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林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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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201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整改报告
根据省、市、区行评工作要求,区林业局参评单位参评科室积极行动,采取发短信、发征求意见表、设立行评热线电话、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结合区行评办反馈的意见建议,经梳理汇总,反映全区林业系统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林业知识、政策法规宣传不够,送科技下乡工作力度不够;二是关于黄集镇温岗林场实施的林业项目政策兑现不到位;三是林业项目管理有待加强;四是我区黄龙、峪山等地林地面积不小,林地私自承包现象普遍,乱砍滥伐现象突出,森林资源破坏严重,执法力度不够;五是对基层林业站的关心不够,希望加大投入,规划建设好区域林业站。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我们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限。
通过两个多月的切实整改,取得了很好效果。
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林业知识和政策法规宣传不够,送科技下乡工作力度不够”问题整改。
针对“林业知识宣传不够、送科技下乡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我们责成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局总工程师袁德平同志牵头,区林业技术推广站为整改责任单位,书记赵海清、站长李荣杰为第一责任人,根据整改方案的措施要求,切实进行了整改。
一是整合林业系统现有科技资源。
形成了经济林科技人才、用材林科技人才、森林病虫防治科技人才、林火管理与防控科技人才、森林资源与管理、种源资源保存与利用科技人才五大林业专业科技队伍。
二是加大了网站宣传力度。
积极更新了我局林业网站关于林业新品种培育和新技术要点,目前已更新了关于核桃、油茶及苗木花卉等相关技术要点20余个。
四是定期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
区林业技术推广站挑选了5名大、中专毕业生和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开展了两期18批次的送科技下乡活动,印发林业科技宣传资料2019年7月10日至18日深入温岗林场进行现场核实。
经核实,温岗林场属黄集镇管林场,现由沐春林公司经营。
2019年底,按程序和要求,我局将该场符合条件的960亩林地纳入2019年度低产林改造项目。
2019年10月22日至11月2日,区林业局对温岗林场960亩低产林改造项目进行验收,其中合格面积260亩,不合格面积700亩。
根据检查验收结果,会同财政局,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低产林改造改造的意见》(鄂林造[2019年底全面完成已栽楸树林地补植补造;②要求在2019年底按照低产林改造要求,全面完成无林地的栽植工作,否则,按照《森林法》42条规定进行处罚;③要求业主进一步加强管护,禁止套种小麦、玉米、芝麻、棉花等高杆作物和爬藤作物。
同时,套种矮杆作物时,必须留好2米以上的保护带;④要求对低产林改造项目以外的林地加强管护,进行补植补造。
三、关于“林业项目管理有待加强”问题整改。
近年来,我区实施的林业项目主要有退耕还林、长防林、低产林改造、森林抚育、危旧房改造等。
在项目实施中,我局严格按照省林业厅关于项目实施的要求施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均通过了国家局、省林业厅和各级审计部门的检查验收,没有违规问题发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林业项目管理,今后我们将一是加强组织管理。
每一工程项目任务下达后,推行工程建设的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廉政责任制等管理机制。
对于工程所用苗木,
严格执行“三证一签”制度,认真落实种苗采购招标制,区林业局在数量、质量、品种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造林苗木达到设计标准。
二是加强技术管理。
工程项目建设按照设计的内容、地点、规模和标准组织施工,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水平。
项目建设推行营造林技术承包责任制,在工程建设各环节,适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工程现场,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并建立严格的检查和督办制度,对工程建设实行验收报账制,从而以过硬的技术管理和严格的施工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
按照国家林业局“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九字方针的要求和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在项目承建单位设立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加大资金稽查和审计工作力度,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安全运行,用出效益。
四、关于“我区黄龙、峪山等地林地面积不小,林地私自承包现象普遍,乱砍滥伐现象突出,森林资源破坏严重,执法力度不够”问题整改。
针对该问题的整改,我们责成由执法工作的副局长雷清功同志牵头,区森林公安分局和局森林资源管理科为整改责任单位,分局局长杜晓云、局森林资源管理科长王祖富为第一责任人,根据整改方案的措施要求,切实进行了整改。
关于林地私自承包现象普遍问题。
我区林改工作自2019年3月正式启动,全区应列入改革的集体林地12.8万亩,1820宗地。
截至目前,确权发证面积12.8万亩,确权发证率100%。
在推进林改工作的进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意见》和区林改办关于规范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操作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操作,对在林改之前已签订了山林承包合同的,本着
尊重历史的原则予以确认;林改后,严格按照村组摸底造册、一榜二榜公示、签订(完善)合同、林权权利人申请发证、登记机关审核、三榜公示的程序,最后办证建档。
从已办理的林权证情况来看,申报资料齐全有效,我区没有发现违规违法私自承包林地的现象。
在加大执法力度上,我们一是从8月上旬开始,开展了为期30天的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森林公安民警120人次,区域林业站工作人员25人次,车辆50台次,清理木材经营、加工场所30余处,群众举报线索15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起,行政处罚2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0元。
二是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走访我区黄龙镇林区周边农户30户,摸排线索5条,调处涉林纠纷3起。
三是聘请了30名治安信息员,联系50名护林员,物建60名耳目信息员,不断建立完善了情报信息网络,更有利于深挖案件线索,严厉打击涉林犯罪。
同时,我们向社会公布了执法监督电话,加强群众对森林公安执法工作监督,做到有案必查,当好生态环境建设的保护神。
五、关于“对基层林业站的关心不够,希望加大投入,规划建设好区域林业站”问题整改。
针对该问题的整改,我们责成由分管机关、计资工作的副局长尚思文同志牵头,局办公室、计资科为整改责任单位,办公室主任兼计资科科长梁万成为第一责任人,根据整改方案的措施要求,切实进行了整改。
8月12日、13日,由局两名领导班子带队深入到经济林研究所、各区域林业站,开展了“访民情,解民难”活动,了解到经济林研究所退休职工居住的房屋走廊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下水管堵塞漏水等问题,区林业局及时拿出5万多元进行了改造维修,得到了老职工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