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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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2.02.23
•【字号】武教职成〔2022〕1号
•【施行日期】2022.0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
关于实施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武教职成〔2022〕1号
各区教育局、财政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决定实施市级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优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
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战略定位,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要基础,优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落实《湖北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实际,引导学校更加专注专业建设、内涵发展,着力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激发活力、树立标杆、提高质量,为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达到“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办学标准,重点支持30所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60个优质专业(群)建设。
切实发挥优秀学校、优质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高。
(二)重点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双优计划”各方面全过程。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构建“三全育人”新格局。
强化专业和课程建设,完善市场需求导向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聚焦课堂主阵地,提升教学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结构化“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
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共建共享武汉职教大数据。
提升现代学校治理水平,构建规范、科学、高效的内部治理体系。
培育特色校园文化,强化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推动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
提高服务发展能力,面向“三农”,提供全产业链技术培训及技术支持,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动力;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职业体验;面向社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面向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面向“965”产业集群,培养和储备技术技能人才,实施“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
动计划”,服务学生成长和高质量就业。
三、遴选条件
(一)优秀学校
1.基本条件。
申报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应同时具备以下7个基本条件:(1)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构建立德树人工作体系,“三全育人”格局基本建成。
(2)近五年,学校在思政、财务、招生、学生管理、实习管理、教师队伍、校企合作、办学条件等方面未被列入负面清单,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学校组织结构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管理制度健全,科学规范;内控机制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完备。
(4)学校符合《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基础能力建设投入逐年增加。
(5)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契合,专业布局与结构动态调整,校企共建效果明显,形成校企协同育人格局。
(6)近五年,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原则上达到1200人(本条件对特殊教育、农业、艺术、体育、民办学校可适当放宽)。
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职教类型特征突出,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优秀毕业生。
(7)建设数字校园,信息化应用基本普及,完成武汉职教大数据建设和应用任务。
2.其他条件。
申报优秀中等职业学校以下10项条件应至少符合5项,从中择优确定立项:(1)国家、省、市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并通过验收。
(2)建有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省市级特色品牌重点专业。
(3)获得国家级省市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项、优秀教材建设奖。
(4)入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开发符合国家规范的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型教材、校本专业教材、学材。
(5)承担市级及以上职教改革试点,含高水平实训基地、现代学徒制、教学诊改、“1+X”证书、“好空间好资源好基地”;承接提质培优项目并取得成效,包括市级及以上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
名班主任工作室、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6)建立并落实校级赛事制度,近五年承办过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或文明风采展示活动。
(7)近五年学生获得过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比赛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市级一等奖。
(8)学校“双师”型教师占比达60%以上,获得有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奖励,包括
“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劳模工作室”、“荆楚名师”、“大城工匠”、“五一劳动奖”、
“技术能手”、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创新教学团队主持人等;教师参加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能力大赛、五项技能竞赛等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市级一等奖。
(9)近五年学校承担有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状、文明校园、国际理解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10)干部教师参与国家、省、市职业教育专家委员会、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大赛评委裁判,并取得一定改革创新实践成果。
(二)优质专业
1.基本条件。
申报优质专业应同时具备以下7个基本条件:(1)专业定位准确,对接“965”产业集群及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社会民生紧缺专业领域,优势明显、特色鲜明,为行业企业培养和输送优秀毕业生,社会影响较大。
(2)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通过审核备案,授课计划、课程标准、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合理,符合国家、省有关专业教学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课程教学资源丰富且应用效果好。
(3)拥有优良的师资队伍,拥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梯队发展,相关专业建设机构完善,组建有校级及以上教学创新团队,专业带头人有一定影响力。
(4)建有专业实验室或实训设施,拥
有先进实验设备仪器,配套管理制度完善、规范,能充分满足专业建设需要;注重实践教学,强化专业技能训练。
(5)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籍注册人数240人以上,专业连招五年以上,年招80人以上,用人单位、学生就业满意度高(本条件对特殊教育、民办学校,对涉农、艺术、体育等专业,以及对接“965”产业集群的专业可适度放宽)。
(6)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共建共享教学资源,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或订单冠名培养。
(7)利用信息技术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核心课程建成数字化教学资源库。
2.其他条件。
申报优质专业以下10项条件应至少符合5项,从中择优确定立项:(1)该专业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5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500元。
(2)建设有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工位数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实训要求。
(3)该专业专任教师师生比不低于1:20,“双师型”教师比例达60%以上。
(4)该专业为国家示范专业点、国家级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或省市级特色品牌重点专业。
(5)近五年专业教师参加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能力大赛、五项技能竞赛等类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市级一等奖。
(6)近五年专业学生曾获职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类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市级一等奖。
(7)专业教师有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奖励,仅包括
“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劳模工作室”“荆楚名师”“大城工匠”“五一劳动奖”“技术能手”、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创新教学团队主持人。
(8)该专业承担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并取得成效。
(9)该专业直接相关的教学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项或全国优秀教材建设奖。
(10)专业教师主编的教材入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开发了符合国家规范的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型教材、校本专业教材、学材。
四、组织实施
市级“双优计划”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实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指导推动,区教育、财政部门和市直中专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立项学校具体建设。
(一)组织申报,分批立项,遴选公布。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结合实际,均可申报市级优秀学校建设。
国家级、省级示范学校可申报1-3个优质专业,其他学校可申报1-2个优质专业。
市级统筹分为2022年第一批、2023年第二批、2024年第三批立项建设,建设周期均为两年左右。
对照遴选条件,每年底对建成的市级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进行认定,向社会公布。
学校自主编制建设方案,经区教育、财政部门和市直中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申报材料模板及其工作要求在“武汉职教在线”平台下载。
全市第一、二、三批同时申报,2022年3月15日前报送至指定地点和邮箱。
(二)星级管理,评价改革,滚动发展。
对照市级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遴选条件,择优动态授予五星、四星、三星级别标识。
建设和应用武汉职教大数据,从“进口”看“出口”,推动职校、教师、学生评价改革,探索德智体美劳评价办法,激活和应用“学分银行”,数字化动态采集、记录、量化、评价学校成果、教师成就、学生成长。
支持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和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引入第三方评价,统筹开展教学达标、诊改复核、现代化学校创建、“双优计划”星级刷新认定工作,着力变量激励,增减星级,滚动发展。
(三)项目管控,分档支持,经费保障。
立项单位按照备案申报书开展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
落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双优计划”星级结果,分档列入市级专项经费支持,规范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和考评,考核项目建设成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举办单位应确保本级财政投入足额落实到位。
立项建设学校要积极拓展建设资金渠道,积极吸纳企业和社会
力量投入,建立持续、稳定、多元的经费投入机制,并切实加强经费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优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在中等职业教育。
本计划实施是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武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程。
各区教育、财政部门和市直中专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项目建设纳入“十四五”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学校布局、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对接,着力打造市内一流、行业认可、特色鲜明的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区教育、财政部门和市直中专主管部门应加强立项学校建设工作的指导管理,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保证资金投入足额落实到位。
立项建设学校校长是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有关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经费使用绩效,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各申报学校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主管部门对学校申报资格及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探索建立第三方机构参与的多元评估机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测。
(三)强化实践探索。
立项建设单位应在本校网站设置
“优秀学校和优质专业”专栏,建好数字化档案,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展示实践探索情况。
“武汉职教在线”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择优推送。
支持教育科研部门加强对“双优计划”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时代“双优计划”工作新思路、新举措。
鼓励民办学校和特色学校积极申报。
各区、各行业、各学校在实践过程中好作法、经验及遇到的困难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肖江帆(电话:65608446)、市财政局教科文处赵保森(电话:85794902)。
电子邮箱:
****************。
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市财政局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