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合集下载

2019年度海南地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开发申报指南

2019年度海南地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开发申报指南

2019年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2019年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集聚支持南繁科技、深海科技、航天科技“陆海空”三大领域和医药与健康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

一、申报条件项目及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三)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研究内容、成果提交的时限、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等主要内容,并经法人单位盖章。

(四)项目产业化生产及应用地点应在海南省内。

(五)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六)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七)已获海南省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的项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再申报本专项。

(八)企业单位当年申报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省级科技计划研发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违反规定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九)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省级科技计划研发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验收前不得继续申报项目;(十)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申报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省级科技计划研发类项目不能超过1项,违反规定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十一)企业单位(含合作单位)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补助经费,并出具承诺函;(十二)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申报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当年申报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省级科技计划研发类项目一般不得超过2项,违反规定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十三)项目实施需要试验和示范基地的,需提供自有产权或租赁、合作的科研基地的证明材料,包括产权证、租赁合同、合作协议及土地的红线图等。

2020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

2020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

2020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及《科技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加快海南科技创新开放发展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科技资源,扩大科技开放合作,推动科技“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发展,加强引进集成创新,促进创新资源集聚,提升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特征集一批2020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

一、申报条件项目及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含在海南省注册的外资企业、外资研发机构),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中央驻琼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合作单位:与国(境)外合作申报项目合作方为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国内(省外)合作项目合作方为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及省级以上(含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

不支持仅与省内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国内科技合作、引进国外及港澳台技术或资源的项目,合作单位及合作方负责人须在所研究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人才、科研条件优势。

对外技术转移方面的项目,合作单位要具备在有关国家开展合作的基本条件,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具有优势。

(四)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与合作方具有科技合作基础,针对所申报的项目签订科技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研究内容、分工、各方投入、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知识产权归属等主要内容,并经法人单位盖章、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须注明签字双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及联络方式等具体信息;国际合作项目外方单位无法盖章的,以外方机构或项目负责人签字为准,并提供其所在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

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引言二、申报范围本次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研究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现代农业与农村发展等。

三、申报条件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具备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院所的工作经历;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必须在海南省具备稳定的科研工作单位;3.申报单位必须是海南省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并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和研发能力;4.项目计划应当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相关政策与规定。

四、申报资料的准备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的研究目标、技术路线、研究方案、预期成果和实施计划等;2.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的简历;3.申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件;4.项目研究预算及经费使用计划;5.相关技术报告、合作协议、研究成果等支撑材料。

五、评审与资助标准1.项目评审:采取网上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由专家对项目的科学性、研究意义、创新性等进行评审;2.资助标准:根据项目的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和经费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据此确定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0%。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1.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报的研究方案和实施计划进行科学研究,并保证项目的进度和质量;2.项目管理:申报单位需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机制,定期组织项目的评审、验收和汇报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七、申报流程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海南省科技厅的官方网站,提交申报资料;2.结题报告:项目完成后,申报单位需按照要求撰写项目的结题报告,并提交给海南省科技厅;3.结题验收: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结题,发放结题证书和奖励资金。

八、常见问题1.项目是否可以分阶段申报?可以,申报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项目分阶段进行申报;2.项目是否可以联合申报?可以,申报单位可以联合其他单位或高校共同申报项目;3.项目的资助范围有哪些?资助范围包括项目的研究经费、人员支持费、设备购置费等;4.项目完成后是否需要公开成果?是的,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公开,并提交给科技厅备案。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省重点研发“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省重点研发“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省重点研发“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6.21•【字号】•【施行日期】202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省重点研发“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8号)和《海南省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实施方案》(琼科〔2021〕110号),省科技厅聚焦支柱产业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公开征集技术攻关类和成果转化类“揭榜挂帅”项目需求。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需求领域参照《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2版)》(/xxgk/xxgkzl/xxgkml/202201/t20220128_3135998. html)相关支持技术领域,提出“卡脖子”核心技术、基础共性技术等重大技术需求。

(一)高新技术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石油化工新材料、海洋装备技术及资源勘探、航天科技、清洁能源、“智慧海南”支撑技术、现代服务业等。

(二)现代农业领域,南繁种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高端食品加工等。

(三)社会发展领域,现代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旅游业支撑技术、人口健康、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社会治理和城市建设等。

二、征集方式省科技厅设立“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库,常年面向省委省政府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市县政府、重点园区、省内企业,征集技术攻关类项目需求,请省政府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市县政府、重点园区等积极向我厅报送项目需求,并发动本行业本地区相关企业报送企业需求;同时,面向省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常年征集在海南转化落地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需求。

三、工作程序(一)需求征集。

“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征集原则上需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新系统(http://202.100.247.126/egrantweb/)需求征集模块下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1.07.14•【字号】琼科〔2021〕171号•【施行日期】2021.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科技工作计划安排,按照省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一)构建自由贸易港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要,聚焦数字经济、石油化工新材料、现代生物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南繁、深海、航天三大未来产业,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高端食品加工三大优势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智慧海南发展需求,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提升产业化水平,增强海南的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二)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面向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加大人口健康、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的力度,为支撑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提供技术支撑。

(三)本项目库不含软科学和国际合作方向项目。

二、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化和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常年开放接受在线申报。

为保持“十四五”期间科技计划实施及科技资源配置的连续性,此次发布的申报指南有效期至“十四五”末。

省科技厅将结合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应急任务,适时另行发布集中申报通知。

2022年是启用项目库申报指南的第一年,请各相关申报单位尽快组织申报。

原则上省科技厅将在每年3月份和9月份组织项目评审立项工作。

2022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 申报指南

2022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  申报指南

2022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申报指南(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进展方向)申报指南海南省重点研发方案是我省科技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方案依据我省经济和社会进展需求及科技进展优先领域和重点方向,面对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企业的科研优势,加强行业、区域的协同创新,为我省经济和社会进展供应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中央在琼企事业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财务状况良好,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等匹配条件。

(三)鼓舞企业牵头或产学研联合申报。

立项的项目中,企业牵头或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占比不低于40%。

高新技术方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鼓舞产学研联合申报。

由企业牵头申报的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本事域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应与高新技术企业或本事域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联合申报。

正式申报时,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职责、讨论内容、成果提交的时限、经费的来源及安排方式等主要内容,并经法人单位盖章。

(四)项目产业化示范及应用地点应在海南省内。

五)项目组成员、担当单位和参加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六)企业单位当年申报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省级科技方案研发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违反规定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七)企业单位(含合作单位)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补助经费,并出具承诺函。

(八)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重点研发方案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省级科技方案项目不受限项限制。

(九)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识本事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进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力量。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20)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20)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20)发文日期:2020年05月19日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科技工作计划安排,按省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2020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

二、在线申报(一)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略)网上填报。

申报流程为:1.注册帐号。

首次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

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

(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2.在线填写。

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3.在线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4.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申报书(正式版申报书应有水印号),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按有关要求提交。

(二)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必须出具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

三、注意事项(一)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019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及《海南省“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科技资源,扩大科技开放合作,推动科技“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发展,加强引进集成创新,促进创新资源集聚,提升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特征集一批2019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

一、申报条件项目及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中央驻琼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合作方为国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国内(省外)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单位。

(二)项目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国内科技合作、引进国外技术或资源的项目,合作单位及合作方负责人须在所研究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人才、科研条件优势。

对外技术转移方面的项目,合作单位要具备在有关国家开展合作的基本条件,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具有优势。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与合作方具有科技合作基础,针对所申报的项目签订科技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研究内容、分工、各方投入、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知识产权归属等主要内容,并经法人单位盖章、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须注明签字双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及联络方式等具体信息;国际合作项目外方单位无法盖章的,以外方机构或项目负责人签字为准,并提供其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合作协议须为联合申报项目协议,协议有效期涵盖申请项目执行期。

(四)国内科技合作、引进国外技术或资源方面的项目,项目产业化生产及应用地点应在海南省内;对外技术转移方面的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在国外。

(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工作关系在本省的在职人员。

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拥有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省重点研发“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第一批)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省重点研发“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第一批)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省重点研发“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5.05•【字号】琼科〔2022〕98号•【施行日期】2022.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省重点研发“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有关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推动解决海南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根据《海南省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在向社会公开征集的基础上遴选了一批“揭榜挂帅”科技项目需求,现将榜单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详见附件《2022年省重点研发“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第一批)》。

二、揭榜流程(一)有意向的揭榜方应结合张榜项目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在榜单发布后主动与发榜方对接洽谈(发榜方联系方式请与省科技厅对口业务处室对接获取),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达成共识;发榜方、揭榜方按有关规定签订技术合同,并共同制定发榜项目的实施方案(按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格式填写)。

(二)达成合作的项目须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新系统入口(http://202.100.247.126/egrantweb/)网上填报,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技术合同等相关附件。

申报流程为:1.注册帐号。

揭榜方首次申报省级科技项目,需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

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

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

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

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方向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则(琼科〔2018〕10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方向项目(简称软科学项目)管理,提高软科学项目研究水平,根据《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等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软科学项目是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省科技创新发展的决策、组织和管理等问题,开展综合性的研究活动。

第三条软科学项目支持的范围主要包括事关我省科技创新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体制改革、法规规章、科学普及等。

第四条软科学项目分为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一)重要项目:重点支持省委、省政府对重大科技创新工作部署的专项研究。

(二)一般项目:主要支持对我省科技创新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战略、科技规划、科技政策、科技体制改革、科技法规和规章、科学普及等方面的研究。

—3 —第五条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简称省科技厅)是软科学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指南编制和项目申报第六条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科技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在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年度申报指南》,明确重点支持方向、资助额度、支持范围等。

第七条软科学项目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征集项目。

一般项目采用定期发布申报指南方式公开征集项目;重要项目可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发布指南征集项目或定向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征集项目。

第八条软科学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一般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1.应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软科学研究基础的中央在琼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其他单位;2.在本领域具有省内较高的软科学研究水平,有较强的科研人才队伍,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3.运行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科研操守和信誉;4.项目参与单位应具有从事本领域软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第一批)项目和经费安排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第一批)项目和经费安排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第一批)项目和经费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1.09.08•【字号】•【施行日期】2021.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第一批)项目和经费安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2021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根据《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按照公开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征求相关厅局意见、行政决策等程序,决定在高新技术、现代农业和社会发展方向支持项目198个,安排经费9209万元(详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承担单位切实履行好项目法人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为项目立项下达时间;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立项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与省科技厅签订项目任务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承担单位需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项目任务书,在线提交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核后,下载打印任务书,于10个工作日内将签章齐全的纸质项目任务书一式四份报送省科技厅。

四、联系电话高新技术: 65323068;现代农业: 65342626;社会发展: 66290357;附件: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第一批)项目和经费安排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9月8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省重点研发科技特派员项目立项项目和经费安排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省重点研发科技特派员项目立项项目和经费安排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省重点研发科技特派员项目立项项目和经费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9.03•【字号】•【施行日期】2024.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省重点研发科技特派员项目立项项目和经费安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8号)、《海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试点实施方案》、《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细则》(琼科规〔2022〕29号)等有关规定,经公开申报、试点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论证、行政决策、公示等程序,决定支持2024年省重点研发科技特派员项目57个,安排省财政经费1710万元(详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试点单位(项目推荐单位)按照不低于省财政经费50%予以配套,且需在本通知下达后30日内,将试点单位财政配套资金足额拨付给各项目承担单位,拨付凭证上传到任务书附件。

二、请各承担单位切实履行好项目法人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8号)以及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起始时间为项目立项下达时间;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立项文件下达一个月内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egrantweb/)填写项目任务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送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项目。

多家单位联合实施的项目,项目牵头承担单位要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作为项目任务书的附件一并提交。

四、项目过程管理按《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实施细则》(琼科规﹝2022﹞30号)执行。

五、项目执行到期后,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实施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通过系统提交绩效验收评价申请材料。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1.08.27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8.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申报2022年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现将《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

如有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研发类和公共平台服务类重点(重大)项目,请在报送省发改委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邮箱:******************.cn)。

我厅将积极推动项目建设。

附件: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8月27日。

海南省重点项目的申报条件和标准(完整版)

海南省重点项目的申报条件和标准(完整版)

附件1:海南省重点项目的申报条件和标准为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管理,做好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明确重点项目的申报条件和标准,制定本标准。

一、重点项目的分类重点项目按建设阶段分为竣工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和预备项目。

(一)竣工项目是指上年度或之前已开工建设且当年内建成竣工投产的项目;(二)续建项目是指上年度或之前已开工建设,但预计当年内不能建成竣工投产的项目;(三)新开工项目是指当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四)预备项目是指正在进行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年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的范围(一)交通、能源、通信、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二)新型工业、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和科技产业园区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项目;(三)海洋资源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商贸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基地、土地成片开发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四)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大型购物中心、商业特色街区和旅游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等方面的重大项目;(五)农林水利、新农村建设、重点小城镇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社会福利设施等涉及改善民生的重大项目;(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涉及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七)利用中央投资的重大项目或打捆项目;(八)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它项目。

三、重点项目的条件和标准(一)重点项目的条件1、符合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方向;2、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要求;3、已经组建项目法人并确定建设规模和规划选址;4、建设资金和资金来源基本落实,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5、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前期工作,具备年内开工的条件;或已列入前期工作计划,并争取年内办理完成各项前期工作手续。

(二)重点项目的标准序号行业分类单个项目规模要求打捆项目规模要求1 交通基础设施公路投资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等级公路及公路桥梁,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客运站建设项目县乡公路、农村公路等项目序号行业分类单个项目规模要求打捆项目规模要求1交通基础设施铁路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铁路项目——机场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的机场扩建或6亿元及以上的机场新建项目——港口2万吨级及以上的集装箱码头,2万吨级及以上的件杂、多用途泊位码头,3万吨级及以上散货、原油码头,3000吨级及以上的客运码头,国家中心渔港,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邮轮和游艇码头及航运枢纽项目——航道工程沿海3万吨级及以上、内河1千吨级及以上的航道工程——2 能源基础设施火电3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电厂项目,15万千瓦及以上的天然气发电项目——核电核电站项目及其他投资超过10亿元的核能项目——水电总装机5万千瓦及以上的项目(包括抽水蓄能项目)——生物质能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生物质能应用与发电项目——太阳能总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的太阳能利用项目——新能源总装机在4.8万千瓦及以上的风电场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及以上的太阳能、海洋能、地热能、可燃冰等新能源项目——序号行业分类单个项目规模要求打捆项目规模要求能源储备100万吨及以上的原油储备、成品油储备项目,50万吨LNG及7亿立方米天然气仓储项目——电网220千伏以上或投资额度1亿元及以上的电网新建或改造项目——天然气供应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或供气在1万户以上的城市燃气工程和配套的管道工程——3 通信基础设施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通信、邮政项目——4 水利基础设施库容量约1亿立方米及以上的新建蓄水工程或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水利设施项目——5 市政基础设施总长3公里及以上的城市、旅游区和开发区交通干道,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桥梁,日供水10万吨及以上的供水工程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6 新型工业资源开采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但对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具有导向性意义的开发项目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工业制造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天然气化工、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及配件、修造船、游艇、房车、水上飞机、潜水设备、高尔夫用具等制造项目——序号行业分类单个项目规模要求打捆项目规模要求工业加工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特色旅游食品、旅游服装、旅游工艺品、农产品加工、矿产品加工等项目;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烟草、纺织、橡胶、塑料、金属、建材制品、金属冶炼及压延、废弃资源回收等加工项目——工业园区设施建设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7 高新技术高科技产业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电子信息、光伏产业、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航空航天、生物与新医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项目——科技园区设施建设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科技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8 现代农业农业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农村沼气工程项目林业——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海防林恢复和建设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渔业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远洋捕捞等项目——畜牧业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肉类加工、奶制品加工、饲料加工等项目——序号行业分类单个项目规模要求打捆项目规模要求9 现代服务业旅游景点景区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项目——旅游服务设施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会展中心、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打捆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游客到访中心、游客咨询服务点、旅游标识系统等设施现代物流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大型购物中心、高档次商务中心、专业商品市场、特色商业街区、创意产品交易中心、出口加工基地、商贸物流中心等项目——10 社会事业医疗卫生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卫生服务机构项目打捆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文体广电1500座以上的影剧院、游泳馆、体育馆;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博物馆、文化艺术馆、科技馆、金融中心、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项目——教育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院校的新建或扩建项目打捆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教育工程福利设施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托老院、福利院的新建或扩建项目打捆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农村敬老院、社区基础设施及殡葬设施建设11 生态环保生态建设——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序号行业分类单个项目规模要求打捆项目规模要求环境保护日处理污水5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日处理垃圾500吨以上的垃圾处理项目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四、重点项目的申报程序(一)申报起止时间:每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2021-2022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

2021-2022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

2021-2022年海南省重点研发方案科技合作方向工程申报指南2021-2022年海南省重点研发方案科技合作方向工程申报指南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省创新驱动开展战略施行方案》》《《科技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加快海南科技创新开放开展施行方案》》,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扩大科技开放合作,推动科技“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开展,加强引进集成创新,促进创新资源集聚,提升我省经济社会开展的科技支撑才能,特征集一批2021-2022年海南省重点研发方案科技合作方向工程。

一、支持方向省重点研发方案科技合作方向工程重点支持围绕数字经济、石油化工新材料、生命与安康、南繁科技、深海科技、航天科技、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高端食品加工、热带高效农业等海南省科技创新需求重点领域,结合开展前沿理论、科学技术方法、合作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国际科技合作工程。

1、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严密结合海南自贸区〔港〕建立需求的企业牵头或产学研结合申报的工程。

鼓励科技型企业或本领域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牵头申报,或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工程,应与科技型企业或本领域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结合申报。

2、优先支持依托我省结合实验室、结合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施行的结合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工程,参与国际大科学方案、国际大科学工程的培育工程;优先支持依托我省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国际科技合作工程。

3、“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工程。

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合作开展科技交流、结合研究、技术转移工程。

优先支持申报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熟技术,通过合作实现对外技术转移转化的工程。

二、申报条件工程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工程负责人和工程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工程申报单位应为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含在海南省注册的外资企业、外资研发机构〕或者中央驻琼企事业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是我省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计划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及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和重点方向,面向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科技合作、软科学研究等领域,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企业的科研优势,加强行业、区域的协同创新,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一、申报条件项目及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企业或事业单位,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或者中央在琼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三)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研究内容、成果提交的时限、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等主要内容,并经法人单位盖章。

(四)项目产业化生产及应用地点应在海南省内。

(五)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六)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七)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放宽至3项,项目负责人不放宽)或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结题或验收之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八)已获省级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再申报本专项。

(九)企业单位申报的,自筹经费应不低于申报经费。

(十)对中西部市县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和倾斜支持。

科技合作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1)合作方为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国内著名高校、大院大所等科技创新单位。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具有科技合作基础,已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并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规定。

(2)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申请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拥有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从事相关研究3年以上。

(3)企业申请项目负责人具有申报领域的相关研发能力和经验,主持或参与相关科研项目,并拥有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从事相关研究3年以上。

二、实施年限应用研究类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软科学研究类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三、资助强度项目经费以单位自筹为主,省科技厅将择优安排部分引导经费。

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为25-50万元(含50万元),重点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为50-100万元(含100万元);软科学研究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为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

四、资助方式省重点研发计划资助方式为无偿资助。

科技合作项目经费分年度拨付,其余项目一次性拨付。

五、支持方向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分为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科技合作和软科学研究五个方向。

(一)高新技术1.信息与现代服务业关键技术软件。

积极发展面向旅游、新型工业、现代农业、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行业的应用软件;研发网络通信、信息安全、汽车电子、数字医疗、智能交通等嵌入式软件。

网络与通信技术。

积极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下一代互联网关键技术、互联网产业核心技术、三网融合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

研发宽带、无线、智能网络技术,智能化终端和数字家庭设备技术,可信的网络管理体系技术,多媒体、云计算的多种新业务应用技术;研究基于海域环境、通信节点、网络构成与信号载体的海洋通信技术。

物联网技术与应用。

积极开展物联网技术的应用研究。

研发基于多种传感信息的智能化信息处理技术;发展低成本的传感器网络和实时信息处理系统,提供使用更方便、功能更强大的信息服务平台和网络应用环境;研究面向公共安全、现代物流、热带农业、智能交通等特定行业的传感器网络节点、软件或应用系统。

现代服务业共性支撑技术与系统。

研发现代旅游、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现代金融、现代会展、数字媒体和交通运输等现代服务业需要的高可信网络服务支撑平台、云计算平台和大数据技术。

发展软件系统集成关键技术及整体解决方案,研究数据采集标准化、金融信息安全、信用评估标准等金融服务技术;研究关键基础数据共享、实物数字化等数字旅游技术;研究工作流软件、信息交换与共享等电子政务技术;研究智能物流、智能化运输系统、供应链管理等现代物流技术。

文化创意关键技术。

积极开展以海南本土文化、民间传说、旅游景区为主要元素的动画作品和网络游戏的制作;研发具有海南特色的服装服饰产品定制、创意产品快速成型等非媒体创意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网络环境下互动数字媒体、音视频产品创意支撑系统、数字化展览展示等数字媒体共性关键技术,支撑影视文化、会展经济产业的发展;构建海南创意产业的公共知识服务平台,促进动漫、网络游戏、产品设计、文化设计、出版等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2.新材料和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技术高性能非金属材料。

利用石英砂、锆英石等海南优势资源,开展特种玻璃、新型绿色节能建筑材料及高性能陶瓷的研究与开发;研发节能与环保的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抗盐雾腐蚀材料。

高分子材料。

研发特种合成橡胶材料、橡胶基复合新材料;开展非织造材料、超滤膜、多孔高分子材料等新型高分子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研究;开展以二氧化碳、烯烃、芳烃等为原料的高分子材料制备及改性技术研究。

生物材料。

开展天然纤维、天然蛋白质和天然多糖类等生物材料及生物活性陶瓷的无机生物材料的应用技术研究;开展生物纤维膜、生物膜、生物可降解包装膜等膜制备及应用技术研究。

催化剂材料。

开展油气化工产业链上的新型催化剂研究。

研究高效分子筛催化剂、以椰壳活性炭为载体的各类催化剂制备技术;研究以合成气为原料合成丙稀等低炭烯烃化工原料的新型催化剂,以烯烃、芳烃为原料制备高分子材料的新型催化剂。

太阳能。

发展高效、低成本晶体硅、硅基薄膜太阳能光伏电池。

研究与建筑相结合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器建筑模块等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以及太阳能光催化和太阳能照明技术。

生物质能。

开展甘蔗、木薯等非粮能源植物新品种选育及改良、乙醇转化及糖醇结合生产燃料乙醇、农林废弃物及纤维素乙醇等技术研究;开展生物柴油制备技术研究;研究开发大中型沼气综合开发配套技术。

(二)现代农业1.种植业开展选择育种、分子标记辅助育种、良种扩繁等技术的研究;研究种苗规模化繁育、综合处理、质量检测和种质资源检测等关键技术;培育和改良热带经济作物、热带水果、冬季瓜菜、热带花卉新品种及关键技术研究、引进和集成应用。

开展热带作物、瓜菜、水果、花卉的精准施肥技术与地力修复、高效设施化栽培、无土栽培、工厂化生产、自动化控制设施和技术以及农机装备、设施农业、数字农业及精准农业等技术的引进和集成应用。

开展热带农作物病虫草害监测、防控、昆虫天敌资源挖掘与应用等技术研究、引进和集成应用;开展海南热带生物资源安全预警和外来有害生物形态模式识别及分子标记技术研究;开展农作物种植重大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的引进和集成应用;建设农业科技集成示范园。

2.畜禽业开展选择育种、杂交育种、分子标记辅助育种、精子冷冻、良种扩繁等技术的研究;开展种苗规模化繁育、综合处理、质量检测等关键技术研究;提纯复壮文昌鸡、黑山羊、海南黄牛等海南特色畜禽新品种。

开展畜禽规模化养殖、自动化控制设施等技术研究、引进和集成应用。

开展畜禽主要疫病新型诊断技术、动物严重传染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快速诊断技术及动物疫病预警技术、检验检测方法及综合防控技术的研发;开展海南热带动物资源安全预警和外来有害生物形态模式识别及分子标记技术研究、引进和集成应用。

3.水产业开展选择育种、分子标记辅助育种、良种扩繁等技术的研究;开展种苗规模化繁育、综合处理、质量检测和种质资源检测等关键技术研究;提纯复壮罗非鱼等淡水鱼新品种。

开展海水养殖新品种、优良品种培育技术、离岸海洋养殖产业开发技术、海洋水产品贮藏、运输及加工技术,海洋渔业设施制造与修理技术以及环境友好型捕捞装备及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

开展优质、特色水产规模化与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和质量控制技术的研究、引进和集成应用。

开展海水养殖动物新型诊断技术,检验检测方法及综合防控技术的研发,开展海南水产资源安全预警和外来有害生物形态模式识别及分子标记技术研究、引进和集成应用。

4.农副产品加工业。

开展海南主要特色农副产品和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展农产品加工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农产品分级及包装、农产品品质管理和安全控制、功能食品加工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展食品及农产品质量的安全追溯与评价、检验检测、全程质量控制等技术研究;开展热带农副产品和水产品的保鲜、储运、物流配送、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在线快速检测等关键技术研究、引进和集成应用。

(三)社会发展1.人口健康临床诊治及医疗保健技术研究。

围绕重大疾病、多发病、热带地方病开展预防、诊断、临床诊治技术研究;开展新型医用材料与医疗器械的研发;开展海南百岁老人流行病学调查和长寿机制研究;开展海南省人体生物标本库的建立及临床应用;支持移动数据平台建设。

支持中医特色诊疗保健方法、技术研究,老中医学术思想及临床经验传承等的整理、入库、继承和改进研究。

南药黎药关键技术研究及新药、新产品研发。

择优支持省科技厅认定的海南省南药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中药资源的挖掘与创新利用研究;珍稀濒危中药资源的替代品研究;中药材异地引种、野生资源人工驯化研究;特色南药的种植关键技术和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种质资源圃的建设;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操作规程(SOP)制定;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推广与示范基地建设。

南药药效物质基础及其作用机制的系统研究;标准提取物制备及天然产物化学信息库建设;质量标准研究;针对重大疾病、现代疑难病等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临床前研究;支持海南民间特色验方以及疗效确切、临床基础较好的医院制剂的研发;支持中药新药研发及已上市品种的二次研发;支持以海南地方特色药用植物为原料或主要成分相关新产品的研发。

新药创制技术研究。

围绕重大疾病和常见病,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进入临床前研究阶段的创新品种开展“候选新药研究”;针对具有较高临床应用前景、国内暂无产业化的药物大品种,开展“国外上市药物大品种国产化研究”。

2.资源环境与节能减排支持湿地、土壤、流域、海岸带、重要港湾的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研究;濒危动植物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污水、废气、废弃物处理关键技术研究;绿色节能、低碳建筑技术研究;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

3.公共安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关键技术及检测设备研究开发;开展社会安全防范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支持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开展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等技术研究,开展公共消防关键技术攻关及重点产品研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