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申请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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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用地申请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1、设施农用地申请表;
2、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发改或者农业部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设施建设方案、平面布臵示意图、土地使用条件;
6、平面布臵示意图、设施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和设施农用地公告(四张拍照);
7、镇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
8、涉及土地流转的签定土地流转协议;
9、建设单位的附属设施项目建设承诺书、土地复垦还耕承诺书;
10、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11、基本农田图;
12、地籍部门出具设施农业的图、勘测定界表、并标明地类(所在镇、村和用地单位盖章确认);
13、现场照片;
14、耕地开垦保证金缴纳凭证(5万/亩)
15、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其中1、2、3、4、5、7、8、9、10由用地单位提供,12由地籍部门提供,其他材料由国土所协助完成。

注意事项:在递交申请表前所有的所需材料都必须齐备方可申请。

溧水区设施农用地办理流程
设施农用地备案受理通知书
(2016 号)
人民政府 :
你单位为农业设施项目备案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及省、市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我机关将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项目备案信息的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告知相关方;如存在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管理规定问题,整改到位重新备案前该项目不得动工建设。

特此通知
区国土部门
年月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五份,区农业部门、国土部门、镇街政府、经营者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各存一份。

设施农用地备案受理通知书
(2016 号)
人民政府 :
你单位为农业设施项目备案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及省、市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我机关将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项目备案信息的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告知相关方;如存在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管理规定问题,整改到位重新备案前该项目不得动工建设。

特此通知
区农业部门
年月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五份,区农业部门、国土部门、镇街政府、经营者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各存一份。

设施农用地备案核实结果通知书
(2016 号)
人民政府:
你单位为农业设施项目备案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及省、市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经核实,该项目备案信息符合相关规定,准予备案。

具体如下:
设施农用地用地面积(国土部门认定):亩
(其中耕地亩)特此通知
区国土部门(盖章)
年月日
注:1、本通知书一式五份,农业部门、国土部门、镇街政府、经营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各存一份。

2、请法规科与镇街政府依据职能加强对该设施农业项目的日常执法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开展设施建设和使用土地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

对于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
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的,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擅自扩大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擅自改变农业生产设施性质用于其他经营的,应及时制止、责令限期纠正。

设施农用地备案核实结果通知书
(2016 号)
人民政府:
你单位为农业设施项目备案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及省、市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经核实,该项目备案信息符合相关规定,准予备案。

具体如下:
设施农用地用地类型(农业部门认定):设施
特此通知
区农业部门(盖章)
年月日
注:1、本通知书一式五份,农业部门、国土部门、镇街政府、经营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各存一份。

2、请法规科与镇街政府依据职能加强对该设施农业项目的日常执法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开展设施建设和使用土地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

对于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
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的,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擅自扩大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擅自改变农业生产设施性质用于其他经营的,应及时制止、责令限期纠正。

溧水区设施农用地申请表
设施农用地备案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设施农用地范围调查
______同志,在我单位任__________职务,系我单位法人代表。

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公章)
年月日
--------------------------------------------------------------
设施农用地备案
委托书
设施农用地范围调查
溧水区国土资源局:
今委托_____同志(或________单位)全权代表
本人,办理位于(指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的设施农用地项目的界线现场指界及备案事宜。

委托人(盖章)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代表人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居民身份证号码:
(2)受委托人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居民身份证号码:
设施农用地设施建设方案
政府确认盖章:
注:需附平面布臵示意图、标注项目用地位臵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平面布臵示意图
项目用地位臵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设施农用地土地使用条件
一、项目名称:
二、使用地点:
三、土地用途:
四、面积:
五、土地使用年限:
六、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
七、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
镇政府盖章:
年月日
溧水区镇
设施农用地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4]445号)、《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宁国土资[2015]20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施农用地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二、对以上设施农用地的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进行公告,若有意见请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内,到镇或镇村村委会提出异议,请互相转告。

特此公告。

溧水区镇政府
(盖章)
年月日
设施农用地项目公示结果情况报告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溧水区农业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4]445号)、《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宁国土资[2015]206号)文件规定,我镇(区、街道)对____________设施农用地项目进行了用地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地点:。

经公示,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异议。

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有:
1 、
2 、
处理结果:
1 、
2 、
附:公示图片2张(公示起始日、终止日)
溧水区镇政府
(盖章)
年月日
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
甲方:(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镇街政府,以下简称丙方)为规范我市设施农用地使用,维护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及省、市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使用范围
甲方将位于村组所属土地亩提供给乙方使用,其中:生产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附属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配套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配套设施用地中含基本农田亩。

(具体位臵、面积以有资质的勘测定界单位出具的勘界报告、红线图为准)。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土地用途
该宗土地主要用于。

(按设施建设方案逐项进行填写)
四、土地复垦
乙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的土地,应在生产结束后一个月内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

复垦完成后由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复垦、复耕情况进行验收。

甲方不复垦、复耕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区国土资源部门代为组织复垦,复垦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土地交还
协议约定使用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及时将土地交还甲方。

协议约定使用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意愿继续出租该宗土地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乙方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约定的土地使用相关费用,或未按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乙方所使用的土地。

六、甲方义务
1、配合乙方、丙方做好设施农用地的备案手续;
2、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3、使用期限内,除遇不可抗拒因素,甲方不得以任何非法定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4、做好本协议的履行管理及设施农用地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乙方义务
1、提供备案所需材料,配合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的备案手续;
2、严格按照报备的用地协议和建设方案实施设施农业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过用地标准;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不得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3、使用期限内,乙方不得私自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如需转租,必须征得甲方和丙方同意,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4、生产结束后负责按要求进行土地复垦。

八、丙方义务
1、向有关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的备案手续;
2、监督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具体实施设施农业建设、落实土地复垦责任;
3、组织甲方、乙方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变更;
4、做好本协议的履行管理及设施农用地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或以任何非法定及约定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

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使用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生产结束后乙方未进行复垦或未达到耕作条件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经济损失。

3、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乙方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的,甲方及丙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4、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乙方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的,一经查处,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

5、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三方均可依法解除协议。

十、乙方使用该宗土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依法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五份,三方各执一份,区国土部门、农业部门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丙方:
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设施农业项目建设
承诺书
土地复垦还耕
我单位已经详细阅读并了解关于设施农业种植土地使用的各种政策和文件,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4]445号)、《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宁国土资[2015]20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所利用的土地的目的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村设施农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2、承诺严格按报备的用地协议和建设方案实施农业设施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过用地标准;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不得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若有违规、改变土地用途或被查处等情况则自行无条件拆除,充分利用好土地。

3、承诺租赁土地期满之后,设施农用地按照原貌复垦土地,保证达到复垦的标准和要求;如未予复垦,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由村统一处臵,复垦保证金由村用于土地复垦。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集体经济组织):
乙方(经营者):
丙方(镇政府):
为了大力支持发展设施农业,确保三方合法权益,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使用土地坐落:。

二、使用土地面积:亩,其中耕地:亩。

三、使用土地用途:。

四、使用土地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批准的面积、位臵、用途使用土地,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坚持不破坏耕作层和临时设施原则,做到不超标,不移位,不走样,做到不改变用途。

六、自觉服从区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和镇(区)的监管;如若发生农业配套设施用地建设超标、移位、改变农业用途等违规行为,愿接受拆除、罚款等处理。

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参照本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指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向区国土部门一次性缴纳保证金5 万元/亩,共计元。

期满后停止生产、经营的,乙方应当限期退还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经区农业、国土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复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如乙方不履行义务或在规定时间内履行
不及时,则由甲、丙方组织复垦,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用地使用期限,乙方须在用地期满之日30天前报经区国土部门、甲、丙方同意后,需办理相关续期手续。

八、乙方使用土地期满后拒不归还土地,甲方、丙方有权处臵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复垦保证金没收后用于土地复耕。

九、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因国家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庄规划建设等需要使用乙方土地的,乙方应无偿退出土地,地面建筑物等自行拆回,土地使用费按使用年限折算退回。

十、本协议一经签订需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基本农田图标准
制图人:日期:
地籍所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分类面积表(地籍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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