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鸡合作社协议书(通用20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养鸡合作社协议书(通用20篇)
养鸡合作社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已在本村村部前建有生态蛋鸡养殖场一座,为更好地经营养殖场,使养殖场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发挥养殖场引领村民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大力发展养殖增收的示范作用,甲方决定引进具有资金实力和专业养殖经营管理经验的联合经营某某村养殖场。

甲乙双方经过深入接触和磋商,对双方合作经营某某村养殖场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某某村养殖场现有全部厂房、场地和设备作为合作经营的出资,出资(厂房、场地和设备)清单另附。

二、鉴于乙方具有资金和经营管理经验的优势,双方合作经营期间由乙方负责某某村养殖场的全面经营管理,甲方不得随意干涉。

双方合作经营项目甲方的投入以合同签订时某某村养殖场的现状为限(见厂房、场地和设备清单),其他生产经营的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的第一个合作经营年度内乙方对某某村养殖场的现金投入不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甲方有权核查确认。

三、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需扩大某某村养殖场的经营规模,建立生态蛋鸡育雏场,甲方应另行提供场地,由乙方自行出资修建厂房笼舍和购买设备。

四、乙方所有的如:商标、无公害认证可以在养殖场生产经营中无偿使用。

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某某村养殖场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为保障甲方的出资利益,乙方同意在每一个合作年度内向甲方支付保底出资收益人民币×万元。

此款在每年的3月底以前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六、乙方在经营养殖场期间作为乙方的一个经营项目应当进行独立核算,为避免双方在合作中为生产经营成本和利润多少等产生不必
要的误会,双方同意各自指派一名财务人员对某某村养殖场的财务账目进行监管。

七、双方合作经营养殖场的利润按甲方30%,乙方70%进行分配。

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

在每年的利润按此比例分配额如分配给甲方的利润不足×万元,则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保底出资收益执行。

八、乙方同意甲方指派1-2人作为某某村养殖场的管理人员参与养殖场的经营管理,向乙方工作人员学习养殖场的管理经验,以备将来这些人能带动甲方其他村民共同致富,以达到双方合作经营某某村养殖场对甲方村民的示范效果。

甲方指派的人员(包括财务人员)的误工工资由甲乙方各支付50%,乙方支付的数额计入养殖场的经营成本。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镇政府备案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X年XX月XX日
养鸡合作社协议书篇2
立协议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XX街号(以下简称乙方)地址:XX街号为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遵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投资。

甲方投入场地5000平方米,厂房1栋(原酒厂厂房),新建育肥棚木料折人民币壹万元;乙方维修厂房,平整场地,负责防洪排涝工程,筹措其他所需资金。

二、建场。

一切建场事项,包括组建领导班子、建立岗位责任制、建立生产、防疫、销售、安全措施等,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派一名领导参加管理。

税费缴纳由甲乙双方分担。

三、投产。

投产时间从8月份“德大”第一次供鸡雏开始。

年产计划3万只。

遵照“德大”的技
术要求,按周期循环往复生产。

四、分成。

以“德大”出售本场鸡雏数为准,甲方按每只售价1/4提成。

其余盈亏由乙方承担。

五、联营期限。

以“德大”为依据,拟长期合作。

如一方要求变更或终止协议,需在一个周期结束前一个月提出,经双方协商而定。

六、违约与风险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导致鸡场停产、停办或亏损,其后果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影响或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导致鸡场停产、停办,由双方根据当时情况,协商处理。

发生争议经司法机关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法律公证机关存留一份。

上述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养鸡合作社协议书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此项目
第二条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条合作期限: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有甲乙双方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作期间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利润分配,甲方占()%,乙方占()%;合作期间的债务按照上述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场合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偿清自己应付担的部分。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负责合作项目的报批手续
2. 享有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
3. 对方的建设项目有权进行建议、审议和监督
4. 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产经营。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负责向政府申请与项目有关的优惠政策
3.负责项目的建设
4.对该项目进行论证及实地考察的权利
第八条甲乙双方盈保证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及合法性。

第九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协议履行期间,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获得的相关的补偿费、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及增加地方进行投入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比例享有。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本协议无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条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则合作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的分配甲乙双方占的比例来分: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一点情况下,擅自解除本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对方因其行为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条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章程,协议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养鸡合作社协议书篇4
甲方:
乙方:
为规范本社经营活动,保护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促进本社健康发展。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成为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享受合作社社员的一切优惠待遇,履行一切社员应尽的义务。

二、专业合作社以本社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组织成员养殖畜禽、开展养殖畜禽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回收销售畜禽。

合作社负责提供种畜禽、饲料、畜禽药、笼具、技术以及销售,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社员可以以现金入股或者以出售产品购买生产资料的差价和二次分红作为股份。

主要业务及服务内容如下。

1、统一提供优质种畜禽,社员购买种畜禽按社员价格供给,非社员按市场价格供给。

合作社所供种畜禽七天之内出现质量问题可调换。

所供种畜禽均按规定防疫程序进行了疫苗。

如果本社成员对够种畜禽事宜有异议,经协商也可自行购买,仍可享受社员优惠待遇。

2、统一采购配送各阶段专用全价颗粒饲料、专用畜禽药,社员购买按照成本价供给,非社员购买按市场价格供给。

3、统一回收社员的商品畜禽,承诺价格高于市场收购价,产品回收方法:一是距离近的可直接回收活畜禽,二是距离远的可安排客户定点定时回收。

如果本社成员对价格有异议,经协商也可自行销售。

(向合作社销售产品的可以享受加工销售增值提取的二次分红,不向合作社销售产品、购买生产资料的不能享受二次分红)。

4、统一制定并组织社员实施畜禽养殖生产质量标准,组织开展社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社员提供养殖畜禽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

5、合作社定期举办免费的技术培训课程,请专家为广大养殖户答疑解难!同时安排专人为社员提供跟踪服务。

6、统一申报、认证认定无公害畜禽生产基地、绿色食品,提升产业结构和品牌价值。

7、本合作社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经营原则经营。

三、本社社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社各项,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养殖畜禽生产,履行本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日期:
养鸡合作社协议书篇5
借款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牵头社)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成员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成员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成员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成员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因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向以上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社团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保证人提供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条文另有约定,合同中的词语按照下列含义进行解释:
1、“社团贷款”指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贷款社团,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

2、“社团会议”指由牵头社组织召开或者牵头社应成员社提议召开,全体成员社参加,共同商议社团贷款相关事宜的组织。

3、“牵头社”指负责筹组贷款社团和受成员社委托负责贷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员社”指接受牵头社邀请,自愿参加贷款社团,共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信用社。

4、“承诺金额”指牵头社和成员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金额。

5、“贷款承担比例”指牵头社和成员社的承诺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6、“贷款人”包括牵头社和成员社。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牵头社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本合同签订之前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发生。

4、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牵头社开立专门帐户。

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6、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牵头社开立的帐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权牵头社于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从帐户主动划收。

第三条贷款的金额、用途和期限
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x万元的贷款。

根据“自愿认贷,协商确定”的原则,各贷款人的承诺金额如下:贷款人承诺金额
xx县xa农村信用合作社x万元
xx县xb农村信用合作社xx万元
xx县xc农村信用合作社xx万元
xx县xd农村信用合作社xx万元
xx县xe农村信用合作社xx万元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个月,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

5、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月息‰。

2、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3、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借款利率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贷款人无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权依规定按调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

第五条贷款发放
1、贷款人应当按照各自承诺的贷款金额和第4条约定的时间发放贷款。

2、成员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别与借款人开立借款借据发放贷款。

3、贷款发放时,各成员社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将款项划到借款人在牵头社开立的专门帐户。

4、牵头社和各成员社发放的款项,均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营业终了前将款项划拨到帐。

第六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提前归还借款;
3、按本合同之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4、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向贷款人提供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报表资料;
6、对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7、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8、对贷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签收后应在3日内将回执寄出;
9、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权益实现的行动时,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10、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1、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2、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从借款人帐户上划收依本合同约定借
款人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3、对借款人逃避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有权实行信贷制裁,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实现公告催收;
4、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5、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还款:
1、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可以在到期日前日向牵头社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及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由社团所有贷款人与借款人共同签订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相应展期;在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继续执行。

3、贷款本息收回时,由牵头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划付到各成员社。

4、如不能按期全额归还社团贷款时,对归还的部分,牵头社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分别划归各成员社。

5、贷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计收的罚息,由牵头社按照规定统一向借款人收取。

第九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日向牵头社提交申请,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

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2、借款人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提前还款的,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贷款人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养鸡合作社协议书篇6
贷款人:
借款人: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额(大写):
(四)借款期限: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六)还款方式:
第二条借款人承诺:
(一)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二)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三)向贷款人按月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及账户等资料;
(四)接受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监督;
(五)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六)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住所或经营场所及注册资本发生变动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七)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产权转让、对外投资等体制变更时,必须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第三条贷款人承诺:
(一)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二)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三)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第四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贷款,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天内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

经贷款人同意,签订展期协议后,方可延长还款期限,但贷款利率要按累计期限档次确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一)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x利息;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归还借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50%;
(三)借款人违反本合同规定,不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四)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三)至(七)项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

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贷款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
(一)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违约金;
(二)贷款人违反第三条(三)项,借款人有权予以拒绝;违反第三条(二)项的,借款人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投诉。

第六条
贷款人按本合同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贷款本金以及利息,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收。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贷款人:
借款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养鸡合作社协议书篇7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组,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该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

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

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该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该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该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