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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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2009-2010年度)
江苏省粮食局制定
江苏省统计局批准
2008年12月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粮食流通
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
粮食经营者保留粮食经营台账的期限不得少于3年。
粮食经营者报送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涉及商业秘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有保密义务。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养殖企业和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饲料企业、工业企业,必
须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目录
一、总说明 (4)
二、报表目录 (6)
三、调查表式
(一)粮油收购进度五日报表(SL 01表) (8)
(二)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商品粮食收支存平衡月(旬)报表(SL 02-1表) (9)
(三)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商品粮食购销分项月(旬)报表(SL 02-2表) (10)
(四)最低收购价、临时存储粮食收支月存(旬)报表(SL 03表) (11)
(五)省级储备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SL 04表) (12)
(六)市县储备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SL 05表) (13)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商品粮食收支平衡月报表(SL 06表) (14)
(八)重点转化用粮企业粮食收支平衡存月报表(SL 07
表) (15)
(九)商品油脂收支平衡月报表(SL 08表) (16)
(十)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月报表(SL 09表) (17)
(十一)粮食库存分年限季报表(SL 10表) (18)
(十二)粮食和食用油脂油料省际间流向季报表(SL 11表) (19)
(十三)粮食、食用油经营和转化企业单位数年报表(SL 12表) (20)
(十四)粮食和油脂折合率年报表(SL 13表) (21)
(十五)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表(SL 14表) (22)
(十六)社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表(SL 15表) (23)
(十七)粮油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粮油收支存统计台账(SL 16表) (24)
(十八)粮油价格行情报表(SL 17表) (25)
(十九)农户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基础调查表(SL DCB-1表) (26)
(二十)城镇居民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基础调查表(SL DCB-2
表) (27)
(二十一)粮油价格监测周报表(GL 02表) (28)
(二十二)重点食用植物油企业油脂油料统计月报表(GL 09表) (29)
(二十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年报表(GL 17表) (30)
(二十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年报表(GL 18表) (31)
(二十五)粮油加工业企业年报表(GL 19表) (32)
(二十六)重点粮油加工业企业生产情况半年报表(GL 20表) (35)
(二十七)粮食行业机构与从业人员情况年报表(GL 21表) (37)
四、主要指标解释……………………………………………………………………………………………
38
五、附录
(一)制度细则 (57)
(二)粮油商品目录 (69)
(三)粮油品种折
率 (72)
(四)主要名词含义 (73)
(五)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抽样调查制度 (74)
一、总说明
(一)本调查项目的目的意义。
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科学有效地组织粮食统计工作,促进粮食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统计资料的全面、准确和及时,充分发挥统计在粮食流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本调查项目的统计对象和范围。
在江苏省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以及养殖企业和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饲料企业、工业企业。
(三)本调查项目的主要指标内容。
粮食流通统计中各类粮油企业的收购、销售、进出口、库存和价格,以及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中城镇、农村居民户、从事粮油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的生产、消费、省际间购销等指标,全面清晰地反映粮食的地区流向、库存品种布局、消费去向和粮食价格变动情况;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和投资情况等统计指标,主要反映社会粮食仓储设施的规模和布局;粮油加工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生产量、研究开发投入和工业总产值等统计指标,反映粮油加工业的生产规模和主要粮油产品的产能和产量;粮食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构成等统计指标。
(四)本调查项目的时间要求和调查频率。
夏粮小麦、油菜籽和秋粮主要粮食品种和地区的季节性收购报表,采用五日报告制度;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的商品收支、国家最低收购等政策性粮油收支、地方各级储备收支报表,采用每旬报告制度;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批发市场和转化用粮企业商品粮收支报表,采用每月报告制度;粮食和食用油脂油料省际间流向报表,采用每季报告制度;重点粮油加工业企业生产情况年报表,采用每半年报告制度;规模以下的其他粮食经营者和用粮企业、城镇、农村居民粮食收支存报表,粮食仓储、粮油
加工业、粮食行业机构人员统计报表,采用年度报告制度,在每年年末调查。
(五)本调查项目的调查方法、组织方式和渠道。
根据调查内容和对象的不同特点,通过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逐级调查、汇总上报的组织方式,对辖区内各类粮食、食用油企业和调查对象分别采取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的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完成相关统计调查项目。
即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全面统计报表;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饲料、工业等用粮企业,各地制定规模水平,采取重点调查;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则对农户、城镇居民、餐饮企业、以及非重点各类粮油企业的粮食、食用油收支等情况采取抽样调查。
(六)本调查项目的调查结果提供使用范围。
社会普遍关注的主要粮食品种的季节性收购,粮食月度购销等部分调查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报刊杂志向社会发布。
凡涉及内部参阅和确定的密级事项的统计调查内容仅向国家粮食局、省级有关部门提供。
二、报表目录
(一)粮油收购进度五日报表
表号:SL 01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的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饲料、工业等用粮企业。
2.计算方法:收购进度仅统计当年新产粮油在收购旺季开始以来的本企业直接从生产
者购进的粮油数量,包括企业自营收购和代其他企业收购。
其中:油菜籽按实际油
菜籽和菜籽油折籽之和计算。
3.价格统计:收购价格指辖区内旺季收购期间辖区内主产地农民出售的新产粮油的区
间价工格。
(二)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商品粮食收支平衡月(旬、年)报表
表号:SL 02-1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国有粮食经营企业。
2.报送时间:月(旬)后4日前,上、中旬只需报第1、14指标,以联网方式报送。
3.填报品种:原粮、折合小麦、实际小麦、实际红麦、实际白麦、实际面粉、折合稻谷、实际稻谷、实
际粳稻、实际籼稻、实际大米、实际粳米、实际籼米、玉米、大豆、豆粕和豆饼、其他粮。
4.受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委托收购和委托储存的粮食在报表的备注栏中单独反映,不计入本企业的
粮食收支平衡表。
5.基层企业统计报表的商品目录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混合粮填报(下同)。
(三)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商品粮食购销分项月(旬、年)报表
表号:SL 02-2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国有粮食经营企业。
2.报送时间:月(旬)后4日前,上、中旬只需报第2、17-22指标,以联网方式报送。
3.填报品种:原粮、折合小麦、实际小麦、实际红麦、实际白麦、实际面粉、折合稻谷、实际稻谷、实
际粳稻、实际籼稻、实际大米、实际粳米、实际籼米、玉米、大豆、豆粕和豆饼、其他粮。
4.受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委托收购和委托储存的粮食在报表的备注栏中单独反映,不计入本企业的
粮食收支平衡表。
(四)国家最低收购价、临时存储
粮食收支存平衡月(旬、年)报表
表号:SL 03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国有粮食经营企业。
2.报送时间:月(旬)后4日前,以联网方式报送。
3.填报品种:国家最低价粮食按小麦、红麦、白麦、混合麦填报;临时存储粮油按稻谷、粳稻、籼稻、油菜籽填报。
(五)省级储备粮油收支平衡月(旬、年)报表
表 号:SL 04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 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省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
2.报送时间:月(旬)后4日前,上、中旬只需报第3、12、14、15、19四项指标,以联网方式报送。
3.填报品种:⑴粮食:原粮、折合小麦、实际小麦、实际红麦、实际白麦、实际面粉、折合稻谷、实
际稻谷、实际粳稻、实际籼稻、实际大米、实际粳米、实际籼米、小包装粮;
⑵油脂:食油及料折油、菜籽油、花生油、豆油、其他油;成品油、菜籽油、花生油、
豆油及其小包装油。
(六)市县储备粮油收支平衡月(旬、年)报表
表号:SL 05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市县储备粮油承储企业。
2.报送时间:月(旬)后4日前,上、中旬只需报第3、12、14、15、19四项指标,以联网方式报送。
3.填报品种:⑴粮食:原粮、折合小麦、实际小麦、实际红麦、实际白麦、实际面粉、折合稻谷、实
际稻谷、实际粳稻、实际籼稻、实际大米、实际粳米、实际籼米、玉米、小包装粮;
⑵油脂:食油及料折油、菜籽油、花生油、豆油、其他油;成品油、菜籽油、花生油、
豆油及其小包装油。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商品粮食收支平衡月(年)报表
表号:SL 06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包括加工企业及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
2.报送时间:月后4日前,以联网方式报送。
3.填报品种:原粮、折合小麦、实际小麦、实际红麦、实际白麦、实际面粉、折合稻谷、实际稻谷、实
际粳稻、实际籼稻、实际大米、实际粳米、实际籼米、玉米、大豆、豆粕和豆饼、其他粮。
4.受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委托收购、委托储存的粮食在报表的备注栏中单独反映,不计入本企业的
粮食收支平衡表。
(八)重点转化用粮企业粮食收支平衡月(年)报表
表号:SL 07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重点饲料企业、工业用粮企业和养殖企业。
2.报送时间:月后7日前,以联网方式报送。
3.填报品种:原粮、折合小麦、实际小麦、实际红麦、实际白麦、实际面粉、折合稻谷、实际稻谷、实
际粳稻、实际籼稻、实际大米、实际粳米、实际籼米、玉米、大豆、豆粕和豆饼、其他粮。
4.受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委托收购、委托储存的粮食在报表的备注栏中单独反映,不计入本企业的
粮食收支平衡表。
(九)商品油脂收支平衡月(年)报表
表号:SL 08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植物油经营企业(包括油脂加工企业)。
2.报送时间:月后4日前,以联网方式报送。
3.由于大豆作为粮食统计,表中豆油仅指实际豆油。
4.填报品种:食油及料折油、折合菜籽油、实际菜籽油、实际菜籽、折合花生油、实际花生油、实际花
生油仁、棕榈油、豆油、棉籽油、葵花游、其他油。
5.基层企业统计报表的商品目录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油料和油脂分开填报。
(十)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月(年)报表
表号:SL 09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国家粮食局指定的重点粮食批发市场。
2.报送时间:月后4日前,以联网方式报送。
3.现货市场填报第1~6项指标,国家指定的承担国家政策性粮油拍卖任务的粮食批发市场填报第7~10
项指标。
4.填报品种:⑴混合粮、小麦、白麦、红麦、混合麦、稻谷、粳稻、籼稻、玉米、大豆、其中:豆饼
和豆粕、面粉、大米、粳米、籼米、其他粮;
⑵食用植物油及油料、菜籽油、花生油、豆油、油菜籽、花生果。
(十一)粮食库存分年限季(年)报表
表号:SL 10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地方储备承储企业。
2.报送时间:季后4日前,以联网方式报送。
3.对于进口粮食或加工后的成品粮,如确实无法辨别其生产年限,可按进口或购进年份填列。
4. 填报品种:原粮、折合小麦、实际小麦、实际红麦、实际白麦、实际面粉、折合稻谷、实际稻谷、
实际粳稻、实际籼稻、实际大米、实际粳米、实际籼米、玉米、大豆、豆粕和豆饼、其他粮。
5.库存性质:商品粮、地方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
(十二)粮食和食用油脂油料省际间流向季(年)报表
表号:SL 11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各类粮油经营企业和转化企业。
2.报送时间:季后4日前,以联网方式报送。
3.按照省际间具体流向,分省(区、市)填报跨省流入或流出粮油数量。
(十三)粮食、食用油经营和转化企业数单位年报表
表号:SL 12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各类粮油经营和转化企业。
2.报送时间:年后20日前,以联网方式报送。
3.各类重点企业是指纳入日常统计报表范围的各类粮油经营和转化企业。
(十四)粮食和油脂折合率年报表
表号:SL 13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粮油加工企业。
2.报送时间:年后20日前,以联网方式报送。
(十五)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表
表号:SL 14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
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填报品种:原粮、小麦、稻谷、其中:粳稻、籼稻、、玉米、大豆、其中:豆饼和豆粕、其他粮。
(十六)社会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表
表号:SL 15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填报品种:食用植物油、菜籽油、花生油、豆油、棉籽油、棕榈油、葵花油、其他油;
油料、油菜籽、花生果、葵花籽、其他油料。
(十七)粮油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粮油收支存统计台账
表号:SL 16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业务摘要主要内容包括业务发生的性质、贸易对象名称、是否国有企业等; 2、生产转化用粮:包括饲料用粮、工业用粮、食品酿造业用粮等; 3、来源或去向填写省市县名称;
4、备注栏填写其它报表需要填报指标的基础数据和简要说明等内容。
(十八)粮油价格行情报表
表 号:SL 17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 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省粮食局确定的价格监测点;
2.报送时间:两季粮油收购季节实行日报制度,其他时间实行周报制度;
3.报送要求:各监测点严格按照规定的粮食品种和价格类型上报,
市粮食局审核汇总后通过《江苏粮网》上报省粮食局。
4.代码02~08报送收购、出库(厂)价格和批发价格;代码09~14报送出库(厂)、批发和
零售价格。
(十九)农户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基础调查表
表号:SL DCB-1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填报单位: 20 年.
01户主姓名 02家庭人口其中常住人口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填报品种:原粮、小麦、稻谷、其中:粳稻、籼稻、玉米、大豆、其他粮;
食用植物油合计、菜籽油、花生油、豆油、棉籽油、葵花油、其他油;
油料合计、油菜籽、花生果、葵花籽、其他油料。
(二十)城镇居民家庭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收支基础调查表
表号:SL DCB-2表
制表机关:江苏省粮食局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
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2009]1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填报单位: 20 年.
01户主姓名 02家庭人口其中常住人口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填报品种:成品粮指由原粮加工成的面粉、面条、大米、小米、玉米面等,以及不需加工即可直接食用的绿豆、豌豆等;
食用植物油合计、菜籽油、花生油、豆油、棉籽油、葵花油、其他油;
油料合计、花生果、葵花籽、其他油料。
(二十一)粮油价格监测周报表
表号:GL 02表
制表机关:国家粮食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133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国家粮食局选定的粮油市场监测点。
2.报送时间:每周一为价格采集时间,周二网上直报;在市场粮价出现非正常波动时实行日报制度。
3.各监测点严格按照规定的粮食品种和价格类型上报。
4.代码02~04、06~10、16报送收购和出库(厂)价格;代码12、14~15、17~19报送出库(厂)、
批发和零售价格;代码01、05、09~13、16~19报送到岸价和离岸价。
(二十二)重点食用植物油企业油脂油料月报表
表号:GL 09表
制表机关:国家粮食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133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1.统计范围:国家粮食局选定的重点食用植物油企业。
2.报送时间:月后第2日前,以联网方式报送。
3.食用植物油要分别填报毛油、成品油等指标数据,棉籽油、葵花油全部为精炼油,没有等级之分。
(二十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报表
表号:GL 17表
制表机关:国家粮食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133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二十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年报表
表号:GL 18表
制表机关:国家粮食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133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表说明:1.项目类别按照该项目在履行立项审批(含核准、备案)程序时确定的项目名称分类填报。
没有名称或批复名称不明确的按主要建设内容判断归类。
2.项目名称指该项目办理立项审批(备案)手续时所用名称,若无项目名称,可填写建设单位名称。
农
户储粮设施项目以县为一个项目单位填写。
3.建设内容的各项统计指标(包括新增仓容、新增油罐、大修仓容、粮食专用码头、铁路专业线、设备、
散粮接收发放能力)均填写本年度内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数据。
4.项目投资情况包括在建项目以及统计年度内完成的建设项目在统计年度内的投资。
5.单个企业填报统计软件的企业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填报统计软件汇总版并逐级上报。
(二十五)粮油加工业企业年报表
表号:GL 19表
制表机关:国家粮食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133号
行政区划代码:□□_□□_□□有效期至:2010年12月
填报单位: 20 年
一、企业基本情况
01组织机构代码□□□□□□□□—□ 02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代码
03法人单位名称: 04邮政编码:□□□□□□
05法定代表人: 06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07行业代码:□□□□ 08企业网址:
09企业详细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
10 办公地址:
11生产地址:
12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13 上级公司(集团)名称:
14粮食收购许可证№□□□□□□
1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挂面□方便食品(方便面)□
淀粉及淀粉制品□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