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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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发范围
1目的
使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后能及时、快速、完全的回收。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不合格产品的回收。
3职责
3.1 总经办:产品回收前负责通知当地官方机构及媒体公告。
3.2 品质部:负责产品的安全危害定期分析,制定回收计划,进行产品溯源,落实纠偏措施;
3.3 销售部:负责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实施产品质的回收计划;跟进溯源、纠偏有关原料基
地的落实工作
4工作程序
4.1 建立产品召回工作小组,由***小组负责人、总经办、品质部、生产部、销售部人员组成。
4.2召回的时机
涉及到本公司产品食品安全的信息,销售部、品质部等必须第一时间向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报告。
当公司存在受不合格产品影响的批次产品已经不在公司控制下时(如已经交付),应考虑启动召回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都可能涉及待召回产品,启动召回程序:
a) 顾客投诉或出现行业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包括了实际的或者潜在对健康不利的危害,经食
品小组成员讨论确定该投诉信息包含的内容存在本公司产品中;
b) 公司内部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已经交付。
c) 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律法规和突发事件)影响到已交付的产品质量或安全。
4.3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
4.3.1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对所得到的信息进行评估,并做出是否有必要采取召回行动。
4.3.2由食品安全小组找出产品的缺陷所在或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
4.3.3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
a) 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
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召回;(如食物中毒/化学品污染)
b) 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程度一般,或
者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小的不安全食品召回;
c)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程度轻微,或
者法律法规变动而导致不安全食品召回;
4.3.4 召回人员具体进行分工
4.4召回的启动
4.4.1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应监视与产品召回有关的信息,及时启动召回程序,必要时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应同时启动应急方案,依《突发事件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出现
5.1的情形时,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提出《消费者投诉记录》、《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令启动产品召回。
4.4.2召回计划内容包括如下:
a) 召回小组成员的信息,包含成员名单,24小时联系方式,代表的部门和所承担的职责。
b)召回产品的信息:召回产品名称,编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召回的原因。
c) 产品召回的方法、途径和时间和时限。
d)对产品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处理意见做出说明。
受召回产品的不合格影响其他信息:如已使用待召回产品客户应按潜在不合格处理。
e) 召回后的处理措施
4.4.3应确定该批次生产加工的总数、在途和发货数量及批次、退回数量和公司可控制的库存数量进行封存,并做好记录。
4.4.4召回产品溯源,以识别召回活动的相关方。
必须考虑客户、公司内部部门、供应商、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包括媒体和消费者)。
从产品销售、生产、采购的全流程各
步骤追溯,寻找所有可能的相关方。
并在作出决定后半个工作日内将产品《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发给相关部门和单位。
通知客户停止该产品的使用和销售。
4.4.5对出厂时间在7天内的产品,销售部在接到召回指令后应及时将相关产品的流向、使用情况、数量/批号等信息收集完毕,并阻断产品向客户的流通,通知客户停止使用该批号产品,在5个工作日内将本区域内的应召回产品撤回。
对出厂时间超过7天而在3个月内的,销售部在接到召回指令后应及时将相关产品的流向、使用情况、数量/批号等信息收集完毕,并由销售员跟踪客户使用情况,通知客户立即停止使用未使用的该批号产品,并对已使用的产品进行登记,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本区域内的应召回产品撤回。
对出厂已超过3个月并在保质期内的问题产品,销售部在接到召回指令后应及时联络销售员跟踪客户使用情况,对未使用的该批号产品立即登记召回,对已使用的产品进行登记跟踪,与客户协商善后处理办法,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本区域内的应召回产品撤回并提出善后办法。
在进行产品召回时,销售部应做好善后及舆论引导工作,按公司确定的发布格式向外界做解释。
4.4.6 建立对召回采取的一切行动记录,直到召回所产生的影响完全结束,确保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
品质部负责监督整个召回过程,及时检查召回是否有效,以保证召回目的的实现。
4.4.7召回产品的处理
a) 可以产品到公司后,由负责接收召回产品的员工根据发货记录确认产品是否与之相符。
b) 可疑产品到公司后,由品质部负责检查召回产品,在处理前必须进行标识和隔离;
b) 召回产品必须作为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理;
c) 当召回产品的处置方法为销毁时,可由客户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4.4.8 查明退货原因,进行处理。
4.4.8.1 由于原料、包装物料造成的不合格品,由品质部通知采购部、生产部,采购部通知供应商,并在清除问题前停止其供应原料、包材物料,库存有问题的物料进行退货处理。
4.4.8.2 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不合格品,通知车间负责人,限期作出纠正措施。
4.5召回的公关
4.5.1 为了避免损害公信,公司应向公众发布公告,重大事件应每日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一次经总经理批准的通报直至事件处理完毕。
4.5.2 发表声明包括:产品描述、危害情况,被召回产品的区域分布,消费者辨别产品的方法,与召回有关的数量。
4.5.3依据《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在发生召回活动时,因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
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食品生产者通过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4.5.4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
食品生产者对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当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4.6产品召回的结束和报告
4.6.1召回计划要求的产品全部回收并妥善处理完毕,表示该次召回活动结束。
4.6.2召回活动结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应于召回完成后,总结召回程序的有效性,以作出改进,并编制《食品安全处置》及《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召回报告应包括召回的产品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和结果,及召回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召回报告应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4.7纠正和纠正措施
4.7.1安全小组应通过使用定期的模拟召回或实际召回来验证召回程序的有效性。
模拟包括制订模拟召回计划,模拟发出并召回产品,并评估结果。
安全小组应根据实际及模拟召回结果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实现改进。
4.7.2 发生召回时,食品安全小组应根据召回报告,对召回程序和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纠正和纠正措施,编制《纠正/纠正措施记录》;依《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8召回的模拟测试
4.8.1 产品召回程序必须定期进行模拟测试,总经理应确保其有效性,必要时用于改进。
模拟测试的频率每年不小于一次。
4.8.2 模拟回收必须在2小时内追踪原材料、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至成品。
4.8.3 整个模拟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如在模拟过程发现程序漏洞,要立即上报并纠正整个召回过程。
5参考文件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突发事件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记录
《顾客投诉记录》;
《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纠正/纠正措施记录》
附件1
产品回收控制程序流程图
权责部门/人流程时限/记录
销售部反馈质量问题信息 2小时/客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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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办告知官方机构 24小时/官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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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部/销售部/
生产部/官方机构安全隐患产品合格证明/检验合格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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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官方机构/销售机构封存产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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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回收工作小组回收计划提出产品回收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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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回收工作小组销售机构/顾客回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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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回收工作小组实施回收计划产品回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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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部/生产部回收产品处理回收产品处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