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被法院判决支付291万和数十万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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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不履行什么后果

离婚协议书不履行什么后果

离婚协议书不履行什么后果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
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

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可能会面临以下
后果:
1. 法律诉讼:不履行协议书的一方可能会被另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
强制执行协议内容。

2. 违约责任:根据协议书的具体条款,违约方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 财产分割重新调整:如果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未被履行,法院
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财产分割比例。

4. 子女抚养权变更:若协议书中关于子女抚养的条款未得到履行,法
院可能会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重新判定抚养权归属。

5. 信用记录受损:不履行协议书的行为可能会被记录在个人的信用记
录中,影响个人信用评级,进而影响未来的贷款、就业等。

6. 社会信誉下降:不履行协议书的行为可能会在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个人的社会信誉和形象。

7. 情感关系恶化:不履行协议书可能会加剧双方的情感矛盾,导致关
系进一步恶化。

8. 精神压力增加:面对法律诉讼和可能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可能会承
受较大的精神压力。

9. 时间成本增加:不履行协议书可能导致法律程序的延长,增加双方
的时间成本。

10. 其他法律后果:根据具体情形,不履行协议书还可能面临其他法
律后果,如限制出境、财产冻结等。

离婚协议书的履行对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遵守协议书不仅是法律义务,也是对个人诚信的体现。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八批指导性案例解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八批指导性案例解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八批指导性案例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八批指导性案例解读作者:阚林、兰楠、刘小艳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2021年4月1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定,最高检围绕民事执行监督主题发布了第二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江苏某银行申请执行监督案、湖北某房地产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黑龙江何某申请执行监督案共三件指导性案例。

为促进指导性案例的理解与适用,现就案例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和指导要点进行解读。

一、发布第二十八批指导性案例的背景和意义(一)发布背景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2016年,为促进法院依法执行、规范检察机关民事执行法律监督活动,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了《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事执行监督原则、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问题予以明确。

2020年7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就“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建设、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等内容作出相关规定。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认真履行民事执行监督职能,全面加强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力求在破解“执行难”“执行乱”中与法院形成合力,做到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积累了一些经验做法。

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结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8620件,提出检察建议37427件,法院同期采纳36754件。

但民事执行检察工作也存在配套规定不足、监督质效不高、各地工作不平衡、人员力量与监督职能不匹配等问题。

此次制发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指导性案例的主要目的在于:一是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依法办理执行监督案件提供办案指引,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起诉案由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起诉案由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起诉案由离婚协议,作为离婚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文件,旨在规范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偿还等方面的权益关系。

然而,有时候一方未能履行离婚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了经济和心理上的伤害。

本文将探讨,并对受伤害一方的合法权益给予探讨。

首先,虚假声明是一种常见的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案由。

虚假声明指离婚协议中一方故意隐瞒或歪曲自己的财产情况,以获取不公平的利益。

例如,一方声称自己的财产几乎为零,让对方在财产分割中获得更多利益。

当真相被揭示后,受骗一方可以以虚假声明为由,起诉不履行离婚协议的一方。

其次,财产转移和隐藏财产也成为可能的案由之一。

在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是履行离婚协议的重要部分。

然而,有些人为了逃避财产分割的责任,会转移或隐藏财产。

例如,一方将共同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或将财产以不实的方式披露,从而减少对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权益。

在发现这种情况后,受害方可以以财产转移和隐藏财产为由,起诉未履行离婚协议的一方。

第三,不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是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常见案由。

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抚养问题通常是一项重要条款。

然而,有些人在实际操作中未能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如拒绝付抚养费、不履行探视权等。

这种情况下,对方可以以未履行子女抚养义务为由,起诉不履行离婚协议的一方。

此外,对方的恶意诽谤和威胁也是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案由之一。

在离婚协议中,相关各方应该保持互相尊重和信任的原则。

然而,有些人在协议签署之后,通过诽谤、威胁等手段恶意对待对方,导致对方无法正常执行离婚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可以以对方的恶意诽谤和威胁为由,起诉不履行离婚协议的一方。

最后,违反离婚协议中规定的义务也是一种典型的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案由。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通常会规定一系列的义务,如财产分割、债务偿还、赡养老人等。

一旦一方未能履行规定的义务,对方可以以违反离婚协议中的义务为由,起诉不履行离婚协议的一方。

总之,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案由包括虚假声明、财产转移和隐藏财产、不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恶意诽谤和威胁,以及违反离婚协议中规定的义务等。

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被法院判决支付291万和数十万违范本

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被法院判决支付291万和数十万违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被法院判决支付291万和数十万违约金案情简介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原为夫妻关系。

李某、陈某离婚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某、陈某离婚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某、陈某离婚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离婚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0.13【案件字号】(2021)云23民终141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纪艳茜杨培松李晓黎【审理法官】纪艳茜杨培松李晓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某;陈某【当事人】李某陈某【当事人-个人】李某陈某【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本院观点】李某提交的微信转账截图和陈某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双方对互转的部分均无异议,该部分能够证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相互转款的事实,本院依法予以采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陈某主张被李某殴打而产生的经济损失64316.98元系另一法律关系,不属于本案审理范畴。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过错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重新鉴定质证诉讼请求撤诉简易程序强制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针对争议焦点1,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案中,陈某主张因婚后其与李某的收入不足以支撑一家五口人的正常生活开销,且李某家之前的房屋需要装修,故而向其母亲殷绍翠借了50000元用于房屋装修和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因为当时是一家人,所有没有向其母亲殷绍翠出具借条和收条。

李某否认和陈某向殷绍翠借过50000元的借款,但其在一审庭审中陈述:“我没见过这50000元,家里装修房子属实,装修工人只有两三个人,装修总共花费具体是多少我也不清楚,但是没有30000元,最多不超过25000元。

陈某是拿了钱来一起生活,多数都是陈某开支的,陈某的钱哪里来的也不清楚。

”和“我愿意赔偿一万五六的装修费。

”结合双方在二审中陈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二人的收入来源不多,维持一家五口人的日常生活开支都很艰难,以及确实装修了李某家房屋的客观事实。

不履行离婚协议起诉书范本3篇

不履行离婚协议起诉书范本3篇

不履行离婚协议起诉书范本3篇篇1原告:[原告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原告住址]。

被告:[被告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被告住址]。

原告因与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未得到履行,特向贵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履行离婚协议内容。

现将相关事实及理由陈述如下:一、事实和理由原、被告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

根据该协议约定,双方明确了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探视等事项的处置方式。

然而,被告在签署协议后却未能全面履行协议内容,特别是在以下几个方面出现了严重的违约行为:(一)财产分割部分违约行为: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被告应当分割并转移至原告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及银行存款等。

但至今为止,被告仅部分履行了财产分割义务,尚有部分财产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过户手续。

(二)抚养费支付违约行为:协议明确规定了被告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但被告却未能按时履行支付义务,严重影响了原告及其子女的生活。

(三)探视权违约行为: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探视权有明确约定,但被告在探视时间和方式上经常违反协议约定,无理阻挠原告正常行使探视权。

二、诉讼请求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向法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离婚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分割、抚养费支付及探视权的履行等。

(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因违反离婚协议所产生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如有约定)。

(三)因本案产生的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证据清单及来源(一)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公证文件,证明原、被告之间的约定。

(二)财产分割未完成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交易记录、车辆登记信息等。

(三)抚养费支付记录及相关银行交易凭证,证明被告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的事实。

(四)关于探视权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短信记录、邮件往来等,证明被告违反探视权约定的事实。

四、法律适用与管辖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024离婚协议书不执行起诉范本

2024离婚协议书不执行起诉范本

2024离婚协议书不执行起诉范本甲方(男方):,身份证号码:,住址:_______。

乙方(女方):,身份证号码:,住址: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甲方未能履行协议书中的以下条款:_______。

乙方经多次协商和催促,甲方仍未履行义务。

现乙方决定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甲方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起诉原因乙方因甲方未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的以下条款:_______,经合理期限内多次催促仍无果,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甲方履行离婚协议书中关于_______的义务。

请求法院判令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请求法院判令甲方承担本次诉讼的全部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议书编号为_______。

根据协议书第_______条,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履行_______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乙方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等多次以书面形式催促甲方履行义务,但甲方未予理会。

四、证据清单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催促履行义务的书面通知及邮寄凭证。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_______。

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_______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_______条。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_______。

六、其他请求请求法院判令甲方赔偿乙方因甲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甲方相当于违约金及赔偿金数额的财产。

七、诉讼费用乙方已预交诉讼费用_______元,请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

八、附则本起诉状一式三份,原告、被告各执一份,法院备案一份。

本起诉状自提交之日起生效,未经法院判决,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最高人民法院12月4日公布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12月4日公布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12月4日公布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发布时间:2015-12-04 15:08:32∙字号:小大∙打印本页“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目录1、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2、王某诉江某离婚案3、张某诉郭甲、郭乙、郭丙赡养纠纷案4、博小某诉博某抚养费案5、郭某诉焦某变更抚养关系案6、麻某某诉麻晓某抚养费纠纷案7、李某诉孙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8、刘某诉刘甲、刘乙赡养费纠纷案9、孙某某申请执行彭某某抚养费案10、余某诉余某望抚养费纠纷案11、贾某诉刘某赡养纠纷案12、周某诉张某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13、郭某起诉与吕某离婚案14、韩某控告张某新遗弃案15、刘某森诉李某梅离婚纠纷案16、付小某诉付培强抚养费纠纷案17、刘某某诉袁乙赡养纠纷18、陈某琪与被告陈某明抚养费纠纷案19、黎某某与被告资某祥等六人赡养纠纷案20、陈某某与梁某某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案21、何某某与蒋某某探望权纠纷案22、翁某某故意伤害案23、李某与杨某不当得利纠纷案24、彭某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案25、杨某某诉汪某某变更抚养权案26、王丽诉张伟同居析产一案27、王鹏与徐丽丽彩礼返还案28、孙丰杰与王玉萍离婚纠纷案29、韩理诉杨延铭探望权纠纷30、邢桂芝诉殷智刚占有物返还案31、张某诉程某身体权纠纷案32、刘平诉孔霄离婚纠纷案33、陈长臻诉陈路程、徐磊、徐春艳赡养纠纷案34、原告李泊霖、李宁诉被告李涛抚养费纠纷案35、李某福诉李甲、李乙赡养费纠纷案36、张某与蒋某婚姻家庭纠纷案37、黄某某与张某某婚内扶养纠纷案38、弟媳向“大伯子”索要儿子抚养费纠纷案案39、原告汤某诉被告姜某离婚纠纷案40、张老太与子女赡养纠纷案41、朱绍昌诉朱正方、朱正德、朱立香赡养费纠纷案42、冯某诉蔡某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43、原告吕某诉被告许某离婚案44、马某诉魏某子女抚养纠纷案45、何某诉周某抚养纠纷案46、吕发珍等二人诉李向有等四人赡养纠纷案47、赵某与杨某离婚纠纷案48、孙某某诉田某某离婚纠纷案49、狄桂霞诉被告李志明、李志刚、李志强、李亚杰赡养纠纷案一、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一)基本案情于某某与高某某于2001年1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年9月生育一子高某。

不兑现离婚协议,另一方如何维权-

不兑现离婚协议,另一方如何维权-

---------------------------------------------------------------范文最新推荐------------------------------------------------------ 不兑现离婚协议,另一方如何维权?【法律界提示】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案情】 2002年2月3日,张某(男)【法律界提示】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案情】2002年2月3日,张某(男)和刘某结婚,婚后因为工作关系两地分居。

因夫妻性格都很倔强,对事情的处理有分歧时各不相让,加上张某做生意总是亏损,两人见面时经常争吵,有时不欢而散,导致夫妻感情日益冷漠。

为此,双方经协商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于2006年8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婚后各人所得归自己所有,张某补偿刘某2.4万元,在离婚后5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可到今年3月底,张某既不按约定支付补偿款,打电话也不接,刘某便多次到博白找张某,张某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

刘某多次向张某的父母诉说也无效。

刘某深感无奈。

【评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1 / 7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吴某1、杨某离婚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某1、杨某离婚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某1、杨某离婚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离婚纠纷【审理法院】江西省抚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抚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6【案件字号】(2020)赣10民终23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琳邹志伟彭珺【审理法官】王琳邹志伟彭珺【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某1;杨某【当事人】吴某1杨某【当事人-个人】吴某1杨某【代理律师/律所】万克勤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万克勤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万克勤【代理律所】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本院观点】吴某1与杨某虽结婚多年,并生育了三个小孩,但双方未能正确处理好夫妻感情问题,导致夫妻感情不睦;吴某1、杨某于2015年3月开始分居生活,本案是杨某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的夫妻感情未得任何改善,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继续分居生活至今,现杨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可认定两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可予优先考虑。

吴某1主张其与杨某之间存在449874元的夫妻共同债务,但其。

【权责关键词】胁迫重大误解撤销民事权利过错诚实信用原则证据不足自认质证缺席判决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一、维持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2019)赣1029民初214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准许杨某与吴某1离婚;二、维持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2019)赣1029民初2141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杨某、吴某1各自日常专用物品归各自所有;三、撤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2019)赣1029民初214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杨某、吴某1共同生育的长女吴某5由杨某直接抚养,次女吴某4、长子吴某6由吴某1直接抚养。

不履行离婚协议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不履行离婚协议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不履行离婚协议能否申请强制执行问:张某与杨某(女)1996年登记结婚,1998年1月生育一女张某某。

2021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协议约定女儿张某某由杨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直到张某某大学毕业。

2021年9月,张某某开始上大学,张某以无力支付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请问杨某能否到法院按离婚协议书内容申请强制执行?答:就此案而言,杨某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是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以及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决和调解书、行政机关制作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理决定书。

离婚协议是婚姻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

本质上,离婚协议是一份合同,不属于上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因此不能就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费问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子女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裁判文书内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由于张某某已经成年,本案还存在一定特殊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1/ 2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关于民法典682条的真实案例

关于民法典682条的真实案例

案例背景在我国《民法典》中,第682条规定了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规定。

该条款明确了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对违约责任的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条款,我们将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详细说明其具体适用情况、过程和结果。

案例过程背景介绍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甲公司同意向乙公司提供1000台电视机,并约定交货日期为2022年1月1日。

双方商定每台电视机的价格为500元。

履行过程在签订合同后,甲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开始准备供货工作。

然而,在2022年1月1日交货日期前的两天,由于甲公司生产线故障导致无法按时生产足够数量的电视机。

违约责任认定乙公司发现甲公司未按时交货,并根据《民法典》第682条提出违约要求赔偿。

根据该条款,因为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辩解甲公司辩称生产线故障是不可抗力,属于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情况。

因此,甲公司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甲公司提供的生产线故障是可以预见和避免的,并且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没有采取合理措施修复故障或寻找替代方案。

因此,法院认定甲公司属于违约行为,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判定根据《民法典》第682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了每台电视机的价格为500元,因此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台)×500(元/台)= 50,000元的违约金。

案例结果最终,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甲公司被要求支付给乙公司50,000元作为违约金。

同时,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其他条款,并尽力减少损失。

案例启示这个案例从实际生活中的供货合同纠纷出发,详细阐述了《民法典》第682条关于违约责任的适用情况、过程和结果。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1.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任何一方未履行或者不符合约定的行为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后果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后果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后果近年来,离婚日益成为社会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

夫妻之间的矛盾激化、价值观的差异加深,以及精神、经济等各种压力的增加,都可能导致夫妻双方无法再继续生活在一起。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夫妻选择通过离婚协议来解决问题,以确保离婚能够顺利进行。

然而,很多人并不明白,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后果可能是严重的。

首先,不履行离婚协议的一个主要后果是会导致离婚程序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

离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达成双方同意的离婚条件,明确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协议,将会产生一系列的纠纷。

例如,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如果一方不按照协议划定的比例分割财产,另一方可能需要采取法律手段来强制执行协议。

这就意味着双方需要参与更多的法律程序、雇佣律师并支付更多的费用。

此外,不履行协议还可能导致离婚程序的拖延,增加了时间和精力的消耗。

其次,不履行离婚协议还可能对子女造成伤害。

在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监护权等问题必须明确约定。

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中的责任,可能导致另一方无法按协议得到充分的抚养费用或无法合法行使监护权。

这无疑会给子女的成长和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缺乏稳定的经济保障和合理的监护安排,可能使子女的生活困境加重,甚至对他们的心理健康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

第三,不履行离婚协议还可能给双方的个人声誉和社会关系带来负面影响。

离婚本就是一件敏感的事情,而不履行协议更是会使离婚的过程更加复杂和困难。

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可能被他人看作是不可信任的表现,这无疑会影响到他们的社会形象和个人声誉。

此外,离婚事宜往往需要通过法庭来解决,在法庭上不履行协议可能会对法官的审判结果产生不利的影响。

这样的行为可能还会对与离婚双方有联系的亲友、同事和社交关系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当事人应当真实、全面地履行协议,否则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不履行离婚协议案由

不履行离婚协议案由

不履行离婚协议案由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一项协议,其中包括了离婚的具体事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一些人可能会违反离婚协议,不履行协议中的约定,这给另一方带来了不便甚至损失。

本文将探讨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案由,以及相关的解决方法。

首先,什么是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案由?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和平等的方式达成共识。

然而,某一方违反协议的行为被视为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案由,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财产不公平分割:离婚协议通常规定了夫妻双方财产的分割办法,但某一方可能不按协议进行财产分割,或者将财产转移至其他名下,导致对方无法获得应得的财产份额。

2. 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协议中往往会约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探视权限等相关事宜。

然而,一方可能不按协议履行抚养义务,没有按时支付子女生活费或者阻止对方与子女交流、探视,给对方和子女带来困扰。

3. 违反协议的其他约定:离婚协议可能还含有其他约定,如债务分担、名下财产变更等。

一方不履行协议中的其他约定,也将构成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案由。

面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受害方可以采取一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1. 司法救济: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司法救济。

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的约定。

法院将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强制对方履行协议。

2. 协商解决:受害方也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分歧。

通过谈判、调解等方式,争取对方履行协议。

事实上,协商是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能够减少成本和时间消耗。

3. 上报相关部门:受害方可向相关政府部门或民政部门报案,请求他们介入并予以调处。

有时候,政府部门的调解作用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

在处理不履行离婚协议案由时,受害方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保留证据:受害方应尽量保留与协议相关的证据,如协议书、银行转账记录、短信等。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对方违反协议的事实。

2.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受害方对法律并不熟悉或无法处理事务,可以寻求相关法律机构或律师的帮助。

不履行离婚协议案由

不履行离婚协议案由

不履行离婚协议案由案由一:财产分割不公平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种协商,通过协议双方约定如何分割财产、承担债务等各项事项。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公平的情况。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案由之一就是财产分割不公平。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可能隐瞒或转移财产,以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这种行为违背了离婚协议的原则,损害了对方的权益,应当追究责任。

案由二:不履行抚养义务离婚协议中通常会约定子女的抚养问题,包括抚养费的支付和亲子关系的维护等。

有些人可能不履行他们的抚养义务,对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案由之二就是不履行抚养义务。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子女的权益,还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和社会的道德准则。

应当对此予以严惩,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案由三:不履行探视权离婚协议还通常会约定父母之间的探视权,确保不在一起生活的子女能够与非抚养方保持亲子关系的接触。

有些人可能不履行他们的探视义务,剥夺了非抚养方与子女的交流与联系。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案由之三就是不履行探视权。

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非抚养方的权益,也违背了子女与父母之间建立和维护亲子关系的原则。

对于这种行为应当予以法律制裁。

案由四:不履行其他约定事项离婚协议中可能还约定其他事项,如债务的偿还、房屋的分割等。

如果一方不履行这些约定事项,损害了对方的权益,也应当追究责任。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案由不仅包括以上几种情况,还可能涉及其他方面的违约行为。

无论是何种情形,都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并适用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也应该促进离婚协议的公平和诚信执行。

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的案由

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的案由

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的案由离婚是一件令人痛苦的事情,而离婚协议则是双方分开后解决财产和抚养权等问题的一种约定。

然而,有时候双方并不能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导致纠纷的发生。

本文将探讨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的案由,并深入剖析这些案由产生的原因和可能的解决方法。

其一,最常见的案由之一是财产分割不当。

通常,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会约定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然而,有时候其中一方并不遵守协议,隐瞒或转移自己的财产,导致另一方在离婚后得不到应有的财产份额。

这种情况下,受影响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受影响的一方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故意隐瞒或转移财产。

例如,可以通过银行流水账单、财产转移的证据等来证明情况的真实性。

其次,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提起相应的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受影响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并要求法庭对对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其二,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问题也是常见的争议点。

协议中通常会规定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费等问题。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一方可能不履行其抚养责任,导致对方无法得到合理的抚养费或者无法享有相应的监护权。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采取多种途径。

首先,受影响的一方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请求法庭干预,并要求法庭根据儿童权益来决定监护权和抚养费问题。

在法庭的审理过程中,受影响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不履行抚养责任,以及自己具备合适的条件来获得监护权。

其三,还有一些其他的案由,例如违反协议的约定时间、不按协议支付赡养费等。

在这种情况下,受影响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了避免离婚协议纠纷的发生,双方应在签订协议之前认真考虑并审慎讨论各项约定,确保协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协议应详细地规定财产分割方式、抚养权问题以及其他可能产生争议的事项,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矛盾。

此外,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应注重保护自己的权益。

不履行离婚协议案由

不履行离婚协议案由

不履行离婚协议案由不履行离婚协议案由引言离婚协议是在离婚过程中,由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存在不少夫妻其中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

本文将探讨一些造成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案由,并分析应对措施。

案由一:财产分割问题财产分割是离婚过程中重要的议题之一。

夫妻双方应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公平地分割财产。

然而,有时一方可能未能按照协议的方式分割财产,导致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出现。

案由二:抚养子女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如何抚养子女是又一个重要议题。

夫妻双方通常会就子女的监护权、抚养费用等进行协商,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然而,某一方可能不履行协议约定,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用或违反监护权的约定。

案由三:拖延办理离婚手续根据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应按协议的约定办理离婚手续。

然而,有时一方可能故意拖延办理离婚手续,违反离婚协议的规定,使离婚程序无法进行。

案由四:不支付赡养费用离婚协议中通常会约定一方需支付赡养费用给另一方。

然而,有的时候,支付赡养费用成为问题。

一方可能不按时支付赡养费用,导致协议无法得到履行。

应对措施面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受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与对方沟通: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了解他们的原因和立场。

通过对话,双方可以寻求平等、公正的解决方案。

2. 调解协商:如果与对方沟通不顺利,受害方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例如请律师或家庭法庭出面进行协商。

通过专业的调解,可以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3. 寻求法律救助:如果调解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受害方可以寻求法律救助。

可以通过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4. 审慎签署协议:未来可能发生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夫妻双方在签署协议时应审慎考虑各种可能性,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处罚条款,以确保协议能够得到有效履行。

结论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是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时有发生。

在面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受害方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履行离婚协议赔偿费怎么办

不履行离婚协议赔偿费怎么办

不履行离婚协议赔偿费怎么办面对离婚,就算双方已经冷静下来,通过协议达成一致,但是有时候,当其中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赔偿费用时,另一方如何应对呢?在法律上,有一些途径可以采取,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并寻求公平解决此类纠纷。

首先,当你的配偶未履行离婚协议中规定的赔偿费用时,你可以通过与其进行沟通来解决问题。

通过平等、理性、有诚意的对话,双方可以寻找到解决问题的共同方案。

这可能包括重新协商赔偿金额、延期支付或分期付款等各种形式的解决方案。

通过谅解和妥协,远离争吵和法律纠纷的道路,可以更好地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如果与前配偶的协商无果,你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可以请教一位专业的律师,以了解你的权益和追求赔偿的合法途径。

律师将根据当地法律和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法律指导。

律师可以帮助你起草正式的信函,警告前配偶,并提醒其必须履行协议中的赔偿义务。

如果不履行,你可以选择采取法律行动,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呈交相关证据,以证明前配偶的不履行行为,以期获得法律保护和赔偿。

在进行法律程序时,你应该确保你具备充分的证据,以支持你的主张。

这可能包括与前配偶的书面交流记录、协议文件、银行转账记录等。

确保这些证据清晰、完整,并随时准备好提供给法庭和律师。

同时,你也要了解当地的法律程序和诉讼规则,以便更好地为自己辩护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庭一般会根据证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来做出判决,所以请确保你的证据充分且有效。

此外,如果你发现前配偶持有大量财产,而故意逃避履行赔偿义务,你还可以通过申请资产冻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个措施可以防止前配偶将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从而逃避赔偿责任。

通过法律程序,你可以申请法院对前配偶的资产进行冻结,并确保他们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资产,直到诉讼结束或达成最终解决方案。

总而言之,当遭遇前配偶未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赔偿费用时,你可以通过沟通、协商和法律援助来解决争议。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能够为你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并帮助你寻求公正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离婚协议不履行

离婚协议不履行

离婚协议不履行离婚协议不履行协议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鉴于甲乙双方于(具体日期)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了离婚程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

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乙方未能按协议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故甲方提起本协议不履行。

一、协议内容回顾1. 协议签订日期:2. 离婚方式:3. 财产分割:4. 子女抚养:5. 其他具体约定:二、乙方未履行义务乙方需明确的权利、义务及履行方式如下:1. 权利:2. 义务:3. 履行方式:4. 履行期限:5. 违约责任:三、法律遵守与执行1. 本协议的制定、解释与执行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 若本协议的某一条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则该条款将被视作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权利和义务的明确1. 甲乙双方明确各自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并保证履行相应的责任。

2.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义务,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五、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 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或者请求相应经济赔偿等。

六、其他1.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在慎重考虑、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制定,双方对协议的内容达成了共识。

2. 本协议的补充、修改、解释等事项,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签字:签字: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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