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批市场竞争补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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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批市场竞争补贴方案
一、建设内容和标准
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规定改造与建设。
市场达到布局合理,人流、物流通道宽敞;地面铺设防水、防滑、易清洗、易干燥的材料;场内灯光明亮,摊位整齐规范,适应各类商品经营需要;家禽摊位相对独立并设有流水冲刷装置;熟食及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对集中,有封闭隔离设施,有更衣与洗手消毒装置和温度控制设施,符合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要求;采光、通风良好,给排水通畅,有符合国家二类标准的公厕;服务台、投诉台、公平秤、指示牌、垃圾箱等附属设施齐全;市场内饮食(摊)店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市场周边停车场地设置合理;严禁使用有毒有害塑料袋,全面推广使用菜市场专用袋。
市场内应按照国家对消防有关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设施和器材。
新建农贸市场要符合当地商业网点规划有关规定。
二、实施步骤
根据新区农贸市场建设实际情况,拟定了新区农贸市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路线图,确定了楚荣首府农贸市场、烽火台菜市场、凤凰小区农贸市场3个市场的新建、改造计划。
1、2016年底,完成楚荣首府农贸市场的改造;
2、2017年底,完成烽火台菜市场的改造;
3、2018年底,完成凤凰小区农贸市场的新建。
三、扶持政策
(一)补贴标准:列入三年改造计划的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审计核定的建设投资总额给予50%的财政补贴,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
纳入2016年创卫改建的农贸市场项目,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
列入我区三年改造行动计划的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审计核定的建设总额由区级财政给予50%的补贴。
(二)补贴资金计算办法: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2]8号)文件规定实行定额补贴。
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根据市场部分基建工程造价和市场建设面积核定(农贸市场公用通道及停车场按同等建筑标准的50%计算面积)。
市场部分基建工程造价:框架结构按1700元/㎡计算,钢构大棚按800元/㎡计算,超过造价部分由业主承担,低于造价部分财政按实际造价计算补贴。
享受补贴面积:农达标项目,按农贸市场全部经营面积计算;农加超项目,按农贸市场面积加上超市实际菜市场经营面积计算;农改超项目,按改造前农贸市场经营面积计算(改造后市场经营面积不得少于改造前的面积,增加的部分据实计算)。
四、申报及验收程序
(一)项目申报与审批:
1.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经营业主向新区商务局提出标准化改造申请,新区商务、财政部门初审,然后报市商务局、财政局复核。
农贸市场经营业主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内容包括:农贸市场举办方(业主)申请书;农贸市场举办方(业主)营业执照;规划、土地、房屋产权等证明;菜市场建设或改造方案(内容包括:菜市场建筑设计平面图及效果图、项目总投资预算、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进度计划、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现有商户临时安置方案及过渡市场平面图、改造后菜市场经营布局等);农贸市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
2.乡镇农贸市场经营业主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标准化改造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乡镇政府初审合格后,报请新区商务、财政部门复审,复审合格后,乡镇政府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
农贸市场经营业主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内容包括:农贸市场举办方(业主)申请书;农贸市场举办方(业主)营业执照;规划、土地、房屋产权等证明;菜市场建设或改造方案(内容包括:菜市场建筑设计平面图及效果图、项目总投资预算、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进度计划、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现有商户临时安置方案及过渡市场平面图、改造后菜市场经营布局等);农贸市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
(二)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1.验收流程。
按《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完成改建的菜市场,自检达到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应向新区商务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验收申请表和验收材料,一式四份。
新区商务、财政部门对验收申请表和验收材料初审后报市商务、财政部门复核。
2.资金拨付。
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补贴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有市商务、财政部门盖章确认的《荆门市菜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申请表》的相关内容,将项目资金拨付给新区财政部门,新区财政部门连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一并拨付项目建设单位。
乡镇农贸市场补贴奖励资金由新区商务局、财政局验收合格后,新区财政部门财政局拨付项目建设单位。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新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区城乡农贸市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局。
(二)强化协调配合。
新区商务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农贸市场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实行特事特办、简化手续、协调过度市场经营场地选址及商户安置工作。
(三)强化检查验收。
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竣工后,新区商务、
财政部门会同规划、住建、城管、工商、环保、卫生、农业、质检等部门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规范》和《荆门市菜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评分汇总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项目,按规定提请财政部门给予补贴;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补贴资格,并督促其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