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合同样本(格式)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8.3乙方在合同签定后七(7)日内向甲方提交工作方案,报甲方审批后实施。
8.4乙方应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合同附件G:《HSE标准附约》的所有条款, 并按照该附约的约定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8.5乙方应负责其全体人员的工资、其它报酬或利益,包括交通、医疗、膳宿、保险、税务、劳保等与工作和生活有关的一切开支,乙方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与乙方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如为乙方关联公司派出的在乙方工作的人员,应与该关联公司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A:工作范围及要求
合同附件B:工作实施方案
合同附件C:合同价格表及付款
合同附件D:履约保函(格式)
合同附件E:免责保证书(格式)
合同附件F:保密协议(格式)
合同附件G:廉政责任书(格式)
本合同由中海油南通华盛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在四川省泸州市签订。
第十条 项目工期
本项目预计于年 月开始进场,持续到项目结束。详见合同附件A《工作范围及要求》。乙方人员、设备的数量应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并及时响应甲方的要求。甲方将根据工作需要通知乙方具体的进场时间。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
11.1系统建设完成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合同附件A《工作范围及要求》中约定的竣工资料。
中海油南通华盛港口有限公司
三维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服务合同
合同双方为
中海油南通华盛港口有限公司
和
合同编号:XXXXXXX
签约地点:四川省泸州市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同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合同目的
第三条当事人关系
第四条合同文件组成
第五条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
第六条双方代表
第七条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8.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对乙方的任何接触、检查、确认或批准均不解除或减轻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所有责任。
8.10 相关工作完成后十四(14)日内,乙方应当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用于该项工作的全部资料返还甲方。
8.11乙方应确保其所有工作成果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受法律保护的任何权利,并同意按合同附件E《免责保证书》的要求保障甲方免受其他第三方的索赔或责任追究。
13.3 除甲方批准的部分工作可以分包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工作不得擅自转让、分包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单位合作。否则甲方将有权中止付款、中止或终止合同,直至获得违约补救。
13.4对于甲方批准分包的工作,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要求对分包商进行统一的管理和控制协调,并对此向甲方承担全部合同责任。乙方应与所有分包商订立书面合同,其中包含保证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包括甲方可直接介入并接管分包工作的权利)和补救办法的规定,并对所有分包商施加为完成其工作范围所需的所有一般责任和义务,以及甲方提出的任何其他要求。甲方有权对分包商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甲方也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合格的分包商,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3.3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时,除非有相反约定,所有来自甲方方的书面文件, 均不能改变乙方与甲方之间相互独立的合同当事人关系。
第四条合同文件组成
4.1本合同文件由以下各部分组成,各部分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出现不明确或相互矛盾的情况,以下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共同签定的补充协议或变更文件或备忘录等;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及其分包商履行保险购买义务的情况,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的检查,且保证其分包商也接受并配合检查。
第九条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第一十条项目工期
第一十一条竣工验收
第一十二条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一十三条转让与分包
第一十四条保密与知识产权
第一十五条合同中止
第一十六条合同终止
第一十七条违约责任
第一十八条履约保函
第一十九条技术培训与现场支持
第二十条售后服务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通知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七条 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
7.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五(15)日内提交工作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以及项目经理、主要技术、管理方面等关键人员的委派方案和人力动复员计划,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乙方应根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派遣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甲方办公场所工作,并接受甲方管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乙方应保证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乙方对上述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通过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甲方所需的全部工作,建立三维应急信息管理系统,以满足甲方规范化管理的需要。
第三条当事人关系
3.1甲方和乙方均郑重声明并向对方保证, 双方均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之资格、资质和能力且均能够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3.2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时,除非有相反约定,乙方理解并承认其与甲方的关系是相互独立的合同当事人关系。所有来自乙方方面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均应视为乙方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亦一概由乙方承担。
9.4乙方推荐的分包商必须先提交甲方审核,甲方有审核和否定分包商的权利,为了保持本工作范围内设备、材料等统一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分包商采购指定品牌、型号和规定的产品。
9.5乙方应确保其所有分包合同中,均无任何条款授予分包商将分包给其的工作再次分包的权利。
9.6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构成或理解为允许在甲方和任何乙方的分包商之间建立任何合同关系。乙方应独自对与工作相关的分包商的雇佣、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承担责任。
11.2乙方交付全部数据库、软件、文档成果,试运行三个月后,甲方根据合同附件A《工作范围及要求》中约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确认工作成果符合合同要求后,本项目验收通过,颁发验收证书。
第十二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2.1 本合同价格元人民币,包括服务费用、设备采办费用及分包商管理费等,具体分项价格表详见合同附件C《合同价格表与付款》。
12.4甲方应按合同附件C《合同价格表与付款》中规定的“付款条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如合同一方对付款有异议,有异议的部分经双方意见取得一致后再支付。在此之前,甲方应将无异议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12.5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金额的逾期利息。
12.6如乙方欠有甲方的债务(包括因甲方多付款、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服务、乙方因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导致的违约、第三方向乙方的索赔牵涉到甲方、或应由乙方承担的免赔额等引起的债务等),甲方将从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中扣除或从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兑付实现或由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直接向甲方支付。
13.5 乙方应保证其所雇用的分包商或其他人员履行工作或提供工作所需材料的质量,并应获得为得到这些分包商及其他人员的服务所必需的批准和授权。因乙方和/或分包商的任何缺陷、过失、违约而引起的任何责任或索赔,乙方和分包商应对甲方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
13.6 乙方应确保所有分包商应提供本合同内载明的、涉及乙方的全额保险,以及乙方认为必需或合乎需要的任何其他保险险种。该保险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背乙方根据本合同安排或提供保险的义务。
合合同附件G:廉政责任书(格式)
第五条 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
5.1 乙方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A——《工作范围及要求》。
5.2乙方理解并承诺,乙方应以全面、及时的方式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其根据本合同提供或履行的所有工作应符合甲方的目的和要求,应以高专业的水平完成工作,应符合中国现行有效及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的适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应遵守相关的中国规范的要求。所有这些工作还应考虑并适合于当地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及当地的特定环境、情况及要求。
1.1 合同:指本合同正文、附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送的备忘录等。
1.2 工作:指依照合同约定乙方完成的建立立沙油库三维应急及管道数字化信息系统所需进行的全部工作。
1.3甲方代表:指受甲方委派,全权代表甲方负责合同履行的人员。
1.4乙方代表:指受乙方委派,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合同履行的人员。
合同第一条定义第二条合同目的第三条当事人关系第四条合同文件组成第五条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第六条双方代表第七条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第八条乙方的义务与责任第九条甲方的义务与责任第十条项目工期第十一条竣工验收第十二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十三条转让与分包第十四条保密与知识产权第十五条合同中止第十六条合同终止第十七条违约责任第十八条履约保函第十九条技术培训与现场支持第二十条售后服务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第二十二条争议的处理第二十三条通知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合同附件合同附件a
8.12乙方开始本项目工作后,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工作进展的周报、月报。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9.1甲方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乙方合理的支持;
9.2甲方负责提供完成工作所需的地形、设备、管线、文档等数据资料;
9.2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9.3甲方应当在系统试运行三(3)个月后,负责组织系统验收工作。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的合同主条款;
(4)本合同的合同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投标书、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招标文件;
(7)双方同意列入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4.2合同包括如下内容:
合同主条款;
合同附件A:工作范围及要求
合同附件B:工作实施方案
合同附件C:合同价格表及付款
合同附件D:履约保函(格式)
鉴于甲方需要建立其三维应急信息管理系统;
鉴于乙方确认具有建立三维应急及管道数字化信息系统所需的资质、人员、设备、经验和能力,愿意为甲方服务。
依此,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为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下述合同条款。
第一条 定 义
除非在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文件中所使用的下列名词术语的定义如下:
12.2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为总价包干价格,不因政策变化或其它任何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或其他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等事项发生价格变动)而进行调整。
12.3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设备采办费包括在合同总价当中,乙方所采购硬件的规格、型号、价格以及供应商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甲方有权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硬件设备的数量进行调整。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严格依据合同附件A《工作范围及要求》的规定完成工作。
8.2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工作方法、程序、手段、人员资质以及工作结果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对拒绝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工作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乙方应以相同或更高资历和技能的人员替换,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转让与分包
13.1 乙方不得就本工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如甲方发现乙方转让或实质上转让了本合同,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2 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有权就其对本合同享有或负有之权利或义务实施全部或部分转让而无须经乙方事先许可, 只要此等转让没有实质意义上增加乙方的合同义务。上述转让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转让通知起立即生效。
8.6乙方在进行本合同工作中,涉及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时,乙方应当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作。乙方的工作在任何时候都不应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8.7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参与工作的人员不应接受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作有关的报酬。
8.8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4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代表应加强协作,建立有效率的工作联系渠道来处理双方之间的所有文件来往、各种工作接洽和日常事务。
6.5乙方应遵从甲方代表的指令(书面的或口头的)和要求,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代表的口头指令应在二十四(24)小时内以书面确认。如果乙方在工作中认为甲方的要求不正确,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双方代表
6.1甲方代表为,负责与乙方联络,向乙方下达指令,批准乙方的工作报告等有关事项。
6.2乙方代表为,负责与甲方联络,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报告工作、执行甲方向乙方下达的指令以及管理乙方现场工作人员。
6.3 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关于其代表的授权或变更。乙方代表的授权或变更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7.2 如果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任何级别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无能力胜任工作或工作不负责任或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所委派的人员不宜继续使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接到此类指令后应立即予以撤换,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3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增派、调换项目经理、主要技术或管理人员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提交所派调换人员的相关情况供甲方审批;并在甲方批准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完成动复员。
8.4乙方应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合同附件G:《HSE标准附约》的所有条款, 并按照该附约的约定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8.5乙方应负责其全体人员的工资、其它报酬或利益,包括交通、医疗、膳宿、保险、税务、劳保等与工作和生活有关的一切开支,乙方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与乙方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如为乙方关联公司派出的在乙方工作的人员,应与该关联公司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A:工作范围及要求
合同附件B:工作实施方案
合同附件C:合同价格表及付款
合同附件D:履约保函(格式)
合同附件E:免责保证书(格式)
合同附件F:保密协议(格式)
合同附件G:廉政责任书(格式)
本合同由中海油南通华盛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在四川省泸州市签订。
第十条 项目工期
本项目预计于年 月开始进场,持续到项目结束。详见合同附件A《工作范围及要求》。乙方人员、设备的数量应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并及时响应甲方的要求。甲方将根据工作需要通知乙方具体的进场时间。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
11.1系统建设完成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合同附件A《工作范围及要求》中约定的竣工资料。
中海油南通华盛港口有限公司
三维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服务合同
合同双方为
中海油南通华盛港口有限公司
和
合同编号:XXXXXXX
签约地点:四川省泸州市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同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合同目的
第三条当事人关系
第四条合同文件组成
第五条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
第六条双方代表
第七条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8.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对乙方的任何接触、检查、确认或批准均不解除或减轻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所有责任。
8.10 相关工作完成后十四(14)日内,乙方应当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用于该项工作的全部资料返还甲方。
8.11乙方应确保其所有工作成果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受法律保护的任何权利,并同意按合同附件E《免责保证书》的要求保障甲方免受其他第三方的索赔或责任追究。
13.3 除甲方批准的部分工作可以分包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工作不得擅自转让、分包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单位合作。否则甲方将有权中止付款、中止或终止合同,直至获得违约补救。
13.4对于甲方批准分包的工作,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要求对分包商进行统一的管理和控制协调,并对此向甲方承担全部合同责任。乙方应与所有分包商订立书面合同,其中包含保证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包括甲方可直接介入并接管分包工作的权利)和补救办法的规定,并对所有分包商施加为完成其工作范围所需的所有一般责任和义务,以及甲方提出的任何其他要求。甲方有权对分包商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甲方也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合格的分包商,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3.3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时,除非有相反约定,所有来自甲方方的书面文件, 均不能改变乙方与甲方之间相互独立的合同当事人关系。
第四条合同文件组成
4.1本合同文件由以下各部分组成,各部分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出现不明确或相互矛盾的情况,以下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共同签定的补充协议或变更文件或备忘录等;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及其分包商履行保险购买义务的情况,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的检查,且保证其分包商也接受并配合检查。
第九条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第一十条项目工期
第一十一条竣工验收
第一十二条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一十三条转让与分包
第一十四条保密与知识产权
第一十五条合同中止
第一十六条合同终止
第一十七条违约责任
第一十八条履约保函
第一十九条技术培训与现场支持
第二十条售后服务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通知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七条 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
7.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五(15)日内提交工作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以及项目经理、主要技术、管理方面等关键人员的委派方案和人力动复员计划,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乙方应根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派遣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甲方办公场所工作,并接受甲方管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乙方应保证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乙方对上述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通过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甲方所需的全部工作,建立三维应急信息管理系统,以满足甲方规范化管理的需要。
第三条当事人关系
3.1甲方和乙方均郑重声明并向对方保证, 双方均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之资格、资质和能力且均能够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3.2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时,除非有相反约定,乙方理解并承认其与甲方的关系是相互独立的合同当事人关系。所有来自乙方方面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均应视为乙方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亦一概由乙方承担。
9.4乙方推荐的分包商必须先提交甲方审核,甲方有审核和否定分包商的权利,为了保持本工作范围内设备、材料等统一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分包商采购指定品牌、型号和规定的产品。
9.5乙方应确保其所有分包合同中,均无任何条款授予分包商将分包给其的工作再次分包的权利。
9.6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构成或理解为允许在甲方和任何乙方的分包商之间建立任何合同关系。乙方应独自对与工作相关的分包商的雇佣、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承担责任。
11.2乙方交付全部数据库、软件、文档成果,试运行三个月后,甲方根据合同附件A《工作范围及要求》中约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确认工作成果符合合同要求后,本项目验收通过,颁发验收证书。
第十二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2.1 本合同价格元人民币,包括服务费用、设备采办费用及分包商管理费等,具体分项价格表详见合同附件C《合同价格表与付款》。
12.4甲方应按合同附件C《合同价格表与付款》中规定的“付款条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如合同一方对付款有异议,有异议的部分经双方意见取得一致后再支付。在此之前,甲方应将无异议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12.5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金额的逾期利息。
12.6如乙方欠有甲方的债务(包括因甲方多付款、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服务、乙方因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导致的违约、第三方向乙方的索赔牵涉到甲方、或应由乙方承担的免赔额等引起的债务等),甲方将从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中扣除或从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兑付实现或由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直接向甲方支付。
13.5 乙方应保证其所雇用的分包商或其他人员履行工作或提供工作所需材料的质量,并应获得为得到这些分包商及其他人员的服务所必需的批准和授权。因乙方和/或分包商的任何缺陷、过失、违约而引起的任何责任或索赔,乙方和分包商应对甲方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
13.6 乙方应确保所有分包商应提供本合同内载明的、涉及乙方的全额保险,以及乙方认为必需或合乎需要的任何其他保险险种。该保险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背乙方根据本合同安排或提供保险的义务。
合合同附件G:廉政责任书(格式)
第五条 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
5.1 乙方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A——《工作范围及要求》。
5.2乙方理解并承诺,乙方应以全面、及时的方式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其根据本合同提供或履行的所有工作应符合甲方的目的和要求,应以高专业的水平完成工作,应符合中国现行有效及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的适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应遵守相关的中国规范的要求。所有这些工作还应考虑并适合于当地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及当地的特定环境、情况及要求。
1.1 合同:指本合同正文、附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送的备忘录等。
1.2 工作:指依照合同约定乙方完成的建立立沙油库三维应急及管道数字化信息系统所需进行的全部工作。
1.3甲方代表:指受甲方委派,全权代表甲方负责合同履行的人员。
1.4乙方代表:指受乙方委派,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合同履行的人员。
合同第一条定义第二条合同目的第三条当事人关系第四条合同文件组成第五条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第六条双方代表第七条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第八条乙方的义务与责任第九条甲方的义务与责任第十条项目工期第十一条竣工验收第十二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十三条转让与分包第十四条保密与知识产权第十五条合同中止第十六条合同终止第十七条违约责任第十八条履约保函第十九条技术培训与现场支持第二十条售后服务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第二十二条争议的处理第二十三条通知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它合同附件合同附件a
8.12乙方开始本项目工作后,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工作进展的周报、月报。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9.1甲方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乙方合理的支持;
9.2甲方负责提供完成工作所需的地形、设备、管线、文档等数据资料;
9.2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9.3甲方应当在系统试运行三(3)个月后,负责组织系统验收工作。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的合同主条款;
(4)本合同的合同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投标书、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招标文件;
(7)双方同意列入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4.2合同包括如下内容:
合同主条款;
合同附件A:工作范围及要求
合同附件B:工作实施方案
合同附件C:合同价格表及付款
合同附件D:履约保函(格式)
鉴于甲方需要建立其三维应急信息管理系统;
鉴于乙方确认具有建立三维应急及管道数字化信息系统所需的资质、人员、设备、经验和能力,愿意为甲方服务。
依此,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为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下述合同条款。
第一条 定 义
除非在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文件中所使用的下列名词术语的定义如下:
12.2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为总价包干价格,不因政策变化或其它任何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设备或其他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等事项发生价格变动)而进行调整。
12.3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设备采办费包括在合同总价当中,乙方所采购硬件的规格、型号、价格以及供应商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甲方有权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硬件设备的数量进行调整。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严格依据合同附件A《工作范围及要求》的规定完成工作。
8.2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工作方法、程序、手段、人员资质以及工作结果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对拒绝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工作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乙方应以相同或更高资历和技能的人员替换,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转让与分包
13.1 乙方不得就本工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如甲方发现乙方转让或实质上转让了本合同,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2 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有权就其对本合同享有或负有之权利或义务实施全部或部分转让而无须经乙方事先许可, 只要此等转让没有实质意义上增加乙方的合同义务。上述转让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转让通知起立即生效。
8.6乙方在进行本合同工作中,涉及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时,乙方应当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作。乙方的工作在任何时候都不应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8.7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参与工作的人员不应接受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作有关的报酬。
8.8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4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代表应加强协作,建立有效率的工作联系渠道来处理双方之间的所有文件来往、各种工作接洽和日常事务。
6.5乙方应遵从甲方代表的指令(书面的或口头的)和要求,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代表的口头指令应在二十四(24)小时内以书面确认。如果乙方在工作中认为甲方的要求不正确,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双方代表
6.1甲方代表为,负责与乙方联络,向乙方下达指令,批准乙方的工作报告等有关事项。
6.2乙方代表为,负责与甲方联络,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报告工作、执行甲方向乙方下达的指令以及管理乙方现场工作人员。
6.3 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关于其代表的授权或变更。乙方代表的授权或变更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7.2 如果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任何级别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无能力胜任工作或工作不负责任或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所委派的人员不宜继续使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接到此类指令后应立即予以撤换,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3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增派、调换项目经理、主要技术或管理人员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提交所派调换人员的相关情况供甲方审批;并在甲方批准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完成动复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