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标[2006]295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的通知
云南(昆明)建设造价政策文件汇编-2020年5月更新
云南(昆明)建设造价政策文件汇编目录1、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3]668号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2、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04]395号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3、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04]396号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4、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5]5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5、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5]660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通知》6、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5]661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将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列入建安工程造价的通知7、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6]104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电子版等三套软件鉴定复核通过的通知8、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6]211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9、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3号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补充规定10、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4号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11、附录:(1)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答(2)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专题(1-5批)12、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昆建通【2017】18号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查备案相关事宜暂行的通知1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16}208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定额人工费的通知1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15、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18}30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实施云南省2017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标准的通知16、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标函{2018}47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通知17、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18、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建设工程造价费用调整的实施意见(大气污染、废置土石方、土石方运距)19、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重新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20、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21、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解释与造价争议协调工作的通知22、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2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3]668号签发:冯志成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各有关设计、施工、金融、中介咨询、建设单位,驻滇各有关单位及部队:为适应云南省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工程造价工作市场化进程,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新版计价依据)及其电子版定额,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
云建标〔2008〕201号
云南省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08〕201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条款约定及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通知各州、市建设局,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及有关单位:自2007年9月以来,我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等)价格持续上涨,一定程度上给建设工程项目成本、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或工程造价结算带来一定影响。
我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标[2005]5号)虽然对上述情况的处理已作出明确规定,但各建设、施工单位在履行施工合同时没有严格地按规定执行。
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给建设、施工单位带来的风险,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云建标[2005]5号文件精神,现对有关内容再次作出具体要求,并提出材料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
一、具体要求:(一)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应当考虑工程建设期内价格波动等因素。
(二)依法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1.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一般风险包干幅度不应大于10%);3.超过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审查工作。
当招标文件中无相关条款时,应要求招标方补充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
当施工合同无相关条款时,应要求发承包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增加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否则不予以合同备案。
二、材料价格指导意见:(一)本通知发布前已经签订固定价格合同(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尚未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招投标工程,按以下原则调整:1.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已包含了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幅度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材料价格调整原则: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风险包干幅度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风险包干幅度的,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云南省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云南省计委关于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问题的通知(云计价格[2001]779号二00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各地、州、市物价局: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对中介服务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检验、鉴定、公证、仲裁等垄断、强制性的服务实行政府定价;评估、代理、认证、招投标等竞争不充分的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鉴于中央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对中介服务定价管理目录正在研究拟定过程中,但原省物价局制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有效期已满,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原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延期执行一年。
即仍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房发[1999]187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延期执行中,若国家计委出台新的有关政策,省计委将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顺序号│咨询项目│收费基础│ 单位│收费标准┃┃│││├────┬────┨┃││││土建│安装┃┠────┼───────────────┼───────┼───┼────┼────┨┃一│编、审工程预算和标底││││┃┃├───────────────┼───────┼───┼────┼────┨┃│1、500万元以下│编审价值││ 3 │ 3 ┃┠────┼───────────────┼───────┼───┼────┼────┨┃│2、500万元-2000万元│编审价值││ 2.5 │ 2.5 ┃┠────┼───────────────┼───────┼───┼────┼────┨┃│3、2000万元以上│编审价值││ 2 │ 2 ┃┠────┼───────────────┴───────┴───┴────┴────┨┃注│1、审查工程预(结)算和底的收费也可以按核减额的5%向受益单位收取,但两种收┃┃│费办法只能取其中一种。
云南省物价局文件
云南省物价局文件云价综合[2012] 66 号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为促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参照周边省市标准,结合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凡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关资质,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费行为,均按本通知执行。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所列标准为最高指导价标准。
具体咨询服务项目收费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此标准范围内由双方协商议定。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一)编制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编制及审核项目可行性经济评价;(二)编制及审核过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招标拦标价(控制价)或投标报价、工程竣工决算;(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四)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按规定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和收费标准等。
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少服务多收费;只收费不服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五、本通知自2012年8月1日起试行,试行一年。
原《云南省计委关于继续执行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计价格[2002]096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业务类别及服务内容2: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费率表3: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类别调整系数表说明:1本标准采用差额累进费率,执行时均按照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计算,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编制成果造价金额,均计入收费基数。
云南省计委关于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问题的通知-云计价格[2001]779号
云南省计委关于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问题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计委关于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问题的通知(云计价格[2001]779号二00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各地、州、市物价局: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对中介服务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检验、鉴定、公证、仲裁等垄断、强制性的服务实行政府定价;评估、代理、认证、招投标等竞争不充分的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鉴于中央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对中介服务定价管理目录正在研究拟定过程中,但原省物价局制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有效期已满,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原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延期执行一年。
即仍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房发[1999]187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延期执行中,若国家计委出台新的有关政策,省计委将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顺序号│咨询项目│收费基础│单位│收费标准┃┃│││├────┬────┨┃││││土建│安装┃┠────┼───────────────┼───────┼───┼────┼────┨┃一│编、审工程预算和标底││││┃┃├───────────────┼───────┼───┼────┼────┨┃│1、500万元以下│编审价值││3│3┃┠────┼───────────────┼───────┼───┼────┼────┨┃│2、500万元-2000万元│编审价值││ 2.5 │ 2.5 ┃┠────┼───────────────┼───────┼───┼────┼────┨┃│3、2000万元以上│编审价值││2│2┃┠────┼───────────────┴───────┴───┴────┴────┨┃注│1、审查工程预(结)算和底的收费也可以按核减额的5%向受益单位收取,但两种收┃┃│费办法只能取其中一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09年635号文)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建标[2009]635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人工综合
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线,并结合云南省建设工程发展实际,经研究,我厅决定调整《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人工综合工日单价。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现行的
34.77元调为42.06元。
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涉及到的人工工日单价都
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综合工日单价作为计算人工费、机械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的计算基数。
三、本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凡2010年 1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施工合同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2010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调整。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云建标[2006]295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的通知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的通知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的通知云建标[2006]295号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州、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5]1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93号)和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06]269号)文件的规定,决定调整《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调整后的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工程所在地综合税率(%)计算系数-----------------------------------------------------------------市区 3.33 0.0344-----------------------------------------------------------------县城、镇 3.27 0.0338-----------------------------------------------------------------其他 3.15 0.0325-----------------------------------------------------------------二、调整后的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工程所在地费率-----------------------------------------------------------------昆明市 0.08%-----------------------------------------------------------------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 0.12%-----------------------------------------------------------------其他州市 0.14%-----------------------------------------------------------------调整后的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勘误
一、《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水、电等能源费用。
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编制措施费时,出现措施费附表中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Array(1)测量放线费:指工程开工前确定建筑物位置、标高、水准点所需的人工费及仪器仪表、工具用具的摊销费和维修费用。
(2)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保温、防雨措施费用。
(3)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4)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二)专业措施费:指施工中发生的工程专业措施费用。
三、管理费: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内容包括:(一)管理人员工资: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二)办公费: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等费用。
(三)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四)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五)工具用具使用费: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一)工程排污费: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筹部分)。
2.失业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交纳的失业保险基金。
3.医疗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向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交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指按照建筑法规定,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七、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条款约定及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通知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条款约定及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通知各州、市建设局,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及有关单位:自2007年9月以来,我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等)价格持续上涨,一定程度上给建设工程项目成本、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或工程造价结算带来一定影响。
我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标[2005]5号)虽然对上述情况的处理已作出明确规定,但各建设、施工单位在履行施工合同时没有严格地按规定执行。
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给建设、施工单位带来的风险,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云建标[2005]5号文件精神,现对有关内容再次作出具体要求,并提出材料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
一、具体要求:(一)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应当考虑工程建设期内价格波动等因素。
(二)依法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1.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一般风险包干幅度不应大于10%);3.超过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审查工作。
当招标文件中无相关条款时,应要求招标方补充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
当施工合同无相关条款时,应要求发承包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增加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否则不予以合同备案。
二、材料价格指导意见:(一)本通知发布前已经签订固定价格合同(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尚未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招投标工程,按以下原则调整:1.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已包含了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幅度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材料价格调整原则: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风险包干幅度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风险包干幅度的,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云南省建设厅人工费调整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云建标[2007]535号各州、市建设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结合云南省建设工程发展实际,经研究,我厅决定调整《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人工综合工日单价。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27.72元调为34.77元, 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应执行调整后的综合工日单价。
二、本综合工日单价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凡2008年1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施工合同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云南省建设厅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云建标[2006]211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州、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结合云南省建设工程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的人工综合工日单价。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24.75元调整为27.72元。
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应执行调整后的综合工日单价。
本综合工日单价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
2006年5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转发“云建标[2005]5号”文件的通知2005-3-20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曲建字[2005]25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我市自2004年5月1日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及《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来,建设工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招标方盲目压价招标,投标方盲目低价等违规现象,为防止因片面追求低造价而导致工程质量降低的行为,按照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实维护好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合法权益的要求,现将省建设厅云建标[2005]5号文《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云南省计委关于继续执行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云计价格[2002]906号
云南省计委关于继续执行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布部门: 云南省计委发布文号: 云计价格[2002]906号各地、州、市计委:鉴于省计委《关于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问题的通知》(云计价格[2001]779号)确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期限将到,为促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收费行为,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继续执行云计价格[2001]779号文件确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见附件)。
此收费标准为全省最高标准,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在不超过此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单位自行 此通知从文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顺序号 咨询项目 收费基础 单位 收费标准 土建 安装 一 编审工程预算和标底 1.500万元以下 编审价值 ‰ 3 3 2.500-2000万元 编审价值 ‰ 2.5 2.5 3.2000万元以上 编审价值 ‰ 2 2 注 1.审查工程预(结)算和标底的收费也可以按核减额的5%向受益单位收取,但两种收费办法只能取其中一种. 2.审查工程结算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可增加10%收费.编制工程结算按上述标准收费. 3.工业厂房安装部分的收费基础不含成套设备购置费用. 4.使用计算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按收费的10%收取运转费. 5.编制按编定价,审查按送审价为收费基础. 6.安居工程和经济适用住房按同等收费标准的70%收取,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定. 二 代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按总价值7‰收取. 三 工程审价软件技术转让费及计算机业务咨询服务费由协商议定. 四 其他业务技术咨询事项服务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云建标(2008)201号文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条款约定及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通知各州、市建设局,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及有关单位:自2007年9月以来,我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等)价格持续上涨,一定程度上给建设工程项目成本、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或工程造价结算带来一定影响。
我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商务标造价合理构成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建标[2005]5号)虽然对上述情况的处理已作出明确规定,但各建设、施工单位在履行施工合同时没有严格地按规定执行。
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给建设、施工单位带来的风险,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云建标[2005]5号文件精神,现对有关内容再次作出具体要求,并提出材料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
一、具体要求:(一)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应当考虑工程建设期内价格波动等因素。
(二)依法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1.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一般风险包干幅度不应大于10%);3.超过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审查工作。
当招标文件中无相关条款时,应要求招标方补充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
当施工合同无相关条款时,应要求发承包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增加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否则不予以合同备案。
二、材料价格指导意见:(一)本通知发布前已经签订固定价格合同(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尚未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招投标工程,按以下原则调整:1.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已包含了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幅度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材料价格调整原则: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风险包干幅度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风险包干幅度的,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
精心整理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保评标(暂行)办法云南省建设厅2004年6月28日附件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评标(暂行)办法评家人数不少于3人。
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第四条??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制。
????招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工程量清单误差、遗漏项目的修正:????1、招标人若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误差或有遗漏项目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对工程量清单作修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由此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时间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作随意调整,投估打分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部分评审(见附件二)按技术复杂程度分为工程技术相对复杂、施工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和工程技术相对简单、施工技术要求一般的两种评审办法。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项目情况选择组合后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九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采用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公布。
若由于招标人对拦标价的复核影响开标时间的,招标人应重新公布新开标的时间。
????拦标价的编制应依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和设计图纸,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第107号)、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03]668号)及其相关配套的计价文件的规定,结合市场供求状况(其中主要材料应明确单价来源依据、?Q)????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2001]第12号)等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评标工作,评标的一般程序为:????(一)评标准备;????(二)初步评审;????(三)详细评审、评分;????(四)提交评标报告。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收费标准计算表
计费基数(万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30000 收费基数(X)
建设项目编制成果金额 单独出具编制成果的造价 金额 拦标价金额 单独出具编制成果的造价 金额 委托审核的造价金额 审核差异超过核定造价5% 之外的金额 管控项目合同结算造价金 额 鉴证成果造价金额 计算对象合计重量 实际工作日 实际工作日 12‰ 10‰ 8‰ 7‰
9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10 11
工程造价争议鉴证 钢筋或指定构件明细数量计算 注册造价 工程师 造价员
10‰
9‰
8‰
7‰ 12元/吨
6‰
5‰
4‰
1000元/日至1600元/日内议定 500元/日至1000元/日内议定
12
计日(时)服务
不含其他 交通差旅 等费用
X >50000
0.1‰ 0.5‰ 1.5‰ 1‰ 1‰ 1.8‰ 0.6‰ 1‰
收费合计
9.47 28.84 58.76 53.69 38.84 73.25 26.95 53.85
备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8
工程结算 审核 成效附加费
5%
审核差异 在核定造 价5%以内 6‰ 5‰ 3.5‰ 168.4 不含配合 质证的
咨询项目名称
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 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 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 工程结算编制 竣工决算编审 基本费
分档累计划分标准(万元) X≤200 200<X≤500 500<X≤2000 2000<X≤5000 5000<X≤10000 10000<X≤50000
1‰ 2‰ 3.5‰ 3.5‰ 2‰ 4‰ 2‰ 4‰ 0.9‰ 1.8‰ 3.2‰ 3.3‰ 1.8‰ 3.5‰ 1.5‰ 3.5‰ 0.8‰ 1.6‰ 3‰ 3‰ 1.6‰ 3‰ 1.2‰ 3‰ 0.6‰ 1.5‰ 2.2‰ 2.5‰ 1.5‰ 2.8‰ 1.1‰ 2.5‰ 0.4‰ 1‰ 2‰ 2‰ 1.4‰ 2.5‰ 1‰ 2‰ 0.2‰ 0.8‰ 1.8‰ 1.5‰ 1.2‰ 2.3‰ 0.8‰ 1.5‰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云南省计委关于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问题的通知(云计价格[2001]779号二00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各地、州、市物价局: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对中介服务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检验、鉴定、公证、仲裁等垄断、强制性的服务实行政府定价;评估、代理、认证、招投标等竞争不充分的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鉴于中央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对中介服务定价管理目录正在研究拟定过程中,但原省物价局制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有效期已满,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原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延期执行一年。
即仍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房发[1999]187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延期执行中,若国家计委出台新的有关政策,省计委将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顺序号│咨询项目│收费基础│ 单位│收费标准┃┃│││├────┬────┨┃││││土建│安装┃┠────┼───────────────┼───────┼───┼────┼────┨┃一│编、审工程预算和标底││││┃┃├───────────────┼───────┼───┼────┼────┨┃│1、500万元以下│编审价值││ 3 │ 3 ┃┠────┼───────────────┼───────┼───┼────┼────┨┃│2、500万元-2000万元│编审价值││ 2.5 │ 2.5┃┠────┼───────────────┼───────┼───┼────┼────┨┃│3、2000万元以上│编审价值││ 2 │ 2 ┃┠────┼───────────────┴───────┴───┴────┴────┨┃注│1、审查工程预(结)算和底的收费也可以按核减额的5%向受益单位收取,但两种收┃┃│费办法只能取其中一种。
云南省物价局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
云南省物价局文件云价综合〔 2O12〕 66号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为促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参照周边省市标准,结合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凡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关资质,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费行为,均按本通知执行。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所列标准为最高指导价标准。
具体咨询服务项目收费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此标准范围内由双方协商议定。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一)编制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编制及审核项目可行性经济评价;(二)编制及审核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招标拦标价(控制价)或投标报价、工程竣工决算;(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四)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按规定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和收费标准等。
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少服务多收费;只收费不服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五、本通知自2012年8月1日起试行,试行一年。
原《云南省计委关于继续执行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计价格〔2002〕906号)同时废止。
附件1.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业务类别及服务内容2.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费率表3.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类别调整系数表云南省物价局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附件1: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业务类别及服务内容附件2: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费率表说明:1.本标准采用差额累进费率,执行时均按照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计算,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编制成果造价金额,均计入收费基数。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
云南省物价局文件云价综合〔2O12〕66号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为促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参照周边省市标准,结合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凡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关资质,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收费行为,均按本通知执行。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所列标准为最高指导价标准。
具体咨询服务项目收费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此标准范围内由双方协商议定。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一)编制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编制及审核项目可行性经济评价;(二)编制及审核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招标拦标价(控制价)或投标报价、工程竣工决算;(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四)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按规定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和收费标准等。
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少服务多收费;只收费不服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五、本通知自2012年8月1日起试行,试行一年。
原《云南省计委关于继续执行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计价格〔2002〕906号)同时废止。
附件1.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业务类别及服务内容2.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费率表3.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类别调整系数表?云南省物价局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附件1: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业务类别及服务内容附件2: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费率表说明:1.本标准采用差额累进费率,执行时均按照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计算,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编制成果造价金额,均计入收费基数。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第一节概述一、内容组成《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13版)(以下简称《本规则》)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各专业工程适用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计算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二、主要编制依据(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个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三)《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03版)(以下简称《03规则》)及有关建设工程计价配套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规则》与《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是编制与审查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主要依据,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一、对比原《03规则》费用组成,有以下不同之处:(一)费用组成方面取消了原《03规则》费用组成在定额与清单计价模式下,费用组成不同划分的情况,本次费用组成依据44号文第二种分类“按造价形成划分”编制,费用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二)各项费用内容组成及定义方面1.分部分项工程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费定义: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与我省03清单费用组成基本一致。
2.措施项目费(1)“措施项目费”定义中将“非工程实体”修改为“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2)由于新的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已将能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采用单价项目的方式进行编制,并相应列出了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对不能计算出的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则采用总价项目的方式,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编制,并列出了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因此,《本规则》将措施项目划分为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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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的通知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
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的通知
云建标[2006]295号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州、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5]1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93号)和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06]269号)文件的规定,决定调整《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调整后的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
-----------------------------------------------------------------
工程所在地综合税率(%)计算系数
-----------------------------------------------------------------
市区 3.33 0.0344
-----------------------------------------------------------------
县城、镇 3.27 0.0338
-----------------------------------------------------------------
其他 3.15 0.0325
-----------------------------------------------------------------
二、调整后的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
-----------------------------------------------------------------
工程所在地费率
-----------------------------------------------------------------
昆明市 0.08%
-----------------------------------------------------------------
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 0.12%
-----------------------------------------------------------------
其他州市 0.14%
-----------------------------------------------------------------
调整后的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和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2006年7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