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法律基础真题考研经验复试真题
北大刑法考研论述题答题模板,2013年北大法学院考研真题集锦
育明教育·北大法学院考研攻略刑法(30分)【试题二】论述题1.试述我国刑法规定的主犯的概念、种类与处罚原则。
(8分)参考答案(要点)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其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主犯包括三种:(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2)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性犯罪的首要分子。
如果刑法规定对聚众性犯罪只追究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而首要分子只有一人的,则首要分子不能成为主犯。
(3)其他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中其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试述我国刑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含义。
(6分)参考答案: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对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犯罪人比对没有这种情节的犯罪人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者较长的刑期。
对于从重处罚要把握两点:(1)根据《刑法》第62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不能在法定最高刑之上判处刑罚;(2)所谓从重,是指对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人所判处的刑罚比对不具有该从重情节时判处的刑罚要相对较重,而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或者一律适用较重的刑种、较长的刑期或者一律在法定刑的平均刑期以上考虑判处刑罚。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对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犯罪人比对没有这种情节的犯罪人适用较轻的刑种或者较短的刑期。
对于从轻处罚要把握两点:(1)根据《刑法》第62条的规定,“从轻处罚……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不允许在法定最低刑之下判处刑罚;(2)所谓从轻,是指对有从轻情节的犯罪人所判处的刑罚比对不具有该从轻情节时判处的刑罚要相对较轻,而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低刑或者一律适用较轻的刑种、较短的刑期或者一律在法定刑的平均刑期以下考虑判处刑罚。
北京大学法学硕士(非法学)考研复试内容
北京大学法学硕士(非法学)考研复试内容(感谢凯程罗老师对本文的有益指导.)北京大学法学硕士(非法学)考研复试内容复试目的和内容:通过对一些社会现象和社会生活热点的分析理解,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推理、判断和反应能力,以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和论文写作能力,从而达到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从分值比例上看,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总成绩分为三部分,即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
没有面试,这是为了确保公平性。
笔试分为三个部分,即逻辑推理、综合分析和论文写作,这三部分的分值分别是30、20、50,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首先是逻辑推理题。
十道,限时半小时,时间一到就会收卷。
大部分题目和MBA逻辑题以及公务员考试逻辑题比较相似,还会有一些趣味逻辑题,类似奥数竞赛以及世界500强面试逻辑题。
要把握好时间,拿到七分左右,这样就不会与对手拉开差距。
接下来的试卷都是主观题,包括1个案例分析和1个论文。
案例分析,字数无要求,可按800来答,20分。
论文,不少于2000字,50分。
一共2小时30分钟。
综合分析给出一个简单的案例,让考生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考生如何判决。
论文给出关于一个社会热点事件的很多材料,包括了足够的背景资料和各方观点。
这部分的共同特点就是不局限于一国法律规定,从法理的角度作答,体现了北大兼容并包,鼓励创新这样一个特点。
案例分析和论文写作有一定的相似性,两者都是浅显易懂而又和我们社会息息相关的,考验法律考生的分析归纳能力和对材料的总结筛选能力,考生必须准确找到切入点,如何用法律人的眼光来分析是关键。
观点无所谓对错,能够言之有理即可,在此基础上做到逻辑清晰、表达流畅。
建议:大家务必把握好时间。
案例分析和论文题需要看大段大段材料,除了看材料,还需要构思写作的框架以及思路,所以真正完成写可能两个小时不到,而且考生要保证自己在下笔的过程中不间断。
这样看来时间比较紧,建议大家在一定要在考试之前自己动手练一练,真正写一写。
2013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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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大学885法学综合(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3年北京大学885法学综合(民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科目名称:法学综合科目代码:885民法部分1.法条分析题: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请谈谈对上述法条的理解。
2.案例分析题:甲7月1日从乙公司花50万购买一辆进口韩国汽车,已付款交货,甲前去车管所上牌,结果因汽车生产厂家在汽车发动机编号少打印4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无法在车管所登记取得行驶证,不能上路行驶。
甲于是向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返还购车款及赔偿相应损失。
但是乙公司坚持让甲再与车管所协调。
没过多久,7月15日,天降大雨,将甲停放在路面上的该汽车严重损坏,价值减损到15万元。
请分析本案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科目名称:法学综合科目代码:885民法部分1.法条分析题: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请谈谈对上述法条的理解。
答:(1)本法条规定的是减轻损失规则。
减轻损失规则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减轻损害规则的构成要件是:①损害的发生由违约方所致,受害人对此无过错。
②受害人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③受害方的不当行为造成了损害扩大。
(2)减轻损失规则最先是从英国普通法上发展出来的。
在美国,《法律重述·合同》(第二版)第350条规定了该规则。
我国法对减损规则的规定表现为,《民法通则》第114条和《合同法》第119条的规定。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分数线及报录比
三、练习题及真题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真题是最好的训练题,在复习的不同阶段,使用真题的目不一样,千万不要以为真题只在后期使用;不要去想这个题考过了以后还会不会考,而是关注题目如何设计,关注题目中涉及的知识点与相关知识点,关注解题的思路,一个知识点,可以有无数种考题来考察。还有相关练习题书籍,这些书的目的在于通过单元习题训练提高对章节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属于单元测试题那种,每章节可能还有一个重点难点的归纳与解析。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分数线及报录比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将在第一学年加强法学基础课的学习,自第二学年开始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目前已开设17个方向,即金融法、房地产法、财税法、知识产权、国际商法、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刑事法、卫生法、商法、市场竞争法、法律与公共政策、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利代理、国际公法、电子商务法、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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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院系
专业名称
报考人数
录取人数
报录比
总分
政治
英语
科目一
科目二
2014
北大法学考研真题及2013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
育明教育中国考研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创立于2006年,由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的教授投资创办,并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等知名高校的博士和硕士加盟,是一个最具权威的全国范围内的考研专业课辅导机构。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6998-6262013年北大法学考研参考书【宪法】王磊《宪法的司法化》《选择宪法》周叶中《宪法》(第二版)肖蔚云《宪法学概论》(2008版)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二版)(该书非专业课考生可挑重点看)《宪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用于补充拓展)【行政法】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版)。
该书前十章为姜教授所撰写,重点关注。
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第二版)关注该书行政行为及行政许可法部分。
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自考版)(2008版)与前述之行政法学教材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大的出入,可择一而看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08自考版)与前述第一本教材作者阵营基本一致,内容很多是相同的,但该书补充了最新的立法,可以相互补充使用【刑法】陈兴良教授1、《刑法适用总论》(上、下卷)(第二版)。
可只看上卷。
较之于教材较为深入,较之于专著又比较浅显,因此难度很适合于考研用书的标准。
2、《规范刑法学》。
重点关注总论及分论重点罪名。
鉴于刑法诸多最新修正案,需要予以补充最新的司法解释。
3、《刑法学的现代展开》。
刑法专业课必备,非专业课可适当拓展。
双杨《中国刑法论》(第四版)可只看总论部分马克昌《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该书体系清晰,层次分明,亦可作参考用书。
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
专业课考生必备。
非专业课若有兴趣可了解拓展。
另外,刑法专业课考生除以上用书,另外推荐以下用书:陈兴良《本体刑法学》陈兴良文集系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共同犯罪论》(第二版)(该书系陈教授博士论文,鉴于共同犯罪在刑法学中的重要地位,被西方学者称为“刑法学中的绝望与黑暗之山”,可予以拓展)梁根林《合理组织对犯罪的反应》(论文集)马克昌《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外国刑法原理》或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建议专业课考生对刑法发展历史尤其是西方刑法学说有所了解)储槐植相关论文学有余力的同学可参考其《美国刑法》高明瑄等著《刑法专论》(研究生用书)北大刑法其他教授的论文另外建议专业课考生若有余力可阅读我国台湾地区韩忠谟《刑法原理》、陈朴生《刑法专题研究》、许玉秀《当代刑法思潮》等。
北京大学法硕专业少干计划考研复试分数线
【2013年喜报】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18人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含保研)北大深圳研究院法律硕士(非法学)80人本专业学习年限4年。
复试增加LSAT考试近3年分数线2013年复试线2012年复试线法律(0351) 50 50 90 365 深圳研究生院总分为345分2011年复试线法律硕士55 50 90 90 365↑深圳研究生院分数线340【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联考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北京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及复试分数线 (1)
北京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及复试分数线凯程为同学们提供北大法学考研真题及分数线信息, 希望对16年北大法学考研学子有所帮助.2015年考研真题凯程点评:1、重点恒重!15年真题综合卷考试内容80%以上是凯程老师强调的北大法学院考研重点,如独立审判制度(也是热点)、公民权利、行政程序、预告登记、审判程序种类等等。
2、不回避热点。
2015年真题重点考察了中国的依法治国、独立审判、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等等内容。
3、考察灵活,死记硬背题目大幅减少。
根据凯程北大法学三级法标准,今年考察的很多综合卷题目已经达到了专业卷的要求水平,如宪法第一题、行政法第二题、刑诉第一题等,考试难度和灵活性明显加强。
4、凯程2015真题押题卷成果显著,详见具体题目分析。
宪法:1、根据十八届四种全会精神,请谈谈如何保障独立审判制度在我国得以落实以及对应的改进措施有哪些。
(凯程考前押题卷二宪法第二题原题)2、我国宪法中关于隐私权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凯程VIP强化班重点考点第11题)行政法:1、重大的行政决策的做出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凯程VIP强化班行政法重点考点)2、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
请对此进行分析。
(凯程考前冲刺班行政诉讼法新修订考点总结第3题)民法:1、法条分析:预告登记。
(凯程VIP强化班:民法重点考点)2、案例:甲将电脑交给乙保管,乙谎称电脑丢失,并给予甲1000元经济补偿。
后乙将电脑以市场价5000元买给丙,丙对电脑真实归属并不知情并向乙支付了首付款2000元。
后甲知道了乙的相关行为,后来丙也知道了实情。
于是丙向乙主张合同无效,并拒付剩余的3000元。
(凯程VIP强化班:民法重点考察案例)第一问:甲是否有权向丙索要电脑。
第二问:(忘记)第三问:丙主张合同无效是否有法律依据。
民诉:1、民诉中规定了哪些审判程序,并对应哪类民诉案件。
(凯程VIP强化班:民诉重点考点)2、证人、鉴定人、专家辅助人的区别。
13年北京大学法硕专业考研复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育明教育2014年考研视频课程+内部资料笔记+历年真题+公共课阅卷人一对一3次指导=2500元第一年没过,第二年免费重修,直到考上!!!此外,现在很多小机构虚假宣传,建议到现场实地考察,并一定要查看其营业执照,或者登录工商局网站查看企业信息。
【2013年喜报】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18人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含保研)北大深圳研究院法律硕士(非法学)80人本专业学习年限4年。
复试增加LSAT 考试系所名称法学院招生总数360人。
系所说明法学硕士100人(含推荐免试60人左右,各专业具体名额请于8月下旬登陆北京大学法学院网站查询);法律硕士260人(含推荐免试130人)。
本院不指定参考书。
招生专业:法律硕士(200101)人数:260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本专业拟接收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130人。
具体情况请见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1101思想政治理论2201英语一、202俄、203日、253法、254德任选一门3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4近3年分数线2013年复试线2012年复试线法律(0351)505090365深圳研究生院总分为345分2011年复试线法律硕士55509090365↑深圳研究生院分数线340【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联考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法律(法学、非法学)505090360深圳研究生院总分为340(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法硕背诵版综合课—法理学38、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可能以论述题形式考察)(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
201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及精析
201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及精析
31.下列协议中,应由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
A、甲与乙签订的收养协议
B、甲与乙离婚时签订的子女抚养协议
C、甲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签订的廉政协议
D、甲村委会与本村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协议
答案:D
育明简析:原题命中。
我国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只限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财产利益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A 项为身份关系的协议,B项为婚姻法调整,不受合同法调整。
C项不属于合同,只有答案D为最佳选项。
33.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的,承诺的生效时间是
A、承诺人作出承诺时
B、承诺通知发出时
C、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D、要约人了解承诺时
答案:C
育明简析:原题命中。
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和承诺均采用到达主义,而不是投邮主义。
即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承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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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2013年基础课真题解析
2013年法律硕士(法学)入学考试基础课主观题参考答案2013年法硕(法学)基础课真题一、简答题:1、简述法条竞合的概念和适用原则答:法条竞合,是指刑法中有一些条文之间在内容上存在重复或交叉的客观现象。
例如,《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是诈骗罪,而第192条至第200条规定的是金融诈骗罪(八个具体罪名),显然,《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在内容上能包容金融诈骗罪。
这表明,《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与金融诈骗条存在法条竞合关系。
另外,《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与第115条失火罪、第133条交通肇事罪、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之间在过失致人死亡问题上也存在法条竞合等。
另外,刑法总则某些规定与刑法分则规定之间也有法条竞合关系,例如,总则规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须从重处罚,分则规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从重处罚,即是。
对法条竞合适用法律的基本规则是:第一,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即适用特别法,排斥一般法。
例如,某些经济诈骗案既触犯诈骗罪(第266条)也触犯合同诈骗罪(第224条),适用较为特殊的第224条,排斥第266条的适用。
第二,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依照法律规定。
例如《刑法》第149条规定,生产、销售第141条至第148条假药、劣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具体罪名不同),同时又构成第140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一规定即为重法优于轻法原则。
2、简述食品安全渎职罪构成要件答:本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罪客体为食品安全监管机关的正常监管活动。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活动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罪主体为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代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
2013年北京大学885法学综合(刑事诉讼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3年北京大学885法学综合(刑事诉讼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85法学综合刑事诉讼法12.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1)什么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什么要排除非法证据?(2)我国刑诉法中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体内容有哪些?为什么要区别非法实物证据和非法言词证据?参考答案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85法学综合刑事诉讼法12.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1)什么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什么要排除非法证据?(2)我国刑诉法中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体内容有哪些?为什么要区别非法实物证据和非法言词证据?答:(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被采纳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根据。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早产生于美国。
排除非法证据的理论依据在于:①维护公民的宪法性权利。
排除非法搜查和扣押所取得的证据,是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不受非法搜查、扣押权利的必然结论。
②遏制警察的违法取证行为,督促其严格执法。
这是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首要目标,因为宣告其非法取得的证据为无效,可以消除警察违法搜查和扣押的诱因,达到规范其取证行为的效果。
③维护司法的纯洁性。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恢复和提高了公民对于司法公正的信心,使得刑事司法程序免受污染。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法律基础真题历年录取分数线复试真题
2013年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法律基础真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依据马克思主义法学观,下列关于法起源的表述,正确的是A私有制是法律起源的经济根源B从存在形态看,国家先于法律产生C法起源时就有别于道德、家教等规范D从一般调整到个别调整及法起源的基本规律2.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定的法律B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C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D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3.下列有关法律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A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B从刑事法律角度上看,法律义务就是法律责任C违法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不违法就不担法律责任D过错责任既要承担行为上的责任,也要承担思想上的责任4.下列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A权利和义务都可以放弃B有利的义务都不可以放弃C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D义务可以放弃,权利必有享有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下列关于本条的表述,正确的是()A.该规定属于法律原则B.该规定具有指引作用C.该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则D.该规定意味着我国《合同法》没有溯及力6.罗马法称“法理不理琐碎之事”对此表述正确的是()A.“琐碎之事”不是法律调整的范围B.“凡事皆诉讼”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标志C.法律无法对所有的社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D.法律对自身能够提供解决方案的问题一律加以规制7.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A.立法体系的结构B.立法者的主观意志C.立法机关的设置D.法律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8.法官邓某在审理一起案件过程中,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解释,并据此做出判决。
邓某对法律的解释属于()A.立法解释B.非正式解释C.司法解释D.行政解释9.下列关于民主、法治、人治、德治的表述,正确的是()A.西方“民主”一词源于罗马法B.法治与德治是两种根本对立的治国方略C.依照人治的理论,治理国家不需要法治D.依照传统的德治理论,国家只要通过道德教化治理国家10、下列关于法律实施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律的实施意味着法律的实现B.法律的实施是法律实现的过程性和结果性相结合C.法律的实施是使法从应然状态向实然状态转化的过程D.法律的实施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各环节11、下列情形中,符合我国法律使用原则的是A.某监狱依照法律规定,批准正在服刑的赵某保外就医B.法官钱某为办好案件,多次与原被告双方私下接触C.检察官孙某在办案过程中接到领导的批示,并按批示要求处理案件D.村长李某对一起强奸案进行协调,最终促成双方以赔偿5000元私了12.下列关于守法的表述,正确的是A.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是守法的最高状态B.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不在我国公民守法的范围之内C.公民甲被迫缴纳行政罚款的行为不属于守法范畴D.公民乙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某项立法建议的行为属于守法范畴13.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一个法律条文就是一个法律规则B.一个法律规则只能用一个法律条文表达C.一个法律规则可以通过不同规范性文件的不同条文表达D.法律规则同某些要素必须法律条文表达中予以省略14.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律关系是人与物的关系B.法律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C.法律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D.法律关系是人与社会的关系15.1997年3月14日公布,同年10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该法律关系中的行为模式为“勿为”B.该法律条文所载内容为确定性规定C.1997年3月14日以后发生的故意人案,应该以此条文裁判D.该法律条文中,刑罚的排序意在对故意杀人行为依法优先适用较重刑法16.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有权制定基本法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7.按照宪法的分类,我国现行宪法属于A.钦定宪法B.协定宪法C.成文宪法D.柔性宪法1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权内容的是A.立法权B.防务权C.独立的司法终审权D.货币发行权19.下列法律文件中,属于地方法规的是A.某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物业管理办法》B.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的《人才招聘管理方法》C.某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辐射污染治理条例》D.某省公安厅转发的《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规定》20.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村民委员会向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B.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C.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型组织D.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21、下列关于宪法解释体制,表述正确的是A.社会主义国家一般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解释宪法B.德国创立了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C.日本是最早采用宪法法院进行宪法解释的国家D.美国经由马伯里诉麦迪案确立了专门解释宪法的体制22.根据现行宪法,关于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分配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不劳动者不得食B.各尽所能,按需分配C.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相结合D.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23.下列关于我国检察机关的表述正确的是A.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司法行政机关B.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C.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D.人民检察院有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并领导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职权24.根据我国宪法,兴办各科学展,发展教育事业,应当予以普及的学校类型是A.学前教育B.初等义务教育C.中等义务教育D.高等教育26.根据我国宪法,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C.发改委D.民政部28.下列选项中,属于公民政治权利的是A平等权B人格尊严C言论自由D受教育权29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资源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是A森林B城市土地C滩涂D草原3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资源中,有提议进行宪法修改的主体是A最高人民法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C省人民代表大会D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32.我国的奴隶制五刑为A.笞、杖、徒、流、死B.昏、墨、贼、赎、鞭C.墨、劓、腓、宫、大辟D.折杖、充军、刺配、迁徙、凌迟33.西周时,通过察言观色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审判方式称为A.三刺B.三赦C.五过D.五听34.下列关于《法经》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经》的作者是商鞅B.《法经》将“名例”列为首篇C.《法经》确立的九篇体例为后世法典所继承和发展D.《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成文法典36.汉代律无正条时,可以援引典型判例作为裁断案件的依据,由此形成的法律形式称为 A.律 B.令 C.科 D.比39、下列关于宋代“翻异别推”制度说法正确的是()A.实行“审”与“判”相分离B.农务繁忙季节停止民事诉讼审判C.皇帝特设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理D.犯人翻供且“实碍重罪”时,须交由另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40.元朝在中央设立的最高行政机关为A.尚书省B.中书省C.门下省D.行省二.公共课复习的两个“务必”和两个“坚持”务必要养成多记忆多分析多总结的习惯,务必要坚持以真题为纲的理念。
2013年北京大学885法学综合(宪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3年北京大学885法学综合(宪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85法学综合宪法部分1.论述1982年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2.谈一谈对我国宪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理解?参考答案: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85法学综合宪法部分1.论述1982年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答:1982年宪法在认真总结前几部宪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了较大调整,规定了符合中国实际的公民基本权利体系:(1)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①平等权我国现行宪法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中首先明确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
平等权的含义是:a.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b.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迫遥法外。
c.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不得强制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这一宪法原则既包括司法平等,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又包括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③政治自由我国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a.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北京大学642法学基础考研参考书、历年真题、复试分数线
50 50
180
315
翻 英语 055101 译 日语
60 60 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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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 0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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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深圳研究生院总 分为 340。
口、笔译两专业
文物与博物馆 065100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08 集成电路工程 085209
法律的规范性。法律的概括性。法律的构成要素中以法律规范为主。法律规范的逻辑结 构中包括行为模式、条件假设和法律后果;这是法律的规范性最明显的标志。法律的规范性 决定了它的效率性。
二、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和认可 制定和认可是法律创制的主要方式。法律的国家性。法律的普遍性。 三、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凋整机制 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法律的利导件。法律的利导性取决于: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的规定是双向的。 四、通过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 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的强制力以法定的强制措施和制裁措施为依据。法律 的强制力具有潜在性和间接性。法的程序性。近现代法律只是对法的程序标准加以正当化, 使法律实施的方式更科学、更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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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中国现代文学史(三册)唐弢 人民文学出版社 B5 当代文学概观 张钟 等北京大学出版社 B6 中国文化要略 程裕祯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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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外语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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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340 340 340 340
法律(法学、非法学)
2013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真题
2013北京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宪法学1、论述1982年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2、谈一谈对我国宪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理解?行政法3、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不是行政法的法源,为什么?4、行政诉讼中对“滥用职权”的审查是合理性审查还是合法性审查?为什么?5、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请问这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为什么?民法6、法条分析题: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请谈谈对上述法条的理解。
7、案例分析题:甲7月1日从乙公司花50万购买一辆进口韩国汽车,已付款交货,甲前去车管所上牌,结果因汽车生产厂家在汽车发动机编号少打印4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无法在车管所登记取得行驶证,不能上路行驶。
甲于是向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返还购车款及赔偿相应损失。
但是乙公司坚持让甲再与车管所协调。
没过多久,7月15日,天降大雨,将甲停放在路面上的该汽车严重损坏,价值减损到15万元。
请分析本案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诉讼法8、名次解释,请结合2012年8月3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有关规定解释以下概念:(1)协议管辖;(2)督促程序9、试述民事调解和民事审判的关系?刑法10、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1、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刑事诉讼法12、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013年北京大学经济法学考研真题及答案
2015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育明考研推荐)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参考书宪法: 1.肖蔚云《宪法》(2008版);《宪法学概论》北大出版社2.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二版);《宪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3.魏定仁、甘超英《宪法》4.周叶中《宪法》第二版北大、高教出版社5.胡锦光《宪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人民大学出版社6.王磊《宪法的司法化》、《选择宪法》中国政法出版社7.魏定仁《宪法学》自考版北京大学出版社行政法: 1.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版)2.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第二版刑法: 1.陈兴良《规范刑法学》2.双杨《中国刑法论》(第四版)3.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4.陈兴良《刑法案例教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5.杨春洗,杨敦先郭自力《中国刑法论》(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刑事诉讼法:1.汪建成《刑事诉讼法概论》2.陈光中《刑事诉讼法》(第二版)3.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论》(第2版)4.陈瑞华《刑事诉讼前沿问题研究》人大出版社民法: 1.魏振瀛《民法》(第三版)2.陈华彬《物权法》3.崔建远《合同法》4.刘凯湘《民法总论》北大出版社5.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6.尹田《物权法理论评析与思考》(第二版)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7.梁慧星《民法总论》《物权法》民事诉讼法:1.潘剑锋《民事诉讼法学》(2008版);《民事诉讼原理》北大出版社2.江伟《民事诉讼法》(第三版)3.刘家兴、潘剑锋《民事诉讼法学教程》(第二版)北大出版社08 国际法:《国际法》人大版远程教育系列,白桂梅,朱丽江主编。
法理:《法理学》北大版远程教育系列,周旺生著。
《法理探索》周旺生著经济法《经济法学》北大版,张守文主编(必看)《经济法》杨紫煊,北大高教版第2版,反垄断部分这本书稍好《企业与公司法》北大版,甘培忠著,第四版《财政税收法》,法律出版社,刘剑文主编,第三版《经济法理论的重构》,人民出版社,张守文著《税法基础理论》,北大版,刘剑文,熊伟著《金融法概论》北大版,吴志攀国经:《国际经济法》北大高教版第二版,余劲松,吴志攀主编经济法学(1995-2004)1995年经济法试题一、试述我国预算法中关于财政赤字问题的规定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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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法律基础真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依据马克思主义法学观,下列关于法起源的表述,正确的是A私有制是法律起源的经济根源B从存在形态看,国家先于法律产生C法起源时就有别于道德、家教等规范D从一般调整到个别调整及法起源的基本规律2.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定的法律B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C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D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3.下列有关法律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A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B从刑事法律角度上看,法律义务就是法律责任C违法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不违法就不担法律责任D过错责任既要承担行为上的责任,也要承担思想上的责任4.下列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A权利和义务都可以放弃B有利的义务都不可以放弃C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D义务可以放弃,权利必有享有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下列关于本条的表述,正确的是()A.该规定属于法律原则B.该规定具有指引作用C.该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则D.该规定意味着我国《合同法》没有溯及力6.罗马法称“法理不理琐碎之事”对此表述正确的是()A.“琐碎之事”不是法律调整的范围B.“凡事皆诉讼”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标志C.法律无法对所有的社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D.法律对自身能够提供解决方案的问题一律加以规制7.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A.立法体系的结构B.立法者的主观意志C.立法机关的设置D.法律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8.法官邓某在审理一起案件过程中,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解释,并据此做出判决。
邓某对法律的解释属于()A.立法解释B.非正式解释C.司法解释D.行政解释9.下列关于民主、法治、人治、德治的表述,正确的是()A.西方“民主”一词源于罗马法B.法治与德治是两种根本对立的治国方略C.依照人治的理论,治理国家不需要法治D.依照传统的德治理论,国家只要通过道德教化治理国家10、下列关于法律实施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律的实施意味着法律的实现B.法律的实施是法律实现的过程性和结果性相结合C.法律的实施是使法从应然状态向实然状态转化的过程D.法律的实施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各环节11、下列情形中,符合我国法律使用原则的是A.某监狱依照法律规定,批准正在服刑的赵某保外就医B.法官钱某为办好案件,多次与原被告双方私下接触C.检察官孙某在办案过程中接到领导的批示,并按批示要求处理案件D.村长李某对一起强奸案进行协调,最终促成双方以赔偿5000元私了12.下列关于守法的表述,正确的是A.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是守法的最高状态B.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不在我国公民守法的范围之内C.公民甲被迫缴纳行政罚款的行为不属于守法范畴D.公民乙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某项立法建议的行为属于守法范畴13.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一个法律条文就是一个法律规则B.一个法律规则只能用一个法律条文表达C.一个法律规则可以通过不同规范性文件的不同条文表达D.法律规则同某些要素必须法律条文表达中予以省略14.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律关系是人与物的关系B.法律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C.法律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D.法律关系是人与社会的关系15.1997年3月14日公布,同年10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该法律关系中的行为模式为“勿为”B.该法律条文所载内容为确定性规定C.1997年3月14日以后发生的故意人案,应该以此条文裁判D.该法律条文中,刑罚的排序意在对故意杀人行为依法优先适用较重刑法16.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有权制定基本法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7.按照宪法的分类,我国现行宪法属于A.钦定宪法B.协定宪法C.成文宪法D.柔性宪法1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权内容的是A.立法权B.防务权C.独立的司法终审权D.货币发行权19.下列法律文件中,属于地方法规的是A.某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物业管理办法》B.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的《人才招聘管理方法》C.某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辐射污染治理条例》D.某省公安厅转发的《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规定》20.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村民委员会向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B.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C.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型组织D.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21、下列关于宪法解释体制,表述正确的是A.社会主义国家一般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解释宪法B.德国创立了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C.日本是最早采用宪法法院进行宪法解释的国家D.美国经由马伯里诉麦迪案确立了专门解释宪法的体制22.根据现行宪法,关于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分配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不劳动者不得食B.各尽所能,按需分配C.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相结合D.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23.下列关于我国检察机关的表述正确的是A.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司法行政机关B.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C.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D.人民检察院有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并领导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职权24.根据我国宪法,兴办各科学展,发展教育事业,应当予以普及的学校类型是A.学前教育B.初等义务教育C.中等义务教育D.高等教育26.根据我国宪法,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C.发改委D.民政部28.下列选项中,属于公民政治权利的是A平等权B人格尊严C言论自由D受教育权29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资源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是A森林B城市土地C滩涂D草原3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资源中,有提议进行宪法修改的主体是A最高人民法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C省人民代表大会D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32.我国的奴隶制五刑为A.笞、杖、徒、流、死B.昏、墨、贼、赎、鞭C.墨、劓、腓、宫、大辟D.折杖、充军、刺配、迁徙、凌迟33.西周时,通过察言观色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审判方式称为A.三刺B.三赦C.五过D.五听34.下列关于《法经》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经》的作者是商鞅B.《法经》将“名例”列为首篇C.《法经》确立的九篇体例为后世法典所继承和发展D.《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成文法典36.汉代律无正条时,可以援引典型判例作为裁断案件的依据,由此形成的法律形式称为 A.律 B.令 C.科 D.比39、下列关于宋代“翻异别推”制度说法正确的是()A.实行“审”与“判”相分离B.农务繁忙季节停止民事诉讼审判C.皇帝特设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理D.犯人翻供且“实碍重罪”时,须交由另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40.元朝在中央设立的最高行政机关为A.尚书省B.中书省C.门下省D.行省二.公共课复习的两个“务必”和两个“坚持”务必要养成多记忆多分析多总结的习惯,务必要坚持以真题为纲的理念。
要坚持多看几个版本的真题,要坚持选择那些答案解析全面的参考书。
第一个务必:首先,无论英语还是政治,很多知识点都是需要去记忆的,尤其是政治。
如果能够把基本的知识点记忆牢固,想不得高分都难。
其次,公共课在几年以内基本都是同一批人来出题,即使更换老师,也是循序渐进的;即使是变革性的,那么由于这些年龄比较大的出题人的知识背景等都很相近,所以在出题思路等各个方面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换言之,考试是有规律可循的。
这一点也适合专业课。
再次,多总结,才能够形成自己的一套比较实用的技巧和方法。
别人讲的再好,也是别人的,距离自己能够灵活运用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第二个务必:无论是政治英语,还是专业课,都要坚持做真题。
真题之外的练习题或者模拟题,和真题相比水平差距太大,而且出题没有思路,不适合来练习考研的答题思路。
充其量只适合找答题的感觉和锻炼答题的时间。
第一个坚持:公共课的真题要多选择几个版本的,以四个为佳。
每个老师对真题的理解和分析是不同的,通过对比,我们或许可以形成自己的技巧和方法,正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第二个坚持:真题参考书,我们看什么呢?我们看的是他的解答。
真题我们做过一遍就可以把答案记住,因此,我们看真题,不是看它选哪个答案,而是看为什么要选择那个答案。
不是去想这个题应该选择什么,而是去想出题人想让你选择哪个,或者说,出题人其他三个选项设置的陷阱在哪里。
这些才是我们在复习真题,看真题的时候应该做的。
三高分学员政治经验分享一、自我介绍男,11年毕业于某普通二本院校,理工科计算机专业学生,不讨厌文科的东西,很尊重文科的朋友。
工作满一年后辞职考研,2014年考研政治89分(客观49+主观40)。
二、复习经历备注:文中所涉及书名、人名仅与本人复习经历有关,并不完全代表个人观点。
准备阶段时间:4月至9月任务:只要复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因为这两门科目相对难度较大,特别是一些基础性的知识点需要在这个阶段消化,为接下来的复习打好基础。
时间:9月上旬考试大纲出版后的一两天(政治大多数人都是从这个点才开始复习)。
任务:清楚考研政治究竟考什么,怎么考即考试涉及哪些科目,各科目所占比重及相应考试形式。
用书:考试大纲+大纲解析(红宝书)。
具体经历:1)考试大纲出版后第一时间我购买了考试大纲和大纲解析(红宝书),恰逢辅导机构到学校解读新大纲,我花了两个小时去听了一堂考研政治导论课。
(1)清楚了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主要包括考试涉及科目、各科目所占比重及相应考查形式(如形策只考客观题,当代只考主观题)以及各科目命题的大致题号。
(2)重点标记了新大纲的变化情况(往往大纲变化的地方会是命题的重点)。
(3)对政治的考查目标、命题趋势及重点热点有了一定的了解。
2)教育部考试中心不会公布新大纲所做变化,要想做到精确掌握新大纲变化情况,必须亲自动手找,于是我从网上又下载了份变化的总结,前后做了对比,还真有遗漏的地方。
3)另外,现在网络发达,身边谁都有考过研的师兄师姐,有要好好利用这些资源,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2.第一轮时间:9月上旬到10月上旬任务:对政治考点有个宏观的把握。
用书:考试大纲+大纲解析(红宝书)具体经历:备注:关于上辅导班,对于我们的复习是否会有帮助,我想这个因人而异,有利有弊,有朋友因上辅导班考高分,有朋友远离辅导班比上辅导班的朋友考的还好,我认为关键还是自己的学习基础和学习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