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规定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管理规定细则
一、施工方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工程部的统一管理。
2、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理及工期管理。
3、签订合同后,各施工单位到工程部报到并按工程部安排搭设临建、接临水、临
电,严禁占用公用道路及场地,影响其它队伍施工,破坏现场管理秩序。
4、各中标公司必须派驻现场项目经理部,以便于加强对本公司各施工队的工程管
理及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等方面的联系、协调工作。
5、施工单位按下述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1 按合同要求,做到组织与人员落实,并明确相应的责任。
5.2 技术措施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满足本工程的技术要求和现场条件,施工方
法先进,恰当、切实可行。
5.3 施工计划时间安排明晰,并能充分考虑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针对施工
中的难点、重点和具有特殊要求的部分合理安排物力。
确保工作的进度与质量。
5.4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提出相应补充意见并
进行确认,并报工程部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按此方案施工。
二、工程监理
1、监理公司应按中标时规定的人员配置设置驻场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检查核实。
2、监理公司接到图纸一周内向工程部提交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旁站监理方案,
经审定后执行。
3、监理公司依据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按开工日期派驻具有相应专业职务、职称人
员进驻现场。
现场人员必须报工程部并服从工程部统一管理及考勤监督。
4、监理公司必须及时向工程部递交检测设备清单、监理例会纪要、监理月报、分
部监理报告及竣工监理报告。
三、安全、文明生产
各施工队必须制定有严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计划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提交监理公司审查、批准后实施。
工程部、监理单位依此进行核查。
要求创建安全文明的施工场所,采用安全文明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四、工程进度管理
1、在总的进度计划前提下,施工单位做出季度、月份工程具体计划与安排,监理
单位审查其可行性,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以保证工程进度的实现。
2、监理公司定期召开有关工程进度协调会,对有关进度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并及
时报送工程部。
3、工程主管负责控制与协调所辖管工程的进度计划及实施情况。
五、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制度
1、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完成自验后,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公司验收并出具分部验收监理报告,由工程部按照隐蔽工程验收流程,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分项工程验收制度:每一分项工程完成后即由监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根据建筑
安装工程检验评定标准对该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分部工程验收制度:分部工程完成自验后,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公司
验收并出具分部验收监理报告,由工程部按照分部工程验收程序,组织有关各方进行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先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自验后报监理验收并出具竣工
监理报告后由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并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该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5、为进一步消除质量通病,防止和减少质量事故,适时由工程部和监理单位组织
施工质量联查,召开质量分析会,汇总分析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付诸实施。
6、为了保证测量仪器、装置的控制,施工单位在进场后开工前向监理单位提供所
用测量仪器、装置由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书,并入施工技术资料,报质监站备查。
六、对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执行样品送检和抽样检查制度
1、按照<采购物资验证规范>对施工现场的物资进行控制。
2、样品送检:对工程项目所需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根据工程材料的
用途、来源及质量保证资料的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样品经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认定合格后方可进场。
对工程施工的主要材料均执行检验制度,对新材料新型构件需要经过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3、抽样检查:根据工程所用材料的重要程度,为控制其质量保证的可靠性,对批
量进场的原材料厂,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比例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施工单位材料取样送检查必须由监理公司见证人监督并签字,要详细注明送检材料代表的批量和送检日期。
4、各工程主管负责材料抽检,检查监理单位的收货现场抽检记录,并将检查情况
记录在<现场管理日记>中。
七、甲方自采物资管理
1、自采物资的供应总量按施工图预算控制,分期分批进行供应。
2、供货方必须按合同要求送货。
3、物资控制程序:
3.1按照<采购物资验证规范>对采购物资进行控制。
3.2供货方按要求的时间将供应物资送达指定地点,卸货前必须经工程部专业工程
主管进行货物检验。
符合要求允许供方卸货;不符合要求则不允许供方卸货。
3.3工程部、成本部及供方在合同指定地点验收货物。
工程部根据合同核查所供应
货物的总用量、型号、规格、材质、出厂合格证书等情况。
3.4工程部接收物资,由资料管理员负责将采购物资登录入台帐,并做好物资发放
记录。
如遇物资剩余情况,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将其剩余物资转交售后服务
部门保存使用。
八、造价控制
1、施工单位严格按图纸内容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由工程部负责拟定、审核,施工方负责实施;施工方
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单方与设计方及自己出任何工程变更。
3、变更项目施工完毕后,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以内会同监理人员、工程主管进行
项目认定,工程量较大时需通知预算人员共同参加。
九、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1、施工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按照资料的填写要求详细填写不得丢项,质量合
格证和试验报告单不允许涂改、伪造,随意抽撤和损毁。
2、施工技术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
行自检,填写验评表提交监理单位审核认定后再进行验收。
3、在工程竣工后正式交接前,各施工队伍须提交竣工图,必须保证竣工图的完整
性、准确性。
十、验收管理
1、在具备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自验后申报监理单位、负责人进
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出具监理报告(后附施工单位验收申请)。
2、工程部配合公司组织各政府职能部门对开发项目的专项验收工作。
3、验收完成后,工程主管、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按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按规定
进行备案。
4、交工
4.1 交工应具备条件:
a、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b、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现行的要
求,已核定质量等级。
c、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和竣工图,并已办理备案手续。
d、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十一、交接程序:
1、交接过程:在施工单位将建安产品交给工程部办理“交接书”后,由工程部负
责人移交给物业公司及售后服务部门。
2、交接内容:
2.1 房屋钥匙移交给物业公司。
2.2 小区配套工程:生活给排水管网、消防管网、采暖换热站、警卫室、景观绿化、
道路、路灯、消防水池、安防系统等。
2.3 设备:换热机组、中央空调系统、电梯、配电设施、蓄水罐、消防设施系统。
2.4 竣工图:上述建(构)筑物及配套工程的竣工图。
附录:
一、工程进度控制流程
二、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三、隐蔽、分部、分项工程控制流程
四、工程变更控制流程
五、采购物资验证规范
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工程进度控制流程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流程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
工程变更控制流程
采购物资验证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