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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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工作指南
1范围
为了辨识和评价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场所、人员、设备有关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以下简称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本工作指南规定了公司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的方法。

本工作指南适用于公司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

2内容
2.1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的范围
对公司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作业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以及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存在的危害进行全面的辨识并对其风险评价。

2.2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的步骤
a)选择生产现场或部门中的作业活动;
b)识别各类作业活动(包括作业活动中所使用的设施设备)中的危害;
c)风险的定性和定量评价;
d)确定重大风险。

2.3危害的分类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GB/T13861-2009)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分为四类:
——人的因素:在生产活动中,来自人员自身或人为性质的危害因素;
——物的因素:机械、设备、设施、材料等方面存在的危害因素;
——环境因素:生产作业环境中的危害因素;
——管理因素:管理和管理责任缺失所导致的危害因素;
2.4危害识别的方法
——安全检查表:系统剖析,确定检查项目,按顺序编制表格,以提问或现场观察等方式了解检查项目的状况,确定危害因素。

——现场观察:对作业活动、设备运转或系统活动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工艺、设备运转存在的危害因素。

——查阅资料:通过查阅有关事件、事故和环境监测数据等,从中发现存在的危害因素。

——座谈:召集HSE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操作人员,集思广益、讨论分析作业活动或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

——工作安全分析(JSA):较细致地分析作业过程中存在危害的方法,把一项作业活动分解成几个步骤,识别每一步骤中的
可能产生的危害。

适用于在各类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操作活动中潜在危险和危害的识别,同时也适用于岗位人员工作活动的危害分析。

——工艺安全分析(PHA):通过系统的方法来识别、评估和控制工艺中的危害。

适用于新改扩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等阶段,也可有效的应用于现有工艺装置的生产、停用、拆除和报废阶段。

2.5风险评价的方法
2.5.1定性评价
根据经验和判断能力对生产系统的工艺、设备、环境、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定性的评价。

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常用的定性评价方法。

定性评价的优点是简单、直观、容易掌握,并且可以清楚地表达出设备设施或系统的当前状态;其缺点是评价结果取决于评价人员的经验,对同一评价对象,不同的评价人员可能得出不同的评价结果。

2.5.2半定量评价法: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又称LEC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风险的大小,这三种因素是: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的后果。

要取得这三种因素的准确数据是相当复杂的过程。

为了简化评价过程,可采取半定量计值方法,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三种因素的赋值方法见后),再以分值的乘积D 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

即:D=L*E*C
D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越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或改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减少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或减轻事故损失,直至调整到可接受的范围内。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一个临界植D0=70 ,大于临界值D0的风险定为不可承受的风险。

LEC风险评价法:
危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

2.6环境因素评价
应对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七种类型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三种状态:正常(如生产连续运行);异常(如开停机、检维修等)和紧急状态(如潜在火灾、事故、意外泄露、洪水、地震等)。

三种时态:过去(如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泄露事件造成的土地污染)、现在(如现场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问题)和将来(如产品出厂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将来潜在法律法规变化的要求、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因素)。

七种类型:以上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可能存在的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声污染、废物管理、土地污染、能源资源消耗、当地社区的环境问题。

2.6.1是非判断法(是或否):
对于危害因素中的环境因素,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直接判断为重要环境因素:
a)违反法律法规或长期超标排放;
b)直接可以观察到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且无控制措施(如:泄露、火灾、爆炸等);
c)曾经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d)紧急状态下的环境因素;
e)国家重点控制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的处置;
f)在能源消耗方面依据经营要求直接判定其中的重要环境因素;
g)相关方有合理的抱怨等。

2.6.2 矩阵法
对采用直接判断法为“非”的危险因素,对照表1从人员伤亡程度、财产损失、停工时间和对声誉的影响等四个方面,对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价取值,取四项得分最高的分值作为其最终的S值。

对照表2从偏差发生的频率、安全检查的频率、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员工的胜任程度、现有防范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评价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取五项中分值最高的分值作为其最终的L值。

确定了S和L值后,依据表3进行风险评价分级,评价结果分为以下三种:一般风险R=L*S=1~6;中度风险 R=L*S=8~12;重大风险R=L*S=15~25。

R值的界限值,以及L和S定义不是一成不变的,可由安全环保处依据企业情况加以界定。

但变更前,须由管理者代表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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