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董事会奖学金评定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条例-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教务处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条例第一章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在校学生,凡团结向上、班风学风良好、整体成绩较好的集体,均可提出申请,依据本条例给予奖励。
第三条 学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各项奖励进行评审。
第四条 奖励分为个人奖和集体奖。
(一)个人奖包括:1. 竢实扬华奖章;2. 三好学生标兵;3. 三好学生;4. 优秀学生干部;5. 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6. 创新奖;7. 文体比赛优秀奖;8. 优秀毕业生。
(二)集体奖包括:1. 先进班集体;2. 优秀班集体;3.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第二章第二章 评审机构组成评审机构组成第五条 学校设立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任主任,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校团委、各学院(中心)有关负责同志任委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学生奖励的评审工作。
第六条 各学院(中心)成立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由学院(中心)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学院(中心)党政领导和学生工作干部为成员。
第三章 细则第三章第七条 竢实扬华奖章“竢实扬华奖章”为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个人最高荣誉。
(一)评定条件1.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社会工作、体育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很好地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公认和好评;2.曾获得过校级或以上级别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一专多能’优秀个人”);3.除学习成绩优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2)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4)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5)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和《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突出吸引“优质生源”、表彰优秀学生的质量导向,贯彻严谨规范、公正阳光的管理要求,结合经济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第二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奖标准第二条、一年级博士生的学业奖学金,原则上不实行差异化评审。
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生的学业奖学金,必须实施差异化评审。
硕士生自入学起,其学业奖学金均实施差异化评审。
学院根据评选当年学校下拨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经费额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确保博士生获奖覆盖面100%,硕士生获奖覆盖面不低于75%。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考标准见表1,其中,最高标准按照博士生每年不超过1.8万/人、硕士生每年不超过1.2万元/人进行控制。
同时,考虑到学校每年可能会调整学业奖学金生均拨款标准,学院也会对正常学制内研究生的评奖次数、等级、具体额度及获奖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学校鼓励各学院大力吸引优质生源,不断提高生源质量。
通过本科推荐免试进入我校学习的“硕士生优质生源”,由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按“优质生源”人数,给予学院每生1.2万元的额外奖励,用于扩充学业奖学金的额度。
“优质生源”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认定为准。
学院视具体情况对额外奖励进行总额度扩充或优质生源额外奖励等的具体分配。
表1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考标准第三章参评要求第四条、研究生参评,应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财教[2013]219号)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且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
以下研究生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1.参评学年内,违反法律或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学术失范行为者。
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机械工程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修订稿)一、评定原则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定条件1.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各级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本学期原始学分绩点不低于2.6;3.原则上每学期所修学分总数不低于20个(第七学期除外),特殊情况由学生工作组讨论决定。
4.本学期所修必修课及限选课无不及格记录。
5.所在寝室本学期在文明宿舍评比中平均分高于学院认定的该园区的最低分。
三、对综合评定成绩的计算最终学分绩点=原始学分绩点+学生工作干部加分+文明宿舍加分+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加分+文化文艺体育竞赛活动加分+公开发表论文或文艺作品加分(一)基本算法:1、原始学分绩点①学分的确定:按学生每学期实际所修的必修课程及限选课程学分总数计算,(若以上课程中有重修的课程,也要计算在内)。
原始学分绩点按照《本科教育规范》中《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实施完善学分制的规定(试行)》的计算方法得出;(注:原始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如小数点后四位相同,再以第五位数字来对比,依次类推。
)②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类型系数×课程绩点)/该学期规定修读课程的学分总数;其中课程类型系数为:凡大类重点课程为1.2,其他必修课为1.0;(重点课程一般为学分数大于等于三个学分的课程。
)③对于重复选择限选课部分的超学分课程按照选修课处理。
(二)加分类型: 各加分类型之间可以累计加分。
单项不得累加,取最高成绩加分(第五项除外),各类型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超过1.0的按1.0计算。
第一类:学生干部加分1、具备以下条件且任职时间达到半年以上的学生干部可申请加分:①担任校学生联合会委员、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团委秘书长;②担任院级学生会、院团委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③担任班级其他干部,党支部委员,院学生会、院团委各部副部长;④担任院学生会、团委各部正式干事,并被评为优秀者;⑤担任校、院各类正式社团会长、部长、副部长;(其中担任校级社团干部,需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加分)2、学生干部加分项由学生职务类别和工作表现等级综合确定。
奖学金加分细则
物理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加分细则为鼓励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注重能力培养和全面发展,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特制定《物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奖学金评定地学分绩点实行综合考评成绩的办法。
综合考评成绩是奖学金评定排名顺序的唯一依据。
二、综合考评成绩的计算方法:综合考评成绩=平均净学分绩点+加分绩点(此项成绩以当学期得分为准)1.学习竞赛加分(重复获奖、重复投稿取最高级别得分)设最终名次。
评定办法为:排名在前1/3为一等奖;排名在中1/3为二等奖;排名在后1/3为三等奖;)3.文明宿舍加分文明宿舍加分是对获得校级文明宿舍或系级文明宿舍成员分别加上如下相应分数,文明宿舍名单以学校宿舍管理科提供的名单为准。
4(注:凡在以上所列刊物上之外发表的论文及稿件须注明西南交通大学物理学院方为有效)5.好人好事见义勇为加分校级以上加分:0.3/次。
6.校、院活动加分学生干部是指在班级、院学生会、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总支、校学生联合会、校志愿者联合会、学生党支部的支委以上干部、广播台、交大青年、交大生活、校报编辑部、校各学生社团担任一定职务(会长或副会长)的学生。
干部工作加分最终得分=基本分+工作等级权重A、干部层次基本分见相结合的办法确定:1)班级干部的工作等级由辅导员和导师考核,在征求该班学生意见后确定。
2)学院团总委员、学生各部副部长以上干部的工作等级在团总支委员会、学生会委员会上民主评议投票决定。
学生会各部委员、干事的工作等级由各部民主评议决定报主席团审批。
3)学生党支部书记、党支委的工作等级由学生工作组考核,在征求党员意见后决定。
4)辅导员助理的工作等级由学生工作组考核决定。
5)校级学生干部的工作等级采用主管部门负责人确定,签字盖章有效。
C、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的工作加分不重复加分,取其中最高者。
8.省、校级先进集体加分。
西南交大综合奖学金评奖细则(最新修订)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年月修订)为鼓励学生在努力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科技、文化、体育竞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投身精神文明建设,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如下:第一篇综合奖学金一、评奖范围评奖学期就读于我院的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奖条件基本条件:1、评奖学期学生原始学分绩点高于,加分后学分绩点高于;2、申请进步奖学金的学生,学期原始学分绩点比前一学期原始学分绩点提高在(含)以上,但本学期未获得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者;3、评奖学期学生所在寝室获得院级达标文明寝室以上;4、评奖学期学生所修读课程学分总数高于学分(不含第七学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参加评奖:1、评奖学期内有必修课或限选课(包括挂科重修的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程)正考不及格的;2、评奖学期受“通报批评”或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纪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的;3、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正在受审查,接受处分的;4、所在寝室使用违章电器,经查属实的;5、恶意拖欠学校学费的;6、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一年内不参加奖学金评定;7、综合评定加分绩点有不诚信现象,经查属实的取消当学期评奖资格。
三、评定办法1、综合奖学金等级、金额、评奖比例依据《本科教育规范》中《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2、.3、综合奖学金总名额按照学校规定比例计算;4、综合奖学金原则上同年级同专业按比例进行分配评定;由评奖评优小组根据当年情况进行分配;5、茅以升班学生参加交通运输大类或交通运输专业的评奖,选择专业后参加所选专业评奖。
四、评奖程序注:未提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奖资格五、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评定成绩包括学习成绩、社会工作、各类(级)竞赛、学术论文、发表文章、寝室成绩等,是学生各方面成绩的综合反映。
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公式:综合评定成绩评奖学期原始学分绩点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其中: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学生干部加分绩点科技、学科竞赛加分绩点发表学术论文加分绩点文体比赛加分绩点发表文章加分绩点文明寝室舍加分绩点参加活动加分绩点各类加分绩点计算方法如下:1、评奖学期原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1)普通班级学分以及学分以上认证课程,课程系数为,其余为;茅以升班单独开设的重点课程(英文授课,学分以上,小班教学)课程系数以计,其余与普通班一致。
校级奖助学金各奖项具体要求
a)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
b)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在全国、省、市各项活动及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c)获得产、学、研一体联合创新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水平高、竞争力强、有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
d)获得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蒋
维
英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2、家庭贫困(须提供学生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书面证明);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且成绩优、良;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优秀或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4、外语水平较高,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5、思维敏捷,富有开拓创新意识,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创新能力较强,在实践中有发明创造,得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肯定。其中,参加全国各类竞赛(诸如“全国挑战杯”系列赛)获奖者以及省(部)级一、二等奖获得者(集体奖须为其中的主力成员)可以不受前述第3、第4条款的限制。
4、专业成绩优秀;
5、体育成绩达标。
世纪海翔助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生活俭朴。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英语水平达到学校要求的标准,体育成绩达标,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并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
米
塔
尔
申请优秀学生奖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诚实守信,热爱祖国,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2017-2018学年专项奖助学金奖项情况一览表(本研100项)
土木学院
10月上旬
27.6
中国港湾助学金(本)
4
3000
1.2
土木学院
10月上旬
28.27
钱冬生教育基金奖学金(本)
2
3000
0.6
土木学院
10月上旬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9.28
杰瑞达奖学金(本)
2
5000
1
土木学院
10月上旬
30.29
土木九八级二班奖学金(本)
6
1000-3000
1
土木学院
10月上旬
31.30
经管学院
10月上旬
2.9
电气学院
10月上旬
17.15
曹建猷学生奖
6
20000
12
电气学院
次年4月上旬
18.16
黄建裕方争《电磁场》学业奖学金
3
1000
0.3
电气学院
10月上旬
19.17
华为奖学金(研)
9
3000-5000
3.3
电气学院
10月上旬
20.18
孙训芳奖学金
8
2000
1.6
力学学院
10月上旬
21.19
力学研85助学奖学金
10月下旬
新增
44.45
暖通95助学金(本)
4
2500
1
机械学院
10月上旬
45.46
卡莱波尔奖学金(研)
6
5000-10000
4
机械学院
10月上旬
46.48
地78级校友专项奖学金(本)
5
1000
0.5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为鼓励我院学生在刻苦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科技、文化、体育竞赛,积极投身于精神文明建设,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奖范围凡现就读于我院的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均有资格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二、评奖条件1.本学期原始学分绩点在2.5以上;2.本学期内受“通报批评”的学生;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3.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正在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4.本学期内,有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程(包括因未取得学分而重修的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5.学期所修读课程学分总数原则上低于15学分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不含第一和第七学期);6.学生所在寝室若使用违章电器,一经查处,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7.经过证实为恶意拖欠学校学费的同学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三、评奖程序1. 辅导员计算学生原始学分绩点,经学生确认后交学生处核算;2. 学生提交综合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 学生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计算学生综合学分绩点并予以公示;4. 根据综合学分绩点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5. 公示无误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四、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评定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干部工作,科技、学科竞赛,发表作品,文体竞赛活动,文明宿舍,班级荣誉,是对学生各方面精神面貌的综合反映。
(一)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评定成绩=本学期学分绩点+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其中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学生干部工作加分绩点+科技、学科竞赛加分绩点+论文发表加分绩点+发表文章加分绩点+文体竞赛加分绩点+文明寝室加分绩点+班级荣誉加分绩点1.课程学分绩点2.学生干部工作加分绩点(1)学生干部是指在学生处、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伙食监督委员会、宿舍管理委员会、新闻中心、广播台、艺术拓展中心、学院各级党组织、自然班级中任一定职务的我院学生。
西南交大奖学金评定细则
材料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一、综合奖学金评定1、综合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进步奖等奖学金;2、各班必须成立由班干部和同学组成的奖学金评定小组,由学习委员任组长,小组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3、班级总奖学金的评定程序为:由各班奖学金评定小组共同核算,在班级同学中公示,无异议后,评定小组组长,导师签字后上交学生工作组辅导员处;4、辅导员老师根据奖学金评定细则和学生的加分情况,在班级提交的数据的基础上给予公示,无异议后,将开始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二、参评要求1、参评学期所修课程不低于15个学分;2、参评学期所选必修课、限选课须全部通过;3、参评学期退课者、补考者、受纪律处分者,不参与评定。
4、德育考评成绩达到或超过85分;5、大学二年级(第四学期)及以后,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10分以上;6、学期内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2.6,其中平均学分绩点在2.6-3.0之间者可参与三等奖评定,平均学分绩点在3.0-3.3之间者可参与二等奖的评定,平均学分绩点在3.3-3.7者可参与一等奖的评定,平均学分绩点在3.7以上者可参与特等奖的评定;7、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学分绩点提高1.0以上,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但未获得奖学金者,可参与进步奖评定。
8、所有获奖加分需本人提出申请,班长将申请及证明材料统一交至学生工作组。
(证明材料需出示证书的复印件)三、加分原则:1、共有专业学术、竞赛活动、发表作品、班级荣誉四个加分项;2、一学期内加分总额不超过1个学分绩点;3、单项加分项内取最高加分项,不得重复加分;4、以下细则中各单项加分不得超过单项项目中最高分值。
四、加分细则:1、学生干部加分:校院级学生干部,主席团干部加0.15分,部长级干部加0.12分,副部长级干部加0.10分;(学院以外干部需提交任职证明,指导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班长,团支书,学委加0.15,其余班委加0.07分;其中一人担任多职的,不得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项。
西交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西交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为了激励研究生在学术和科研方面取得卓越成绩,西安交通大学制定了研究生奖学金
评定标准,以公平、公正的原则,激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提高学术水平。
研究生
奖学金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是评定研究生奖学金重要的指标之一。
学习成绩将根据课程成绩、综合考核、学位论文和其他学术成果等方面综合评定。
课程成绩占比较大,表现为学业成绩好的学生,成绩优秀的学生将有更多获得奖学金的机会。
二、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是评定研究生奖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包括发表的论文、参加科研项目、
获得科研奖励等。
在评定科研成果时,学校将严格按照学生的实际参与情况和成果来评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平。
三、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是评定研究生奖学金的重要参考指标。
学生参加学术会议、讲座、学术比赛
等学术活动,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调研论文等都将作为评定标准的重要参考。
四、综合评定
以上三个方面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将通过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学术活动等方面,综
合评定学生的综合能力和表现。
在评定中会结合学生的个人情况,例如获得其他奖学金、
参与社会活动等,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西安交通大学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以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和综合评定
为基础,通过综合评定来激励和鼓励学生的学术研究和科研成果。
学校希望通过奖学金评定,让更多的研究生受益,激发学生的学术热情,提高研究生的整体学术水平。
西南交通大学董事会奖学金评定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董事会奖学金评定办法西南交通大学董事会是以铁道部部属的各设计院、研究院、铁路局、工程局、工厂等为主体,吸收部分路属大型产业集团近五十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各董事单位为支持高教事业,特向我校教育发展基金出资,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而设立奖学金,从一九九五年九月开始实行,其评定办法如下:一、评奖范围每年授予在校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奖励人数及金额研究生5名,每人获奖学金1400元人民币;本科生10名,每人获奖学金1200元人民币;专科生5名,每人获奖学金1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及办法1.凡上一学年各主修科目成绩在80分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均具备申请的基本条件;2.获奖学生优先向董事单位推荐就业;3。
申请及评奖程序按学校相关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西南交通大学黄山教育助学金评定办法为支持西南交通大学教育发展事业,鼓励学生成长成才,奖励资助西南交通大学积极向上的家庭贫困学生,西南交通大学安徽校友会特设立西南交通大学“黄山教育助学基金"。
一、评奖范围西南交通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每学年资助10名本科生,每人资助3000元,获资助者本科阶段仅限获评一次,不再重复享受;硕士研究生3名,每人资助4000元,获资助者研究生阶段仅限获评一次,不再重复享受.从2016年起,每年4.2万元人民币,共设20年,合计84万元。
三、评选条件及办法1.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2。
上一学年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30%、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3。
申请及评奖程序按学校相关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西南交通大学交大后勤奖学金评定办法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精神,缓解特困大学生的生活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后勤集团决定设立“交大后勤奖学金"。
西南交大综合奖学金评奖细则(最新修订)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11年11月修订)为鼓励学生在努力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科技、文化、体育竞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投身精神文明建设,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如下:第一篇综合奖学金一、评奖范围评奖学期就读于我院的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奖条件基本条件:1、评奖学期学生原始学分绩点高于2.5,加分后学分绩点高于2.6;2、申请进步奖学金的学生,学期原始学分绩点比前一学期原始学分绩点提高在1.0(含1.0)以上,但本学期未获得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者;3、评奖学期学生所在寝室获得院级达标文明寝室以上;4、评奖学期学生所修读课程学分总数高于15学分(不含第七学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参加评奖:1、评奖学期内有必修课或限选课(包括挂科重修的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程)正考不及格的;2、评奖学期受“通报批评”或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纪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的;3、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正在受审查,接受处分的;4、所在寝室使用违章电器,经查属实的;5、恶意拖欠学校学费的;6、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一年内不参加奖学金评定;7、综合评定加分绩点有不诚信现象,经查属实的取消当学期评奖资格。
三、评定办法1、综合奖学金等级、金额、评奖比例依据《本科教育规范》中《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02、.3、综合奖学金总名额按照学校规定比例计算;4、综合奖学金原则上同年级同专业按比例进行分配评定;由评奖评优小组根据当年情况进行分配;5、茅以升班学生参加交通运输大类或交通运输专业的评奖,选择专业后参加所选专业评奖。
四、评奖程序注:未提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奖资格五、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评定成绩包括学习成绩、社会工作、各类(级)竞赛、学术论文、发表文章、寝室成绩等,是学生各方面成绩的综合反映。
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公式:综合评定成绩=评奖学期原始学分绩点+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其中: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学生干部加分绩点+科技、学科竞赛加分绩点+发表学术论文加分绩点+文体比赛加分绩点+发表文章加分绩点+文明寝室舍加分绩点+参加活动加分绩点各类加分绩点计算方法如下:1、评奖学期原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1)普通班级3学分以及3学分以上认证课程,课程系数为1.2,其余为1.0;茅以升班单独开设的重点课程(英文授课,3学分以上,小班教学)课程系数以1.25计,其余与普通班一致。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
附件一: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西南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等级 占具备申请资格人数比例奖学金金额 助学金金额 助学金出资方 一等奖 8%-11% 奖励全额学费 500元/月 学校500元/月 二等奖 40% 奖励2/3学费 300元/月 学校300元/月 三等奖 15% 奖励半额学费 200元/月 学校200元/月 四等奖15%奖励1/3学费200元/月学校200元/月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等级 占具备申请资格人数比例奖学金金额 助学金金额 助学金出资方 一等奖 8%-11% 奖励全额学费 500元/月 学校500元/月 二等奖 40% 奖励2/3学费 300元/月 学校300元/月 三等奖 15% 奖励半额学费 200元/月 学校200元/月 四等奖 15%奖励1/3学费200元/月学校200元/月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要点1、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在学制内评选两次,入学前评选一次,一学年后再评选一次。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分别评选,奖(助)学金指标不得互相挪用。
2、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原则上在学制内评选两次,入学前评选一次,两年后再评选一次(学院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增加评选次数)。
3、原则上应保证推免研究生优先获得奖(助)学金,具体等级由学院评选委员会根据其本科综合成绩及复试成绩确定。
4、特别优秀的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可优先获得特等奖(助)学金。
具体办法见《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0]19号文件)。
等级 占具备申请资格人数比例奖学金金额 助学金金额 助学金出资方 特等奖 不超过15% 奖励全额学费 1500元/月 学校1350元/月 导师150元/月 一等奖 50% 奖励全额学费 1200元/月 学校1050元/月 导师150元/月 二等奖35%-50%奖励全额学费1000元/月学校850元/月 导师150元/月。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造就更多的优秀人才,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学校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留学生)。
第三条奖助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评选条件与奖助标准第四条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和专项奖助学金三类。
国家奖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综合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专项奖助学金由关心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设立。
第五条参加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的学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热爱母校,积极践行“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和“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的交大校训;(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1—(四)刻苦学习,恪守学术道德,勇于探索,积极实践;(五)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第六条在参评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各类奖助学金:(一)在参评学年或评奖助工作周期内,受到纪律处分者;(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在校时间不满30周者(不含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三)参评学年所获课程学分总数低于30学分者(不含参加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四)恶意拖欠学费者。
第七条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和奖助标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学生[20[20[20070707]]9号)西交校学生(西交校学生为激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在各高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评选范围、、评选名额及奖励或资助标准评选名额及奖励或资助标准一、评选范围1. 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含专门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名额以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为准。
2.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含专门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名额约占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总人数的3%,具体名额以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为准。
3. 国家助学金评选范围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含专门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资助等级,资助金额分别为3500元、3000元、2500元,相应等级资助名额比例为1:2:1,资助总名额以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为准,一般不低于在本科学生总人数的20%。
选基本条件二、评选基本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任何处分;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申请国家奖学金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申请国家助学金要求学生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南交通大学董事会奖学金评定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董事会是以铁道部部属的各设计院、研究院、铁路局、工程局、工厂等为主体,吸收部分路属大型产业集团近五十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各董事单位为支持高教事业,特向我校教育发展基金出资,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而设立奖学金,从一九九五年九月开始实行,其评定办法如下:一、评奖范围
每年授予在校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奖励人数及金额
研究生5名,每人获奖学金1400元人民币;本科生10名,每人获奖学金1200元人民币;专科生5名,每人获奖学金1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及办法
1.凡上一学年各主修科目成绩在80分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均具备申请的基本条件;
2.获奖学生优先向董事单位推荐就业;
3. 申请及评奖程序按学校相关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西南交通大学黄山教育助学金评定办法
为支持西南交通大学教育发展事业,鼓励学生成长成才,奖励资助西南交通大学积极向上的家庭贫困学生,西南交通大学安徽校友会特设立西南交通大学“黄山教育助学基金”。
一、评奖范围
西南交通大学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每学年资助10名本科生,每人资助3000元,获资助者本科阶段仅限获评一次,不再重复享受;
硕士研究生3名,每人资助4000元,获资助者研究生阶段仅限获评一次,不再重复享受。
从2016年起,每年4.2万元人民币,共设20年,合计84万元。
三、评选条件及办法
1.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上一学年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30%、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3.申请及评奖程序按学校相关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西南交通大学交大后勤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精神,缓解特困大学生的生活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后勤集团决定设立“交大后勤奖学金”。
并从2006年9月起开始实施。
一、评奖范围
在校学习的大一、大二、大三和大四统招本科生。
二、奖励人数及金额
每年奖励20名,每人奖学金金额为1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法规、校规和社会主义公德,并在本校的校风、学风建设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
(二)学习勤奋刻苦,大二以上申请者成绩需在优良以上;
(三)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其收入难以承担读书所需费用(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生活费)的学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视为符合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条件:
1.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家乡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正常学习、生活受较严重影响的学生;
3.父母双双失业,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
4.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出现危机的学生;
6.家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
7.来自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8.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困的学生。
(四)本人无酗酒、抽烟等不良嗜好,且未消费高档生活用品,不存在高消费行为。
四、评选办法
申请及评奖程序按学校相关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西南交通大学罗忠忱教授奖学金评定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罗忠忱教授奖学金是我校海内外校友捐资而设立,旨在纪念我国第一位华人教授、曾任我校校长的罗忠忱教授,勉励在校学生继承母校优良传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
罗忠忱教授奖学金从一九九九年开始颁奖,其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奖范围
全校在校本科生。
二、奖励人数及金额
每学年评定3名,奖励金额2000元/年·人。
三、评选条件及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