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之法律意见书委托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意见书委托合同
【篇一:专业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关于审查《xxxxxxx合同》的
法律意见书
致:
依法接受贵司的委托,根据贵司及其工作人员向我们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材料,我们假设该提供的材料包括与本合同有关的
所有材料所陈述的相关事实一致,就贵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
法律分析并提出法律意见。

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供贵院参考: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证据材料(事实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8、《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三、对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分析和意见
1、本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
则部分中关于合同形式及内容的规定,同时基本符合该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部分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形式及内容的规定。

本合
同的内容也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涉及建筑业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

2、在第一部分第一条,第二条中,建议将“原办公区”进一步
细化,以免将来发生争议。

3、第二部分是格式条款,属于建委统一的格式,不需要修改。

4、第三部分为本合同的核心部分,需要注意以下条款:
4.1 建议在第五条安全施工下面加一句:因承包人原因而引发劳
动纠纷及劳动仲裁、诉讼的(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工资、加班费、工伤
工亡纠纷),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4.2 在23.2条,建议选择第一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后面表述为:投标综合单价项目及投标总价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价格、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除非合同约定招标图纸发生变更(增
项),且任何形式的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必须是经发包方确认的书面
文件或材料。

4.3 在26条中,建议将进度的时间予以明确,主要是防止对方
中间拖延时间。

4.4 在3
5.2条建议在第一空格内填写:非因发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每延期一日,日违约金为合同总款的万分之一。

4.5 在37.1条第二项建议选择第2种方式解决,向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提示:尽管固定价格合同方式对发包方相对更有利,但因承包方在材料价格变动、工程变更、工程量偏差等方面承担的风险较大,
一旦遭遇较大损失,承包方往往以停工、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
题,而对工期十分敏感的发包方则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应
付。

故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更应重视和加强对各类合同价款调整的
管理,做到合法、合理、有据。

声明:本法律意见书审查和依据的事实材料均为委托人所提供,法律依据为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本法律意见书
之结论仅供委托人参考。

未经本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书面许可,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并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北京市慧学律师事务所(盖章)
律师:
年月日
【篇二:法律意见书3】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青岛福兴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
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世贸中心三层
法定代表人:熊伟总经理
青岛益佳纺织服装实业集团公司,住所地:青岛市瞿塘峡路27号
法定代表人:邹建社总经理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住所地:青岛市
福州路95号
负责人:蒋安国主任
第三方(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甲方和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就有关甲方所持有的中信万通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1.1% 股权的挂牌转让出具法律意见书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概括
甲方青岛福兴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兴公司)依法持有中
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5% 股权,甲方青岛益佳纺织服装实业集
团公司(以下简称益佳纺实集团)依法持有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0.6% 股权,,上述股权经评估审计后依法将在青岛产权交易所
挂牌转让,根据有关规定,上述挂牌转让依法需
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基于上述事实,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就上述股
权的挂牌转让事宜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事宜。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持有的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 股权在青岛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乙方接
受该委托,并指派律师蒋安国为委托代理人,代理上述相关事宜。

三、律师代理费数额和支付方式:
双方确认律师代理费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
日起十日内;经甲丙双方协商确认该费用由丙方实际支付,乙方将
代理费发票直接开具给丙方。

四、三方一致确认: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因甲方提供资料虚假或瑕疵所造成的损失
或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乙方造成损失,依法由甲方予以承担该损失。

五、委托时限:本代理合同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法出具并提供该法律意见书之日起失效。

六、甲方保证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所需全部文件和资料,并按照乙方要求及时出具和补充相关文件。

七、乙方在代理该案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并不得损害所代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特别约定:鉴于乙方目前尚未取得青岛市国资委的备案资格,所以三方同意如因上述备案资格问题致使乙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能使用时,各方同意解除本协议,即甲方丙方将已经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原件和代理费发票返还给乙方,乙方同意将所收取的代理费返还给丙方。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并由三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2011年7月28 日
【篇三:专业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2011〕慧意字初第 052号
关于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北京市慧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郭勇
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5号展览馆松竹园
电话:4007 060 030
传真:010—68318481
关于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法律意见书
〔2011〕慧意字初第051 号
致:
北京市慧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贵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根据贵司及其工作人员向我们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材料,我们假设该提供的材料包括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材料及
向本律师所陈述的相关事实一致,就贵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
法律分析并提出法律意见。

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供贵院参考: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证据材料(事实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8、《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三、对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分析和意见
1、本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
则部分中关于合同形式及内容的规定,同时基本符合该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部分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形式及内容的规定。

本合
同的内容也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涉及建筑业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

2、在第一部分第一条,第二条中,建议将“原办公区”进一步
细化,以免将来发生争议。

3、第二部分是格式条款,属于建委统一的格式,不需要修改。

4、第三部分为本合同的核心部分,需要注意以下条款:
4.1 建议在第五条安全施工下面加一句:因承包人原因而引发劳
动纠纷及劳动仲裁、诉讼的(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工资、加班费、工伤
工亡纠纷),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4.2 在23.2条,建议选择第一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
范围后面表述为:投标综合单价项目及投标总价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价格、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除非合同约定招标图纸发生变更(增
项),且任何形式的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必须是经发包方确认的书面
文件或材料。

4.3 在26条中,建议将进度的时间予以明确,主要是防止对方
中间拖延时间。

4.4 在3
5.2条建议在第一空格内填写:非因发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每延期一日,日违约金为合同总款的万分之一。

4.5 在37.1条第二项建议选择第2种方式解决,向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提示:尽管固定价格合同方式对发包方相对更有利,但因承包方在材料价格变动、工程变更、工程量偏差等方面承担的风险较大,
一旦遭遇较大损失,承包方往往以停工、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
题,而对工期十分敏感的发包方则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应
付。

故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更应重视和加强对各类合同价款调整的
管理,做到合法、合理、有据。

声明:本法律意见书审查和依据的事实材料均为委托人所提供,法律依据为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本法律意见书
之结论仅供委托人参考。

未经本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书面许可,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并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北京市慧学律师事务所(盖章)
律师: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