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煤矿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煤炭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实践
孙 本 波
( 新汶 矿 业 集 团公 司 山东 新 泰 2 l 3 ) 7 4 3
摘 要 :通过 分析 煤炭 企业 面临 的主要 法律风 险 ,华丰 煤矿对 法律 事务工作进行 重新 定位 ,建立 了适合 企业 自身 需要 的法律风 险防范机制 ,化解 了由法律 因素带来 的潜在危机 ,促进 了企业健康 、稳 定、持续 发展 。 关 键 词 : 法律 风 险 防 范 机 制 建 设
造 性地 开展 工作 。
煤 炭 企 业 在 实 施 企 业 兼 并 和 收 购 过 程 中 , 必 须 对 目标 企 业 的资 产 、资 质等 状 况 有 充分 了解 ,并 查 看 所 有 证 照文 件 是 否 齐 备 , 否则 ,很 容 易 留下 隐 患 ,为 本 企 业 带 来 沉 重 包 袱 。 企 业 兼 并 涉 及 公 司 法 、 竞 争 法 、税 法 、知 识 产 权 法 等 多项 法 律 法 规 ,操 作 程 序 复 杂 , 社 会 影 响 较 大 ,致 使 潜 在 的 法 律 风 险 非 常 高 。 1. 5人 力 资 源 管理 法律 风 险 煤 炭 企业 在人 力资 源 管理过 程 各个 环 节 中,都 要 严 格 受 到 劳 动 法 律 法 规 的 约 束 ,企 业 的 任 何 不 规 为 企 业 创 新 的 一 条 重 要 路 径 ,但 也 要 充 分 考 虑 煤 炭 企 业 自 身 的 行 业 特 点 、 行 业 性 质 、 产 业 布 局 、技 术 水平 与 力量 、研发 能力 等现 实 因素 ,量 力而 行 ,在 不影 响竞 争主 体和 战略 布局 的情 况下 ,有 条件的 改 变 一 味 引进 、 引 进 、 再 引 进 的 思 路 ,增 强 自主 创 新 意 识 ,提 高 自主创新 能 力 ,提 高 自主 创新 在 企业 经 济 增 长 中的 贡 献 率 ,作 为 企 业 创新 的 一 条 重 要 补 充 。 2. 6将 借 脑 引智 作 为 企 业 创新 的有 效途 径 。近 几 年 , 多 数 煤 炭 企 业 在 借 脑 集 智 方 面 进 行 了 尝 试 与 探 索 ,通 过合 作攻 关科研 项 目、联 合 办学等 方式 ,获 得 了 较 大 的 智 力 支 持 和 技 术 支 持 ,破 解 了 许 多 发 展 的 难 题 。 事 实 证 明 , 围 绕 解 决 制 约 安 全 生 产 的 重 大 技 术 课 题 和 难 点 项 目 ,创 新 合 作 模 式 ,提 高 合 作 水 平 , 最 大 限 度 的将 高 校 和 科 研 院 所 的 人 才 智 力优 势 、 创 新 平 台 优 势 、科 研 实 力 优 势 等 为 己 所 用 ,用 有 成 效 ,是煤 炭企 业发 展的 终南捷 径 。 2. 7将 创新 机 制 作 为 企业 创 新 的必 要 保 证 。完 善 的 体 制 催 生 创 新 动 力 ,健 全 的 机 制 激 发 创 新 活 力 。煤 炭 企业要加 强对科 技创新的管理 ,本着 “ 规范理性 、 适 用有效”的原则 ,创新科技创新管理考核体系 ,设 置创 新基 金管 理考核 办 法 ,修 改 完善创 新项 目量 化 考 核 程序 ,规 范创新 项 目申报 程 序 ,加 强技 术开 发 项 目、费用 核算 、创新 成果价值评 估等方面 的管理 , 使 创 新 管 理 体 系 更 加 理 性 、规 范 ,激 励 机 制 更 加 完 善 、深 化 , 发 挥 科 技 创 新 机 制 的 保 证 作 用 。 四
坚持依法治企 防范法律风险
监理工程师在完成原三大控制 ( 质量控制 、 进 度控 制、 资金控制 ) 的基础上 , 需要 与时俱进 , 不断丰富充实 自我 、 实 现 自我 , 在实践工作 中更好 发挥监理作用 。
2 0 1 3 年 第2 期
夯穗 晨 升枝
2 7 3
2 . 2 建立 企 业 内部 法律 监督 机制 建 立适合 企业 自身 需要 的事前 法律 防 范 、 事 中法 律控制为主和事后 法律 补救 为辅 的法律风 险预警 、 防 范工作 体系 , 矿属各 单位 、 部 门形 成纵 、 横 监控 的生 产 经营活动法律 风险预警 、 防范 网络 系统 。实行 矿长 领 导、 法律顾问牵头 、 法律事务机构与各单位共 同参与 的 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制度 , 矿出现法律风险 , 首 问责任为 矿法律顾 问, 各部 门 、 单 位 出现 法律 风险 , 首 问责 任为 部 门、 单位 的主要 负责人 , 做到 风险控 制及 时 , 化解 矛 盾有力 , 依法维护企业权益 。 2 . 3 建 立 法律风 险评 估机 制 将法律风险 的类 别 、 可能性 、 潜 在损失 进行 排列 , 认真分析企业 面临 的最重 要 的法 律 问题 , 对那 些一 般 情况下不会发生 , 但是 一旦发 生就 会给企 业带来 灾难 性后果 的事件 进行 特别关 注。在 此基 础 上 , 建 立 了法 律风 险防范预 案制度 , 保证 法律风 险事件 一旦 发生 能 够得到及 时 、 有序 的解决 , 能够尽快依据 既定 的评估 制 度 和方法对该 法律 事件可 能造成 的财 务利 益 、 企业 资 信、 品牌形象等方 面损失 的大小 和范 围进行评估 , 企 业 法律部 门会 同其他相关部 门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
理办法》 、 《 法律风 险预警 、 防范工作 管理规 定》 和《 诉
煤矿安全与风险规避“六大体系”监管方法
煤矿安全与风险规避“六大体系”监管方法1.一般规则。
1.为加强和规范煤矿井下安全避让“六项制度”(以下简称“六项制度”)的安全监管,增强监管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务院关于进1步强化企业安全出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6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以下简称《建设完美“6大系统”通知》)、《煤矿井下紧迫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并结合山东煤矿实际,专门制定了矿井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逃生系统和矿井压缩空气自救系统。
两个。
本监管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各煤矿“6大系统”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修订监管办法,依法组织安全监管、协调指导。
各监管分局根据监管办法、上级文件及相关标准,对辖区内煤矿“六大体系”建设、使用、验收、检查、管理、保护等进行安全监管和执法,及时总结和落实先进经验和做法。
3.各煤矿企业是构建完善“六大体系”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构建“六大体系”的完善工作全面负责。
4.每次系统都要落实负责人和具体负责部门;建立健全专业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防护人员等。
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完善系统保护、校准、值班等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做到制定、审核、落实。
5.各煤矿企业要在年初制定完善的“六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的具体安排和完善措施;建立安全投入保障轨制,充分利用安全费用。
6.按期检查各系统完整性,加强系统防护,按期对在用设施、电缆进行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呈现检查、测试、处理结果,确保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行有效。
7.“六大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进料异常、系统故障、运行异常等信息时,值班人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任意措施。
煤炭行业的风险管理了解煤炭行业中的风险并提供有效的应对策略
煤炭行业的风险管理了解煤炭行业中的风险并提供有效的应对策略煤炭行业的风险管理:了解煤炭行业中的风险并提供有效的应对策略煤炭是目前全球应用最广泛的化石能源之一,它在能源供应、工业生产以及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煤炭行业面临着诸多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就煤炭行业中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同时提供一些有效的应对策略,以帮助企业进行风险管理。
第一章:煤炭行业的风险煤炭行业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风险:煤炭市场存在价格波动、需求变化、竞争加剧等问题,这些都给企业带来了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2.供应链风险:煤炭生产与运输涉及多个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问题都有可能导致供应链中断或者延迟,进而影响企业的生产和经营。
3.安全风险:煤炭行业工作环境复杂,相关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瓦斯爆炸、坍塌等高风险事件,需要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对。
4.环境风险:煤炭燃烧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对空气质量和全球气候变化产生负面影响,企业需遵守相关环境法规,减少环境风险。
第二章:应对策略为了有效应对煤炭行业中的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多元化经营:企业应积极寻找其他替代能源,减少对煤炭市场的依赖,从而降低市场风险。
2.建立健全的供应链管理系统:企业应加强与供应商合作,建立完善的供应链管理系统,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和安全。
3.加强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和流程,并对员工进行持续的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推动清洁煤技术研发与应用:企业应积极研发清洁煤技术,推广使用高效清洁燃烧设备、气化技术等,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以降低环境风险。
5.合规经营和风险评估: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结论:煤炭行业的风险管理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了解和分析煤炭行业中存在的市场风险、供应链风险、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等问题,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从而降低风险、提高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煤矿安全生产十大防范措施整改方案
煤矿安全生产十大防范措施整改方案煤矿安全生产是我们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由于煤矿安全管理不到位,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此,我们必须采取相关措施来整改煤矿安全风险,下面是煤矿安全生产十大防范措施整改方案。
一、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必须加强对煤矿安全管理的监管和管理。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办事,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研究煤矿是危险性较高的行业,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是必不可少的。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尤其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经常发生的事故,开展科学研究,寻找解决方法,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三、严格货运安全管理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制定完善的货运安全管理制度,防止车辆超载,并及时安装计重设备,维修机动车辆并加强车辆维护,提高驾驶员安全技能水平,确保煤炭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严格煤矿进出安全管理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进出煤矿人员的规定。
煤矿企业必须设立门卫点,实行人员实名制登记,对进出人员进行核查和安全教育,确保进出煤矿人员的安全。
五、加强巷道支护工程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巷道支护工程管理,完善巷道支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巷道支护施工的质量和技术监督,确保巷道支护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六、加强瓦斯治理煤矿中瓦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之一,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加强瓦斯治理工作。
煤矿企业必须对煤矿瓦斯进行监测和控制,对瓦斯浓度高的地方采取相应措施,如增加通风量、安装瓦斯检测报警设备等,提高瓦斯治理工作的水平。
七、严格用电安全管理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电力安全标准和规定,制定完善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电气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严格控制用电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如何规避安全生产的法律风险
如何规避安全生产的法律风险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中,安全生产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仅会给员工带来身体和生命的伤害,也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声誉。
因此,如何规避安全生产的法律风险,成为了每个企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要规避安全生产的法律风险,首先要强化安全生产的意识。
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都必须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能仅仅将其视为一种口号或者形式。
管理层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的战略规划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政策,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员工了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规避法律风险的关键。
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和行业要求,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
这些制度应当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安全职责,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
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要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使其适应企业的发展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更新安全设备设施、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等。
不能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生产投入,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同时,要合理安排安全生产投入的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的有效手段。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作业过程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煤矿企业风险点分析报告
煤矿企业风险点分析报告概述煤矿企业作为传统的能源行业,面临着多种风险,这些风险不仅涉及煤矿生产本身,还包括人身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
本报告将从煤矿行业的特点出发,对煤矿企业的风险点进行详细分析,并针对每个风险点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 事故风险煤矿事故是煤矿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
因为煤矿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爆炸、火灾等危险因素,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风险点:未进行足够的安全培训、安全设备不足、操作不规范、监管不力等。
防范措施:- 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确保设备完好并进行定期维护;- 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 政府加强监管力度,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
2. 环境污染风险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煤矸石、灰渣等废弃物,若处理不当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健康。
风险点:废弃物处理不当、尾矿库泄漏、排放污水超标等。
防范措施:- 强化环保意识,加强员工环保教育培训,确保操作规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废弃物的分级处理和正确处置;- 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有效控制污染源;- 加强环保监管,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
3. 资金风险煤矿企业的生产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煤炭市场波动较大,价格上涨下跌不定,这给企业的资金状况带来不确定性。
风险点:资金链断裂、盈利空间减少、资金回收困难等。
防范措施:- 建立财务预警机制,及时监控资金状况;-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寻求融资渠道,确保资金供应;- 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寻找多元化的经营模式;- 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管理效益。
4. 国家政策风险煤矿企业的发展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影响,政策的变化对企业的经营产生不可忽视的风险。
风险点:政策调整、煤炭减产政策等。
防范措施:- 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和协调,了解政策动态,及时做出调整;- 加强市场研究,预测行业发展趋势,制定相应的战略;- 探索多元化的发展路径,降低对单一政策的依赖。
煤矿安全风险预防工作措施
煤矿安全风险预防工作措施煤矿安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煤矿事故不仅会导致人员伤亡,还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为了预防煤矿安全风险,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保障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安全生产。
一、建立科学的煤矿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煤矿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全面评估煤矿的安全风险,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点和重点控制区域。
评估体系应包括煤矿的地质条件、工艺流程、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等多个方面,通过科学的方法,确定煤矿的安全风险等级,为采取相应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煤矿安全培训煤矿工作人员是保证煤矿安全的关键,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煤矿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包括对煤矿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内容应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定制,培训方式既包括理论学习,也包括实际操作演练。
三、完善煤矿的安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煤矿的安全管理体制,明确安全责任与权力的划分。
煤矿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矿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建立相关的安全制度和工作流程。
在煤矿中还应建立安全监测、报警和紧急救援机制,确保及时发现、通报和处置安全风险。
四、加强煤矿的安全设施建设煤矿应加强安全设施的建设,包括消防设施、通风设备、安全标识等。
消防设施应设置合理,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定期检测和维护。
通风设备应保持畅通,保证煤矿内空气新鲜,防止煤尘积聚。
安全标识应明确、醒目,方便工作人员理解和遵守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
五、加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煤矿应急救援的能力。
煤矿应建立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包括煤矿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置和事后处理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
应急救援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培训,具备应急救援技能,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类事故。
六、加强煤矿安全监督和检查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
煤矿应加强对安全设施、安全操作流程、安全生产记录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煤炭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种法律风 险。
二 、 炭 企 业 法 律 风 险 防 范 的 煤
危机, 促进 企业健康发展 。
一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 殊 工 种 人 员 必 须 现 状 与 不 足 特
、
煤炭 企业 面临 的主要 法律 持 证 上 岗 , 事 特 定 职 务 的 人 员 必 从
伴 随着 煤 炭 企 业 全 面走 向市
风 险
须 拥有相 关 资质 ( 全资 格证 等 ) 安 。 场, 为适 应 法制 经 济 的需 求 , 炭 煤
冈 此 , 炭 企 业 在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方 煤 面 , 须 把 员 _ 的 教 育 培 训 作 为 一 必 T 企 业 以 法 治 企 、 用 法 律 手 段 维 护 利
证 照 文 件 是 否 齐 备 , 则 , 容 易 否 很 到违 法 的 地 步 。 炭 企 业 作 为 高 危 煤
行业 , 其安 全管理 难度 比任 何一 个 构 的作片 , 多经 营管 理事项 甚至 j许 行业 都艰 巨。 因此 , 安全 生产方 合 刚签 汀事 项末进 行法律 审核 , 在 致
的 形 式 是 规 模 较 大 、 济 技 术 实 力 经
后颁布 实施 的《 炭法》 安 全生产 遭受 小必要 的损失 , 煤 《 或者制 定 的内 法 》 一 系列法 律 法 规 . 对 煤 炭 部 管理 制 度 “ 情 合 理 ” “ 合 等 都 合 但 不 法 ” 二是煤 炭企业 对法律 工作 的 . 重 视程度 不 同 . 部分企 业缺乏 专 门 的法 律 ] 作机 构或法 律T作 人员 . 个 别 企 、 不 重 视 发挥 法 律事 务 机 I
更大 的法律风险 。
如何预防煤矿风险隐患
如何预防煤矿风险隐患引言煤矿作为我国的重要能源来源,但由于其特殊性质,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如瓦斯爆炸、煤尘爆炸、顶板顶板事故等。
预防煤矿风险隐患是维护矿工安全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介绍一些可以采取的措施来预防煤矿风险隐患。
1.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为了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煤矿企业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每年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包括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理、职业健康等;•员工入职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针对不同岗位的矿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强化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是预防煤矿风险隐患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一些建议:•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激励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人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 提高设备安全性能和环境监测能力改善煤矿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减少风险的重要方法。
以下是一些建议:•购买经过安全认证的设备,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维护和检修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安装和使用自动化监测设备,增强煤矿环境监测能力,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4. 强化事故应急管理能力加强事故应急管理能力对于煤矿风险隐患的预防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建议:•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预防、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后处理等;•组织实施定期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和完善事故报告、调查和事故风险评估机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消除隐患。
结论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设备安全性能和环境监测能力、强化事故应急管理能力等措施,能有效预防煤矿风险隐患,保障矿工的安全。
然而,预防煤矿风险隐患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要共同努力,不断完善措施,提高预防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为矿工提供更安全的工作环境。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及其下属的矿山、矿井、露天矿等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三)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四)全员参与、责任到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煤矿企业应设立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风险预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三)督促、检查各级人员落实安全风险预控措施;(四)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落实;(五)定期向企业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安全风险预控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
第三章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制度,明确危险源辨识的范围、方法和要求。
第八条危险源辨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设施故障;(二)环境因素;(三)人为因素;(四)自然灾害;(五)其他可能引发事故的因素。
第九条危险源风险评估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危险源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第四章风险控制与预防第十条煤矿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明确风险控制责任。
第十一条风险控制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技术措施;(二)管理措施;(三)教育培训;(四)应急处置;(五)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考核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对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四)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矿产行业风险预防
矿产行业风险预防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矿产行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然而,矿产开采本身也伴随着各种风险和隐患,如事故、环境污染等。
为了保障矿工和环境的安全,矿产行业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的预防措施。
本文将探讨矿产行业风险预防的重要性以及可行的措施。
一、矿产行业风险的背景矿产行业涉及多个方面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矿工安全风险:矿工在开采过程中面临着生命安全的威胁,例如坍塌、溺亡、火灾等。
2. 环境污染风险:矿产开采、矿石加工和尾矿排放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水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如土地退化、水源受污染等。
3. 资源浪费风险:不合理的开采方式可能导致资源的过度消耗和浪费。
4. 经济风险:矿产行业的投资规模巨大,成功的开采与开发需要巨额资金,但是市场价格的波动以及政策的变化等因素可能对投资造成影响。
二、矿产行业风险预防的重要性矿产行业风险的存在对社会经济和环境都会产生严重的影响。
因此,采取有效的风险预防措施至关重要。
1. 保障矿工安全:矿工是矿产行业的基础和核心,保障矿工的安全是最基本的职责。
通过加强安全培训、提供安全设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等措施,可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
2. 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矿产行业对环境的破坏性较大,因此,在开采过程中要遵循环保原则,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合理利用资源、建立环境监测系统等措施可以有效保护环境,减少污染。
3. 推动可持续发展:矿产资源是有限的,合理利用资源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限制过度开采,加强资源管理,可以在保障资源供应的同时,减少资源的浪费。
4. 提高经济安全:矿产行业的投资规模庞大,因此,减少经济风险是矿产行业发展的前提。
及时更新市场信息、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优化投资结构等措施可以帮助企业防范风险,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
三、矿产行业风险预防的有效措施为了有效预防矿产行业的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机制,加强对矿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依法经营。
煤炭企业经营风险分析及对策分析
煤炭企业经营风险分析及对策分析煤炭贸易风险防范对策煤炭贸易领域面临诸多的风险,既受市场客观条件的影响,同时和煤炭贸易相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等也相干。
如果不注意防范煤炭贸易中存在的风险,那末不但不利于提高可延续经营管理效益,乃至还会影响市场的稳定。
加强煤炭贸易中存在的风险与防范措施探究具有重大的社会心义。
1、加强煤炭贸易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分析在煤炭贸易中存在很多的不可预测的风险,其中有些是由客观条件致使的,有的则是由贸易相干方引发的。
不管甚么类型的风险都需要全面加强风险管控,这样1方面可以最大限度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减少各类隐患的出现,将可能致使的不良后果降到最低,提升煤炭贸易可延续经营水平。
另外一方面,加强煤炭贸易风险防范也有助于更好地兼顾各类资源,强化科学管理,更好地释放市场动能,激起发展活力,全面增进煤炭贸易领域的健康有序运营。
2、煤炭贸易中存在的风险分析目前煤炭贸易领域主要存在的风险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风险。
煤炭企业不但可以保证能源的供应并且还可以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但是目前我国煤炭贸易情势相对照较简单,且管理不够精细,加上煤炭企业本身自律意识和敏感意识不足,1旦遇到市场情势的变化常常会感到措手不及。
单纯想依托低价促销等方式取得可延续发展,不但不利于保持良好的市场秩序,乃至还会影响上下链条的运营。
遭到不断变化的市场情势的影响,煤炭贸易领域面临的市场风险常常难以全面有效预测,不利于提升风险控制水平。
(2)信誉风险。
在煤炭贸易环节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容易致使相互之间信息未能全面掌握同享,1旦煤炭企业不能取得客户的信誉状态等真实信息,那末将有可能在销售等环节产生相干的风险,进而引发损失。
另外1些煤炭企业本身在内部经营管理方面还存在1些问题,风险管控机制不够完善,也会致使信誉风险的产生,进而破坏企业的利益。
(3)资本风险。
在煤炭贸易中通常需要保证资金链条的稳定性,这样才能确保煤炭贸易活动的有序展开。
规范企业行为防范法律风险
规范企业行为防范法律风险王玉红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恒源煤矿【摘要】随着企业的迅速发展,所面临的潜在风险将越来越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发展壮大、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
近年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矿积极推行依法治企战略,通过事前法律把关,事中法律控制,事后法律补救等手段,不断拓展企业法制进程的深度和广度,将企业的经营和法律风险降到最低,连续多年未出现一起重大法律纠纷,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使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美誉度明显增强。
【关键词】风险预防规范管理和谐矿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恒源煤矿,作为上市公司,以其规范的运作、优良的业绩驰骋于资本市场,如何演绎上市公司的昔日辉煌,恒源煤矿党委始终坚持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的理念,推行规范化、契约化管理,大力推行企业法治化进程,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企业呈现出百舸争流千帆竞、欣欣向荣万木春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加强法制宣传力度,突出法律风险防范教育法律风险防范的关键在于各级经营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依法治企的能力。
我矿按照全国普法办相关通知精神,印发了《关于在全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通过各种宣传媒体普及法律知识,定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依托内部教培中心举办法制讲座,定期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形成学法用法的舆论氛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法治环境;党委中心组定期开展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学习,把法制教育与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增强各级管理人员防范法律风险意识,提高应对复杂局面、驾驭市场的能力,加强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保障。
二、构筑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法律事务在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制度是企业的基本行为规范,流程是企业实现目标必须遵循的过程方法。
遵循与时俱进、持续改进的原则,我们对企业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动态监控,不断完善现行规章制度,确保其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首先健全法律顾问机构,为依法治企提供组织保证。
煤矿生产科廉洁风险点及措施
煤矿生产科廉洁风险点及措施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煤矿生产科廉洁风险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腐败风险:煤矿生产科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高额的利润吸引了不法分子的目光。
一些职工可能会利用职权之便进行腐败行为,例如收受贿赂、挪用公款等。
2. 安全生产风险:煤矿是一个高危行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些职工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可能会违规操作,导致安全隐患。
3. 环境污染风险:煤矿生产科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渣、废气等废物,如果处理不当就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4. 偷盗风险:煤矿内部存在大量贵重物资,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趁机进行偷盗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为了有效遏制煤矿生产科廉洁风险点的存在,企业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1. 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制度: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廉洁风险防范制度,明确廉洁风险点的来源和形成机制,规范职工行为,降低廉洁风险发生的几率。
2. 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企业应当加强对内部控制和监督,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重点岗位和重要业务进行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预防廉洁风险点的发生。
3. 加强职工教育和培训:企业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廉洁风险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廉洁观念和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
4. 加强对职工的监督和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职工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对职工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煤矿生产科廉洁风险点的存在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需要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
只有通过不断压实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才能有效减少廉洁风险点的发生,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
【文章字数已过2000字,可根据需要删减】。
第二篇示例:煤矿生产科作为生产一线部门,在生产运营中面临着诸多的廉洁风险点。
廉洁风险点的存在会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声誉和员工的思想道德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必须对廉洁风险点进行深入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治理。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风险的预控工作,确保矿井生产安全和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利。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煤矿安全风险预控计划,全面预防和控制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矿井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二章安全风险预控制度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煤矿安全风险预控制度,明确安全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安全风险评估程序,明确评估的方法、内容和频次。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信息搜集、分析和处理制度,确保及时获得矿井的安全风险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度,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制度,明确在安全风险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三章煤矿安全风险预控实施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风险预控计划,明确预控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对矿井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信息库,保存和管理矿井的安全风险信息。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做好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加强对生产设备和人员的管理和监控。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组织安全风险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第十六条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煤矿安全风险预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风险预控工作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十九条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企业施工、调试等环节的监督,确保施工、调试等阶段的安全。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煤矿安全管理是煤矿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重视和确保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防止矿井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国家对煤矿安全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其中,煤矿安全管理的十二条红线被视为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底线,本文将对这十二条红线进行详细阐述。
一、不得违规下井作业。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矿井安全标准,确保矿井设计、施工、设备选型和作业流程等符合安全要求。
任何不符合规定的矿井或装备不得投入使用,否则将给矿工的生命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二、不得违法违纪停产夺控。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未经批准擅自停产或夺控,否则将导致矿井安全难以保障,产生严重后果。
三、不得擅自改变矿井经营方式。
煤矿企业在改变矿井经营方式前必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估,确保改变后的经营方式符合安全要求。
四、不得滥用临时工。
煤矿企业在临时工的使用上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滥用临时工,特别是在具有安全风险的作业岗位上不得使用临时工,以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五、不得违规使用超限超载车辆。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运输标准,不得违规使用超限超载车辆,以防止车辆引发事故,危及矿工的生命安全。
六、不得违反纪律和操作规程。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和操作规程,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以确保作业的有序进行和矿工的安全。
七、不得违规使用禁用物品。
煤矿企业在作业现场不得违规使用禁用物品,以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对矿工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
八、不得擅自停电、停水、停风。
煤矿企业不得未经充分考虑和安排擅自停电、停水、停风,以防止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及时疏散矿工,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
九、不得违反瓦斯、煤尘等防治规定。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瓦斯、煤尘等防治的规定,加强防治措施的落实,以防止瓦斯、煤尘等因素引发事故。
十、不得违规施工维修。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维修要求进行作业,不得违规进行施工维修,以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煤炭行业的风险管理与应对策略
煤炭行业的风险管理与应对策略煤炭行业作为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由于煤炭行业的特殊性质,它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煤炭行业的风险管理与应对策略。
一、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煤炭行业在供需关系、价格波动、竞争格局等方面所面临的风险。
在煤炭市场上,供需关系是一个重要因素。
需求的不确定性以及供应的波动性使得煤炭企业难以准确预测市场需求,这增加了市场风险。
为了应对市场风险,煤炭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 多元化市场:通过开拓国内外市场,减少对单一市场的依赖,降低市场波动对企业的影响。
2. 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与电力企业等煤炭需求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前预测和平衡市场需求。
3. 资源整合:通过与其他煤炭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减少市场竞争,提高市场议价能力。
二、环境风险煤炭行业对环境的影响是众所周知的。
环境风险包括煤矿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风险。
为了管理和应对环境风险,煤炭企业需要采取以下策略:1.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 推进绿色发展: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动煤炭企业向清洁能源领域转型,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3. 强化监管与执法:加强对煤炭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执法体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技术风险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煤炭行业也面临着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包括煤矿开采技术、煤炭加工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为了管理和应对技术风险,煤炭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 技术创新: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入,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 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
3.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实时监控,提高企业管理和决策水平。
四、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煤炭行业在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化等方面所面临的风险。
煤炭行业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产业,政策的不稳定性可能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01 关于“煤炭行业挂靠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关于“煤炭行业挂靠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对策的通知一、目的为加强对挂靠经营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煤矿、建筑业协议双方挂靠经营、托管等形式的民事、行政和刑法责任等管理的活动。
三、挂靠经营的法律性质挂靠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作业或私营企业等生产、经营者,与另一经营主体约定,由前者以后者提供的经营资格和凭证进行经营活动,并向后者提供管理费或挂靠费等报酬的经营形式。
挂靠关系一般表现为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签订协议,挂靠方使用被挂靠方提供的介绍信、合同书、银行帐号、印章等经营资格、证明,以被挂靠方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并向被挂靠方支付所谓“管理费”的经营形式。
挂靠双方实际上是一种有偿使用资格证照的合同关系;对外,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进行活动,对内则以依照合同约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四、挂靠协议双方的法律风险(一)挂靠协议双方“法律责任”应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经营中违法实施挂靠从而给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即民事责任。
而挂靠人和被挂靠人违反行政法,未经许可私自从事法律规定应当事先取得许可或者取得许可后不得私自转让、出租、出借等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当违法情形达到一定程度,从而触犯刑法时,应当受到刑事制裁,承担刑事责任。
(二)我国民法就挂靠法律关系尚无明确的规定1、当挂靠人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时,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中,尚无明确的规定,仅就如何确定诉讼主体作出了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也仅对类似情况下如何确定诉讼主体作出了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工矿企业风险管理思路和措施
工矿企业风险管理思路和措施
工矿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生产任务。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矿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工矿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已成为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措施。
管理思路
工矿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思路首先是要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
预防胜于治疗,事前防范胜于事后弥补。
企业要做到提前预见各类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避免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其次是要注重系统思维,把风险管理纳入到企业各个管理环节中,形成风险管理系统,使风险管理贯穿于企业的全过程。
此外,还要强化团队合作,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团队,提高团队成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和技能,形成全员参与、协同作战的局面。
措施
工矿企业风险管理的措施包括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明确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责任人,建立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
其次是要加强风险评估,通过对潜在风险的分析和评估,找出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为风险防控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要加强风险防范,采取措施避免风险的发生,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此外,要做好风险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演练方案,提高企业应对突发风险的能力。
总结
工矿企业风险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课题,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企业要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注重系统思维,强化团队合作,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评估和防范,做好应急预案,有效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只有这样,工矿企业才能持续稳定地发展,为国家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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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煤矿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如何规避煤矿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发布时间:2009/09/04 09:32:03浏览次数:785次一、采矿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一)以承包方式转让煤矿采矿权煤矿到底能否承包?承包煤矿到底有多大的风险?笔者在从事煤炭法律服务实践中发现有不少煤炭企业经营者对此问题认识不清,有的认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煤矿是不能承包的;但也有的人认为实践中存在大量的煤矿承包行为,并且这种承包行为也是被我国相关的司法、行政部门认可的。
那么,我国法律对煤矿承包这一行为的性质是如何界定的呢?首先,我们需要肯定的是企业承包经营是一种合法的经济行为,煤矿承包经营也是一种合法的经营方式,但以承包的方式转让采矿权却是被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
实践中之所以会有文中刚开始谈到的两种不同认识,就是混淆了“合法的承包”和“以承包的方式转让采矿权”这两个概念。
承包和以承包的方式转让采矿权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承包人或者所谓的承包人是否要获取采出的矿产品。
采矿权是指采矿权人开采核定的矿种并获得矿产品的权利。
采矿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其利益就在于采矿权人对采出的矿产品享有占有、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并且采矿权人是通过对矿产品进行加工、销售而获得利益。
如果仅仅是简单的煤矿经营权的承包,那么承包人的利益是通过完成承包任务后从发包方那儿取得劳动报酬,其对采出的矿产品不能享有占有、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如果承包人与发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人每采出一吨矿产品,发包方就给承包人多少钱,这说明承包人不是要获取采出的矿产品,这种约定符合承包的要件,是真正意义上的煤矿承包经营合同。
但如果承包人与发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人每采出一吨矿产品,承包人就给发包人交多少钱或者是约定在承包人交纳一定的承包费后就可以在其矿区范围内采矿。
这种约定,不论是先交钱还是后交钱,其实质都是拿钱买采矿权,其目的就是要从采矿行为中获取矿产品。
这种承包就属于一种非法转让采矿权的行为。
风险提示:通过以上分析,对“煤矿能承包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是一目了然了。
煤矿可以承包,但不能以承包的名义非法转让采矿权。
实践中,许多合同虽然名为煤矿承包经营合同,但实质却是煤矿采矿权转让合同,当然这种承包合同应当是自始无效的,其经营权也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一旦发包人反悔,就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来主张承包合同无效,收回煤矿经营权,这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将是无法估量的。
可能导致以下法律后果:一是承包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通过主张合同无效,收回煤矿经营权;二是承包费税后列支,加大投资成本;三是由于承包合同无效,导致以后的一系列行为无效。
这样,无论承包人是谁,拥有多少股份,均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二)煤矿的出租案例:刘某是A煤矿的法定代表人,1998年经过煤矿负责人的一致同意,刘某将A煤矿出租给B公司经营,双方签订了煤矿出租合同。
2002年,刘某又以A煤矿的采矿权为抵押,向C银行贷款300万,贷款期届至,A煤矿因无力偿还贷款,就将采矿权私自出卖给了D企业,C银行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煤矿偿还贷款。
庭审中,A煤矿法定代表人刘某主张,A煤矿于1998年已出租给B公司,现煤矿由B公司经营。
根据《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已出租的采矿权不得抵押。
因此,C银行以A煤矿的采矿权为抵押物设定抵押的行为应当是无效的。
C银行主张,A煤矿虽然于1998年已出租给B公司,但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根据《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此出租行为应当是无效的。
而银行的抵押行为在A煤矿的发证机关已经进行了备案,因此抵押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法院最后判决,A煤矿与B公司之间的出租合同无效,A煤矿与D企业之间的买卖行为也无效,通过公开拍卖A煤矿的采矿权来偿还C银行的贷款。
律师提示:从本质来讲,采矿权应当是一种“自然资源使用权”,它的所有权依然是属于国家所有。
虽然采矿权在客体方面于传统物权有着较大的差异,但其仍然具有绝对性,并拥有排他效力、对世效力和支配效力。
《物权法》出台前,有些法学专家把采矿权称为是一种“准物权”,但《物权法》出台后,我国法律已经明确把采矿权定性为一种用益物权。
采矿权是一种他物权,是非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一种方式,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能。
此案例中,A煤矿可以将其采矿权出租、抵押,但都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备案。
至于A煤矿采矿权的出让,则必须由“国家”这个资源的所有权人委托专门的产权交易市场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来实现。
因此,A煤矿这种未经有关机关批准就私下转让采矿权的行为是违法的。
风险提示:如要承租煤矿,承租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完善出租合同,履行相关的行政备案登记手续。
相关法律规定:《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矿业权出租是指矿业权人作为出租人将矿业权租赁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行为。
矿业权出租应当符合国务院规定的矿业权转让的条件。
矿业权人在矿业权出租期间继续履行矿业权人的法定的义务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能否以转让股权形式转让采矿权案例:2000年12月11日,A乡某煤矿法定代表人赵某与李某签订“煤矿转让合同”,将注明属于A乡的某煤矿转让给李某,约定转让款须于2001年4月28日前付清。
李某给付一定款项之后,于2001年3月28日向赵某出具了一份差转让费20万的欠条,并注明20万元欠款若在2001年4月28日前没有付清,转让无效。
赵某提供的《采矿许可证》载明该煤矿企业的性质为“乡办”,开采期限至2001年6月。
2001年10月8日,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批准该文件为有效证件,并将有效期限延长至2001年12月31日。
市煤炭工业局颁发的《煤炭生产许可证》也载明该煤矿资产性质为“集体”,有效期至2006年2月2日。
但市煤炭工业培训中心2000年10月19日颁发给赵某的《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却载明该煤矿的性质为“私营”。
事后调查的工商登记档案也证明该煤矿为赵某个人投资创办的私营企业。
李某接管煤矿后,又与第三人张某签订“煤矿承包责任书”,将煤矿承包给张某经营。
随后李某又与马某、高某等人签订“合股协议”,再签订“退股协议”,约定自己退伙。
由于李某始终未给付赵某20万的欠款,赵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李某随后的转让行为无效,并且赔偿其无效转让带来的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该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将该煤矿的性质定为“乡办”,资产性质定为“集体”,但赵某转让该煤矿时,A乡并未提出异议,应视为赵某个人开办的煤矿。
因此双方签订的“煤矿转让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6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为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
赵某与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赵某从李某处取得的转让费系违法所得。
二审法院认为,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载明该煤矿企业为“乡办”,资产性质为“集体”,同时从赵某将煤矿转让给李某的“煤矿转让合同”,李某与张某签订的“煤矿承包合同书”,以及李某与马某等人签订的“合股协议”、“退股协议”看来,该转让属于集体内部的一种股权转让。
而该股权转让并未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
且该煤矿由李某经营后,已经引入马某等人经营,并已发生投入和支出。
如果否定股权转让,将直接影响第三人的利益和煤矿的生产经营,不利于生产稳定。
从实际出发,为了维护经济秩序,二审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请。
案例评析:1、煤矿企业性质的认定在本案中,一共出现了四个能够证明煤矿企业性质的证明文件:一是双方当事人提供的《采矿许可证》;二是市煤炭工业局颁发的《煤炭生产许可证》;三是市煤炭工业培训中心颁发给赵某的《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四是工商登记档案。
前两个文件显示煤矿的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而后两个文件却载明煤矿为赵某个人投资创办的私营企业。
出现上述情况之后,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到底应该依据哪个证明文件来判定煤矿的资产性质呢?我们知道在《公司法》中,当在确定股东身份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不一致,并且存在第三人与该股东交易的情况出现时,确定股东身份应当以工商登记为准。
其理论依据也即是通过登记所产生的公示力、公信力以保交易之安全。
因此本案中,可以通过工商登记相关资料的审查来查明该煤矿的资产性质。
本案中,相关的工商登记资料证明该煤矿为赵某个人投资创办的私营企业,因此可以认定该煤矿的资产性质并非集体所有,而是赵某个人投资的私营企业。
2、本案转让合同的性质及效力认定此转让合同的性质为采矿权转让合同。
但此合同未经过相关矿产管理登记主管部门的批准,因此应当属于一份未生效的采矿权转让合同。
3、以所谓股权形式转让的是股权还是采矿权(1)私营独资煤矿企业转让采矿权就个人投资的私营独资煤矿企业来说,即使转让双方在合同上使用了股权的概念,也并不存在所谓股权。
因此其转让可以直接认定为采矿权的转让,而适用关于采矿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
(2)公司法人性质的煤矿企业转让采矿权如果是公司法人企业性质的煤矿,首先应当判断是否存在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情形。
如果存在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来规避有关采矿权转让的法律规定,通过转让股权的形式来实际转让采矿权,就应当刺破公司面纱,直接审核该转让合同的实质内容来最终确定转让合同的性质。
也就是说当煤矿的企业性质为公司法人时,我们并不能由此简单的直接认定转让合同为股权转让合同,而是应当从合同的实质内容以及转让行为是否包含采矿权的转移出发,来最终认定转让合同到底是在转让采矿权还是股权。
(3)合伙企业性质的煤矿企业转让采矿权煤矿企业性质为合伙企业时,转让合同性质的认定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合伙企业在取得采矿权之后,转让作为企业财产的合伙采矿权;第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将取得的采矿权入伙后,通过转让合伙分额的方式转让采矿权。
因此在煤矿企业性质为合伙企业时,首先要确定转让合同是在转让合伙企业分额,还是在转让作为合伙财产的合伙采矿权。
首先要看采矿权的名义是谁,是以合伙名义取得,还是以合伙人名义取得。
其次才能由此判定转让合同的性质。
在第一种情形下,既然企业转让的是合伙的采矿权,直接认定合同的性质是采矿权转让合同,自不待言。
那么在第二种情形下,转让合同的性质又当如何认定呢?尽管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的人格地位,但是其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却与公司企业中通过转让股权形式转让采矿权的做法相似,都是绕过了限制采矿权转让的严格的法律规定,通过转让股权或者合伙份额来达到转让采矿权的目的。
尽管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地位,但是并不妨碍我们借鉴“刺破公司面纱”的理论内核,就合同的实质内容和合同所要实现的目的来判定合同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