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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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
(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
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1、清洁手术(I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其中,乳腺疾病手术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3)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管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
2、清洁污染手术(II类切口):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药物。

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In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
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三)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
1、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
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2、选用对可能的污染菌针对性强、有充分的预防有效的循证医学证据、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适当的品种。

3、应尽量选择单一抗菌药物预防用药,避免不必要的联合使用。


防用药应针对手术路径中可能存在的污染菌。

结肠、直肠和盆腔手术,应选用针对肠道革兰阴性菌和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的抗菌药物。

4、头狗菌素过敏者,针对革兰阳性菌可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
素、克林霉素;针对革兰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磷霉素或氨基糖昔类。

5、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鉴于国内大
肠埃希菌对氟喳诺酮类药物耐药率高,应严格控制氟唾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6、常见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见附表,对于有特殊
病理、生理状况的患者,预防用药应参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规定执行。

(四)给药方案
1、给药方法: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

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

万古霉素或氟噪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间,应在手术前广2小时开始给药。

2、预防用药维持时间: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

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

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1500m1,术中应追加一次。

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心脏手术可视情况延长至48小时。

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污染手术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

过度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
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48小时,耐药菌感染机会增加。

二、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
(一)抽查方法:I类切口病历抽查方法:药剂科每月抽查所有外科的I类切口手术归档病历。

(二)点评项目: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有无指征、抗菌药物品种的选择、给药时机、用药疗程、用法用量是否恰当、联合应用有无明确指征等项目进行评价,判定合理性。

(三)评价标准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
2、药品说明书;
3、相关专业治疗指南和专家共识;
三、监督管理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牵头部门一药剂科,负责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相关的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确保本规定贯彻落实。

2、术后如发生手术部位感染属治疗性用药,应及时采集标本送病原学检验,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敏感药物进行治疗。

病程记录中应注明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还是“治疗”,不能写成“对症”、“抗炎”等。

3、药剂科每月按规定抽取归档病历进行初评,点评结果及时反馈至相关临床科室和当事医师。

当事医师如有异议,可以自点评结果反馈之日起3日内,向药剂科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认可点评结果。

科室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意见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点评结果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组长审核后进行全院公示。

同时与各科目标考核挂钩。

4、对出现2次预防用药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并针对性跟踪点评,如出现第3次预防用药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则暂停其抗菌药物处方权6个月,并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恢复其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一年中有3次以上预防用药不合理的个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晋升资格。

5、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
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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