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证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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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证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企业内部证据的收集、保管、使用和销毁,提高企业生产
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依据《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的改革要求,订立本企业内部证据管理制度。

第二章证据的定义和分类
第一条证据的定义
在本制度中,证据是指能够用来证明案件事实、推断案件事实的各
种信息、物品等。

第二条证据的分类
依据证据的性质和来源,证据可分为以下几类:
1.口证:指目击人、当事人的证言、鉴定人的看法等口头叙
述的证据。

2.书证:指书面文件、电子文件等书面形式的证据。

3.物证:指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物品、工具、痕迹等实物证
据。

4.视听资料:指录音、录像、照片等视听形式的证据。

5.质证:指通过验收、检验等方式取得的证据。

6.鉴定证据:指通过特地机构或专业人员的鉴定看法得出的
证据。

第三章证据的收集和保管
第三条证据的来源
企业的证据来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员工的口头叙述、书面报告等。

2.企业内部的文件、合同、协议等书面形式的证据。

3.监控录像、监测数据等视听形式的证据。

4.产品样本、工具、痕迹等实物证据。

5.外部机构的鉴定看法、检测结果等鉴定证据。

第四条证据的收集
1.员工在发现涉及案件事实的情况时,应立刻向上级汇报,并在相关的记录表格中认真记录。

2.企业内部的文件、合同、协议等书面形式的证据,应依照规定进行归档保管,并在归档后在相关存档表格中填写相关信息。

3.监控录像、监测数据等视听形式的证据,应定期备份并妥当保管,并在备份后在备份记录表格中填写相关信息。

4.产品样本、工具、痕迹等实物证据,应妥当保管,并在保管后在相关存档表格中填写相关信息。

5.外部机构的鉴定看法、检测结果等鉴定证据,应定期更新并在鉴定记录表格中填写相关信息。

第五条证据的保管
1.证据的保管由特地的保管人负责,保管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保密意识,并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2.口证、书证等纸质证据应存放在专用的保管柜中,柜子应配备防火、防潮等设施,并定期检查保管柜的情形。

3.视听资料等电子证据应存储在特地的服务器上,服务器应具备定期备份、防火、防病毒等功能,并定期检查服务器的运行情况。

4.物证等实物证据应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中,柜子应具备防火、防潮、防震等设施,并定期检查保险柜的情形。

5.鉴定证据应存放在专用的鉴定室中,鉴定室应具备防火、通风等设施,并定期检查鉴定室的情形。

第四章证据的使用和销毁
第六条证据的使用
1.在企业内部的各种会议和审议中,可以使用相关证据作为依据进行决策。

2.在涉及法律纠纷的场合,可以将相关证据供应给律师或法院。

3.在企业内部的培训、知识共享等活动中,可以使用相关证据作为案例进行讲解和学习。

第七条证据的销毁
1.证据的销毁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
批。

2.口证、书证等纸质证据应依照肯定的期限进行销毁,销毁
时应编制销毁清单,并由专人监督执行。

3.视听资料等电子证据应依照肯定的期限进行销毁,销毁时
应进行数据清除和设备破坏,并由专人监督执行。

4.物证等实物证据应依照肯定的期限进行销毁,销毁时应进
行物品破坏,并由专人监督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负责人全部。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规章制度为本企业内部证据管理制度的内容,旨在依据《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的改革要求,对证据的定义、分类、收集、保管、使用和销毁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

本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管理效率和安全性,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可连续发展。

企业各部门和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证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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