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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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6年按教育部下达计划招收攻读博⼠学位研究⽣,为真正体现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以科研经费资助为引导的导师资助制,各招⽣院系国家项⽬计划中⼀定⽐例计划⽤于导师全额资助招⽣,导师全额资助计划⽤于招收优秀的应届硕⼠毕业⽣和硕博连读考⽣。
年度招⽣⼀次,科学学位博⼠⽣实⾏以4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式报考博⼠⽣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端正。
2、⾝体和⼼理健康状况符合招⽣单位规定。
3、硕⼠研究⽣毕业或已获硕⼠学位的⼈员;应届硕⼠毕业⽣(最迟须在⼊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学位)。
4、获得学⼠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学位之⽇算起到博⼠⽣⼊学之⽇)并达到与硕⼠毕业⽣同等学⼒的⼈员。
⾮全⽇制硕⼠研究⽣考⽣必须获得硕⼠学位后⽅可报考,否则按同等学⼒对待。
以同等学⼒⾝份报考的⼈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作6年或6年以上(2010年9⽉1⽇前毕业),并达到与硕⼠毕业⽣同等学⼒的⼈员;
(2)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
(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在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发表过⼆篇以上的学术论⽂(第⼀或第⼆作者);
(4)达到招⽣院系对同等学⼒考⽣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5、国外留学⼈员取得硕⼠学位证书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的学历认证书。
6、博⼠报考年龄⼀般不超过45周岁。
7、有⾄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推荐意见。
8、现役军⼈报考博⼠⽣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以硕博连读⽅式报考博⼠⽣的基本条件:
除满⾜上述第1、2、6、7条规定外,考⽣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的本校在学硕⼠⽣。
具体选拔条件按照《郑州⼤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执⾏。
(三)“申请-考核”制:
2016年我校博⼠研究⽣招⽣将在历史学院、物理⼯程学院、化学与分⼦⼯程学院、⽣命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程学院、医学科学院继续试⾏对普通招考考⽣采取“申请—考核”制⽅式选拔优秀⽣源,探索博⼠⽣导师⾃主考核选拔博⼠⽣的新途径,具体选拔办法参见相关学院实施细则。
请考⽣关注相关链接:历史学院、物理⼯程学院、化学与分⼦⼯程学院、⽣命科学学院2016年博⼠申请考核细则、材料科学与⼯程学院、医学科学院。
⼆、报名及考试⽅式
1、报名⽅式为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申请硕博连读的考⽣和普通⽅式报考的考⽣⼀样必须进⾏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报名址为/。
2、申请硕博连读考⽣遵照《郑州⼤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研发[2015]12号⽂件精神执⾏。
三、报名时间
上报名时间:2016年1⽉25⽇⾄2⽉25⽇;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2⽇;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3⽉4⽇下午15:00-17:00
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地点:郑州⼤学研究⽣院(郑州市科学⼤道100号综合管理中⼼633)。
四、体检
体检于3⽉4⽇在新校区校医院(郑州市科学⼤道100号)进⾏,时间见研究⽣院站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部颁发的《普通⾼等学校招⽣体检⼯作指导意见》和《普通⾼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件的有关规定执⾏。
五、初试和复试
(⼀)除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外,普通⽅式报考的考⽣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代居民⾝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及科⽬:(考试时间如有变化将另⾏通知)
2016年3⽉5⽇上午 8:30—9:00听⼒
2016年3⽉5⽇上午 9:00—11:30笔试
2016年3⽉5⽇下午⼝语、外语⽔平认定考试
2016年3⽉5⽇晚同等学⼒考⽣加试政治
2016年3⽉6⽇上午:业务课⼀
2016年3⽉6⽇下午:业务课⼆
(三)考试地点:郑州⼤学新校区
(四)外语考试
博⼠⽣⼊学外语考试(英、俄、⽇、德、法语任选)分为听⼒、笔试和⼝语。
其中,听⼒40分;笔试110分(词汇10分,阅读理解30分,完型填空10分,翻译30分,写作30分);⼝语50分。
满分200分。
⼩语种试题题型除不含听⼒(在复试中进⾏)外,其他题型和分值与英语相同。
符合以下条件之⼀的考⽣,可申请免于参加英语听⼒和笔试,但必须参加学校统⼀组织的外语⽔平认定考试即⼝语测试(⼩语种参照以下标准执⾏)。
1、TOEFL成绩85分以上(2年内有效);
2、GRE成绩1200分(旧GRE)以上;260分(新GRE)以上(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50分以上(2年内有效);
4、IELTS成绩6.0分以上(2年内有效);
5、WSK或PETS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6、在英语语⾔国家获得过硕⼠以上学位;
7、硕⼠(全⽇制)阶段为英语专业,并取得专业外语⼋级证书,现攻读⾮英语专业的博⼠学位。
(五)复试
复试⽇程由招⽣院系安排,所有考⽣均需按照招⽣院系的安排参加复试,具体时间由招⽣院系另⾏通知。
同等学⼒考⽣除初试时须加试政治外,复试时加试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学位主⼲课程(具体科⽬请咨询报考院系)。
六、考⽣须提交的材料
1、专家推荐书2份;
2、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必须在⼊学前补交)或证明书1份;
3、硕⼠⽣阶段的成绩单1份;
4、硕⼠论⽂(附评议书)1份;
5、复试时向复试⼩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拟进⾏的研究⼯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1份;或职业实践业绩报告(专业学位考⽣提供);
6、以硕⼠毕业⽣同等学⼒⾝份报考的⼈员,须提交修读硕⼠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及公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学术论⽂2篇;
7、根据教育部教学[2003]17号⽂件精神,取消报考博⼠⽣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规定,但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拟报考定向培养培养的考⽣以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现为履⾏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事部门公章(我校教职⼯报考须加盖校⼈事处公章)。
考⽣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学校不承担责任。
8、符合参加外语⽔平认定考试条件的考⽣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时交研究⽣院审核。
以上材料1-6项须于3⽉3⽇前交本⼈所报考院系,院系对考⽣的报考资格进⾏审查,符合条件的考⽣⽅可参加考试。
第六条中的第7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场确认时上交。
七、奖励政策
(⼀)优秀考⽣奖励
我校及其他⾼⽔平⼤学全⽇制应届硕⼠毕业⽣(含硕博连读⽣),录取为我校博⼠研究⽣,⼊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奖⾦5000元,经学校认定为特别优秀的可获得优秀考⽣奖⾦20000元。
(⼆)奖助体系及有关政策
1、全⽇制(全脱产学习)博⼠研究⽣奖助类别和标准
(1)国家奖学⾦:博⼠⽣可按照国家及学校《研究⽣国家奖学⾦管理暂⾏办法》要求参评国家奖学⾦,博⼠研究⽣国家奖学⾦奖励标准为每⽣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标准为全额学费(10000元),发放⽐例100%。
(国家奖励⽐例为70%)
(3)国家助学⾦:全⽇制⾮在职博⼠研究⽣(即⼯资关系和档案转⼊学校者)助学⾦发放⽐例为100%,第⼀学年21600元/⽣/年,分为12个⽉发放,1800元/⽣/⽉。
第⼆⾄四学年30000元/⽣/年,分为12个⽉发放,2500元/⽣/⽉。
(国家发放标准为每⽣每⽉1200元,每年发放10个⽉,共计12000元。
)
(4)学校提供“三助⼀辅”岗位,博⼠⽣可通过承担助教、助研(助医))、助管和学⽣辅导员⼯作,由设岗单位或导师⽀付劳务费。
2、单项优秀研究⽣奖学⾦
设⽴单项优秀研究⽣奖学⾦,奖励在学校各类“创先评优”和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研究⽣。
(1)“⼗佳研究⽣”奖(1万元/⼈);
(2)研究⽣“优秀科研奖”(5000元/⼈);
(3)优秀毕业研究⽣奖(1000元/⼈);
(4)研究⽣“学术论坛”奖;
(5)为学校赢得重⼤荣誉的特别贡献奖等。
3、其他奖助
(1)“研究⽣教育创新计划”,学校每年投⼊100万元,⽤于优秀博⼠学位论⽂培育计划、优秀学位论⽂表彰计划、研究⽣国内外访学计划、名师名家讲坛、研究⽣学术论坛、研究⽣学术奖励计划和研究⽣创先评优活动。
(2)“研究⽣⾃主创新项⽬”,⾯向所有全⽇制(全脱产学习)研究⽣,实⾏研究⽣项⽬申请制。
具备科研潜质、创新实践能⼒的研究⽣向学校申请并获得资助。
(3)“研究⽣暑期创新实践服务项⽬”,研究⽣通过申报获得资助。
(4)助学货款:落实研究⽣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及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5)特困⽣补助: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学“绿⾊通道”等⽅式,加⼤资助⼒度。
⼋、其他说明
1、按照教育部相关⽂件规定考⽣报考资格审查⼯作在复试阶段进⾏。
报考前,请考⽣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本⼈承担。
2、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为的考⽣,不论何时,⼀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3、招⽣类型按学习⽅式分为全⽇制研究⽣和⾮全⽇制研究⽣两种,在校期间按照学校实⾏的奖学⾦制度,享受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及助学⾦。
招⽣类型按就业⽅式分为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博⼠⽣按所在招⽣单位推荐、本⼈与⽤⼈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4、招⽣简章及⽬录中公布的招⽣计划是学校或招⽣专业根据培养条件所拟定的意向计划,所有专业招⽣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招⽣计划为准。
因受国家下达招⽣计划所限,我校有些博⼠授权专业的研究⽅向和导师2016年暂不招⽣或只招收硕博连读⽣,请考⽣务必经确认后再选定报考专业⽅向和导师;有些招⽣专业将在所有⽅向报考⽣源中优中选优,在实际招⽣计划的
数额内确定当年的招⽣⽅向及导师。
请考⽣务必认真查阅简章,对上述情况有必要的思想准备。
5、我校⾃然科学类(理科、⼯科、医科)各专业原则上招收全⽇制(全脱产学习)考⽣。
⼈⽂社科类专业全⽇制(全脱产学习)考⽣应占75%。
6、⾼校辅导员招⽣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
7、报考导师全额资助制博⼠⽣考⽣应是应届硕⼠毕业⽣。
8、学费标准:10000元/年。
欢迎访问郑州⼤学研究⽣院站(址为:)及郑州⼤学研究⽣招⽣⼿机站(扫以下⼆维码)查询相关考研信息。
研究⽣院每周五下午(⼯作时间)开通集中答疑电话(0371-********),敬请考⽣按照上述联系⽅式及时间要求进⾏相关查询或咨询。
如教育部关于2016年博⼠招⽣⼯作有新的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我校2016年博⼠研究⽣招⽣专业⽬录中的招⽣导师及招⽣计划均以报名系统最终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