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担保:合作共赢 建设再担保体系
担保合作协议范本最新整理版3篇
担保合作协议范本最新整理版3篇篇1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作伙伴):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具有合作意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担保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事项及目的双方同意共同开展担保业务合作,旨在通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互利共赢的目标。
具体合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为借款人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共同拓展担保业务市场等。
第二条合作原则1. 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共同推动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
2. 诚信原则:双方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
3. 风险共担原则:对于合作项目产生的风险,双方应按照约定共同承担。
第三条合作内容1. 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
2. 合作范围:双方同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担保业务合作。
3. 业务分工:甲方负责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乙方负责提供合作项目的资源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源、渠道资源等。
4. 风险防控:双方应共同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合作项目的稳健发展。
5. 信息共享:双方应共享合作项目相关的业务信息、市场信息和政策信息。
篇2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共同开展担保业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担保公司和银行合作协议书
担保公司和银行合作协议书---一、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担保公司在金融服务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加强风险管理,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合作协议书。
二、合作目的通过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旨在共同探索金融服务新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降低信贷风险,实现互利共赢。
三、合作范围1. 担保服务:担保公司为银行提供贷款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贷款、企业贷款等。
2. 风险评估:双方共同参与贷款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确保贷款的安全性。
3. 信息共享:双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共享必要的客户信息和市场动态,提高决策效率。
4. 培训交流: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升双方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权利与义务1. 担保公司应按照约定向银行提供担保服务,并保证担保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2. 银行应按照约定向担保公司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并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 双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合作过程中获取的任何信息。
4. 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风险控制1. 双方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查。
2. 对于高风险项目,双方应共同协商决定是否接受担保或放贷。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终止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
关于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增强农
调查研究|四川农业与农机/2022年6期|>>>1成效做法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四川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3家农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注册总资本为2.51亿元,在保余额达12.13亿元,3家公司累计为全市2771个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融资16.55亿元。
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初步建立,“姓农、为农、惠农”特性初步显现,在缓解“三农”融资难题、增强农业抗风险能方面发挥了初步成效,总体呈现出农业贷款门槛降低、成本降低、效率提高“两低一高”的良好态势。
1.1分级共建,逐步设立“一干多支”农业信贷担保网络2020年3月,在由省财政全额出资10亿元组建的四川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之下,设立眉山分公司;2016年10月,由东坡区国有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全额出资1.51亿元设立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9月,由仁寿县财政局出资1亿元设立仁寿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在业务经营上,已初步构建起以省级农担公司为龙头,眉山分公司为纽带,2个县级农担公司为基石,覆盖全市、贴近主体、紧密可控、运行高效的“一干多支”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
1.2为农共舞,严格执行“双控”标准各级担保机构严格执行“双控”标准,一方面,将业务范围限定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现代农业园区等重点方面,优质粮油、晚熟柑橘、现代畜牧业等重点产业,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专合组织等重点对象;另一方面,将担保额度控制为单户10万~300万元,200万~300万元额度重点支持生猪养殖和粮食种植。
“双控”标准的严格执行实现了在保项目100%为农业、100%为小微、100%为民营、100%为实体经济等5个100%,有效突破了传统担保不下农村、不去边远贫困地区、不做小微企业的局限。
此外,根据眉山现代农业发展实际,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量身定制了“再担—兴眉贷”“惠农担·粮易贷”“惠农担·扶贫贷”“川猪贷”“川茶贷”“种业贷”等10余款金融新产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4号)等精神,促进我市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更好地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助力融资畅通工程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策性定位、专业化运作、可持续发展”方向,遵循“聚焦主业、降费让利、银担分险、规范运作”原则,整合提升现有融资担保服务资源,增强融资担保公司服务能力,突出“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225”外贸双万亿行动和乡村产业振兴,扩大业务规模,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更优质的融资担保增信服务。
(二)发展目标。
健全以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核心、各区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骨干、优质民营融资担保公司为补充的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
到2020年6月底,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放大倍数超过全省、全国平均水平,2021年底达到5倍以上,融资担保余额不少于150亿元。
二、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一)做大做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以市再担保公司为主体组建市融资担保公司,2020年底前注册资本达到50亿元。
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定位及运营机制
再担保体系是一种金融担保方式,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金融领域。
再担保体系内涉及多个机构,各级机构的定位和运营机制对整个再担保体系的稳定运行和有效发挥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的定位和运营机制展开讨论。
1.再担保体系概述再担保体系是指金融机构为了规避信用风险、提高融资方的信用度而设立的担保机构。
主要包括被担保方、再担保方和再再担保方三个主体。
被担保方是最终债务人,再担保方是担保债权人,再再担保方是再担保方的担保债权人。
再担保体系的建立对于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提高融资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
2.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的定位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的定位包括被担保方、再担保方和再再担保方三个主体。
被担保方是最终债务人,再担保方是担保债权人,再再担保方是再担保方的担保债权人。
被担保方主要定位于承担一定风险以获取资金的一方,主要包括企业、个人等。
再担保方主要定位于担负一定风险以换取一定收益的一方,主要包括担保公司、信用担保机构等。
再再担保方主要定位于承担再担保方无法承担的风险以获取更高收益的一方,主要包括再再担保公司、再担保机构等。
3.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的运营机制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的运营机制是保障再担保体系正常运行的基础。
再担保体系应当建立健全的信用评级体系,对各参与方进行信用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确定相应的再担保责任。
再担保体系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各级机构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再担保体系的稳健运行。
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交易机制,为各参与方提供便捷的交易服务,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4.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的互动关系再担保体系内各级机构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互动关系,彼此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再担保体系的健康发展。
被担保方与再担保方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债务与担保的关系,被担保方向再担保方提供一定的债务,再担保方为被担保方提供对债务的担保。
再担保方与再再担保方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为担保与再担保的关系,再担保方向再再担保方提供对被担保方债务的再担保,再再担保方为再担保方提供对被担保方债务的再再担保。
担保公司合作协议范本6篇
担保公司合作协议范本6篇篇1甲方:XXXX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XX金融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均为从事金融服务行业的公司,有着良好的行业资源和专业优势,为共同拓展业务,实现共赢发展,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目的双方秉承“合作双赢、共谋发展”的原则,共同推进双方在金融服务领域的业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二、合作内容1. 甲乙双方共同开展担保业务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担保、保函业务等。
2. 乙方负责为客户提供融资咨询、项目推荐等前期服务,甲方负责为客户提供担保服务。
3. 双方共同推广金融产品和服务,共享客户资源,实现业务互补。
4. 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应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三、合作模式1. 双方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共同推进业务合作。
2.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双方及时获取合作业务的相关信息。
3. 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内容和模式开展业务合作,不得擅自更改。
4. 双方应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定期召开合作会议,商讨合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
到期后如双方均有意愿继续合作,可续签本协议。
五、担保业务合作细节1. 乙方推荐客户给甲方,甲方对客户资信进行调查和评估。
2. 甲方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为客户提供担保服务。
3. 双方共同制定担保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包括担保额度、期限、费率等。
4. 甲方为客户提供担保后,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保后管理和风险防控。
5. 对于违约情况,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进行风险处置,降低损失。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双方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保密措施。
七、违约责任1. 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如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因违约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5 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若干意见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3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金融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等文件精神,健全我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努力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促进创业创新,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
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减量增质”、做精做强,培育一批政府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影响较大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主力军,支撑行业发展。
加快构建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竞争有序、运行稳健、服务有效的省市县三级联动互补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2016年底前,每个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至少有1家资本金5亿元以上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GDP总量达到或超过300亿元的县(市、区)至少有1家资本金2亿元以上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经济总量相对较小、暂时设立有困难的县(市、区)政府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参股所在设区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或福建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再担保公司),再通过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方式承接当地的融资担保业务。
到2018年底,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或分支机构实现县域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经信委、财政厅、国资委、金融办,省再担保公司。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激发金融服务全市经济活力的指导意见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激发金融服务全市经济活力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21•【字号】赤政办发 [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激发金融服务全市经济活力的指导意见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功能,切实加强和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促进全市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协调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激发金融服务全市经济活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着力解决金融发展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问题,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大力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切实提高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助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全市经济稳健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自2020年开始,争取用2-3年时间,通过实施“三大攻坚战”,即“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攻坚战”“清收处置不良贷款攻坚战”“优化金融环境治理金融乱象攻坚战”,建立起由政府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金融环境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优化和改善金融发展环境,逐步形成以“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治环境、规范的制度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为主要特征的区域金融发展环境,切实激发金融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活力。
围绕这一目标,主要任务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社会诚信意识明显增强;政策传导机制进一步畅通,国家出台的各项金融服务政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微企业融资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银行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取得显著成效,金融资产质量得到进一步优化,金融机构自身发展能力明显提升;恶意逃废银行债务、骗保等扰乱金融行业秩序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区域金融秩序良好,风险抵御能力明显增强;不断改善法治环境,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金融债权得到切实维护;政府部门协作不断规范,政金企合作进一步深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促进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促进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13•【字号】黑政办发[2012]27号•【施行日期】2012.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促进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2〕27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省金融办、黑龙江银监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促进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关于促进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省金融办、黑龙江银监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国税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银监会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30号)精神,促进我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科学监管(一)建立和完善审慎有效的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手段,寓监管于服务中,提高监管有效性,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
加强对政府出资设立或控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强化出资人监管职责,防止融资性担保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
(二)实行差别化监管政策,主要监管指标逐步到位。
对新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外投资占比等主要指标可在5年内逐步达到监管要求。
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变化,适时、适当调整对外投资比例。
(三)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非现场监管和信息服务系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融资性担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四)建立风险提示、诫勉谈话、公开谴责、限期整改等制度,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依法合规经营。
关于L市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L市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多年来,为优化信贷结构和资源配置,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国家积极鼓励融资担保行业发展。
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壮大也为化解部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融资环境。
近期,对L市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融资担保行业的基本情况2017年底,L市共有融资担保机构14家,其中政府参股的担保公司8家,民营担保公司6家。
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合计10.33亿元,净资产合计12.01亿元,担保责任余额26.91亿元,担保放大倍数为2.24倍。
本次调研共挑选辖区5家担保机构,其中政府参股机构3家,民营担保机构2家。
2017年底,5家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合计4.29亿元,总资产合计6.54亿元,总负债合计1.27亿元,净利润1034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仅为1.96%,担保责任余额18.33亿元,担保责任余额占全市担保责任余额的70%,担保放大倍数为3.48倍。
图1 5家担保机构主要指标情况1从近三年的数据来看,受宏观经济走势和金融机构对合作担保公司准入条件的提高,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责任余额保持在17-18亿元,但是净利润却从2015年的2095万元下降至1034万元,净资产收益率由4%下降至1.96%。
代偿余额从2015年的1667万元,猛增至2017年的6797万元。
整体来看,担保机构盈利能力不断下降,同时积累的风险不断增加。
表1 2015年-2017年辖区5家担保机构总体经营情况二、融资担保行业的监管情况按照银监会等七部门《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3号),融资性担保公司实行属地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实施以防控风险为核心的持续动态监管。
2015年,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由工信部门划归金融办。
金融办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主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1〕86号)的相关规定。
财农[2015]121号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银监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明确提出,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重点要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动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工作,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研究制定了《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2015年7月22日附件: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现代农业需要现代金融的支撑。
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既是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新常态下创新财政支农机制,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 用效益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而且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也具有积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立由政府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化解农业农村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近期,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明确将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为促进粮食生产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点内容。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相关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发挥好资源配置中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创新财政和金融协同支农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
再担保合作建议
再担保合作建议一、了解彼此的需求和优势。
1. 坦诚沟通。
咱们得像老朋友聊天一样,把各自的想法和需求都摊开来说。
比如说,您那边希望通过再担保合作达到什么样的目标,是想扩大业务规模呢,还是想分散风险?我们这边也会把自己的优势和期望都告诉您。
就像两个人谈恋爱,得先互相了解,才能知道合不合适嘛。
2. 优势互补。
我们得好好挖掘一下双方的优势。
我们公司在[具体业务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就像一个经验老到的探险家,知道哪里有宝藏,哪里有陷阱。
而你们可能在[对方的优势领域]特别厉害,那咱们要是合作,就像是超级英雄组队,肯定能发挥出1 + 1 > 2的效果。
二、风险评估与分担机制。
1. 共同评估风险。
在合作之前,咱们得一起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做个全面的“体检”。
不能只看到赚钱的机会,而忽略了潜在的风险。
就像出门旅行,得先看看天气预报,知道哪里可能会下雨,哪里可能会有风暴。
我们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风险评估小组,大家坐在一起,把各种可能的风险都摆出来,像企业违约风险、市场波动风险、政策变化风险等等。
2. 合理分担风险。
风险就像一块大蛋糕(虽然这蛋糕不太美味),咱们得商量好怎么分。
不能让一方承担太多,另一方坐享其成。
可以根据各自的实力、业务比例等因素来确定分担的比例。
比如说,如果我们在某个项目中的投入是60%,那我们可能就承担60%的风险,但同时也享受60%的收益。
这样公平合理,大家心里都踏实。
三、合作流程的简化与透明化。
1. 简化手续。
现在大家都忙,时间就是金钱嘛。
所以咱们的合作流程能简化就简化,不要搞那些繁琐的手续,像填不完的表格、盖不完的章。
就像去餐厅吃饭,我们希望菜单简单明了,点菜上菜都快,而不是等半天还没吃上饭。
比如说在项目申请和审批环节,可以建立一个在线平台,大家在网上就能完成大部分的操作,提高效率。
2. 透明操作。
合作过程中,所有的事情都要摆在明面上,就像玻璃一样透明。
谁都不希望在合作中被蒙在鼓里,不知道钱花到哪里去了,风险是怎么控制的。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05.22•【文号】财金〔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有关要求,规范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我们编制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财政部2020年5月22日附件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国有企业出资并实际控股,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本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通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在政策效益、经营能力、风险控制和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
担保公司运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担保公司运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农村信用社是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业务的重点是农村广大农民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融资难,而融资难的主要瓶颈是担保难。
2007年7月份中国银监会《关于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开展合作的风险提示》明确指出:近年来部分担保企业经营情况令人担忧,担保信用不足,担保机构违规现象严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已经显现或形成事实风险,应引起高度关注。
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必须从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入手合理控制信贷风险,才能实现农信社、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共赢局面。
本文就如何解决担保公司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促进担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对策作个探讨。
一、担保公司发展的现状从担保公司的性质看,担保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XXX,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从担保公司成立的条件看:一亿元注册资本以下由省经贸委审批后直接注册,注册资本一亿以上的担保公司,需先经商务部批准。
其最大风险承受能力仅限于其实际注册资本和担保公司的盈利金额;从担保公司的“出身”看,目前担保公司有二种组织形式,即政府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民营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
从担保公司人员结构上看,大多数担保公司的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从事担保业务的人员绝大部分是半路出家,聘请金融机构退休或离岗人员作总经理,而其他大部分人员对金融、法律、担保业务知识知之较少,对客户经营情况的判断能力、风险识别能力不足,且大部分管理和操作人员不能达到从业资历和经验标准,只是简单的看客户的担保物。
随着担保公司业务的发展依靠自身的能力将无法管理好公司业务,这就决定了部分担保公司在办理担保业务时不可避免地出现操作风险。
二、担保公司运作存在的问题(一)担保公司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
担保行业是高风险的行业,其规模直接影响它的抗风险能力,而担保公司资本金少,导致其抗风险能力不足。
抓手,导向的目标
抓手,导向的目标强化目标导向落实“三大抓手”4月15日上午,省再担保集团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2021年一季度再担保业务分析调度会议,总结2021年一季度再担保体系业务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省再担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龙作主旨讲话,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龚平主持会议并作业务工作报告。
省再担保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室负责人、有关部室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74家合作担保公司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鄂州中小企业担保、随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房县鼎立信担保、枝江金桥担保等4家担保公司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分析了全省再担保体系一季度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特点。
一是再担保体系业务进度总体达到预期目标。
一季度新增再担保项目13208笔、金额47.93亿元,金额同比增长1.73倍。
二是工作亮点纷呈。
市县政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银担合作持续优化,业务创新提质增效,线上业务快速增长,部分新准入担保机构业务进展迅速。
三是合作担保公司之间业务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较为严重。
鄂州市中小担保等15家担保公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但仍有部分担保公司业务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会议要求,各合作担保公司要强化目标导向,以月促季,以季保年,扎实工作,克难奋进,不懈奋斗,落实“三大抓手”,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担当。
融资担保肩负着重要历史使命,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勇于善于在大局中思考推动工作,始终坚持不懈强化融资担保业务导向,高度重视业务发展和业务规模增长,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
二是加强合作,完善机制。
各合作担保公司要积极汇报,推动完善担保公司管理体制,健全差异化考核机制、尽职免责机制和“四补”机制;各担保公司要严格落实合作协议各项要求,规范业务操作,确保报送的备案资料真实准确、内部操作合规,为做好再担保代偿补偿工作及下一步推出代偿补偿预拨付制度奠定良好基础,充分发挥再担保政策功能。
三是联学共建,打造品牌。
课题研究论文:加快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建设 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130146 企业研究论文加快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建设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融资性担保机构作为连接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桥梁,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增级,实现信用共享与风险分担,为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便利,是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
其中,相比商业性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更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由于协议放大倍数的存在,若能合理发挥担保机构的杠杆作用,相同额度资金注入的情况下,担保机构带来的作用将远远大于对中小企业直接进行财政奖补或税收优惠。
因此,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进行政策支持,做大做强省级政策性担保机构,成为经济下行、民间投资增速放缓局面下,多个地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与融资贵问题的有效尝试。
一、四川融资性担保行业现状及问题截至20xx年末,四川担保行业融资性担保余额为1 843.18亿元,较年初下降15.7%;资产总额为664.43亿元,较年初下降4.5%;注册资本为456.63亿元,较年初下降5.9%;担保业务收入为28.06亿元,同比下降34%。
行业各主要指标均呈现明显下滑态势(见表1),新增担保额与在保余额下滑幅度大,新增代偿额逐月提升。
受制于经济下滑等因素,代偿率高达5.86%,相较于2%~3%左右的担保费率,全行业普遍呈现亏损状态,总体净利润为-2.71?|元。
衡量担保行业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指标――拨备覆盖率(拨备覆盖率=担保准备金/担保代偿余额×100%)仅为66%,行业风险凸显。
在经营数据全面下滑的背后,是整个四川融资性担保行业陷入全行业的困境之中。
目前,四川融资性担保行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 担保机构量大但质不高。
全国范围内四川属于担保大省,20xx年在保余额已位列全国前三,法人机构数多达400余家。
但绝大多数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偏低,资金实力有限,业务规模较小,放大倍数受限(20xx年末,四川担保行业放大倍数仅为3.55倍,若扣除住房置业的公积金贷款担保,放大倍数仅为2.69倍。
对建立广西再担保体系的思考
对 建 立广 西 再担 保 体 系 的思 考
本 课 题 组
・ 年来 , 广西各级政府 为缓解 中小企 业融资 难 问题 , 大 力开展信用担 保体 系建 设 , 得 了 一定成 效 ,但 从 取 目前 情况来看 , 还普遍存在担保 机构规模小 、 金融机 构认 同度不高 、 放大倍 数低 等 问题。再担 保 是中小 企业信 用 担保发展的必然产物 , 将发挥 分担担 保风险 、 提升担 保信 用、 扩大担保规模 、 范行 业管理 等作 用 , 规 是政府 促进 解 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的有 效措施 。为此 , 文 阐述 了建 立 本
满足 中 小 企 业 的贷 款 担 保 需 求 。 中小 企 业 的互 助 性 担 保
题, 促进中小企业健 康稳定 发 展。其主 要作 用包括 两方
面 : 是 增 信 。符 合 条 件 加 入 再 担 保 体 系 的担 保 机 构 和 一
机构 和商业性担保机 构 少 , 用担 保机构 多数 是政府 或 信
的会 员 , 而保证金作 为再担 保 资金采 取分 账核算 。会 员
制运作灵活 , 特别是在防范风险方面作用 明显 , 能确 保个 别会 员的风险 不 会影 响 再担 保 中心 的正 常运 营 。据 统
计 , 至 20 截 0 8年 末 , 西 银 行 业 金 融 机 构 对 中 小 企 业 授 广
保 门槛 , 大 信 用 担 保 规 模 , 扩 有效 缓 解 中 小 企 业 贷 款 难 问
了担 保贷款的市场需求 , 加剧 了贷款担 保 的“ 德风险 ” 道
和“ 向选择 ” 影响 了中小企 业信 用担保体 系 的可 持续 逆 ,
担保集团整合方案
担保集团整合方案担保集团整合方案为了提高担保集团的整体综合竞争力,提升市场份额,增加盈利能力,我们制定了以下整合方案:1. 资产整合:将担保集团所有子公司的资产进行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同时,实施资产转移,将有助于提高盈利能力和市场地位的资产集中到核心子公司。
2. 人员整合:通过人员优化配置,消除冗员和重复岗位,提高人员效益。
重点调整担保集团各子公司的管理层和业务人员,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和业务执行能力。
同时,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竞争力。
3. 业务整合:整合担保集团各子公司的业务板块,避免相同业务的重叠竞争和资源浪费。
建立一个统一的业务管理平台,实现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提升整体的市场竞争力。
4. 品牌整合:将担保集团各个子公司的品牌进行整合,打造一个统一的品牌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和认可度。
5. 技术整合: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管理系统,提高担保集团的运营效率和管理能力。
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提升担保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6. 市场整合:通过整合渠道和资源,拓展市场份额。
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发市场,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7. 风险整合: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和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能力。
通过整合风险管理资源,降低风险敞口,提高担保集团的抗风险能力。
8. 品质整合: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通过整合质量控制资源和优化供应链,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以上是担保集团整合方案的主要内容,通过实施这些整合方案,可以提高担保集团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金融创新
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金融创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体系的日益完善,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逐渐成为推动金融创新的有效途径。
合作模式的建立为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机遇。
本文将探讨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的意义、合作模式以及在金融创新方面的作用。
一、合作的意义担保公司作为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具备较强的风险防范和管理能力。
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致力于满足广大民众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具备更灵活的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能力。
因此,两者的合作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金融创新。
其次,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可以加强风险控制。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向企业提供融资时,常常面临较高的风险,而担保公司可以通过提供担保责任,有效降低贷款风险,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可靠的风险防范措施。
同时,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还可以拓宽融资渠道。
传统金融机构对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相对较弱,而担保公司通过提供追加担保,可以为这些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帮助它们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二、合作模式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模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合作方式主要有业务合作、委托代理、共同发展等。
业务合作是最常见的一种合作模式,主要体现在担保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风险担保服务。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开展融资业务时,可以将部分贷款风险转嫁给担保公司,以获得更多融资机会。
担保公司则通过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获取风险补偿。
这种模式既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又可以增加担保公司的收益。
委托代理是另一种常见的合作模式。
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将自身的风险评估、贷前调查等工作委托给担保公司,以降低运营成本和风险。
担保公司则通过提供专业服务,帮助金融机构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实现共赢发展。
同时,担保公司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共同发展的方式,开展更深入的合作。
双方可以联手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从而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金融创新的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再担保:合作共赢建设再担保体系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南京分公司于2011年正式挂牌,一年来,在总公司的领导下以及南京分公司负责人的带领下,南京分公司的全体员工群策群力,协调一致,积极配合,共同为南京为分公司的顺利起航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着做大做强的信念,分公司领导积极推进品牌建设,向各金融机构推广公司先进的业务理念和优良的合作模式,在扶植中小企业的同时,也将公司品牌推向了整个金融行业,“合作共赢”是我们一贯秉持的理念,这不仅有利于分公司自身的发展,也为全南京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南京分公司以再担保体系建设为主,积极推广再担保业务的合作模式,分公司先后组织了多家尚未加入再担保体系的优秀担保机构一同召开体系建设座谈会。
截止至11月末,分公司已有主办担保机构17家,承办担保机构23家,年底之前还会陆续有一批担保机构加入到再担保体系中来。
分公司积极响应总公司的号召,坚持再担保主业低收费、广覆盖,高效让利中小企业。
坚持不与担保机构争业务,抢饭碗,做担保机构难以做的业务。
分公司与广大担保机构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一同为资本金实力弱、信用等级低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同时,通过开展中小企业集合融资类担保产品开拓了中小企业融资新渠道,为中小企业直接降低融资成本10%以上。
这些创新业务产品是促进分公司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