象,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言论平台:言论可以在各种网络平台上进行,包括社交媒体、博客、论坛、新闻网站等,但应当遵守平台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三、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尽管网络言论自由是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但也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网络言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违法信息、淫秽内容、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
2.社会道德:网络言论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得恶意攻击他人、传播谣言、侮辱诽谤他人。
3.隐私权:网络言论不应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不得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私密照片等。
4.版权保护:网络言论应当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版权、专利、商标等合法权益。
四、网络言论自由的原则在行使网络言论自由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几项原则:1.真实性原则:言论应当基于事实真相,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捏造事实。
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在网络上的言论自由问题备受关注。
网络言论自由既是一种基本权利,也是一种社会责任。
然而,由于信息传播的便捷性和匿名性,网络言论往往脱离了常规言论的管控范畴,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针对这一现象,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出台相关法律规制,以平衡网络言论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问题。
一、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表达观点的重要渠道。
网络言论的自由与传统媒体相比,更加便捷和快速,人们可以通过社交媒体、论坛、博客等任意平台发表自己的观点。
然而,由于网络言论的特殊性,一些人滥用这种自由,恶意传播谣言、进行人身攻击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
二、言论自由的限制1. 法律保护的界限网络言论自由并非绝对,国家法律对其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针对特定的内容,如泄密信息、垃圾信息、有害信息等,国家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言论自由的限制主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确保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二是保护个人的权益和名誉。
2. 法律规范的措施为了加强对网络言论的规范,国家和地区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
例如,在中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言论自由做了相关规定,其中明确了禁止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等活动的行为。
同时,通过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监管,起到了限制网络言论的负面影响。
三、言论自由与公共利益的平衡1. 追求舆论质量网络言论自由与公共利益的平衡,需要追求舆论质量的提高。
在网络言论自由的前提下,提倡良好的网络道德,鼓励公开透明、理性辩论,并加强对虚假信息和谣言的打击。
只有良好的网络言论环境,才能更好地实现公众参与决策、监督政府等社会功能。
2. 加强内容监管为了平衡网络言论自由与公共利益,有必要加强对网络内容的监管。
在尊重言论自由的前提下,依法对网络平台进行管理,规范网络言论传播。
知晓媒体法言论自由和隐私权的法律界限
知晓媒体法言论自由和隐私权的法律界限媒体法言论自由和隐私权的法律界限言论自由和隐私权是法律保护下的两项重要权益,它们在媒体法中有一定的界限和限制。
本文将对知晓媒体法言论自由和隐私权法律界限进行探讨。
一、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言论自由是新闻媒体最基本的权益之一,但它并非没有限制。
在法律的框架下,言论自由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一定的界限:1. 法律禁止的言论:法律对一些具有攻击性、虚假性或涉及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等方面的言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例如对种族歧视言论、宣扬暴力或恐怖主义的言论、侮辱、污蔑他人的言论等。
2. 针对个人权益的侵犯:言论自由不能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或引起不正当竞争。
例如,对个人的诽谤、造谣、侮辱或隐私的公开披露等都会涉及到侵权问题。
3. 法律限制的情况:在特定情况下,法律也会限制言论自由的范围。
例如,在一些国家的特定时间或地点,政府可能会对媒体进行限制,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旨在保护媒体的权益同时平衡了其他利益和公众的需要。
二、隐私权的法律界限隐私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益之一,媒体在报道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界限:1. 合法新闻报道:媒体在进行新闻报道时,应当依法尊重个人的隐私权。
要遵守国家有关新闻报道的法律法规,避免过度报道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2. 公众利益的权衡:在某些情况下,公众的知情权可能会超过个人的隐私权。
例如,一些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利益等重大事件,媒体有权对相关个人进行适度的公开报道。
3. 合理的采访措施:在进行采访时,媒体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被采访人的隐私权。
例如,在拍摄或采访时,需要事先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或者对其予以合理的保护措施。
隐私权的法律界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媒体的报道范围,但也保护了公民的个人权益和隐私。
三、言论自由和隐私权之间的平衡言论自由和隐私权都是重要的法律权益,而它们之间的平衡是社会法治的核心。
媒体在报道时应当平衡这两个权益,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法律。
辩论辩题:言论自由的界限在哪里?
辩论辩题:言论自由的界限在哪里?正方辩手:言论自由的界限应当在于不侵犯他人权利和社会秩序的范围内。
言论自由是一项重要的基本人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言论。
首先,言论自由并不等同于言论无责任。
如果言论侵犯了他人的权利,比如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或者引发了社会不稳定,那么这种言论就应当受到限制。
其次,言论自由也不等同于恶意诋毁、造谣传谣的自由。
这种言论不仅伤害了他人的利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共秩序。
因此,对于这种言论也应当进行限制。
名人名句方面,约翰·斯图尔特曾说过,“言论自由的原则不仅适用于那些我们赞同的观点,而且也适用于那些我们憎恶的观点。
”这句话表明了言论自由的原则是普适的,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言论。
另外,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奥利弗·韦德尔·霍姆斯曾在一次判决中说过,“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在剧院大声呼喊火灾。
”这句话说明了言论自由的界限应当在于不引发社会危机和不侵犯他人权利的范围内。
经典案例方面,可以引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
在这个案例中,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纽约时报有权刊登关于民权运动领袖沙利文的文章,因为这些文章属于公共利益范畴。
但是,如果这些文章属于恶意诋毁、造谣传谣的范畴,那么就应当受到限制。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言论自由的界限应当在于不侵犯他人权利和社会秩序的范围内。
总之,言论自由的界限应当在于不侵犯他人权利和社会秩序的范围内。
言论自由并不等同于言论无责任,也不等同于恶意诋毁、造谣传谣的自由。
只有在这个范围内,言论自由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反方辩手:言论自由的界限应当在于尊重个人的意见和表达的多样性。
言论自由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
首先,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的基石,如果对言论进行过多的限制,就会导致信息的不对称和民主的缺失。
其次,言论自由也能够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只有在充分的言论自由的环境下,人们才能够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看法,从而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网络言论与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
网络言论与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言论已经成为人们表达观点和交流想法的重要方式。
然而,网络言论也引发了关于言论自由的讨论。
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该如何看待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呢?言论自由是人民基本权利之一,既是一项重要的民主价值,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的基础。
然而,言论自由并非无限制的。
与传统媒体不同,网络言论既具有广泛传播性,也拥有匿名性和实时性等特点,这给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带来了新的挑战。
首先,网络言论滥用威胁到他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受到限制。
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网络上的恶意言论和谣言泛滥成灾。
这些言论不仅可能伤害他人的名誉、隐私,还可能引发社会对立和仇恨。
因此,社会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限制这些言论的传播。
例如,一些国家已经出台了关于网络仇恨言论和造谣传谣的法规,鼓励人们自觉维护网络良好氛围。
其次,网络言论涉及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需要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保护愈发重要。
然而,一些不良分子通过网络言论侵犯他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伤害。
为了保护人们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社会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机制,明确规定网络言论中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原则,以便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另外,关于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还涉及到网络安全的问题。
网络言论的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肆意攻击他人和煽动暴力行为。
违法的网络言论不仅危害社会安全,还可能造成网络犯罪的蔓延。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网络安全,国家需要制定法律,针对网络言论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罚。
同时,对于企图利用网络言论传播恐怖主义思想和煽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该依法惩治,保障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
然而,确定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并非易事,需要兼顾个人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关法律必须确保在规范网络言论的同时,不损害人们的言论自由权利。
因此,法律规定应该明确其适用范围和具体限制条件,并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作出明确的规定。
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言论自由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作为21世纪最具影响力的传媒工具之一,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了广泛交流的平台。
然而,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也给言论自由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我国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了法律规制。
首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网络言论作为公民表达意见的一种方式,享受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
然而,由于互联网的匿名性和传播的广泛性,网络言论的法律规制迫在眉睫。
为了规范网络言论,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旨在保护网络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网络信息化建设和利用。
这部法律规定了网络运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网络用户的权利和义务,并加强了对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督。
该法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不得为用户提供匿名服务。
”这个规定旨在规范网络用户的行为,防止网络舆论导向偏差,并确保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此外,我国的刑法也对网络言论自由做了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网络用户因发送、传播被认定为非法信息,被判处刑罚的,对个人声誉的恶意侵害,除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当受到刑事制裁。
”这意味着网络用户在发表言论时需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散布谣言、种族歧视、辱骂他人等非法信息,否则将面临刑事追责。
除了上述法律法规,我国还有一些针对特定网络行为的准则。
例如,针对社交媒体平台的《中国网络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了网络用户使用社交媒体应遵守的规则。
此外,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隐私的言论,相关部门也有权采取措施进行监管和审查。
尽管我国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网络言论进行规制,但是言论自由的边界还存在争议。
网络言论自由与虚假言论的法律界定
网络言论自由与虚假言论的法律界定网络言论自由是指在互联网上个人或群体通过各种渠道表达意见和观点的权利。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言论发布和传播。
然而,网络言论自由也常常受到虚假言论的干扰和滥用,给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因此,法律界定网络言论自由与虚假言论的边界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网络言论自由的含义与保障网络言论自由是现代社会信息自由流通和民主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是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的有机结合。
在法律层面,网络言论自由受到《宪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根据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这一条文确立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也包括了网络平台上的自由表达。
二、虚假言论的危害与防控虚假言论是指通过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发布不实言论的行为。
这种言论不仅会误导公众,破坏社会秩序,还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导致不良后果。
因此,对虚假言论的防控是法律制度和社会管理的重点之一。
针对虚假言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
刑法明确规定了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并予以了惩罚,网络安全法则从网络言论的角度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网络信息的安全。
三、法律界定网络虚假言论的困境与挑战虽然我国已有一系列法律规定来限制虚假言论,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困境和挑战。
首先是法律适应滞后的问题。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兴的传播方式层出不穷,虚假言论也在不断演变。
而法律手段和监管手段相对滞后,无法及时应对新形势和新挑战。
其次是法律界定难度较大的问题。
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和边界不清晰,虚假言论的发布者往往很难被追责。
如何界定虚假言论的责任以及与言论自由的平衡成为了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四、完善法律机制与加强社会监督为了更好地界定网络言论自由与虚假言论的法律边界,我们需要完善法律机制并加强社会监督。
首先,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关注科技发展的趋势,适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法律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法律角度看待网络言论
法律角度看待网络言论引言网络言论的兴起和普及给了人们更多的表达和交流渠道,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来审视网络言论,并探讨其合法性和界限。
一、宪法保障下的网络言论自由网络言论自由作为一种基本权利,受到中国宪法的保障。
根据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并且国家保障公民依法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
因此,从宪法的角度来看,网络言论享有合法的基础。
二、网络言论的合法界限虽然网络言论受到宪法的保障,但并不意味着它没有界限。
法律对于网络言论的合法界限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1. 言论侵权言论自由并不等同于任意侵犯他人权益。
当网络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时,就构成了言论侵权。
此时,法律赋予被侵权人维权的权利,可以要求删除、赔偿等救济措施。
2. 泄露国家秘密或侵犯国家安全网络言论也不能泄露国家秘密或者侵犯国家安全。
国家对于维护国家安全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一旦网络言论涉及国家安全问题,相关言论可能被认定为非法。
3. 诽谤、散布谣言和煽动暴力网络言论中的诽谤、散布谣言和煽动暴力行为是严重违法的。
法律对于此类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以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三、网络平台的责任与义务网络平台作为网络言论的传播载体,承担着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依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网络平台有以下主要责任和义务:1. 审查义务网络平台应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查,防止传播违法言论。
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平台应制定相应的审核机制和流程,确保问题言论及时删除。
2. 保存义务网络平台有保存用户发布内容的义务。
一旦出现法律争议,平台需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并提供必要的证据。
3. 救济义务网络平台发现用户言论违法时,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结论从法律角度来看,网络言论享有合法的基础,但并非无限制。
法律对网络言论的合法界限进行了规定,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
郑州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专业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论文题目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2017年 3 月 6 日目录引言 (1)1网络言论内涵及特征 (2)1.1网络言论的内涵 (2)1.2网络言论的特征 (2)2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边界的必要性 (3)2.1网络谣言的出现 (3)2.2历史虚无主义的传播 (3)2.3个人隐私权不断受到侵犯 (4)2.4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4)2.5对司法公正的冲击 (5)3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边界界限的原则 (5)3.1明显而即刻危险原则 (5)3.2实际恶意原则 (5)3.3以内容为控制对象原则 (6)4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边界的界限 (6)4.1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 (6)4.2禁止违反公序良俗的言论 (7)4.3禁止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言论 (7)参考文献 (8)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内容摘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言论作为言论表达的一种新兴形式,使得我国的居民可以在网络上进行表达自身的观点,由于网络是对外开放的,所以居民个人的观点传播的较为迅速,远远要比传统的言论要传播的较快。
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在网络上发表不正值的言论以及侵犯他人的隐私以及名誉权利,这样不利于我国建立和谐社会。
所以对于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进行界定是至关重要的。
但公民在行使网络言论自由权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社会问题。
例如:国家安全问题、社会治安问题、个人隐私问题等。
这些都是社会和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但是由于对于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确定不清,所以不能够对于网络空间正常的秩序济宁规范,所以对于该课题进行了相关的研究。
关键词: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边界引言言论自由是我国居民最基本的权利,受到了我国的宪法的爱护,是我国居民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
在《牛津法律大辞典》已经将言论自由规定为人们享有的最基本的言论自由权,应受到法律的爱护。
《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认为言论自由是人所享有主见和发表意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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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
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民主法治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
互联网使言论自由突破了传统的界限向虚拟空间延伸,开放式的空间和实时互动性的特征赋予言论以新的表达方式和特征。
美国最高法院在威尔逊案的判决书中说到:互联网络和其他类型传播信息的网络是一种新的传播媒介,因此它享有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新闻自由,同时受法律上的义务与责任条款的约束。
可见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没有底线的,绝对的网络言论自由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权利的滥用和网络言论暴力的产生。
西方原有的言论绝对自由主义在现今早已失去生存的土壤,因此有必要确定网络言论自由的一个底线。
在追求民主与法治的今天,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暴力之间应当如何区别、法律在这一领域应扮演怎样的角色以及法律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应到何种程度,都是一个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需要给出的答案,也是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网络言论自由权滥用的现状
(一)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和立法中的困境
2001年的微软陈自瑶事件使得人肉搜索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008年12月,王菲因人肉搜索起诉网站侵犯隐私权、名誉权案胜诉,诸如此类案件的发生也让人们更多地
开始关注网络言论中的犯罪问题和侵权问题,而进入司法程序后的这些案件几乎全部触碰了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暴力的边界问题,引发了人们对网络空间下言论自由与暴力之间如何权衡这一问题的思考。
近年来,最高院相继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和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案件的解释,构成了当前审理互联网言论暴力案件的主要法源。
但是己有的司法解释虽然尝试对网络言论自由与犯罪和侵权之间进行界定,但以原则性和程序性规定居多,在界限问题上仍不够清晰,实践中各地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
(二)解决界限问题的必要性
实践中网络暴力现象层出不穷,但是公安司法机关也有着办理此类案件的难处。
首先,网络平台的传播快速且广泛,而且个人言论具有匿名性的特征,很难通过现有的技术手段找到不良网络言论的始作俑者,也就很难找到网络言论暴力的责任主体。
其次,即便确认了责任主体,由于网络言论传播范围、用语程度和语言理解的不同,很多此类案件在定性和裁量上有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很多言论自由与言论暴力的中间地带都无法得到清晰的界定。
因此,在当前立法中对于网络言论犯罪、网络言论侵权和网络言论自由给出一个明晰的定性,有助于实现司法统一,给网民一个合理预期,实现法律事前预防的功能。
二、网络言论自由的原则性界限
(一)外国对于这一问题的原则参考
利益衡量方法是西方国家19世纪法学研究中最为崇尚的方法之一,在20世纪为美、日学者发展成为裁判的重要方法。
在这一方法的指引下,美国的学者及法官提出了恶劣倾向原则、直接煽动原则、明显而即刻危险原则、优先地位原则等。
日本、德国则发展出了自己的原则如公共福社原则、必要且最小限度原则、相当原则等。
在英美法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霍姆斯法官在申克案中确立的明显而即刻危险原则,主要解决了言论自由与公共秩序的冲突问题,他认为的可处罚言论是对社会秩序己经或者极有可能造成重大实质性危害的言论。
这是普通法国家区分言论自由与暴力的标准,赋予了法官很大的裁量权,但是在我国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只能作为裁判的原则性考虑。
(二)我国对互联网言论自由应当确立的原则一一比例原则
在网络言论中,不涉及公共利益的、纯粹发布在私人网络平台的言论属于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的范畴,而当网络言论在互动性网络平台中发布并传播时,即与公共利益相关,则要对二者进行相应的衡量。
此时对于言论自由与公共利益的具体考量则需要适用比例原则,衡量保护此种言论自由的利益和它对于公共利益的侵害,结合法官的个人判断综
合考量。
三、网络言论自由的规则性界限一一以法益为基本视角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对于法律制度的基本要求是法典化和明确化,以便实现法律适用上的统一。
因此需要在法律规范中给网络言论自由确定一个可量化的界限,笔者认为确定这一界限应当以法益为基本视角,如果网络言论侵害了受法律保护的实体利益并达到一定程度,即可界定为网络犯罪或者网络侵权。
(一)网络言论自由的实体界限
首先是国家利益边界。
不管任何时期,国家的安全利益都是非常重要的。
网络言论中触及到危害国家主权、煽动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激化民族矛盾等形式的言论,就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畴。
其次是社会公共利益。
利用网络进行线上线下联络恐怖主义活动、恶意低毁特定群体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造谣生事煽动社会恐慌等形式的网络暴力言论,实在地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影响了社会安定和谐,侵害这些利益的网络言论显然也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
再次是受法律保护的私人利益。
这类网络暴力言论主要表现对特定主体的侮辱、诽谤、人身攻击、人肉搜索以及曝光个人信息和隐私等,侵犯的主要是受害者的名誉权、隐私权和肖像权。
是否强调受法律保护的私人利益,学术上存
在争议,但笔者认为法律保护的核心是合法权益,对于不属于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原则上无论其真实与否,都不能纳入对网络言论规制的范畴。
(二)网络言论自由的形式界限
形式界限主要涉及网络言论达到何种程度、符合哪些条件即不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
形式界限应当紧密结合互联网言论实时更新、传播范围广的特殊性。
对于浏览量或者转发量达到一定数目限制而又发布于公众网络平台和互动平台的不当言论,应当及时进行技术处理并追究责任。
此外,网络言论如果属于人肉搜索他人个人信息、含有侮辱性语言文字或者暴力、色情等信息的,只要形式上满足这些条件,就应当立即作为不当言论进行处理,因为这些在形式上就己经超出了网络言论自由的保护范畴。
四、对我国确定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言论暴力的界限方式的建议
(一)国外立法经验
美国政府从立法上对互联网上自由流动的信息进行规范:首先,政府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干预和管理。
其次,让渡管理权限、促进行业自律,以保障公民自由表达,促进互联网的自我约束。
最后,更加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
实践中美国最高法院将言论分为三类:纯粹言论、象征性言论以及附加言论,纯粹言论被认为应该受到最高的保护,象征性
言论被认为非常近似于纯语言,而附加性言论则被认为应受到最严厉的限制,因为它是在没有交流作用的行为环境中的语言表达形式。
泛美国针对这三类言论的不同特点形成了不同的法律界限,且美国法一大特色在于将网络言论区分高价值与低价值,对待低价值的言论的法律限制要比高价值的宽容得多。
与美国法不同,德国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采取的是相对保障方式。
它允许其他法规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加以限制或客观上存在这种可能性的方式,德国的立法者正是通过对网络特殊性质的考虑来限制网络言论自由的。
凡德国的《多媒体法》将网络言论区分为禁止的和有害但并非禁止的言论,它作此区分的主要原因是注意到了对青少年的保护,这也是值得我国立法借鉴的。
(二)结合我国情况的立法建议
我国应坚持原则性规定与列举式规定相结合的立法模式。
立法的明确性和可预期性要求对网络言论自由和网络暴力的界限给出一系列的列举式规定,并以相关言论的社会危险性、传播范围等因素为辅助参考指标,加之以兜底性条款规定,全面遏制网络暴力,充分保障言论自由。
必须坚持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基本法则。
现代文明社会对成文法的要求是即事前法,法律要给人们一个事先的合理预期。
制裁网络暴力言论也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否
则就是滥用执法司法权,是对言论自由的侵害。
对于法律上不能完全覆盖的言论,应当认为其属于网络言论自由的范畴。
但是,由于言论本身的特点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的,也应酌情把握归入言论暴力范畴之内。
实践中在完善法律对言论暴力的规范的同时,对于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暴力的中间地带,应当最大可能地保护言论自由权。
我国以法律来规制的网络言论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
网络暴力言论之所以要制止,是因为其严重危害了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如果达不到这个严重程度,则没有制裁的必要。
言论自由是由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对网络言论的规制和干预是与言论自由相对抗的,应由较高级别的立法机构来确定,以人大作为立法机构、最高法院作为解释机构来确定,是对言论自由尊重的应有之义。
例如在利用网络进行诽谤入罪的标准即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这一标准就是法律对严重程度的一个具体量化标准。
网络言论入罪应当慎重,严格确定罪与非罪的界限。
由于世界各国立法的趋势还是以民事侵权方式解决网络暴力言论,对民事侵权的处理机制比较完善,经验也比较丰富,所以我国应当立足于社会和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基本立场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只有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法益时才能作为犯罪处理。
五、结语
互联网发展的双刀剑性质早己为人们所认可,网络民意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在充分保障互联网言论自由,给公民以充分地发表意见的权利的同时,也应以法律的手段给网络言论一个相对纯净的平台。
我们在重视互联网言论自由的法理价值的同时,也要面对并规范其中失范的一面。
互联网发展的突飞猛进与网络立法相对滞后性的矛盾导致网民严重失范行为的产生,勺实践操作中的核心问题即是界定哪些言论是刑事犯罪、哪些言论是民事侵权、哪些言论根本无需法律的干涉。
我们讨论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最终目的不是限制言论的表达,而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网络言论自由的实现。
明确了界限,国家力量在规制与裁判中方能游刀有余,更好地疏导网络言论,弘扬社会的主流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