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息中心网络管理制度
一:员工电脑管理
员工电脑实行专人专机,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制度。员工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爱护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及时反映和举报违反网络行为规范的人和事。
2、爱护电脑设备,保持办公室和电脑设备的清洁卫生,懂得正确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
3、不得让任何无关的人员使用自己的计算机,不要擅自或让其他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自己计算机系统的重要设置。
4、工作时间禁止打游戏、上网浏览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5、严禁利用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的信息。
6、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严禁利用计算机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7、不得随意更改网络设置。如确需更改须经网络管理员同意,并在网络管理员的指导下操作。
8、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及时与网管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
9、不得使用未经杀毒的硬盘、软盘、光盘、U盘,不准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以免带进病毒。若发现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应及时删除。要经常检查计算机有无感染病毒,若发现计算机被病毒感染,应及时杀毒或报告网络管理员。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系统、应用、游戏等软件。
10、不得恶意访问和攻击网络服务器和他人计算机;未经允许不得阅读他人文件、文档、电子邮件;不得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禁止破坏网络数据、网络资源,或在网络上进行恶作剧行为。
11、要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在网上发布、传送携带国家秘密的信息。
12、不得在网上发布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或具有威胁性、不友好的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接收和散布思想内容反动、不健康或色情的信息,如收到内容反动的电子邮件,应及时删除,不得散发。
13、不得利用网络窃取别人的工作成果或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14、员工需使用计算机需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由信息部门负责分配。
15、外来人员不得使用局内部网络资源,如需访问外网须通过接待部门向信息中心申请。
二:网络系统病毒防治
1、各部门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信息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
2、对新购进或送出去维修的计算机,在安装网络系统软件之前,必须对硬盘做病毒检测,保证系统安装在一个无病毒环境中。
3、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如:电子邮件),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对外来软盘使用之前,必须进行病毒检测。
5、每月末由系统管理员对网络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6、现计算机病毒无法清除的,应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在确认病毒类型、查明传入途径、被感染的设备、磁媒体数量并彻底清除病毒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严禁在网络系统内的计算机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光盘。
8、及时更新诊治病毒软件,保持先进的防治手段。
三:信息数据管理
1、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应在技术上支持相关部门的日常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递、销毁等工作,对录入工作中产生的软件、硬件故障应予以及时解决。保证录入、编辑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根据采集进度作好备份。不需要保存的信息应及时销毁。
2、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4、每周系统管理员制作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5、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6、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相关人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场所保管。
7、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四:物资财产管理
1、公司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从购进之日起应由办公室作好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力求详尽仔细。一式两份。一份使用部门自留;一份交办公室保管。原则上半年做一次全面盘点核对。
2、技术人员使用的各类工具应定点存放保管,每周清点一次。若有损坏、丢失、购入随时登记。如有借阅应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损毁、遗失应按原值赔偿。
3、部门人员应对自己使用的机器负责,非网络管理员不得拆卸机器。
五:信息上网审批
严格遵守信息上网审批制度。凡拟在网上以公司名义发布的信息,须经所在部室领导批准,再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严禁在网上发布有损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的信息。
六:存储介质管理
1、员工工作时使用的光盘、软盘、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不得随意给外人使用,不得带出办公场所。
2、对已损坏的光盘、软盘、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不得随意丢弃,应交公司信息中心统一处理。
七:系统运行管理
1、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2、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单位、业务部门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违反本规定,同时触犯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