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司法局积极部署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军人军属权益
司法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4〕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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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4〕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4.11.06•【文号】司发通〔2014〕124号•【施行日期】2014.1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律援助正文司法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4〕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4〕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新形势下的涉军维权工作力度,现就认真做好《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3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意见》,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部署。
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制度的重大创新,也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军,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事关广大官兵切身利益,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与部队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认真落实《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措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满足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需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为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作出新贡献。
(一)推动落实政府责任。
要加强与部队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需求,及时调整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把与军人军属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同时,放宽军人军属经济困难标准, 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的军人军属受益受惠,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完善军队法律援助工作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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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坛 新 论5完善军队法律援助工作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弓艳红(内蒙古同声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蒙古 二连浩特 011100)ʌ中图分类号ɔD 90-052 ʌ文献标识码ɔB ʌ文章编号ɔ1003-9619(2019)20-0005-01 习主席明确指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㊂ 当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其实现的渠道多种多样㊂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军队法律援助工作是保护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势下凝聚军心的重要途径㊂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我国的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㊁公证员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㊂据此,军队法律援助工作就是通过在军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协调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军人㊁军属以及其他与军人军属权益密切相关的当事人提供义务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其本质是针对特殊人群的一项法律保障和救济制度㊂新形势下,完善军队法律援助制度是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推动部队建设㊁提升部队战斗力的必然要求㊂首先,军队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保障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在推进民主法制和公平正义㊁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㊂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理论是军队法律援助工作的价值基础,就这一点而言军队法律援助工作应归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范畴㊂法律援助制度是面向全社会的特殊人群,而军队法律援助工作是面向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或者特殊的涉军案件,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从而进一步浓厚全社会礼遇尊崇军人的氛围㊂其次,做好军队法律援助工作是依法治军㊁从严治军㊁促进战斗力生成的必然要求㊂作为军队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法律援助工作是有着特殊的现实的必要作用㊂自古忠孝不能两全, 家门连着营门,军属牵动军心 ,军队这一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军人以保家卫国为重,但与此同时他们也是社会中的一员,不可避免可能会遇到各类法律纠纷,届时他们将很难有精力投入法律维权中,因为法律维权是需要时间和金钱成本的㊂特别是处在一线的基层官兵,一年都很难回家几次,又如何要求他们按照法律途径和法定时限进行取证㊁出庭等维权行为,一部分官兵面对水涨船高的律师代理费也是望而却步㊂因此,军队法律援助工作可以弥补法律服务制度的不足,通过军队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责履行,帮助解决官兵及家属实际难题,避免官兵为此分心走神,更加激发广大官兵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促成战斗力的不断生成与提升,确保部队的安全稳定发展㊂我国法律援助工作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建立的,军队法律援助工作也随之建立和发展㊂1994年中国司法部首次公开提出建立中国司法法律援助制度,1996年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律师法“明确了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㊂1999年中共中央批转‘关于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思想政治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司法部㊁总政2003年下发了‘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司法部㊁民政部等九部门联合签发‘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意见“,2005年最高法院㊁总政治部联合发布‘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2016年司法部与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对军队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进一步促进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制度落地生根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强调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㊂军队政治工作实践中,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方面,切实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服务和促进了部队建设发展和军队战斗力提升㊂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军队法律援助工作也出现了一些薄弱环节,同样要面对新形势下的新挑战㊂一方面,广大官兵个人和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不断增多,涉军案件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除了刑事全覆盖之外,在民事行政领域,不仅人身损害纠纷㊁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纠纷㊁分家析产为主的婚姻家庭纠纷㊁民间借贷㊁交通事故等传统领域的援助案件数量不断增多,而且知识产权纠纷㊁不动产登记等行政纠纷等领域的援助案件也较多呈现,类型多样,且具体到个案均有一定的复杂性,解决起来费时费力,经常有让具体援助工作无处着力的感觉㊂另一方面,军队法律援助工作跟不上新形势发展要求,出现了对军队法律援助工作认识偏颇和投入不足的问题,现有的法律援助资源跟不上实践中大量的法律援助需求,再比如受援对象对法律援助期望过高,以及军地协作机制不畅,军队法律援助特点不突显等等问题,导致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不强,军队法律援助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真正迈进高质量发展轨道㊂问题是行动的导向,只有直面问题㊁摸准实情,才能对症下药,不断完善军队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㊂首先,要坚持 应援尽援 原则,进一步扩大受援范围㊂明确军队法律援助制度的服务对象,切实将与军人军属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㊂要强调如果军人执行国家和军队组织的作战行动以及抢险救灾㊁反恐维稳等重大军事任务期间和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本人及其有法定抚养关系的亲属申请法律援助的,不限制受案范围㊂其次,要完善军队法律援助专业机构职能作用㊂通过广泛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法律援助的各项流程和程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让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至每名军人军属的身边,真正把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成为部队官兵解决涉法问题时 离得近㊁叫得应㊁信得过㊁靠得住 的组织㊂第三,要强化军民融合和军地协作机制,实现涉军法律援助资源的融合㊁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和资源下沉㊂军队法律援助不但需要部队自身的财政投入,而且还需要政府㊁社会的配合和支持,对投入的资源就会越大,法律援助遇到的阻力就会减小,官兵通过法律援助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就会加大㊂充分发挥国防动员省军区系统以及人武部等部门的协调作用,军地联合,协调一致,加强对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定期或根据需要安排法律服务人员到工作站帮助开展工作,真正将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成为部队普法的阵地㊁官兵维权的前哨㊁军地合作的典范㊂最后,还强调一点,就是要健全军队法律援助人才管理激励机制㊂具体而言,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军地法律援助队伍的培养和准入制度,既为依法办案提供充分的物质条件,又通过培训教育㊁监督制约等手段,明确法律援助工作责任,提升法援办案质量,引导广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始终坚持 维军权就是护军威,解军难就是稳军心,送军法就是助军力 的理念,以法律人的优势助力军民融合发展,当好军队㊁军人㊁军属合法权益的法律尖兵㊂。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bda66e7877232f60ddcca1fc.png)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司文[2011]186号【发布部门】河南省司法厅【发布日期】2011.08.19【实施日期】2011.08.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豫司文[2011]186号)各省辖市司法局,各省直管县(市)司法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济源市人民武装部:为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促进部队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是指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在部队支持配合下,为军人军属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书、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是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省军区系统和驻豫部队的共同职责和任务;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军民融合式发展,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是贯彻党的拥军优属政策,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举措。
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维护部队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促进军人安心服役,增强部队凝聚力,提高战斗力;有利于强化官兵依法办事观念,推动依法治军方针落实,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
二、加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力度(一)构筑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省军区系统要建立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以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重要补充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发挥法律援助接待室、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办公室、法律援助受理点的服务窗口作用,发挥“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作用,打造军人军属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的快速反应体系,坚持非诉讼和诉讼手段相结合,构筑预防和化解军人军属矛盾纠纷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二)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今年9月底以前,省辖市、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分别在军分区(含警备区,下同)、县(市、区)人武部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
爱护军属,服务军队——度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总结
![爱护军属,服务军队——度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d94670f5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acf80e5.png)
爱护军属,服务军队——度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总结2023年,我国的军事力量不断壮大,军人的保障工作也在逐步完善,军属的生活也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部门积极开展了度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为提升军属的生活质量,为打造和谐军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开展爱心助学活动,让军属子女拥有更好的教育资源军人家庭在经济条件上与一般家庭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因此他们的孩子在受教育方面也存在不少困难。
我们在工作中深刻意识到这个问题,于是我们开始组织爱心助学活动,为贫困军属的子女提供针对性的教育援助。
这项工作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支持,不少单位和个人都积极参与了进来,提供了各种形式的帮助,比如为他们提供教材、学费等等。
我们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了大量的捐款物资,为军属的子女提供了全方位的教育支持。
二、保障军属的医疗保健权益,为其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军属的身体健康是我们非常关注的问题,因此我们重视保障军属的医疗保健权益。
我们在工作中,加强与各大医院的沟通和联系,确保军属和军人在就医过程中能够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推进军属医疗保险的改革和完善,让军属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助。
我们还积极开展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活动,为军属家庭提供全方位的健康保障。
三、优化军属社会保障体系,给军属更多的保护和关怀军属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们重点关注的领域,我们在工作中,提出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优化了军属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们对军属的各类社会福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分析,针对问题提出了创新性的解决方案,让军属在享受社会保障的过程中得到更多的关爱和保障。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提高军属的文化素养和生活质量为了让军属可以更好地融入到我们所服务的军队大家庭中,我们紧紧的抓住了文化娱乐活动这个“纽带”,打造了大量多样化的文化娱乐活动。
我们在工作中,为军属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体验活动,比如文艺演出、夏令营、摄影比赛等等,让军属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关心和关爱。
关于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看法
![关于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看法](https://img.taocdn.com/s3/m/95ecc7c7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af.png)
关于开展军⼈军属法律援助⼯作的看法关于开展军⼈军属法律援助⼯作的看法开展军⼈军属法律援助⼯作是⾮常好的⼀项⼯作。
这⽅⾯我认为要做到“两看两做”:⼀是要看重⼀些。
就是解决好认识问题。
我们对军⼈军属提供法律援助的认识要⾼。
从宏观上看,开展好这项⼯作是依法维护国防和军队建设利益,实现军民融合发展,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从微观上看,是依法维护军⼈军属的个⼈权益的需要;说到底,是为依法维护和增强国家整个综合实⼒做贡献。
历史的经验教训反复证明了⼀个结论:即仅有经济上较⾼的GDP,没有强⼤的综合国⼒,发展成果就有可能丧失殆尽。
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如我国宋朝经济GDP当时在全世界⾸屈⼀指,⽂化也是发展到了较⾼⽔平。
由于宋朝重⽂抑武、富国弱兵,全社会形成了⼀种阴盛阳衰侈靡之风,沉醉于“才下眉头⼜上⼼头”温柔之乡,被⼀个很穷、很偏的⼩⼩⾦国打得⽀离破碎,国破君虏,摇摇欲坠。
尤其是长期的和平环境,⼈们容易忽视武装建设,弱化居安思危意识,松懈国防义务观念等。
我们开展军⼈军属法律援助⼯作就是为了增强忧患意识,依法维护军队和国防利益,依法维护军⼈军属的合法权益,为增强综合国⼒有所作为。
那种认为军⼈⽆论政治待遇、经济待遇都⽐较⾼,不需要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观点都是不合时宜的,也是我们所要坚决摈弃的。
⼆是要看好⼀些。
这个就是要解决好信⼼问题。
可能某些地⽅会认为⼯作这项⼯作增加了⼯作量,在⽬前⼈员、经费⽐较紧张的情况下,再做这项⼯作有为难情绪。
其实不然。
我认为有很多优势:1、军地有关领导对开展好这项⼯作都很⽀持。
2、具有⾃上⽽下的司法⾏政法律援助服务⽹点,下到乡镇办事处。
3、有⼀批满腔热忱、业务娴熟的法律援助队伍。
4、有⼀个双拥建设的社会环境。
5、有⼀套正在建⽴健全的法律援助的良好机制。
为此,我们应该有信⼼、有能⼒开展好这项⼯作。
⼀是要做得主动⼀些。
许昌是⼀个具有拥军优属光荣传统的城市,多次被评为“双拥”模范城。
所以,我们要带着对⼈民⼦弟兵的深情厚谊,主动做好这项⼯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1020718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a0.png)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1.07.28•【文号】•【施行日期】2021.07.28•【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危害国防利益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共同营造拥军优属、尊崇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最高检编选了七起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典型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7月28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典型案例人民军队为党和人民建立了不朽功勋,是保卫红色江山、维护民族尊严的坚强柱石,也是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的强大力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为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维护国防利益,我国刑法规定对严重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比如,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
又如,为加大对危害国防利益犯罪的惩治,刑法设专章(第七章)对危害国防利益类犯罪予以规定。
近年来,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的刑事案件有所上升。
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案件办理,依法惩治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相关犯罪,积极开展涉军司法救助,在震慑涉军违法犯罪、缓解军人后顾之忧、维护部队稳定、促进军地军民和谐、维护国防利益等方面贡献了检察力量。
这次选编的7件典型案例,涉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不同方面,较好地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
![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8c27493a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2d86b59.png)
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随着国家的发展和国际形势的变化,军队在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发展以及国家形象建设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与军队相关的纠纷和案件的不断增加。
为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我们必须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不仅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
首先,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是解决涉军纠纷和案件的重要途径。
在涉军纠纷和案件中,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很难公正、公平地处理这些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军人军属的权益和义务,并制定相应的程序和标准来保障这些权益的实现。
在执行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机制和措施来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并加强对涉军案件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其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是关键。
涉军纠纷和案件的发生,有时是因为相关当事人对法律不了解或者对法律存在误解而造成的。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军人军属的法律宣传和教育力度,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知晓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并能够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和处理案件。
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法律教育,培养大家共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责任感。
第三,完善相关纠纷和案件的解决机制和渠道也是非常关键的。
在涉军纠纷和案件解决的过程中,如何提高效率、保障公正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的涉军纠纷和案件处理机构,提供专业的支持和服务,确保军人军属能够便捷地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另一方面,要加强涉军纠纷和案件的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机构和人员的专业水准,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减少对司法程序的依赖,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和公正性。
最后,要加大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军人军属作为国家的特殊群体,他们的权益应该得到特别的保护和关注。
法律援助军人军属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军人军属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b87d665e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df.png)
法律援助军人军属调研报告法律援助军人和军属调研报告引言:军人是国家的守护者,他们为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
然而,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军人和他们的家属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困境。
法律援助是一种为军人和军属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持的制度,本次调研旨在了解现有法律援助军人和军属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法律援助军人军属的现状1. 法律援助军人的范围根据军人的特殊身份和职责,法律援助军人的范围应该包括但不限于:军事刑事案件辩护、军人职务职务侵权、军人伤亡赔偿、军属财产继承等方面。
2. 现有法律援助军人的覆盖率调查发现,现有的法律援助系统在军事法律援助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
部分军人因为资源有限,无法获得及时和有效的法律援助,导致他们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和保障。
3. 军属的法律援助需求军属是军人的重要后备力量,他们也面临着各种法律问题。
然而,当前的法律援助系统主要以军人为主要对象,并未将军属的需求纳入考虑范围,导致军属的法律援助需求得不到满足。
二、存在的问题1. 资源不足目前,法律援助系统存在资源紧张的情况。
在某些地方,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设施都不足以应对军事法律援助的需求。
这导致了很多军人和军属无法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2. 服务能力差由于法律援助系统中的工作人员技术力量不足,他们无法很好地为军人和军属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这些工作人员对军事法律问题的理解和掌握不够深入,限制了他们的服务能力。
3. 法律援助机构缺乏专业性在某些地方,军事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和管理存在问题。
一些军事法律援助机构缺乏专业人士,他们缺乏对军队工作特点和法律规定的了解,影响了对军人和军属提供的法律援助质量。
三、改进和建议1. 资源投入加大对法律援助系统的资金和人才投入,提高军事法律援助资源的供给能力。
增加法律援助中心的人员编制和设施投入,确保军人和军属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2. 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军事法律问题的专业知识水平。
司法部关于《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e3e0c01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1a.png)
司法部关于《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司法部,司法部,司法部•【公布日期】2022.11.23•【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司法部关于《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司法部会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修订形成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
现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及起草说明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11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土儿胡同1号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邮政编码:10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bfy 。
附件:1.《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2.《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起草说明附件1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军民合力、共商共建,依法优先、注重质量,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应当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研究制定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重要制度和措施,安排部署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任务,指导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试谈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现及对策
![试谈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现及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061e0811eefdc8d376ee325a.png)
试谈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现状及对策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拥军工作,依法维护部队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最近,鼓楼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武部组织召开了维护部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座谈会,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省边防总队、南京政治学院、军区联勤部第16分部等10个驻区部队领导以及区委领导和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民政局、区劳动局等区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析了当前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现状和法律需求,区委领导对进一步做好区法律拥军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措施。
会后,区司法局又专门走访了部分驻区部队,进行了深入调研。
目前,全区现有驻区团以上部队31个,其中军以上单位5个。
近年来,法律拥军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部队和军人军属的法律需求,通过各种方式依法维护部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为深入研究和探讨解决新时期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的对策和方法,下面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现状。
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呈逐年增多趋势,出现“五多五少”的现象,即涉法问题发生在战士身上的多,部队干部身上的少;发生在基层部队的多,部队机关的少;发生在农村兵身上的多,城市兵身上的少;发生在官兵家庭中的多,官兵本人身上的少;发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多,发达地区的少。
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部队和军人军属遇到的涉法问题主要集中在“新三难”上,即军属再就业难、涉法问题解决难、伤残军人安置难。
涉法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兑现引发的涉法问题。
约占纠纷总数的46%,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被扣发、少发、不发现象较为普遍,尤其在农村地区。
根据政府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有缴纳优待金的义务,家住农村的义务兵家属,由当地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发给优待金,家住城镇的义务兵家属,按规定享受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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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发布近十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处理了一大批涉军纠纷案件,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使命任务拓展,军队建设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日益增多,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表彰会议精神,**县人民法院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开拓创新,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为人民军队有效履行新的历史使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维护国防安全、保障社会稳定的责任感、使命感1、充分认识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国防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与保护国防利益相统一,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军地协调配合相统一,认真贯彻党的有关政策,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充分考虑部队实际,坚持能动司法,特事特办、高效便捷,提高审判质量效益,切实履行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涉军案件审判工作2、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设立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院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庭领导为成员,研究解决涉军审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涉军审判工作的开展。
指定审判管理机构或相关业务庭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管理涉军案件审判工作,负责办理日常事务。
选任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属担任陪审员,参与涉军案件审判。
3、规范审判流程管理。
对涉军案件立案、分案、排期、开庭、结案等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
立案时,确定系涉军案件的,在审判信息管理系统中作出“涉军”记载,分流到涉军案件专门审判组织进行审理。
最新-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汇报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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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汇报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汇报近年来,我院始终把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坚持“为国防建设做贡献,为军人军属献爱心”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新时期司法机关拥军优属的新路子,于98年10月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建立起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机制。
自巡回法庭成立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涉及军人军属的案件28件,审结27件,执结11件,有力地保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为推动“双拥”工作的开展和促进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国军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我党我军特有的政治优势。
近年来,随着国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公民依法维权意识的增强,涉及部队官兵及家庭的各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处理难度也日益加大。
院党组一班人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及时、公正地审理好涉军案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双拥”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对鼓舞军心,稳定部队官兵思想,提高部队战斗力,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此,我们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院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从事关部队建设和官(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兵思想稳定、事关国家国防建设的高度,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涉军纠纷案件。
为切实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我院于98年专门在原仙营法庭设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明确由一名副院长主管,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从原民事审判庭、仙营法庭确定了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和1名书记员,专门负责审理属于我院管辖的各类涉及军人军属的纠纷案件。
2000年我院机构改革将原民庭和仙营法庭撤并后,他们又重新调整了巡回法庭组成人员,把巡回法庭建立在立案庭,专门负责涉军案件的立案登记、诉讼指导、审限跟踪和统计通报,并在审判业务庭指定一个合议庭,侧重审理涉军案件,继续担负起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重任。
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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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1.09.30•【文号】司发通[2001]103号•【施行日期】2001.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9月30日司发通[2001]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新时期法律服务工作为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服务的重要任务。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逐年增多,妥善处理好这些涉法问题,对于维护国家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促进部队的安全稳定,提高部队战斗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现就涉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把军人军属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及时有效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经济条件可适当放宽。
原则上,申请人为义务兵的,可不审查其经济困难的条件;申请人为军队干部、士官及其家属的,应适当放宽经济困难条件(具体标准由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对涉及部队和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与军队有关部门沟通,取得多方面支持和配合,最大限度地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地(市)、县(区)司法局可根据所掌握的法律援助资源情况,与所在地的军分区,人武部联合,在军分区、人武部设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军人军属的法律咨询,接受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作初步审查后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有一定专长的律师定期到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提供必要的帮助、支持,切实有效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意见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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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员会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意见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2.28•【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中央政法委员会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意见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近日,中央政法委员会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新时代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建立健全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政策制度、运行机制、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工作质量效益,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意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6项内容,提出开展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任务,规范维权服务对象、工作范围和工作程序,建立全国涉军维权工作军地会商机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规定各级涉军维权部门职责和工作制度,明确开展涉军维权工作重点和强化组织保障有关要求。
《意见》提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和优良传统。
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强化政治意识,积极指导和协调军地各级各部门,把涉军维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管武装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纳入双拥创建活动范畴,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靠前指挥,把关定向。
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优配强涉军维权工作骨干队伍。
要坚持把检查考评作为推动涉军维权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注重体现维权诉求反馈率、案件纠纷化解率、部队和军人军属满意度等可量化指标权重,不断提高考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要充分利用军地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军地信息数据融合共享,增强涉军维权工作质效。
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推广创新做法,适时组织表彰奖励,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浅谈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现状及对策
![浅谈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现状及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b1fec738af1ffc4fff47ac1f.png)
浅谈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现状及对策作者:高源来源:《世纪之星·交流版》2015年第03期[摘要]为了依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围绕军人军属的法律需求,我军正在通过各种方式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但方式方法还应更加完善。
[关键词]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拥军工作近年来,为了依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围绕军人军属的法律需求,我军正在通过各种方式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本文结合部队实际,就军人军属在新时期涉法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和方法,谈几点个人的粗浅认识。
一、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现状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呈逐年增多趋势,出现“五多五少三难”的现象,即涉法问题发生在战士身上的多,部队干部身上的少;发生在基层部队的多,部队机关的少;发生在农村兵身上的多,城市兵身上的少;发生在官兵家庭中的多,官兵本人身上的少;发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多,发达地区的少。
“三难”,军属再就业难、涉法问题解决难、伤残军人安置难。
涉法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兑现引发的涉法问题。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被扣发、少发、不发现象较为普遍,尤其在农村地区。
2.官兵家庭、财产类纠纷。
主要表现在军属劳动权益被侵犯、军属人身权益受侵害、宅基地和相邻权纠纷等方面。
3.官兵个人婚姻纠纷。
近年来,军人离婚案件逐年上升,其中部队士官、老干部离婚率较高。
4.军属人身遭故意伤害类纠纷。
主要是军属在当地遭到他人故意或恶意的人身伤害,从而引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5.其他类纠纷。
主要是部队对外出租房屋引发房屋租赁纠纷,部队允许生产经营时遗留的经济纠纷,军属因意外事件或医疗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二、涉法问题难解决的原因分析1.部队少数官兵法律意识不强。
由于部队实行军事化管理,官兵接触社会相对较少,对基本法律知识缺乏学习和了解。
2.地方有关部门对帮助解决部队涉法问题重视不够。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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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15•【字号】黔府办函〔2015〕43号•【施行日期】2015.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4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武警贵州省总队,省军区各部门,各军分区(警备区),贵州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各人民武装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37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做好我省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经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一)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
对军人军属的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按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对符合经济困难条件或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军人军属,在《法律援助条例》和《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事项范围的基础上,除《意见》中已明确应给予法律援助的事项外,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提出申请的,应给予法律援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责任事故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二、提升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一)改进案件指派工作。
对军人军属案件实行“点援制”,由受援人在法律援助机构公布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名单中选择承办人。
法律援助机构要根据受援人的意愿,结合志愿律师的专业特长指派承办人办理,提高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
(二)健全办案质量监督机制。
要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强化办案程序监督,充分征询司法机关和军队意见。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将军人军属受援人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回访范围,督促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军人军属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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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公布日期】2021.12.07•【文号】退役军人部发〔2021〕73 号•【施行日期】2021.1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其他规定,法律援助正文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73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为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退役军人事务部司法部2021年12月7日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是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
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对于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政策法律制度,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广大退役军人实际需要,依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确保退役军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需要维护时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涉军合法权益工作总结
![涉军合法权益工作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adf07153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25.png)
涉军合法权益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国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形势的变化,涉军合法权益工作显得
愈发重要。
保障军人和军属的合法权益,维护军队的尊严和形象,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创新,努力做好涉军合法权益工作。
首先,我们加强了法制建设,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了军人和军属的权益保障范围和程序,为他们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让军人和军属都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其次,我们建立了健全的涉军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部门负责
涉军合法权益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确保了工作的高效性和公正性。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军人和军属的权益档案,做到了有据可查,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问题。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军人和军属的关爱和帮助。
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如组织
文艺演出、开展心理辅导等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情感需求,使他们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同时,我们还积极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如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问题,让他们的生活更加顺利和舒适。
总的来说,涉军合法权益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努力和创新。
我们将继续加强法制建设,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关爱帮助,为军人和军属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为国防事业的发展和国家安全的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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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安县司法局积极部署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乾安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厅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充分认识到开展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大意义,将高度重视、积极主动、自觉自愿地扎实开展做好这项工作。
一是开通“军人维权绿色通道”。
在乾安县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窗口,随时接待军人军属来访咨询,积极帮助解决军人军属日常工作、生产生活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对符合条件者当场审批指派办理。
二是要认真组织学习,不断增强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军队的建设,共同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监督考核,把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成效纳入法律援助机构绩效考核内容,作为法律援助人员评选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并指定分管法律援助的领导主管这项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经常性检查督导和追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