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就业、创新和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我们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具体措施包括增加中小企业贷款额度,降低利率,推出税收优惠政策,提供创新创业基金等。
这些措施将帮助中小企业减轻财务压力,促进其持续发展和创新。
意见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中小企业往往面临金融支持不足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包括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增加风险投资、信贷担保等金融服务。
还应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培训,提高其融资申请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
意见三:优化创业环境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我们应该优化创业环境。
具体措施包括简化中小企业注册和注销手续,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宣传和培训,提供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搭建创业孵化平台,提供场地和资源支持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降低创业门槛,鼓励更多的人投身于创业实践,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
意见四:加强创新能力培育创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为了加强创新能力培育,我们应该制定相应政策,加强科技创新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还应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权服务,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更好的保障。
意见五:加强中小企业合作交流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对于推动集群发展和提升整体竞争力非常重要。
为了加强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我们应该加大对中小企业合作项目的支持,鼓励企业间开展技术合作、产品合作和市场合作。
还应该鼓励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会、高峰论坛等活动,扩大其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中小企业作为经济的重要力量,其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新能力培育以及加强中小企业合作交流,我们可以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第一章引言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就业、创新和经济活力的贡献不可忽视。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其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本意见。
第二章加强政策支持1.完善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体系,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减税降费,降低中小企业的税负压力,提高其盈利能力。
3.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机制,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和低成本的融资服务。
第三章优化营商环境1.简化中小企业开办手续,提高注册便捷性。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中小企业创新提供良好环境。
3.改善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便利度。
第四章培育创新能力1.加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和培训。
2.鼓励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创新项目。
3.加大对中小企业研发投入的资金支持。
第五章拓宽市场渠道1.加大对中小企业产品推广的支持力度。
2.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拓展海外市场。
3.加强农村市场建设,为中小企业打造稳定的销售渠道。
第六章加强人才培养1.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提供优质的培训资源。
2.创造良好的人才引进和留用机制,吸引高水平人才加入中小企业。
3.鼓励中小企业与教育机构合作,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
第七章加强监督管理1.健全中小企业发展评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2.设立监测机构,及时了解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3.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和规范经营行为。
附件:________1.涉及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2.中小企业发展统计数据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1.中小企业:________根据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分为中小企业范畴的企业。
2.融资机制:________包括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多种形式的资金筹集途径。
3.行政审批流程:________指企业在进行各项行政审批时需遵循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府函[2010]16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川府函[2010]162号2010年8月6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既是关系我省民生就业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长期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当前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紧迫任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川府发〔2009〕11号)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我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一)财政支持。
整合现有资金,建立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逐步扩大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市场开拓、人才培训、节能减排、扩大就业以及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
省以下各级政府要结合本级财力水平和实际情况,优化资金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现有支持企业发展的其他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原则上不低于50%。
(二)税收优惠。
切实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经济发展和就业创业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应该采取以下几项措施:1. 政策支持政府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包括采取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融资成本等方式,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政府还应当建立健全的扶持机制,例如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等支持服务。
2. 创新创业氛围鼓励创新创业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政府可以通过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并提供创新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激发创业者的创新潜能。
还可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
3. 培育企业家精神中小企业的发展往往离不开优秀的企业家。
政府可以通过开展创业者培训、举办创业大赛等方式,培养和激励更多的优秀创业者。
还可以加强对企业家的引导和指导,帮助他们在创业过程中解决问题,提高企业家的管理和经营水平。
4. 加强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融资难题。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贷款和融资渠道。
也可以引入风险投资,为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支持,推动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5. 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政府应当加大改革力度,推动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环节,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还应当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恶意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通过政策支持、创新创业培育、金融支持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可以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推动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佛山市关于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佛山市关于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的重要力量,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支持和激励中小企业的发展,佛山市制定了一系列的指导意见,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条件。
以下是关于佛山市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一、政策支持在政策上,佛山市将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体系。
这包括减免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对创新和高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等。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培训和咨询服务,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支持,帮助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
二、金融服务在金融服务方面,佛山市将积极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
同时,政府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担保支持,降低担保费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此外,还将完善金融市场的规则和机制,打造更加稳定和透明的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多元化。
三、市场拓展为了帮助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佛山市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市场推广力度。
政府将组织和参与国内外的经贸交流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展示自身产品和服务的机会。
同时,政府还将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基地,为中小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和生产基地,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经营成本。
四、科技创新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是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为了提升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佛山市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政府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科研经费和技术服务投入,支持中小企业申请专利和技术封闭,鼓励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加强创新资源的共享和交流。
五、人才引进为了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人才短缺问题,佛山市将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技术人才。
政府将提供优厚的待遇和发展机会,吸引人才来佛山市创业和工作。
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对中小企业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的支持,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佛山市关于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为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07•【字号】深府[2013]56号•【施行日期】2013.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3〕5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3年6月7日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切实营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中小微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小微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加快做大做强,为我市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夯实基础、提供动力,特提出以下措施。
一、促进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一)提升产业层次。
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大力支持优势传统产业中小微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手段向高端化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重点支持传统产业的中小微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推动中小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对转型升级涉及的备案、结转手续、设备检验等提供便利。
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能中小微企业。
(市经贸信息委、财政委、深圳海关)(二)提高发展质量。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工艺改进、检测检验、认证认可、技术攻关的扶持,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打造知名品牌。
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实施管理咨询项目和信息化应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探索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新模式,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诚信奖惩机制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对高信用中小企业给予高级别通关待遇等奖励。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4.13•【字号】鄂政办发〔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3日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及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全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措施:一、加大资金支持。
设立纾困资金。
鼓励市县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对相关中小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补贴,并给予房屋租金、水电费减免等支持。
省级财政根据各地援企稳企纾困政策落实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市(州)和县域激励性转移支付中给予奖补支持。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扩大信贷规模。
2022年,安排5000亿元以上专项信贷资金,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安排支小再贷款额度不低于200亿元,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支小再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安排不少于100亿元再贴现资金,专项支持商业银行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融资。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首次贷款拓展三年专项行动,累计新增个体工商户有贷款余额户数30万户,力争全省拓展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40万户,累计发放首次贷款超过4000亿元,新增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1000亿元以上。
浅谈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银行中小企业业务发展方向和措施
浅谈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引言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创新的源泉和就业的主渠道。
银行作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职责。
为了实现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本文将从银行中小企业业务发展方向和措施两个角度进行论述。
银行中小企业业务发展方向加强金融服务银行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加强金融服务。
中小企业需要资金支持,银行可以通过信贷、贷款、保证金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此外,银行也可以通过开展财务管理、投资咨询、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实现稳定发展。
优化信贷政策银行在制定信贷政策时需要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为了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银行可以通过优化信贷政策,降低借款门槛、降低利率、提高贷款期限等方式来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提高金融创新能力银行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具备一定的金融创新能力。
银行可以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开展股权融资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快速发展。
银行中小企业支持措施提供灵活的信贷产品银行提供灵活的信贷产品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银行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不同类型、不同期限、不同形式的贷款产品。
同时,银行应该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还款能力,灵活的还款期限和贷款方式,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提供风险管理咨询服务银行可以通过提供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帮助中小企业降低经营风险。
银行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明确风险分布情况,分析风险原因,提高中小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
开展投融资服务银行可以通过开展投融资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项目融资、并购融资等服务。
银行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不同类型的融资方式,为中小企业实现快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结论银行作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职责。
为了实现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加强金融服务、优化信贷政策、提高金融创新能力、提供灵活的信贷产品、提供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开展投融资服务等。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1.21•【字号】浙政发[2002]6号•【施行日期】2002.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政发[2002]6号)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中小企业发展迅猛,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增强经济活力,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省中小企业总体素质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仍较突出,不利于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为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优化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继续推进结构调整(一)不断优化中小企业产业结构。
支持中小企业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我省的轻工、纺织服装、丝绸、食品、机械、化工、建筑材料等传统产业;鼓励中小企业向信息产业、新型材料、生物工程、机电光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注重培育高新技术类中小企业;大力扶持科技创新型、再就业型、出口创汇型、农副产品加工型、社区服务型等5类中小企业;关闭污染严重、技术落后、产品质量低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参加与社会化专业化分工协作。
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以多种形式发展与国内外大企业的配套协作关系,形成与大企业大集团社会化分工和专业化互补的产业群体、企业群体、继续大力培育扶持“小型巨人”企业,推动中小企业依托特色产业、区域特色经济加快发展。
(三)按照工业化、城市化的要求,加快建设功能完备的乡镇工业专业区,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向城镇集聚。
省重点抓好100个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乡镇工业专业区建设。
2024年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意见7
2024年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意见72024年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意见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就业,我国政府拟实施一系列措施来支持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具体方案如下:一、完善金融创新机制1.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加强对创业板、新三板等股票市场的支持力度,继续推动科创板的发展。
优化发行规模、交易机制,并降低企业上市门槛,引入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
2.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强化中小企业债券融资支持。
鼓励银行和企业间发行私募债券,降低中小企业发债门槛。
加大对中小企业债券投资者的培育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债券市场流动性。
3.推动金融科技应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鼓励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开展普惠金融服务,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融资便利。
加强对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避免风险。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1.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提高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取消或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减少担保要求,缩短审批时间。
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大额信贷支持,增加对新兴领域和技术创新型企业的支持。
2.促进企业与保险机构合作,提供定制化融资保险产品。
鼓励保险机构创新融资保险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债务违约、资产损失等风险保障。
建立企业与保险机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融资保险产品的灵活性和适用性。
3.加强对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设立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提供低息贷款和担保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利率,提供优惠政策。
三、优化政策环境1.企业的股权融资制度,鼓励风险投资。
加大对风险投资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中小企业领域。
简化企业股权融资的程序,优化风险投资机构的审批流程,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效率。
2.加快实施国有企业与中小企业混合所有制,推动国有企业债转股。
鼓励国有资本参与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债转股方式进行资本重组。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引言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就业率、促进创新和推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诸多问题制约了其发展。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势在必行。
本文提出了一些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意见。
1.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
为了创造良好的资金环境,政府应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
具体意见如下:设立专门金融机构,专注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支持中小企业发起债券和股权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投放,提供灵活的还款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尽职免责审查,减少中小企业贷款风险预警。
2. 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
为了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简化中小企业注册和注销手续,提高注册效率;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善税收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技术创新。
3. 提供专业化培训和咨询服务中小企业在管理和运营方面存在孱弱的问题。
为了提升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政府可采取以下举措:设立专门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培训和咨询服务;推动高校与企业合作,提供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项目;注重技术培训,提高中小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建立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机制,分享经验和资源。
4. 加强市场开拓和国际化合作中小企业如果要实现稳定健康的发展,需要开拓更广阔的市场和进行国际化合作。
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市场拓展和国际化合作,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提供市场准入支持,减少市场壁垒;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内外展会和产品展示活动,提高知名度;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确保中小企业在国际市场的权益;支持中小企业与国外企业开展合作,推动技术和资金的流动。
5. 鼓励创业创新,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创业创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源泉。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1. 问题背景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增长、提供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一系列问题和困难,制约了其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其竞争力和生存能力,制定一些合理的政策和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2.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2.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政府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增加中小企业创业资金、扩大中小企业信贷额度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经济支持,降低其融资成本,帮助其扩大生产规模和技术创新。
2.2 优化税收政策政府应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降低中小企业的税负,减少纳税额度,鼓励中小企业增加投资、提高技术水平、拓宽市场,推动中小企业实现更快的发展。
2.3 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应加强对中小企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完善中小企业人才培训体系,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资源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提高中小企业的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
2.4 拓宽融资渠道政府应积极推动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促进中小企业与银行、投资机构、科技创新基金等的合作,加强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高其资金运作能力。
2.5 加强市场准入和规范化管理政府应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市场准入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和保障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产业政策引导,推动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提高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6 加强创新支持政府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创新基金和科技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中小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实现快速发展。
3.通过以上若干意见,我们可以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其竞争力和生存能力,推动中小企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力量。
政府应积极落实这些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助力中小企业实现更快速的发展。
佛山市关于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佛山市关于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一、背景和目的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就业、增加税收、推动创新和推动经济多元化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佛山市制定了本指导意见,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发展引导。
二、政策支持1. 财政支持:加大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减免税费、提供贷款和担保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渠道。
2. 人才引进:鼓励中小企业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和专业管理人才,提供人才引进补贴和住房保障。
3. 创新研发:设立创新研发基金,支持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提供技术咨询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
4. 市场开拓: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开拓服务和信息咨询,加强与大型企业和国际市场的对接。
5. 人才培养:加强中小企业的人才培养和管理能力建设,提供培训和教育支持。
三、发展引导1. 发展规划:制定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提供战略咨询和规划指导。
2. 产业集聚:通过产业集聚和园区建设,提供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平台,促进资源共享和知识传递。
3. 品牌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品牌建设,加强市场竞争力,提供品牌推广和宣传支持。
4. 创业创新:鼓励创业创新,提供创业孵化器和创新基地,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项目。
5. 金融服务:加强金融服务,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和金融产品,降低融资成本。
四、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建立中小企业发展监督机制,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确保政策有效实施。
2. 评估指标:制定中小企业发展评估指标,定期进行绩效评估,推动政策优化和调整。
五、推进措施1. 组织领导: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推动政策落地。
2. 政策宣传:加强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提高中小企业对政策的了解和知晓度。
3. 服务平台: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法律咨询等服务,方便中小企业获取支持和信息。
4. 项目对接:加强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和合作,推动资源整合和互利共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黑政发[2000]53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黑政发〔2000〕53号)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6月22日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规定为加快我省中小企业改革,促进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力量,制定本规定。
一、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
要把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把改革与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把企业发展与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结合起来。
二、中小企业改制必须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
国有资产的评估结果由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集体资产的评估结果由各级经贸部门确认;土地资产评估结果由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确认。
其评估、验资等费用各地可按规定标准的最低收费数额或定额收取,特困企业经批准可酌情减缓收取。
三、实力较强的国有中型企业可进行公司制改造,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公司制企业,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
四、对具备条件的国有中小企业可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
股份合作制企业资本以本企业职工出资为主,或者全部由职工出资构成企业法人财产,实现合资合劳、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
职工可采取现金认购、将企业历年累积公益金转为本企业职工股份、奖励红股等方式形成职工股。
资产规模较大的企业也可组成职工持股会,收购国有股权,或设立职工持股专项贷款资金贷款认购。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
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中央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积极变化,但发展形势依然严峻。
主要表现在: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扶持政策尚未落实到位,企业负担重,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经济效益大幅下降,亏损加大等。
必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现就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一)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
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
加快制定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修订《贷款通则》,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明确对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
(二)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
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
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
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相关法律和政策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政策效果评价。
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中小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中小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
对中小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津政发[2012]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我市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切实重视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
小型微型企业,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大力发展小型微型企业特别是其中的科技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是我市推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积极履行职责,强化措施,优化服务,落实政策,为全市小型微型企业营造优良的经营发展环境。
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并为符合条件的小金融机构优先办理再贴现。
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情况纳入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参数予以考虑和倾斜。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小型微型企业的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和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贷款期限结构,在适当维持中长期贷款需求的同时,积极增加短期贷款;要综合考虑小型微型企业成长周期、信用状况和盈利水平等因素,完善小型微型企业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小型微型企业利率浮动幅度,对信用等级高的小型微型企业,减少上浮幅度或执行基准利率。
支持我市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债,拓宽小型微型企业信贷资金来源渠道。
三、建立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机制。
从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融资租赁机构发放融资租赁额,专业保理机构发放保理业务额,专业保险机构办理融资保险额,凡是面向我市小型微型企业的,由市财政按当年年末余额比上年末余额增加部分(上年末余额若低于2011年末余额,则按当年年末余额超过2011年末余额计算增加额)对以上机构给予奖励。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的若干意见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的若干意见背景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就业、推动创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需要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来支持和促进其发展。
意见一:加强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在资金方面往往面临着困难,缺乏足够的资金用于扩大生产、创新研发等。
政府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供低利率贷款、风险补偿等金融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难题。
意见二:简化行政手续中小企业在办理各种行政手续时常常遇到繁琐的流程和复杂的程序,给企业运营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成本。
政府应当加强监管改革,简化行政手续,推行“一次办好”服务,减轻中小企业的行政负担。
意见三:优化税收政策当前,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着税负过重的问题。
政府应该通过减税降费、提高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负担,鼓励中小企业加大投资和创新活动。
意见四:提供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需要政府提供创新支持。
政府应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设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意见五:加强人才培养中小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也面临一定的困难。
政府应着力加强职业教育,推动高校与企业深度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高素质技术人才支持,提升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质量。
支持中小企业是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
政府应加强金融支持、简化行政手续、优化税收政策、提供创新支持、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只有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才能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政策措施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变得尤为重要。
数字化转型可以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生产效率,拓展市场和降低成本,从而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提高竞争力。
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政府应该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财政支持力度。
可以通过提供贷款担保、贴息贷款、直接补助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数字化投入中的资金问题。
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其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财务负担。
这些措施可以大大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成本,鼓励更多企业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
政府可以加强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技术的培训和支持。
可以建立数字化技术培训基地,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培训课程,帮助他们提升数字化技术应用能力。
还可以成立专门的数字化转型指导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沟通和指导服务,帮助他们制定数字化转型方案,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数字化技术,提升技术应用水平。
这些举措可以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的技术门槛,提升其数字化转型的成功率。
政府还可以推动建立数字化转型的共享评台。
可以通过搭建行业共享评台、数据资源共享评台等方式,让中小企业能够共享行业内的数字化技术和数据资源,有效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成本。
也可以通过共享评台搭建数字化合作网络,让中小企业能够在数字化转型中相互学习、合作、共同发展。
这些共享评台的建设可以有效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快速推进,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总结来看,政府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包括财政支持、技术培训、共享评台建设等多个方面。
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将有力地促进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整体市场竞争力。
我认为,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这些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为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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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所撰写的文章能够帮助您更深入地理解这一主题。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的若干意见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的若干意见
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的若干意见
1. 政府支持与激励政策的加强:政府应出台更多完善的支持与激励政策,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更多的财政扶持,减免税费和优惠待遇,以促进其发展和创新。
2. 加强金融支持和服务: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信用贷款和融资服务。
应简化贷款审批流程,降低融资门槛,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便利性。
3. 完善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创业培训和咨询支持力度,提供专业的创业指导、市场调研和管理培训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4. 拓宽市场渠道和资源对接:政府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市场拓展支持力度,通过搭建平台,促进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国内外市场的对接,为其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和商机。
5.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权力度,遏制侵权现象,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6. 培育创新创业氛围和文化: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宣传和推动力度,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和文化,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热情。
7. 加强与学术界的合作与交流:政府和企业应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正文:----------------------------------------------------------------------------------------------------------------------------------------------------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缓解我市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信贷授信额度。
在强化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的前提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授信额度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
指导银行加强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的台账管理,按一定条件给予再贷款支持。
提高再贴现使用效率,优先办理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沧州监管分局)二、鼓励创新融资产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纳税守信、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企业研发信用贷款类产品,给予优惠信贷支持。
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度放宽授信规模、融资期限,合理确定利率水平。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中小企业信贷产品,推进小额票据贴现机构发展。
(责任单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沧州监管分局、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三、树立正向激励导向。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积极争取支小再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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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
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中央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积极变化,但发展形势依然严峻。
主要表现在: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扶持政策尚未落实到位,企业负担重,市场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经济效益大幅下降,亏损加大等。
必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现就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一)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
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
加快制定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修订《贷款通则》,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明确对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
(二)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
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
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
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相关法律和政策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政策效果评价。
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中小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中小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
对中小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
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中小企业,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在岗培训补贴等。
中小企业可与职工就工资、工时、劳动定额进行协商,符合条件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
二、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五)全面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
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建立完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
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
(六)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要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
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采取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
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办法;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
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七)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增加直接融资。
完善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政策,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企业。
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主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发挥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稳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提供服务。
(八)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
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
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
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等部门要为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
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引导其规范发展。
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
(九)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信用等级。
完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快速的查询服务。
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
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逐步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扩大就业,以及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
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地方财政也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十一)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运用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政策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所需的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
中小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向省级财税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减免税申请。
中小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三个月内延期缴纳。
(十二)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
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
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重点是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
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公开前置性审批项目、程序和收费标准,严禁地方和部门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进一步规范执收行为,全面实行中小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设立各级政府中小企业负担举报电话。
健全各级政府中小企业负担监督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通过强制中小企业购买产品、接受指定服务等手段牟利。
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不得违规向中小企业提前征税或者摊派税款。
四、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十三)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
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制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
加强产学研联合和资源整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在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推进品牌建设,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
支持中华老字号等传统优势中小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保护商标专用权,鼓励挖掘、保护、改造民间特色传统工艺,提升特色产业。
(十四)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
按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
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要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地方政府也要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需加速折旧的,可按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十五)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
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
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鼓励中小企业间资源循环利用。
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等服务。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等手段,依法淘汰中小企业中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防止落后产能异地转移。
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行业盲目发展。
对纳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投资项目,按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十六)提高企业协作配套水平。
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关系。
鼓励大型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协作配套,积极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人才、设备、资金支持,及时支付货款和服务费用。
(十七)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
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支持培育一批重点示范产业集群。
加强产业集群环境建设,改善产业集聚条件,完善服务功能,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
鼓励东部地区先进的中小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合作,实现产业有序转移。
(十八)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发展。
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拓展,扩大就业渠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十九)支持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
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业务。
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等要重点支持销售渠道稳定、市场占有率高的中小企业。
采取财政补助、降低展费标准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
支持建立各类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展览展销活动。
鼓励电信、网络运营企业以及新闻媒体积极发布市场信息,帮助中小企业宣传产品,开拓市场。
(二十)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进一步落实出口退税等支持政策,研究完善稳定外需、促进外贸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稳定和开拓国际市场。
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加大优惠出口信贷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开展并购等投资业务,收购技术和品牌,带动产品和服务出口。
(二十一)支持中小企业提高自身市场开拓能力。
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市场分析预测,把握市场机遇,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改善售后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
提升和改造商贸流通业,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和新型业态,帮助和鼓励中小企业采用电子商务,降低市场开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