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在碳中和发展中的战略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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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在碳中和发展中的战略路线
徐梦羽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19)
[摘要]“十四五”规划是我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作为规划中的重要环节,“碳达峰”“碳中和”是实体企业发展绿色经济、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目标。

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中坚力量,应以发展绿色金融为抓手,助力企业投融资活动,大力推动绿色债券发行。

从制度路线、管理路线、业务发展路线三个方面分析证券公司在“碳中和”进程中的发展战略,并综合国际与国内的温室企业排放体系,寻找较为合适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在辅助实体企业进行“碳中和”规划和“碳足迹”披露的基础上,建立自身的绿色金融发展计划,发挥证券公司在国家实现“碳中和”进程中的金融服务作用。

[关键词]碳中和;证券公司碳足迹;战略路线[中图分类号]F83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9-6043(2024)03-0183-04
[作者简介]徐梦羽(1988—),女,江苏南京人,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
研究方向:券商在创新业务和新兴政策下的管理模式和发展路线。

第2024年第3期(总第571期)
商业经济No.3,2024Total No.571
一、引言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首次明确了绿色金融的涵义,规划纲要指出,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动创新绿色产品,确保“碳中和”“碳达峰”时点任务如期完成。

绿色金融的飞速发展带来资本市场的再一次深化改革,并改变产业融资的分配额度和模式。

二、“碳中和”目标下的资本市场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2年四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2022年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22.03万亿元,同比增长38.5%,比上年末高5.5个百分点,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8.1个百分点,全年增加6.01万亿元。

据《2021年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报告》显示,境内外市场的贴标绿色债券发行总额增长至1,095亿美元(7,063亿元人民币),在138家发行人中,
有79家是非金融企业,且非金融企业的绿色债券发行增长量已占整体中国绿债市场发行量的46%,在规模和数量上都已经超过金融企业,而在发行绿色债券的金融企业中,参与的证券公司屈指可数。

从上述数据可以发现,绿色贷款规模远超过绿色债券发行规模,间接投融资远大于直接投融资,银行依然是“碳中和”绿色投资中的主力;而绿色债券发行方面,证券公司几乎很少发行绿色金融债,更多的是作为债券承销商,参与到企业的绿色投融资活动中。

2022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对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做出范围划分,排放管控的重点主要覆盖发电、建材、钢铁、有色、
石化、化工、造纸、民航等行业。

其中,发电行业碳排放最高,减排压力最大,并囊括了光伏、风电、核电等新能源创新项目,所需绿色投资规模也最高;交通运输行业碳减排也是另一大突破点,新能源汽车开发投产也带来了大规模的绿色投资项目。

据数据显示,2021年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发电行业归属于公用事业)新增绿色贷款8850亿元人民币,新发绿色债券1465亿元人民币;2021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民航归属此类)新增绿色贷款4867亿元人民币,新发绿色债券585亿元人民币;钢铁和有色行业的绿色投融资需求较少(数据来源:同花顺)。

三、浅谈证券公司在“碳中和”
进程中的发展(一)证券公司的“碳排放”
与碳足迹2021年7月,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履行其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减排目标、减排实效等环境信息的披露义务,对于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投融资活动之于环境影响进行了规范,但截至目前,国家对于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报告的披露还是以鼓励为主,
并不强制,并且证监会和交易所也暂未出台对碳信息的强制性披露要求,故而对于碳足迹跟踪和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证券公司还处于摸索阶段,
没有实现体系化。

由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共同发布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在国际上广泛使用,它将一家企业或组织的碳足迹概括为三个范围:范围一是指直接温室气体排放,排放源由核算主体所拥有或直接控制,是碳排放的主要源头,这主要涉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及航空航天、建筑业等;范围二是指与能源使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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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是外购电力和外购热力;范围三是指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如废纸废料处理、员工出差、原材料采购、产品使用、投融资活动等价值链上下游所产生的排放等(张佳亮,魏天歌,2021年)。

对于证券公司来说,其碳排放更多是通过对用电、办公材料、交通工具的消耗和使用而间接发生,主要产生于日常运营活动中。

对于金融行业来说,不能仅是通过核算自身的碳排放以及实现自身碳减排的进度来衡量碳中和的效果。

(二)证券公司的绿色投融资
近年来,参与发行绿色债券的证券公司很少,参与承销绿色债券的证券公司数量却越来越多,且承销类型以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为主。

2021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140家证券公司中有超过60家证券公司担任了主承销商,承销总规模超过3000亿元人民币,占绿色债发行总规模约43%;截至2022年9月,证券公司的绿色债承销规模已将近4000亿元人民币,占同期发行总规模比例超过50%(数据来源:同花顺);虽然规模上升明显,但与绿色信贷规模相比,差距依旧很大。

在承销大型的绿色项目债券时,为了规避承销风险,往往会有三家或以上的证券公司共同承销,另外,大多数证券公司的承销能力和综合水平还无法匹配或持续督导项目的进展,对于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去向、绿色项目的环境效应、绿色项目的碳中和实现进度等问题还无法独立完成。

绿色债券的发行期限也是以中短期为主。

2021年,期限在10年以上(含)的债券数量仅占当年绿色债券总数的3.5%,发行期限在3年(含)至5年(含)的债券达到绿色债券总数的62%,1年期限(含)内的绿色债券发行量也比上年增长了近10倍(约844亿元人民币)(数据来源:同花顺)。

从证券公司角度来看,中短期债券承销风险更小,持续督导的时间跨度更为适中,更利于自身债券业务的管理;从发行企业角度来看,无论是技术创新还是绿色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长期的研发和资金投入,发行中短期的绿色债券不可控性更高,对于募资规模和碳排放的核算会不够准确。

从上述数据来看,证券公司与“碳中和”企业之间还处于相对“分离”的状态,绿色债券的发行更多的是业务种类,
“碳足迹”的跟踪督导更鲜少涉足。

四、证券公司“碳中和”的制度路线
(一)设立碳中和计划
2018年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证券公司开始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并披露ESG信息,也有部分上市证券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试行)》编制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信息披露报告,但几乎很少对碳活动信息进行披露。

相较于国外投行,我国证券公司的碳中和工作还未形成体系,没有任何证券公司制定过碳中和计划。

建立碳中和计划是企业的长远规划和战略路线,是“碳减排—碳抵消—碳中和”的系列工程,证券公司应基于每年自身运营和各项业务的碳排放量,将绿色投融资项目、绿色产品投资以及碳信用购买所产生的碳减排量进行有序调控,测算出碳中和的投入成本、实现方法和预估时间,完善社会责任,充分融入国家“碳中和”目标的伟大工程中。

(二)完善“碳足迹”信息披露
我国在2013—2015年先后发布了24个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以及《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对工业企业的碳排放核算进行了详细规定,涵盖了范围一和范围二的内容,但是并没有提及范围三排放的核算要求。

因此,对证券公司来说,依旧可以按照《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Protocol)》的要求进行碳排放的核算与报告,尤其是对投融资活动碳足迹的测算与报告,作为证券公司的主营业务,投融资业务的碳排放披露必不可少。

国际上通行的碳足迹核算方法主要有两种:LCA生命周期评估法和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对于证券公司来说,碳足迹的核算用LCA生命周期评估法更加适合。

证券公司的碳排放源主要分为自身运营活动(包含在范围一和范围二内)和投融资活动两部分(包含在范围三内),投融资活动往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企业或者项目的前期尽调、合作落地、期间跟踪、后期持续督导,中间会不断的产生碳排放,使用LCA核算会更加全面和准确;IPCC方法则更偏重于能源矿物、水泥、钢铁等固态材料的燃使用排放,核算温室气体对于气候环境的影响,更适用于工业体系。

投融资活动也包含了参与绿色项目和绿色产品,证券公司需要将这些子类别另行披露,一方面是对碳排放核算的细化,另一方面是对碳减排核算的补充。

以长江三峡集团的绿色水电站项目为例,水电站在生产清洁电能的同时,也会产生碳排放,应当与节约标准煤量、减少二氧化碳量、减少二氧化硫等减排效益指标区分披露,在2019年、2020年由证券公司主承销的绿色债券发行报告中,仅披露了70%的募集资金用于乌东德水电站和白鹤滩水电站建设,但两个项目使用资金的比例并未列明,这需要承销商跟踪督导,有利于提高碳足迹核算的准确度。

(三)建立碳管理工作体系
企业管理方面,证券公司应依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建立日常办公场所的节能减排制度,在制定年度碳中和规划的基础上,严格规定自有办公大楼和租赁营业场所的能源使
图1证券公司碳足迹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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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限制(水、电、空调、办公设备、辅助生产设备、交通出行等);建立专项碳排放管理制度,比如金融数据中心关于碳减排的升级优化,办公或营业场所的装修改造,项目需上会表决并评估排放量及减排效益。

业务发展方面,证券公司应继续完善原有的投资管理、投行业务、债券发行等业务制度,将碳排放指标合理融入其中,前期尽调时,应综合考虑行业政策、自身业务水平、项目规模、产品标的等因素,运用LCA生命周期法预测所投项目或产品的碳足迹,并依照碳中和整体规划,及时调整各项目或产品的投入规模,制订碳抵销的可行性方案。

人才储备方面,证券公司应建立碳管理培训考核机制,各业务部门应配备掌握碳管理知识的专业复合型人才,开展对碳管理业务的岗位培训,也可邀请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业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五、证券公司“碳中和”的管理路线
(一)建设绿色数据中心
随着全球对计算、数据存储和通信技术需求的增长快速上升,全球IT相关碳排放量的大幅上涨,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已成为大势所趋。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部分业务的特殊性,证券公司信息技术、自营、资金结算等部门需要保持数据库长时间甚至24小时的不间断运转,以保证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客户数据的精确性、快速性和安全度。

据绿色网格组织(The Green Grid,TGG)分析,数据中心的电力消耗主要源自机房空调、IT设备用电和不间断(UPS)电源,三项合计约占总电力消耗的93%(海通国际证券集团,2021年)。

目前国际上通常用PUE(数据中心消耗的所有能源/IT负载消耗的能源)作为数据中心电力使用效率的衡量指标,当PUE值越接近于1,表示一个数据中心的绿色化程度越高。

根据Uptime Institute的年度调查,2020年全球数据中心的平均电源使用效率(PUE)比率为1.58;我国的大多数数据中心的PUE值在2-3之间。

降低数据中心的总耗能,说到底是线路设备和供电系统的技术优化,证券公司应在现有的数据中心布局下进行逐步改造,从处理器和服务器系统开发与优化着手,突破芯片功耗和冷却的关键问题(可以使用阿里云自研的浸没式液冷技术),同时调整供电架构降低用电损耗,提升用电效率,动态监测服务器负荷变化、室内外温湿度、暖通设备运行频率等关键指标,优化设备调用,实现精确制冷(韩鑫,2022年)。

(二)大力推行绿色建筑
证券公司的碳排放基本发生在总部大楼和营业场所,除却数据中心的IT碳排放,办公室用的建筑物也是主要的排放源。

因此,投入建设低碳或零碳的绿色建筑也是实现碳减排的重要途径之一。

由于多数证券公司属于跨省市经营,营业网点遍布全国各地,发展绿色建筑可以
从两个角度着手:一是自有营业网点的装修升级;二是租赁营业网点的改造升级。

营业网点内由于各种活动而产生的能耗主要包括空调、照明、插座、电梯、炊事等各种服务设施。

对于自有大楼里的营业网点,可以进行统一装修升级,将产生直接排放的设备装置更换为零碳或低碳设备,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产品,达到高效节能、减少碳排放的目标,比如太阳能热水装置、LED照明系统、自然新风系统、电气化炊事设备等绿色技术;租赁的营业网点在场所装修上较受限制,应当尽量购买绿色环保家具和装修材料。

(三)日常运营节能减排
证券公司在日常管理中,需严格执行室内照明使用规定,人员离岗后及时关闭电源,员工不无故加班,错峰错楼层用电;在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等)和生活电器(饮水机、电冰箱、微波炉)工作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减少设备待机时间;纸张材料使用方面,证券公司应继续推动线上化业务办理及留痕机制,降低不必要的纸质化台账堆砌,尽量无纸化办公;空调错峰使用并设定温度在26度;鼓励员工绿色出行提倡电动车、公交、地铁、能源车等交通工具;部分部门可安排员工分批分时居家办公,降低电脑设备的使用率。

六、证券公司“碳中和”的业务路线
(一)建立碳中和备忘录,加强碳排放督导
每家企业均需建立自身的“碳中和”计划,证券公司在为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时候,可以由点到面,与服务企业建立长期碳辅导合作关系,帮助其制订长远规划、核算企业活动碳足迹、有效降低碳排放,助力合作企业实现碳减排、碳中和,从而使证券公司在此项业务上实现碳减排,达成共赢。

投融资碳足迹核算方法可参考兴业银行发布的《2020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兴业银行,2021年),报告借鉴了《全球金融行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标准》及《实施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建议》中的相关方法,将投融资规模同等带入贷款规模,获取碳排放数据后,得出:每笔投融资的碳排放=(投融资余额/企业价值)*企业年碳排放量
每笔投融资碳足迹=投融资碳排放/投融资余额
由于碳足迹核算期为一年,而投融资项目往往会持续若干年,以期末的投融资余额进行核算。

(二)增加绿色项目合作,提升碳减排效应
对于证券公司来说,发行绿色债券是加强碳减排效果的重要手段。

根据前文数据显示,电力行业、交通运输业和建筑行业的碳排放位居前列,碳排放量和绿色投资需求也相对较大,证券公司应以上述行业作为重点绿色辅导目标,对绿色项目的政策背景、可行性、规模、时间跨度、碳减排效果进行评估;同时,证券公司应提升绿色债券发行效率和债券承销能力,扩大绿色债券的市场占比,徐梦羽:证券公司在碳中和发展中的战略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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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金融科技人才的储备和培养
金融科技的发展需要有一大批具备技术背景、金融实务和创新精神的人才。

商业银行需要加快推进人才培养计划,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以储备和培养出更多的金融科技精英,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关键”。

综合性科技人才可以从两个方面获得,一是加大内部的培养,二是扩大外部的引进。

首先商业银行要加大内部员工的培训力度,鼓励员工外部交流学习,提高自身深度与广度,可以与外部教育机构或者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定期输送优秀员工参加培训。

此外,为了适应金融科技的创新与发展,商业银行还应吸纳大量的科技人员,打造一个凝聚能力强、和谐共同发展的金融科技创新环境。

同时,银行亦应该加强与高校以及研究机构的合作,向社会开放科技研发资源,吸引高水平人才的加盟。

(四)解决科技运用及安全风险问题
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在金融科技应用过程中的安全性管理,包括加强系统安全审计、实施网络威胁监控和数据备份等安全措施,同时也需要加强员工教育和监管,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保障用户账户和财产的安全。

网络安全威胁、个人信息保护、交易安全等问题都可能对商业银行造成巨大的损失。

因此,商业银行需要采取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应对这些安全风险。

(五)创新金融科技服务模式
商业银行不能仅被动地受到金融科技的冲击,要主动地根据自身的优势进行自我改革,积极主动地面对新时代的挑战。

商业银行可以积极地通过整合应用新兴的金融技术,积极主动进行各类金融机构转型变革,优化各类客户金融服务体系模型,提高其金融服务的使用效率,满足更加丰富多样的各类客户金融服务需求。

针对现有问题,商业银行应投入更多的人力和财力,加大对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同时与互联网企业展开合作,加快自身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进程,共同推进数字智能化的构想。

在金融科技领域持续发展,创新产品和服务,将技术与金融深度融合,以满足客户需求,提升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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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朴]
缩短与绿色信贷规模的差距。

但在绿色项目碳排放的核算上存在一些困难,比如目前没有任何组织或研究机构能对水电站的碳排放进行比较准确的核算,水电站建成所用的水泥、钢材会在发电时产生二氧化碳,但这些数据是动态的,难以捕捉,因此,绿色项目的投入会主要考虑其碳减排的效应。

(三)助力碳交易市场建设,推动绿色产品创新
在绿色投融资之外,“碳金融”和“碳交易”成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实现“双碳”目标的又一蓝海地带。

碳交易可以看成碳金融的一部分,主要是指以碳排放权为标的物进行交易的金融活动,其需要构建一个以“碳配额”为标的的中间市场,可以是通过碳排放配额和碳排放权益进行交易的自由买卖交换市场,也可以是由经纪商和做市商引导帮助企业进行碳配额交易的资本市场。

作为碳排放非重点管控企业,证券公司既可以作为自愿参与碳交易的买方,又可以作为碳交易市场的做市商,通过买入碳排放权,推动碳信用价格,促使碳减排效果不佳的企业努力寻求绿色节能之路,通过做市买卖碳排放权增强碳交易的流动性,因此,证券公司应该积极助力碳交易市场建设,通过市场化的交易手段提升碳市场活跃,形成价格发现机制,并使得碳交易参与者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达到履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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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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