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的内容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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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的内容和程序
一、建筑设计的内容
建筑工程设计是指建筑物在建造之前,设计者按照建设任务,把建造过程及使用过程中所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问题,事先作通盘的考虑,拟定好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方案,用图纸的形式表达出来,作为施工备料、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工种(工序)在建造过程中互相配合协作的共同依据。
便于整个工程得以在预定的投资限额范围内,按照周密考虑的预定方案,统一步调,顺利进行。
并使建成的建筑物充分满足使用者和社会所期望的各种要求和用途。
建筑工程设计囊括一个建筑物或一个建筑群体所要做的全部设计工作,它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备设计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1、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在整个建筑工程设计中起着主导和“龙头”作用,一般是由建筑师来完成。
它主要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在满足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基地环境、建筑功能、结构施工、材料设备、建筑经济和建筑美观等方面做全面的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建筑设计方案,再将这一方案深化到指导施工的建筑设计施工图。
2、结构设计
它是在建筑设计的基础上选择结构方案,确定结构类型,进行结构计算与构件设计。
完成建筑工程的“骨架”设计,最后绘出结构施工图。
它是由结构工程师来完成。
3、设备设计
它包括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照明、通信、燃气、动力等专业的设计,确定其方案类型、设备选型并完成相应的施工图设计。
它是由各有关专业的工程师来完成。
以上几个专业的工作,构成了建筑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是一个既有明确分工,又需密切配合的整体。
二、设计程序
建筑设计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到的领域较多,每一幢建筑又都有各自的要求。
因此严格按照设计程序和设计步骤来完成建筑设计,是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
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大型和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可由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技术复杂的建设项目,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可以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可通过以下几个步骤完成。
1、设计前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建筑设计前应结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认真的分析,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调查和研究,做到心中有数。
1.1、熟悉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由建设单位或开发商提供,作为设计单位的设计依据之一,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建设项目总要求和建设目的。
•建筑物的具体使用要求,建筑面积、装修标准以及各类用途房间之间的面积分配。
•建设项目的总投资和单方造价、土建费用、房屋设备费以及道路等室外设施费用。
•建设基地范围、大小、周围原有建筑、道路、地段环境和地形图。
•供电、供水、采暖、空调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期限和项目的建设进程要求。
设计人员对上述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时,要对照国家有关定额指标、规范规定,校核有关内容,在深入了解任务书或可行性报告的基础上,可对任务书的内容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但必须征得有关部门或建设单位的同意。
1.2、收集相关设计资料
•气象资料:包括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温度、湿度、日照、雨雪、风以及冻土深度等。
•基地地形及地质水文资料:包括基地地形、标高、土壤种类及承载力、地下水位及地震烈度等。
•水电等设备管线资料:包括基地地下的给水、排水、电缆等管线布置,以及基地上架空线等供电情况。
•有关定额指标:如面积定额指标,用地定额指标,用材定额指标等。
1.3、调查研究
•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在了解建设单位对建筑物使用要求的基础上,以走访、参观、查阅资料等形式,调查同类建筑物在使用中出现的情况,通过分析和研究,总结并吸取经验,接受教训,使设计更加合理与完善。
•建筑材料供应和结构、施工等技术条件:了解当地建筑材料的特性、价格、品种、规格和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起重运输条件等。
•基地踏勘:根据城建部门划定的设计项目所在地的位置,进行现场踏勘,深入了解基地和局围环境的现状及历史沿革,核对已有资料与基地现状是否符合。
通过建设基地的形状、方位、面积以及与周围建筑、道路、绿化等多方面的因素,考虑建筑的位置、形状和总平面的布局。
•当地传统的风俗习惯:通过了解当地传统的建筑形式、文化传统、生活习惯、风土人情以及建筑上的习惯做法,作为建筑设计的参考和借鉴,创造出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建筑形式。
2、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是建筑设计的第一阶段,建筑设计人员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通过调查研究掌握的资料,综合考虑建筑功能、技术条件、建筑形象等因素而提出设计方案,并进行方案的比较和优化,确定较为理想的方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城建管理部门批准为实施方案。
初步设计一般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材料和工程概算四部分。
2.1、设计说明书
它由建筑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设计说明书组成,总说明包括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国家有关规范规定、任务书要求等);工程设计的规模和设计范围以及总指标(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概算、水、电、气能源消耗量、主要建筑材料用量等);各专业的说明要闸述专业的有关问题,建筑设计说明则要求对设计依据与要求、方案构思与特点、装修标准、建筑指标(建筑规模、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使用系数等)、建筑防火、卫生标准等做必要的说明。
2.2、设计图纸
•总平面图:表示出用地范围,标出建筑物在基地上的位置、大小、层数及设计标高,标明道路及绿化布置,绘出指北针与风玫瑰图,常用比例1∶500、1∶1000。
•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表示清楚建筑物各主要控制尺寸,如总尺寸、开间、进深、层高尺寸和房间名称、门窗洞口位置、室内固定设备的布置,以及建筑空间处理所采用的建筑材料等。
常用比例尺为1∶50、1∶100、1∶200。
2.3、主要材料及设备表
2.4、工程概算书
包括建筑物投资估算、主要材料用量及单位消耗量。
大型民用建筑及重要工程,必要时可绘制透视图、鸟瞰图或制作模型。
初步设计完成之后要将所有文件装订成册,其编排顺序为封面、扉页、初步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图纸、主要设备与材料表、工程概算书。
对于有些需做技术设计阶段的工程,待初步设计批准后即可进行,它是初步设计的深化和完善,也是各工种相互之间协调、最后定案阶段。
技术设计的文件和图纸与初步设计大致相同,但每一部分要求更具体、详细。
建筑设计专业则要求在图纸上标明建筑与结构、设备工种有关的详细尺寸,并编制建筑部分的技术说明书;结构工种应有房屋结构方案图,并附初步设计说明;设备工种应提供相应的设备图纸及说明书。
3、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是建筑设计的最后阶段,是设计单位提交给建设单位的最终成果,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
施工图设计是在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
施工图设计的原则是满足施工要求,解决施工中的技术措施、用料及具体做法。
要求各专业的图纸全面具体、准确无误。
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水、排水、采暖、空调、电气、通风等专业工种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计算书、预算书等。
要求建筑设计提交的设计成果有:
3.1、设计说明
包括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人防工程等级、抗震设防烈度、主要结构类型;该项目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建筑室内外各部分装饰做法,用料说明等。
3.2、总平面图
标明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施工坐标网、坐标值,详细标明建筑物、建筑物的定位施工坐标和相互关系尺寸、名称或编号、室内设计标高及层数;道路、绿化等位置与尺寸,注明指北针及风玫瑰图。
常用比例1∶500,建筑较大时也可用1∶1000或1∶2000。
3.3、各层平面图
详细标注房间名称、门窗位置、开启方向和编号;建筑各部位的详细尺寸(轴线、门窗洞口、分段、外包总尺寸);固定设备的位置与尺寸;建筑物配件(阳台、雨篷、垃圾道、散水等)位置与尺寸;室内外地面标高、楼层标高;剖切线及编号(一般只注在底层平面);有关平面节点详图或详图索引号、指北针(画在底层平面)。
常用比例1∶50、1∶100、1∶200。
3.4、立面图
一般各个方向的立面应绘全,但差异小,不难推定的立面可省略。
立面图上要标出建筑物两端轴线的编号、建筑物各部位(如墙、阳台、台阶、花池、烟囱等)建筑材料的做法与色彩或节点详图索引,标注剖面图上表示不出的各部位的标高和高度。
常用比例同平面图。
3.5、剖面图
要选择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最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剖视,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可绘制局部剖面图,要求注明墙柱轴线及编号,剖视方向可见的所有建筑物配件的内容
(地面、门窗、楼梯、梁板、屋顶、女儿墙等),标明建筑物配件的高度尺寸及相应标高。
比例同立面图。
3.6、构造节点详图
在上述图纸中未能表示清楚的一些局部构造、建筑装饰做法应专门绘制详图,标明该构件细部尺寸及详细做法,如檐口、墙身、各构件的连接点、楼梯、门窗以及各部分的装饰大样等。
常用的比例1∶1、1∶5、1∶10、1∶20等。
除完成上述图纸之外,建筑设计人员还需将有关声学、光学、热工、视线、安全疏散方面的计算书,作为技术文件归档,以备查用。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
•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
•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
•能据以进行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