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溶地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与岩土工程地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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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溶地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与岩土工程地质评价
在实际施工中采用了不同的基础型式相结合,成功的避让和解决了在岩溶地区修建大型项目的工程地质问题,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岩溶地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与岩土工程地质评价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查看。
1、前言
拟建场地位于万盛区万东镇莲池村小湾社,拟建工程为8栋6F安置房,场地已有省级公路直达重庆,且綦万高速公路位于场地南侧约1km通过。
勘察区交通便利。
2、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拟建场区总体地势东高西低,北东侧地面最高标高为322.26m,西侧地面最低标高为307.13m,相对高差为15.13m,地形坡角3°左右。
勘察区属丘陵地貌,地形较简单,地貌单一。
拟建区位于莲花石向斜东翼,岩层产状为287°∠58°。
场区内未见次生褶曲和断层,地质构造较简单。
拟建场区不良地质现象主要为岩溶问题,根据调查该区为岩溶强烈发育区,岩溶在地表的分布均据有局限*,岩溶沿顺层发育、集中运动,岩溶管道一般顺岩层走向发育的特点,并沿水平发育。
区内岩溶以孤立管道为主,水力坡度大,纵向畅通,横向极差。
由于本区新构造运动以间隙*上升为主,故岩溶发育具“多层*”,从南桐地区溶蚀槽谷以及相应的溶洞层分布规律来看,大致可划分为四个发育阶段:(1)风岩期,当侵蚀基准面接近标高800米时,新构造运动有一个停顿时期,发育了一层溶洞。
此期相当于Ⅱ级剥夷面。
(2)银碗槽期,当侵蚀基准面在标高700米时,发育了一层溶洞。
(3)兴隆场期,当侵蚀基准面在标高500米时,发育了一层溶洞,相当于Ⅲ级剥夷面。
(4)藻渡河期,当侵蚀基准面在标高300米时,发育了一层溶洞,相当于Ⅳ级剥夷面,本勘察区地面表为307.13~322.26m。
经勘察期间地面调查,地表未发现溶洞、漏斗等岩溶现象。
根据钻探和物探资料显示,该场地溶蚀现象较发育,岩溶主要形态表现为
溶蚀裂隙、溶洞,石灰岩面多被浸蚀,部分岩面有小溶孔发育。
在勘察中在ZY31、ZY33发现发育溶洞,其中ZY33竖向发育2个溶洞,发育标高分别为301.18~299.98、299.38~298.68m,ZY31竖向发育6个大小不等的溶洞,发育标高296.60~289.29m,位于最下层的溶洞洞径最大,其揭露洞径为1.40m,根据钻探揭露以上溶洞均为不含水溶洞,溶洞内无充填物,除此其它钻孔均未揭露有溶洞发育。
在野外勘察过程中布置了8条物探线,根据物探结果采用钻探进行验*,其中物探报告WT1-1'剖面的物探结论与钻探ZY33钻孔揭露溶洞基本吻合;WT8-8'剖面物探结论与钻探ZY31钻孔揭露溶洞基本吻合。
根据物探的高分率、高密度探测结果显示,该场区岩溶、溶蚀现象较发育,结合区域水文地质资料该区岩溶以水平岩溶管道发育为主,基岩面可能发育石芽、溶蚀沟槽等岩溶现象,故对拟建物的基础持力层及基础型式的选择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建议加强施工勘察,对物探剖面WT3-3'、WT4-4'、WT5-5'及WT6-6'推测的可能的岩溶发育区及破碎带建议加强施工勘查。
3、岩土工程地质评价
3.1场地稳定*与建筑适宜*评价
场地岩石地基总体稳定*较好,但根据钻探和物探资料显示,该场地岩溶较发育,多表现为溶蚀小孔及岩溶裂隙,局部为岩溶洞穴,基础应充分考虑(溶洞、溶孔等)岩溶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后,该场地才适宜该拟建(构)筑物的建设。
3.2地基持力层的选择及均匀*评价
根据钻探揭露,该场地上覆土层为回填土及红粘土。
人工填厚度分布不均匀,且起伏较大,不宜选作各拟建建筑物的基础持力层。
红粘土天然状态下力学*质较好,遇水软化后力学*质变差,红粘土的复浸水特征分类为Ⅱ类,地基均匀*较差,可选作小荷载建筑物的基础持力层。
强风化石灰岩、泥质灰岩较薄,且起伏较大,岩芯破碎,不宜选作各拟建(构)筑物的基础持力层;中等风化石灰岩力学*能好,岩体较完整,是良好的基础持力层。
3.3基础型式的建议
按设计标高整平后,根据基岩埋深,结合拟建(构)筑物的荷载和拟建(构)筑物边框线确定其基础型式,但同一幢楼应采用同一种基础型式。
(1)按设计标高整平后,建(构)筑物边框线范围内土层及强风化厚度<3m时,且下部溶洞洞顶完整围岩(中风化基岩)>5m或>1.5倍洞跨,或下部没有溶洞时,可采用浅基础,如*基础、条形基础。
(2)按设计标高整平后,建(构)筑物边框线范围内,土层及强风化厚度<3m,但下部溶洞洞顶完整围岩(中风化基岩)<5m或<1.5倍洞跨时,应采用桩基,且桩底应穿过溶洞洞底。
(3)按设计标高整平后,建(构)筑物边框线范围内,土层及强风化层厚度≥3m时,且下部溶洞洞顶完整围岩(中风化基岩)>5m或>1.5倍洞跨,或下部没有溶洞时,可以采用*基础或桩基。
(4)按设计标高整平后,建(构)筑物边框线范围内,土层及强风化层厚度≥3m时,但下部溶洞洞顶完整围岩(中风化基岩)<5m或<1.5倍洞跨时,应采用桩基,且桩底应穿过溶洞洞底。
(5)拟建(构)筑物基础下岩溶较发育,若直接采用桩基不能满足要求时,建议对基底岩溶进行处理后在采用桩基。
4、结论
通过本次勘察,基本查明了岩溶发育规律,为施工图设计提供了详细的岩土工程地质资料及相关设计参数,在实际施工中采用了不同的基础型式相结合,成功的避让和解决了在岩溶地区修建大型项目的工程地质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万盛区桂花小区统建安置房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重庆一三六地质队.
[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