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用火用电审批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 医院院长为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用火用电安全检查,监督实施用火用电审批工作。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科室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科室用火用电安全。

4. 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三、审批程序
1. 动火作业审批
(1)科室因工作需要动火作业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后,予以批准。

(3)批准动火作业后,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向科室发放《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明确动火作业时间、地点、范围及安全措施。

(4)动火作业完成后,科室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2. 临时用电审批
(1)科室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用电设备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予以批准。

(3)批准临时用电后,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向科室发放《临时用电许可证》,并明确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范围、时间及安全措施。

(4)临时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科室应及时拆除,并恢复原状。

四、安全措施
1. 动火作业期间,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置专人监护。

2. 临时用电设备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线、电缆,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3. 各科室应定期对用火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加强对用火用电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五、奖惩措施
1. 对遵守本制度、在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