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少数民族和妇女一点特殊照顾
国家民族法规知识
国家民族法规知识
国家民族法规是用来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进步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一些国家民族法规的基本知识:
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这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保障。
2. 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禁止对少数民族的任何压迫和歧视行为。
少数民族享有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的权利,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平等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3. 民族文化保护:国家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
4. 民族教育发展:国家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提高少数民族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少数民族教育的整体水平。
5.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国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交流和合作,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这些是国家民族法规的一些基本知识,了解这些知识有助于更好地了解中国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和共同发展。
新中国民族平等政策6O年
新中国民族平等政策6O年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在这60年中。
在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的正确领导下,党和国家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
不断地推动了少数民族发展。
不断地解决了我国的民族问题。
使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
为了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为了总结和梳理新中国民族政策的发展历程,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学科的发展。
我们邀请国家级教学名师、著名民族理论专家、中央民族大学金炳镐教授组织编写了“纪念新中国成立6o周年民族政策系列研究论文”。
从本期开始陆续刊登。
供读者参考。
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石,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也是我们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总政策之一。
民族平等“是指不同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联系的相互关系中,处于平等的地位,具有同样的权利,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的地位、待遇和权利、利益的平等”[1]。
我国的民族平等政策,是主张国内各民族不分大小、先进与落后,在权利和地位上一律平等;各民族在一切权利上完全平等,不仅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形式平等”,而且在经济、文化、教育、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也都完全平等;对后进民族和弱小民族的利益和平等权利给予特殊照顾,禁止对任何民族特别是对少数民族的差别对待或歧视,进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我国的民族平等政策的主要主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2]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平等政策的确立1949年lO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化解民族矛盾,疏通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成为民族工作的重点。
在确立民族平等政策过程中,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法律上确定民族平等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这部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中,用法律形式确定了中国境内各民族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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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高一政治教案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二《处理民族关系原则:平等团结共同繁荣》名师教案高中政治必修二《处理民族关系原则:平等团结共同繁荣》教学设计教学目标:(一)知识目标:了解我国的民族概况、懂得我们伟大的祖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理解我国新型民族关系,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及其相互关系以及如何巩固新型的民族关系。
(二)能力目标: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原则,坚持了从实际出发,适合我国国情,培养学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观察问题,认识问题,评价问题,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培养学生尊重不同民族风俗习惯,与不同民族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的观念,逐步自觉地承担起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使命。
教学重点、难点: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及相互关系教学方法:情景导入法、合作探究、讨论法、启发式教学法、讲授法等教学过程:情景引入播放歌曲《爱我中华》,听了歌曲之后你有何感想?(多媒体播放歌曲,屏幕展示各少数民族图片)学生讨论、发言教师总结: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正如歌曲中唱到的一样,56个星座56枝花,56族兄弟姐妹是一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各族人民情同手足,休戚与共,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亲缘关系,那么,为什么世界上有些国家因民族问题而分裂和解体,而我国却长期保持民族关系健康发展呢?这与我们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的正确性是分不开的,今天我们首先来共同探究我国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新课教学关于这一课内容,同学们在课前已经进行了探究,下面请第一小组展示一下小组研究的结果。
思考:有人说:“汉族人口占了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所以我们的祖国是汉族人的祖国。
”探究:利用历史课已学习的知识,结合教材,说明我们伟大的祖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
我国民族概况(教师补充展示各民族如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等在历史上的发展情况)教师总结: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任何国家都是由一定的民族组成的。
关于民族身份认同的浅析与探讨
关于民族身份认同的浅析与探讨摘要:民族身份认同这个话题是近几年学术界讨论的非常激烈的问题。
关于民族身份认同,有些学者容易把它和爱国主义、民族意识、边疆状况等等联系起来。
还有些人只要一提到汉族的大多数,就会使他们对政治敏感起来,认为这是大汉族主义的表现。
被忽视的的一点是,大多数人所说的民族身份的认同问题主要指少数民族,他们忽略了汉族人民对自己民族文化的认同,还有一种现象是汉族的民族认同问题正在受到冲击。
笔者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思考和想象,下面浅谈一些自己的一些观点。
关键词:民族认同少数民族国民身份民族概念是近代以来出现的,基于中国当时的国情和国际形势的影响,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被唤醒,并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对中华民族的认同。
斯大林认为,民族是具有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形式,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状态的共同体。
根据这一概念,再加上中国当时的国情,老一批社会学家、民族学家和人类学家对我国的民族成分进行了区分,结果是我国境内共存56个民族:以汉族为主,55个少数民族共存,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
随后,我国根据区分的小数民族结果,实行了一系列的民族政策。
众所周知的有: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在民族地区的治理方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另外,国家还实行弘扬民族文化,在教育、经济、升学等各个方面对少数民族给予优惠政策。
对这一状况,笔者想对此进行评析和说明。
首先,笔者想就民族身份这一概念进行阐述。
我认为,我们首先要对民族与国族两者之间的区别有所了解,国家具有政治性,而民族则不是。
有些学者在讨论民族认同的问题时经常把对国家的认同与对民族的认同混在一起。
民族,应该是一个身份,不应该具有任何政治意义,就像是说我是一个人一样;在有些文献中,一些学者指出,我国边境及跨边境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意识不强,或者是受外国及不法分子的影响对我国民众进行思想渗透,削弱他们的民族意识,埋没他们的爱国情感。
关于这一点,跨界民族确实大量存在,无论是我国还是外国,但这已是由社会历史文化形成的定局,我们无法改变。
中国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与教育平等-精选文档
中国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与教育平等-精选文档中国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与教育平等本文是对目前中国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入学优惠政策及相关问题的探讨:一是对中国高等教育招收少数民族学生降低分数段优惠政策的讨论;二是对高等院校民族预科班的设置、招生与培养政策及存在的问题的分析;三是对高等教育实行并轨收费制度后,面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大学生无力负担大学教育费用的现状,国家教育优惠政策应及时介入问题的讨论。
本文结合当前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多样性的现实,运用国内外关于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及教育平等理论进行了阐释和解析。
作者滕星,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民族教育研究所教授;马效义,女,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当前中国高等教育少数民族优惠政策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招收少数民族学生降低分数段优惠政策所引发的讨论;二是高等院校民族预科班政策在实践中发生了偏离;三是近年来高等教育实行并轨收费制度后,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大学生无力负担大学教育费用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中国高等教育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内容1.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的政策实施背景和内容。
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的起点比较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许多少数民族还未建立起现代教育制度,人口中文盲半文盲占较大的比重,有的少数民族还处在原始社会末期或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教育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基于这种状况,国家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在高校招生录取时享受降低分数的优惠政策,目的是增加这一群体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机会,从而使他们真正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
在放宽录取分数标准方面,早在1950年第一次制定的高等学校招考新生的规定中就明确提出:兄弟民族学生“考试成绩虽稍差,得从宽录取”。
1953年至1961年间,改为“同等成绩、优先录取”。
2024研究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2024年研究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近年来,教育公平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高等教育阶段,为了照顾少数民族学生的特殊需求,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2024年,研究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实现教育公平的目标。
1. 政策背景研究生是我国高等教育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少数民族学生在这一阶段依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针对研究生阶段的少数民族学生,2024年的政策将更加关注他们的特殊需求,力求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支持。
2. 政策内容2024年的研究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入学机会在研究生招生中,将继续给予少数民族学生一定比例的政策加分和专项计划的机会,从而增加他们的入学机会。
这一举措旨在通过政策倾斜来平衡不同学生之间的起跑线,减少因民族差异带来的不公平情况。
(2)学习资源为了提升少数民族研究生的学习质量,政策将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学习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
还将加强少数民族学生的奖、助学金和其他资助政策,确保他们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充分获得支持和帮助。
(3)导师指导政策还将重点加强对少数民族研究生的导师指导和支持,提高导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关注和理解程度。
这样,研究生少数民族学生将能够更加顺利地完成学业,并有更多机会获得优质的学术资源和指导。
3.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文章写手,我对于2024年研究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持支持态度。
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助于减少少数民族研究生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更重要的是为实现教育公平添砖加瓦。
通过政策的支持和倾斜,我们有望看到更多少数民族研究生取得优异的成绩,进而在学术和社会各个领域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回顾2024年研究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阶段的进步和变革。
这一政策将更加关注研究生阶段的少数民族学生,通过入学机会、学习资源和导师指导等方面的支持,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会。
在未来的学术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信心看到更多优秀的少数民族研究生涌现,为我国的发展和进步贡献力量。
民政部工作人员在社会工作中的少数民族权益保障
民政部工作人员在社会工作中的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社会工作是一项关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工作,其中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尤为重要。
作为民政部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在社会工作中积极促进少数民族的权益保障。
本文将讨论民政部工作人员在社会工作中如何有效保障和促进少数民族的权益。
一、加强政策宣传与教育为了确保少数民族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部工作人员应加强政策宣传与教育工作。
他们可以通过举办宣讲会、制作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大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此外,工作人员还应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进行定期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少数民族了解自身权益,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二、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机制为了更好地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民政部工作人员可以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起一套健全的权益保障机制。
这包括设立专门的受理机构,为少数民族提供便捷的申诉渠道,并及时受理和处理相关案件。
此外,他们还可以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出台更加完善的政策,加大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的支持,确保制度的完备性和有效性。
三、推动少数民族教育发展教育对于少数民族的权益保障至关重要。
民政部工作人员可以积极推动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确保他们能够接受平等的教育机会。
他们可以与教育部门合作,争取更多的教育资源投入到少数民族地区,改善少数民族教育基础设施的条件。
此外,工作人员还可以加强对少数民族教师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为少数民族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
四、促进少数民族社会融合为了更好地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民政部工作人员应积极促进少数民族与主流社会的融合。
他们可以组织各类交流活动,加强少数民族与主流社会的沟通与合作。
此外,工作人员还可以鼓励少数民族参与社会组织和公共事务,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通过这些努力,可以有效减少因文化差异和社会歧视而给少数民族带来的不公平待遇。
五、加强对少数民族弱势群体的关爱在社会工作中,民政部工作人员应特别关注少数民族中的弱势群体,如妇女、儿童、老人等。
往届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往届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在中国的学校招生政策中,往届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少数民族学生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并加强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和关注。
根据这项政策,往届生少数民族学生在高考录取时享有一定的特殊照顾。
首先,他们可以享受加分政策。
具体而言,根据国家规定,不同的少数民族学生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加分。
这种加分政策旨在扩大少数民族学生的上升通道,减少他们的竞争压力,促进他们的教育发展。
此外,往届生少数民族学生还可以享受在高校报到注册时的特殊待遇。
他们可
以享受住宿、奖学金等方面的特殊照顾。
一些高校还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了特色的专业和优质的教学资源,以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往届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不意味着完全的优待,也不
是对所有少数民族学生都适用。
政策的实施严格遵循平等、公正、公平的原则,以确保政策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此外,政策的具体实施也需要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以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
总之,往届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是中国教育体制中的一项积极措施。
通过加分
政策和特殊待遇,它有助于优化学校招生制度,促进少数民族学生的平等发展。
这项政策的实施应建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基础之上,以确保所有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资源和机会。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时间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时间少数民族是我国的宝贵资源之一,在国家政策中享有特殊保护和照顾。
为了帮助少数民族更好地融入社会,多项照顾政策已被实施,这些政策涉及教育、就业、住房等多个方面。
那么,想要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一般来说,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申请时间并没有固定的规定,而是根据不同政策的具体要求来定。
我们来看看几个典型的照顾政策:1.高考加分少数民族在高考中可以获得加分的待遇,目的是为了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竞争力,使他们在高考中更有优势。
具体的申请时间是每年的高考报名时间段内。
通常是在11月中旬至12月初,每个省份的具体时间有所不同,需要提前查阅当地教育局或招生考试部门的通知,以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2.就业创业为了推动少数民族就业创业,国家对他们给予一定的照顾和支持,这包括一些政策性的贷款、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对于想要享受这些政策的少数民族,申请时间并没有固定的要求,主要是看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可以在任何时候向相关部门咨询和申请。
3.住房补贴少数民族中的低收入家庭或者特困家庭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申请时间通常是一年的开始,也就是1月份。
每个省市的申请方式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综上所述,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申请时间取决于具体政策的要求和规定,是没有统一的时间节点。
但对于想要申请高考加分的少数民族考生,应该提前了解当地的高考报名时间;对于想要申请就业创业政策的少数民族,可以在任何时候向相关部门咨询和申请;对于想要申请住房补贴的少数民族,应该在每年的1月份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
在申请之前,需要先了解政策的申请条件和要求,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顺利申请和享受政策待遇。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实施是为了保护和照顾少数民族的利益,鼓励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和发展自己的能力。
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和关注这些政策的实施,向世界展示一个包容、多元、充满活力的中国形象。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共有56个民族。
为了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照顾政策和骨干计划。
一、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教育方面: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权益,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资源给予了特殊优惠政策,包括财政投入的加大和政策倾斜,例如:免除学杂费、提供助学金、减轻学生负担等;同时还设立了一些特殊的名额、补助和奖励计划,比如“3+3”大学生免费或者减免3年学费以及3年的生活补助,还设立了少数民族优惠加分政策等。
2.卫生方面:少数民族地区卫生条件落后,为了改善这种情况,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卫生方面的投入,建立了少数民族地区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推行“免费招募”和“免费诊治”,给予少数民族地区医务人员一定的津贴和补贴。
3.就业方面:在就业方面,国家实行以少数民族优先政策,增加了在国家机关等部门中的少数民族招考名额,鼓励在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区域就业,同时推出了多样化的就业扶持政策,包括财政补贴、职业培训等项目。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为了扶持少数民族干部储备和骨干人才的培养与选拔,中国政府推出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该计划旨在通过选拔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骨干人才,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提高地区经济和文化建设水平。
该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如下方面:1.选拔和培养有潜质的优秀少数民族青年为某个领域的骨干人才。
2.对骨干人才进行系统化、针对性的综合培训,通过各类学习培训及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3.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优化教育内容,拓展教育渠道,推广职业技能培训,增加财政支持,提高教育技术水平,提高教育层次,并为骨干干部提供学习、交流、实习等机会。
4.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和文化活动,加强骨干人才对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的了解和传承,提升其民族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动全民族的精神文化建设。
综上所述,中国政府对于少数民族的照顾政策和骨干计划都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旨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党的民族政策学习
党的民族政策学习资料一、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是什么?1、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历史过程,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
2、社会主义阶段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兴旺的时期,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将继续存在。
3、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只有在解决整个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才能逐步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
4、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应该一律平等,应该加强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维护国家的统一。
5、大力发展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也是我国现阶段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各民族要互相帮助,实现共同进步和繁荣。
6、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
7、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做好民族工作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
8、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交织在一起,在处理民族问题时还要注意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
二、民族平等政策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民族平等最初由资产阶级提出,曾在反对封建主义和民族压迫的斗争中起过进步作用。
但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便成为欺骗和压迫本民族人民及其他弱小民族的工具。
只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才被赋予了它真实的内容和科学的涵义,成为无产阶级民族观的核心,成为无产阶级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
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
(2)各民族在一切权利上的完全平等。
(3)帮助一切民族实现民族平等权利,对弱小民族的利益和平等权利给予特殊照顾。
(4)各民族都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民族团结政策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民族团结是各民族间和各民族内部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结成的平等互助、友好合作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
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
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们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
往届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往届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作为一种特殊群体,少数民族学生在大学招生和学习过程中需要得到特殊照顾和支持。
为了促进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公平和发展,各大学普遍采取了一系列的照顾政策。
下面将详细介绍其中几项重要的照顾政策。
1. 加分政策:为了弥补少数民族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可能存在的劣势,许多大学会给予少数民族学生加分的机会。
加分政策通常根据少数民族学生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教育资源匮乏程度以及国家扶持政策等因素来确定。
加分政策能够有效增加少数民族学生的录取机会,为其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2. 特殊招生计划:一些大学开设特殊招生计划,专门面向少数民族学生提供额外的招生名额。
这些特殊招生计划通常会通过面试、体检、文化考试等方式来选拔符合条件的学生。
通过特殊招生计划,大学可以为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提供更多的升学机会。
3. 奖学金资助:为了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许多大学设立了少数民族奖学金,为表现突出的少数民族学生提供资助。
奖学金的标准通常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家庭经济状况来确定。
奖学金资助可以有效地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竞争力,促进其全面发展。
4. 辅导和支持服务:为了帮助少数民族学生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和学习环境,许多大学提供了专门的辅导和支持服务。
这些服务包括心理咨询、学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方面的帮助,旨在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照顾。
5. 文化交流活动:为了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理解,大学会组织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
这些活动可以增加少数民族学生的文化自豪感和认同感,提高他们的社交能力和沟通能力。
总之,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照顾政策旨在提高其教育公平和发展机会。
这些政策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了加分机会、特殊招生名额、奖学金资助、辅导支持和文化交流活动等福利,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克服困难,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希望这些照顾政策能够进一步完善,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05.27•【字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施行日期】2016.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已于2016年5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5月27日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2002年12月20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16年5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与人事第三章经济发展第四章社会事业第五章服务与管理第六章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七章实施保障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本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少数民族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禁止民族歧视和破坏民族团结、损害民族关系的行为。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在制定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的特点和发展需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并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提高依法管理城市民族事务的能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少数民族工作。
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4.09.01•【字号】•【施行日期】1994.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1994年9月1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少数民族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除汉族外的我国其他民族。
公民的民族成份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三条各级国家机关保障少数民族公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少数民族公民应当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少数民族工作是各级国家机关工作的组成部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做好民族工作,坚持民族平等原则,促进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等项事业的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族事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经常对各民族公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教育。
各民族公民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加强团结,共同进步,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安定。
第二章保障少数民族政治平等权利第六条省和少数民族人口达到一定数量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其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应当有少数民族的代表。
每一少数民族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第七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采取切实措施,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纳入培养干部的总体规划。
少数民族人口较多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或单位,应当配备适当数量少数民族干部,领导成员中应当有少数民族公民。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工作方面对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情况的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作⽅⾯对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情况的函⽂号:劳办厅函字[1991]11号颁布⽇期:1991-04-08执⾏⽇期:1991-04-08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国办秘书四局:在劳动⼯作⽅⾯对少数民族⾃治地区有以下优惠政策:⼀、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招⽤⼯⼈暂⾏规定》以后,各民族⾃治和少数民族聚居的省在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对少数民族⼦⼥就业和招⼯⽅⾯优惠实⾏了(1)降低招⼯录取分数线;(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3)有⾃然减员指标时,优先招⽤少数民族⼈员。
⼆、在汉族⼈数居多的单位应设⽴回民(包括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职⼯)灶,⽆条件设⽴回民灶的,可给予回民伙⾷补贴。
三、考虑到民族⾃治地区的⼀些特殊情况和他们的要求,我部在劳动⼯资计划上⼀直酌情给予必要的灵活政策。
例如为了稳定西藏⾃治区农牧区电影放映员队伍,应西藏⾃治区和⼴播电影电视部的要求,去年12⽉份及时给西藏⾃治区追加了700个劳动指标。
根据内蒙古⾃治区及呼伦贝尔盟的报告,经阮部长批准进⾏劳动⼯资计划体制改⾰,实⾏指导性计划,⽬前正在进⾏这项⼯作。
四、在技⼯培训⽅⾯,劳⼈培(1985)41号⽂件劳动⼈事部《关于允许农村、牧区少数民族学⽣报考技⼯学校的批复》中规定:农村牧区少数民族学⽣中符合招⽣条件的可以报考技⼯学校。
在本⾃治区技⼯学校学习的,其户⼝、⼝粮等问题,凭⾃治区劳动⼈事厅的录取证明办理:到⾃治区以外的省、市技⼯学校学习的,毕业后仍回⾃治区安排⼯作,可参照1965年6⽉1⽇《劳动部、公安部、粮⾷部关于简化委托代培学徒审批⼿续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三款的精神办理,即不必迁移正式户⼝,⾃带全国通⽤粮票,由代培地区作为临时户⼝,凭全国通⽤粮票供应⼝粮。
五、劳培字(1990)13号《技⼯学校招⽣规定》中规定:“第⼆⼗七条,少数民族地区的技⼯学校,应招收⼀定⽐例的少数民族考⽣,并可适当放宽录取分数线”。
六、劳办培字(1991)3号《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校1991年招⽣办法》中规定:“对于国家教委规定的九个边远省、⾃治区(内蒙、新疆、青海、⽢肃、宁夏、贵州、云南、⼴西、西藏)给予适当照顾。
对中国少数民族的政策
对中国少数民族的政策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
为了维护民族团结和发展各个民族,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旨在保障各少数民族的权益,促进各民族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
本文将探讨中国对少数民族的政策,包括民族团结政策、民族自治政策以及民族文化保护政策。
一、民族团结政策中国政府一直重视民族团结,将少数民族视为中国大家庭的一部分。
为了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
首先,中国实行了平等、团结、互助、共同繁荣的方针。
各个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政府鼓励各民族之间相互了解、交流和学习,举办各类文化活动、艺术表演和体育赛事,以增进少数民族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其次,政府注重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
通过实施优惠政策、支持产业发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举措,政府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提高自治区域的发展水平,减少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
政府还鼓励跨地区合作和交流,促进各民族地区之间的互利共赢。
最后,政府加大对少数民族的就业和教育支持力度。
通过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产业和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政府帮助少数民族提高就业能力和教育水平,从而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
政府还建立了少数民族学生资助体系,为贫困学生提供帮助,确保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
二、民族自治政策中国政府积极推行民族自治政策,保障各少数民族的自治权。
首先,政府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治权。
在民族自治地区,政府将行政、经济、文化等事务交由当地少数民族自治机关负责管理,并给予自治机关一定的权力和自主权。
这样,少数民族在自治地区能够自行管理和发展自己的事务,维护和传承各自的民族文化。
其次,政府加强对民族自治地区的支持与帮助。
政府向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提供财政资金支持,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
政府还支持建设自治地区的基础设施,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此外,政府鼓励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开展合作,共同提高自治地区的整体发展水平。
分配生录取规则
分配生录取规则1. 引言分配生录取规则是指在大学招生过程中,对于特定群体的学生,采取一定的录取政策和标准进行选拔和录取。
这些特定群体可能包括地方生源、少数民族、特殊人群等。
分配生录取规则的制定旨在保证公平公正,提高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并促进社会的公平发展。
2. 分配生录取政策2.1 地方生源地方生源是指来自不同省市的学生,根据各个省市的教育资源和发展水平差异,可以制定不同的分配生录取政策。
具体政策如下:•按照地区划分:将国内各个省市划分为不同类别,根据每个类别的教育资源和发展水平,确定相应的录取比例。
•优先考虑本地学生:对于某些欠发达地区或贫困地区的学生,给予适当加分或降低门槛要求。
•跨省招收计划:对于一些人口少、经济欠发达但教育水平较高的省份,可以开放一定数量的跨省招生计划,吸引优秀学生前往就读。
2.2 少数民族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权益,分配生录取政策应该给予一定的倾斜和照顾。
具体政策如下:•少数民族加分:对于少数民族学生,在综合考核中给予一定加分待遇。
•少数民族专项计划:设立少数民族专项计划,针对少数民族学生进行招生,并根据每个少数民族的人口比例和教育资源情况,制定相应的录取比例。
•少数民族地方政策:针对特定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制定特殊政策,如优先招收当地少数民族学生等。
2.3 特殊人群特殊人群包括残疾人、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等。
为了保障这些特殊人群的平等就业权益和发展机会,分配生录取政策应该给予一定的关注和照顾。
具体政策如下:•残疾人加分:对于身体或智力上有一定残疾的学生,在综合考核中给予一定加分待遇。
•艺术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对于在艺术或体育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可以设置相应的专项计划,通过面试、实际表演或体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选拔和录取。
3. 分配生录取标准3.1 综合素质评价分配生录取标准应该综合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个人特长等。
具体标准如下:•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衡量学生基本学习能力的重要指标,可以根据不同科目的成绩权重进行评估。
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1999年10月22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少数民族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少数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地区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加大资金投入。
第四条鼓励社会各界帮助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少数民族工作。
—1—第二章保障少数民族政治平等权利第六条少数民族人口五万人以上的设区的市(含宁德地区)、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工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其组成人员中应有少数民族成员。
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注意选配少数民族成员。
第七条民族乡的建立和撤销,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民族乡人民政府配备少数民族工作人员的数量应当与其人口占全乡总人口的比例相适应。
第八条少数民族人口达到总人口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村,经村民会议同意,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县(市、区)人民政府认定为民族村,并报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备案。
民族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应当有本村的少数民族公民。
第九条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录用聘用公务员或者其他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少数民族公民,不得以生活习—2—俗等理由拒绝录用聘用少数民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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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1月22日,一家私营企业——洪
成新能源膨化剂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宣告成立,
法人代表就是王洪成,那个据说能把水变成
油的传奇人物。
关于王洪成惊世骇俗的发明,大到人民
引 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小到哈尔滨日报、
大连晚报,已有不下十几家新闻单位进行过
实现了“水变油”。后证实为乳化燃油。金义集团
投资一亿元研发乳化燃油,有媒体称:陈金义进一 步是“油神”,退一步是骗子。
• 2006年2月20日,东北人王承东号称研发“合成环保 植物液体燃料油”,被称为“中国第五大发明”。
• 真实的"水变油"技术 最新一期《自然》杂志报道了美国宾西法尼亚州立大
学教授克雷格.格兰姆斯的“水变油”实验:研究者将 二氧化碳和水蒸气装入一种纳米试管中,在光的作用
原哈尔滨市公安局负责王洪成安全的曲锡明同志告 诉记者,1985年夏天,王洪成自开一辆“蓝鸟”轿车, 拉上哈尔滨市科委工业处处长兰公白等人作了哈尔滨一 大连一北京一山东—哈尔滨纵横数千公里的行车试验, 他们不备汽油,只带一点水基燃料母液,随用随 相互信任 和了解,王洪成趁着夜色的掩护,破例让记者参 观了他的核心机密厂。厂长李功法指着厂房内仅 有的一台简陋设备说:“水基燃料”的母液配制 工艺简单、成本低廉,只要这台设备运转起来, 每22分钟就能生产1吨,而这1吨就能配制水基燃 料10万吨……”
• 具体来说,它包括分析能力、辩证看问题的能 力、逻辑思维能力、深刻认识问题的能力和创 造性思维能力。
培养思辨能力必须更新、完善人们的思 维方式,把海绵式与模仿式的思维方式 更新、完善为批判性思维方式。
了摘他堆自满1瓶99瓶3年罐罐1月的实28验日室《,每经天济利日用业余时间作几十 上百次报试》验吴,在红那博“、噼噼刘啪东啪华”文的爆炸声中痴迷、陶醉。
计
数
摘自:天涯社区 经济论坛
水变油的争论是
原理王是洪在成水原中本加是入一极名少哈量尔的滨“的可司燃机否炔,就”他制声此剂称结,其束充技分?术溶的
或多或少的报道。本着对读者负责的态度, 记者特地在北京灌了一些自来水,于1月16
子
日专程飞往哈尔滨采访、验证此事,下面是
记者的采访实录。
“中国第五大发明” 由于带着水,在北京登机前还遇到点小小的麻烦,…… 最要紧的当然是作试验。尽管我们来之前已经看过许多二、三 手资料,但毕竟还是想“眼见为买”。第二天上午10点多,王洪成 带我们来到他简陋的实验室。见我们拿出从北京带来的水,王洪成 笑了笑,先给我们上了一课:“自来水密封后四小时就变质.你们 带的水过了夜,水质已经开始发粘,出现杂质了”,说着接过装水 的酒瓶摇了几下,我们凑近一看果然不像刚灌上时那样清纯。“不 过没关系,燃烧是没问题的”王洪成让记者把水倒在一个刚刚洗净 的烧杯里,从桌上的瓶瓶罐罐中拿出一个盛着黑色液体的葡萄糖瓶 子,小心翼翼地往烧杯里滴了一小滴,只见那滴粘液迅速沉人水底, 并变成紫色在水中上升。王洪成让记者拿根筷子进去搅拌几下,待 那滴粘液完全溶解后把水倒进了一个擦拭干净的脸盆,点燃火柴往 里面一扔,只听“噗”的一声燃烧起来,桔红色的火焰从盆底升腾 到半米多高,无烟无味。面对这“无名之火”,我们恍如在梦中。 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水”面有无数细密的小泡泡在轻轻爆破,直 到19分钟后,脸盆里烧得干干净净;烧黑的盆壁,用抹布轻轻一擦 又变得鲜亮如初。
他从书本上得知.构成水的氢是可以燃烧的,而氧 又可助燃。那么,为什么不能让二者在不分解的情况下 直接燃烧呢?只有王洪成会为这种令所有“聪明人”嗤 之以鼻的假设着迷。他从垃圾堆里捡回一堆堆旧电池, 剥下锌皮泡在盐水里,化学反应产生的气泡一点就炸, 这一炸又炸出了他更大的好奇和自信。他把一分一厘积 攒起来的钱变成各种各样的化学药品,9平米的小卧室成
解,成为“水基燃料”,这项技术在1983年11月7日
研究成功。此技术及相关文章一度刊载在各种媒体上,
1985年冬天,王洪成从大庆到北京、河北、浙江、上
海等地表演。1987年中国国家计委拨款60万元人民
币给王洪成在河北省定州胜利客车厂生产燃料。不久
王洪成拿走了钱,在哈尔滨买了两套住宅。1992年
11月22日,“洪成新能源澎化剂有限公司”成立,
1993年1月28日,《经济日报》发表《水真能变成油
吗?》的文章,称此是继传统四大发明以来的中国第
五大发明。1998年王洪成因为利用水变油技术和其他
一些犯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 2005年浙江金义集团董事长陈金义带来了“水变油”
的新版本,他对媒体扬言,“金义还集不团具总工备程拯师救王人先 伦开发的一种名叫“金伦油”新类型高的能能燃力料”,真正
据大量的文字、图片和录像资料记载,王洪成自1984 年开始公开作过的示范表演已有数百次。仅现场看过乃 至亲手操作过试验的省部级以上领导者就不下十余人。 试验表明,他以100000:1的比例配制的水基燃料完全 可以替代汽油用于汽车驾驶和燃烧。成本仅为汽油的千 分之一。
而且没有污染,一氧比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量分别 比国家要求降低98.3%和83%,他用类似方法配制的柴油、 重油膨化燃料,使用亦优于传统的柴油和重油。
下,开始发生化学反应,转化成俗称“天然气”的甲 烷。
通过今天的讨论,你从中得到了哪些启示? 正确对待各种信息、传闻 具备一定的科学素养 要有一定的思辨能力,不盲从
• 所谓思辨能力,指的是思考辨析的能力。
• 思辨能力是一种高级的认识能力,它是从理性 的角度看问题,能够运用辩证的思维方法认识 问题、分析问题,并且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解 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王洪成的发明对奔小康的中国意味着什么? 对被能源危机、环境污染所困扰的整个人类意味 着什么?有专家说“无论用什么溢美之词都不过 分”,而其中情绪较冷静的人的声音,则称之为 “中国第五大发明”了。
平凡与伟大之间 王洪成是幸运的,由于“淘气”,他避免了在毫无分 辨能力的情况下接受过多填鸭式的灌输;由于“无知”, 他的思维没有不能跨越的“雷池”,因而保留了“异想 天开”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