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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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订门窗标准的目的意义
1.1 门窗应用存在的问题
门窗是建筑物围护结构中保温和气密性能最差、单位面积耗热或冷量最大、对室外气候变化最敏感的构件。
门窗的传热耗热量和冷风渗透耗热量约占建筑物采暖耗热量的50%。
门窗作为建筑的主要配套产品,其质量直接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因此,门窗应具备持久、良好的与建筑物使用功能相适应的物理性能及安全性能。
近年来,在建筑节能政策的推动下,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不断提高,各种形式的节能门窗不断涌现、新品迭出。
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得节能门窗名不副实,并未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存在主要问题如下:
1.1.1 建筑设计人员不了解满足使用功能的门窗所应达到的技术性能指标,以致在设计中随便标注,错误百出。
由于建筑设计和图审人员认为:图纸上标注什么样的门窗传热系数,工程上就能用到满足其设计的门窗,在建筑设计中,普遍直接照抄或依据节能设计标准中的传热系数限值进行设计或图审。
有的设计人员是将各朝向外窗最小传热系数(最大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限值标注在设计图中;有的设计人员是将各朝向外窗的传热系数限值通通标注在设计图中。
如某设计院依据《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29-153-2005)进行公共建筑的设计,在图纸上标注各朝向窗墙比:南向0.36;东向0.48;西向0.65;北向0.48,均≤0.7。
采用Low-E中空玻璃隔热铝合金外窗,各朝向外窗传热系数:东向K=2.30 W/(m2·K),综合遮阳系数0.60;南向K=2.70 W/(m2·K),综合遮阳系数0.70;西向K=2.00 W/(m2·K),综合遮阳系数0.50;北向K=2.30 W/(m2·K)。
这样的做法,第一,Low-E中空玻璃隔热多腔铝合金外窗的传热系数检测值为2.5 W/(m2·K),即使是采用Low-E充氩气中空玻璃隔热多腔铝合金外窗,其传热系数检测值也只能达到2.2 W/(m2·K),仍不能满足上述传热系数为2.0 W/(m2·K)的要求。
第二,同一建筑物中使用的外窗大体为一种,即同一型材,同一玻璃品种。
也就是说,同一型材,同一玻璃品种的标准规格外窗,其传热系数或综合遮阳系数只有一个值。
另外,如采用外窗的最小传热系数限值,使得节能设计偏于保守,且较小传热系数的外窗很难选择。
1.1.2 监理和施工人员不清楚门窗的保温性能,气密、水密和抗风压性能指标等具体技术参数和合格指标,使得质量不过关或不节能的门窗应用于建筑物上,导致建筑物的整体节能效果大幅下降。
1.1.3 由于价格的限制,门窗加工制造厂商不愿使用质量优良的型材和密封材料,以求降低成本,从而导致门窗的保温和气密性能均满足标准要求的较少。
1.1.4 外门窗普遍使用空气层厚度为6mm的中空玻璃,该玻璃的传热系数为3.0W/(m2·K)。
很明显,目前建筑市场使用的门窗,特别是隔热铝合金门窗的保温性能普遍不能满足要求。
1.1.5 有的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如外窗保温性能未达标,却在报告中给出达标的性能指标,使得不合格外窗进入施工现场。
1.1.6 多年来,我市一直未对外门的保温、气密性能提出检测、复验要求。
阳台门、分户门和楼梯间入口门等外门的保温性能失控。
1.2 门窗标准修订的目的
针对建筑设计、门窗加工生产及门窗安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国家门窗标准和天津市第三阶段建筑节能系列标准的修订发布,为了保持《天津市建筑节能门窗技术标准》(DB 29-164-2006)(以下简称原门窗标准)的有效性,2009年对其进行了局部修订。
随着国家《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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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的发布,为保持原门窗标准与建筑节能系列标准协调一致,2010年对原门窗标准进行了修订。
《天津市建筑节能门窗技术标准》(DB 29-164-2010)(以下简称新门窗标准),2010年11月3日发布,2011年1月1日实施。
新门窗标准修订的目的是,为保证建筑节能门窗(以下简称门窗)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2 新门窗标准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2.1 新门窗标准的适用范围 新门窗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的门窗。
不适用于标准中未规定性能的其他门窗。
2.2 新门窗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门窗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技术指标,针对外窗安装质量造成的渗漏现象,增加了外窗下框安装节点图及相关要求;针对门窗玻璃的安装质量增加了玻璃镶嵌要求;针对门窗对室内环境的影响,增加了门窗抗结露因子的控制要求;针对门窗对夏季空调能耗的影响,增加了门窗玻璃的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的控制要求。
新门窗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术语中增加了抗结露因子。
抗结露因子是预测门窗阻抗表面结露能力的指标。
表示在稳定传热条件下,外门窗热侧表面与室外空气温度差和室内、外空气温度差的比值。
《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4-2008中规定,玻璃门和外窗抗结露因子CRF 值分为10级,分级级别越高,抗结露因子CRF 值越大,抗结露的能力越强。
抗结露因子是影响建筑室内环境质量的性能参数,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门窗内表面不应出现结霜或结露的现象。
根据隔热铝合金窗检测结果,多数能满足7级的要求。
因此,在本市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初步提出居住建筑外门窗以及公共建筑外窗、透明幕墙和屋顶采光顶的抗结露因子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4规定的7级的要求,以后视具体情况逐步提高标准要求。
3 门窗用材料
3.1 一般规定
3.1.1 门窗受力杆件应经试验或设计计算确定,100m以上建筑外门窗应出具抗风压计算书。
3.1.2 门窗采用的型材、增强型钢、密封条、密封胶、玻璃和五金件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相应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3.1.3 门窗应通过型材和玻璃制品的合理选择与搭配,满足建筑设计中的节能、使用安全和其它物理、力学性能要求。
3.1.4 门窗五金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启闭灵活、无噪声,满足使用、环保、耐腐蚀、抗疲劳、易更换和安全的要求。
其表面质量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手触摸的部位表面应光滑并具有良好的耐磨性。
与门窗型材直接接触的五金件、紧固件、密封条、玻璃垫块和密封胶等材料应与其相容。
3.1.5 正常使用条件下,中空玻璃的使用寿命不得低于15年。
3.2 门窗型材
3.2.1 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GB/T 8814的规定,其老化性能应达到S类的技术指标要求。
2 窗用主型材(含平开、推拉系列)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5 mm;门用主型材(含平开、推拉系列)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2.8 mm。
3 门窗主型材断面应具有独立的保温(隔声)腔室、增强型钢腔室及排水腔室。
平开窗应采用多腔室三密封主型材。
3.2.2 门窗用铝合金型材的基材、阳极氧化、着色、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氟碳喷涂和隔热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T 5237.1~5237.6中相应部分的规定。
门窗用铝合金主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基材的最小实测壁厚,外门不应小于 2.0mm,外窗不应小于1.4mm。
3.2.3 门窗用复合型材的复合连接应牢固。
门窗用木型材、复合型材、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型材以及金属(采用隔热技术)等型材应具有良好的物理机械性能、加工工艺性能及装饰性能,并应符合相应型材标准的要求。
3.3 楼梯间出入口门和分户门材料
3.3.1 住宅建筑楼梯间出入口门和分户门用薄钢板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 l7565的规定,其门框用薄钢板材料厚度不应小于2mm。
3.3.2 住宅建筑楼梯间出入口门应设置透明部分。
3.3.3 公共建筑楼梯间、门(大)厅出入口外门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3.4 门窗五金件
3.4.1 门窗与墙体连接件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GB 716的规定。
增强型钢和钢附框的材质应采用Q235钢带材质轧制,其最小实测壁厚:门不应小于2.0mm;窗不应小于1.5mm。
增强型钢内外表面应采用镀锌防腐处理。
钢附框最小截面尺寸不应小于40mm×20mm,其内外表面应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
钢附框内应填充保温材料,钢附框可采用阻燃型刚性叉角现场组合安装。
3.4.2 增强型钢的几何形状与壁厚应满足风荷载设计要求,当门窗主型材构件大于450mm时,其内腔应加增强型钢。
增强型钢应与型材内腔尺寸相一致,配合间隙应小于或等于1mm。
增强型钢的端头距型材端头内角距离不宜大于15mm,并且不影响端头的焊接,用于固定每根增强型钢的紧固件不得少于3个,其间距不应大于300mm,紧固件距端头内角距离不应大于100mm,固定后增强型钢不得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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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门窗五金件在规定荷载作用下,门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0万次,窗的反复启闭次数不应少于1万次,且启闭无异常,使用无障碍。
3.5 门窗密封材料
3.5.1 用于安装玻璃的密封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JG/T 140附录B 的要求。
3.5.2 平开门窗框扇之间的密封条应选用三元乙丙橡胶密封条,推拉门窗密封毛条应采用经紫外线稳定和硅化处理的平板加片型。
3.6 门窗玻璃
3.6.1 中空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 11944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中空玻璃的间隔层厚度(两层玻璃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2mm。
2 隔热铝合金门窗应采用Low-E中空玻璃或三玻中空玻璃。
4 门窗技术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门窗物理性能指标应根据其周围环境以及建筑物的使用功能、高度、体形系数、层数等因素进行确定,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4.1.2 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
塑料窗宜采用内平开形式,内平开窗可选用角部铰链,7层和7层以上的建筑严禁采用外平开窗。
铝合金窗采用外平开形式时,7层及7层以上应采用摩擦铰链和安全玻璃。
4.2 门窗物理及力学性能要求
4.2.1 门窗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 气密性能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代替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7-2002和《建筑外门的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 13686-1992后,我市对外门窗气密性能作了修订。
GB/T 13686-1992 和GB/T 7107-2002将建筑外门窗气密性能分别分为Ⅴ级和5级,GB/T 7106-2008修改了气密性能检测的精度及其分级表,并将建筑外门和外窗气密性能分级统一分为8级。
以外窗为例,《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29-1-2007要求,外窗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7-2002中规定的4级水平(1.5≥q1>0.5, 4.5≥q2>1.5),对应GB/T 7106-2008外窗气密性能6级(1.5≥q1>1.0, 4.5≥q2>3.0)~7级(1.0≥q1>0.5, 3.0≥q2>1.5)。
从而我市规定建筑外门窗气密性能不应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中规定的6级水平。
《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29-1-2010要求,外窗及阳台门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能,其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中规定的6级。
分户门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中规定的4级;楼梯间出入口门不应低于3级。
《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29-1-2010要求,建筑外窗气密性能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6级,非采暖空间当采用推拉窗时,不应低于3级。
透明幕墙及屋顶采光顶的气密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
当建筑层数小于7层时,不应低于2级,当建筑层数大于等于7层时,不应低于3级。
2 水密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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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和公共建筑外门窗的水密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规定的3级水平(△P≥250Pa)
3 外窗遮阳系数和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
居住和公共建筑外门窗遮阳系数、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分别符合现行标准《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29-1和《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29-153的要求。
4.2.2 扇高度大于1.8m的外窗,扇宽度大于1.0m的外门,其机械性能及抗风压性能应经试验验证后方可采用。
4.3 门窗构造要求
4.3.1 外墙外保温的窗台宜安装室外披水窗台板,且窗台板的边缘与外墙之间应妥善处理。
4.3.2 外门窗楣外侧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外窗台披水坡度不应小于5%。
平开窗宜在开启部位安装披水条。
4.3.3 安装密封胶条时,应在转角处断开。
密封胶条的断开处,应采用与密封胶条材质相容的胶粘剂粘接。
4.4 门窗安全要求
4.4.1 塑料门窗安装铰链时,螺钉应穿透增强型钢或穿透两层壁。
紧固件应采用机制自钻自攻螺钉。
门扇高度大于或等于2m时,安装铰链不应少于3只。
塑料窗采用外开(6层及以下)时,应选用不锈钢摩擦铰链,紧固螺钉应使用不锈钢材质,并与框扇增强型钢可靠连接。
4.4.2 门窗在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1 单块面积大于1.5m2的玻璃。
2 距离可踏面净高900mm以下的窗玻璃。
3 与水平面夹角不大于75°的倾斜窗,包括天窗、采光顶等在内的顶棚。
4 7层及7层以上外开窗。
5 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它部位。
4.4.3 门玻璃必须在视线高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装置。
4.4.4 门窗玻璃压条应置于室内。
4.4.5 平开窗的开启扇,净宽不宜大于0.6m,净高不宜大于1.4m;推拉窗的开启扇,净宽不宜大于0.9m,净高不宜大于1.5m。
4.4.6 密封条和毛条装配后应均匀、牢固,接口严密,无脱槽、收缩、虚压等现象。
4.4.7 住宅建筑楼梯间出入口门和分户门的不透明部分及其金属门框内芯部应满铺岩棉板或玻璃棉板等
保温材料。
5 门窗安装
5.0.1 安装门窗框前,应对门窗框采用三面保护,框与墙体连接面不应有保护层。
保护膜脱落的,应补贴保护膜。
安装门窗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5.0.2 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施工方法,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建筑外门窗宜采用钢附框的安装方式。
5.0.3 建筑外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可靠,在砖砌体上安装时,严禁用射钉固定。
5.0.4 外门窗框与外墙之间以及外门窗框与附框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聚氨酯等材料发泡填充饱满,其外表面应采用中性硅酮或耐候密封胶密封。
附框与外墙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水砂浆填充饱满。
密封胶的施工宜在批腻子、涂刷涂料之前,密封胶应连续、均匀。
门窗扇的安装宜在密封胶施工24小时后进行。
5.0.5 外窗下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聚氨酯等材料发泡填充饱满。
外墙保温材料应略压住窗下框(图5.0.5-1和图5.0.5-2)。
做外保温保护层时,应在窗框与保护层之间预留宽度宜为5mm、深度宜为8mm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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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
槽内应用中性硅酮或耐候密封胶进行密封处理。
外墙外保温窗台处的保护层应做出披水坡度。
窗台完成面高度,室内应略高于室外。
1-密封胶;2
7-外保温保护层;8-保温材料;9-防水材料;10-保温材料
图5.0.5-1 外保温墙体窗下框安装节点图
5-外墙体;6-聚氨酯发泡;7-外保温保护层;8-保温材料
图5.0.5-2 外保温墙体窗下框安装节点图
5.0.6 安装门窗、玻璃或擦拭玻璃时,严禁手攀门窗框、门窗扇、窗梃和窗撑;操作时,应系好安全带,且安全带必须有坚固牢靠的挂点,严禁把安全带挂在门窗体上。
5.0.7 严禁在门窗框、扇上安装脚手架、悬挂重物;外脚手架不得顶压在门窗框、扇或窗撑上;严禁蹬踩窗框、窗扇或窗撑。
6 验收
6.0.1 进入施工现场的门窗及其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执行的产品标准和本标准对其外观、品种、规格、数量和尺寸进行验收。
门窗及其材料包装应完好,并应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门窗型式检验报告,验证试验报告,隔热型材纵向抗剪、横向抗拉试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
6.0.2 进入施工现场的门窗应对其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抽样复验报告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
6.0.3 门窗工程的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执行。
6.0.4 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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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门窗(含附框)及其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及其玻璃,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3 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6.0.5 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且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且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且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6.0.6 建筑门窗的传热系数、抗结露因子、气密性能、中空玻璃露点,门窗玻璃的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6.0.7 建筑外门窗的抽样复验应为见证抽样送检,复验各项性能如下:
1 门窗的传热系数、抗结露因子、气密性能。
2 中空玻璃的露点。
3 门窗玻璃的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
6.0.8 门窗进场抽样复验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同一工程项目、同一厂家、同一型材、同一玻璃品种的门窗抽样复验有代表性的1组,每组为3樘试件。
2 同一工程项目、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中空玻璃抽样复验不少于4块。
7 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的重要性
根据《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29-1-2010),我市高层居住建筑外窗传热系数限值为(2.3~2.7)W/(m2·K),外墙传热系数限值为0.70W/(m2·K),外窗传热系数是外墙的3.3~3.9倍。
针对我国建筑门窗生产和应用现状,为逐步提高门窗节能性能,2010年6月18日住建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工作的通知》。
其中要求利用3年左右时间,对全国规模以上门窗企业的主要产品进行节能标识,努力提高当前主要门窗产品的节能性能,使获得标识的门窗广泛应用于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是粘贴在门窗上的信息性的标识,既是客观反映标准规格门窗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和空气渗透率4项与节能密切相关的技术指标,也是门窗企业向建设方、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消费者和政府提供衡量门窗综合指标的标尺,以此判断门窗节能性能的优劣。
根据标识,建设方和设计人员可以非常方便地选择符合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门窗,从而避免设计图纸上达标,实际上并不达标的隐患;施工人员可以非常方便地进行门窗安装;监理人员和监督部门可以非常方便地判定门窗安装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消费者可以非常方便地了解门窗的节能品质;各门窗企业和各检测机构可以非常方便地相互监督,而不敢作假。
因此,在建筑设计中,应采用获得节能性能标识的门窗。
即便是各朝向外窗综合遮阳系数不同,只要在建筑施工图纸上标注了其各朝向的综合遮阳系数值,在门窗安装时,就可依据图纸和门窗标识中的技术指标对应安装,从而避免安装错误,又便于检查监督。
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直接反映各门窗企业不同门窗产品的性能指标,各种门窗产品之间的性能优劣一目了然,对促进节能门窗的开发应用、提高门窗节能性能、确保建筑节能效果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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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建筑外门窗及玻璃复验报告
建筑门、窗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委托单位: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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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单位地址:电话: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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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节点图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