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管理程序及职责分工附件10-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信息发布时间:2016-08-23 信息浏览次数:3304 字号:[ 大中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4年6月25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2.15•【字号】穗建计[2011]138号•【施行日期】2011.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穗建计[2011]138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城建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提高城建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2010】25号)、《印发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0】83号)、《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广州市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际,以及两年多来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我委对2008年颁布的《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详见穗建督〔2008〕382号文)的部分内容作了修订,形成了《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现将该《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工作指引》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建委计划资金处联系,原《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指引》同时废止。
附件: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附件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0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相关单位职责第三部分计划管理第四部分合同管理第五部分用款计划管理第六部分资金支付管理第七部分工程与征地拆迁概算及变更管理第八部分合同结算与财务决算管理第九部分监督管理第十部分附则第一部分总则一、为加强对城建投资项目的计划和资金管理,健全和完善计划编制、执行、资金支付、结算管理制度,提高城建资金的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及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规章、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建设工程前期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前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前期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质量安全有效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建设工程前期管理组织机构1. 建设工程前期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分工:(1)建设工程前期管理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招投标管理、设计管理等前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2)建设工程前期管理机构设立一个总负责人,具体负责前期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履行管理职责。
2. 建设工程前期管理机构的职责:(1)负责编制项目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和报告;(2)组织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3)协调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前期设计工作;(4)负责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和审批。
三、建设工程前期管理工作流程1. 项目前期策划:(1)明确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方向,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时间表;(2)搜集项目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制定项目前期工作计划;(3)编制项目前期策划报告,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2. 招投标管理:(1)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标的和要求;(2)组织召开招标会议,发布招标公告,指导投标人参与招标活动;(3)组织评标工作,编制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3. 前期设计管理:(1)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明确设计范围和要求;(2)监督设计单位研究布局,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3)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设计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4. 相关手续审批:(1)赋权相关程序,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手续;(2)协助项目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环评、安全评估和验收;(3)协助项目主管单位开展验收,保证施工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建设工程前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1. 建设工程前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前期管理工作的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2. 建设工程前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建设单位管理工程制度
建设单位管理工程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单位管理工程实施过程,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建立本制度。
二、管理体系1.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督和验收。
2.建设单位应明确工程项目组织结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建设单位应制定工程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制度和程序,包括进度计划、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成本控制等。
4.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实现各级工程管理人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通。
三、管理职责1.总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包括项目策划、设备采购、施工监督等。
2.工程部门负责制定工程方案、预算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工程施工过程。
3.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5.成本控制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确保工程的预算合理,避免成本超支。
6.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工程信息的整理、存储和管理,为工程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工程管理流程1.立项阶段:确定工程项目的需求和目标,编制项目立项报告,确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
2.策划阶段:制定工程方案、预算和施工计划,组织设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3.实施阶段: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过程,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成本的监督。
4.验收阶段: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成本控制符合要求。
五、工程管理原则1.质量第一: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建设单位应始终把质量摆在第一位,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2.安全第一:安全是工程的保障,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
3.成本控制:建设单位应合理控制工程成本,避免成本超支,确保工程项目的效益。
4.效率优先:建设单位应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实现工程项目的高效实施。
六、工程管理制度的完善建设单位应定期评估工程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保持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建设单位工程部门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部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单位工程部门的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加强内部协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的工程部门,包括工程总监办公室、工程设计部、工程采购部、工程施工部、工程监理部等。
第三条工程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并最大限度地实现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优化。
第四条工程部门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保持信息的互通和协调,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部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推动团队发展和项目进展。
第六条工程部门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管理需要,不断完善本管理制度,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圆满完成。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工程部门设总监一人,下设各部门主管,各部门主管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八条工程部门设立项目组,由各个部门的人员组成,协同配合完成项目任务。
第九条工程部门设立质量安全监督组,由专门负责质量安全的人员组成,全程监督项目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第十条工程部门设立成本控制组,由专门负责成本控制的人员组成,全程监督项目的成本控制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部门设立信息管理组,负责项目信息的归档和共享,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安全。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工程部门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三条工程部门应当根据项目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计划。
第十四条工程部门应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进展和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措施。
第十五条工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和安全,便于日后查阅和溯源。
第十六条工程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质量、安全和成本的检查和评估,确保项目按照要求完成。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七条工程部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流程(最全)
附件 1: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流程图建设前期—计划管理规划编制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实施—建设管理投产运营—运营管理初步设计工程移交施工图设计试运行建设阶段竣工验收工程初验后评估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流程图发展改革委铁路中长期规划编制计划司利用外资贷款三年滚动计划(外资中心)项目建议书阶段或年度勘察设委托计计划编制组织预可研预可研评审2~5 天委托确定中选方案竞选单位委托咨询评估编制项目建议书或上报项目预可研审建议书查意见10 天咨询评估批复项目建议书转发批复A意见组织方案组织方案中介机构竞选评审招标提交咨询7 天 5 天评估报告或设计院编制预可研修改预可研或方案竞选文件7 天1~2 个月建设司、运输局、鉴定中心会签参加评审7天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授权单位)中介机构环评评审计划司委托初测A可研和环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流程图可行性研究阶段批复委托可研可研报告咨询评估咨询评估提交咨询评估报告委托可行性编制可研报告上报可行性转发批复和可研审查查意研究评审研究报告B 见10天意见外资中心外资项目可研评审鉴定中心设计院财务、建设司、运输局、鉴定中心外资项目进行初测、可研和环评报告书编制3~5 月可研评审可研评审7天报告10天修改可研设计文件10天会签参加评审7~10 天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流程图勘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建设单位B 或招标选定初审组织编制鉴修文件上报工程招设计单位10 天并安排施工图设计标方式、计划编制定测与设计院初步设计编制鉴修文3~5 月件、施工图鉴定中心初步设计编制初设部批复审查批复意见初设意见7 天10 天计划、建设司、运输司计划、建设司参加审查会签10 天C D开工报告阶段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招标落实开工鉴修文件报部核组织建设E C50~60 天条件备,审核施工图计划司编制申请开工报转发告报发展改革委开工报告发展改革委批复开工报告建设司审批工程监督配合开工报告招标计划会签 2天设计院配合工作D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流程图计划编制阶段财政部审核年度审核批复批复调整财政预算年度预算财政预算发展改革委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财务司上报“一上”上报“二上”转发财政上报转发财政财政预算财政预算预算批复财政预算预算批复计划司审核汇总编制“二上” 编制固定资编制下达审核上报编制下达“一上”预算财政预算产投资计划年度计划财政预算调整计划建设单位 E编制“一上”上报年度编制建设编制上报执行调整F 财政预算建议计划实施计划调整计划计划开工建设阶段建设单位○工程建设○F G 建设司对工程安全、质量、会签资金、工期进行监管计划司下达计划、监管会签计划执行情况财务司财务司拨付建设资金鉴定中心I 类变更设计审查批复15 天其它单位安监司、监督总站监察局、审计中心对安全、质量进行财务部监管监管资金使用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流程图竣工验收阶段G上报现场组织现上报初编制上报上报国家验建设单位○初验申请场初验验申请竣工决算收申请报告建设司批复现场组织并上报国家验组织或承办初验安排安排初验收申请报告验收有关工作验收委员会验收并形成验收并形成国家验收报告初验报告其它单位消防、环保、国家发展改革档案等专业验收委批复验收附件 2: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各阶段职责分工编制铁路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勘测设计计划主要工作:编制中长期铁主要工作:编制年度勘测路规划(含环保篇章)设计工作计划、环评计划主办:计划司主办:计划司参与:部内有关单位参与:经规院、建设司依据:铁编 [1998]5 号依据:铁编[1999]4号编制上报项目建议书初测、可研和环评报告书主要工作:编制上报项目主要工作:委托设计、评估单建议书位并签定合同主办:计划司主办:计划司参与:建设司、运输局、参与:(外资中心)经规院依据:铁编 [1998]5 号依据:铁计[2003]144号预可研方案竞选预可研评审主要工作:委托中介机主要工作:委托经规院构方案竞选,评选设计(鉴定中心)会同有关单单位位审查设计文件主办:计划司主办:计划司参与:监察局等单位参与:建设司、运输局、经规院、铁路局依据:铁计 [2003]20 号依据:铁编 [1998]5 号可研评审上报可研报告并下达评审意见主要工作:委托经规院会同主要工作:上报可研报告有关单位评审设计文件(含(含环评预审意见及用地环评报告书评审)预审报告)及设计文件并下达评审意见主办:计划司主办:计划司参与:建设司、运输局、相参与:建设司、运输局、关铁路局及建设单位(外资经规院、财务司、(外资中中心)心)依据:铁编 [1998]7 号依据:铁编[1998]5号定测及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核主要工作:委托设计单位主要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审查主要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签定合同,提出初审意设计文件办理批复及施工图审核见主办:建设单位主办:鉴定中心主办:建设单位参与:计划司、建设司、运输参与:计划司、建设司局、相关路局及建设单位、(外监管:建设司、鉴定中心资中心)依据:铁计函 [2003]564依据:铁编 [1998]7 号依据: 11 号部令上报开工报告上报财政预算下达年度计划、预算主要工作:落实开工条件主要工作:编制、上报财政主要工作:编制投资及投产计划并下达并上报开工报告预算主办:计划司主办:计划司、财务司主办:计划司、财务司参与:建设司参与:建设单位参与:建设司、(外资中心)依据:铁编 [1998]5 号依据:办财发 [2003]2 号依据:铁编 [1998]5 号工程招标主要工作:进行施工、监理、设备招标主办:建设单位、(外资中心)审批监督:建设司(招标办)、监察局依据: 8 号令工程建设主要工作: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投资和工期组织建设,就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投资、工期对委托方负责负责:建设单位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建设投资管理建设资金管理建设工期管理I 类变更设计批复监管、建设司、安监司监管:计划司监管:财务司、监察监管:建设司、计划主要工作:审查变更设计局、审计中心司主办:鉴定中心依据:铁编 [1998]5参与:计划局、建设司依据:铁编 [1998]5 号依据:铁编 [1998]5 号依据:铁编 [1998]5号号、铁计函 [2003]564依据:铁编 [1998]7 号工程初验编制竣工决算环保验收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按批准的设计主要工作:编制竣工决算主要工作:按批复的环评报主要工作: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对工程验收评价告对环保工程验收文件对工程验收评价组织:建设司、建设单位主办:建设单位组织:计划司组织:建设司参加:各有关单位监管:财务司参加:各有关单位参加:各有关单位依据:铁编 [1998]5 号依据:铁财函[2004]55 号依据:1998年国务院253号令依据:铁编[1998]5号附件 3:利用外资项目建设管理流程——世行和亚行贷款项目前期阶段国外贷款机构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务司计划司外资中心设计院建设单位列入三年滚动规划申请贷款项目列入三年滚动计划与贷款机构进行磋商上报国务院批准向设计院下达编制报告要求:①移民安置计划②外资可研报告③环境评估报告书④社会经济评价完成上述①、②、③、④国际咨董事会批准贷款贷款询公司协定承担项贷董事会批准贷款签字目准备技术援贷批复项目款助任可研、环评务,准款协备贷款代部签转贷协议申请文立定件(只适用于项谈亚行贷款项评判贷款目)生效估进入项目招标实施阶段注: 1、报告①、②、③、④可在项目报国务院的同时进行编制。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范本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范本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在工程项目中负有重要的安全职责。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参与人员的安全,建设管理部门需承担以下安全职责:一、风险评估与预防控制建设管理部门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在项目初期,应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查,分析存在的潜在危险因素,并提出针对性的控制方案。
同时,建设管理部门还需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对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二、安全培训与教育为了提高工程项目参与人员对安全的意识,建设管理部门应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与教育。
通过培训,参与人员将了解项目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及应对措施,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
建设管理部门还可以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习等活动,以增强员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安全制度与管理建设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落实。
安全制度涵盖了工程项目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包括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应急管理等方面。
建设管理部门还需制定相关安全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的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另外,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各方的整体协调管理,确保各参与方共同遵守安全制度,共同维护项目的安全。
四、事故应急与处理建设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在发生事故时,建设管理部门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保障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并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同时,建设管理部门还需主动参与事故处理的工作,开展事故原因分析和教训总结,为类似事故的预防提供参考。
总之,作为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对于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建设管理部门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履行安全职责,确保项目参与人员的安全,促进工程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项目建设中的规章制度
项目建设中的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建设行为,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维护项目建设中的各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项目建设管理部门1. 项目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工作,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监督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2. 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组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工作;监督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协调各相关部门合作;处理项目建设中的纠纷等。
3. 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经验,能够熟练运用项目管理软件和工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项目建设文件管理1. 项目建设文件包括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工程进度计划等。
2. 项目建设文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编号、存档和备份,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3. 项目建设文件的变更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变更原因和影响应当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
四、项目建设安全管理1. 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应当根据项目性质和风险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 项目建设中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3. 项目建设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
五、项目建设质量管理1. 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应当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2. 项目建设中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岗位,负责项目质量检查和评估。
3. 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彻底排查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六、项目建设环境保护1. 项目建设应当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环境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2. 项目建设中应当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得到正确处理。
七、项目建设监督检查1. 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由相关部门负责,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检查。
2. 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进行,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工程建设部门内部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部门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工程建设部门设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并下设技术部、财务部、行政部、工程监理部等部门。
2. 技术部门负责工程设计和技术支持工作;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行政部门负责人事管理、物资采购和后勤服务工作;工程监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
3. 部门间协作,形成网络化管理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实现优势互补。
三、内部管理1. 部门领导层要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门工作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措施。
2.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正常运转。
3. 部门内部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奖惩机制,激励员工发挥工作潜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人力资源管理1. 部门根据需求招聘人才,建立专业化团队,提升工程建设水平。
2. 员工培训要及时,保障员工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3. 部门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按照工作业绩给予奖励或处罚。
五、财务管理1. 部门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流程。
2. 财务部门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发现并解决财务风险,确保财务稳健。
3. 部门要加强成本控制,提高效益。
六、安全管理1. 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工程建设部门要配备专业安全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
3. 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七、信息化建设1. 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管理效率。
2. 建立科学的信息共享机制,便于各部门间协作和协同工作。
3. 要保护和管理好部门信息资产,防范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
八、监督检查1. 工程建设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进行。
2. 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部门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
九、拓展合作1. 工程建设部门要积极主动拓展市场,寻找合作机会,提升竞争力。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1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对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安全管理系统”)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建(构)筑物、地下(上)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施工可能影响到的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有深基坑分部分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周边环境资料范围自基坑底部边线向外不得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两倍。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一、施工安全监督的主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政策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导则。
二、施工安全监督范围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按管理权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三、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主要内容(一)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二)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三)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四)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六)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四、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第 2 页共 10 页(二)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询问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三)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四)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停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后,经监督机构审查同意,方可恢复施工;(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的职责,实施行政处罚。
京建法(2015)1号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附件 10
附件10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名称: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承诺人信息填写说明一、本《承诺书》采用白色A4 纸双面打印,文字内容为黑色;签字、抄写部分应当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抄写部分字迹工整;盖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签盖红色或蓝色印章;《承诺书》载明内容应当清晰,不得涂改,《承诺书》复印件无效。
二、工程建设期间,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应按规定办理变更手序,继续签署《承诺书》,并按规定提交有关单位。
质量终身责任范围按照变更日期及实际情况进行界定。
三、本《承诺书》应当分别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监理等单位。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按规定将本《承诺书》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其他单位留存的《承诺书》由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本《承诺书》应当由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有关单位,集中张贴于工程项目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和备查。
- 1 -承诺书本人(身份证编号:)受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担任(工程名称)的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并依法对该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本人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并代表监理单位和我本人作出如下郑重承诺:一、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规定和工程设计文件、合同约定,认真履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义务。
保证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降低建设工程的监理质量标准。
二、本人持有符合规定且有效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在符合注册许可范围和聘用单位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进行执业。
保证不以他人名义执业,不让其他人员借名替代,不超越许可范围执业;保证不与建设、施工等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三、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和技术难度相适应且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监理人员,履行监理职责,落实监理责任。
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人们长期在工程项目建设实践中得出来的经验总结,不能任意颠倒,但可以合理交叉。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表
工程估价在项目各阶段的体现
建设工程项目从策划阶段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的整个过程中,在项目不同的实施阶段产生的项目造价均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3。
工程建设管理科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科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管理科的工作,加强科室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管理科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科长、副科长和科室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程建设管理科是负责协调、组织和管理单位内部工程建设项目的科室,其职责是指导、监督和协调单位内部的建设项目,确保项目按规定完成。
第四条工程建设管理科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利益,履行工程建设管理职责。
第五条本制度内容包括科室组织架构、人员职责、工作流程、绩效考核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工程建设管理科设置科长一名,副科长一名,科室工作人员若干。
第七条科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科的工作,负责科室的全面工作规划和决策。
第八条副科长协助科长开展工作,协调科室内部各项事务,分担科长的部分工作。
第九条科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分为不同岗位,具体职责由科长和副科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科室工作人员要遵守科室纪律,服从领导安排,忠诚于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章人员职责第十一条科长具体职责包括:1. 组织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2. 组织协调内部工作,推动项目进展;3. 指导、督促、检查科室工作人员履行职责;4. 提出科室建设和工作改进建议;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副科长具体职责包括:1. 协助科长完成日常管理工作;2. 负责科室内部协调和沟通工作;3. 统筹协调项目进度,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4. 协助科长处理其他事务。
第十三条科室工作人员具体职责根据岗位确定,一般包括:1. 负责项目进度跟踪和协调工作;2. 负责项目报告和汇总工作;3. 负责项目材料整理和管理工作;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工程建设管理科的工作流程包括:1. 收集项目信息,制定工作计划;2. 跟踪项目进度,协调项目各方工作;3. 汇总项目报告,向领导汇报;4. 负责项目材料整理和管理;5. 开展其他科室工作。
建设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在建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在建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建设在建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建设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在建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三、建设单位的责任1. 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方案等,确保工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工程施工图纸,并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3.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设计单位的责任1. 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合格的工程设计图纸,确保设计合理性和可行性。
2.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3. 设计单位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施工单位的责任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六、监理单位的责任1. 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2.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改进建议。
3.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验收单位的责任1. 验收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工程竣工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 验收单位应对工程竣工后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保障工程使用效果。
3. 验收单位应及时处理工程竣工后出现的问题,为工程的正常运营提供支持。
八、相关规定1. 所有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验收单位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与管理
第三章 工程报建审批阶段
第二十二条 工程施工许可审批 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由建设局审批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四章 工程项目建设阶段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建设阶段主要包括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等。
第二章 建设用地及规划阶段
第十条 消防审批 业主单位持相关资料到消防局申请办理消防审批。
第二章 建设用地及规划阶段
第十一条 人防审批 业主单位持相关资料到人防办申请办理人防审批。人防审批程序分为两种,一种是修建人防地下室审批,另一种是不修建人防地下室审批。
第二章 建设用地及规划阶段
第五章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第二十八条 业主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环保部门验收批准文件等全部竣工资料进行整理,报档案馆存档。
附件1 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须提交资料一、以划拨方式用地的项目建设单位办理程序1.申请用地,须提供以划拨方式供地的依据;2.签订供地协议,缴纳土地价款;
第二章 建设用地及规划阶段
第六条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程序,由国土资源局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 建设用地及规划阶段
第七条 业主单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并向建设(规划)局申请办理规划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审批。
第二章 建设用地及规划阶段
2、工程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3、工程建筑图(建筑、结构); 4、人防地下室设计方案及施工图。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批所需资料
1、工程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2、发改委下达的立项批复; 3、按工事性质到人防部门签署意见;
建设方工程处管理规章制度
建设方工程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方工程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设方工程处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活动,包括工程处人员的管理、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
第三条建设方工程处负责管理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按时完工、质量合格。
第四条建设方工程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做到合法合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建设方工程处设置处长一人,副处长若干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技术员等人员若干名。
其中处长、副处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
第六条建设方工程处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技术研发部、监理部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七条建设方工程处设立项目组,由项目经理领导,包括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员等组成,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建设方工程处设立专业技术委员会,由处长领导,成员包括处内专家和外部专家,负责技术问题的解决和研究。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九条处长负责工程处全面工作,落实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领导全体工作人员,签署重要文件。
第十条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各部门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工程师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负责制定工程计划和进度安排。
第十二条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工程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十三条技术员负责工程设计图纸修改和整理,协助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处理技术问题。
第十四条质量安全员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工程处接到项目任务后,由项目组组建,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施工进度表。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分为前期准备、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等,工程处按照工作计划逐步进行。
第十七条工程处定期召开会议,评估项目进展情况,解决遇到的问题,解决工程进度落后等情况。
第十八条工程完成后,由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质量安全员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职责模版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职责模版一、引言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是承担着监督和管理工程建设活动的重要职责的机构,其职责涵盖了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
本文将详细阐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并探讨其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和意义。
二、发扬法定职权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工程建设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他们需要对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制定规范和标准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和标准,明确规定各项工程建设活动的必要要求和指导意见。
他们需要统一各项技术标准,规范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流程和要求,为工程建设活动提供可行的指导。
四、审查和核准项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进行审查和核准,确保项目符合规划、环保、用地等方面的要求。
他们需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审查项目的设计图纸、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以确定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予以核准。
五、监督和检查工程施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和检查工程施工活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他们需要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和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六、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相关要求。
他们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材料选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和可靠,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
七、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
他们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验收,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合格,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八、处理投诉和纠纷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处理工程建设活动中的投诉和纠纷,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他们需要调查和核实投诉内容,协调相关方面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公正。
九、加强信息管理和公开透明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的信息管理和公开透明,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20.3.20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20.3.20附件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房屋建筑工程部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20年3 月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 (5)4.1 一般规定 (5)4.2 住宅工程 (5)4.3 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Ⅰ) (6)4.4 一般公共建筑工程(Ⅱ) (6)5 工程监理单位技术支持与管理职责 (8)5.1 一般规定 (8)5.2 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职责 (8)5.3 其他 (9)本标准用词说明 (10)条文说明 (11)1 总则1.0.1 为规范合理配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维护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公平权益,优化利用工程监理单位人力资源,规范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行为,更好落实工程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终身责任,提升工程监理服务能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有效发挥项目建设投资效益,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依据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及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条例和部门规章,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施工阶段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并可作为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考核评价、市场监督、企业内控等参考标准。
对于在功能、用途、技术、管理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可参照本标准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1.0.3 本标准应与“工程监理工作标准体系”中监理服务内容、范围、质量、酬金、资源、评价等相关标准配套使用。
1.0.4 本标准已充分考虑了企业信息化、技术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支撑作用,为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的基本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监理服务工作特点,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类别、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和监理取费等因素,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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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流程图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流程图
建设司、运输局、鉴定中心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流程图
财务、建设司、
运输局、鉴定中心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流程图勘测设计阶段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流程图开工报告阶段
设计院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流程图计划编制阶段
建设单位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流程图
开工建设阶段
其它单位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流程图竣工验收阶段
附件2: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各阶段职责分工
附件3:
利用外资项目建设管理流程—世行和亚行贷款项目前期阶段
注:1.报告①、②、③、④可在项目报国务院的同时进行编制。
2.董事会批准贷款后,可以先期进入项目招标实施.
利用外资项目建设管理流程——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阶段
注:不同国别的贷款立项流程会有一定差别。
利用外资项目建设管理流程——土建招标阶段
国外贷款机构
利用外资项目建设管理流程——设备招标采购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