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YBILL 保函
SEAWAYBILL和BILLOFLADING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SEAWAY BILL 和BILL OF LADING 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海运单/提单SEAWAY BILL 跟电放是差不多的,海运单目的港收货人只要凭传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即可提货,而提单则是物权证明,无论谁持有都有提货的权利,而海运单则必须是海运单上面的收货人才能够提货,所以类似于电放!海运单有别于提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80条规定: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用以证明收到待运货物的,此项单证即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
承运人签发的此类单证不得转让。
因此,海运单如同提单可作为货物的收据和运输合同的证明,但它不可通过背书转让,因而在交货时无需出具海运单原件给承运人。
此外,海运单并非物权凭证, 也非货物交付的单证, 它只能是记名的, 不可签“TO ORDER”字样。
海运单适用于:中途不被转售的机制成品货物的班轮运输;出售给跨国公司的一家分公司或卖给一家联营公司、相关公司之间的贸易;以记帐贷款为基础的买卖;结算方式为直接汇付、往来帐户、现金的贸易;其他不需要信用证的贸易。
对于那些需转让、流通的货物,虽并不期望转售,但买卖方要求那种只能由物权凭证付款所提供的担保,在对买方的偿付能力或卖方的履行合同能力与意愿有任何怀疑的情况时,或在以银行商业信用证付款的场合,海运单就不能取代传统的提单。
海运单与提单有着一定的差别。
那么,调整提单的国际公约诸如海牙规则等是否也制约于海运单呢?1990年国际海事委员会第34届大会通过的《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运输合同应受适用于该合同的、或者当运输合同由提单或类似的物权凭证包含时,强制适用于该合同的国际公约或国内法的制约。
由此可见,上述调整提单的国际公约或国内法制约仍适用于海运单。
操作注意事项在承运人接管货物或将货物装船后,海运单和提单一样应按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承运人的代理人或船长签发。
托运人凭海运单和其它单证如商业发票到银行结汇。
SEA WAYBILL是什么意思
1、SEA WAYBILL是什么意思?意思是海运单海运单,是指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已将货物装船的不可转让的单证。
海运单的正面内容与提单的基本一致,但是印有“不可转让”的字样。
有的海运单在背面订有货方定义条款、承运人责任、义务与免责条款、装货、卸货与交货条款、运费及其他费用条款、留置权条款、共同海损条款、双方有责碰撞条款、首要条款、法律适用条款等内容。
有的海运单没有背面条款,仅在海运单的正面或者背面载明参照何运输条件或者某种提单或其他文件中的规定。
海运单不能背书转让,收货人无需凭海运单,只需出示适当的身份证明,就可以提取货物。
因此海运单迟延到达、灭失、失窃等均不影响收货人提货,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海运欺诈、错误交货的发生。
海运单在无转卖货物意图的贸易运输中焕发了勃勃生机。
1990年在国际海事委员会第34届大会上通过了《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供当事人选择适用。
有关海运单的法律问题主要有:1、海运单的法律适用。
海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因而调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汉堡规则和有关国内法适用于海运单。
然而,调整提单法律问题的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能否适用于海运单,目前观点不一。
2、收货人的法律地位。
海运单规则规定了代理原则,规定托运人不仅为其自身利益,同时也作为收货人的代理人,为收货人的利益订立运输合同。
因而收货人被视为海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海运单向承运人主张权利并承担义务。
3、货物支配权。
在使用海运单的情况下,托运人有权在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书面变更收货人,实现对货物的支配。
补充:Waybill (Sea waybill) 运单(海运单)。
1992年英国海上货物运输法(the U.K.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 Act 1992)(U.K. 1992 c. 50)第1(3)条将海运单定义为:“海运单是指任何不是提单但是是:1、包含或证明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货物收据;以及2、确定了承运人根据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应对其交付货物的人,的一份单据。
SWB总保函--预付货
订舱代理人SEA WAYBILL保证函
To:EVERGREEN LINE(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长荣海运英国有限公司、长荣香港有限公司、长荣海运新加坡公司)及其代理人、雇用人和深圳永航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贵公司”):
我公司作为以上合约号合约项下托运人指定的订舱代理人,接受托运人的委托代表托运人及实际托运人向贵司订舱。
在上述合约有效期限内,我公司谨对请求贵公司采用海运单(SEA WAYBILL)放货处理的货载向贵公司保证如下:
1、我公司作为托运人的订舱代理人,代表托运人及实际托运人向贵公司订舱并处理相关
事宜已得到合约项下托运人及实际托运人的充分授权并保证承担因无权代理、越权代理而给贵公司、托运人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对货物在目的港发生超期提领、拒绝提领、无人提领或被行政或司法机构扣押、拍卖、
销毁、责令退运等任何处置而给贵公司造成损失、费用和赔偿的,我公司同意向贵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本保证函为我公司向贵公司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适用于我司凭此合约号向贵司订
舱并采用SEA WAYBILL放货处理的情形,除非我公司向贵公司书面撤销本保证函,否则本保证函的有效期與上述合约有效期一致。
4、此保函自我司收到贵司邮件确认后生效,我司邮件地址如下,此保函未生效前,我司
將依照贵司申請采用海运单(SEA WAYBILL)放货处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立保函人。
海运单(SEAWAYBILL)保函
海运单(SEA WAYBILL)保函
TO:EVERGREEN LINE(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长荣海运英国有限公司、长荣香港有限公司、长荣海运新加坡公司)及其代理人、雇佣人和深圳永航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贵公司”)
船名航次:
海运单号:EGLV
我公司作为上述海运单号项下托运人/订舱代理人,就向贵公司申请签发题述海运单并请求贵公司向该海运单项下的记名收货人放货事宜,向贵公司做出如下确认、承诺和保证:
一、我公司作为托运人/订舱代理人申请贵公司签发海运单是我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
或已得到提单记名托运人/实际托运人的充分授权。
二、我公司同意EVERGREEN LINE的提单条款适用于海运单并受该提单条款的约束。
三、我公司保证承担由于请求此种操作方式和安排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风险,承诺自
愿和无条件地赔偿贵公司由此而遭受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四、我公司同意因履行本保函而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国法并在中国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
裁决。
五、本保函有效期为两年,从贵公司收执之日起算。
立保函人
公司名称:(中文)
(公章)
(英文)
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邮件地址:
年月日。
第九章国际货物运输中的保函及无单放货
2.海运单的风险及其实务操作 载明NODISP条款:托运人不得改变收货人
例:SWEPRO海运单的NODISP条款 以银行为海运单的收货人:信用证付款时 保护收货人利益条款 (1)海运单统一规则的规定; (2)anti-privities clause; (3)加列首要条款(paramount clause)
解决无单放货的前景 (1)电子提单 (2)美国的尝试 (3)CMI的电子提单规则 (4)Bolero的尝试
三、电放的风险及海运单的应用
(一)电放的风险
国际贸易海上货物运输实务中,存在传统提 单、海运单和电放三种不同放货方式并存的 局面。
电放:托运人向承运人提交保函,并指示承 运人或其代理以电讯方式通知其卸货港的代 理,货物无需凭正本提单放货,收货人只需 凭盖有收货人公司章的电放通知单即可提货。
之后,A公司向ZZ会社出局权益转让证明书。该证 明书载明:“就涉案货损索赔一事,经与ZZ会社商 定货损款为4853美元,在A公司支付2001年度所欠 ZZ会社海运费中已予扣除,A公司将相应权利转让 给ZZ会社。ZZ会社遂据此起诉CC船公司及FF公司, 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维斯比规则:保函在承托双方有效,但对于 第三人无效。
汉堡规则:保函在承托双方原则有效,但对 第三方无效。
民法国家及我国:承认保函在承托当事人之 间有效,承运人可据此向托运人索赔,但不 得对抗第三方。
英美国家:矛盾而谨慎的心态。
总结:由于承托双方共同欺诈第三方,因此原 则上这种欺诈的合意应认定为无效;但若因 为确认保函无效而导致承运人不能向托运人 追偿,则会使托运人间接获益,因此各国对 于保函的态度虽然都持否定态度,但往往允 许承运人依据保函向托运人索赔。
(4)若对方持伪造的正本提单要求提货,承运人放 货后会否承担无单放货的责任?
海商法整理
广义:海商法是调整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一)海上运输关系:1、有关海上运输的合同关系。
主要围绕着提单、租船合同、拖航合同、旅客运输合同、救助合同、保险合同等所发生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2、海上侵权关系。
主要指因船舶碰撞、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等行为所引起的油污加害方与油污受害方的法律关系。
3、海上特殊风险产生的社会关系。
如共同海损中有关各方分摊与补偿的关系,海事赔偿责任中的船舶所有人、救助人、责任保险人与各限制性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二)船舶社会关系:1、船舶的法律地位。
主要是围绕船舶国籍、船舶航行权、沿海运输权等方面发生的船舶所有人与船旗国或沿海国有关当局之间的关系。
2、船舶物权。
主要指涉及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等问题时所产生的船舶所有人与各债权人、或者法院或仲裁机构之间的关系。
3、船舶安全。
主要是围绕船舶适航条件、船员配备等所发生的船舶所有人与港口有关当局的关系。
4、船舶管理。
主要指国家就航运管理、航运政策以及船舶登记等方面与海上运输组织、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之间的关系。
【狭义定义】海商法是指调整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特定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海商法采狭义定义【海商法第1条】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
海商法的调整对象为()。
A 内河运输中发生的法律关系B 海上运输中发生的法律关系C 与船舶有关的法律关系D 与政府公用船舶有关的法律关系(一)适用主体海商法适用主体具有多重性。
如海上货物、旅客运输合同适用的主体有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旅客;船舶租用合同有船舶所有人、承租人;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主体有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等。
(二)适用客体船舶:海上运输工具货物:海上运输对象(三)适用水域大水域:沿海、近洋、远洋与内河运输;如北欧国家,中水域:沿海、近洋、远洋运输;内河运输适用单独法律,如日本、俄罗斯;小水域:近洋、远洋运输【统称国际运输】,沿海、内河运输适用其他法律,如中国。
第九章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保函及无单放货
3.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 承运人接受保函开具清洁提单后向收货人赔 偿时不能享受单位责任限制。 偿时不能享受单位责任限制。 船舶出租人与租船人队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 责任。 货方在诉讼中的诉讼费用、管理费用、 货方在诉讼中的诉讼费用、管理费用、律师 费等特殊损失也由承运人赔偿。 费等特殊损失也由承运人赔偿。 保险人发现有保函后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人发现有保函后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 且不退还保费 因此,为避免上述不利后果, 因此,为避免上述不利后果,承运人往往否认 保函的存在,只私下凭保函向托运人追偿。 保函的存在,只私下凭保函向托运人追偿。
2.国际公约以及各国法院对于保函效力的态度: 国际公约以及各国法院对于保函效力的态度: 国际公约以及各国法院对于保函效力的态度 海牙规则:保函无效——提单的记载对于收 海牙规则:保函无效 提单的记载对于收 货人具有最终证据效力, 货人具有最终证据效力,与提单相反的证据 不接受。 不接受。但对于承运人是否可以依据保函向 托运人追偿未明确。 托运人追偿未明确。 维斯比规则:保函在承托双方有效, 维斯比规则:保函在承托双方有效,但对于 第三人无效。 第三人无效。 汉堡规则:保函在承托双方原则有效, 汉堡规则:保函在承托双方原则有效,但对 第三方无效。 第三方无效。
解决无单放货的前景 (1)电单规则 ) 的电子提单规则 (4)Bolero的尝试 ) 的尝试
三、电放的风险及海运单的应用
(一)电放的风险 国际贸易海上货物运输实务中, 国际贸易海上货物运输实务中,存在传统提 单、海运单和电放三种不同放货方式并存的 局面。 局面。 电放:托运人向承运人提交保函, 电放:托运人向承运人提交保函,并指示承 运人或其代理以电讯方式通知其卸货港的代 货物无需凭正本提单放货, 理,货物无需凭正本提单放货,收货人只需 凭盖有收货人公司章的电放通知单即可提货。 凭盖有收货人公司章的电放通知单即可提货。 电放的实质:无单放货, 电放的实质:无单放货,是托运人放弃提单 的正常流转, 的正常流转,从而放弃对货物和货款的控制 有风出口险,也有进口风险。 权,有风出口险,也有进口风险。
SEA WAYBILL 保函
单票签发海运单保函
致: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承运船舶、船东及其代理
青岛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青岛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敬启者:
订舱单/海运单号码:
船名/航次:装卸港:
集装箱号码:
货物描述:
申请人承诺并保证:
1、遵守国际海事委员会《关于货物运输使用船方海运提单统一规则》(CMI Uniform Rules for Sea Waybills)及承运人海运单条款;
2、承担第一序位的付款责任,不论运杂费预付/到付;
3、海运单正面的货物资料均属恰当并正确,货物应当是合法货物而非违禁品,并遵守所有海关、海事、港口及其他当局的规章或要求。
申请人承担由于未能遵守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4、避免因使用中远海运单而产生的欺诈行为,承诺对可能产生的欺诈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并在贵方面临强制措施时提供法律费用现金担保;
5、在我方未执行上述义务时,赋予贵司质押单证或留置货物的权利;
6、所有因本申请及海运单而产生的争议提交青岛海事法院裁判。
申请人/托运人(盖章)
年月日。
长荣进口电放保函
进口电放
SEA WAYBILL放货担保函
本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承装于贵公司(或代理)之船只,
船名:航次:
提单号码:EGLV
兹因本货物系于国外发放SEA WAYBILL或全套正本提单已于国外交回并办理电放手续,故凭此担保函向贵公司换领小提单。
若因上述情事致使贵公司遭受任何损害时,本公司愿无条件负担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并偿还贵公司所支付之费用及其利息。
除本担保函有特别约定外,攸关运送契约之权利及义务,本公司同意概以贵公司提单条款规定为依据。
此致
Evergreen Line(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长荣海运英国有限公司,长荣香港有限公司,长荣海运新加坡公司)
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日期:年月日。
提货保函
提货保函(电放或SEAWAY BILL)
致:福州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M/S:
关于:船名/航次:
抵港日期:
提单编号:
件数:
装港:
卸港:
品名:
唛头:
集装箱号:
收货人:
发货人已安排上述货物由上述船舶承运发往卸港,并由船东委托指定的起运港代理(在以下所列项中选择):
(1)签发了“SEA WAYBILL”给发货人——()(2)将上述货物以“电报”的方式通知放货给了收货人——()
我公司保证是上述单证或函电中所述的收货人,并同意赔偿和承担因贵司将货物交付我司给贵司以及贵司雇员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本保函适用于中国法律并由中国厦门海事法院管辖。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法人章
年月日。
SEA WAYBILL是什么意思
1、SEA WAYBILL是什么意思?意思是海运单海运单,是指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已将货物装船的不可转让的单证。
海运单的正面内容与提单的基本一致,但是印有“不可转让”的字样。
有的海运单在背面订有货方定义条款、承运人责任、义务与免责条款、装货、卸货与交货条款、运费及其他费用条款、留置权条款、共同海损条款、双方有责碰撞条款、首要条款、法律适用条款等内容。
有的海运单没有背面条款,仅在海运单的正面或者背面载明参照何运输条件或者某种提单或其他文件中的规定。
海运单不能背书转让,收货人无需凭海运单,只需出示适当的身份证明,就可以提取货物。
因此海运单迟延到达、灭失、失窃等均不影响收货人提货,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海运欺诈、错误交货的发生。
海运单在无转卖货物意图的贸易运输中焕发了勃勃生机。
1990年在国际海事委员会第34届大会上通过了《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供当事人选择适用。
有关海运单的法律问题主要有:1、海运单的法律适用。
海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因而调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汉堡规则和有关国内法适用于海运单。
然而,调整提单法律问题的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能否适用于海运单,目前观点不一。
2、收货人的法律地位。
海运单规则规定了代理原则,规定托运人不仅为其自身利益,同时也作为收货人的代理人,为收货人的利益订立运输合同。
因而收货人被视为海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海运单向承运人主张权利并承担义务。
3、货物支配权。
在使用海运单的情况下,托运人有权在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书面变更收货人,实现对货物的支配。
补充:Waybill (Sea waybill) 运单(海运单)。
1992年英国海上货物运输法(the U.K.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 Act 1992)(U.K. 1992 c. 50)第1(3)条将海运单定义为:“海运单是指任何不是提单但是是:1、包含或证明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货物收据;以及2、确定了承运人根据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应对其交付货物的人,的一份单据。
SWB提单放货保函
收货人信头(Letterhead of Consignee)
SWB提单放货保函
TO:
FM: 收货人公司名称(Name of Consignee)
装货港(Loading Port):
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
承运船舶和航次(Carrying Vessel/Voyage):
提单号(SWB Number):
针对上述货物,贵司签发提单为SEAWAY BILL, 我司保证是SEAWAY BILL所述的收货人,请凭由我司在收货人栏处公章背书过的SEAWAY BILL提单副本放货。
如果因执行我方上述要求而引起贵司蒙受任何损失或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发生的律师费用,我司承担一切损害赔偿等责任。
公司签章(Sign & chop):
日期(Date):
注意(Note):请用贵司公司抬头纸按我司格式填写,并将正本寄与我司。
Seaway_Bill与提单
Seaway Bill是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交付货物给单证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它不是物权凭证,故而不可转让.收货人不凭此提货而是凭到货通知提货,因此海运单收货人应填写实际的收货人的名称地址.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 or Ocean Bill of Lading),或简称为提单(Bill of Lading, B/L)是一种物权凭证,收货人据此提取货物,它可以背书转让,是一种重要的单据.我觉得海运提单用的多一些,不过近年来在欧洲北美及某些远东\中东地区贸易界也越来越倾向于使用不可转让海运单,主要是因为它可以方便买方即使提货,简化手续,节省费用.1、海运提单(Ocean B/L),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证。
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是运输契约或其证明。
而海运单(Sea Waybill),它的形式与作用同海运提单相似,其主要特点在于收货人已明确指定。
收货人并不需要提交正本单据,而仅需证明自己是海运单载明的收货人即可提取货物。
操作过程中和提单电放差不多的。
2、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是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而海运提单是。
3、由于海运单实质上是不可以转让的,它的应用范围比较窄,主要用于跨国公司成员之间的货物运输。
什么是海运单(Sea Waybill):海运单(SeaWaybill),又称海上运送单或海上货运单,它是"承运人向托运人或其代理人表明货物已收妥待装的单据,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单据,即不须以在目的港揭示该单据作为收货条件,不须持单据寄到,船主或其代理人可凭收货人收到的货到通知或其身份证明而向其交货"(引自1978年9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Recommendation》) 使用海运单的好处海运单仅涉及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三方,程序简单,操作方便,有利于货物的转移。
正本提单、电放提单、seaway bill
正本提单、电放提单、seaway bill的含义正本提单(Original B/L),是指提单上经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
是承运人出具的提单文件,在进出口业务中,有时候会根据业务需要,对提单进行电放,就是发货人向承运人交回正本提单,并出具保函,申请船公司电报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给指定收货人。
电放提单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
国外的承运人保留全套正本提单,并通知目的港的代理,收货人可凭加盖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和保函换单提货。
seaway bill 是快捷提单(express bill)的一种, 收货人在目的港只需证明自己身份与提单上的Consignee一致就可以在缴缴清local charges(若是FOB,还要缴清运费)后提领货物, 而不需要出示任何提单哪怕是副本。
因此。
seaway bill是一种对客户极为便捷的海运单据。
甚至比电放要方便多了,电放还需要起运港船公司发邮件或电报通知目的港。
但seaway bill对客户提供极大方便的同时,也给船公司带来了极大风险。
比如说若是CNF货,客户在开船后不需要付运费买提单,收货人仍能在目的港提领货物。
故船公司对签发seaway bill通常是非常谨慎的,一般都是针对运费预付的货才可以做SEAWABY BILL。
正本提单与电放提单的特点正本提单是收货凭证,买方要凭正本提单办理提货手续;电放提单就是电报放货,程序上买方只要凭你传真给他的电放提单的传真件就可以办理提货;如果你的货都快到港了,船公司还没给你正本提单?是出正本还是电放通常在你给船公司下委托的时候就确定了,如果要修改成电放,船公司会在你返回正本提单的前提下而且凭shipper出具的电放保函才给你电放。
正本提单与电放提单的区别1)正本提单(Original OcEAN Bill of Loading)是指经过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
一套提单通常是“三正三副”,任何一个正本都可以作为提货凭证,一般是全套正本提单一起流转。
Seaway Bill与提单
Seaway Bill是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交付货物给单证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它不是物权凭证,故而不可转让.收货人不凭此提货而是凭到货通知提货,因此海运单收货人应填写实际的收货人的名称地址.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 or Ocean Bill of Lading),或简称为提单(Bill of Lading, B/L)是一种物权凭证,收货人据此提取货物,它可以背书转让,是一种重要的单据.我觉得海运提单用的多一些,不过近年来在欧洲北美及某些远东\中东地区贸易界也越来越倾向于使用不可转让海运单,主要是因为它可以方便买方即使提货,简化手续,节省费用.1、海运提单(Ocean B/L),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证。
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是运输契约或其证明。
而海运单(Sea Waybill),它的形式与作用同海运提单相似,其主要特点在于收货人已明确指定。
收货人并不需要提交正本单据,而仅需证明自己是海运单载明的收货人即可提取货物。
操作过程中和提单电放差不多的。
2、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是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而海运提单是。
3、由于海运单实质上是不可以转让的,它的应用范围比较窄,主要用于跨国公司成员之间的货物运输。
什么是海运单(Sea Waybill):海运单(SeaWaybill),又称海上运送单或海上货运单,它是"承运人向托运人或其代理人表明货物已收妥待装的单据,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单据,即不须以在目的港揭示该单据作为收货条件,不须持单据寄到,船主或其代理人可凭收货人收到的货到通知或其身份证明而向其交货"(引自1978年9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Recommendation》)使用海运单的好处海运单仅涉及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三方,程序简单,操作方便,有利于货物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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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单保函(WAYBILL L/G)
致:中海集装箱运输上海有限公司
致:中海集装箱运输上海有限公司代理的所有海运承运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运人: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
上海浦海航运有限公司、上海浦海航运(香港)有限公司
鑫海航运有限公司、上海仁川国际渡轮有限公司。
对于以下所述货物:
VSL: VOY: B/L NO: SHIPPER:
CNEE (OR RCVR): 我司在此向贵司呈交该货物全套正本提单,保证提单的背书全部连续有效,并在此向贵司申请签发“WAYBILL”代替签发正本提单,并按WAYBILL中的记名收货人放货,我司保证上述申请均是善意的,且均有托运人(SHIPPER)的授权,并承担因此种操作方式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损失,同时承诺赔偿贵司(船东或代理)因我司要求采取此种操作方式而可能遭受的一切风险、责任、费用和损失。
凡因此种海运单操作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裁决。
发货人签字(公司盖章)
货运代理人盖章(FORWARDER’S STAMP)
日期(DATE):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