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知识100题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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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知识100题问答
7 宪法知识100题问答
1、什么是宪法?
答: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映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原则、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

2、什么是违宪?
答:在我国,违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违宪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的行为与宪法原则相抵触。

狭义的违宪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以及国家机关领导成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与宪法相抵触。

3、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答:宪法不同与其他普通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宪法的内容在于规定一国的根本制度,它涉及国家生活的全面,而普通法律则只涉及国家生活的某一方面。

(2)宪法的效力不同于普通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3)宪法的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复杂和严格。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回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而通过普通法律则只需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4)宪法的解释和监督实施比普通法律更为特殊。

我国现行宪法把解释宪法的职权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把监督宪法实施和职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把修改宪法的职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建国以我国共颁布了几部宪法?
答:四部宪法。

194年宪法、197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

、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是什么?
答: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
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6、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7、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什么原则?
答: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8、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什么?
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9、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行什么分配原则?
答: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10、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答: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1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其常设机关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2、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答:指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并始终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13、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实现各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一种政治形式。

特点: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必须建立自治机关;民族
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行使自治权。

14、什么是不成宪法?
答:凡是以国家的一般法律,惯例或判例形成的宪法,被称为“不成宪法”。

宪法的一类,与成宪法相对。

是指在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没有统一的法典化的体系,而是通过一系列被视为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中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加以体现的。

不成宪法是与成宪法相对应的概念,是指在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是通过一系列被视为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中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加以体现的。

一般出现于宪法判例、惯例。

1、什么是宪政?
答:就是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也就是用宪法这种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已争得的民主事实确定下,以便巩固这种民主事实,发展这种民主事实。

16、什么是特别行政区?
答:指在我国版图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社会、经济制度,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域。

17、什么是政治权利?
答: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政治参加的权利、民主权利,是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

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

它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

在中国,所剥夺的政治权利的内容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18、什么是宪法解释?
答:指制宪者或者按宪法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对于实施中的宪法的内容、界限和精神所作的说明。

19、我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哪些?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
原则相抵触;(4)解释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6)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7)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8)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9)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10)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1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13)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14)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1)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16)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和荣誉称号;(17)决定特赦;(18)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19)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20)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2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0、公民年满多少周岁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1、公民的含义?
答: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2、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23、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7)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2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多少年?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2、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形式有几种?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
答:经济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经济。

基本经济制度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6、法律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了哪些规定?
答:《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7、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是什么?
答:(1)内容不同。

宪法作为一国的根本法,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主要规定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和业务、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分工和制约关系等内容。

(2)效力不同。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法律之首和权力之尊,普通法律、法规均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3)创制程序不同。

制定权属于人民,并在人民的亲自参与下行使。

(4)监督实施的手段不同。

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往往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者专门的司法机关。

28、平等权的含义是什么?
答: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其含义指:(1)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
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

(3)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不得强制公民履行法外的义务,也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外的处罚。

29、言论自由的界限是什么?
答:(1)言论自由不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2)猥亵性、淫秽性的言论必然受到禁止或者限制。

(3)行使言论自由不能教唆或者煽动他人实施违法行为。

(4)行使言论自由时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30、宗教信仰自由的界限是什么?
答:(1)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2)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3)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31、受教育权的内容是什么?
答:(1)学习的权利,以适龄儿童为主体的权利主体,享有接受教育
并通过学习在智力和品德等方面得到发展的权利。

(2)义务教育的无偿化,以确保义务教育的可行性。

(3)教育机会均等,任何权利主体均不得在教育上受到不平等的对待。

32、公民在什么场合下可奏唱《国歌》?
答:在下列场合奏唱:
(l)重要的庆典或政治性公众集会开始时;
(2)正式的外交场合或重大的国际性集会开始时;
(3)遇有维护国家尊严的斗争场合。

33、公民在什么场合下不可奏唱《国歌》?
答:(1)私人婚丧庆悼;
(2)舞会、联谊会等娱乐活动;
(3)商业活动。

34、《国徽法》关于国徽的悬挂和使用是怎样规定的?
答:《国徽法》规定:下列机构应当悬挂国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悬挂国徽。

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3、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归纳为以下四项:(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36、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主要权利有哪些呢?
答:(1)外交权(2)防务权(3)任命权(4)宣布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权()对基本法的解释权(6)对基本法的修改权。

37、我国的人民民主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答:(1)我国国家权力根据宪法规定属于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人民所有。

(2)人民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行使管理国家的民主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最为重要的民主权利。

(3)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4)通过在城市和农村设立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这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形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我国人民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化生活中还享有各种权利和自由,这些自由和权利非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剥夺。

38、为什么说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答: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在本质上和基本点上同无产阶级专政是一致的,但是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又并不完全相同,我们不能把二者简单地等同。

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共同特征和基本点是(1)从领导权看,他们都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

(2)从阶级基础上看,他们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

(3)从国家职能上看,实现国家的对内、对外职能一样。

(4)从担负的历史使命看,他们都是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且在此基础上逐步消灭私有制,同时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实现没有阶级、也没有国家的共产主义。

39、我国宪法为什么把国家性质规定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答:(1)人民民主专政反映了我国政权建设的特点,适合我国的国情。

(2)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确切地表明了我国当前的阶级状况、政权的广泛基础和民主性质。

因为从阶级关系的发展变化看,首先是工人阶级壮大了,他们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

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所担负的任务看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3)使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能更直接地体现人民民主和专政两个方面,能更明白、更确切地表明我国的政权性质,以防止被人误解和歪曲。

40、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答:(1)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特色的一种特殊的政党制度。

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

(2)它不同于西方的多党制,也不同于一党制。

作为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党,而作为八大民主党派则是参政党的制度
41、我国有哪些民主党派?
答:(1)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2)中国民主同盟(3)中国民主建国会(4)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6)中国致公党(7)
九三学社(8)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42、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答:(1)国家权力的核心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能够真正实现这样一个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的组织形式。

(2)它比较充分和比较全面反映了我国的阶级本质。

(3)从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43、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是什么?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把民主制和集中制有机结合起的制度。

(2)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一是从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各级人大是由人民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人民同样也能够监督、罢免相应的代表。

人大则集中通过立法等国家权力集中为人民服务。

二是从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作为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他们是国家机构的核心。

他们经过民主选举产生了相应的政府、法院、检察院,同样也可以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监督、罢免。

作为同级的政府、法院、检察院则作为集中行使国家某方
面权力的机关则向人大负责。

三是从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44、我国采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1)从历史因素上看,其是历史必然的选择。

从秦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中国一直就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2)从民族关系发展因素看,各族人民之间相互交流、友好、融合。

(3)从我国的民族成分和民族分布的情况看,建立单一制有利于民族团结。

(4)从我国资分布的情况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看,建立单一制有利于各个民族的共同繁荣。

()根据我国尚未完全统一和少数民族多的特点,我们需要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灵活性的单一制国家。

4、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哪些方面的自治权?
答:(1)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自治权;(2) 组织本地方公安部队的自治权;(3) 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的自治权;(4) 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 管理本地区化教育事业的自治权;(6) 配备民族干部和培养民族人才的自治权。

46、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几个方面?
答:(1)可以促进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的统一;(2)有助于把统一性和特殊性、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3)有助于消除民族间发展的事实上的不平衡,达到各个民族的共同繁荣。

4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有哪些内容?
答:(1)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是特别行政区在国家结构中的地位。

其是我国一个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它是我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2)它是实行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3)它是爱国者的政权,而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是由香港的永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组成。

(4)特别行政区区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0年不变。

48、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有哪些?
答:(1)原有的政治制度在一定时期内不变,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政权组织形式也不改变。

(2)原有的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定时期内不变。

(3)行政管理权(4)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6)财政独立权(7)依法处理对外事务权(8)除了悬挂国旗、
国徽外,可使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

(9)其他。

49、特别行政区政府行使哪些职权?
答:(1)制定并执行政策;(2)管理各项行政事务;(3)办理基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4)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拟定并提出法案、议案,附属法规,草拟行政法规;(6)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会议听取意见或代表政府发言等。

0、按照我国宪法的法律的规定,我国全民所有制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答:(1)矿藏、水流、森林、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岭、草原、荒地和滩涂除外。

(2)城市的土地以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3)其他一切国家领土范围内的自然资属于国家所有。

(4)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的资产也属于国家所有。

()各种混合经济成分中国有资产的部分。

1、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明的本质和特点是什么?
答:(1)社会主义政治明的本质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

(2)特点如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明具有决定意义。

坚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明的根本目的。

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明的显着特点。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各项民主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明的有力保障。

2、我国宪法对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权和继承权有何规定,如何理解?
答:(1)我国的个人财产权和私有财产权是我国社会主义财产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公民个人财产权和私有财产权的继承权也是我国宪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们只有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才能够保护和鼓励每一个社会成员去积极到为社会生产和工作,才能够使他们为国家富强、个人富裕作出积极贡献。

(2)宪法保护的具体体现。

宪法从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到“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我国宪法发展一个重大变化,用“财产权”代替“财产所有权”,表明公民的财产权利的范围大大增加了。

这里的财产权利不仅仅是包括了所有权,而且还包括了与所有权相联系的其他权利。

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指私有财产权利不受侵害、干涉、触犯、侵入。

不受侵犯,既包括了不受到他人的侵犯,更重要是不受到公共权力的侵犯。

即使是确实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征用个人的财产,也要履行法定的程序,并且给予补偿。

在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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